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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学院米粉店老板因竞争投毒被判刑

2013年05月31日 21:27 PDF版 分享转发

5月30日,长沙开福区法院开庭审理去年底发生在长沙学院的投毒案。长沙学院因为食堂物业纠纷,造成食堂商户上网购买生巴豆投毒泄愤,导致27名无辜学生中毒。

大陆媒体报道,2012年12月18日,长沙学院27名学生在汇泽食堂进食早餐后陆续出现呕吐、腹泻等身体不适症状。经过警方初步调查,锁定犯罪嫌疑人为在同学院经营津市牛肉粉店的王志(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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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与学院物业公司有纠纷,王志在12月18日凌晨趁人不备,在桂林米粉店汤料锅中投入巴豆,企图报复物业公司、同时挤走食堂内的同行桂林米粉店。因而伤及无辜的学生。

5月30日上午,这一案件在开福区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当庭作出一审判决,判处王志有期徒刑3年,帮王志忙的其叔叔(化名)也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

据悉,王志和王军两人一起在长沙学院食堂里经营津市米粉店,王志为粉店的老板。

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书眉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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