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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特赦:2013年中国人权报告

2013年05月24日 7:29 PDF版 分享转发

人权组织国际特赦发表2013年度报告,以下为有关中国的部分:

国家元首:胡锦涛

政府首长:温家宝

当局者维持一贯的手法抑制所有的政治运动者、人权扞卫者及网路运动份子,他们受到非常多的骚扰、恐吓、任意拘留及强迫失踪。目前至少有130人被羁押或以其他方式限制行动自由,以杜绝批评的声音,并预防他们在11月举办的第18届中国共产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进行之国家领导权交接前展开的抗议行动。大多数人仍未享有获得司法正义权利,不少民众仍向政府请愿控诉不正义的情事并转而寻求正规法外救济途径。法轮功信徒和未透过政府允许的管道从事宗教活动的伊斯兰教、佛教与基督教徒,被施以酷刑、骚扰、任意拘禁、且其宗教自由受到其他严重限制。全国各地的地府仰赖土地销售以资助振兴经济计画,导致上千名民众被强制驱离他们的家园。当局表示他们会更严格进行死刑案件之司法程序,但仍有上千人遭处死。

背景

中国共产党在11月的第18届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中进行了10年内第一次的领导阶层交接,晋升为党代表,李克强为位列第2的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一般认为两人将于2013年3月取代现任国家主席胡锦涛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的位置。

司法体系

中国持续利用刑事司法体系惩罚国内的异议份子,数以百计和平行使其言论及信仰自由之个和团体均被判处长期徒刑,或者被遣送至劳动教养营。人民经常被「危害国家安全」、「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泄露国家机密」等罪名起诉,进而被判处长期徒刑,其中许多人是因为透过部落格或海外资讯交流发布被视为敏感的讯息而被起诉及判刑。

争议案件中受委任的律师经常受到政府当局的骚扰和威胁,有时甚至会被吊销执照,严重阻碍人民获得公平正义的权利。

刑事案件被告之公平受审权及其他权利经常受到侵犯,包括拒绝他们连络或接触其律师与家人,拘留期间超过法订容许范围,或在拘留期间受到酷刑或其他虐待。严刑逼供的做法仍然相当常见。

针对加强保护未成年罪犯与被告,以及精神障碍者于3月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将于2013年1月1日起生效。然而,本次修正案也首次授权警方得以就「危害国家安全」等部分犯罪的嫌疑人,合法拘禁长达6个月,且不需通知家属拘禁该嫌疑人的地点及拘禁理由。这项修订可能导致强迫失踪合法化的结果。

任意逮捕及拘留

警方任意的透过劳教营等行政拘留剥夺上千人的自由,并且无法要求独立法院审查。

当局设置了数以百计的拘留场所,包括「黑监狱」及「法律教育培训中心」,拘留于此类场所的人多是受到任意拘留,当局惯用酷刑做为「矫正」或吓阻的手段,严重时甚至导致拘留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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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山东的失明法律改革运动人士陈光诚及他的家人在2012年4月逃至美国大使馆前,曾被施以酷刑并遭非法软禁长达一年半。经过外交对峙后,他们被允许在5月前往美国。

●自从人权及环保运动人士于2011年6月被释放后,他一直处于被软禁并监控的状态下,在2012年11月的中共党代表大会前,他在国内安全警察的逼迫下离开北京的住处,并入住旅馆直到11月16日。

人权扞卫者

公民社会与政府之间的关系仍持续紧张,学者及社会运动人士发表了数封公开信,呼吁政府及即将上任的几位领导人关闭劳教营和「黑监狱」及精神治疗机构监禁等其他任意拘留机制。

政府当局编列了超过7010亿人民币(约为1120亿美元)以维持公共安全,相较2011年的预算增加了超过300亿人民币,省级政府呼吁地方政府在中国共产党大会领导人转换前「加强社区工作」,这包含了要求社区监控员提供资讯,频繁警告异议份子及其亲属,并监禁或软禁批评政府者,透过这些手段打压不同意见。

