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勇:《创建新型民主——开辟 中国民主化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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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勇:《创建新型民主——开辟 中国民主化的道路》

帖子之乎者也 » 2015年4月21日

创建新型民主
——开辟中国民主化的道路


付勇
谨将这部政治专著献给     
      我的父母、兄长和帮助我的朋友们!

目录

前言
第一章 世界民主发展概况
一、民主发展历程及其实践
1、民主发展的历程
2、民主实践的效应
二、民主的内涵及其优越性
1、专制的本质
2、民主的内涵
3、民主的优越性
三、民主的核心及发展趋势
1、民主的核心
2、民主发展的趋势
第二章 中国民主革命概要
一、中国民主革命的背景
二、中国民主革命的缩影
三、中国民主革命的化身
第三章 一党专制危害深远
一、蒋介石的专制业绩
二、毛泽东的独裁成就
第四章 一党专政后患无穷
一、一党专政下的权力更迭
二、一党专政致使改革开放不断产生变异
三、一党专政导致官本主义变本加厉
第五章 开辟民主化的道路
一、冲出民主化的困境
二、创立中国民主制度
第六章 夯实新型民主基础
一、宪政化
二、法治化
三、自由化
四、权利化
五、军队国家化
第七章 浇筑新型民主支柱
一、多党制
二、联邦制
三、新公私混合制
1、公有经济地位
2、公有经济管理
3、公有经济分红
四、新独立监察制
五、新五权分立制
第八章 建构新型民主制度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政务院
3、公务院
4、监察院
5、全民选举
6、最高人民法院
7、各省级、各市级、各县级权力机关
8、各省、各市、各县人民代表大会
9、公职人员违纪违法:罢免、法律制裁
后记

前言


人类五千多年的历史,不仅展现进化的过程,也展现原始的状况,
还展现奴隶制的形态;不仅展现封建主义的兴亡,也展现资本主义的
不公,还展现社会主义的衰败;不仅展现国家从专制到民主的演变,
也展现社会从人治到法治的变迁,还展现人民从奴仆到主人的转换;
并着重表明,人类走过许多漫长坎坷的弯路,以致五千多年来都一直
发展缓慢,一直在农牧经济里打转,一直局限于手工劳作,直到三百
多年前破除专制,而铺筑以宪政(自由)民主为基础的大道后,人类
发展不但突飞猛进,而且仅用三百多年,就从农牧经济跨过工业文明,
跳入知识经济时代。

仅这一点就足以证明,宪政(自由)民主不但是人类发展的强大
动力,也是最大的生产力,还具有其他不可估量的功能。(为了表述
简洁,也为了便于写作,本书一概用民主代替宪政民主或自由民主)

自从1688年英国铺筑人类第一条民主之路以来,世界上许多国家
都相继铺筑自己的民主之路,而时至今日各种民主之路已经遍布150
多个国家和地区,尽管表现形式不同,但本质上并无什么差异,不论
是君主立宪制,还是议会内阁制、总统制、半总统制,都既只体现广
大人民的意志,又仅以广大人民的需要为出发点;既兼容并包,又选
举限任;既不钳制言论及其结社、信仰自由,又实行地方自治;既有
多党竞争,又有分权制衡;而且不管是军队,还是警察,都完全国家
化,以至于不仅扩展百姓的活动空间,还接受制约,监督有效,唯民
是从。

首先,无论哪种民主模式,都是民众不仅能够自由发表意见,还
能在定期的、有程序和有规则的竞争性自由选举中选择国家执政者,
而参与国家管理的政治制度;都不仅是按照平等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
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的政治制度,也是保护公民自由的一系列原
则和行为方式,或者说是自由的体制化表现;都不仅尊重多数人的意
愿,也保护个人和少数群体的基本权利;都不仅把国家权力横向分解
到职能不同的机构,还分散到地方,而使中央或地方政府最大程度地
对人民敞开,及时回应人民的要求;都不仅使政府遵循法治,也确保
全体公民获得平等的法律保护,还使公民权利受到司法体制的保护;
都不仅是促进生产力发展的有力杠杆,也是促进生产关系发展的重要
依托,还是人类发展的强大动力。

其次,无论哪种民主模式,都具有以下共同的特征:一是从暴力
政治走向协商政治。由于都主张权利与义务关系上的秩序,而不依靠
暴力统治,因此都注重以协商政治为导向,以至通过谈判、妥协、让
步来获得政治上的共识和认同。

二是从权力政治走向权利政治。过去,政治以权力为导向,政治
活动的主要领域几乎都是围绕权力而展开,而随着民主制度的形成和
发展,权力政治逐步为权利政治所取代。从这个意义上讲,民主的发
展主要围绕平衡权力与权利关系展开,而发展到现在演变成以权利为
政治的核心,以至不但权力服从权利,权力保障权利,而且权利制约
权力,权利成为权力的目的。

三是以权力制约权力。而这是指权力的不同主体之间的相互制约。
而制约的方向有垂直的和水平的两种。垂直方向制约是中央和地方、
上级与下级之间的权力相互制约,他们之间的权力是不对等的,中央
和上级的权力分别高于地方和下级。水平方向制约是不同职能的权力
机构的相互制约,他们之间的权力是对等的,既无隶属关系,又无高
低之分,彼此权力完全均等。

四是从无序政治走向有序政治。民主发展的进程实际上也是一个
政治制度化、政治秩序化的进程,不仅使动荡不安、政权不稳的时代
终结,还建立一整套保证政治稳定的制度规则和行为规则,从而使政
权的交替、政策的变革等等,都能够在一种既定秩序下进行。

五是从垂直政治走向平面政治。过去,专制政治的一个重要特征
就是垂直的权力关系,而随着民主制度的建立,权力的关系实现了分
散化、平面化。如地方自治政府的建立,政府、非政府以及官民的协
同治理等,都体现了宪政民主的发展取向:既注重公民的权利,也注
重公民的责任,并强调政府与公民对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共同责任
和共同利益。

总之,无论哪种民主模式,都必须遵循宪政民主政治共同的基本
原则,其中,既包括普选原则,又包括多数原则;既包括代议制原则,
又包括分权制衡原则;既包括宪政原则,又包括法治原则;既包括自
由原则,又包括多党竞争原则;既包括地方自治原则,又包括军队国
家化原则;既包括有限权力原则,又包括确认和保护公民权利原则,
还包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等。

正因为此,民主自诞生起便不断取代专制,以至于不但成为国家
的基础,也成为社会的支柱;不但成为发展的坦途,也成为科学的制
度;不但让百姓选任政府,还成为百姓的护身符;以至于不仅成为促
进生产力发展的有力杠杆,也成为促进生产关系发展的重要依托,还
成为人类健康发展的强大动力;以至于不但具有强大的凝聚力,也能
化解许多社会矛盾,还能把坏思想改造成好主张;不但对所有人都有
利,也能全面遏制腐败,还能造就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不但能促进
国家科学发展,也促进社会和谐繁荣,还促进生活质量不断提升……

尽管民主并不是完美的政治制度,但是因为自身具有调节、纠错
的机制,所以能够克服自身的缺陷;尽管民主制度的创建者和参与者,
都不是完人,甚至有可能是恶魔,可民主的自我完善机制会使恶得到
遏制,而使善得到回报;尽管民主制度还有待于完善,却是迄今为止
最优越、最不坏以及最廉洁的社会控制方式,而其积极作用远远超过
消极影响,不像专制那样正面功效远远小于负面效应,以至不仅赢得
全面共识,还得到各方支持,从而成为普世价值,成为发展趋势,成
为时代潮流,而今不但已经波及全球,还必将渗透世界各国各州!

由于现行民主还有一些缺陷,不仅存在选举的可操纵性和选举结
果的非理性的问题,也存在民主对原有社会结构强化的问题,还存在
民主社会的媚俗性等问题,而最主要的问题则在于缺乏公平合理的分
配机制,以致难以化解日益尖锐的分配矛盾,因此还有待于完善。

其中,不管是选举的可操纵性和选举结果的非理性的问题,还是
民主对原有社会结构的强化的问题,还是民主社会的媚俗性等问题,
都能通过技术创新使之功能不断弱化,而分配问题只有上升到社会制
度的层面才能得到解决,也就是说只有更新社会制度,只有通过社会
制度创新,才能缓解分配矛盾,以至于从根本上弥补民主制度的缺陷,
而进一步发扬民主的优越性,进一步提升民主的质量,进一步完善民
主制度。

由于资本主义推行私有制,并推崇哈耶克倡导的反对政府干预的
自由市场经济思想,因此既忽视市场缺陷,又造成社会不公,以至于
不但导致市场缺陷难于及时得到修补,也导致社会财富都积累在少数
人手里,还导致社会购买能力严重匮乏,使得社会经济循环中断,而
不断引发经济危机,以致既危害国家发展,又损害的多数人的利益,
最终不仅导致贫富悬殊,也导致社会变形,还导致国家失衡。

尽管社会主义实行公有制,但由于政治上崇尚专制,不但只体现
统治者的意志,还仅以统治者的需要为立足点;不但中央集权,还世
袭委任;不但排除异己,还钳制言论及其结社、信仰自由;不但独霸
军队警察,还限制百姓的活动空间,以致不受制约,监控无效,唯我
独尊;而经济上虽讲求全体人民共有一切生产要素,讲求分配公平,
可因象政治上一样推行垄断,以致不仅排斥私有生产要素,还扼杀经
济竞争;不仅宠信计划经济,还推崇平均主义;不仅生产效率低下,
还机制僵化,缺乏生机。

尽管社会民主主义讲求民主,也讲求公平,并推行新凯恩斯主义
提倡的政府管控的自由市场经济,可由于推崇以私有经济为主的公私
混合制,只通过私有经济实现自身政治经济诉求,而不借助公有经济
大展宏图,以致不仅在经济建设上也没具体的表现形式,还在公平分
配方面没有多少作为,结果不仅导致社会财富都积累在少数人手里,
还导致社会购买能力严重匮乏,使得社会经济循环中断,而不断引发
经济危机,以致既危害国家发展,又损害的多数人的利益。

尽管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推行以公有生产要素为主的公私混合制,
但是由于政治上崇尚专制,不但只体现统治者的意志,还仅以统治者
的需要为立足点;不但中央集权,还世袭委任;不但排除异己,还钳
制言论及其结社、信仰自由;不但独霸军队警察,还限制百姓的活动
空间,以致不受制约,监控无效,唯我独尊。而经济上虽然推行新凯
恩斯主义提倡的政府管控的自由市场经济,而能不断修补市场缺陷,
可由于没有通过公有经济每年向全民分红,因此,不仅导致社会财富
过度集中、沉淀,还导致社会消费(内需)严重不足,结果既阻碍经
济可持续性发展,又没能为多数人牟利。更主要的是,由于实行政治
垄断,一味推行一党专制而扼杀民主,因此,致使改革开放不断发生
变异,结果不仅导致改革成本不断递增,还导致开放支出不断攀升;
不仅导致社会剧痛不断蔓延,还导致贫富差距不断扩大;不仅导致社
会道德不断滑坡,还导致国家不断大量失血;不仅导致社会污水不断
乱流,还导致国有资产损失惨重;不仅导致富国穷民,还导致腐败层
出不穷,既席卷全国,又上下泛滥!……

显然,不管从哪个方面来看,世界上现行的各种社会制度都有些
弊端,因此最近十几年间,为了削弱资本主义的不公,为了清除社会
主义的僵化,为了弥补社会民主主义的不足,为了消除中国以公有生
产要素为主的公私混合制的专制缺陷,不管是西方发达国家的政治家
和思想家,还是中国的有识之士,都在探索人类发展新的道路,希望
创建一种新型社会民主制度,以至既讲求民主,又讲求宪政;既讲求
法治,又讲求人权;既讲求自由,又讲求平等;既讲求公平,又讲求
效率;既讲求正义,又讲求公正;既讲求地方自治,又讲求军队国家
化;既讲求多党竞争,又讲求分权制衡,最终不仅超越左派思想,也
超越右翼主张,还全面实行积极的福利政策。

然而,由于各国情况不同,实施方式不一,因此,对于新型社会
民主制度,不但表述不尽一致,也没有形成统一的模式,还有待于进
一步完善,因为一些西方发达国家的政治家和思想家所建构新型社会
控制方式,尽管以宪政民主为基础,但公有经济成分过少,而私有经
济比例过大,所以并不科学。而中国一些有识之士所建构的民主社会
主义制度等,尽管推行以公有生产要素为主的公私混合制,可由于没
摆脱一党专制的束缚,因此更不科学。而科学的新型社会民主制度,
不但在政治方面以民主为基础,以宪政为支柱,以法治为准绳,以人
权为核心,以自由为媒介,以平等为纽带,以多党竞争为枢纽,以分
权制衡为中枢,以地方自治及其军队国家化为前提,还在经济方面既
废除私有制,又废止公有制,还废弃以私有经济为主的公私混合制,
而建构以公有经济为主的公私混合所有制,以至以公有经济为主,以
私有经济为辅,以经济竞争为媒介,以市场经济为纽带,并废弃哈耶
克倡导的反对政府干预的自由市场经济思想,而进一步弘扬和完善新
凯恩斯主义提倡的政府管控的自由市场经济主张,从而不仅符合社会
客观要求,还符合历史发展规律;不但满足绝大多数百姓的政治诉求,
还满足绝大多数百姓的经济等方面的要求,而且既讲求民主,又讲求
宪政;既讲求法治,又讲求人权;既讲求自由,又讲求平等;既讲求
公平,又讲求效率;既讲求正义,又讲求公正;既讲求地方自治,又
讲求军队国家化;既讲求多党竞争,又讲求分权制衡;最终不仅超越
资本主义私有制,也超越社会主义公有制,还超越以私有生产要素为
主的社会民主主义公私混合制,更超越中国现行的以公有生产要素为
主的公私混合制,总之,既超越左派思想,又超越右翼主张,还全面
实行积极的福利政策。

过去,由于没有根据国情民意,没有根据社会客观要求,没有根
据历史发展规律,设计适合中国的民主制度,而想一味照搬西方现行
宪政民主模式,以致没有绘制出不仅能落实民众政治诉求,也能满足
民众经济和其他方面需要,更能使民众同当局的利益预期在一定程度
上形成契合的民主蓝图,结果时至今日非但还没有攻破专制的防线,
促使中国走上民主化的道路,反而付出了许多不该付出的代价,浪费
了许多不该浪费的时间,搭上了许多不该搭上的成本!

因此,铺筑中国民主之路,不但要借鉴民主发达国家的经验,更
要吸取过去的教训;不但要靠血性,也要凭理性,更要讲策略;不但
要根据中国国情,也要根据社会客观要求,还要根据历史发展规律,
来绘制适合中国的民主转型蓝图,来确立适合中国的民主转型目标,
来确定适合中国的民主转型路径。

由于中国的国情既特殊又复杂,不仅公有经济规模庞大,至少占
社会总资产的六成以上(截止2012年11月底,全国国资委系统监管
企业资产总额高达69万亿元;另据黄孟复2013年说,现在国有资产
总额有100多万亿元,加上金融资产、全国国有资产高达140万亿元;
而据国资委主任张毅2013年12月26日讲,2013年1-11月,全国
国资委系统监管企业实现营业收入38.1万亿元,同比增长11.6%;实
现利润1.8万亿元,同比增长6.7%;上交税金2.7万亿元,同比增长
4.4%。其中,中央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1.8万亿元,同比增长9.5%;
实现利润1.2万亿元,同比增长7.5%;上交税金1.8万亿元,同比增
长5.4%。)而且,社会环境及其文化等自古遭到专制严重污染,因此
不能照搬哪个国家现成的民主体制,而必须根据中国的特点设计出适
合中国的民主制度,这不但是解构现行体制和建构新体制并存的过程,
也意味着中国民主转型必须另辟蹊径,以至既不同于那些民主发达的
资本主义国家,也不同于那些先于中国实现了初期民主化的东欧前社
会主义国家,还不同于那些处于民主转型的阿拉伯国家,从而创建一
种新型民主制度,并使之既富有中国特色,又具有普世功效。

如果说民众是中国民主转型的动力,那么通过民众自下而上的奋
争,而迫使当局全面进行政治改革则是中国民主转型的支点,而建构
适合中国的民主制度则是中国民主转型的杠杆。只有先打造出不仅能
落实民众政治诉求,也能满足民众经济和其他方面需要,更能使民众
同当局的利益预期在一定程度上形成契合的民主制度这个杠杆,才能
激发民众通过自下而上的奋争,迫使当局全面通过政治改革,而不但
撬开自古压在中国及民众身上的专制制度,还造就既适合中国又具有
普世功效的民主制度。

尽管中国民主转型是个庞大的系统工程,但只要根据社会客观要
求,根据历史发展规律,根据国情民意,不但绘制出适合中国的民主
转型蓝图,也确立适合中国的民主转型目标,还确定适合中国的民主
转型路径,就能让民主植根于中国每个角落,让民主在中国遍地开花
结果,让民主造福中华民族!

