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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铭:法治、人权与信仰要靠大家共同来维护

2014年06月09日 23:28 PDF版 分享转发

2014年6月3日,被非法关押13个月之久的辽宁本溪于立新等12位学员被非法开庭。现场来了一二百家属和声援者要求旁听,但法庭只让每家2人进去旁听。据说法院要求当事人更换律师,但当事人不同意,坚持要求委托的律师为他们做无罪辩护。因法院对10多位辩护律师强行要求安检,众律师不配合该非法要求,拒绝进入法庭,最后当局不得不休庭,另行通知开庭时间。

面对当局的非法行为,律师、兰志学、张传利、唐天昊、陈建刚、赵永林、蔺其磊、董前勇、郭海悦、、李春富等联名递交建议书,要求本溪市明山公安分局撤销案件、本溪市明山区检察院免予起诉,释放所有法轮功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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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9年7月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中共在肆意践踏着《》和法律,在法庭内外一直在肆无忌惮的耍着流氓。法庭成了他们任意儿戏的场所,法律成了他们为所欲为的手段。对于正义律师为法轮功学员的无罪辩护,他们恨得要命又怕得要死,耍尽流氓下三滥手段。如:通过司法局不让律师为法轮功学员辩护;不给律师出具辩护手续;阻挠刁难律师阅卷;阻碍刁难律师接见当事人;威胁法轮功学员及家人不准聘用或辞退维权律师等。这次又耍出强行要求律师安检的非法要求,真是流氓耍到了极点。

在中共的独裁暴政面前,面对中共司法机关施尽流氓手段肆意玷污司法公正的状况。有这样一些人,他们不畏中共的邪恶暴政,不畏法院等流氓司法手段,用自己的所能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司法的公正,他们就是为法轮功学员作无罪辩护的维权律师。在这次为辽宁本溪法轮功学员辩护的案件中,几位维权律师说出了这样感天动地的话:
张传利律师说:“信仰本身不是犯罪,超期羁押就是错上加错,应该将当事人无罪释放。我们期待正义的降临,信仰自由、言论自由,请让我们共同维护!”
赵永林律师说:“坚持,不仅是为了律师的执业尊严,更是为了法律的尊严。为尊严而斗争,不仅是权利,更是义务。”
董前勇律师说:“信仰,使人们的道德底线维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善良、宽容、善于查找己过的民众对社会、国家百利而无一害……中国人相信人在做,天在看。我始终相信这浩瀚的天地之间有一份邪不胜正的浩然正气,我在期待。”
陈建刚律师说:“我为百姓说话,我为百姓维权,尽本份,知天命。路虽远,但我们已在路上!
张科科律师说:“信仰无罪,言论自由在任何一个国度都是人民的自然权利,为何在我泱泱大国这种民众的自然权利被强行剥夺?呼吁各界正义人士关注本溪案件,让我们共同发出声音,祈祷好人早日回家。”
李春富律师说:“期待与您一道共同见证、围观社会的每一滴进步。愿之光早日照耀中国!”

看了这些话我不禁在心中升起对这些律师的无比崇敬,他们就是中国的良心,他们才是真正的人民的律师,为百姓主持公道的律师。高智晟律师为法轮功学员主持公道、伸张正义受尽了酷刑迫害,江天勇等四位律师在建三江为法轮功学员主持公道、伸张正义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也遭到了非人的酷刑迫害。而那些牌子上标着“人民”二字的公检法司等政法部门,却在无休止的干着欺压迫害人民的罪恶勾当。

中共及江泽民犯罪集团十五年来对法轮功的血腥迫害,使中国的法制系统遭到了严重破坏,导致中国法律体系人员直接变成祸乱法律的黑社会警匪,在执法的岗位上破坏着法律,走向了罪恶的深渊。这些维权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就是在维护着法治,不希望中国的法制体系崩溃。他们在为法轮功学员主持公道、伸张正义的同时,也在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我们不仅应该关注辽宁本溪的案件,也要关注所有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案件。据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六月六日报导:“二零一四年以来,中共持续绑架法轮功学员,发生了多起有计划、有预谋的大规模绑架事件。三至五月份法轮功学员被绑架人数至少1694人。比二零一三年同期1307人上升了百分之三十。”自之后,被中共非法绑架的法轮功学员,除一部份被劫持到迫害外,其余都将被非法批捕判刑。

维权律师们为法轮功学员主持公道、伸张正义的伟大义举,使我们看到了未来中国的曙光。但维护法治,维护与信仰,结束这场血腥的迫害,不仅仅是维权律师的责任,更是全社会全人类共同的责任,全人类都应该参与到制止迫害、清算罪恶、解体中共中来。“我们期待正义的降临,信仰自由、言论自由,请让我们共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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