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评论、关注点赞

  • Facebook Icon脸书专页
  • telegram Icon翻墙交流电报群
  • telegram Icon电报频道
  • RSS订阅禁闻RSS/FEED订阅

冀中星被判6年惹众怒“人民不服天理不容”

2013年10月15日 14:29 PDF版 分享转发

15日上午9时,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宣判“首都机场7•20爆炸案”,被判有期徒刑6年。然而冀中星多年状告自己被殴打致残案却仍无结果。判决再次令民众对司法的公信力提出质疑:“人民不服,天理不容。”

在众人瞩目之下,“首都机场7•20爆炸案”于 9月15日上午9时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宣判,法院以爆炸罪判处被告人冀中星有期徒刑6年。而冀中星自2005年来,投诉自己被东莞市厚街镇新塘村治安队队员殴打致残案,至今仍无下文。

Ad:美好不容错过,和家人朋友一起享受愉快时光,现在就订票

2005年6月28日至今,冀中星多次投诉最终却获刑六年,律师称,复查冀中星投诉的殴打致残案至今仍无结论。况且冀中星主观上不是出于故意,也没有造成他人重伤或死亡。因此,冀中星既不构成爆炸罪,也不构成过失爆炸罪。

民众:在这个国家别想看到真相

贵州黔东南网友@zhuzhuxia2001谴责:“制造冀中星案的罪魁祸首不追究查办,人民不服,天理不容。”广西南宁网友表示无奈与愤怒:“查什么,说你不是你就不是,是也不是!说你是,你就是,不是也得是!”

网友@扁舟不系道:“选择性执法,这是中国当下的现状,对政府有利的,对关系户有利的,对有钱人有利的,积极执法,反之消极或视而不见。”广东广州网友匿名表示悲哀:“同胞们,清醒吧,在这个国家生存别想看到真相,除非你们不看新闻。”

之后众多民众表示关注,浙江金华网友匿名写道:“看看现在的法律到底是保护了什么人,又惩治了什么人?要走到头啦!”有民众质问:“前案无结论,后案如何审?”

广东佛山网友@红尘候鸟指出:“人家有冤你们不给伸,什么叫逼上梁山,这就是逼上梁山!不追究政府官员的渎职行为,这种事只会越来越多!”有民众表示愤慨:“可耻的政府,腿被你们搞废了,你们还要人家命。”

也有网友“历阳光”意味深长的断定:“每个冤屈者都是定时炸弹!”

“首都机场7•20爆炸案”概览

2005年6月28日凌晨2时左右,冀中星在东莞市厚街镇新塘村治安队附近经过,因开摩的拉客与治安队员发生碰撞,后遭到暴力殴打致其下肢瘫痪。此后,多次投诉都被以“没有充足的人证物证”而败诉。冤案得不到处理,于是冀中星毅然决定去北京机场引起社会关注。

冀中星于2013年7月20日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三号航站楼二层国际旅客到达B出口处,引爆自制爆炸装置,造成其本人被炸伤左手和耳膜。有一个有轻微伤。

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 辛裴综合报道
(责任编辑:杨芳)(网络图片)

喜欢、支持,请转发分享↓Follow Us 责任编辑:金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