在此,借鉴我国民主革命的奠基人孙中山的政治理念,提出一个
新的政治思想,借此不但绘制适合中国的民主转型蓝图,也确立适合
中国的民主转型目标,还确定适合中国的的民主转型路径。而这与其
说是一部深入浅出的政治专著,不如说是一个切实可行的政治构想,
既全面展现一种新型民主模式,又全面对这种新型民主制度进行理论
建构,希望通过制度创新,不仅创建一种新型民主制度,还铺筑人类
发展的坦途;不仅开辟中国民主化的捷径,还降低中国民主转型的成
本;不仅打造中国健康发展的路标,还浇筑中华民族腾飞的跑道,从
而彻底改变中国的命运,改变中华民族的命运,改变每个炎黄子孙的
命运,最终造福人类,造福中华民族,造福每个炎黄子孙!


第一章 世界民主发展概况


纵观世界历史,在人类发展的过程中,政治起着主导作用,因此
既是第一生产力,又具备多方面功能,以至不仅决定人类发展的进程,
也决定社会发展的水平;不仅决定国家的兴亡,也决定民族的前途;
不仅决定生活的质量,也决定个人的命运!

如果说政治是人类共同体借助国家权力管理冲突并实现特定价值
目标的方式及其过程,那么政治首先与冲突有关。由于人类共同体有
很多人,而人之间意见不一致,因此发生分歧和冲突;人类共同体要
维持下去,就必须建构规则和秩序。政治就是以武力、说服、妥协等
方式,解决分歧和冲突,并建立和维持秩序的方法、途径和过程。而
从内容上看,分歧和冲突是由利益矛盾引起的,而利益矛盾是由利益
的有限性与追求利益的无限性的矛盾运动产生的结果。而政治就是将
利益分歧和冲突限制在一定范围内并使之秩序化,使追求利益的积极
行为得以持续进行。

更主要的是,政治作为牵动社会全体成员的利益并支配其行为的
巨大社会力量,从一开始就是围绕国家权力展开,而国家权力则是统
治者运用国家机器来实现其意志和巩固其统治的支配力量。由于国家
权力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合法的强制力,可通过规约人们的行为解决
分歧和冲突,因此无论对哪个国家而言,政治都起着主导作用,不但
奠定国家的基础,也浇筑社会的支柱,还铺筑发展的道路。

进一步说,国家权力的运行过程实际上就是把权力的运行机制应
用到经济、社会各种事务的管理中,进而实现一定的经济、社会目标。
因为国家权力具有强制性,所以无论客体是否愿意接受,权力主体都
能将自身的意志强加在客体之上,对客体产生影响和控制;其次国家
权力具有自我膨胀性,会在其运行过程中自我扩展,自我膨胀,而这
种膨胀往往会带来一些消极的结果;另外,国家权力具有主体利益性,
权力是一种权力主体的利益以强制方式实现的手段,权力本身带有强
烈的利益性色彩;再者,国家权力具有专属排他性,不仅对于自身所
具有的力量具有专有性,还排斥其他力量的同等存在。

简而言之,由于国家权力是政治主体对一定政治客体的制约能力,
体现在政治主体为实现某种利益或原则的实际政治过程之中具有巨大
的强制性与排他性,既能自我膨胀,又能自我扩展,并通过自身运行
实现主体利益,因此导致掌握权力的人往往会为一己私利而滥用权力。

一、民主发展历程及其实践

1、民主发展的历程

为了防止国家权力造成危害,而根治政治隐患,免除政治灾害,
促使政治强国益民,人类自古以来就不断探索。远在史前年代,一些
有着血缘和婚姻关系的部落,通常指派部落中最老的成员担任领导人。
当部落逐渐扩大后,有些部落采取由各家族的长者共同统治的方式,
而这种过程开始与宗教联姻,可能衍生民主或不民主的制度。对大型
的社会而言,在掌理复杂的经济和军事等领域时,尽管民主制度通常
没有中央极权统治有效,然而,早期的政府可能的确存在民主制度,
而易洛魁联盟便是部落民主的例子之一,可能在书面记载的时代以前
就已存在。

到了古希腊时期,雅典开始通过公民大会不但以抽签的方式选出
政府官员,而且,所有公民都有资格投票决定创立法律、向某个国家
开战,从根本上让权力出自多数公民的意愿,以体现多数公民的意志。
不过,由抽签选出的政府官员并没有最后决定的权力,因为在古雅典
人看来,将决策权力给予政府官员则意味着夺走人民的权力,将会使
国家走向寡头政治。

正因为此,雅典成为人类历史上最早而又最重要的民主国家之一,
而“民主”一词(“统治归于人民”)就是雅典人在公元前508年发明
的,借此定义他们的政府制度。后来,上百个希腊城邦都采纳了民主
制度,但他们民主制度的运作情况却没有留下太多资料。其中许多都
是仿效雅典民主的,也有证据显示希俄斯岛在公元前575年便已经拥
有民主制度,甚至还早于雅典。为此,亚里士多德在讨论不同的民主
制度时,曾谈起一种由人们选举出代议士、而没有直接控制立法和执
政的制度,这可能是最早的代议政制,或可视为最早的代议政体形式。

古罗马共和国诞生后,设立了一套宪法制度,规定权力由罗马元
老院(公民领导们的集会)所掌握,每年由百人会议选出两位执政官
一起服务,两位执政官具有对另一位的裁断的否决权。共和国的创立
并没立刻解决罗马面临的问题,因为新宪法尚有许多瑕疵,同时罗马
四周也强敌环伺。在国内,最严重的问题之一便是公民领导人家族之
间的血腥仇杀,这些家族的斗争还波及到罗马的平民。在经过数年冲
突后,平民们逼使元老院通过了一系列的法案(十二铜表法),承认
了平民的一些权利,并给予平民他们自己的代表—保民官。到公元前
4世纪,平民也拥有担任执政官和其他主要政府官职的权利了。

随着时代的发展,思想家们意识到仅凭选举来控制权力还远远不
够,仅凭选举来掌控权力的归属也远远不够,还需要随时把控权力的
运行。因为“人性本恶”,所以要构建能够保障人民权利的国家制度,
不能依靠对人性的道德纯化,而要从外部对掌握权力的人进行足够的
限制与约束。出于天性,所有掌权者只要有机会就会滥用权力,因此,
以获取政治权利与自由为现实诉求的百姓,不能把对自身利益的期望
构筑在掌权者的自我或受外力强制的道德自律与完善上,只能把诉求
的途径锁定在制度的安排与设计上。由于权力具有强制性与排他性,
不仅能自我膨胀,也能自我扩展,还能通过自身运行实现主体利益,
因此从性恶论的前提出发,人们对于权力会产生难以抗拒的追求,而
掌握权力的人则会不可避免地为一己私利而滥用权力。因为防止这种
现象发生的道德教化途径难以取得成效,所以,只能从制度设计上来
进行根治。

正是出于这种人性本恶的假定,思想家们才对人丑恶和自私的一
面,不但保持高度警惕,还不断努力设计能够限制国家权力的体制。

为此,古希腊著名哲学家和政治学家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一
书中,不仅提到一切政体都有三个要素构成的基础,即议事机能、行
政机能和审判机能,还提出混合政体学说,借此通过兼顾贫富利益而
使社会保持稳定。过后,波里比阿倡导权力制衡,主张人民大会、元
老院、执政宫三种权力只有互相配合,彼此均衡,才能建立稳固的政
权结构。在这种分权的政权体系里,任何权力活动都要严格遵守制定
好的法律,当权力系统哪一部分企图独揽大权,就会受到其它权力部
门的抵制。

17世纪,英国著名的政治理论家洛克在其著作《政府论》中首次
阐发近代意义的分权思想,提出立法权、行政权和联盟权三权分立。
他主张立法权是国家最高权力,应由民选的议会行使,而行政权与联
盟权处于次要的从属地位,归于国王,同时,提出国王的行动必须受
法律制约。洛克在论证分权制衡的重要性时强调“如果同一批人同时
拥有制定和执行法律的权力,这就会给人们的弱点以绝大诱惑,使他
们动辄要攫取权力,借以使他们自己免于服从他们所制定的法律,并
且在制定和执行法律时,使法律适合于他们自己的私人利益,因而他
们就与社会的其余成员有不相同的利益,违反了社会和政府的目的。”
尽管这在当时具有很大的进步意义,但因为洛克的这种分权主张行政
权与联盟权在实质上具有一致性,所以实际上是两权分立而不是正式
意义上的三权分立,并没有司法权的分立。

到了1649年时,英国的利尔本等人借助发表的新版《人民公约》,
首先提出三权分立的设想。在此基础上,法国的思想家孟德斯鸠加以
补正,他不仅对洛克和利尔本等人思想中的不足之处加以改进,也明
确提出防止专制最好的办法就是分权,还首次提出了司法独立的思想。
孟德斯鸠主张立法权属于代议机关,行政权归国王,而司法权属于独
立的审判法院,三种权力分立,并相互制衡。他在《论法的精神》中
论述法和政体以及自由的关系时,强调了专制政体与法律的水火不容,
认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要防止权力被滥用,保障人民
的自由,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他认为如果国家的权力全部或部分
地集中在同一个人或同一个机关的手里,那么人民的自由便不复存在。
因此,他主张国家的立法、行政、司法三项权力应当分别由三个不同
的国家机关去行使,形成三项权力间的相互牵制和相互约束的格局,
以保持国家权力间的平衡状态.防止某个机关或某个人的独断专行。
由于孟德斯鸠的分权理论对权力的划分更加明确和科学,因此,不仅
推动分权制衡理论日益趋向完备,还相继被许多国家采用,并以不同
的形式得以体现。   

18世纪,法国的卢梭开创人民主权思想,推崇构建民主共和国,
提倡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最高权力机关必须集中人民的意志,有权监
督政和任命、撤换国家首脑。

后来,以美国第三任总统杰弗逊和汉密尔顿为首的联邦派,在将
分权制衡的理论付诸实践的过程中,发展了这一理论,为制衡思想的
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第一,联邦派以英国的政治现实为观察,提出
要防止民选的议会权力过大。在民主体制下,立法部门权力过大是最
危险的,防止议会专权,就能有效遏止多数人的暴政,维护少数人的
合法权利;第二,联邦派提出要防止行政权力的膨胀,控制总统的权
力,以防范独裁专制。更主要的是,他们不但把“三权分立以制衡”
的政治思想变成了政治现实,还扩充分权制衡理论,宣扬国家权力除
了横向分为立法、行政、司法外,还务须纵向分解到各级地方政府,
以使中央权力和地方权力相互监控,相互促进。

尤其值得称颂的是,我国民主革命的奠基人孙中山先生,他不仅
创立三民主义政治主张,还借鉴分权制衡学说,根据国情民意,根据
社会的客观要求,根据历史发展规律,既创建了“权能分立”的政治
学说,又创建了“五权分立”的政治思想,借此不但把国家权力分为
“人民权”和“政府权”,前者为“政权”,后者为“治权”,还明
确阐述人民享有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四种权力(即所谓“政权”);
而政府拥有立法、行政、司法、考试、检察五种权力(即所谓“治权”),
彼此分立,各自均等,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相互促进。人民利用
“政权”管理政府(即人民应有“权”),而政府运用“治权”管理
社会(即政府应有“能”),两者相互作用,维护国家安定。其中,
着重强调人民对权力机构的控制,社会对权力机关的制约。这一政治
思想不但扩展了西方的民主理论,还使民主体系更加完善,因此,他
对政治学说作出重要的贡献,不仅值得大书特书,更应付诸实施。

至此,民主不仅通过选举从根本上掌控权力的归属,还通过分权
制衡随时把控权力的运行,因而形成当今宪政民主制度,以至于不但
成为时代潮流,还成为普世价值,迅速波及全球。

如果说普世价值从哲学和社会学上意义上讲是指一些数量有限的,
而所有人都应认同的观念的集合,那么,从一般意义上讲,普世价值
则是人类创造的、经过沉淀扬弃而升华的、全世界普遍适用的、造福
于社会的、最好的共同价值,而其本质、意义和重要性不仅超越意识
形态和观念斗争,还放之四海而皆准,既不分地域,又超越宗教、国
家、民族。由于普世价值是人类千锤百炼创造出来的,经过沉淀扬弃
而升华为全世界普遍适用的、造福于社会的共同价值观,不但放之四
海而皆准,而且人们还务须认识、接受和实践这种价值观,因此不能
随心所欲地挑挑拣拣。而宪政民主这种普世价值,就是人类社会随着
自身的发展,历经千锤百炼创造出来的,不仅经过沉淀扬弃而升华为
全世界普遍适用的、造福于社会的共同价值观,也超越意识形态和观
念斗争,还放之四海而皆准,既不分地域,又超越宗教、国家、民族。

总之,宪政民主的诞生与其背后对人性的正确看法和对待是分不
开的,由于无论什么人,都不是天使,都具有多面性,正如权力具有
双重效应,既可行善又能施恶,因此,任何人都要接受管理。如果说
专制把统治者奉为至善的神明,那么宪政民主则把政治家“假设”为
无赖。只有把政治家假设为无赖并加以防范,才能防止政治家和掌权
者真的沦为无赖。相反,如果断定掌权者人性高尚,而在制度上不加
设防,那早晚要把掌权者宠成无赖。因此,为了政治家和掌权者自身
的利益,为了百姓的福祉,为了国家的发展,必须把政治家和掌权者
假设为无赖。因为无赖假定导致对掌权者的不信任,所以,就不能让
他们大权独揽,而必须从制度上对其手中的权力严加制衡。

此外,宪政民主之所以会诞生,原因还在于人类社会需要建立一
个既能保障人民权利自由,又能处理公众事务的政府,而这不但是人
类文明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是一个国家通向长治久安唯一的途径。
在此之前,尽管人类的经济行为已经比较文明,但是人类的政治行为
充满了野蛮和暴力,不论是国家与国家之间,还是个人与个人之间,
还是接班者与被接班者之间,常常都充满了血腥的暴力。而民主的出
现不仅彻底改变人类政治行为的暴力性质,还使人类的政治行为趋向
于和平、理性,这样既实现人类政治行为的文明化,又使文明在人的
政治行为和经济行为两个方面都得到了落实。

再则,民主不但认可并奉行政治多元主义,还允许不同的意识形
态、政治哲学、政治运动和政治党派的存在。自由主义对政治多元主
义的接受来自其主张“宽容”的价值观。民主政治是经济自由、政治
民主和文化多元的三位一体的社会制度的一部分,它不能脱离其他两
者而独立存在。因此,自由公平的政治竞争也是宪政民主的根本特征
之一。另外,宪政民主不仅意味着程序民主,也是一种做出决策的制
度安排,而不是单纯地规定主权的归属,而这种程序的安排可以确保
政权实行和平及定期的交接。

更主要的是,由于民主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规定政府的主要职能
和权限,因此不仅设置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还规定必须
是分立的。而这三个部门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独立地行使自己的权
力。这意味着三个部门之间不是服从与支配关系,一个部门无权撤销
另一个部门,也不能把自己的权力完全交给另一个部门去行使。只有
这样,才能免除专横与暴政,才能保障“一切人的人身权利和自由”,
才能把各种不同的价值观念和对立的梦想加以平衡。

