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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时君王罪己改过

2016年04月28日 15:05 PDF版 分享转发

文/馨语

孔子说:“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第一个政是政权的政,后面的正是正确正义的正。孔子还说:“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君子的品德就象风,小人的品德就象草。风向哪边吹,草就向哪边倒。就是说,为政在人,一人仁,一国兴仁;一人让,一国兴让;一人贪戾,一国作乱。此谓一言偾事,一人定国。古代的明君都深知此治国大义,所以,都把修明自身的天赋善性、修成德配天地的大德君子当作为政的第一要务,而不敢有丝毫懈怠。

然而,天地不言,天道地德看不见,摸不着,人类社会又自来就是一个迷的世界,人在迷中,孰能无过?而人君的德行又是关乎天道地德、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事。那么,人君有了过失怎么办呢?一般有以下几个途径:

第一,天子自省自察,主动纠错改过。自古明君都有此举。

第二,群臣进谏,人君纳谏改过。如邹忌讽齐王纳谏;李斯上《谏逐客书》,秦王纳谏、收回逐客令;时,大臣魏征上《十思疏》,太宗置于案头,书于屏风,奉为座右铭等等。朝廷还设有专管拾遗补缺的谏官。

第三,天垂象,示吉凶警示。天地不言,其异象是需要人去解读的。于是古代帝王的官制里,都设有太史令或司天监、钦天监等官职,负责观察天象变化,了解天命天意,给帝王提供为政得失、政事改革的依据。

第四,天地异象而君臣失察,或察而未改,致使天地震怒时,就会有天灾人祸,或山崩地裂,或洪涝大旱,或雪冻等等。以上天的惩戒警告下界,使帝王惊醒而自省改过,调整为政方略。

最后,假如天神震怒还不能惊醒改过,致使人神共愤天理不容时,便会出现民怨沸腾,灾祸蜂起,天下大乱不治,人亡政息矣!

古代明君们认为:天灾人祸等异象,都是上天对人间偏离了上天给人规定的道德行为规范的一种惩罚,以此警醒人类回归天道。而人类偏离正道,是谁之罪呢?当然首先是帝王。因为帝王就是上天派来替上天掌管人类的,“帅天下以道”是上天交付给帝王的职责。所以才有所谓“君权神授”。当初帝尧禅位于舜,就曾叮嘱虞舜说:“舜啊!天命在你身上了。你要好好掌握住那中道,若民生陷入困境,你的这份天禄也就永远完结了”。后来虞舜禅位,也用这番话命夏禹。换句话说,人君是上天神灵的使者。所以帝王自来被称作“天子”,天之骄子。帝王有着人间无上的荣耀,同时也有着人间最最重大的历史责任。保护下界民生不受伤害是天子的天职。民生困穷,天子将受到上天的惩罚。

其后的明君都谨遵尧舜的遗训,以天下民生安危为己任。如遇民生不安、天灾异象,帝王都首先自省其过,并昭告上天与天下万民:“万方有罪,在予一人。予一人有罪,无以尔万方。”如商汤在天下大旱祈雨时祷告上天曰:“朕躬有罪,无以万方;万方有罪,罪在朕躬。”周武王也说:“百姓有过,在予一人。”意思是说天下人有罪,罪都在我一人;我一人有罪,不要因此而牵累天下万方。换句话说,天下人有罪都是我没尽到职责,请求上天只降罪我一人,不要连累天下万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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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王的这种自省其过,可不是只停留在口头上说说而已,那是真正发自内心的省察、忏悔,而且要落实在行动中真正的改过归正的。其后世君主承继这一观念最为典型的举措,便是帝王自下“罪己诏”。

“罪己诏”是古代的帝王自省或检讨自己过失、过错的一种口谕或文书。他们把所得到的功绩归于万民,把所犯下的过失归于自己。有一个人受到了损害,就退而自责。更多的人受到了伤害,就下“罪己诏”,公开向上天及万民认错并立即改过。

