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德斯鸠250年前发出的警告
2016年07月30日 14:03 PDF版
【摘要】如果法律的制定权、执行权、判罪权同时由某一个人或一群人所掌握,自由将丧失殆尽。
孟德斯鸠所处的时代,相当于中国清王朝的康、雍、干时代。他的三部主要著作就属于这个时代的作品:《波斯人信札》发表于1721年(清康熙六十年);《罗马盛衰原因论》发表于1734年(清雍正十二年);《论法的精神》发表于1748年(清乾隆十三年)。从他的著作中我们可以看到,他是一位视野开阔、学识渊博的百科全书式的学者。他不仅对欧洲各国的情况非常熟悉,而且对东方的情况也相当了解。他虽然从未到过中国,但他却从那些到过中国的传教士的着述中得到了不少有关中国的知识。他对古老文明的中国有着浓厚的兴趣,在他那些不朽的著作、尤其是《论法的精神》中,包含有不少关于中国的论述。
法国启蒙运动的大师孟德斯鸠早在250年前就发出警告:
1,如果法律的制定权、执行权、判罪权同时由某一个人或一群人所掌握,自由将丧失殆尽。
2,一切拥有权力的人都有滥用权力为自己谋求私利的倾向。
3,任何专制国家的教育目的,都是在极力降低国民的心智。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
来源:网络
责编: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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