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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爱国同心会长登报向法轮功道歉

2015年04月26日 17:31 PDF版 分享转发

诽谤法轮功 爱国同心会长登报道歉

长期在网路上及101大楼旁辱骂,日前,台湾判决确定,爱国会长,必须向台湾学会及学会前理事长张清溪公开道歉、赔偿新台币廿万元并移除网页上的诽谤文字。星期六台湾两大报纸都登出了周庆峻的道歉启事。张清溪表示,判决及道歉启事给社会带来一个正确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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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眼的黄色区块上,斗大四个字〝道歉启事〞。今天爱国同心会会长周庆峻,在台湾两大报,联合报和中国时报刊登道歉启事,对先前污衊法轮大法学会,以及会长张清溪表示严正致歉。

台湾法轮大法学会前理事长张清溪:〝不包括禁止别人言论自由,信仰自由不包括漫骂别人的信仰,去丑化别人的信仰,或是禁止别人的信仰。〞

长期以来,爱国同心会在101大楼旁及网站上辱骂,煽动仇恨。之前,会长周庆峻除了遭台北地方法院地以公然侮辱罪和加重诽谤罪起诉,其民事妨害名誉的侵权案件也经最高法院判决确定。

台湾法轮大法学会前理事长张清溪:〝这种强制他们包括赔偿,在网路上删除不当的言论,然后登报公开道歉,这个我想给台湾社会正确认识什么叫言论自由,什么叫信仰自由。〞

爱国同心会诽谤法轮功最高法院判决确定,不仅证明爱国同心会所言都是抹黑及污衊,更显示两岸司法大不同。

台湾法轮功人权律师团发言人朱婉琪:〝这也足以显示两岸大不同。在中国大陆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被活摘器官、被酷刑、被仇恨宣传,都得不到任何司法救济,但是在民主自由台湾的土地上面,台湾的司法,不容许爱国同心会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这样子的仇恨宣传。〞

新唐人亚太电视胡宗翰、陈玄青、张祺翎台湾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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