2011年底至2012年初,许多长期提倡政治改革的人权扞卫者,由于其撰写并散布的文章及诗词被判犯下「煽动及颠覆国家政权」罪并遭处长期徒刑。被判处徒刑者包括贵州人权扞卫论坛领导者陈西9年、社运人士李铁10年、四川人权扞卫者陈卫9年,浙江党成员朱虞夫7年,而在2012年年底,设立网路社群讨论宪法及民主的江苏网路社运人士,则遭判处8年徒刑。

扞卫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的人权工作者亦是当局打压的目标,他们多被监视、骚扰或是被冠以莫须有的罪名。

●上海的居住权运动人士冯正虎在2月底被软禁,此状况于年底前仍持续。

●扞卫妇女权及居住权运动人士毛恒凤在第18届中国共产党领导人大会一个月前再次被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罪名拘留,且最终被判处劳教18个月。

●在7月间进行第2次审判后,居住权运动人士及人权律师倪玉兰及其丈夫被以「寻衅滋事」之罪名,并分别被判以30个月及24个月的徒刑。

●6月6日,长期异议份子及劳工权利运动人士李旺阳在接受香港媒体访问后数天被发现在医院死亡,在该访谈中他曾谈及被施以酷刑的经验。官方宣称死因为上吊自杀,但许多人对此说法抱持怀疑态度。李旺阳在1989年镇压后遭拘禁期间受酷刑之后双目失明且失聪,也无法自行走动。他生前曾二度被监禁,总服刑年数超过21年。

死刑

死刑的判决仍然没有公平审判的保障,中国的死刑执行人数超过世界各国总执行数,死刑判决数及处决数的统计仍然被视为机密,依照现行的中国法律,死刑犯并没有任何寻求赦免或减刑的管道。

●在5月,当局撤销了对女性商人吴英因被判犯下「集资诈骗罪」而处以之死刑,促进更多死刑是否应适用于经济犯罪犯的辩论。

刑事诉讼法修定案将允许最高人民法院针对死刑判决进行改判,并将强制就遭求处死刑或无期徒刑之嫌疑人的讯问过程录音或录影。修正案亦要求法院、检察官及警方,针对遭求处死刑或无期徒刑但无委任律师之嫌疑人或被告,必须通知法律援助机关指派辩护律师。中国的法律学者则呼吁应确保在可能判处死刑之案件中的每一阶段皆有法律援助。

当局在11月宣布自愿捐赠器官系统将于2013年初在全国各地开始运作以排除对死刑犯器官的依赖。

居住权──强迫

各地均可见突发而暴力的驱逐行动,且经常伴随事前威胁和骚扰。受影响的居民鲜少在被驱逐前被徵询,而多数情况下也未提供赔偿金、适当的替代住所或法律救济管道。在很多案例里,贪腐的村镇领导人与私人开发商签署协议,在居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交出土地。和平反抗迫迁或尝试透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利者,则冒着被拘留、监禁或劳动教养的风险,有些居民采取如自焚或诉诸暴力等激烈的手段进行抗议。

2011年发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徵收与补偿条例〉依旧未彻底执行,该条例取缔都市内的暴力拆迁并提供被驱逐的居民有限的保护。11月,国务院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1987年〈土地管理法〉的修正草案,期望该修正案能提供农村居民防止强制拆迁的法律保障并提高赔偿金额。

●4月至8月间,当局陆续拆毁北京石榴庄村的房屋,拆毁的行动有时于清晨5点即展开且未有事前通知,当局也未提供居民替代住所,部分居民甚至未获得赔偿。居民们表示他们并未真正被徵询过意见,有些居民则声称他们在驱逐行动开始前曾遭殴打和短暂扣押。

/图博自治区

当局持续打压西藏/图博人享有、提倡其文化的权利,以及其宗教信仰、表意、结社和集会等自由,对藏族的社经歧视一直未受瞩目,本年度至少有83位藏族僧侣、尼姑与一般民众自焚;使得自2009年2月起,中国境内藏族居住地区发生的自焚案件数量提升至95件。