随着民主制度不断完善,民主成为民众既能够自由发表意见,又
能在定期的、有程序和有规则的竞争性自由选举中选择国家执政者,
而参与国家管理的政治制度;不仅是按照平等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的政治制度,也是保护公民自由的一系列原则和
行为方式,或者说是自由的体制化表现;不仅尊重大多数人的意愿,
也保护个人和少数群体的基本权利;不仅把国家权力横向分解到职能
不同的机构,还分散到地方,而使中央或地方政府最大程度地对人民
敞开,及时回应人民的要求;不仅使政府遵循法治,也确保全体公民
获得平等的法律保护,还使公民权利受到司法体制的保护;不仅是促
进生产力发展的有力杠杆,也是促进生产关系发展的重要依托,还是
人类发展的强大动力。

综上所述,民主从萌芽到成熟,并最终付诸实践,而成为现代国
家的重要制度设计,不仅经历了漫长的历史过程,而且其间许多思想
家都对其进行了有益的补充和修正,以至于推动这一制度不断发展,
因而不但造就现代民主制度,还为人类政治体制的设计提供了宝贵的
经验。

2、民主实践的效应

尽管民主制度由来已久,不仅经过许多思想家反复的论证和求索,
还不断被一些政治家付诸实践,但是作为宪政民主制度被运用则始于
1688年的英国光荣革命之后,而其理论及其在制度设计上的实践,不
管是对限制政府权力,还是对规范政府行为;不管是对保障人民权利,
还是对推进宪政法治;不管是对政治现代化,还是对国家的健康发展,
都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1688年,英国百姓历经50年的奋争,通过“光荣革命”不但创
立了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宪政民主政体,也创建了世界上第一个君主立
宪制国家,还铺成了全球第一条宪政民主之路,因此,不仅驶上发展
的高速公路,还驶入发展的快车道,以至不仅率先进行工业革命,还
很快变成世界工厂,进而不仅成为地跨五大洲的殖民帝国,也成为日
不落的头号强国,还成为繁荣发达的超级大国;因而不仅垄断全球经
济,也横行世界各地,还称霸两个世纪。

1776年7月4日,美国第二届大陆会议通过了杰弗逊用心亲手起
草的《独立宣言》,正式宣告建立美利坚合众国,经过百姓五年的艰苦
奋战,创建了世界上第一个实行总统制的国家。

《独立宣言》从天赋人权和主权在民的学说出发,宣布人人生来
平等,享有生存、自由、追求幸福等不可转让的权利;同时指明政府
权力来自民众,如果政府损害人民权益,人民有权改变政府,必要时
使用武力废旧立新。

从成立起,美国就奠定了坚实的民主基础,尤其是拥有了1789
年正式生效的美国宪法以后,美国的民主制度不但对于防止权力滥用,
不但对于规范政府行为,不但对于推进宪政法治,不但对于保障公民
权利与自由方面,不但对于政治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更在促进国家
健康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的积极作用。

其实,美国宪法是1787年由制宪会议制定并通过,并于次年6月
为9个州批准而生效为美利坚合众国宪法,因此,这部宪法也被称为
1787年宪法。1787年宪法是现代国家第一部成文宪法,也是最为稳定
的一部宪法,直到今天依然是美国的根本大法。这部宪法在世界宪政
史上的重要意义,在于它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国家政治体制的
宪政民主原则,从而使美国成为第一个实践宪政民主的总统制国家。

首先,1787年宪法最基本的原则是“主权在民”和“限权政府”
原则。所谓“主权在民”,即主权属于人民、人民是主权者,而政府
权力来自于人民的授权。美国宪法序言明确表达这种主权在民的思想:
“我们合众国人民,为建立更完善的联邦,树立正义,保障国内安宁,
提供共同防务,促进公共福利,并使我们自己和后代得享自由的幸福,
特为美利坚合众国制定本宪法。”

其次,同“主权在民”原则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是“限权政府”原
则,而这一原则意味着政府权力要受到授权者即人民的权利和自由的
限制。根据宪法成立的美国各级政府,其权力不是绝对的,而是受到
限制的,只能行使人民根据宪法授予它的权力,不得行使宪法禁止它
行使的权力。1787年宪法的第一条第8款列举了允许联邦政府行使的
权力,而在其他条款中则规定了禁止联邦政府行使的权力;在《权力
法案》中则明确规定了政府不得侵犯的人民权利。

此外,限权政府原则体现的是政府与人民之间的分权,即政府和
人民分别行使或享受宪法授予或保留的权力。这种分权的目的是实现
政府与人民之间的相互制约与监督。被称为美国宪法之父的麦迪逊在
《联邦党人文集》中阐述了这一分权原则的初衷:“如果人都是天使,
就不需要任何政府了。如果是天使统治人,就不需要对政府有任何外
来的或内在的控制了”。所以在设计政府时,首先要使政府能管理被
统治者,但同时也要依靠人民对政府进行必要的控制。政府对被统治
者的管理主要体现在负责宪法及各种法律的实施;人民对政府的制约
则体现在利用手中的选票,定期选举国家及州公职人员(总统、州长、
联邦国会及州议会议员),并利用各种手段监督政府及其官员。

再者,1787年宪法的另一基本原则是不同政府机构间的分权制衡,
即不同政府部门的权力分立、相互制约进而实现权力的平衡。美国的
制宪者们认为,要防止政府滥权和暴政的出现,要保障个人权利,仅
仅限制政府的权力是不够的,还必须寻求另外的保障。麦迪逊在解释
宪法确立的分权制衡原则时曾经做过如下精辟的论述:“防止把某些
权力逐渐集中于同一部门的最可靠办法,就是给予各部门的主管人抵
制其他部门侵犯的必要宪法手段和个人主动……野心必须用野心来对
抗”。制宪者们普遍笃信启蒙思想家的思想,认为“权力会腐化,绝
对权力会绝对腐化”。因而在设计政府时必须实行分权,以权力制约
权力。美国宪法所确立的分权制衡原则涉及两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
中央政府内部不同机构间的分权与制衡;第二个层面则是中央政府与
地方政府间的分权。

因此,1787年宪法将政府权力分给了三个不同的部门:立法权属
于国会,行政权属于总统,司法权属于各级联邦法院。为保证三个部
门的独立与分立,宪法对三个部门主管人的产生办法及任期做了明确
的规定:合众国“众议院由各州人民每两年选举产生的众议员组成”;
“合众国参议院由每州州议会选举的两名参议员组成,任期六年”
(1913年,美国宪法第17条修正案将参议员的产生办法改由各州人民
选举)。合众国总统由各州选举人(选举人人数与各州议员数相等)
组成的选举人团投票产生,任期 4年,总统在任期内的报酬不得增加
或减少。联邦各级法院的法官由总统提名、经参议院批准后任命。而
法官“如行为端正,得继续任职”,法官的报酬在任职期间不得减少。

尽管宪法的上述规定保证了三个部门的独立性,但仅仅权力分立
还不够,还不足以遏制专制与集权,必须有另外的保障——即让三个
部门之间互相制约与监督,从而促成权力的平衡。因此美国宪法制定
了许多使三个部门互相制约的条款。如立法权属于国会,但总统有权
批准或否决国会的立法,而国会还可以以2/3多数推翻总统的否决;
虽说行政权力属于总统,但行政机构的设置以及所需要的经费都需经
国会以法律的形式批准,连总统任命的官员以及同外国缔结的条约,
也需要国会参议院的批准;虽然司法权属于各级联邦法院,但法官须
由总统提名并经过参议院批准,最高法院可以判决国会的法律或总统
的行政命令是否合乎宪法等。

再则,政府分权的第二个层面是美国宪法所确立的联邦体制,即
在中央政府与州政府之间分配政治权力。根据美国宪法第10条修正案
的规定:“宪法未授予合众国、也禁止各州行使的权力,由各州各自
保留,或由人民保留”。这条修正案确立了美国联邦与州两级政府的
分权原则:联邦政府虽拥有宪法“授予的权力”,但是州政府则拥有
“保留权力”。

其中,宪法第1至4条,列举了中央政府可以行使的权力,主要
有管理对外贸易和州际贸易;制定统一的归化法和破产法;设立邮政
局和兴建邮政道路;颁发专利权和版权;设立联邦法院;规定惩罚公
海上的海盗行为和违反国际法的犯罪行为;宣战,颁发捕获敌船许可
证,建立陆海军和征召民兵;办理外交和缔结条约;接纳新州加入联
邦;确定度量衡;提出宪法修正案等。

尽管宪法并未具体规定州级政府保留的权力,但传统上属于州的
权力主要有:管理州内工商业、教育、卫生、交通;建立地方政府,
保护健康、安全和道德;保护生命、财产和维持秩序;批准宪法修正
案;举行选举,改变州宪法和州政府;制定刑法、商法、婚姻法等。
另外还有一些联邦与州共享的权力:征税、借款、为公共目的征用私
人财产、举办公共福利等。

当然,在共享权力领域内发生冲突时,州必须服从联邦。联邦制
属于治理国家的二元制,联邦政府与州政府分享国家权力,有助于调
动中央与地方两级政府的积极性,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自1787年美国制定宪法至今已近226年,美国社会已发生了天翻
地覆的变化。尽管这部宪法也随着一系列宪法修正案的通过、最高法
院的司法判决以及实际政治生活中树立的惯例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
是,这部宪法所确立的民主原则,却一直保留下来,并被越来越多的
国家借鉴。

正是因为在宪法中确立了宪政民主原则,所以不仅确保权力运作
规范,也确保权力提高运作效率,还确保权力降低运行费用;不仅确
保国民经济持续增长,也确保综合国力不断增强,还确保人民生活蒸
蒸日上;不仅确保美国健康发展,也确保美国社会繁荣稳定,还促使
美国驶入发展的快车道,以至仅用100多年就超过英国,而成为世界
上经济实力最雄厚的国家,直到现在还称雄于世,不但经济总量在全
球稳踞第一,而且不管是科技,还是军事;不管是教育,还是文化;
不管是工业,还是农业等,都处于国际领先水平。

另外,1789年8月26日,法国制宪议会通过《人权宣言》,宣布
在权利方面人人生来自由、平等;宣布人身安全、财产所有、反抗压
迫是天赋的、不可动摇的权利;还宣布法律是公共意志的表现,在法
律面前人人平等;宣布国家主权属于人民;宣布权利应有保障,分权
必须确立;并规定公民拥有言论、著述和出版的自由;并规定私有财
产不可侵犯,不得剥夺;并规定赋税按能力平等分摊。

《人权宣言》不但是法国反封建的有力武器,也为法国注入了
民主的血液,还为法国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动力,因此一直走在世界
的前列,以至如今国民生产总值排在全球第五位。而处于第三的日本
和第四的德国,第二次世界大战惨败后,在美、英等国的扶助下,不
仅痛定思痛,彻底铲除专制,还通过实行民主,并借助宪政、法治、
人权、自由、平等、多党竞争、分权制衡、地方自治和军队国家化,
埋头励精图治,不仅元气迅速得到恢复,而且,国民经济一日千里,
创下经济史上的奇迹。

总之,随着宪政民主制度不断扩展,世界上不断诞生民主国家,
以至民主不再只是梦想,法治不再只是向往,自由不再只是渴望,而
都变为活生生的现实,并形成势不可挡的历史潮流,不仅波及全球,
还将渗透五大洲。

综上所述,不管从哪个方面讲,宪政民主制度不但是人类在国家
政治领域建设方面取得的重要成果,也是民主思想在实践中产生的结
晶,而其所蕴含的政治思想既具有普遍意义,又对保障公民权利与自
由发挥着重要作用。

由于民主制度使国家权力不再高度集中在一个政治团体身上,不
但横向分解到职能不同的权力机关,还分解到不同的政党身上,分解
到多数人手里,而且纵向分解到地方权力机构,分解到地方各个党派
身上,分解到地方多数人手中,再加上各权力机关完全独立,彼此职
能迥异,各自能量均等,以至相互制约有力,相互监控有效,还不断
相互促进,因此,不但迫使权力安份守已,防止权力踏入禁区,促使
权力强国富民,还促使权力强化社会道德,净化社会空气,美化社会
环境。

正是因为民主制度具有这些不可估量的功能,所以不仅遏制权力
的强制性与排他性,也遏制权力自我膨胀,还遏制权力自我扩展,更
遏制掌握权力的人为一己私利而滥用权力,从而确保权力安份守已,
避免权力兴风作浪,防止权力为非作歹,最终不但规范政治行为,也
确保社会和谐安定,更确保国家沿着正确的航道乘风破浪!

正是因为民主制度具有这些不可估量的功能,所以不仅成为国家
的基础,也成为社会的支柱,还成为发展的坦途,不仅成为科学的制
度;也成为百姓的护身符,还让百姓选任政府;不仅成为促进生产力
发展的有力杠杆,也成为促进生产关系发展的重要依托,还成为人类
健康发展的强大动力!

正是因为民主制度具有这些不可估量的功能,所以不仅成为普世
价值,也成为世界潮流,还成为政治文明的标杆;不仅可以到处移植,
也能嫁接到各种文化传统中,还能在各种不同的国家扎下根来;不仅
在欧洲、北美洲安家,也在大洋洲、南美洲落户,还在亚洲、非洲安
居乐业,而今遍布一百五十多个国家和地区!

二、民主的内涵及其优越性

1、专制的本质

如果说政治制度不但决定人类发展的方向,也决定国家发展的进
程,还决定社会发展的水平,那么专制既是国家发展的最大障碍,又
是社会最大的隐患,而民主不但是人类发展的动力,也是国家的基础,
还具有其他不可估量的功能;不但是社会的支柱,也是强国富民安邦
的根本,还是最大的生产力;不但促进国家科学发展,也促进社会和
谐繁荣,还促进生活质量不断提升……

迄今为止,政治制度不外乎两种:一种是专制,一种是民主。而
政治运行方式也不外乎两种:一种是自上而下,一种是自下而上。

首先必须明确,专制是统治者独自掌握政权,仅凭自己的意志独
断专行,仅由自己操纵一切的政治制度,以至于不但只体现统治者的
意志,还仅以统治者的需要为立足点;不但中央集权,还世袭委任;
不但排除异己,还钳制言论及其结社、信仰自由;不但独霸军队警察,
还限制百姓的活动空间,以致不受制约,监控无效,唯我独尊。

因此,在专制国家中,国家权力仅由一种政治势力控制,不管是
横向分立的权力机构,还是纵向分立的权力机构,即使都履行职能,
也起不到制衡作用,顶多只是权力分支部门,因为仍是一个整体,实
质上并没有分立,只是形式而已,内容完全相同,以至铸成政治垄断,
非但不受制约监督,反而随心所欲,不断兴风作浪,不断到处扩张,
不断祸国殃民!

在专制国家中,公民不能随自己的意志活动,而且活动空间狭小,
受到许多限制,既无竞选的权利,也无选举的权利;既无议政的权利,
也无督政的权利;既无结社的权利,也无组党的权利;既无游行请愿
的权利,也无示威抗议的权利;既无发表不同言论的权利,也无公开
反对意见的权利。

在专制国家中,人民非但不拥有超越立法者和政府的最高主权,
还不享有公民基本权利,反而成为统治的对象,而其权利和自由根本
得不到保障。

在专制国家中,权力自上而下产生,一方面通过世袭制世代相传,
不受外在因素影响;一方面必须通过委任制,只凭个别人好恶授予,
而且只要拥有权力,不受时间限制,以至终身受益。

在专制国家中,不仅新闻媒体被统治者垄断,公民言论更受统治
者钳制,以致社会舆论完全被统治者操控,既能把黑的说成白的,又
能把坏的说成好的,不管是非曲直什么,都由统治者判定。

在专制国家中,政治与其说是统治者的专利,不如说是统治者玩
的游戏。由于统治者不但凌驾于国家之上,也凌驾于民族之上,更凌
驾于法律之上,既不受制约,又不受监督,因此我行我素,随心所欲,
肆意妄为,不管造成什么危害,都不会遭到惩处。

在专制国家中,政府服务的对象是统治阶层,因为政府不仅被统
治阶层利用暴力强行霸占,还协助统治阶层进行并维持统治,所以,
与其说政府是行使国家权力的机构,不如说是人民的主人,以至不仅
只为统治阶层着想,也只为统治阶层服务,还只为统治阶层造福。

简括而言,在专制国家中,不仅弥漫狭义的国家主义情绪,还取
缔一切反对政府的意见;不仅以领袖为信仰的中心,还严惩诚实思想;
不仅曲解历史,还以专断代替辩论;不仅统治者控制新闻,还封锁消
息,使人民陷于文化孤立;不仅统治者控制一切文学艺术,还禁止罢
工、抗议及劳工运动等等。

总之,由于专制不但只体现统治者的意志,还仅以统治者的需要
为立足点;不但中央集权,还世袭委任;不但排除异己,还钳制言论
及其结社、信仰自由;不但独霸军队警察,还限制百姓的活动空间,
以致不受制约,监控无效,唯我独尊,因此专制既是国家发展的最大
障碍,又是社会最大的隐患,不仅危害国家,还危害社会;不仅危害
民族,还更贻害人民;不仅贻害家庭,还贻害个人!

