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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访民阮开香行政拘留期满因拒签保证书仍被关拘留所

2013年08月15日 19:34 PDF版 分享转发

维权网信息员潘力明报道)家住河南省驻马店市正阳县雷寨乡的阮开香,因在北京向中央领导寄信,被北京警方送往分流中心交给地府,地方政府强行将阮开香从马家楼抬上专车后,直接押送进正阳县拘留所行政拘留10天,至8月13日拘留期满后,地方乡干部仍将阮开香关押拘留所逼其签息访保证书。
2013年8月2日上午,访民阮开香前往北京府右街邮局向中央领导寄信,反映她因被地方政府干部诬陷,以超计划生育三胎为由,敲诈罚款12700元,导致她上访后,又遭政府劳教的悲惨命运。当天,当她一走进府右街访民禁地,就被北京警行送入马家楼访民分流中心。8月3日夜两点钟,由雷寨乡党委书记邹东升亲自带领政府干部和派出所共5人,强行将阮开香抬上自带专车,直接押送进正阳县拘留所执行拘留10天的处罚。8月13日拘留期满后,雷寨乡政府干部仍不准阮开香离开拘留所,仍将她继续关押在该拘留所内,只是不再由专职警察看守,而是由雷寨乡共12名乡干部执行看守任务,这12名干部分成三班,每班4人轮流看守,并按照领导旨意,逼迫阮开香在拟好的《息访保证书》上签字,否则,阮开香休想获得人身自由。
该《息访保证书》上约定条款是:“从x年x月以来,我多次到首都北京等非接待场所反映问题。我的行为属非正常上访行为,严重影响了党和国家的形象,为正阳县添乱,抹了黑。通过训诫中心工作人员给我讲解有关法律,我认识到不去国家各级信访部门上访 ,而到非接待信访部门上访反映问题,违反了有关法律,行为是违法的,更是错误的。此次训诫使我明白了今后应驻足于依靠当地政府解决问题 ,不再到各级非接待场所反映问题,做一个守法公民,我保证做到以下几点:一、不再因同一事项到各级信访非接待场所反映问题;二、有事找当地党委政府给予帮助解决,做到反映问题不越级;三、遵守信访条例有关规定到各级信访接待部门反映。”由此看出地方政府领导干部荒唐到何种程度,自己在做违法的勾当,利用职权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反而大谈法律,真是贼喊捉贼,不知廉耻,在此也看到,某些地方政府与中央开展讲群众路线教育是背道而驰,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目前,因访民阮开香拒绝在乡政府拟好的《息访保证书》上签字,而无法获得人身自由。https://www.bannedbook.org/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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