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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机场爆炸案:粤警介入调查

2013年07月22日 5:19 PDF版 分享转发

目击者拍到的爆炸后现场图片

有目击者说,没有将爆炸物扔出,而且爆炸前还提醒他人当心

广东警方就北京首都机场爆炸嫌疑人冀中星自称在东莞遭治安队成员殴打致残说法展开调查。

来自山东菏泽的冀中星星期六(7月20日)傍晚6时24分在首都机场T3航站楼到达大厅B出口外引爆自制的爆炸装置。

中国媒体称,爆炸造成冀中星本人及警方人员受伤。有消息称冀中星左臂需截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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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机场警务人员称,34岁的冀中星在爆炸前先是派发传单,被警方禁止时引爆炸药。

冀中星自称2005年在东莞因违规用摩托车载客并躲避拦截被治安队成员殴打致残。

他原本有一个博客讲述自己遭遇,但BBC中文网记者星期日上午发现有关博客已经被关闭。

一名曾报道过冀中星遭遇的记者称冀中星因家庭贫困无力治疗,曾有律师愿意给他提供法律协助但最终未能取得成果。

这名目前专职进行农民维权工作的前记者推测律师可能受到来自东莞当局的压力。

他表示,冀中星会采取爆炸自残的方式吸引公众注意,是因为“他是对这个社会彻底感到绝望了”。

东莞通告

东莞市在爆炸发生5个小时后发布《关于网传冀中星在东莞致伤情况的报告》,确认冀中星2005年6月28日在东莞厚街新塘治安队门口受伤。

有关报告称:“冀中星于当日凌晨2时40分在厚街从事摩托车载客,途中因害怕警察查车,与厚街新塘村治安队员发生碰撞,倒地受伤。当时,冀中星认为其受伤是村委会治安队员殴打所致。”

报告称,冀中星2007年1月向东莞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新塘村委会赔偿人身损害赔偿金338266.99元。

有关诉讼在7月被法院驳回,冀中星提起上诉后,二审又败诉,甚至还要求他负担诉讼费用,经他申请后才获准免交。

冀中星在求助法律无门后开始了上访的努力,2009年他致信中央,经中央政法委将有关案件转交东莞处理后,东莞市公安局协调,由厚街镇公安分局在2010年3月底给冀中星提供了10万元救助款。

报告称:“冀中星对东莞的救助表示感谢,并当场签订了保证书,保证今后不再因为此事而到有关部门进行上访。”

报告最后称:“经过东莞市信访局、市公安局核实,冀中星及其家人信访记录共有三次:一是2005年7月8日到厚街镇公安分局上访,二是2009年9月致信中央政法委,三是2013年7月17日,东莞市信访局收到国家信访局转来冀中星在国家信访局网上的投诉信。是否有到省上访的情况,需省信访局核查才能获悉。”

(撰稿/责编:伊人)

阿波罗网来源:B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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