对统治者来说,专制胜似天堂,既能随心所欲,又能为所欲为;
可对人民而言,专制则是枷锁,不但身心遭到束缚,言行更是深受限
制,而为了挣脱专制的束缚,人民不断通过拼争才用民主打破身上的
枷锁。可见,民主的降生不仅是人民自觉的选择,也是人民不断努力
培植出的结果,还是政治发展的必然产物。

简括而言,由于政治是牵动社会全体成员的利益并支配其行为的
巨大社会力量,从一开始就是围绕国家权力展开的,基本上随着社会
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而发展,而社会成员参与政治生活的深度和广度
也随之向前发展,因此,发展到一定的阶段,政治必然从根本上改变
少数人统治多数人的专制模式,而演化为和平管理冲突,建立秩序,
并实现平等、自由、人民主权等价值理念的方式。

进一步讲,人民之所以造就民主,原因就在于民主是民众不仅能
自由发表意见,还能在定期的、有程序和有规则的竞争性自由选举中
选择国家执政者,而参与国家管理的政治制度;不仅是按照平等和少
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的政治制度,也是保护公民自
由的一系列原则和行为方式,或者说是自由的体制化表现;不仅尊重
多数人的意愿,也保护个人和少数群体的基本权利;不仅把国家权力
横向分解到职能不同的机构,还分散到地方,而使中央或地方政府最
大程度地对人民敞开,及时回应人民的要求;不仅使政府遵循法治,
也确保全体公民获得平等的法律保护,还使公民权利受到司法体制的
保护。

总之,由于民主既只体现广大人民的意志,又仅以人民的需要为
出发点;既兼容并包,又选举限任;既不钳制言论及其结社、信仰自
由,又实行地方自治;既有多党竞争,又有分权制衡;而不管是军队,
还是警察,都完全国家化,以至不仅扩展百姓的活动空间,还接受制
约,监督有效,唯民是从,因此民主既国家的基础,也是社会的支柱;
既是发展的坦途,也是科学的制度;既让百姓选任政府,也是百姓的
护身符,不仅是促进生产力发展的有力杠杆,也是促进生产关系发展
的重要依托,还是人类发展的强大动力。

2、民主的内涵

随着民主不断发展,虽然呈现出不同的表现形式,可是不但本质
相同,连作用也无什么差异,不论是君主立宪制,还是议会内阁制、
总统制、半总统制,都是代议制,都是和平管理冲突,建立秩序,并
实现平等、自由、人民主权等价值理念的方式和过程,而其核心内涵
有三个方面:一是选举;二是各政治主体的专门化、自主化及其相互
关系的制约化;三是不同意见的合法化。
  
首先就选举而言,民主的表现方式是代议制,由于民众无法直接
掌握和管理政权,而只能选择民众中的少数精英代行权利,因此选举
领导人不仅是民主的核心内涵,也是体现“主权在民原理”的最重要
的环节。而民主选举,必须满足三个条件:一是自由选举,保障选举
人的自由意志,不允许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二是定期更换领导人;
三是选举必须是选择行为,即选举人在两个以上候选人中选择一个人。
而只有一个候选人的选举,只是推举或是拥戴行为,而不是真正意义
上的选举。而真正的选举必须是两名以上的候选人竞争同一个职位,
让选民从中选择一名候选人。

其次,就各政治主体的专门化、自主化及其相互关系的制约化来
说,从横向上看,政党、行政、立法、司法等政治机构是独立机构,
即专门化了的、角色边界清晰而明确的、互不相属的结构。从纵向上
看,不同层级的政治机构都是相对自主的机构,而不是只听命于上级
机构的下属机构。横向的和纵向的各政治机构之间是相互制约的互动
关系,而不是某一特定政治机构控制或支配其他政治机构的单向影响
关系。

再则,就不同意见的合法化来讲。民主是共同体成员以普遍认同
的程序和规则为依托,和平地解决利益冲突,使得各利益主体追求利
益的积极行为得以持续进行的制度安排和实际行为过程。因此按特定
程序,自由发表任何不同意见是民主的根本。同时不同意见的合法化,
是自由、平等的选举和各政治机构之间纵向的和横向的制约关系得以
实际运行的根本保障。
  
除此之外,民主不仅是政治生活方式的高级形态,也是由诸多因
素构成的复杂而完整的系统。,先从第一个层面来讲,民主是原理体
系。如人的尊严原理、平等原理、自由原理、主权在民原理等。
  
人的尊严原理,是指不论性别、地位、贫富,人的自身价值是世
界上最珍贵的价值,而人的尊严是人类社会的最高终极价值目标,只
有民主制度,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人的尊严。
  
平等原理,是指人生而平等,应拥有相等的权利。现实生活中,
每个人能力不同、所处的环境不同,不可能享受绝对平等的权力,所
尽的义务也不可能是绝对平等的。但就人的价值而言,人之间应是平
等的,在法律面前应是平等的。

自由原理,是指人自主地支配自己,而不受他人的强制和支配的
状态。在现实生活中,自由不是绝对的。首先一个人的自由不能妨碍
他人的自由。其次为每个人都能获得尽可能多的自由,每个人都必须
让出一部分自由给国家,由国家以制度、规则等形式制约人的行为,
以保障更多的人享受更多的自由。

主权在民原理,是指国家权力来之于人民,人民才是国家的主人,
因此,由人民授权产生政府,政府必须遵从人民的意愿。
  
再从第二个层面来讲,民主是一系列的原则体系。如讨论原则、
妥协原则、多数原则等。其中,讨论原则以异议、意见、反对派的存
在为前提,并以讨论的方式交流各自的不同意见,求大同存小异,制
定同一政策的方式和途径。因此讨论不仅是和平地解决分歧和冲突的
方式和途径,更是公开地交流不同意见,让公众了解并参与政策制定
过程的方式和途径。
  
妥协原则是指为达成具体的目的,意见相异或对立的各方调整各
自的意见,以达到相对一致的方式和过程。一方面妥协是相互了解和
理解对方的意见的过程,而不是各方只顾坚持自己的意见;另一方面
妥协是各方反省自己的意见,以发现和创造共同点的过程,而不是一
方盲目地、绝对地顺从另一方,而妥协最终的目的是为制定出更有创
造性的政策。
  
如果说讨论原则是民主的根本原则,即以和平的方式解决分歧和
冲突的唯一方式,那么妥协原则就是讨论得以和平地进行所必须的原
则,而多数原则就是将讨论引向决策的唯一方法。

再从第三个层面来讲,民主是宽容的心态和遵守规则的习惯。其
中,宽容的心态有两层含义:一是承认自己的能力的有限性;二是承
认他人的存在。而遵守规则的习惯,是指人的行为比较理智,不轻易
用感情支配行为。要是人类共同体有序化所必需的各种规则,不能自
觉而普遍地得到遵守,那就混乱无序。而如果说宽容的心态和遵守规
则的习惯是民主的社会基础,是身份和习惯上的平等,是一种生活方
式,是一种社会状态和风气,那么谁也不否认社会民主作为民主政体
不可缺少的基础的重要性,也不否认基层的初级民主可能比民主的任
何方面更有价值。
  
再从第四个层面来讲,民主是一系列的制度。而制度主要规定各
政治主体的产生方式、行为方式及其相互之间的稳定的关系模式。其
中,最基本的制度不仅有代议制度,还有政府制度,还有政党制度,
还有司法制度,还有舆论制度等。
  
再从第五个层面来讲,民主是一系列的行为过程。如选举行为过
程、决策行为过程、参与行为过程等。在实际政治过程中,只有以具
体而详尽的程序和规则来规范制度运行的每一个具体环节和各政治主
体的每一个具体的行为环节,政治制度才能得以现实化。不然,政治
制度将是一纸空文。从这个意义上讲,民主是一系列的程序和规则。

简括而言,宪政民主是由多个因素构成的完整系统,不仅各因素
之间相互依赖、相互影响,而且,各因素都不可或缺。

更主要的是,尽管宪政民主的表现方式只是代议制,但不是单一
的结构,而是一个多元的复合结构,整个系统因为由多个因素构成,
所以具有多方面的作用。

展开来说,民主并不意味着每个人都去当家作主,或每个人都享
有同等的政治影响力,而指的是人民通过根据他们的自愿同意选举出
来的代表来帮助他们当家作主,或者说民主并不仅仅要回答“谁是统
治者”,更要回答“用什么方法来不流血地更换统治者”。现代民主
首先必须确立相应的程序和游戏规则并做到权力的和平转移,建立真
正有效的代表机关,能够对政府进行有效地监督。而代议民主,就是
公民通过其代表来治理国家,而不是直接管理全部公共事务。在代议
民主下,主人与主事是分离的,用英国自由主义哲学家密尔的话说,
人民应该是主人,但是他们必须聘用比他们更能干的仆人。由于公民
并不亲自主事,因此,要有一整套的监督机构来对代表及由此产生的
政府进行监督和防范,以免仆人滥用权力变成主人。从这个意义上讲,
政府公务员不过是为公民服务的公仆。在代议民主中,公民通过选举
出来的代表掌握和行使立法和政治权,而代议制度的核心是由经普选
产生的代表所组成的议会或国会。正是因为这些代表是公民的委托,
所以他们的作为必须得到公民的同意和委托。例如,如果政府不经过
代表的同意,就无权对公民征税。

其次,民主是各个政党自由竞争和自由活动的舞台。如取缔政党,
或只是保留执政党及其附属,那所带来的灾难,却远远大于多党竞争,
因此民主离不开多党自由竞争。一方面,民主政治的目的不在于保护
多数,而在于保护少数。多数人在多数情况下不需要少数人的保护,
而少数人永远需要民主制度的保护。不仅少数派需要通过政党的形式
积累扩大力量,多数派也需要靠政党的形式去巩固自己的力量。另一
方面,结党的权利与自由来自民主政治所保障的公民的结社自由和参
政权。结社自由的核心便是结党自由。在这样的宪法权利的保护下,
公民可自由地结成政党来参与政治,参与国家管理。同时,鉴于任何
政党都只能代表一些人而不是所有人的利益和主张,人们为了有效地
表达自己的利益要求、政治和政策主张和积极参政议政,就必须结成
政党。政党政治意味着公民可以在不同的党派之间进行选择。如果公
民没有对执政者的自由选择权,那就没有民主。在自由民主下,不同
的政党及不同政治见解和政策方案的存在为选民们提供了广阔的选择
范围。在自由民主下,不论多么强大、多么得势的政党都不可能左右
一切。在自由民主下,竞争和对立不仅司空见怪,更是常态,只要各
个政党之间彼此宽容妥协,相互监督制衡,遵循民主政治的游戏规则
参政议政,放弃用暴力的手段解决政治上的分歧,政党政治也就不会
导致国家分裂和武力的对抗,反而带来持久的稳定和繁荣。

此外,民主与个人的自由密切相关。由于民主不但依据尊重个人
价值与尊严的道德原则,还一直贯穿自由、平等的原则,更讲求个人
只能是目的而不能是手段,因此最适合自由平等的个人,它既是经过
这样的个人自愿同意之后才建立起来的政体,也是最有利于保障和扩
大公民个人自由的政体。而背离了自由的民主根本就不是民主,所以,
民主常被称为自由民主。不论民主是基于个人自由的民主,还是要求
全体公民大会集体行使权力的民主,只要自由主义的民主不复存在,
民主也就寿终正寝了。正是自由主义使民主获得了持久旺盛的生命力。
不管在什么情况下,自由与民主都既能相互结合,又能互相强化。个
人自由是否得到保障,政府权力是否受到限制,是区别自由民主与其
他类型民主的根本尺度。应追求的不是最大限度的民主,而是提供并
保障最大限度自由的民主。在价值上,民主必须是以维护人的自由、
权利和尊严为最高目标的;在体制上,民主必须是宪政的、法治的、
共和的;而在形式上没有什么限制,既可选择君主立宪制,也可选择
议会内阁制,还可选择总统制或半总统制。

再者,公民的根本权利与自由是民主的出发点。民主涉及到公民
自由地决定自己命运的权利,这种权利的运用所要求的政治制度必须
能够充分保障言论自由、信仰自由、结社自由;保障自由公平、竞争
性的选举,尊重个人和少数派的不可剥夺的权利,保障信息的自由传
播和法治。因此在民主国家里,不管是民众,还是反对派,都可充分
地表达他们对政府的批评甚至反对的立场,而不必担心受到肉体和精
神上的报复。

再者,民主制度不但促进经济发展,也有利于财富的创造,因为
民主与自由市场经济有着内在的逻辑联系。其实在很大程度上,民主
是人类追求与践行经济自由与政治自由的产物,换句话说,自由民主
只存在于自由市场经济之中。虽然实行自由市场经济的国家不都实行
自由民主,但没有经济上的自由决不会有政治上的自由民主,而有了
经济上的自由不等于有了政治上的自由民主。尽管自由市场经济为民
主提供了的必要条件,但不能提供全部条件,而其他条件需要人民不
仅要用心培植,更要用血汗浇灌!

