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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查贪款被打断腿,女儿被判刑,天理何在?

2012年09月01日 16:01 PDF版 分享转发

我是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银城铺乡三里屯村的村民,我村村长竞选已有三次,这里面有两派,一派是甄树清,他是替百姓说话的村干部,以下还有介绍,一派是原村委的高建军,2012年6月第一次选举,高建军伙同乡政府负责人赵慧生等作弊,被甄树清发现,结果甄树清得票数超过高建军,8月2日第二次选举,高建军还是没有甄树清得票多,此次选举高建军的人在竞选现场发钱,8月30日选举,高建军通过向中间选民高价买票得票数超过甄树清,成为村主任,这几次村选举最后都是高建军那批人当上了村委会委员,通过这几次村选举,充分暴露了中国农村选举中黑金政治,作弊贿选,我恳请各位工作人员把此事大白于天下,关于甄树清我从网上找来关于他的情况,我也是同村人,网上的转载比我总结的详细,所以就拷了一下“人死情封 百度空间”的博文,请包涵,转载如下:源地址

(http://cache.baidu.com/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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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qid=b3389655019190d0&p1=1)唐山民选村官因追查贪污被打断腿,女儿反被判刑

唐山民选村官甄树清查账追贪上千万,结果腿被打断,司法不立案反而歪曲事实判他女儿入监,国内舆论也开始关注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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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称,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三里屯村的民选理财组长甄树清,由于致力于清查全村上千万被官员侵吞财产,遭报复被外来的黑社会人员打断右腿。甄树清多次到当地门要求立案侦破,警察根本不予理会更不记录侦查。反之,则在甄树清5月底被打断腿后的24天,即2004年6月23日,法院以歪曲事实无中生有的手法,将甄树清的19岁女儿甄珍判处3年半徒刑。甄珍不服判决依法上诉后,此案近几天将由唐山市中级法院不开庭审理。国内法学界和关注的人士呼吁:海内外舆论和媒体请关注并监督这一案例,因为这一案例不仅关系19岁少女甄珍的前途和人权,也关系到中国正在开展的村务公开和的农村政治走向。

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银城铺乡三里屯村,村里党政干部有严重腐败侵吞等经济问题。于是全村村民公选甄树清为理财小组组长,决心彻底清查多年来黑箱操作的财务问题。甄树清理财小组仅是初步查账就已经发现:村书记刘广明、村主任王得贵、治保主任仁士宝、会计白秀华等人,利用职务之便侵占集体资产已达上千万,非法占用土地已有上千亩等犯罪事实(详见社会学家张星岩帮助编辑整理的附件材料)。甄树清等民选村官一再向各级政府控告,但是区乡的官员公然包庇或是为其说和,而向北京最高机构的控告得不到任何回音。反过来这些犯有经济罪行的村党政干部却采用各种手法施加迫害,村干部韩久江从上海请来黑社会人员梁庆弥,带着打手闯入村委办公室要打查账人员,理财小组只得退出办公室中断查账。2004年5月30日,一伙黑社会分子又将甄树清右腿打断致残,甄树清肯定这一恶性事件是村书记刘广明等人指使的。

报告说,令甄树清等民选村官备受打击的是,这些迫害还进一步株连到了他们的亲人,甄树清的女儿甄珍被判刑就是最突出的事例。甄珍从小常受邻居肖建启女儿的欺负,一次意图吓唬和报复肖建启的女儿,用娃哈哈塑料饮瓶装的黑火药炸破了肖建启家一扇玻璃窗。十分巧合的是,肖建启家在此前后受到敲诈勒索,敲诈勒索者是安徽省涡阳县的姚继福,在公安部门侦查追缉时逃亡,至今没有抓获。但是公安却将甄珍炸破窗玻璃与此敲诈勒索案联系在一起,在甄树清因为清理村党政干部财务犯罪被打断右腿致残不久,又由法院以合伙敲诈罪判处甄珍有期徒刑3年半。知情人士并且告诉中国人权,中国青年政治学院讲师、著名律师周泽就此案表示,“法院对甄珍构成敲诈勒索罪的认定缺乏足够的证据”;而人权活动人士并担任本案辩护人的侯文卓女士也指出:此案审理过程中并没有发现被告人甄珍有任何敲诈勒索行为。律师周泽在获知本案的背景情况后建议:第一个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诉或者提请检察机关抗诉;第二个可以寻求媒体关注,并同时进行申诉或提请检察机关抗诉。

