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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建军前妻在美认罪获减刑 三罪认一罪 四房罚没

2017年01月11日 18:06 PDF版 分享转发

中国红通令追缉的贪官乔建军的前妻赵世兰,9日向洛杉矶联邦法院三罪承认一罪。图为她先前出庭时镜头。

起诉赵世兰案的联邦检察官周维琪(右)和库塞拉休庭后走出法院。(记者丁曙/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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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红通令第三号人物、前中储粮河南周口直属仓库主任乔建军的前妻赵世兰(Shilan Zhao),9日向洛杉矶联邦法院承认一项「共谋实施移民欺诈和州际和国际转移被盗资金」(Conspiracy to Commit Immigration Fraud and Interstate and International Transport of Stolen Money)罪名,罚款25万元,面临最高入狱五年、三年监控释放(supervised release)以及刑满后可能遣返中国的刑惩。9日双方向联邦法院送交协议,获得法官批准,将于今年11月6日量刑。

当日中午,赵世兰由律师戴维斯(Kirk C Davis)陪同到庭认罪,联邦检察官周维琪(Vicki Chou,译音)和库塞拉(John Kucera)向庭上说明。原先检方向赵世兰提出三项控罪。除第一项外,还有第二项是移民欺诈、协助和教唆(Immigration Fraud, Aiding and Abetting)。第三项是阴谋实施洗钱(Conspiracy to Commit Money Laundering)。由于去年12月21日双方达成一项认罪协议,赵世兰承认第一项控罪,缴交25万元罚金,放弃四笔土地房地产的所有权上交政府。检方也同意从轻处罚,放弃了第二和第三项控罪,以及豁免其它控罪。

主审法官威尔逊(Stephen Wilson)对该项协议很慎重,他特别向赵世兰指出,「你还不是公民,在刑满后有可能被遣返回中国,你是否了解和接受这个风险?」赵世兰再次和律师进行短暂交流,最后向庭上表示,她在21日签署认罪协议时,已经了解文件内容。

法官又指出,认罪协议第14页有一段说明,乔建军提交虚假材料以支持被告申请EB-5投资移民签证,通过该移民签证被告和乔建军有意获得美国移民身分签证。在2008年5月28日或以前,赵世兰签署并向美国移民局提交了一份表格1-526(外国企业家移民申请),确认提交的申请书和所有证明文件是真实和正确的。但事实上,其中一些证明文件是虚假的,包括一份假结婚证书和证明被告投资来源的假文件。乔建军准备或获取这些文件,赵世兰知道至少有一些文件是假的。法官问赵世兰这段文字是否属实及涉及到伪证罪。律师回答,赵世兰申请EB-5移民的「某些文件是不正确的,例如婚姻状况,当时她们已经离婚了」。但被告已经认识到这个错误,并且愿意配合调查和接受相关的处罚。

退庭后,赵世兰和律师戴维斯等拒绝接受採访。但两位检察官周维琪和库塞拉向记者表示,鑑于赵世兰认罪和罚款,放弃了部分宪法权利,以及愿意与司法单位配合调查。所以,检方也将原来的三项控罪缩减为一项移民欺诈罪和转移被盗资金,最高刑期为五年,最低不好说,要由法官裁决。同时他们也确认,由于赵世兰不是美国公民,刑满后有被遣返中国的「潜在可能性」。

赵世兰的另一位代表律师向确认双方签署的认罪协议。(记者丁曙/摄影)

联邦起诉中国外逃贪官乔建军和赵世兰(United States v. Qiao and Zhao)共谋罪(conspiracy),违反联邦法18 USC§371。经过两年缠讼和谈判,被告赵世兰(Shi-Lan Zhao)和联邦加州中区检察长办公室(USAO)日前达成一项认罪减刑协议,被告同意承认一项移民欺诈和转移被盗资金的犯罪事实,缴交25万保释金以及拍卖四笔房地产上缴国库,其中两笔在蒙特利公园市(Monterey Park)。

根据去年12月21日签署的认罪协议,关于被告有四个要点。第一,赵世兰不得对该协议中确认的事实提出异议。遵守本协议中所有关于量刑的协议。在相关的法庭审理时间出庭,按照命令服刑,服从所有保释条件,并遵守任何其他法院对本案的裁决。

第二,赵世兰必须支付法院要求的25万元保释金,用于被告必须支付的任何赔偿、特别摊款、刑事罚款和法庭费用,以及必要时执行协议完成程序。

第三,被告同意与检察官办公室、国土安全部、国内安全调查局、国税局刑事调查处充分合作,遵守联邦检察官以及任何其他联邦、州、地方,或者外国检察、执法、行政、或监管机构的指示。

第四,被告同意在检察官设定的日期和时间,真实地坦白自己拥有的物业产权,以及被告人知悉的所有资金、财产和╱或任何形式的资产信息,以及滋生或获得的利息,或被用来帮助被告从事非法活动的设施,并丧失对这些物业项目的所有权、所有权状和利益,特别是所有在美国的货币、财产和资产的所有权和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出售以下地址的不动产的所有收益并上缴国库。

被告的第一栋房产在华盛顿州,地址7615113th Avenue SE, Newcastle, Washington98056。第二栋在纽约州,地址40-22 College Point Boulevard, Unit3-11B, Flushing, New York11354。第三栋在加州蒙特利公园市,地址127 N. Garfield Ave., Monterey Park, California91754 Vacant Land, Monterey Park, California91754。第四栋在蒙特利公园市,地址412 N. Atlantic Boulevard(Commonly Known as420 North Atlantic Boulevard),415 North Chandler Avenue,and419 North Chandler Avenue,Monterey Park,California91754。

另方面作为回报,联邦检察官承诺的义务包括,不对该协议中确认的事实提出异议,遵守该协议中所有的条款。删除起诉书其馀的对被告的指控罪名。在量刑时确定适用的准则范围,偏离该范围的适当性和程度以及处罚时,法院可考虑驳回。此外,在量刑时只要被告表明对该罪行负责,检方建议将适用的量刑级别降低两级,以及在必要时在该范围内提出额外减罪一级。

来源:世界日报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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