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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师质疑“快递份子钱” 中共拒公开征收原因

2013年06月28日 21:01 PDF版 分享转发

去年年底,国家邮政局起草《邮政普遍服务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将向国内所有快递公司按件收取一定服务费。由于怀疑收费缺乏合理性并违反反垄断法,吴飞向中共国家邮政局、财政部致信,问讯相关信息,但是两个部门均表示拒绝公开。6月27日,他提出了行政复议。

大陆媒体报道,根据“暂行办法”,凡在中国境内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缴纳邮政普遍服务基金,标准为国内同城快递0.1元/件、国内异地0.2元/件、港澳台1元/件、国际2元/件。由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承担着邮政普遍服务,因此该基金的相当部分将被补贴给中国邮政。该基金被快递企业称为“份子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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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暂行办法”的征求意见期间,吴飞律师向国家邮政局、财政部致信要求公开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公开说明征收邮政普遍服务基金的具体征收范围,并说明确定征收范围的考虑因素;公开在制定该办法的过程中,调研和听取相关企业、行业协会的意见及具体情况;公开依据测算,征收邮政普遍服务基金之后,每封快递将会提价多少钱等等。

5月23日,国家邮政局答复称,吴飞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不属于国家邮政局的公开范围。6月24日,财政部也作出回复,吴飞申请公开的前四项内容,不属于应公开的政府信息。而对于基金政策对快递服务价格影响的问题,财政部回复称,“将统筹考虑企业和个人的负担水平,邮政普遍服务事业发展需要等相关因素”。

6月27日上午,吴飞向上述两个部门邮寄了行政复议申请书。吴飞表示,“不难想象,征收之后,快递费可能会上涨,从而导致我们快递费用支出的增加”,所以作为一个律师,一个公民,他认为自己有必要搞清楚这个收费是否合理。

吴飞认为,向快递行业征收该基金缺乏合理性。因为邮政普遍服务基金属于专项基金,一般应遵循谁投资谁受益、专款专用的原则,但民营快递企业即便缴纳了基金,以目前的情况来看也是无法享受相应设施与服务的,最后很可能就成为“民企贴补国企”。另一方面,最后也可能“羊毛出在羊身上”,企业将增加的成本转嫁给消费者。吴飞认为,该基金的征收还涉嫌违反反垄断法。

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进宇报道

(责任编辑:何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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