再者,尽管民主不仅自身有很多的限制,也有很多事情作不了,
但能够规范政治行为;尽管民主不能提供英明的决策,不能解决道德
问题,不能用少数服从多数来决定道德问题上的对错,但能够及时纠
正政治上错误;尽管民主不是是万能的,即便成功地确立了民主政治,
其内部也还有诸多的张力和艰难的平衡,但能够给人类最多的自由、
平等、和人性的尊严。
  
总之,因为人不是天使,所以由人组成的社会也不可能有完全的
自由、完全的平等。尽管民主政治还有许多不足,但不仅是各种政体
中最可取的,也是最优越的,还具有多方面的作用,而其根本作用不
在于它能比其它政治形式更能自夸实现人间天堂,而在于有能力防止
出现人间地狱。  

3、民主的优越性

民主制度之所以不仅成为普世价值,也成为世界潮流,还成为政
治文明的标杆;不仅可以到处移植,也能嫁接到各种文化传统中,还
能在各种不同的国家扎下根来;不仅在欧洲、北美洲安家,也在大洋
洲、南美洲落户,还在亚洲、非洲安居乐业,而今遍布一百五十多个
国家和地区,原因就在于同其他政治制度相比具有不可比拟的优越性,
而其具体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从暴力政治走向协商政治。由于都主张权利与义务关系上的
秩序,而不依靠暴力统治,因此都注重以协商政治为导向,以至通过
谈判、妥协、让步来获得政治上的共识和认同。

二是从权力政治走向权利政治。过去,政治以权力为导向,政治
活动的主要领域几乎都是围绕权力而展开,而随着民主制度的形成和
发展,权力政治逐步为权利政治所取代。从这个意义上讲,民主的发
展主要围绕平衡权力与权利关系展开,而发展到现在演变成以权利为
政治的核心,以至不但权力服从权利,权力保障权利,而且权利制约
权力,权利成为权力的目的。

三是以权力制约权力。而这是指权力的不同主体之间的相互制约。
而制约的方向有垂直的和水平的两种。垂直方向制约是中央和地方、
上级与下级之间的权力相互制约,他们之间的权力是不对等的,中央
和上级的权力分别高于地方和下级。水平方向制约是不同职能的权力
机构的相互制约,他们之间的权力是对等的,既无隶属关系,又无高
低之分,彼此权力完全均等。

四是从无序政治走向有序政治。民主发展的进程实际上也是一个
政治制度化、政治秩序化的进程,不仅使动荡不安、政权不稳的时代
终结,还建立了一整套保证政治稳定的制度规则和行为规则,从而使
政权的交替、政策的变革等等,都能够在一种既定秩序下进行。

五是从垂直政治走向平面政治。过去,专制政治的一个重要特征
就是垂直的权力关系,而随着民主制度的建立,权力的关系实现了分
散化、平面化。如地方自治政府的建立,政府、非政府以及官民的协
同治理等,都体现了民主的发展取向:既注重公民的权利,也注重公
民的责任,并强调政府与公民对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共同责任和共
同利益。

此外,尽管民主制度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但无论哪种民主模式,
都既只体现广大人民的意志,又仅以广大人民的需要为出发点;既兼
容并包,又选举限任;既不钳制言论及其结社、信仰自由,又实行地
方自治;既有多党竞争,又有分权制衡;而不管是军队,还是警察,
都完全国家化,以至于不仅扩展百姓的活动空间,还接受制约,监督
有效,唯民是从。因此,在民主国家里,人民不但拥有超越立法者和
政府的最高主权,还享有公民基本权利,更负有参与政治体制的责任,
而其权利和自由也正是通过这一体制得到保护。

在民主国家里,每个公民都能随自己的意志活动,而且活动空间
广阔,不受多少限制,既拥有竞选的权利,也拥有选举的权利;既拥
有议政的权利,也拥有督政的权利;既拥有结社的权利,也拥有组党
的权利;既拥有游行请愿的权利,也拥有示威抗议的权利;既拥有发
表不同言论的权利,也拥有公开反对意见的权利。

在民主国家里,国家权力不仅横向分解到不同职能的权力机构,
使之彼此均等,各自独立,形成横向制约,还分成中央权力和地方权
力,形成纵向制约,从而达到分权制衡,以至于防止权力扩张,防止
权力为所欲为,防止权力为非作歹。

在民主国家里,权力自下而上产生,一方面必须通过选举竞争,
符合多数选举人的要求方可获得;一方面必须通过考试竞争,达到规
定的标准,才能获取相关职位,而任职都有一定的时限,到期如未获
得连任就得离职。

在民主国家里,政治几乎就是政党政治,社会只是各政党竞争的
舞台。不管是执政党,还是在野党,都享有平等权利,谁都不能凌驾
于国家之上,都不能凌驾于民族之上,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尽管
执政党行使权力,可在野党的制约和监控不仅让执政党谨言慎行,还
让执政党难以胡作非为,难以越轨牟利,难以造成危害。如果当权者
滥用职权,或渎职失职,或违法乱纪,或营私舞弊,或贪污受贿,或
迫害陷害,那么,不是遭到罢免,就是遭到弹劾,而触犯法律的,还
要遭到严惩。

在民主国家里,政府服务的对象是人民,因为政府不仅由人民委
任,还代为人民管理国家,所以与其说政府是行使国家权力的机构,
不如说是人民的公仆,以至于不仅为人民着想,也为人民服务,还为
人民造福。

总之,如果说专制暴政是建立在暴力的基础上的,那么民主政治
则是建立在公民的同意的基础之上的。在宪政民主国度,国家政府从
被统治者的同意中获得正当的权力。由于民主是建立在公民的同意的
基础上的,因此公民要表示同意就必须有自由,可以自由地表达自己
的不同的观点。另外,在许多大国,因为人数众多,不可能每个人都
直接到某个场所去表达自己的意愿和看法,所以只好委托一些代表来
表达自己的利益和要求,这样就产生了代表机关。另外由于民主制度
不仅建立在对公民的理性能力的起码信任的基础之上,而且相信人的
理性,故其合法性来自被统治者通过投票表达的同意。如果不相信人
的基本理性,那就只有靠砍下的人头来垒砌政权的合法性了。从这种
意义上讲,通过投票建立起来的民主制度,不仅使人类政治行为的文
明程度取得实质性的进步,还彻底取代了“以暴易暴”的野蛮政治。

此外,民主政治认为每个人价值尊严是平等的,所以,不论贫富
智愚,每位公民所握有的选票的价值是同等的,因为人与人之间作为
人的资格是同等的,同是社会中的一份子。另一方面,由于人与人之
间的参政、议政与施政的能力是不相等的,因此需要把最合适的人以
选举的方式推举出来。尽管民主政治是选举政治,可又不仅仅是选举
政治,仅仅有定期选举、竞选公平及选举结果真实是不够的,因为衡
量选举的正当性的尺度不是有多少人自愿地参加了选举,而是有多少
人被排除在选举之外,只要有一个人仅仅因为政治主张被剥夺了选举
权和竞选权,那其选举的正当性就要打上问号。

再则,尽管选举体现民主的一个根本的方面,但不是全部的内容;
尽管选举是按多数票的原则议决的,但是民主政治决不简单地等同于
“大多数人说了算”;尽管在民主制度下有许多事情都是由多数或大
多数人说来算,如领导人的产生,法案的通过等,但是还有许多事情
是任何人和所有人说了都不算的,如即使多数人同意也不能剥夺少数
人或所有人的自由、生命和财产。正是选举使得民主成为每位公民有
权在公共领域中通行的大道;也正是选举产生的民主,才使得社会成
员都可以生活在文明的政治环境中。民主政治不同于任何其它政体的
独特之处在于它的务实性,在于它尊重现实,在于它尊重每一个人的
独特性,不必为迎合它而来重塑人的灵魂、改造人的本性,而这不但
体现民主的优越性,更体现民主的生命力。

还需要说明的是,民主制度不是单一的结构,而是一个多元的复
合结构。宪政民主制度的建立不但以宪政为支柱,还以法治为准绳;
不但以人权为核心,还以自由为媒介;不但以平等为纽带,还以多党
竞争为枢纽;不但以分权制衡为中枢,还以地方自治及其军队国家化
为前提,彼此既相辅相成,又不可分割,因此民主是由多个因素构成
的完整的系统,而各因素之间相互依赖、相互影响,彼此不可或缺。

尽管合成民主制度的每个要素的作用及其优越性各不相同,可是
彼此既相辅相成,又不可分割,既相互联系,又相互作用,其中任何
要素的地位和作用都是不可替代的,因此,在建设民主制度的过程中,
不仅要避免片面性,还既要重视政治主体的理性化程度的提高,又要
重视组织结构的完善,既要重视各种政治关系的协调,也要注重社会
意识体系的构造和政治意识的创新,并逐步使政治行为规范化,不仅
推动政治制度的健全和完善,还使社会文明的建设更加系统和全面,
从而推动政治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尽管各民主政体间存在细微差异,但民主政府有着区别于其他政
府形式的特定原则和运作方式,而其首要职能是保护言论和结社、信
仰自由等基本人权,保护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权利,保护公民及其组
织充分参与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的机会。其次,定期举行全体
公民参与的自由和公正的选举,使选举不会成为独裁者或单一政党的
门面装饰,而是争取人民支持的真正角逐。

尽管民主体制多种多样,反映每个国家各自的政治、社会和文化
生活特点,但决定民主体制的是其基本原则,而不是某种特定形式;
尽管民主制度本身也有些缺陷,但比起其他政治制度来说,优点更为
突出,而其积极作用远远超过消极影响,不像专制那样正面功效远远
小于负面效应。

因此,达尔总结了民主的十大好处:“一是民主有助于避免独裁
者暴虐、邪恶的统治;二是民主保证它的公民享有许多的基本权利,
这是非民主制度不会去做、也不能做到的;三是民主较之其他可行的
选择,可以保证公民拥有更广泛的个人自由;四是民主有助于人们维
护自身的根本利益;五是只有民主政府才能为个人提供最大的机会,
使他们能够运用自我决定的自由,也就是在自己选定的规则下生活的
自由;六是只有民主的政府才为履行道德责任提供了最大的机会;七
是较之其他的可能选择,能够使人性获得更充分的发展;八是只有民
主政府才能造就相对较高的政治平等;九是现代代议制民主国家彼此
没有战事;十是拥有民主政府的国家,总是比非民主政府的国家更为
繁荣。”

历史已经证明,不管是私有制,还是公有制,还是公私混合制,
凡是与专制结合,必然导致社会扭曲变形,严重阻碍人类发展,而同
民主融合,就连私有制也能促使人类日新月异,促使社会繁荣文明,
促使国家先进发达,促使民族兴旺昌盛,促使生活蒸蒸日上!

历史已经证明,最近几十年里,一个个代表私有制的资本主义专
制国家的相继衰亡,一个个实行公有制的社会主义专政国家的接连夭
折,一个个推行私有制的资本主义民主国家的持续强盛,就是不可辩
驳的例证,就是发人深省的例证,就是民主救国救民的例证!

历史已经证明,民主不但是国家的基础,也是社会的支柱,还具
有其他不可估量的功能;不但是促进生产力发展的有力杠杆,也是促
进生产关系发展的重要依托,还是人类发展的强大动力;不但促进国
家科学发展,也促进社会和谐繁荣,还促进生活质量不断提升……

综上所述,由于民主是民众不仅能自由发表意见,还能在定期的、
有程序和有规则的竞争性自由选举中选择国家执政者,而参与国家管
理的政治制度;不仅是按照平等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
事务的政治制度,也是保护公民自由的一系列原则和行为方式,或者
说是自由的体制化表现;不仅尊重多数人的意愿,也保护个人和少数
群体的基本权利;不仅把国家权力横向分解职能不同的机构,还分散
到地方,而使中央或地方政府最大程度地对人民敞开,及时回应人民
的要求;不仅使政府遵循法治,也确保全体公民获得平等的法律保护,
还使公民权利受到司法体制的保护,因此,同其他政治制度相比具有
不可比拟的优越性,而其主要表现在:一是以宪法和法律对政府权力
加以限制;二是实行分权制衡;三是确立人民主权和民选政府;四是
建立宪法审查制度;五是司法独立;六是保障个人权利和自由。

尽管民主还不是完美的政治制度,但因为自身具有调节、纠错的
机制,所以能够克服自身的缺陷;尽管民主制度的创建者和参与者,
都不是完人,甚至有可能是恶魔,可民主的自我完善机制会使恶得到
遏制,而使善得到回报;尽管民主制度还有待完善,却是迄今为止最
优越、最不坏以及最廉洁的社会控制方式,而其积极作用远远超过消
极影响,不像专制那样正面功效远远小于负面效应,以至不仅赢得全
面共识,还得到各方支持,从而成为普世价值,成为发展趋势,成为
时代潮流,而今不仅波及全球,还必将渗透世界各国各州!

三、民主的核心及发展趋势

1、民主的核心

自从1688年英国铺筑世界上第一条民主之路以来,人类发展不
但突飞猛进,而且仅用三百多年,就从农牧经济跨过工业文明,跳入
知识经济时代,由此可见,民主不但是人类发展的坦途,也是最大的
生产力,还具有其他不可估量的功能;不但是国家的基础,也是社会
的支柱,也是人民的护身符;不但是促进生产力发展的有力杠杆,也
是促进生产关系发展的重要依托,还是健康发展的强大动力。

如今,民主制度已经诞生三百多年了,并且在世界上扩展三百多
年了,现已遍布一百五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尽管形式不同,但本质上
并无什么差异,不论是君主立宪制,还是议会内阁制、总统制、半总
统制,都既只体现广大人民的意志,又以人民的需要为出发点;既促
进国家发展,又促进社会文明;既兼容并包,又选举限任;既不钳制
言论及其结社、信仰自由,又实行地方自治;既有多党竞争,又有分
权制衡;而不管是军队,还是警察,都完全国家化,以至不仅扩展百
姓的活动空间,还接受制约,监督有效,唯民是从,因此,不但成为
普世价值,也成为发展趋势,还成为时代潮流,以至既波及全球,又
将渗透世界各国各州。

民主自诞生起之所以不断取代专制,而不仅在世界上扩展三百多
年,还已遍布一百五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原因就在于随着民主制度的
建立,政治随之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不但管理冲突的方式和过程与
专制不同,连实现特定价值目标的方式和过程也与专制迥异,而这都
是由国家权力被公共权力取代造成的。

如果说专制政治的核心是国家权力,那么,民主政治的核心则是
公共权力。在专制统治下,政治以国家权力为核心,是借助国家权力
管理冲突并实现特定价值目标的方式及其过程;而建立民主后,政治
则以公共权力为核心,是借助公共权力管理冲突并实现特定价值目标
的方式和过程。由于公共权力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合法强制力,因此
可通过规约人们的行为解决分歧和冲突,而规约人们的行为必须依赖
人们普遍认同的和必须服从的约束力。而民主政治就是借助人们普遍
认同和必须服从的公共权力使解决分歧和冲突秩序化,其核心是支配
和服从支配。

诚然,公共权力是指在公共管理的过程中,由政府官员及其相关
部门掌握并行使的用以处理公共事务、维护公共秩序、增进公共利益
的权力,可从本源上讲,公共权力来源于人民。公共权力的产生是为
了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增进社会公共利益,它是为适应社会生活的需
要,满足社会需求,处理公共事务而衍生的。而公共权力的运行过程
实际上就是把权力的运行机制应用到经济、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中,
进而实现一定的经济、社会目标。

可见,公共权力是用于处理公共事务的权力,是公共组织实施自
身职能的前提条件。因为公共权力是由社会的共同需要而产生的,是
全体社会成员共同意志的集中表现,所以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的
约束力。其基本目的在于维持、调整或发展整个社会生活的基本秩序。
公共组织要么拥有法定的公共权力,要么拥有由公共权威部门授予的
公共权力。这种公共权力与非公共组织中存在的“私权”有着本质的
区别,从其基本内涵来说,在主体上,公共权力属于公众而非某个个
人;从客体上看,公共权力指向的是公共事务;而从功能上看,公共
权力为公共利益服务。

由于公共权力是一种特殊的权力形式,因此不仅具有权威性、强
制性,还具有普遍性、排他性,而公共权力的这些特性,使公共权力
有着比“私权”更广泛的约束力、强制力和管辖范围。

首先,公共权力具有强制性,无论客体是否愿意接受,权力主体
都能将自身的意志强加在客体之上,对客体产生影响和控制;其次,
公共权力具有自我膨胀性,公共权力本身具有扩大自身力量的特性,
会在其运行过程中自我扩展,自我膨胀,而这种膨胀往往会带来一些
消极的结果;另外,公共权力具有主体利益性,权力是一种权力主体
的利益以强制方式实现的手段,权力本身带有强烈的利益性色彩;再
者,公共权力具有专属排他性,而其不仅对于自身所具有的力量具有
专有性,还排斥其他力量的同等存在。

简而言之,由于公共权力具有巨大的强制性与排他性,既能自我
膨胀,又能自我扩展,并通过自身运行实现主体利益,因此导致掌握
权力的人往往会为一己私利而滥用权力。

此外,公共权力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公共权力的目的不是单个
公民权利效用的最大化,而是共同体中每个公民权利效用的最大化。
如果说最优良的个人的目的也就是最优良的政体的目的,那么,公共
权力存在的边界就是依经验和理性所确立的公民权利可能发生冲突的
领域。因为公共权力的性质是保障公民权利实现的手段,所以,公共
权力只是公民权利的一种伴随物。而权力作为权利的产物,它的正当
性来源于权利。公共权力主体本身不是一个利益主体。权利和权力之
间的关系只是一种委托关系,一种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其运行只有
依照民主模式方能取得其正当性。依绝对公正的原则来评断,凡照顾
到公共利益的各种政体就都是正当或正宗的政体;而那些只照顾统治
者利益的政体就是错误的政体或正宗的政体的变态。

展开来讲,公共权力是人民权力或者人民权利的产物,来自于人
民的让渡和人民的授权。而这就是人们常说的 “主权在民”的意思。
主权在民的权既可以解释为权力的权,也可以解释为权利的权。而一
般为了与国家权力区别开来,也常常不把人民拥有的权力称为权力而
称为权利。正因为如此,人民的权力或权利高于国家权力。任何国家
权力都必须最终归结到对人民负责上来,而权力的人民性就决定了权
力必须受到作为人民意志体现的法律的约束。