●至少3人(2名于10月,1名于6月)因为向海外组织与媒体透露自焚案件的相关资讯而被分别被判处最高达7年半的刑期。

被怀疑曾参与反政府抗议行动的众多民众遭殴打、扣押、强制失踪,或未经公平审判即被判刑,据报至少2人是在遭到警方殴打后重伤致死。

●据报维安部队在1月间的3次行动中射击四川省内的西藏/图博示威者,导致至少一人死亡,多人受伤。

当局利用「爱国」、「法治教育」运动来强迫西藏/图博人民谴责达赖喇嘛,官员们还加强干涉寺院管理,并驱逐僧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当局仍采用「严打」措施,以刑责处罚他们认为的「非法宗教」及「分离主义」行动,并打压和平表达文化认同的举措。

●1月,媒体报导指出,20名在2009年12月被强制从柬埔寨遣返的20名维吾尔人中有16名被判处16年至无期徒刑。

●5月,9名维吾尔人因参与当局认定之「非法宗教活动」,被判处6到15年不等之徒刑。6月,11岁的男孩Mirzahid则因就读「非法宗教学校」遭扣押,并在拘留期间死亡。

●7月,几十户家庭向海外团体透露,他们一直在寻找2009年7月动乱的镇压行动后失踪的亲属;最年轻的失踪人口当时仅16岁。

●Imammet Eli被扣押时25岁,其母亲Patigul向海外媒体透露,儿子于2009年7月14日被扣押后,她一直在持续寻找他的下落。她说,狱友表示Imammet在拘禁期间被施以酷刑,2009年8月间送医之后就没有进一步消息。

香港特别行政区

法律与制度发展

3月,被选为特区行政首长,本次选举并未由人民直接投票,而是由1193人组成的选举委员会投票选出,大多数人认为此结果乃是由北京政府决定。选举的几天前,22 万名民众进行了一次非正式的投票,以示对「小圈子选举」的不满。

政务司司长9月表示申诉专员公署及廉政公署是政策执行的极大障碍后,此言论引发对于司法及其他政府机关独立性之忧虑。10月,前律政司司长批评香港法官缺乏对香港与北京中央政府关系的认知。

政府计画于2012年开始在国民小学起设德育及国民教育。很多人将此视为政治宣导的手段,据说评量学生的方式不只依照学生对其科目内容的了解,也将参考他们对国家的情感认同。90,000多名香港民众于7月29日上街抗议此课程设置,但政府忽略抗议者的诉求,8月底抗议民众聚集于政府总部前,其中有些人采绝食的方式抗议。据报该波行动最高锋时有多达10万人参与为期一周的抗议活动。而政府于9月8日宣布无限期延后此课程之设置。

11月,何秀兰议员提出了一项不具约束力的动议,呼吁展开公众谘询以制定保护人民免因性向而受歧视性别倾向歧视之法律,其动议遭到了否决。
移工的权益

香港大约有30万名家务移工,均未受最低工资法律保障。虽然香港法律限制雇用公司仅得收取移工第一个月薪水的一成,家务移工通常支付等同3~6个月的薪水的费用。家务移工的法定最低工资不同于其他劳工,该金额于9月从原来的$3,740港币 ($483美元)升至$3,920港币 ($506美元),但还是有很多人的薪资低于此金额。

●菲律宾籍帮佣Vallejos Evangeline Baneo从1986年就被雇用为家务移工,他提出诉讼争取家务移工申请永久居留及居港权的资格。3月28日,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推翻原讼法庭先前有利于Vallejos Evangeline Baneo的判决,终审法院已受理本案,可能在2013年年初进行审理。

澳门特别行政区

2月2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议,2014年的澳门选举将不会透过直接民选。选出行政长官的工作仍将交给选出上届行政首长的选举委员会,该选委会当时仅有300名成员,其中只有6名是透过直接民选产生。泛民主派的政界人士敦促政府透过增加立法机关中直接民选成员比例等方式,改革现行的选举制度。4月进行的线上民意调查显示大部分的填答者支持选举制度的改革。

●5月1日,警方干扰数10名记者的和平示威活动,示威者穿着黑色T恤,抗议澳门主流媒体的自我审查。

原文:http://www.amnesty.tw/?p=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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