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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慎坤:收费公路巨亏与腐败有多大关系?

2015年07月04日 13:41 PDF版 分享转发

6月30日,交通运输部举办专题新闻发布会,公布《2014年全国收费公路统计公报》。公报指出,2014年度,全国收费公路通行费收入为3916.0亿元,支出总额为5487.1亿元。其中,还本付息支出4207.7亿元,养护经费支出469.2亿元,运营管理支出534.0亿元,税费支出249.5亿元,其他费用支出26.7亿元。

2014年度,全国收费公路收支平衡结果为负1571.1亿元,其中,政府还贷公路收支缺口1293.7亿元,经营性公路收支缺口277.4亿元;高速公路收支缺口1359.6亿元,一级公路收支缺口170.8亿元,二级公路收支缺口24.9亿元,独立桥梁隧道收支缺口15.8亿元。

“公路印钞机”巨亏1571.1亿元!这听起来不可思议的笑话让网上一片哗然,舆论也有理由强烈要求彻查巨亏的原因。此前,交通运输厅也曾公布2014年亏损28.8亿元,在引发舆论关注后,省交通运输厅又再次公布《2014年广东省收费公路统计公报》。

但如同变戏法一般,广东收费公路支出总额由此前的481.1亿元,变为448.4亿元,两周就把支出减少了32.7亿元。其中,还本付息支出284亿元,养护经费支出45.2亿元,税费支出40亿元,其他费用支出6亿元,均与此前数据一致。只是把运营管理支出由原来的106亿元改为现在的72.9亿元。

这一数据的改变,也使广东去年收费公路由亏损28.8亿元逆转为盈利3.9亿元。相关负责人解释,此前统计数据有误,以本次发布数据为准。所谓运营管理支出费用由原来的106亿元改为现在的72.9亿元,只是数字改了还是开支真的下降了?恐怕外界永远搞不清。如果说是统计数据有误,为什么一下子误差30多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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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收费是从广东开始,早已让投资者赚得钵满盆满,此后这种掠夺民众的修路模式如同房地产敛财模式一样,被视为改革开放的产物推向全国。如今,舆论强烈要求公路降低收费标准、缩短收费年限的呼声高涨,全国收费公路却连曝大面积亏损,如此公开“哭穷”的场景,让津津乐道的“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说辞别具讽刺意味。

“一条造价58亿元的高速公路,到我们承包人手里结算的工程款仅仅只有14亿元,其他44亿元去哪了”?此前,常安高速公路建设工区代表李业等积极奔走各个部门和媒体,实名举报该项目资金黑洞等问题,引起了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

常安高速,起于常德市鼎城区石门桥,止于湖南安化县梅城,全长95.305公里,是二广高速湖南境内尚未完工的一段,另一段为安邵高速。该工程属社会招商引资的BOT项目,由浙江友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额投资建设,批复建设工期三年,2010年7月正式开工建设,应于2013年8月建成通车。

然而,该工程如今成了“烂尾路”。路尚未修完,58亿元项目资金也不知去向,投资方与承包商们陷入了一场旷日持久的资金结算拉锯战。举报人李希华、李正闲、李业等说,他们是常安高速C5、D1标段的承包人,举报投资方友诚公司精心策划骗局,左手捣右手,58亿元工程全部虚假招投标,完全无视国家招投标法,主体工程都是由友诚公司或其控股关联公司中标,再以低于中标价格30%以上分包出去,再层层分包,质量保证根本无从谈起。

该项目预算资金58.35亿元,其中中信贷款38亿元,自筹资金20.35亿元。而友诚公司并未自筹资金,而是大玩“空手道”,骗取银行巨额资金。诸如,通过提高虚假计量,以“蚕食”的方式,一步步将中信银行38个亿的资金套取出来,被公司挪用到杭州莫干山建设别墅和高尔夫球场,亏空后造成公司资金链断裂,常安高速没有资金注入,最终工程停摆,承包人工程款要不回,民工工资发不了。