一就公共权力的相对性而言。公共权力必须受到人民权利的制约;
公共权力总是在一定地域范围内存在的,一个绝对普遍的公共权力是
不存在的;公共权力总是在一定社会层面上成立的,一个能调整任何
社会方面的权力根本就不存在,它要受制于社会领域的范围;不同性
质的公共权力总是有所分别的,不同的权力应由不同的机构行使,权
力和权力之间应当有所区别,不同的权力拥有者拥有不同的权力;不
同机构之间具有相对独立的性质,权力机构和权力机构之间不能混同
其权力。权力的相对性要求对权力予以必要的规制,使其不至于超出
应有的范围而绝对化,而泛滥,而导致权力的恶性膨胀。绝对的权力
必然导致专制。柏拉图曾告诫世人:“绝对的权力对行使这种和服从
这种权力的人,对他们自己和他们的子孙及其后裔,都是不好的;这
种企图无论是以任何方式都是充满灾难的。”权力的相对性就意味着
必须反对权力的绝对化。

二就公共权力的支配性来讲。公共权力体现在几乎所有的权力定
义中。在西方,关于权力的学派主要为韦伯主义和帕森斯主义。韦伯
认为,“权力是某种社会关系中一个行动者将处于不顾反对而贯彻自
己意志的地位的概率,不管这种概率所依据的基础是什么。”其中,
“不顾反对而贯彻”显然是权力支配性的结果。作为韦伯权力定义派
生的布劳权力定义认为,权力是“个人或集团通过威慑力量不顾反对,
而把其意志强加于他人的能力”。其中“强加于”也同样表明了权力
的支配性。帕森斯的权力定义为,“当根据各种义务与集体目标的关
系而使这些义务合法化时,在如果遇到顽抗就理所当然会有靠消极情
境制裁去强制实行(无论这种强制机构可能是什么)的地方,权力是
一种保证集体组织系统中各单位履行有约束力的义务的普遍化能力。”
其中“强制实行”也同样表明了权力的支配性。而有些国家的学者认
为:权力首先就是指政治上的强制力量,其次是指职责范围以内的指
挥或支配力量。权力的支配性首先表现为权力是一种支配力量,它可
以要求人们做出某种行为。包括允许人们做什么、要求人们做什么和
禁止人们做什么。其次表现为权力具有强制性。任何权力都具有一定
的强制性。权力都是以相应的服从的存在作为条件的。如果不具有强
制性,权力就无法强迫社会成员服从。权利强制性的实现需要法律,
防止权力强制性的滥用同样需要法律。权力是具有支配性的。没有支
配性的权力就失去了权力应有的性质,甚至不成其为权力。权力的支
配性使得权力具有了相对人不得不服从的性质,也使得权力具有滥用
的可能性。权力的支配性是不可缺少的,这种不可或缺的属性又使对
权力的法律控制成为必须。

三就公共权力的权威性来说。没有权威性就没有权力。不论是什
么学者,在对权力进行定义或者论述时,都无一例外地肯定权力具有
权威性。权力权威性的来源主要是两个,一是权力运作的规则性。无
规则的权力运作只会导致人们的反感、不安,而决不可能给人们和社
会带来自觉服从与安全稳定。二是权力运作的公开性。公开是权力的
必然属性与基本要求。没有公开性,权力就没有权威性,其特定性就
难以明确,强制性就难以体现,权威性就无从产生。权力的公开性是
权力运行的可预测性必要条件,但权力未必能使自己的公开性得以彻
底贯彻和体现。如果运用法律来规制权力,就可能保证权力的权威性。
法律的权威性、公开性和可预测性与权力的权威性相得益彰。

四就公共权力的组织性而言。公共权力是一种有组织的系统支配
力量。它需要有组织的国家机构来分配、行使。由于权力系统是复杂
的,因而必须运用法律予以专门的调整。

五就公共权力的稀缺性来讲。公众共同组建了政府,而直接行使
政府公共权力的却只能是部分人,也就是说,政府内公共职位的数量
在漫画公共权力任何条件下与公众的总量相比总是有缺口的,即存在
着公共职位公众所有与部分人代理的矛盾。正是这一矛盾引发了公共
权力的资源稀缺。

六就公共权力的经营性来说。公共权力运行的经营性,是指公共
权力可以作为一种手段由其行使者对权力的接受者进行经营,使其发
生一定的变化运动,从而实现对所掌握的资源的最优配置。

七就公共权力的代理关系而言。公共权力来源于公众,公众是公
共权力的所有者。在公共权力的运行中,实际上以公众和权力行使者
之间建立了一种典型的委托——代理关系。经过一层又一层的委托和
代理,就有可能使本来属于公众所有的公共权力转交到了一部分人甚
至是极少数人手中。

另外,公共权力实质上属于国家权力,不仅对统治阶层内部的争
端和纠纷具有协调功能,而且对整个社会的争端和纠纷也具有协调功
能。社会中,以国家权力形式表现出来的公共权力也在一定程度具有
管理权的性质。于是,国家权力在处理统治阶层与被统治阶层利益矛
盾的同时,还必须调节统治阶层内部的利益冲突,由此形成的相关公
共政策和行政行为,同样可以也需要进行政治伦理学的判断和考察。
应当指出的是,随着历史的发展,对作为管理权的公共权力的伦理分
析和道德判断,存在两种不同的标准:一是看其对维持政治稳定的价
值;二是看其对增进公众利益的价值。二者虽然具有一定的联系,如
政治稳定可能有助于公众利益;但也具有原则区别,如政治稳定可能
无益于公众利益。

首先,公共权力对于政治稳定的保障作用,是以国家权力形式表
现出来的公共权力的基本功能之一。一方面通过对利益矛盾的调节来
达成政治力量的均衡,另一方面通过对破坏势力的限制和打击来维持
正常的政治秩序。政治稳定是统治阶层的愿望和利益所在,但并不一
定符合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利益,尤其不一定对被统治阶层有利。因
此,以国家权力形式表现出来的公共权力对于政治稳定的保障作用,
从一开始就具有双重性:对统治阶层利益的维护,可能有益于其他社
会成员的利益,也可能有害于其他社会成员的利益。也就是说,公共
权力对于政治稳定的保障作用并不具有绝对的、永恒的道德价值。

其次,公共权力对于公众利益的促进作用,是任何形式的公共权
力的根本职能。以国家权力形式表现出来的公共权力之所以仍然会被
人们视为公共权力,主要因为它在一定阶段上和一定程度上仍对公众
利益具有促进作用。就此而论,以国家权力形式表现出来的公共权力,
因其对公众利益具有某种程度的促进作用而具备相应的道德价值。可
以认为,它对公众利益的促进作用越明显,它所具有的道德价值也就
越显著。

显然,在上述两种场合中的公共权力之所以具有值得肯定的道德
价值,归根到底仍然在于它对公众利益的确认和维护。换句话说,即
便是在公共权力异化为国家权力的情形下,公众利益仍然是公共权力
道德价值的根源,对待公众利益的态度仍然是检验公共权力是否具备
以及在何种程度上具备道德价值的标准。

再则,由于权力容易变成野兽,因此掌握权力的人总是借助权力
的力量,把自己凌驾于权力的作用范围之上,而对于一个国家来说,
则表现为凌驾于社会之上。当掌权者为了个人利益而操纵权力,而这
种权力又受不到任何限制时,掌权者就会利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侵害公
民的权利。尽管公共权力是公民的共同权力,为全体公民共同所有,
但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公共权力的行使不可能由全体公民来共同行使,
而只能由其代表(或委托人)来行使。因为代表(或委托人)有限,
所以公共权力只能为极少数人所掌握,以致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公共
权力就变成极少数人的支配力量,而通过这种强制力量,既可造福大
多数人,也能危害大多数人,而且掌权者可根据自己的意志,给一部
分人带来好处,而对另一部分人造成侵害。

因为人格的诱因和制度上的因素,导致的“公共悖论”和“权力
腐败”,都损害了公众的共同利益,不仅引发公众对公共管理组织和
政府不满,还动摇了公共权力合法性的基础,所以,必须建立与公共
权力相应的民主制度,让公共权力在运行过程中,一方面要促进公共
权力充分发挥其功能,为社会高效率、高效益地提供产品和服务,增
进全体成员的利益,另一方面则要设法制约公共权力的运行,保证公
共权力严格地在法定范围内运行,防止其越轨而损害公众利益。

总之,由于民主能规制公共权力,不但能把公共权力关进的笼子
里,而且既能给公共权力涂上反腐剂,又能给公共权力戴上紧箍咒,
因此不仅确保公共权力为公众着想,也为公众服务,还为公众造福;
不仅确保国民经济持续增长,也确保综合国力不断增强,还确保人民
生活蒸蒸日上;不仅确保国家科学发展,也确保社会和谐繁荣,还确
保民族文明昌盛!

2、民主发展的趋势

随着民主不断发展,虽然呈现出不同的表现形式,可不但本质相
同,连作用也无什么差异,不论是君主立宪制,还是议会内阁制、总
统制、半总统制,都不但是国家的基础,也是发展的坦途,还具有其
他不可估量的功能;不但是社会的支柱,也是强国富民安邦的根本,
还是最大的生产力;不但是科学的制度;也是人民的护身符,还具有
强大的凝聚力;不但对所有人都有利,也能全面遏制腐败,还能造就
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不但促进国家科学发展,也促进社会和谐繁荣,
还促进生活质量不断提升……

而今,民主不仅遍布世界五大洲,也在各种文化传统中扎下根来,
以至现已植根一百五十多个国家和地区,还会有越来越多的国家陆续
加入民主化的行列,而这足以证明,民主既是普世的价值,也意味着
民主是可以移植的。尽管民主政治的具体制度难以照搬,但是民主的
普遍原理却是完全相通的,因此,不论是文化差异,还是国情等借口,
都不能成为抗拒民主政治的理由。

当然,现行民主体制还不是完美的政治制度,不仅存在选举的可
操纵性和选举结果的非理性的问题,也存在民主对原有社会结构的强
化的问题,还存在民主社会的媚俗性等问题,而最主要的问题还在于
缺乏公平合理的分配机制,以致难以化解日益尖锐的分配矛盾。

其中,不管是选举的可操纵性和选举结果的非理性的问题,还是
民主对原有社会结构的强化的问题,还是民主社会的媚俗性等问题,
都能通过技术创新使之功能不断弱化,而分配问题只有上升到社会制
度的层面才能得到解决,也就是说只有更新社会制度,只有通过社会
制度创新,才能缓解分配矛盾,以至于从根本上弥补民主制度的缺陷,
而进一步发扬民主的优越性,进一步提升民主的质量,进一步完善民
主制度。

尽管有些资本主义国家实行民主,但由于推行私有制,并推崇哈
耶克倡导的反对政府干预的自由市场经济思想,因此既忽视市场缺陷,
又造成社会不公,以至于不但导致市场缺陷难于及时得到修补,也导
致社会财富都积累在少数人手里,还导致社会购买能力严重匮乏,使
得社会经济循环中断,而不断引发经济危机,以致既危害国家发展,
又损害的多数人的利益,最终不仅导致贫富悬殊,也导致社会变形,
还导致国家失衡。

20世纪30年代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大危机后,虽然“凯恩斯革命”,
不仅拯救了资本主义,还形成了凯恩斯经济学,以至既发展为凯恩斯
主义的两大支派——新古典综合派和新剑桥学派,又在20世纪五六十
年代成为西方经济学界的新正统,可到了20世纪八十年代凯恩斯主义
经济学受到货币主义、新古典宏观经济学等的挑战,而为应对挑战,
新凯恩斯主义经济学适时兴起,应运而生,其政策主张兴盛于90年代,
而代表人物多为美国经济学家。

新凯恩斯主义经济学坚持政府干预经济的主张,不过吸收了理性
预期学派的理性预期的观点和“预期到的宏观经济政策无效”的观点。
他们认为,在当代市场经济中不但信息是不对称的,而且工资和价格
的变动具有粘性,这样,在短期仍然会出现偏离自然失业率的现象,
出现有效需求不足,因此,需求管理政策仍然是必要的和起作用的。
新凯恩斯主义并不仅仅是坚持传统凯恩斯主义短期需求管理的主张,
他们还特别强调供给学派从供给方面调节经济的思路,主张从长期着
手、从供给方面着手来考虑经济政策。新凯恩斯主义还强调巩固性的
财政政策,认为财政赤字对经济是有害的,它会引起投资的减少(基础
效应)和贸易逆差的增加。此外,新凯恩斯主义者还研究了一些新的
现象和机制,如提出了在货币政策起作用的机制方面,不应只考虑利
息率,还应该考虑普遍存在的信贷配给机制。新凯恩斯主义同传统凯
恩斯主义相比,已经发生了一些重大的变化,他们所主张的宏观经济
政策更全面,也更深入,既考虑需求方面,也考虑供给方面;既考虑
长期,又考虑短期;既注重微调政策在短期的作用,又重视结构性政
策在长期的效果。

可以说,新凯恩斯主义者继承了传统凯恩斯主义者关于国家应该
干预经济的基本主张,不仅吸收了新古典经济学的一些合理的理论和
政策主张,还在吸取20世纪80年代以来一些宏观经济实践中经验教
训的基础上,既发展了国家干预经济的理论,又使国家干预经济的政
策体系发展到了一个新的水平。   

而与之相反,哈耶克则倡导反对政府干预的自由市场经济思想,
他早期以研究货币和经济周期理论成名,不仅提出货币投资过度理论,
还认为经济周期的根源在于信贷变动引起的投资变动。银行信贷的扩
大刺激投资,一旦银行停止信贷扩张,经济就会由于缺乏资本而爆发
危机。与其说他相信资本主义经济本身有一种自行趋于稳定的机能,
不如说反对国家对于经济生活的干预更恰当,因此,他把70年代资本
主义滞胀的出现归罪于凯恩斯主义的理论和政策。此外,哈耶克一直
反对社会主义,反对计划经济,反对政治专制,认为社会目标是个人
目标的总和,社会目标不能抑制个人目标。而社会主义贬低人的个人
目标,而遵从于社会的目标,限制了利己的动力,计划经济中的集中
决策没有市场经济中的分散决策灵活,所以社会主义不可能有高效率。
他不但认为社会主义违背人性 ,计划经济导致政府极权,是“通向
奴役的道路”,还反对西欧社会民主党和英国工党的社会改良措施。
因为他自由主义思想在西方国家学术界有重要影响,所以他在1974年
与瑞典经济学家缪达尔共同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 。他一生发表了130
篇文章和25本专著,而涵盖的范围从纯粹的经济学到理论心理学,从
政治哲学到法律人类学,从科学哲学到思想史,以至于他的学术贡献
远远超出经济学范畴。遗憾的是,尽管他是著名的学者,但由于过于
相信资本主义经济本身有一种自行趋于稳定的机能,以致竭力反对国
家对经济生活的干预。

另外,为了化解资本主义日益尖锐的分配矛盾,19世纪80年代后
社会民主主义应运而生,而其涵义并不仅仅局限于政治层面,还深入
涉及经济领域,不但希望建立完善的民主制度,还希望建立公平合理
的分配机制。

尽管社会民主主义讲求民主,也讲求公平,可由于推崇以私有经
济为主的公私混合制,只通过私有经济实现自身政治经济诉求,而不
借助公有经济大展宏图,以致不仅在经济建设上也没具体的表现形式,
还在公平分配方面没有多少作为,结果象资本主义私有制一样造成社
会不公,不仅导致社会财富都积累在少数人手里,还导致社会购买能
力严重匮乏,使得社会经济循环中断,而不断引发经济危机,因而,
导致贫富悬殊,导致社会变形,导致国家失衡,以至既危害国家发展,
又损害的多数人的利益。

尽管马克思和列宁想通过社会主义解决分配问题,但由于政治上
崇尚专制,不但只体现统治者的意志,还仅以统治者的需要为立足点;
不但中央集权,还世袭委任;不但排除异己,还钳制言论及其结社、
信仰自由;不但独霸军队警察,还限制百姓的活动空间,以致不受制
约,监控无效,唯我独尊;而经济上虽讲求全体人民共有一切生产要
素,讲求分配公平,可因象政治上一样推行垄断,以致不仅排斥私有
生产要素,还扼杀经济竞争;不仅宠信计划经济,还推崇平均主义;
不仅生产效率低下,还机制僵化,缺乏生机,结果既导致苏联解体,
又导致一个个实行公有制的社会主义专政国家接连夭折。

尽管中国如今推行以公有生产要素为主的公私混合制,但由于政
治上崇尚专制,不但只体现统治者的意志,还仅以统治者的需要为立
足点;不但中央集权,还世袭委任;不但排除异己,还钳制言论及其
结社、信仰自由;不但独霸军队警察,还限制百姓的活动空间,以致
不受制约,监控无效,唯我独尊。而经济上虽推行新凯恩斯主义提倡
的政府管控的自由市场经济,而能不断修补市场缺陷,但是由于没有
通过公有经济每年向全民分红,因此,不仅导致社会财富过度集中、
沉淀,还导致社会消费(内需)严重不足,既阻碍经济可持续性发展,
又没能为多数人牟利。更主要的是,由于实行政治垄断,一味推行专
制而扼杀民主,因此,不仅致使社会道德全面滑坡,也致使公有资产
损失惨重,还致使腐败到处泛滥!

