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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立即抓捕江泽民的强烈要求——致美国总统奥巴马的一封公开信

2016年03月31日 16:41 PDF版 分享转发

作者:秘书 博士

奥巴马总统:

您好!

据法轮大法明慧网统计,2015年5月11日至9月22日,已有超过18万名海内外及家属向北京最高检察院或最高法院控告江泽民。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大审判——对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的大审判已拉开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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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11日至2013年7月10日,我因为揭露前最高领导人江泽民祸国殃民的滔天大罪,被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和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指控犯了“利用X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蒙冤坐牢5年。给您写此信的目的,是就我的人权和公民权受到严重侵犯问题,请求您的帮助。

我是前中共、中书记尉健行的撰稿人之一。在中纪委工作期间,受过非常严格的保密教育。1999年4~5月间,我亲历了两起发生在中共最高层的“泄露绝密文件案”。这两起泄露绝密文件案有本质不同,结果却出乎全世界一切有常识和正义感的人意料之外。

先说第一起。1999年4月25日,由于江泽民的严重失职,北京发生了震惊世界的“4·25”事件。在许许多多法轮功学员给江泽民写信、寄信——反映法轮功的书籍被查禁等问题——全都无效的情况下,在1999年4月23日、24日天津发生防暴警察殴打、抓捕40多名法轮功学员的恶性事件之后,从1999年4月25日清晨起,陆续有上万名法轮功学员来到江泽民办公的地方——北京中南海——和平请愿,表达三点诉求:第一,立即释放被非法抓捕的天津法轮功学员;第二,允许法轮功的书籍公开出版发行;第三,给法轮功学员提供一个合法的修炼环境。当晚,此前从未就法轮功问题進行全面、深入、细致调查研究的江泽民,在写给中共政治局常委的信中,第一次就法轮功问题表态,就毫无理性地提出了“战胜法轮功”的谬论。

1999年4月29日,中纪委监察部领导向副局级官员、法轮功学员葛秀兰传达了江泽民的信,也向副处级官员、法轮功学员王友群传达了江泽民的信。听完传达后,葛秀兰将此信内容告诉了另一位法轮功学员。1999年7月20日,江泽民作出镇压法轮功的决策后,葛秀兰因“泄露”发至省(部)级的绝密文件——江泽民的上述信,被“隔离审查”4个多月,受到开除党籍、行政降两级、被全国各大媒体公开点名批判、被迫提前退休等一系列严厉惩罚。据我所知,中纪委监察部领导的保密意识是非常强的,如果这份文件下发传达时,确实标明是发至省(部)级的绝密文件,中纪委监察部领导绝对不可能向副局级官员葛秀兰传达,更不可能向副处级官员王友群传达。葛秀兰和我在听传达时都没有听说对这封信的内容要保密。也就是说,葛秀兰根本不存在“泄露绝密文件问题”,却因“泄露绝密文件”被严惩至今!

江泽民的高压和欺骗,是葛秀兰受严惩最重要的原因,也是中国大陆成千上万、几十万、几百万、数千万、乃至于上亿法轮功学员受到长达16年的疯狂大迫害最重要的原因。在一次中共政治局会议上,谈到葛秀兰的问题时,尉健行说,葛秀兰是个老实人。江泽民立即恶狠狠地说,电影《羊城暗哨》上的那个充当国民党特务的老保姆看上去也很老实呢!当在媒体上公开点名批判葛秀兰的报告送到尉健行手上时,尉健行批示:暂缓。尉健行批示的墨迹未干,刚刚动身前往山东省调研,别有用心的人立即责令中国大陆主流媒体公开点名批判葛秀兰!

再说第二起。1999年查处的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是1949年10月1日以来发生的涉案金额最大,涉案中共党、政、军官员人数最多、在国际国内影响极坏的重大腐败案件之一。在该案主犯赖昌星等70多名走私重要成员顺利逃亡境外之后,经查实:这个犯罪团伙走私货物价值人民币530亿元,偷逃税款300亿元。由于大量证据被销毁,赖昌星实际走私和偷逃税款数额,肯定远远超过已查出的数额。

