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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黄春秋案持续升级 朝阳法院再拒立案

2016年07月29日 16:58 PDF版 分享转发

【摘要】针对28日朝阳区法院再次拒绝对《炎黄春秋》杂志社起诉“中国艺术研究院”立案决定,主告方律师莫少平称将会在10日之内上诉到北京第三中级法院。



网络图片

来源:希望之声  (本台记者吕楠综合报导)针对28日北京朝阳区法院再次拒绝对《》杂志社起诉“中国艺术研究院”立案决定,主告方律师莫少平称将会在10日之内上诉到北京第三中级法院。

党内具有自由派色彩的《炎黄春秋》杂志,创刊人曾是中共部级高官,旗下大部分编辑也是离退休中共官员。在其20万读者群中,离退休的中共官员又占很大比例且是该刊的忠实读者。所以,“”被法院两次拒绝立案非同寻常,外界也关注到中共在意识形态争夺话语权的激烈程度远超目前媒体已曝光的一慕。

据美国之音报导,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在当地时间7月28日(星期四)下午发出一份加盖公章的裁定书,决定对中国艺术研究院违反合同裁撤《炎黄春秋》杂志社管理人员一案不予受理。炎黄春秋的代理律师当场表示将提起上诉。莫少平律师称将会在10日之内向北京第三中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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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法院给出的理由是:“中国艺术研究院”是起诉人《炎黄春秋》杂志社的主管主办单位,该争议系作为主管主办单位与被管理单位之间内部管理事宜,不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纠纷,故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对此,莫少平律师的看法不同,他说:“中国艺术研究院和《炎黄春秋》杂志社都是事业法人,而且是在同一个机构注册登记。他们通过签定协议的方式来约定一些事项。第一,他们是平等的主体,他们都是事业单位,都是在国家事业登记管理局注册登记的。第二,他们通过协议的方式来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这不属于内部事宜。”

炎黄春秋被停刊事件在过去的几年里不只发生过一次,但此次被“中国艺术研究院”单方毁约撤换高管和主编的行为,被外媒指是“借魂还尸”。“中国艺术研究院”已指派贾磊磊、郝庆军负责《炎黄春秋》,《炎黄春秋》新班子还举行了第一次社务会议,并在官网上宣布,杂志将继续出刊,办刊原则不变。

中共党史学者、原军院出版社社长此前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杜导正是不会承认新的领导班子的,因为他们一接手,方向、政策、理论全变了,他们就要“借尸还魂”宣传他们那套东西了。所以杜导正立即宣布停刊。

莫少平律师认为下一步可以考虑有关打产权官司的建议。

炎黄春秋案情复杂 涉高层博弈

“1991年春天,中共部级干部杜导正离休后琢磨着找点儿事做。他在景山公园西边租来几间地下室,从中共原总参“化缘”了三张桌子(上面还残留着文革大字报),邀请七八个老笔杆子凑一起,一份‘求是存真,以史为鉴’的历史刊物──《炎黄春秋》便降生了。”——这是本月17日在香港端传媒上发表的“25年前,《炎黄春秋》这样诞生在地下室”文章的开场白。

文中还讲述了杜导正创刊初期的艰难,因欠印刷厂一千多元的印刷费,杜导正被上门讨债者堵在办公室内无言以对,对方还声称要吃住在杜家,吓得几位在场的编辑“夺门而逃”。

蹊跷的是这篇今年本月首发稿,是2011年完成的采访报道。而美国之音今天引述一位北京观察人士的话说:“这个官司打到哪儿都不会予以立案的。说不立案,谁敢立案?”

报导称,对炎黄春秋在目前中共意识形态的大环境下,能否倚靠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感到不乐观。中共外交部发言人曾公开称法律不是挡箭牌。

而就在此前一天(7月27日),《炎黄春秋》杂志社原副总编辑王彦成对《希望之声》表示,他质疑该事件有违背习(国家主席习近平)旨意的意味。辛子陵也曾对《希望之声》表示,习近平对此有在内部有过批示,既“不要封杀、做好引导”。

王彦成表示:虽然传说中这八个字,从来没有见过文字,但是基本可信,有可信度。传来八个字的人,是能够接触到上层的人,我基本上认为是真实可信的。若真有这八个字,也更不应该採取这样的行动,我觉得还是中层干部没有领会好,违背习近平的意思。

辛子陵曾对希望之声表示,“炎黄春秋事件”其实是党内斗争的一个小插曲。是掌管文宣系统的(中共政治局常委)刘云山在对外显示中宣部仍然掌握在其手中,并向习近平叫板。

责编:林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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