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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巴楚暴力袭击案两被告人被判死刑

2013年08月13日 19:22 PDF版 分享转发

新疆巴楚县色力布亚镇

新疆巴楚“4·23”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在今年4月23日。

新疆喀什中院星期一(8月12日)对巴楚“4·23”暴力袭击案件5名被告人一审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2名被告人被判处死刑,另有1名被告人被判处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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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楚中院以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非造爆炸物罪、故意杀人罪等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木萨·艾散死刑。

巴楚中院还以参加恐怖组织罪、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热合曼·吾甫尔死刑,并以参加恐怖组织罪、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拜克热·外力无期徒刑。

被告人吾斯曼·买买提、塔依尔·吾布力因参加恐怖组织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6个月和有期徒刑9年。

今年4月,新疆喀什巴楚县发生一起暴力袭击案件,事件中有15名和社工死亡,6名犯罪嫌疑人在警方处置过程中丧生,8人被抓。

警方表示,犯罪分子在暴力袭击中使用了斧头、砍刀和枪支,而且有房屋被焚烧。

死亡的15名位警察和社工当中包括维吾尔族10人、汉族3人、蒙古族2人,另外有2名维吾尔族人受伤。

《新疆日报》星期二(8月13日)发表评论称,“依法严惩暴力恐怖犯罪是新疆各族人民的共同心声”。

不过,世界维吾尔人大会发言人迪里夏提今年4月曾对BBC表示,有关袭击事件的根源是中国在新疆实施的镇压政策,并指中国官方把此事件定性为“恐怖袭击”是推卸责任。

(撰稿:萧尔 责编:伊人)

阿波罗网来源:B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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