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如心遗产案 陈振聪伪造遗嘱罪成
2013年07月05日 14:10 PDF版
2011年在香港已故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千亿遗产争夺案中败诉的商人陈振聪,星期四再遭陪审团裁定伪造遗嘱及使用虚假文书两项罪名成立。不准保释,需要通宵还押,等候星期五判刑。
53岁的陈振聪被控伪造和使用假龚如心遗嘱案,5月24日开始在高等法院公开聆讯,经过30天的聆讯后,法官于7月2日总结证据及引导陪审团。八人组成的陪审团经过二天、长达20小时的审议后,星期四晚上约8点钟,裁定陈振聪伪造遗嘱及行使虚假文书两项罪名成立。其中伪造遗嘱罪以6比2票数裁定成立,而使用虚假文书罪则以7比1裁定成立。陈振聪闻判后神情错愕,趴在台上。法官不准保释,需要通宵还押,等候星期五判刑。
本身是资深大律师的汤家骅议员表示,经过陪审团的裁决,案件很难推翻,而且行使伪造文件在香港是属于非常严重的罪行。
香港资深大律师汤家骅:加上行使伪造文件,是为了骗取相当巨大的金额,相信即时监禁的机会比较大,所以法官拒绝保释。如果没记错行使伪造文件最高刑罚是14年,今次涉及的金额这么大,而且目的是为了骗取大量的金钱,所以相信法官会认为是一个严重的罪行,可能会在判决中反映出来。
晚上约9点一辆囚车进入法院内,大批传媒继续在现场等候。晚上约10点钟,陈振聪乘坐囚车离开高等法院,大批传媒蜂拥而上,场面一度混乱。
以上是由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记者林秀宜在香港的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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