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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扬民主警官判贪污 自称活埋也无惧

2013年02月08日 8:51 PDF版 分享转发

市公安局罗湖分局警官王登朝,疑因参与维权活动,被当局以及妨碍公务罪重判14年半,案件二审昨在深圳开庭,被告的两名律师先后退庭抗议法官在庭上不准他们说话,法官只好宣布休庭,择日宣判。近百名网民和维权律师到法院外拉横额声援王登朝,大批公安在场戒备,双方一度发生冲突,多名声援者被带走。

38岁的王登朝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原是公安分局三级警督,兼任负责2011年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安保任务的深圳保安公司第七公司经理。其好友徐琳表示,王虽然任职公安,但一直不遗余力宣传,主张全民免费医疗、全民平等养老。去年3月12日,逝世87年纪念日前夕,他和朋友准备在莲花山公园举办一个纪念活动,宣传民主思想,但警方在3月8日将王登朝逮捕,送入罗湖区看守所。

王登朝判囚14年半

据称,当局一直想以「罪」起诉王登朝,但在关押8个月后,他却被以「贪污罪」和「妨碍公务罪」一审判处重刑。徐琳认为,这是当局无耻的抹黑,目的是想掩盖真相,消除王的政治影响。

声援者与警大打出手

王登朝案二审昨日在深圳中院开庭,有近百人在法庭外面声援,现场的及便衣则有数百人。警察对声援人士又拉又锁,甚至大打出手,数名声援人士被带走。

到场声援的深圳律师对本报表示,该案从程序上有很多违法之处,实际上也不像当局宣传的那样能够讲得通。「我可以负责任地讲,这是当局的陷害。」唐表示,并不认识王登朝,但从案件的判决和他对王家人和周围人士的了解判断,贪污指控的「逻辑不正确」,完全是偷换概念的诬陷。他认为,王登朝是在体制内的警察,这令当局充满顾忌,想对这个事情暗箱操作,早一点了结。

法官不许说话

昨天庭审从上午10时开始,唐吉田表示,庭审时法官不给辩护律师和王登朝说话,并两次警告律师,若第三次警告将驱赶出庭。他指斥这是对法律的不尊重,两名辩护律师因此先后提出退出辩护来抗议。王登朝虽然坚持为自己辩护,但法官根本不听,法庭上出现了法官和王登朝各说各话的怪象。庭审最后在下午3点草草结束,王登朝最后说﹕「我自己无罪,你们判我多少年,甚至活埋了我,我都无所谓。」

来源:阿波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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