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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哥华法轮功学员中领馆前和平抗议呼吁制止中共残酷迫害

2013年07月22日 5:33 PDF版 分享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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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0日晚,约200名学员在位于固兰湖街的中领馆前,举行烛光悼念活动,纪念在中国大陆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和平抗议对法轮功学员持续14年的残酷迫害,同时呼吁国际社会共同制止这场迫害。

长达几条街道的真相横幅,在温哥华市中心通往温哥华国际机场的交通要道固兰湖街上,依次展开,上面用中英文写着“法轮大法好”、“世界需要真善忍”、“认清中共邪恶结束对法轮功持续14年的迫害”、“解体中共,才能停止迫害”、“法办流氓集团”、“中共=暴力 谎言”、“中共活摘器官—地球上从未有过的邪恶”等。

曾几次被中共酷刑折磨的沈阳法轮功学员于洋先生,刚从辗转到温哥华5天,当晚也参加了烛光悼念活动。于先生从1997年9月开始修炼法轮功,99年中共后,面对中共媒体铺天盖地的谎言宣传,为了让人们了解法轮大法真相,他和其他法轮功学员一道制作和散发法轮大法真相资料。因此,他先后三次被中共非法关押,遭到酷刑折磨,【录音】“(警察)当时对我进行酷刑。拿铁腿椅子的压我的脚面,光脚当时,压出血后,再换个地方压。”。

于先生用自己的亲身经历讲述了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违背了自己制定的法律。2009年2月,他与其他法轮功学员一道为6名被中共抓捕的法轮大法学员聘请了10位律师进行无罪辩护,获得成功。【录音】“律师在辩护词中说,没有任何法律说炼法轮功违法。到现在就二零一三年为止也没有在中国任何一部法律说炼法轮功违法,也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说法轮功是邪教,也没有。律师说一追根是99年10月份江泽民出访时侯对媒体所说的。江泽民一句话,国内媒体就大肆转载报导。律师指出江泽民当年是国家主席,他说的话不是法律,媒体很强势,让每个老百姓都能知道,但媒体也不是法律。刑法只能制裁人违法行为,不能制裁人的思想,这是普世量刑准则。后来律师问法官说,如果在中国信仰真善忍的人都被判有罪了,那请问什么是无罪?请你告诉我。它(中共)现在给所有的非法判刑、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学员扣的都是同一个罪名,就是破坏法律实施罪。律师就问法官,他们破坏了哪一部法律的实施了?请你告诉我。因为,规定信仰自由,宣传。”

法官被质问得哑口无言。经过各种法律程序,最后6名法轮功学员在三月份被释放。不料,这起迫害后首例胜利的官司却让中共610恐慌。于先生随后遭到了报复。7月,他被抓捕后未经司法程序被判劳教1年零9个月。【录音】“最后劳教判决书上以九年前我给谁提供传单的名义给我进行非法劳教。律师听完都很震惊。律师说真正的刑事犯罪,就是他有危害社会的行为这样的人,过两年如果没不起诉他,都过了追诉期。拿九年前的思想信仰真善忍这个事来判劳教,简直是天方夜谭。从来都没听说”

于先生希望人们了解法轮功真相,认清中共的邪恶本质,共同制止中共对信仰真善忍普世价值的迫害。

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记者曾雪、齐月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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