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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再呼放人 民众斥警方执法更需守法

2013年10月24日 10:58 PDF版 分享转发

就记者陈永洲被抓一事,广东《新快报》10月23日发出请放人的新闻后,于24日再以头版头条刊登“再请放人”的呼吁,引发民众强烈反响。有民众称:“我觉得记者对中联重科进行报道是职务行为,如果有偏颇也应由报社进行处理,而长沙警方直接刑拘报道的记者,明显是对公众舆论权的践踏。”

新快报相关负责人说,从长沙警方9月份对陈永洲立案,到10月发出网上追逃令,该社却一点消息都不知道。这位负责人明确表明,如果陈永洲报道有问题,希望用正常程序交涉。甚至可以打官司,如果官司输了,报社可以赔,甚至可以关门。总之希望在法律框架下解决问题。

民众:执法更需守法

有民众表示:“ 如所报道不实,报刊可以公开道歉,抓记者有何目的?如此下去敢说真话的记者有多少?。”上海网友匿名写道:“你可以怀疑,调查取证,如果没有证据怎么着也不能先抓后审,就算诉讼也是向报社提起才对,职权的乱用才是最可怕的,如果这件事情不得到妥善解决,媒体舆论监督将人人自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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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民众认为:“无风不起浪,中联重科肯定有问题,希望政府高层派人调查,还记者清白。”

更多民众表示对媒体的支持,福建泉州网友精锐菜花虫呼吁:“坚决维护正常采访,同时坚决打击违法行为,这才是正确的态度。”

专家:损害商业信誉发生在竞争对手之间

有专家表示,判断新闻报道失实与否,必须经过调查研究,损害商业信誉行为一般发生在竞争对手之间,属于故意犯罪,记者的负面报道并不至于构成这个罪名,如果不能证明记者的新闻报道故意捏造虚假消息,根本就不能说记者涉嫌这方面的罪名。

陈永洲事件概况

陈永洲是广东《新快报》的记者,写过15篇关于对中联重科的批评报导,揭露中联重科财务问题,被长沙警方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名跨省抓走。

该报相关负责人说,经核查后发现,陈永洲只有一处报道有误,将〝广告费及招待费5.13亿″错写成了〝广告费5.13亿″。 《新快报》在沉默数天后,终于在报纸上以头版头条呼吁要求警方放了陈永洲。

陈永洲是继《新快报》记者刘虎因实名举报官员而被抓以后,第二名被抓的记者。刘虎的罪名是涉嫌制造传播谣言。

中联重科的后台与被逼走的三一集团

能使长沙警方跨省抓人,事件幕后的中联重科来头不小。有媒体报道,中联重科董事长詹纯新父亲是湖南高级人民法院前院长,而岳父则是湖南省委前第二书记;副总裁孙昌军则是湖南省前杨正午的女婿;再加上现任国家广电总局党组书记的儿子等其他的

曾和中联重科同为世界领先的工程机械制造公司三一集团,两家在市场上常有纠纷,三一集团总裁梁稳根曾在天台开会防窃听,但三一集团最后还是被连番攻击。由于后台地位悬殊,湖南省政府对两家公司的态度是天壤之别。最终三一集团无奈宣布将总部搬到北京,远离湖南。

有民众指称:的目地原本是政治性的,但想不到被地方蠢官们利用了。《新快报》接二连三记者被抓后,终于忍无可忍,实在憋不住发声了。中共打压,一定会被下属用来维护自己的贪腐利益,到后来会出现许许多多《新快报》这样的事件。最后一定会把民众逼急逼反。

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辛裴综合报道

网络图片

(责任编辑: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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