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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角七警」事件 曾健超袭警拒捕罪成

2016年05月26日 23:04 PDF版 分享转发

【摘要】前年佔领运动期间,于金钟添马公园变电站的「暗角七警」事件,主角公民党成员兼社工曾健超,被控1项及4项拒捕罪,案件经过多天的审讯后,今日被法庭判处罪名成立。

来源:希望之声  前年佔领运动期间,于金钟添马公园变电站的「暗角七警」事件,主角公民党成员兼社工曾健超,被控1项袭警及4项拒捕罪,案件经过多天的审讯后,今日被法庭判处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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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官今在裁决时指,三名警员是诚实的证人,证供坚定,没有夸张及出错。而就辩方针对证人在动作描述的差异,裁判官认为是可以接纳,因为只是轻微差异,不影响诚信,他并完 全接纳亚视片段,裁定淋液体男子、亚视片段男子及警署的被捕男子,确是同一人、即本案被告曾健超。而由于泼水行为带有敌意,明知下面有执行职务的警员,目的是为了弄湿他们,所以裁定曾袭警罪成,另外两项拒捕亦罪成。

至于另两项拒捕罪,裁判官认为曾健超在抗拒期间,曾经被喷中胡椒喷雾,难以确定其反抗是否受到胡椒喷雾的影响,或属于自然反抗,遂疑点利益归于被告,裁定该两项罪名不成立。

曾健超,被指于前年10月15日在龙和道隧道上,将有味液体泼向花槽下方正在执勤的 11名警员,及后又抗拒制服他的4名警员 。

责任编辑:李 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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