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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院院长:当前审判机制已不适应时代

2013年07月07日 17:58 PDF版 分享转发

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鄂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专访时称,中国目前的审判机制,事实上是源于计划经济下形成的审判机制,和当年的苏联模式是一样的。现有的体制已不适应时代发展的需求。

郑鄂解释,传统的审判方式,是以行政化为结构的审判方式。即法官承办完案件要层报副庭长、庭长、副院长、院长批,甚至有的案件最后还要上报审委会决定。审理案件的人不判案,判案的人又不审理案件,这种模式就是行政化的表现。行政化审判模式最大的弊端是权责脱离、效率不高。有的法官会想:反正是你领导审批的,马虎点也没问题,最后总有人扛。但如果是法官自己做主的案件,他就会很紧张,很认真。此外,传统的管理方式也是行政化管理。比如:法院的人、财、物都归地府管,一旦地方政府有干预,法院就很尴尬。这就是所谓的行政化区域性管理。脱离司法规律,用行政规律主导法院审判肯定是不对的,无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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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鄂表示,“除了改革,没有别的出路。”

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鹿鸣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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