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评论、关注点赞

  • Facebook Icon脸书专页
  • telegram Icon翻墙交流电报群
  • telegram Icon电报频道
  • RSS订阅禁闻RSS/FEED订阅

【透视中国】肖国珍: 大陆维权运动中的公民力量 2014“民权研讨会”发言选播

2014年10月06日 6:58 PDF版 分享转发

   下 载连接: 16K

   下 载连接: 128K

Ad:美好不容错过,和家人朋友一起享受愉快时光,现在就订票

分秒

【导读】二零一四年五月三十一日至六月一日,由“孙文学校”主办,“黄花岗杂志社”和“天安门民主大学”协办的“民权研讨会”在旧金山举行。来自美国中部、西部、澳洲和中国大陆的学者齐聚“国父纪念馆”,对孙中山“三民主义”中“民权主义”的意义,民权与、民权与宪政、民权与革命和改良的关系,以及中国未来的民主道路和方向等议题进行了讨论,大家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希望通过研究和探讨民权问题,对中国大陆的民主转型尽一点微薄之力。下面是大陆著名维权律师肖国珍的发言题目是《大陆维权运动中的公民力量》。

肖国珍:为权利而抗议的权利本身是权利的一部分,而且是非常重要的部分。维权的正当性即在此。保护个人权利就是是维护法律本身。因为,“专制主义无论在何处,都首先从侵害私权,虐待个人开始着手。”不维护自己被侵害的权利,本质上是助纣为虐:它让侵权者的侵权行为得以伸张、而权利人的权利受到侵害且失去救济。当此之时,不维权就是对自己的损害,就是对自己的不公。而当此种情形发展到多人和多个个案,则整个社会的法律秩序就会受到损害甚至荡然无存。因为,法律秩序,就是权利义务之秩序。,不应只是纸上的规定,而应当更是人们以实践将死的法律激活。从这一维度而言,维权,不只是权利,同时是对权利者个人的义务,是对社会的义务,是对个人尊严的保护,是对社会正当秩序的保护。所以,我们不能做权利的睡眠者,不能躺在权利上睡觉。

美国民权运动领袖马丁•路德•金说:“如果我们被禁锢在共产国家的铁幕后面,我们是不能这么做的。如果我们被关在专制政权的地牢里,我们是不能这么做的。但是,的伟大之处,是公民有为权利而抗议的权利。”如果说,在有民主制度的美国,金博士的公民抗争难能可贵,那么,“被禁锢在共产国家的铁幕”下的中国,在提倡和谐社会的中国,公民维权更是值得讴歌。只有权利得到维护,才会有良好的秩序,有良好的秩序,才能有真正的和平与安宁。以放弃和剥夺权利为代价建立的和谐,是虚假的,也是不长久的。
2012年7月31日,人民日报海外版发表文章《中国的挑战在哪里》,称,美国将以维权律师、地下宗教、异见人士、网络领袖、弱势群体为核心,以期通过“自下而上”的方式渗透中国基层,为中国的“改变”创造条件。这种说法当然荒谬之极,我曾写《论“新黑五类”》予以驳斥。此处不表。
有意思是,我注意到该文中两点:一、前四类是善于维权的,后一类“弱势群体”,顾名思义,是亟需维权的。二、维权律师被视为黑五类之首。

在一定程度上,中共的吹鼓手发表的是中共当局的看法。他们要把这五类人(尤其是维权律师)妖魔化,使得他们在社会上陷于孤立。

为什么?当前中国,对权利最大的侵害者,追根溯源,乃是公权力。公权力对私权利的侵犯,相对于私权对私权的侵害而言,其特点是系统的甚至成建制的、大规模的、没有节制的,因而是具有最大危害性的。权力寻租,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必致对的任意侵害。公权力希望的,是受侵害者的忍气吞声。而作为捍卫个人权利、维护社会公益的人权捍卫者,当他们有所行动的时候,就会对贪腐行为产生一定的约束与限制,甚至要求把它们关进法治之笼。中共认为,如此下去,最终会对它统治的合法性产生质疑甚至威胁。

而维权律师,以当局制订的法律为利器,进退有据、有勇有谋,善于揭露立法过程中的不当程序与立法中不利于人权保护之条款,善于揭露执法和司法中的不公,有点像是揭开皇帝的新装,这让当局尤为头痛。所以维权律师自然就荣登黑五类榜首。
我来说一个较近的案例——建三江事件修炼者被关在黑监狱——这在中国普遍存在;当然,罪恶并不因为它的流行而变得正当,也不因为敏感而变得合法——四位律师受当事人委托,依法要求当局放人。律师全部被抓。地府对他们非法拘禁、实施酷刑,还不断说谎,对他们进行诽谤。
律师们把相关信息发了出去,公民们在网上把信息发出和进行大量转发,事件在网上持续发酵。还有朋友发起募捐;一批批律师们不断赶过去。救援团每天发布信息。律师要求会见,当局无理拒绝。为了会见权,为非法拘禁一事,律师们提出控告。律师和公民们不断更新信息,相当于现场直播。公民们在看守所高墙外喊律师的名字。要求全国律师协会发表声明。非常有意思的是,中国有一个受害的群体叫做蒙冤,也对建三江警察喊话,大意是要求他们不要侵害人权,否则将来自己的人权也无保障。
律师和公民的互动,对当局构成很大的压力。最后他们不得不放人。尽管如此,四位律师遭到酷刑,被打断27根肋骨。很多人去医院探望他们。
我们怎么来思考这个案件?恶劣的大环境下中,固然难以大获全胜,但如果没有公民围观,后果肯定是更加严重——如果维权律师不去维权,这些被非法拘禁的公民可能从此失踪、酷刑致死;如果后续的人权捍卫者不去围观与声援,这些律师也可能失踪、处重刑。当公民声援,大家前仆后继,展现出来的已超出权利本身,而是公民的勇气、尊严与担当。这使得当局的行为不得不收敛,而公民权利得以主张。

国内的维权运动风起云涌,对中国的民主转型,将有重大意义。尤其是其中的维权律师,他们有理论基础,富宪政意识,又在实践中积累了经验,其作用自是正向,其价值不可低估。
最初的维权,可能偏重于经济权利、社会权利、文化权利,最终,通过有意识走在前面的公民的理论引导,或受侵害者从自发到自觉,人们会日益意识到权利是不可分割的。如果光有法条上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而没有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作为保障,则前者也只是水中月镜中花。这就提升到了民权的高度。我们今天探讨的主题——民权问题——也就提上议事日程。国内维权律师已经上升到民权层次。

当民生问题上升到民权问题,可以形成良性循环。建三江案例反映出国内维权运动前仆后继不惧风险的精神,而维权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人民的智慧是无穷的,从质的角度,能够从一个小的案例上升到大的主题;从量的角度,公民抱团取暖、团结起来的力量是巨大的。

我们可以乐观地估计,普通的民众,也会由个体的权利上升到对公民权利的追求。当这样的人越来越多的时候,当维权力量越来越强的时候,中国公动的成功也就指日可待。将来从这些维权人士中会产生非常多的建设新中国的志士,最终使中国人民获得免于匮乏免于恐惧的自由。维权运动大有可为。

注:题目为编者加。(原题目:肖国珍律师谈维权运动 选自:《黄花岗杂志》)

喜欢、支持,请转发分享↓Follow Us 责任编辑:石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