时任中共海关总署署长牟新生接受凤凰卫视著名主持人吴小莉采访时说,1999年4月20日,时任中央政法委书记在海关总署提交的报告上批示:以海关为主,组织力量查办赖昌星案,公检法参加,涉及内部人员职务犯罪的,由中纪委牵头彻查。由于这个批示是4月20日作出的,此案被称为“4·20”专案。“4·20”专案组组长是当时的中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何勇,副组长是当时的监察部副部长干以胜和海关总署署长牟新生。然而,就在中央领导的批示下发传达前6天,也就是何勇、干以胜、牟新生看到罗干的批示之前6天,当代中国最大的走私犯罪分子赖昌星就已经知道了他将被查处的消息!罗干的批示,毫无疑问,是绝密文件。将罗干的批示泄露给赖昌星,毫无疑问,是泄露绝密文件。这起重大泄密案至少导致四个严重后果:第一,促成赖昌星大规模、全方位销毁走私证据;第二,促成赖昌星大规模、全方位、多渠道转移走私资产;第三,促成赖昌星“安排”70多名走私重要成员顺利逃往境外;第四,为了将赖昌星遣返回中国,北京当局跟加拿大政府進行了长达12年的交涉,严重影响了中国和加拿大两国政治和经贸关系。

赖昌星逃到加拿大之后,曾对《“远华案”黑幕》的作者盛雪讲,他与中共最高层一些官员或官员的秘书关系密切。除已被查处的原公安部副部长李济周,原中共总参谋部情报部常务副部长姬胜德等人外,其他人,我无法确认。我能确认的是:1999年一年365天,中国大陆所有媒体,报纸、杂志、广播电台、电视台、互联网全算上,没有一家报道过依法查处上述重大泄密案的任何消息。2011年7月23日,逃亡加拿大达12年之久的赖昌星被遣返回中国。2012年5月18日,厦门市中级法院判处赖昌星无期徒刑。至2015年9月22日的今天,这起重大泄密案发生16年多了,中国大陆没有任何一家媒体报道过依法查处上述重大泄密案的任何消息!据此,我只能认为,隐藏在中共最高层的这个泄密者,毫无疑问,也是一个收受了赖昌星巨额贿赂的严重腐败分子,由于有更严重的腐败分子——“超级大老虎”的保护,至今依然逍遥法外!

更出乎全世界一切有常识和正义感的人意料之外的一起重大恶性案件如下:2007年8月10日,就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查处赖昌星”的批示被泄露给赖昌星本人这一重大泄密问题,我写了一封准备在最有影响的中英文媒体上公开发表的致宋平等13位老干部的信,当天在北京新街口邮局,以挂号信方式,寄给了前中共政治局常委宋平,前中共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尉健行,时任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纪委副书记何勇,时任中纪委副书记干以胜,同时写了致中纪委监察部领导的信《关于一封重要信件的报告》,随信寄给了4位领导。寄给宋平、尉健行的信是请何勇转递的。这4封本着对国家、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写成的信,这4封于国于国有百利而无一害的信,居然全部被北京市西城区法院法官徐丽文,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法官贾连春、刘璐、翟长玺认定为我犯了“利用X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的“罪证”!

上述4封正气磅礴的信为什么会被法院“认定”为我犯了“利用X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的罪证?根本原因在于:我秉笔痛斥了当代中国最大的祸根——江泽民,才被江泽民在当时中共最高层的亲信周永康打击报复投入监狱。2008年7月1日,就江泽民将相当于40多个的中国领土无条件拱手送给俄罗斯等国的严重犯罪行为,我写了一封准备在台湾最有影响的中英文媒体上公开发表的信《江泽民是“分裂中国”的千古罪人》。为防止别有用心的人将这封捍卫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信,认定为我的“罪证”,我在北京的邮局,以挂号信方式,将此信寄给了我的中学校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长王利明教授,北京市西城区德胜街道办事处610办公室官员韩军等。此信写作后的第10天,2008年7月11日,我被“传唤”到北京市西城区看守所。

更進一步追根溯源,是因为16年前我在法轮功问题上表达了跟时任中共最高领导人江泽民完全相反的看法,妒忌心极强的江泽民一直对我恨之入骨。1999“4·25”事件发生后的第12天,1999年5月7日,我写了致江泽民的信《法轮大法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5月8日,以挂号信方式,寄给江泽民。1999年7月20日,江泽民作出镇压法轮功的决策后,我被 “隔离审查”135天,被开除党籍、辞退回家。

江泽民对内疯狂镇压法轮功、对外将相当于40多个台湾的中国领土拱手送给俄罗斯等国,罪大恶极,万恶不赦。这里,我通过您——美利坚合众国总统——向北京的最高领导人习近平提出二点强烈要求:

第一,立即依法逮捕江泽民。

第二,依法将隐藏在中共最高层向赖昌星泄露绝密文件的严重腐败分子查个水落石出并严惩不殆。

2015年9月22日于美国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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