附件:社会学家张星岩帮助三里屯村民编辑整理的侵吞腐败材料

2004年6月23日,经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讨论,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下发《两办关于健全完善村务公开和制度的意见》。就在同一天,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执法玩法,判决该区银城铺乡三里屯村村委会副主任、村理财小组组长甄树清的女儿甄珍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一个花季少女竟然成为“健全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制度”的牺牲品;她的父亲甄树清,于24天前被身份不明的黑社会人员打断右腿,到当地派出所两次备案却无人理会。

甄珍冤案在当下中国绝对不是绝无仅有的特例,其涉案标的和黑幕背景,远比不久前发生在安徽阜阳阜南县的村支书打击报复持刀杀人案要复杂得多也严重得多。有良知的中国人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中国社会最低层次的政治体制和权力架构的民主化改革,注定是要在血雨腥风的艰难肉搏中反复启动的!!

此案不仅关系着一位花季少女的基本人权,同时也关系着位于丰润区城郊的三里屯村的兴衰存亡,以及整个中国农村的政治走向。经当事人依法提出上诉后,此案最近几天将由唐山市中级法院不开庭审理,敬请海内外媒体予以关注和监督。

一、纪检委刘力军公然包庇污吏

(以下是经过三里屯村党员会、村委会和理财小组认真核实过的上访申诉材料,其中最为触目惊心的,是丰润区区纪检委负责人刘力军,对于乡、村两级贪官污吏的公然包庇!包庇贪官污吏的刘力军本人,也免不掉黑吃黑的贪污嫌疑。)

我们是唐山市丰润区银城铺乡三里屯村民,从2002年春我们村民百姓,就向区检委反映:我村前两委(即村支部和村委会)主要成员村书记刘广明、村主任王得贵、治保主任仁士宝、会计白秀华,利用职务之便,侵占集体资产上千万,非法占用土地上千亩的犯罪事实。

(1)前两委从87年至今村务、财务没有公开过,由于群众反映强烈,2003年2月区纪检委负责人刘力军来到村委会,当场将白秀华的帐目拿走并找出两万多元现金(这是小金库的钱),白秀华被带到区纪委后,刘力军对举报人说:“我是丰润县调过来的,我一定把这事调查清楚,给老百姓一个说法。”可是,没过两天白秀华就回来了。举报人以为把事情调查清楚了,就去区纪委找刘力军,他却说白秀华这两天拉肚子才叫她回家的。这次刘力军说话态度和以前判若两人,我们多次要求回访,他一拖又拖,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将审计报告送到乡里,又转到村委会,审计报告的内容是村委会有小金库64万去向不明。到9月份,刘力军又伙同三里屯原有重大经济问题的两委成员改账,把小金库的钱改写成71万。刘力军对举报人说,这71万没有贪污行为,是开支合理。

(2)水泥厂投资63万,铜粉厂投资57万,铸钢厂投资100来万元。水泥厂、钢粉厂根本没有建账。铸钢厂前几年本来盈利,可是在钢材形势不好的情况下破产倒闭,由于帐目不公开而无账可查。区纪委刘力军在回访时说:这是属于企业丢账没法查,水泥厂、钢粉厂没建账属于失职行为。我村路面硬化不到一年道路反修200多米,实属豆腐渣工程,而刘力军说不是豆腐渣工程,是他们工作不负责任。

(3)由文教育局和三里屯刘庄子村投资130万元在我村建一所教学楼,刘广明借此机会给承包商李素仓送预付款时索贿2万元,以后又利用各种借口向李素仓索贿两次各一万元。李素仓在任何情况下都愿意作证,刘力军却说刘广明不承认,又没有旁证,不生效。王宗成、刘泽元、李树明等十几名村民盖房每人送给刘广明、王得贵两人上万元,你不给他们送钱,房子就不批给你。可是刘力军说,刘广明不承认又没有旁证。李素仓在建教学楼时给刘广明、王得贵、白秀华家装修,三个人以权谋私不给工钱和料钱。三个人找来一个人来做证,说给了工钱,像这样的假证刘力军却认可了。由此证明,刘力军和刘广明等人是在合伙受贿。