出于弥补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各种缺陷,1990年代初美国前总
统克林顿首先提出修筑第三条道路,并与英国前首相布莱尔、德国前
总理施罗德、法国前总理若斯潘以及意大利前总理普罗迪等共同开拓,
从而促使国民经济持续增长,促使综合国力不断增强,促使人民生活
蒸蒸日上!

为此,英国前首相布莱尔亲自撰写了《第三条道路:面向新世纪
的新政治》,而其导师时任伦敦经济政治学院院长吉登斯教授也相继
发表《超越左右》、《第三条道路:社会民主主义的复兴》等文章,
试图对第三条道路进行理论建构,使之成为一种促进社会发展的新思
潮,成为一种促进国家建设的新理论,成为一种新的施政纲领。而其
基本主张一是淡化意识形态,确立能够团结各种政治力量的新政治中
心;二是创造富有活力的现代经济,解决公平与效益的矛盾;三是重
塑国家政府,重新定位国家,不仅在新的混合经济中为国家找到合适
的位置,还实行政府管理的“民主化”,并建立政府与市民社会之间
的合作互动关系,协调政府各机构之间的关系,实现全球范围的治理;
四是构建立合作包容性的新社会关系,实现权利和义务一致,在尊重
个人价值的基础上,倡导建立共同体意识,并协调资本与劳动的关系,
提倡双方共担风险、共享利益;五是在外交方面致力于大国和地区合
作,寻求解决全球问题。

不过,由于各国情况不同,实施方式不一,因此对于第三条道路,
不但表述不尽一致,也没有形成统一的模式,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因为这些西方发达国家所修筑的第三条道路,尽管以民主为基础,但
公有经济成分过少,而私有经济比例过大,所以并不科学,充其量修
筑的只是路基,而不是完整标准的第三条道路,只不过是社会民主主
义的延续,并没有弥补世界上各种现行社会制度的缺陷,以致前几年
造成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海啸,而这不但冲垮美国华尔街三大
投资银行,还致使美国两大投资银行被迫转为一般商业银行;不但席
卷美国金融领域,还波及美国实体经济;不但在美国泛滥成灾,还向
整个世界蔓延,并演变成全球性的经济危机;不仅致使美国遭受重创,
也致使欧盟各国蒙受不少的损失,还致使其他国家遭到不同程度的冲
击,而这与其说是金融监管缺失造成的,倒不如说是现行社会制度深
层次的弊端衍生的。

对于严重遭到冲击的欧美国家来讲,如果只靠政府在政策层面上
注资输血,只靠改变目前鼓励风险的金融机构薪酬制度,只靠改进金
融系统的监管,只靠加强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只靠建立“新布雷顿
森林体系”,而不在制度层面上通过创新改进现行社会制度,并废止
哈耶克倡导的反对政府干预的自由市场经济思想,而构建新的社会制
度,那只能治标而不能治本,非但不能从根本上革除深层次的弊端,
反而诱发各种社会危机。

对于中国而言,如果只靠政府在政策层面上投入巨资和减税及降
息等措施来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而不在制度层面上通过全面的
政治改革夯实民主的基础,铺筑中国民主之路,以至于彻底改变现行
发展道路,而通过制度创新构建新的社会制度,那不但错过赶超发达
国家的机遇,还加大改革开放的各种成本;不但引发各种政治灾难,
还导致中国社会畸形发展;不但阻碍中国现代化的进程,还牵制中华
民族的腾飞!

为此,世界经济论坛主席施瓦布在2012年1月25日至29日举行
的第42届世界经济论坛年会上,把2012年达沃斯论坛年会的主题高
调确定为:“大转型:塑造新模式”。这一主题表明,世界经济论坛充
分认识到目前全球各领域存在的深层结构性问题,不仅需要改变以往
治标不治本的做法,更应进行全面深入的变革。

在“大转型:塑造新模式”主题之下,论坛还设了四个子议题,
分别是:增长与就业模式,领导力和创新模式,可持续发展和资源模
式,社会和技术模式。意在强调在解决复杂的全球、区域和行业问题
时,要考虑各种模式之间的相互关联。

而今,已进入不惑之年的世界经济论坛近年来影响力不断扩大。
每年年初,许多的政治领袖和商界精英都汇聚到这里,共同设计规划
世界的未来,所讨论的问题已不再单纯局限于经济领域,而是扩展到
政治和社会领域。正是这一定位的变化,使世界经济论坛在确定年会
主题时,也是与时俱进,将关注点放在与全球发展密切相关的一些重
大核心问题上。如:2009年全球金融危机刚刚爆发的形势之下,论坛
确定的主题就是:“重构后危机时代的世界”。
  
2012年的主题“大转型:塑造新模式”,也是基于对当前世界形
势的总体分析而做出的。近几年来,全球金融危机持续,经济低迷,
至今仍没有好的解决办法。世界经济论坛公布的《2012全球风险报告》,
列出了未来10年全球将面临的50项主要风险。而联合国发布的《2012
年世界经济形势与展望》报告也称,全球经济仍面临严峻挑战。应该
说,这几年为应对危机,各国政府都做出了相应的努力,可都收效甚
微。而究其原因,就在于这些应对措施都是治标不治本。2012达沃斯
论坛所确定的主题,旨在促使人们从更深层次思考一些根本性问题。

正是因为此,施瓦布在新闻发布会上对“大转型:塑造新模式”
这一主题的专门予以说明:“确定今年的主题,是因为我们处于一个
深刻变化的时代,迫切需要用新的思维方式来取代旧有的商业思维,
我们需要摆脱单纯的危机应急管理,取而代之以新的模式。”他还说,
“资本主义的运行模式已经不能适应今天的世界”,“试图用过去的
方式解决现在面临的问题,只会让我们走进死胡同。”

应该说,施瓦布的观点不但高屋建瓴,还体现了一定的前瞻性。
比如他谈到,“对我们的未来起决定作用的,不再是因为缺乏资金而
是因为缺乏人才”;老的模式是“资本主义”,新模式应该是“智本
主义”;老的模式是基于硬实力继而又是软实力,新模式则基于各种
社会力量的“合力”,也就是说,要共同规划并使决定得到落实。

由于达沃斯论坛被称为全球经济的风向标,因此人们期待达沃斯
论坛能为世界经济发展带来新的思路和希望。论坛主席施瓦布也表达
了这样的愿望:“大转型给我们带来了更多的机会,使我们有可能生
活在一个繁荣、和平的世界上。我们在年会上想做的就是,重新规划
建设性的、合作的未来蓝图。”

总之,不管从哪个方面来看,世界上现行各种社会制度都有些弊
端,因此,最近十几年间,为了削弱资本主义的不公,为了清除社会
主义的僵化,为了弥补社会民主主义的不足,为了消除中国以公有生
产要素为主的公私混合制的专制缺陷,不管是西方发达国家的政治家
和思想家,还是中国的有识之士,都在探索人类发展新的道路,希望
创建一种新型社会民主制度,以至既讲求民主,又讲求宪政;既讲求
法治,又讲求人权;既讲求自由,又讲求平等;既讲求公平,又讲求
效率;既讲求正义,又讲求公正;既讲求地方自治,又讲求军队国家
化;既讲求多党竞争,又讲求分权制衡,最终不仅超越左派思想,也
超越右翼主张,还全面实行积极的福利政策。

然而,由于各国情况不同,实施方式不一,因此,对于新型社会
民主制度,不但表述不尽一致,也没有形成统一的模式,还有待于进
一步完善,因为一些西方发达国家的政治家和思想家所建构新型社会
控制方式,尽管以民主为基础,但公有经济成分过少,而私有经济比
例过大,所以并不科学。而中国一些有识之士所建构的民主或着宪政
社会主义制度等,尽管推行以公有生产要素为主的公私混合制,可是
由于没摆脱一党专制的束缚,因此更不科学。

过去,由于没有根据国情民意,没有根据社会客观要求,没有根
据历史发展规律,设计适合中国的民主制度,而想一味照搬西方现行
宪政民主模式,以致没有绘制出不仅能落实民众政治诉求,也能满足
民众经济和其他方面需要,更能使民众同当局的利益预期在一定程度
上形成契合的民主蓝图,结果时至今日非但还没有攻破专制的防线,
促使中国走上民主化的道路,反而付出了许多不该付出的代价,浪费
了许多不该浪费的时间,搭上了许多不该搭上的成本!

因此,铺筑中国民主之路,不但要借鉴民主发达国家的经验,更
要吸取过去的教训;不但要靠血性,也要凭理性,更要讲策略;不但
要根据中国国情,也要根据社会客观要求,还要根据历史发展规律,
来绘制适合中国的民主转型蓝图,来确立适合中国的民主转型目标,
来确定适合中国的民主转型路径。

由于中国的国情既特殊又复杂,不仅公有经济规模庞大,至少占
社会总资产的六成以上(截止2012年11月底,全国国资委系统监管
企业资产总额高达69万亿元;另据黄孟复2013年说,现在国有资产
总额有100多万亿元,加上金融资产、全国国有资产高达140万亿元;
而据国资委主任张毅2013年12月26日讲,2013年1-11月,全国
国资委系统监管企业实现营业收入38.1万亿元,同比增长11.6%;实
现利润1.8万亿元,同比增长6.7%;上交税金2.7万亿元,同比增长
4.4%。其中,中央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1.8万亿元,同比增长9.5%;
实现利润1.2万亿元,同比增长7.5%;上交税金1.8万亿元,同比增
长5.4%。)而且,社会环境及其文化等自古遭到专制严重污染,因此
不能照搬哪个国家现成的民主体制,而必须根据中国的特点设计出适
合中国的民主制度,这不但是解构现行体制和建构新体制并存的过程,
也意味着中国民主转型必须另辟蹊径,以至既不同于那些民主发达的
资本主义国家,也不同于那些先于中国实现了初期民主化的东欧前社
会主义国家,还不同于那些处于民主转型的阿拉伯国家,从而创建一
种新型民主制度,并使之既富有中国特色,又具有普世功效。

在此,根据人类发展需要,根据社会客观要求,根据历史发展规
律,借鉴我国民主革命的化身孙中山的政治主张,通过制度创新建构
一种科学的新型社会民主制度。而这种科学的新型社会民主制度,不
但在政治方面以民主为基础,以宪政为支柱,以法治为准绳,以人权
为核心,以自由为媒介,以平等为纽带,以多党竞争为枢纽,以分权
制衡为中枢,以地方自治及其军队国家化为前提,还在经济方面既废
除私有制,又废止公有制,还废弃以私有经济为主的公私混合制,而
建构以公有经济为主的公私混合所有制,以至以公有经济为主,以私
有经济为辅,以经济竞争为媒介,以市场经济为纽带,并废弃哈耶克
倡导的反对政府干预的自由市场经济思想,而进一步弘扬和完善新凯
恩斯主义提倡的政府管控的自由市场经济主张,最终不仅符合社会客
观要求,还符合历史发展规律;不但满足绝大多数百姓的政治诉求,
还满足绝大多数百姓的经济等方面的要求,而且既讲求民主,又讲求
宪政;既讲求法治,又讲求人权;既讲求自由,又讲求平等;既讲求
公平,又讲求效率;既讲求正义,又讲求公正;既讲求地方自治,又
讲求军队国家化;既讲求多党竞争,又讲求分权制衡;以至不仅超越
资本主义私有制,也超越社会主义公有制,还超越以私有生产要素为
主的社会民主主义公私混合制,更超越中国现行的以公有生产要素为
主的公私混合制,总之,既超越左派思想,又超越右翼主张,还全面
实行积极的福利政策。

更主要的是,借此不但建构适合中国的民主制度,也确立适合中
国的转型目标,还确立适合中国的转型路径;不但创建一种新型民主
制度,也铺筑人类发展的坦途,还夯实中国民主转型的基础;不但开
辟中国民主化的捷径,也打造中国健康发展的路标,还浇筑中华民族
腾飞的跑道,以至彻底改变中国的命运,彻底改变中华民族的命运,
彻底改变每个炎黄子孙的命运,最终造福人类,造福中华民族,造福
每个中华儿女!


第二章 中国民主革命概要


与其说中国五千多年的发展道路是炎黄子孙走出来的,不如说是
爬出来的更恰当,因为从古到今,中国人一出生就驮上专制,根本就
站不起来,而只能在专制的压迫下爬行,以致一代代不是爬着膜拜,
就是爬着表白;不是爬着喝彩,就是爬着抒怀;不是爬着挨宰,就是
爬着认栽,居然直到现在,还不能站起来,展示人的风采,展示人的
豪迈,展示人的气概!

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五千多年的历史,不仅展示五千多年的发
展道路,更展示五千多年的专制,而五千多年的专制,既带来五千多
年的压迫,又带来五千多年的剥夺;既带来五千多年的磨难,又带来
五千多年的坎坷;既带来五千多年的灾害,又带来五千多年的人祸,
不但致使中国百姓从古至今一直走在专制的弯道上,到死都没踏上过
民主之路,而且,致使中国百姓从古至今都没站起来,而不是一路跪
拜,就是忍痛爬行;也致使中国百姓从古至今都不能畅所语言,而不
是违心说谎,就是装聋作哑;更致使中国百姓从古至今都没当过家做
过主,而不是沦为车夫,就是沦为奴仆!

一百多年前,以孙中山为代表的先辈们率先踏上民主革命的征程,
为了铺筑中国民主之路,他们一个个挺身而出,舍生忘死,前赴后继,
顶刀风冒弹雨,抛头颅洒热血,经过艰苦卓绝的拼争,终于用汗水,
终于用鲜血,终于用脑浆,于1911年通过辛亥革命,不仅冲毁了中国
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也冲出中国民主共和的道路,以至既
使大清帝国变成中华民国,又对其他国家的民主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一、中国民主革命的背景

不管对中国而言,还是对世界来讲,一百多年前的中国民主革命
不仅波澜壮阔,还影响深远,更震撼人心,至今让人不断反思,让人
不断感慨,让人不断回味!

