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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查湖南省郴州市公安局苏仙分局国保大队长廖秉刚等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通告

2014年05月09日 8:27 PDF版 分享转发

4月30日 追查湖南省郴州市公安局苏仙分局大队长廖秉刚等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通告

各位中国大陆的听众朋友,下面是追查国际在4月23日发布的追查湖南省郴州市公安局苏仙分局国保大队长廖秉刚等迫害学员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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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的经过是这样:
湖南省郴州市公安局苏仙分局国保大队长廖秉刚,自2002年上任以来,一直积极参与并配合郴州市“610”、国安对当地法轮功学员的非法抓捕、抄家等迫害,给法轮功学员造成了的严重的肉体和精神伤害,并造成了难以估量的经济损失。以下是廖秉刚学员的部分事实简述:
2004年,廖秉刚亲自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李占鲜、贺雪兆,之后两人被非法判刑,贺雪兆最终于2006年1月13日被迫害致死。
2004年,郴州烟厂职工、法轮功学员黄丽英在苏仙区贴了两张法轮功真相条幅,被廖秉刚手下一名协警曹水南非法抓捕,廖秉刚亲自上门抄家。廖秉刚等人编造材料,恶意诬陷黄丽英,致使黄丽英被非法冤判4年,并被非法开除公职,致使黄丽英出狱后没有经济来源,只能艰难的做临时工维持基本生活。
廖秉刚曾经对湖南省郴州市烟厂法轮功学员许郴生实施非法抄家,致使她被迫流离失所2年,最终于2012年被迫害致死。
2013年4月18日,廖秉刚亲自带队非法抓捕正在上班途中的法轮功学员廖志军夫妇,并诬构材料,将廖志军非法逮捕起诉。致使廖志军于2014年1月8日被苏仙区法院冤判4年刑期。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原湖南省郴州市副书记兼“”主任张和平;郴州市苏仙区政法委副书记、“610办公室”主任肖能林;苏仙区公安分局局长李弼清、肖松柏(原任),国保大队长廖秉刚,军,协警曹水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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