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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一新律师欲“无罪辩护”骂声一片

2013年07月10日 22:33 PDF版 分享转发

北京海淀区法院已受理红歌演唱家等5人涉嫌轮奸案。7月10日,中国军队歌手的儿子李天一涉嫌强奸案的新律师发表声明,称相关部门披露李的真实姓名构成侵权。李天一新律师的言论和声明引起舆论大哗。名博主点破李天一新律师的“不良意图”,坊间更是骂声一片。

日前,北京法院网官方微博称:海淀区法院对被告人李某某等五人涉嫌强奸一案已立案审查完毕,并决定受理该案。据检方指控,被告人李某某等五人的行为构成强奸罪,并且是轮奸。

李天一案的新律师是北京京联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枢与北京冉民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冉。近日,北京京联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枢对《晚报》称,将为李天一做无罪辩护。

该消息经“新浪娱乐”转发后,引起网络炸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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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茵想兜兜”:无罪辩护?是要把罪名都推到受害者身上去吗??这一对禽兽父母!!!

“嘉陵孤舟”:律师请来就是必须做“无罪辩护”的?!这个孽畜人神共愤,请律师赤裸裸的宣布“无罪”?! 当年马加爵和药家鑫的律师也不敢说他们“完全无罪”!!呸!无耻到无以复加的地步了!!

“属于我的灿烂生活”:无罪?律师的良心给狗吃了吗?

“小惑哥nomad”:围观惊天大笑话。、、

李天一的两名新律师10日凌晨通过新浪博客发表声明,声称,受李某某监护人的委托发表声明。

该声明指责北京市公安机关以真实姓名向公众披露李天一涉轮奸案,引致地方媒体,各大门户网站,及很多中央主流媒体以真实姓名披露李天一涉轮奸案。声明称,媒体公开披露李天一的姓名、图片、视频等对其及家人是侵权。

声明中还称“本案是在未成年人等深夜在某酒吧内,经多名成年男女酒吧人员陪酒劝酒大量饮酒之后,到某宾馆开房发生的。”

声明发出顿时引起舆论哗然,网络一片尖锐指责和嘲讽。

微博认证为“IVLP国际访问者、复旦国务学院院友导师、百度百科学术委成员”的“禅宗七祖”在微博发表评论称:(李天一新律师将)轮奸变成聚众淫乱。

名博主“雾满拦江”表示:这个律师很有水平的,他知道李天一涉案事实确凿,就转到舆论战线,想把李天一描述成舆论的受害者,激起法官跟民众死磕的雄心壮志……这是兵法,能不能奏效,取决于法官的智商和天良。

“雾满拦江”还表示,律师为当事人辩护,他们有瞎掰的权利。但这是轮奸,不是开房,希望开庭时,法官能够弄明白这两者的差别。

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 杨芳综合报道
网络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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