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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一轮奸事件:李天一喊“兄弟,上”

2013年09月14日 6:18 PDF版 分享转发

核心提示:案同案被告人张某的辩护人赵运恒接收采访讲述其亲历的事实经过。张称,庭审中有3名被告人明确认罪,各赔偿被害人15万元取得被害人的谅解。被告大魏在供述中说,在房间里,李某某说:“兄弟,上。”王某踹了杨女士的头,几个人强行脱了杨女士的衣服。

2013年9月13日北京不出意外的话,李某某等5人涉嫌犯强奸罪一案将在本月作出判决。但是,自上次庭审之后的10多天来,社会上对庭审过程有诸多曲解之处。比如有无律师代被告人认罪?有过工作经历的几名律师是否替公安背书?庭审中是否有3名被告人认罪?证人是否当庭推翻原证言等等。对这些庭审内容的不同认识,歪曲了社会舆论的公正评价。对此,本报记者采访了被告人张某的辩护人赵运恒律师,由他回答了其亲历的事实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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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罪:确有3名被告认罪并获谅解

记者:李某某一方多次声称5名被告人均未认罪,只是对“在你情我愿的情况下发生不好的事”表示道歉,事实是这样吗?请问您的当事人张某及您了解的其他当事人是否有认罪的表态?

赵运恒:这种说法与庭审事实不符,庭审中有3名被告人是明确认罪的。他们认罪的方式是对起诉书的指控没有意见,对主要犯罪事实如实供述,并且当庭对被害人表示道歉和赔偿。在法律上,这已经是完全的认罪表示。有没有说“我认罪”这三个字,不影响上述的认罪意思表示。我的当事人张某也是这样表达了其认罪态度。

需要说明的是,庭审之后,包括我在内的3名认罪被告人的律师,通过法院的转达,向被害人表达了真诚的歉意及赔偿意愿,通过协商,3名认罪被告人每人赔偿了被害人15万元,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记者:庭审之后,李某某一方多次指责其他4名被告人的辩护律师所作的有罪辩护违背职业伦理。请问您的罪轻辩护,是否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其他几名律师的罪轻辩护,是否与被告人的当庭表态相违背?

赵运恒:首先,认罪的3名被告人均是真诚的认罪悔罪的,律师也同时作了罪轻辩护。从我的辩护而言,是事先与被告人及监护人在辩护意见上达成一致后所作的辩护,所以不存在律师代被告人认罪一说。被告人王某本人不认罪,但其律师在法庭上明确询问他是否同意其作罪轻辩护,他明确同意律师作罪轻辩护。其次,根据律师法规定,辩护人可以独立辩护,所以也不存在律师代被告人认罪的问题。

阿波罗网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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