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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三中国人被捕 美政府抓人权恶棍计划号召举报

2016年09月26日 17:14 PDF版 分享转发

美移民及海关执法局网站介绍,美移民边境执行局于2008年4月,成立“人权侵犯者和战犯中心”项目,负责清查藏匿在美国的侵害人权者或战犯。近期该小组追捕36名美移民在逃犯,包括3名在大陆强迫她人或涉嫌宗教迫害者。任何迫害者移民美国后,一旦被举报,都将被驱逐出美国。美国会6月13日通过决议案,要求停止镇压和活摘器官。美政府强调,只要有嫌疑,任何信息都可以用此电话号码举报:866-DHS-2-ICE。

图片来源:美国移民海关执法局(ICE)

ICE宗旨:美国不是行恶者的乐园(ICE官网截图)

美国移民及海关执法局:任何侵害人权者或战犯都将被追查

美国移民及海关执法局(ICE)网站介绍,美国移民边境执行局于2008年4月,成立“人权侵犯者和战犯中心”项目,该项目宗旨是美国不是行恶者的乐园,负责清查藏匿在美国的侵害人权者或战犯。成立之初只是一个试点项目,2009年10月被确定为永久项目。

为了将藏匿在美国的侵犯人权者绳之以法,这个项目集结了一批精挑细选的特工、律师、犯罪研究专家和历史学家,而且动用了国家安全局的各种资源,其中包括FBI下属的的国际人权小组和相关国家部门,配合展开对目标的调查追踪。

这是一个长期整治行为,目的是清理在本国行恶,然后试图到美国避难的人。公众可以举报,美国官方联合世界各处各种资源清查,被捕者面临被遣返回原住国。

只要有嫌疑,任何信息都可以电话举报。举报电话:866-DHS-2-ICE

更多信息请参见网站:https://www.ice.gov/features/no-safe-haven

ICE近期追捕3名中国人强迫她人堕胎或宗教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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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ICE网站发布的信息显示,作为近期该局全国追捕行动计划的一部分,本周在亚特兰大、巴尔的摩、芝加哥、休士顿、洛杉矶、迈阿密,纽奥良,纽约,圣安东尼奥,圣地亚哥,旧金山和明尼苏达州的圣保罗市同时展开的执法行动中,逮捕了36名曾被下达驱逐令的移民在逃犯。

36人中,有19人是因被确认或怀疑在海外犯下侵犯人权的罪行;17人因涉嫌向恐怖组织提供物质支持而危及美国公众或国家安全被捕。36人当中有4个人也在美国犯罪,罪名包括贩毒、受贿罪、家庭暴力和酒后驾车。

在19个涉及到海外侵犯人权罪的人中,有三人来自中国。美国当局指控他们曾在中国协助(强迫)他人做绝育手续或强迫堕胎,受害者包括在中国受宗教迫害的人员。

美国媒体几日前对此作出报道,见截图如下:

美国会通过343决议案2条款是美政府执行

据明慧网统计,自1999年7月20日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以来,截至日前从大陆传出的至少有4030位被迫害致死,因大陆信息封锁无数被迫害死的法轮功学员无法统计。10几万人被劳教,上万人被判刑,无法的法轮功学员被投入洗脑班、精神病院遭受迫害。许多法轮功学员甚至被活摘器官。

经过法轮功学员17年来的反迫害,美国国会众议院于今年6月13日通过了H.Res.343决议。该决议案当中的第六条是要求美国政府要做到的,就是要求美国在年度人权报告当中,对国家批准的从非自愿的良心犯身上进行器官的移植,进行更加详尽的分析。

就美国法典第8卷第1182f部分的实施,禁止向那些参与和人体组织的和其他国家的人士提供入境签证,向国会提交年度报告。这个部分是属于可执行的部分。

同时,“人权侵犯者和战犯中心”项目小组将对所有在国内迫害法轮功,目前在美国的移民,一旦被举报曾迫害法轮功,都将被“人权侵犯者和战犯中心”项目小组驱逐出美国。

此外,第四条鼓励美国医疗界帮助提升对发生在中国的非道德器官移植职业的认识,实际上这是一个比较委婉的说法,就是让美国医疗界帮助他们(中国医疗界)能够按照国际标准来做。

