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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余副所长之女向老师泼墨又想到邢副所长

2016年07月15日 4:13 PDF版 分享转发



河南省潢川县公安局北城副所长之女,15岁的高二女生小余因考试作弊被年轻莫姓的女老师逮了个正着,被学校通报批评。第二天,小余同学对莫老师進行报复,到办公室抓打老师,撕破莫老师的衣服,还将墨水泼到老师的裙子、脖子和脸上。莫老师选择报警,小余同学还得意洋洋地大叫“我爸是北所(北城派出所)副所长”。意即你报警也没用,还是得落到她父亲手中。女孩还骄横地说,“在他的管辖范围内(把你)打成亲(轻)伤就没有事。”莫老师当时谨守师道尊严,骂不还口,打不还手。莫老师的丈夫张某听得妻子被学生殴打与侮辱,气愤赶到学校打了小余同学几下子。但这时,警方动作迅速,很快将张某拘走。

这事就这样闹起来。显然莫老师一方先将她被泼墨一事捅到网上。其后,小余同学一方又将她被张某殴打的视频也放到网上。事就闹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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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引得记者的兴趣,忙去凑热闹调查。很简单,先确认女孩是不是副所长的女儿。北城派出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没有啊,真没有,咱这派出所没有姓余的副所长,也没有姓余的所长。当真没有吗?周边的群众却说有。好在过了5天,潢川县公安局通过官方微博确认他们小余同学的父亲正是北城派出所副所长。

这当然是一出闹剧。小余同学因作弊问题恼羞成怒而抓打莫老师,向老师身上泼墨,后又被莫老师的丈夫张某打了。这原不过是一起普通的师生纠纷。但有了她父亲余副所长这个因素,事情就有了微妙之处。起先,为何北城派出所要否认他们有一位余副所长呢?

撒谎!

这又不禁让人联想到雷洋案和那个邢副所长。事件发生初,邢副所长及他们的同僚首先做的事也正是撒谎。越是撒谎,其后越是被动。好在潢川县公安局思想觉悟高,意识到必须及时终止谎言。不然,谁知道此案又发展成什么样子呢?

作为公权力机构,诚实守信是起码的义务,也是必须的责任。动不动就撒谎,欺上瞒下或瞒上欺下,轻一点非常可耻,重一点就转化为犯罪。昌平东小口派出所邢副所长闯出的大祸,很显然,潢川县北城派出所有关人等及余副所长并没有吸取教训。如果没有余副所长或什么人授意,北城派出所工作人员也没有必要对记者扯那个谎。

此事的另一面是派出所领导这类基层小官带来的个人及家庭的霸道。小余的父亲如果不是副所长,她或许也不敢那样公然对待老师。还有一个情节,她攻击老师后,她的父母并未即时带着她到学校向老师认错,而是认为老师做得过分了。应当是这样子,才激起莫老师丈夫的愤怒。张先生的意思很明显,你们不管教你们的女儿,我来教训她。而副所长的女儿当真是惹不得的。张先生打了小余同学,警方立即就出动了。这很明显,副所长及家人认为自己有一种特权,也有点滥用的嫌疑。

派出所在警民关系的第一线,不论是所领导还是警员,断不要利用自己的权力对民众耍横施暴。这件事还好,没有進一步扩大化。不然,余副所长难免不落得邢副所长一样的下场。作为警员的家人,若平常仗着家里有一个穿警服的,自以为可以横行霸道,最终也只会害了家里那个“重要人物”,并给自己带来真正的屈辱。小余同学考试作弊非但不认为错,却以“我爸是李刚”那种逻辑来面对,她的将来,又是什么样一个前程呢?此外,这事中莫老师的丈夫张先生也够浑的。唉!

来源:微信

责编:陈雯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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