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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律师要求公开610成立法律依据

2013年10月30日 15:28 PDF版 分享转发

【2013年10月30日讯】(新唐人记者田净综合报导)近期大陆维权律师因为代理案件,被黑龙江鸡西市610办公室非法绑架,引起国际社会关注和声援。日前,唐吉田委托律师向鸡西市鸡西政府提出,公开设立《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610办公室)的法律依据及批准、备案文件的申请。

10月29日,唐吉田委托委山东律师刘卫国、河南律师常伯阳作为他的代理人,在《刘卫国信息网》上,公开了这份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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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书中指出,〝(中共)国家行政机关或机构是一种法定的组织形态,因此其设立必须有法律依据,经法定程序,得到法律的认可,才能获得和行使合法的权力。〞,〝610办公室的设立是否有法律依据、是否经过了法律规定的批准、备案程序,是其是否合法存在并有合法执法权的前提条件,此问题涉及公民的切身利益,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9条的规定,政府应主动公开。〞

据了解,〝610办公室〞是中共原党魁1999年6月7日在政治局会议上部署建立一个〝专门处理法轮功问题的领导小组〞而在6月10日正式成立的,称为〝610办公室〞。是专职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

10月30日,唐吉田在接受《新唐人》采访时表示,610长期以来,一个是针对法轮功学员信息的收集、整理,对相关人员进行跟踪、强制转化,它是处理这方面问题的总舵手或者说总导演。、检察院、法院等等,包括监狱等很多机构,实际上都要听命于610。

2011年9月16日,知名智库詹姆斯顿基金会在其《中国简报》中发表了一篇题为〝610办公室:监禁中国精神〞的报告文章,指出1999年中共党魁江泽民为迫害法轮功而成立的〝610办公室〞,是未通过立法程序、凌驾于和法律之上的、超越公检法运行的一个非法恐怖特务组织;12年来,〝610办公室〞已从专门迫害法轮功扩大到迫害中国的各种宗教和气功团体;其目标是禁锢、改造中国国民的思想。

唐吉田称:〝这十几年,这样一个机构,它们凌驾于警察、检察院、法院等公开的机构上,制造了大量的灾难,它又花了纳税人大量的钱财,却不受任何法律制约,这样的局面如果继续存在的话,不仅对法轮功学员这个群体的人权是一个严重的损害,其实一定程度上危及到其他人群的人权,因为这些恶劣的做法,完全有可能扩展到其他人群。〞

据《明慧网》统计,因为610的大力实行迫害法轮功政策,截至到2013年10月30日,已经有3733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还有数以万计的法轮功学员被活摘器官

唐吉田指出,像610办公室这样一个机构的存在,应该让世人来评判,它究竟应不应该设立?纳税人应不应该供养他们?这些问题,都需要进行法律上的一个解读和明确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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