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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最高法:应排除刑讯逼供获取口供

2013年11月21日 20:13 PDF版 分享转发

山东高院门口(资料照片,24/10/2013)

最高法出台意见指出,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

中国最高法院星期四(11月21日)表示,为了防范冤假错案,今后“应当排除”采取或疲劳审讯等非法方式收集的被告人口供。

中国最高法发布《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说,“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冻、饿、晒、烤、疲劳审讯等非法方式收集的被告人供述,应当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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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称,除情况紧急必须现场问讯以外,“在规定的办案场所外询问取得的供述,未依法对询问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取得的供述,以及不能排除以非法方式取得的供述,应当排除”。

最高法意见

此外,为了尊重和保障人权,实现司法公正,法院应当重证据、重调查研究,切实改变“口供至上”的观念和做法,注重实物证据的审查和运用。

最高法指出,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

意见还说,对于死刑案件,认定对被告人适用死刑的事实证据不足的,不得判处死刑。而死刑案件,亦应当由经验丰富的法官承办。

最高法还呼吁法院坚持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不能因为舆论炒作、当事方上访闹访和地方维稳等压力,作出违反法律的裁判。

重在执行

十八届三中全会闭幕后,当局公布了一系列司法改革措施,包括取消劳动教养,以及让法院免受政治干扰等措施。

路透社表示,在中国,最重要的是法律的执行问题。此外,中国的司法独立仍然停留在口头上,因为法院最终要听从中国共产党的指挥。

路透社引述“人权观察”组织在香港的研究员林伟说,“在中国的司法体系里,公安系统是最有权势的机构,但它缺乏有效的权力制衡”。

维权人士长久以来敦促中共当局保护被告人的权益。

广泛存在

以刑讯逼供方式获取口供的现象在中国广泛存在。在一些高知名度的案件中,被告人经常在法院庭审前被安排在公开场合承认自己的控罪。

即便是在中共内部的纪检体系里,对“双规”官员进行刑讯逼供的案例也不少。

浙江温州官员於其一在“双规”期间不肯交代问题,被负责审讯的中共官员刑讯逼供,他们把於其一的头按入预先准备好的冰水浴桶里闷水,於其一后来猝死。

今年10月,多名涉案纪委和检察院官员分别被判处4至14年的有期徒刑。

(撰稿:萧尔  责编:李莉)

阿波罗网来源:B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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