汉武帝晚年,由于连年征战,肆意挥霍,无度巡游,大兴土木等,致使社会矛盾激化,危机四伏,国家危在旦夕。汉武帝醒悟并反省了自己,口谕群臣,追悔自己的过失,并立即改弦易辙,根据大臣的建议调整了政策。又公开向全国发布了著名的《轮台罪己诏》,承认自己的政策过失,宣称以往的错误都在自己,对自己以往的所作所为深表悔恨。自此,社会矛盾得以缓和,挽救了当时濒危的局势,使汉朝避免了亡国的厄运。

唐太宗时,大将党仁弘因贪污被告发,大理寺依法判处死刑。唐太宗觉得他是一个难得的人才,舍不得杀他,于是便下旨取消大理寺的判决,改为流放边疆。事后,唐太宗心里很不安,觉得自己感情用事,置国家法律于不顾,很不应该。于是他把大臣们召到金殿,沉重地向大臣检讨说:“国家的法律,应该带头执行,而不能出于私念,不受法律制约,失信于民。我袒护党仁弘,实在是以私心乱国法啊。”于是,唐太宗写了一道《罪己诏》,检讨自己“在处理党仁弘这件事上,有三大过错:一是知人不明,错用了党仁弘;二是以私乱法,包庇了党仁弘;三是奖罚不明,处理得不公正。”唐太宗向大臣宣读后,下令立即将他的《罪己诏》向全国的臣民公布。

时,天堂、明堂发生大火灾。武则天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告太庙”。到太庙祭祖,向祖先检讨,报告事件经过。二是“手诏责躬”。武则天亲笔写“罪己诏”书,责备自己,表明火灾是自己的过错所致。三是要求朝廷内外九品以上的文武官员给皇帝上书,进谏或提建议。

而在明代,至少有五位皇帝在发生天灾时,修省自己德行的过失。其中孝宗皇帝朱祐堂,在弘治二年阴历七月,因北京霪雨、南京大风雷的缘故,修省自身,广求直言。当月,赈济畿内水灾,免税粮,给予贫民麦种。次年,孝宗说:“灾年理当损上益下”不但免赋税,还在阴历九月,严禁内府为自己增加供应御用物料;阴历十一月,停止内官为自己烧造瓷器的工役。阴历十二月,京师地震,皇帝削减供应给自己的御用物品,取消了次年的元宵节灯火庆贺活动。孝宗还在弘治七年阴历二月和弘治十年阴历三月,分别因风雷、旱霾,修省自身,下令内外官员凡作出刑狱判决必须慎之又慎。

“罪己诏”作为一种传统,其事实起源于尧舜禹汤,并由后世的仁君们继承延续了下来,成为古代以德治国中一种很重要的观念形态。

古代帝王下过“罪己诏”的数不胜数。肯下“罪己诏”的帝王,一般多是有所作为的。例如汉文帝、汉武帝、晋武帝、梁武帝、陈文帝、北魏孝文帝、北周武帝、唐太宗、唐高宗、武则天、宋太宗、宋仁宗、明太祖、明成祖、清世祖、清圣祖等等,都曾下过“罪己诏”。而且很多帝王在位期间,都不止下过一道。

后世的各种“罪己诏”,虽然有不少虚文,但这一传统观念形态的意义却不可小觑。帝王自下“罪己诏”,无论从哪一方面都更加彰显了帝王神性的一面:其一,爱民保民是帝王的天职,是神授君权的特征,若不能保民而致四海穷困,帝王的天禄是要被上天神灵永久终止的。其二,唯其拥有至高权力的天子,才会拥有此大揽天下万民罪过的道义胸怀,唯此以天下为己任的胸怀境界,才更加彰显了神授其权的天子的大气,及其作为万民表率的神性的一面。正如《论语》所云:“君子之过也,如日月之食焉:过也,人皆见之;更也,人皆仰之。”历代帝王的“罪己诏”,不正象那日月之食一样,更加使得万民“仰面看”吗?更加使得万民以天子为楷模“吾日三省吾身”吗?

相比之下,当今的执政者,即非君权神授,更非民意选出,是一个没有任何合法性的政权。在其篡政的几十年中,用谎言和暴力统治国家,战天斗地,用一次次运动镇压百姓。当各种天灾人祸频发时,却无视上天的警告,毫不知收敛恶行,其结果必遭上天的清算,所以说天灭中共在即。广大善良民众只有赶快退出中共党团队组织,才能远离灾祸,拥有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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