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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习党媒:泄露机密与通奸 周永康案这两罪名藏玄机

2014年12月06日 7:29 PDF版 分享转发

历时一年的周永康案党内审查阶段终于告一段落。北京时间12月6日,中国官媒新华社凌晨发布消息,称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并通过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周永康严重违纪案的审查报告》,决定给予周永康开除党籍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同时宣布,经审查决定,依法对周永康涉嫌犯罪立案侦查并予以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依法进行中。而12月4日是中国首个宪法日,在这个特殊时刻公布周永康案件,其符号意义不言而喻。

官方通报中释放了几个重要信息。首先是两个关键时间点的透露。周案的正式党内立案调查时间是在2013年12月1日,当时会听取了中纪委通报的周永康违纪情况,周案启动。随后的2014年7月29日,政治局会议上正式对周立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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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1日中共政治局常委会听取周案报告是官方第一次对外界透露。而这距离中共过去仅仅一年时间,这说明在更早之前,中纪委就已经对周永康开始进行“私下”调查。也就是说,中共早已经“盯上”了周永康,习近平在2012年接掌总书记后不久,就已经决定要对这种党内“恶虎”开刀,秉承着“该怎么办就怎么办”的态度将周案解决。

此前曾有传闻,在2013年12月1日,习近平主持召开政治局常委会,悉数到场,而在此之前,中南海就已经对调查周永康达成共识。当时的消息甚至进一步称,政治局常委会召开之后的当天晚上,带领中央警卫局来到了周永康在中南海的住处,正式宣布了这个中央刚刚作出的决定。当然,这些细节是否属实,目前也只能仅凭臆测。

其次是周永康的罪名。相比之前落马的薄熙来和徐才厚,周永康五项重罪加身,远超薄徐,徐才厚虽然尚未判决,但是薄熙来是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因此可以预料周永康所面临的法律判决将是重刑。

从罪名上看,中共给周永康定了几项“重罪”,总结起来就是“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

其一,利用职务便利为多人谋取非法利益,直接或通过家人收受巨额贿赂。此罪为受贿罪,也是外界预料之中。这其中包括周永康家人在石油系统的牟利,以及周永康在选拔官员时买官卖官等问题。

其二,滥用职权帮助亲属、情妇、朋友从事经营活动获取巨额利益,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这也属于贪腐罪名的大范畴,更准确的说是“以权谋私”。但是“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一说值得细究,鉴于石油系统之前的“大清洗”,意见之前媒体所报道的周滨还涉嫌利用周永康的权力,在周曾任职的地方或部门,如石油系统和四川大搞权钱交易,比如插手四川大型工程项目,通过国土资源部大肆倒卖土地等事情,此处应该是指周永康在石油系统的相关问题。

其三,泄露党和;这可以说是周永康几项罪名中最为严重的一条,究竟泄露了什么机密,向谁泄露漏,是否是外界所传的周永康在时曾向薄“放风”?“王立军事件”后,2012年3月7日全国“”期间,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上,胡锦涛、、习近平、支持免除薄熙来职位的决定,但周永康投了反对票,成为九位常委中的不和谐音,从而令对薄熙来的处理无法形成统一意见。随后,他更将中央的处理意见私下通知薄熙来,严重违背了中共中央组织纪律和保密法规。

此前的三项罪名都直接触犯法律,随后的两项罪名指的则是周永康违反“党纪”方面的内容。

其四,严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本人及亲属收受他人大量财物。与之前两条不同的是,这项罪名与之前不同的是,没有“利用职务”,说明周仅仅是单方面的收受财物,而未给对方直接提供“好处”。

其五,与多名女性通奸并进行权色、钱色交易。这是舆论最为感兴趣的高官“通奸”内容。而周永康此前在大陆坊间也被评论为个人生活不检点,甚至有不雅称号。

官方会否继续公布周案的详细信息?在开除周永康党籍,移送司法之后,周会否如当年薄熙来一样面临公审?官方通报中的“泄露党和国家机密”究竟是何机密,是否最后判死?这些疑问仍将等待剖析。

来源:多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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