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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查国际在9月4日发布的追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迫害法轮功学员杨瑞芹的责任人的通告

2014年10月02日 3:15 PDF版 分享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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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中国大陆的听众朋友,下面是追查国际在9月4日发布的追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迫害法轮功学员杨瑞芹的责任人的通告

案情的经过是这样:
学员杨瑞芹,女,69岁,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人,原黑龙江省铁力市医药公司退休职工。
因为不愿放弃法轮功,杨瑞芹仅仅在2000年一年内,就先后3次被非法拘押。
2001年,杨瑞芹依法到北京上访,为法轮功鸣冤。因此,她在2001年1月18日被呼兰区公安分局投入哈尔滨市万家,遭非法送劳教1年的迫害。期间,她只是拒绝放弃信仰,就被残酷的殴打和折磨,其中有两次被迫害致生命垂危。直到冤狱期满才被放人回家。
2002年6月20日,杨瑞芹因为向同事讲法轮功真相而遭构陷。为此,她被投入黑龙江省戒毒所,遭非法劳教3年的迫害。在此期间,由于她抵制书写有辱人格的所谓“三书”,就受到毒打,以致她右手的环指骨被打成粉碎性骨折。造成她骨节塌陷、手指僵直不能弯曲,最终留下残疾。
2013年11月18日上午11点左右,杨瑞芹在哈尔滨市呼兰区东方红小学校附近向3名学生讲述法轮功真相、赠送弘扬中国传统文化的“神韵晚会”光盘,被呼兰区公安分局大队陈兆林、马丹及光明派出所的杜智、高岩等人,抓到哈尔滨市第二看守所非法羁押。时至2014年4月8日,杨瑞芹遭呼兰区法院非法庭审。虽然辩护律师当庭为她做了无罪的辩护。而呼兰区法院却置若罔闻,依然在2014年4月28日将她非法判3年冤狱。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书记臧学;呼兰区政法委副书记兼“610”办公室主任孟庆福;呼兰区公安分局局长常铁森,原副局长姜继民,国保大队长陈兆林,科长马丹;光明派出所所长杜智,警察高岩;呼兰区检察院检察长于小雅,检察员赵国华;呼兰区法院院长赵福兴,审判长关伟平; 原哈尔滨女子戒毒所副所长陈桂清,警察王立梅、王冰、白玉昆、刘祝杰、宁立新、魏强、李志宏、董绍兴、大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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