附:美国第114届国会343号决议案(全文)

关切持续、可靠的报告发生在中国的、系统性的、政权认可的、从非自愿的良心犯身上强摘器官行为,包括从因信仰被关押的大量法轮功学员、其它宗教和少数族裔人士身上。

鉴于,如按道德标准执业,器官移植是现代医学伟大的成就之一;

鉴于,自愿和知情下的同意是伦理器官捐献的前提条件,国际医学组织声明,被剥夺自由的犯人,不能自由地许可(授权),并且从犯人身上摘取器官违反医学伦理准则;

鉴于,中国继续否认很多器官在未经犯人的同意的情况下即被摘除的报告,与此同时,他们阻止对移植系统进行独立考证;

鉴于,中共的器官移植系统不符合世界卫生组织(WHO)对器官获取途径要求透明和可追溯性的要求;

鉴于,美国国务院2014年度国别人权报告中国章节部分指出,“倡导团体继续报告犯人被强摘器官”;

鉴于,中共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主任黄洁夫在2014年12月宣布,中国将在2015年1月1日以前停止摘取死刑犯器官,但是没有直接说明强摘良心犯器官问题;

鉴于,法轮功这种包括静坐“气功”功法和基于“真、善、忍”为原则的精神修炼,在20世纪90年代广受欢迎;

鉴于,1999年7月,中国共产党发起针对要消灭法轮功的全国性的严重迫害,这反映了中共长期对大型独立的民间社会团体的不容忍(的立场);

鉴于,自从1999年,数十万法轮功学员被法外(extra-legally)关押在劳教所、拘留中心、监狱中进行再教育,在这些场所酷刑和虐待司空见惯;

鉴于,在很多拘留所和劳教所,法轮功良心犯是犯人的主体,据说,他们被判最长刑期和遭受最严酷的(虐)待;

鉴于,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在2015年的报告中说,法轮功学员是中国良心犯的最大组成部分,他们在拘留所面临死亡或被杀害的风险增加。

鉴于,加拿大人权律师、研究者麦塔斯(David Matas)和前亚太司司长乔高(David Kilgour)在2006年对法轮功(良心)犯被强摘器官的指控进行的独立调查;他们的报告作出结论说,法轮功学员因他们的器官而被杀害的可能性很高。

鉴于,麦塔斯和乔高认为(中共)国家和党(参与了)非法摘取器官,中国国内的安全机构和军队医院也包括在内;

鉴于,鉴于研究者和记者葛特曼(Ethan Gutmann)出版了他的发现──即中共安全机构在20世纪90年代开始对以穆斯林为主的维吾尔少数族裔,包括对维吾尔政治犯进行强摘器官;

鉴于,联合国反酷刑委员会和酷刑问题特别报告员已经表达过对法轮功学员被强摘器官指控的关注,并呼吁中共提高器官移植系统的问责和透明度,惩罚那些滥用职权者;

鉴于,以售卖器官为目的而杀害宗教或政治犯人是恶名昭彰的和不可容忍的,这是对生命基本权利的侵犯;

众议院兹决定,

(1)谴责中共政权认可的发生在中国的强摘器官行为;

(2)要求中共政权和中国共产党立即停止摘取所有良心犯器官;

(3)要求中共立即停止对法轮功精神的已持续17年的迫害,立即释放所有法轮功修炼者和其他良心犯;

(4)鼓励美国医疗界帮助提升对发生在中国的非道德器官移植执业的认识;

(5)要求中共允许针对器官移植滥用进行一个可信、透明和独立的调查;

(6)要求美国国务院在年度人权报告中对国家批准的从非自愿的良心犯身上进行的器官移植进行更加详尽的分析;就美国法典第8卷第1182f部分的实施,即禁止向那些参与强摘器官和人体组织的中国人和其它国家的人士提供入境签证,向国会提交年度报告。

来源:阿波罗网王君林亿编译报道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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