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中共 “跨境电商”新税制 一月三变
【摘要】近年来伴随中国大陆民众对国外产品需求的不断上涨,“跨境电子商务”(跨境电商)零售進口商品的交易量愈加频繁。有网络消息表示,中共官方对跨境电商税制的调整,一个月内变了三次。
近年来大陆民众对外国商品的需求不断上涨(网络图片)
来源:希望之声 (本台记者勇舒综合报导)近年来伴随中国大陆民众对国外产品需求的不断上涨,“跨境电子商务”(跨境电商)零售進口商品的交易量愈加频繁。四月份开始,中共官方对“跨境电商”实施了新税制。有网路消息表示,中共官方对“跨境电商”税制的调整,一个月内变了三次。
关于大陆跨境电商的海关新政,继4月7日发佈《跨境电子商务零售進口商品清单》后,4月13日又发佈了清单内容的补充说明。4月28日有消息传出,海关将暂停先入区后报关的模式。
28日传出的网路消息内容是:“现接到海关通知,暂停先入区后报关模式,所有跨境進区货物都按正常模式清关,商检出具通关单,现在货物在途中的请提供一般贸易资料,否则无法清关,导致滞港,商家自己承担责任。”
其中的“一般贸易资料”包括报备之前所需的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進口食品進出口商备案、進口商报检10位代码 、進口商海关10位代码、食品流通许可证,以及16项正式报检所需资料。
截至发稿时,这一消息尚未得到官方确认,但是有线民表示,如果消息属实,就意味着跨境电商的商品要和大额贸易商品同等对待,一样走报检,贴中文标籤和拿卫生证书,唯一不同的就是税。
4月份前两次的跨境电商新政
4月份的第一次有关跨境电商的海关新政于4月7日发佈,规定从4月8日开始,跨境电子商务零售進口商品要缴纳三个税种──关税、進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之前的進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的50元免徵税额。
其中,如果每次购物的完税价格(包括货物零售价格、运费和保险费)不超过2000元(人民币,下同),一年购物的完税价格不超过2万元,关税暂定为零,進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暂按法定应纳税的70%徵收。如果超出上述限额,则全额徵税。
同时发佈的还有《跨境电子商务零售進口商品清单》,清单中的商品能够按跨境电商零售進口的方式来進口,採用新税制,但清单之外的商品不能按跨境电商方式進口,仍然按一般贸易進口的方式。
清单中包括1142个8位税号商品,比如纸尿裤、部分食品饮料、保健品、服装鞋帽、家用电器、化妆品等。值得注意到是,清单中配方奶粉一栏中的内容是“按《食品安全法》规定应当实施註册而未经註册的婴幼儿配方奶粉除外”,曾一度引发民众疑惑。
4月13日,中共财政部网站上又公布了以上清单的补充说明,主要是针对婴儿配方奶粉和化妆品。
其中规定,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仍可以通过跨境电商方式進口,原因是相关的註册管理办法尚未制定完成。“首次進口的化妆品”必须获得大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化妆品许可批件。
另外4月15日,中共财政部等部门又发佈了第二批清单,共包括151个8位税号商品,其中生鲜、液态奶被列入其中。
责编:刘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