(4)1993年三里屯村和外来人刘东华联营建轧钢厂,工商执照上注明是三里屯村的集体企业,其中有我村25万元注册资金。1993年至2001年没有协议合同,到了2002年开始定协议,却没有了三里屯村的股份。经村民证实,25万元已经变成刘广明、王得贵、白秀华的暗股,而且他们都用这笔钱购买了楼房:刘广明共4处,其中丰润区三处、市体育场一处、本村住宅两处。白素华在本村有住宅楼两处。

(5)刘广明、王得贵克扣救济款。王国玲是我村最困难的一家,她丈夫脑血栓不能自理十来年,去年死去,两个小孩,丈夫死后无钱送葬,是乡亲们拿出5元、10元、20元、50元凑在一起办的丧事。2002年区民政局发给王国玲救济款700元和一吨煤。只给了王国玲一张收据,一吨煤王得贵给了他兄弟王得敬。事情暴露后,乡里领导张书亭副书记和村妇联主任陆兰敏去王国玲家威胁恐吓叫她承认没有此事,并叫王国玲写了字据。

(6)韩树全是外地人,在我村建轧钢厂两个,1998年给我村委会一辆白色桑塔纳车,刘广明在党员会上讲:韩树全给咱村一辆车,谁要是有事可以用。大多数党员可以作证,作证党员有:刘泽铺,韩素芝,李向深,刘子详等。去年刘广明将车卖掉,款归自己所有。

(7)修京沈高速公路和区外环路占地300多亩,国家给的占用土地款不知去向。王守成、刘术柏等十几户至今没有得到青苗损失费,他们愿作证。但是区纪委刘力军接到举报后不去向群众调查,更不去找证人调查。

(8)在群众一再要求下,区纪委刘力军叫乡里转达,说是给刘广明、王得贵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仁士宝警告处分。2003年10月9日,乡领导到我村宣布处分时,召集了党员群众代表,宣读处分后没有十分钟就宣布散会。当事人刘广明、王得贵、仁士宝都没有到会。当时群众上百人不服,77岁的范国珍老人爬进汽车轮胎下不让他们开走,乡里几位干部只好步行回乡里。中午12点多乡党委副书记张某和乡派出所所长李长文带队来到村里,连拉带打将老人从车下扯出来。本村村民刘福权听到老人的叫骂声出面阻止,随后群众越来越多,跟乡里干部讲理,乡里领导走了,派出所所长李长文和五、六个民警却没有走,一直闹到下午四点多钟。乡里领导打电话叫群众代表甄树青去乡里调解,70多岁的刘淑桦找到乡里评理,乡里十几个人将老人拖到大门外,乡纪委副书记张书亭拿起老人的一只鞋往老人嘴里塞,不让老人说话。后经调解乡里给老人300元钱了事。过了一夜,两个老人住进医院,乡里又给老人1200元钱的损失费。当天晚上6点多,刘广明和派出所民警在乡政府大门外10米处扬言说,我村群众谁再带头闹事,就先抓起来打昏了再说。

(9)我村十几年前的会计是白秀华,现金保管是梁浩成。因为梁浩成是刘广明的贪污障碍,就把梁浩成调到铸钢厂当会计,铸钢厂倒闭后,梁浩成回家。村委会长期只有白秀华一人既管帐目,又管现金。所以他们侵占集体资产一路顺风,没有任何障碍。

(10)乡里和村委会在群众的强烈要求下,同意建清查小组,清查过程中,查出建造轧钢厂在2002年和村委会定了一个假协议,每年交村委会10万元。然而,在从1993年至2004年12月的帐目中,只能查到27874.49元的入帐,还差90多万元没有下落。第一轧钢厂2004年6月1日承包期满,差承包费30万元却还在继续承包。

(11)刘广明、王得贵无视党纪国法,非法占地300多亩,村办企业用地都没有土地部门的批示,他们打着养殖业的旗号占地,有的建了工厂,有的盖了楼房。和刘广明、王得贵有关系的农户打着养殖业的牌子每户占用8分地,却没有一户搞养殖,反而盖起了正式住房。高建军自己占地8亩什么也没干,把地转包给别人,每年从中得利两万多元。

(12)我村原小学和橡胶厂被乡里占用20多年,不给村里一分钱。原小学校舍被用作乡敬老院,橡胶厂被乡里包给别人,本来这些土地和财产都是三里屯的,为什么被乡里白占20多年?

以上事实去年10月去北京中纪委,今年2月6日又去中纪委反映,都没有任何说法。老百姓是有理无处说。所以我们村民求助于法律和新闻界,能给我们讨个说法。

二、乡书记李本道打和,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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