常安高速存在的贪腐问题目前尚未暴露,但谁都知道,腐败几乎渗透到所有公共投资领域,无论是国家主导的大型项目,包括能源开发铁路建设高速公路,还是由地方主导的修修补补,几乎处处都留下了腐败的痕迹。那些光鲜的楼堂馆所或者是豆腐渣工程,都是当今时代腐败的鲜活见证,几乎每一个公共项目的背后,都隐藏着一大批贪婪的蛀虫。

凡是熟稔政府公共投资的都很清楚,大凡政府操刀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包括各类形象工程,其腐败寻租成本一般都在20%以上。自2009年世界金融危机以来,中国政府主导的4万亿投资项目和各级政府以及银行配套的30多万亿投资中,至少有6万多亿通过不同渠道,流入了大大小小的贪官以及各类代理人的私囊之中。

今年3月,湖南省高广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彭曙、总经理胡浩龙等人涉嫌特大贪贿系列案在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公布:被告人彭曙和胡浩龙犯受贿罪、贪污罪等项罪行,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彭曙、胡浩龙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取贿赂,帮助他人在高速公路土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中标,涉案总金额高达两亿多元,其中单笔受贿金额达1.03亿元……仅仅是一个省级高速公路广告部门主管,彭曙和胡浩龙等人的贪腐已远远超出人们对高速公路招投标所能勾兑利益的想像极限。

过去几十年,从中央到地方,用于交通投资的资金极其庞大,各地交通部门的高官往往成为工程承包方和建筑材料商的“攻坚”对象,因而交通部门早己成为腐败重灾区。湖南常安高速暴露的问题绝非孤例,交通部门腐败官员的敛财金额也远远不止这些!虽然交通部门查处了一批又一批腐败官员,仍然只是九牛一毛!如果严格执法,没有几个主管交通的官员经得起审查。因为类似的重大投资项目都是由官员们私底下敲定,没有制约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贪腐泛滥。

公路高收费所反映的公共资源变成公共负担,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和民生问题,还涉及到政治伦理和国之根基。旧小说中经常出现的场景:“此树是我栽,此路是我开,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钱。”这已经成为拦路、强盗抢劫的经典语言。可见,古往今来,拦路设卡收费一直属于黑道性质,属于政府围剿打击的行为,哪怕此路真的是你开的,设卡收费也要坚决打击。掏钱修路属于造福积德的善举,国家可以表彰,社会可以称颂,百姓可以敬仰,但就是不能收费,拦路设卡强行收费在历朝历代都按劫匪强盗论处。

拦路设卡收费和打击拦路设卡收费,古往今来一直都是官与匪之间不可逾越的一条界限。即便是所谓的官匪一家,充其量也不过是官府与劫匪暗中勾结,绝不会由官府去接管劫匪的买卖。对黑道勾当只能打击不能接管,这是古往今来所有旧时政权都必须遵循的道德底线。即便迫不得已作为一时的权宜之计,也必须严加控制收费的模式、范围和时间,绝不会大规模改变公路的公共属性。

全世界收费公路18万公里,其中有14万公里在中国,占了全世界70%。目前全世界实行公路收费的20多个国家,收费公路的比重基本控制在1%左右,而我国交通运输部却明确公布,在我国现有公路网中,95%的高速公路、61%的一级公路、42%的二级公路是收费公路。因此我国的收费公路比例和里程都是世界第一!

我国公路通行费比欧洲等发达国家高了9倍之多。从我国公路用户费(税)的构成来看,主要是燃油税、购置税以及通行费3种。但还有许多或明或暗无法统计的罚款成本需要车主承担,每年各种公开的交通罚款已高达数千亿,而未曾公开的各种罚款和私吞款同样是一个惊人的数字。

美国早期也曾实行公路收费制度,那时公路也是由私人投资修建,但这样的政策只实行了二十年就被美国政府废除了。政府开始用纳税人的钱大规模修建公路、铁路、运河,基本上都供国民免费使用。因为公共财政投资的公共设施,本该由全民来共享,而不应该拿来长期牟利,更不应该成为一条滋养蛀虫的贪腐利益链。

--转自作者博客

责任编辑:高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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