回首一百七十多年前,鸦片战争打破中国长期闭关自守的状态,
而使部分知识分子明白不变革则无法应对中国所面临的挑战,以至于
通过洋务运动学习西方的科学技术和生产方式,试图以兴办工商业来
加增强中国的国力。然而中日甲午战争的惨败,充分证明只限于器物
层面的洋务运动,并不能改变中国落后挨打的局面,因而让部分知识
分子明白要从根本上解决中国的问题,那必须从制度层面入手,而实
施更深层的变革。

为此,一方面以康有为、梁启超为首的一些知识分子于1895年发
起公车上书,主张在体制内进行改良,提倡效法日本和俄国,在皇权
之下大幅改变政治及社会制度。尽管得到光绪皇帝的支持,并得以在
1898年开展戊戌变法,但仅仅维持了103天,就被满清王朝保守势力
发动的政变挫败,结果不但导致戊戌变法流产,还致使部分维新人物
被迫流亡海外。而在流亡期间,不少顽固的维新人物还主张继续维持
皇室,实行类似英国的君主立宪制度,让政治实权逐渐交到民选政府。

此外,戊戌变法失败后,原来光绪皇帝与慈禧太后共同掌权的状
态被打破,使慈禧太后大权独揽,而光绪皇帝则被幽禁在中南海瀛台。
1899年,端亲王载漪策划废光绪帝而立其子溥俊为帝,遭列强反对。
军机大臣荣禄恐废帝引起列强干预和地方叛乱,便向慈禧太后进言,
维持光绪帝位,而立溥俊为皇太子。过后围绕光绪皇帝废立等问题,
端亲王载漪、庄亲王载勋同荣禄等人不断争斗,以致把义和团运动当
作筹码,不但导致清政府向各国宣战,也导致八国联军侵华,还导致
满清王室“西狩”西安。虽然军机大臣荣禄、庆亲王奕劻、大学士王
文韶等人在中央联络东南地方督抚实行东南互保,但国家仍遭到沉重
的打击。严峻的形势迫使慈禧太后回銮北京后逐步推行新政。1908年
慈禧太后和光绪相继去世,溥仪成为皇帝,隆裕太后垂帘听政,而溥
仪的父亲、醇亲王载沣摄政。由于溥仪年幼无知,致使隆裕太后与醇
亲王载沣实际上成为国家的最高政治领导。

另一方面以孙中山为首的一些知识分子,除了主张进行排满民族
革命外,还强调政治经济等方面的变革,即不仅倡导推翻满清统治,
恢复汉人江山,也倡导建立民主共和体制。其实自1890年代起,不少
人就开始主张以暴力革命彻底推翻由满人成立的皇朝及帝制,建立类
似法国与美国的共和政体。而最早主张革命的人多数集中在海外,以
留学生、华侨青年居多。而早期的革命团体也是在海外成立,其中由
杨衢云、谢缵泰等为骨干的辅仁文社在1890年左右成立于英属香港。
而孙中山于1894年11月24日在檀香山发起组织兴中会,为革命筹
措经费。两者后来在1895年1月在香港合并,继续称为兴中会。

1895年年10月兴中会以香港为中心策划第一次广州起义,由陆
皓东绘制青天白日旗。10月26日,杨衢云坐镇香港,而孙中山率领
郑士良、陆皓东到广州,准备一举袭取广州。但是事机泄漏,清政府
展开大搜捕,陆皓东在这次起义中被捕,不幸身亡。“第一次广州起义”
因此宣告失败。孙中山及杨衢云则被清廷通缉,而香港当局在清政府
压力下,也下令禁止二人于五年内再次入境。于是,孙中山开始流亡
海外,在日本、美国、英国伦敦等地宣传革命及筹措经费。1895年,
孙中山在英国伦敦被清廷绑架,因该事件成为国际新闻,使孙中山因
此闻名于世。而杨衢云则于1901年在香港被清吏刺杀。

1905年8月,在日本人内田良平的牵线下,孙中山通过不断奔波,
成功联合“兴中会”、黄兴与宋教仁等人的“华兴会”、蔡元培与吴
敬恒等人的“爱国学社”、张继的“青年会”等组织,20日在日本东
京成立“中国同盟会”。孙中山被推为同盟会总理,不仅将“驱除鞑
虏,恢复中华,建立民国,平均地权”确定为革命政纲,还将华兴会
机关刊物《二十世纪之支那》改为《民报》。   

他在发刊词首次提出“三民主义”学说,即“民族、民权、民生”,
与梁启超、康有为等改良派激烈论战。继而编定“同盟会革命方略”,
正式宣示进行国民革命,举所誓之四纲,力图创立“中华民国”,并
定“军法之治,约法之治、宪法之治”三程序。

自1905年倡导三民主义起,孙中山在实践中不断使之完善。为了
实现三民主义,孙中山不仅提出了军政、训政、宪政“三时期说”,
还提出了“权能说”。“三时期说”最早出自1906年的《军政府宣言》。
第一期为军法之治,三年为期。第二期为约法之治,六年为限。第三
期为宪法之治。

简括而言,孙中山除了创立三民主义政治主张,还借鉴分权制衡
学说,创建“权能分立”和“五权分立”的政治思想,把国家权力分
为“人民权”和“政府权”,前者为“政权”,后者为“治权”,并
明确阐述人民享有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四种权力(即所谓“政权”);
而政府拥有立法、行政、司法、考试、检察五种权力(即所谓“治权”),
彼此分立,各自均等,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相互促进。人民利用
“政权”管理政府(即人民应有“权”),而政府运用“治权”管理
社会(即政府应有“能”),两者相互作用,维护国家安定。其中,
着重强调人民对权力机构的控制,社会对权力机关的制约。这一政治
思想不但扩展了西方的民主理论,还使民主体系更加完善,因此,他
对政治学说作出重要的贡献,不仅值得大书特书,更应付诸实施。

同盟会一成立,就积极宣传孙中山的思想,不断促使群众觉醒。
同时,《民报》在章炳麟、陶成章等主编下,由胡汉民、汪兆铭等执
笔,与主张保皇而由康有为、梁启超执笔的《新民丛报》展开激烈论
战,成为革命思想的重要阵地。1907年同盟会曾一度分裂,原因在于
孙中山未经众议收受日本政府资助,导致光复会退出。在黄兴与汪兆
铭、胡汉民等支持下,孙中山于南洋另组中国同盟会南洋总支部,在
革命中仍起极为重要的作用。

由于马来亚地区不仅是当时中国以外华人最多和最密集的地方,
而且当地华人拥有较雄厚的财力,因此成为革命党和立宪派竞相争夺
的地盘。孙中山多次亲赴该地区号召当地华人响应革命,这使马来亚
地区成为革命活动的主要中心之一。与此同时,立宪派也在该地区进
行了卓有成效的宣传活动,保皇会领袖康有为等多次到该地区活动,
使该地区亦成为海外立宪派的重要中心之一。

由于英国和大清帝国保持着外交关系,以致大清帝国在新加坡和
槟城所设立的领事馆成了革命活动的阻力。满清政府不时派外交官和
特使到马来亚各地进行访问,目的主要是呼吁当地华人效忠大清帝国,
有的还售卖官衔以拉拢当地华人。中国同盟会南洋总支部支部长胡汉
民曾在《南洋与中国革命》中这样描述南洋华侨,“只要在满洲人底
下作过小官儿的到南洋去吹,说道:‘我们家里三代都是一品大官,
我也是身为显官,有阔气的顶戴的!’,这样一吹马上可以哄动华侨
来崇拜你。”由此可以看出当时马来亚地区华人的保守思想,而这种
保守思想使在该地区活动的康有为等海外立宪派领袖实行君主立宪制
的号召,得到当地许多华人的响应。

由于以康有为为首的海外立宪派和以孙中山为首的革命党,对新
政治制度的构想差距甚大,致使这两派以及更趋保守的人士在南洋相
遇时引发了一番唇枪舌剑的大论战。立宪派和革命党都创办了自己的
报纸,在报上围绕着君主立宪与民主革命的课题进行了激烈争论。而
在这场论战中,当地华人社会的上层是立宪派的支持者,他们为了使
自己的财产不受影响,为了维护已经取得的利益而拥护立宪派。而一
些中下阶层如店员、小商人、文教人士、矿工、胶工、贩夫走卒等平
民百姓及会党群众则是革命党的支持者。笔战最先在新加坡展开,其
中《叻报》支持当权的清政府,支持立宪派的报纸有《南洋总汇新报》、
《星报》、《天南新报》等。而革命党方面则先后有《图南日报》、
《中兴日报》、《星洲晨报》、《南侨日报》等的支持。 当时《叻报》
与《中兴日报》和《南洋总汇新报》的笔战成了南洋华文报纸的第一
次笔战。在马来西亚方面,1906年,黄金庆创办《槟城日报》,该报
成了革命党在槟城创办的第一份报纸。1910年12月10日,孙中山、
陈新政、庄银安等人在槟城创办《光华日报》。《光华日报》不但是革
命党人在马来西亚最重要的机关报,也是马来西亚新闻史上以及世界
华文报业新闻史上发行历史最久的华文日报。

二、中国民主革命的缩影

除了与立宪派展开笔战,革命党人还不断在新军中进行秘密革命
活动,不但向士兵进行革命的宣传,还发动士兵参加民主革命,为起
义作准备。由于科举制度被废除,许多青年知识分子投入当时兴办的
新军当兵,成为新军中的有生力量,因此,也成为革命党人发展的重
要对象。

其中,文学社社长蒋翊武和许多骨干如刘尧澄(刘复基)、詹大悲、
王宪章、张廷辅、蔡大辅、王文锦都是投营当兵的青年。时至1911年
3月,武汉新军各标营都已经建立起文学社的组织。而共进会主要集中
于新军八镇第16协第32标发展会员。截止1911年已经有5000多名
士兵加入了文学社和共进会,约占新兵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因为文学社和共进会是新兴知识阶层的革命组织,一直以新军士
兵作为主要工作对象,所以通过千方百计,让新军士兵成为发动革命
的潜在力量。1911年4月,广州黄花岗起义失败后,蒋翊武、刘尧澄
派詹大悲、杨玉如赴上海与宋教仁等谋划武汉大举。

1911年5月8日,清朝廷成立皇族内阁,显示出清统治者毫无立
宪诚意,令各地立宪派大失所望。5月9日,清政府实行铁路国有政策,
宣布收回由民间出资建造的粤汉铁路、川汉铁路。这一举措引起湘、
鄂、川、粤四省各阶层的强烈不满,掀起了四省保路运动,尤以四川
最为强烈。保路运动酿成民变后,端方奉命率湖北新军入四川镇压。
由于武汉新军大部被调入川,武汉的防务非常空虚,因此革命党人认
为这是发动起义的好机会。

1911年9月24日,文学社与共进会在武昌召开由双方负责人和新
军代表60余人参加的联席会议,会上组建了起义的领导机构——起义
总指挥部。文学社负责人蒋翊武被推举为总指挥,共进会负责人孙武
被推举为参谋长。共进会负责人刘公被推举为政治筹备处总理。起义
总指挥部设于武昌小朝街85号文学社机关(张廷辅寓所),正值筹备
处设于汉口俄租界宝善里14号(临时租用的住宅)。起义机关本把起
义定在1911年10月6日(农历八月十五日,中秋节),后因准备不足,
起义日期推迟到10月16日。

1911年10月9日共进会领导人孙武在汉口俄租界宝善里14号秘
密制造炸弹时发生事故,孙武被炸伤。俄国巡捕前来搜查时,孙武和
刘公等人及时逃脱。后来刘公派妻子和弟弟返回去取起义的文件旗帜等,
不幸被俄租界巡捕抓获。湖广总督瑞澂闻得此事后下令全城戒严,搜
捕革命党人。文学社负责人蒋翊武闻讯后,决定当夜发动起义,并派
人给各营送信。当晚彭楚藩、刘复基在起义总指挥部被捕,杨宏胜在
运送弹药的路上被捕,10月10日晨三人被斩首。新军工程营后队正目
(相当于班长)熊秉坤等人决定提早起义,并拉来队官(相当于连长)
吴兆麟作为起义军临时总指挥,熊秉坤为参谋长。1911年10月10日
(农历八月十九日)晚七时许(确切事发时点已无可考证,只能确定
是日暮以后午夜以前事发),共进会会员士兵程定国与正目金兆龙抱
着步枪睡觉,且在身上藏匿子弹。被值夜哨长(相当于排长)陶启胜
发现,痛骂“要造反吗?”,金兆龙与陶启胜扭打,程定国背后开枪,
击毙了陶启胜,开了武昌起义的第一枪。起义士兵首先发难攻占楚望
台军械库,继而深受文学社和共进会等革命团体影响的大部分新军共
同响应。吴兆麟、熊秉坤率起义部队攻打湖广总督府,在南湖炮队的
炮击下,起义军在次日黎明前占领总督衙门,湖广总督瑞澂逃走。

10月11日黎明,起义军聚集在湖北咨议局大楼会议厅,新军八镇
十五协二十九标二营司务长蔡济民召集会议,商讨组建军政府和推举
都督人选。除革命党人吴醒汉、徐达明等十余人外,还邀请咨议局议
长汤化龙、副议长张国溶以及议员,还有旧军官吴兆麟参加。会议请
汤化龙主持。吴兆麟提议由第21混成协统领黎元洪担任都督,立宪派
一致拥戴,部分革命党人也因为黄兴、宋教仁不在武昌,而彭楚藩、
刘复基、杨宏胜被害,孙武被炸伤,蒋翊武被迫逃跑,没有更好的人
选,只好表示同意,因此会议通过了以黎元洪为都督、汤化龙为民政
总长的决议。

10月11日上午,武昌全部光复。晚上成立谋略处。在谋略处的主
持下,宣布成立中华民国军政府鄂军都督府(即湖北军政府),公布
军政府檄文和《安民布告》,宣布改国号为中华民国,废除清朝宣统
年号,改用黄帝纪元,宣统三年改为黄帝纪元4609年。军政府建立参
谋部、军务部、政事部、外交部。以咨议局大楼为办公地,以十八星
旗为军旗。谋略处以军政府名义发布《布告全国电》,《通告各省文》
等文告通电全国。

10月12日,革命党人第二十一混成协第四十二标士兵胡玉珍、
邱文彬、赵承武等在汉阳发动起义,光复汉阳;随后赵承武率起义军
攻占汉口。至此,武汉三镇全部掌握在革命军手中。

武昌起义后,鄂军都督府成立军事外交科、外交局等部门,最终
合并为外交部,胡瑛任部长,王正廷任副部长,胡朝宗、夏维嵩、石
龙川、刘凤书、江华本、姚勉之、陶宗汉等分任秘书、科长、参议等
职务,余日章为外交部驻汉交涉局局长。胡瑛向各国驻汉口领事馆送
交了照会。随着民军在汉口的军事成功,各国态度逐渐转变,10月17
日上午,英、俄、法、德、日五国驻汉口领事推举英国领事葛福向鄂
军都督府递交会衔公文,承认民军为国际法上的交战团体,各国将严
守中立。10月18日,五国领事发布会衔布告。

得知武昌起义成功后,清政府派陆军大臣荫昌率北洋军南下攻击
武汉三镇的江北汉口和汉阳,随后启用了早先被罢黜的原北洋军首领
袁世凯,以稳定北洋新军。

10月12日,清廷派荫昌率领北洋第一军(由陆军第四镇和陆军第
二镇的陆军第三混成协、陆军第六镇的陆军第十一混成协编成,总统
官由荫昌兼)、第二军(由陆军第五镇、陆军第三镇的陆军第五混成
协、陆军第二十镇的陆军第三十九混成协编成,总统官为冯国璋)开
往湖北镇压武昌起义(参谋长易乃谦,副官长兼总执法官丁士源)。
获悉此事后,同盟会会员蔡德辰、陈雄等企图在正阳门西车站刺杀荫
昌,可未能如愿。

10月14日,经内阁总理大臣奕劻、协理大臣徐世昌和那桐保举,
监国摄政王醇亲王载沣任命两年前被罢黜、现在彰德洹上村养病的袁
世凯为湖广总督,10月14日派内阁参议阮忠枢持上谕和奕劻亲笔信同
内阁统计局局长杨度一起抵达彰德,而王锡彤、杨度及袁克定均劝袁
世凯不要出山,袁便托病不就,于10月16日上谢恩折。同时,袁向
阮忠枢提出出山条件即“节略八条”,大意为调兵、拨款、军咨府及陆
军部不要“遥为节制”。

10月15日,荫昌途经彰德会见袁世凯时,袁告诉荫昌切勿轻战。
10月17日荫昌到达信阳指挥,但由于北洋两军系袁世凯旧部,不听指
挥,镇压并不得力,同时湖南、山西、江西、陕西等省相继宣告独立。
10月27日清廷召回荫昌,任命袁世凯为钦差大臣,统率北洋军向武汉
进攻。袁督师到鄂,驻节孝感萧家港,督办湖北剿抚,改任冯国璋为
北洋第一军总统官,任命段祺瑞为北洋第二军总统官,荫昌随陆军第
八镇留在前线参加反攻。

革命军开展阳夏保卫战,可最终战败,11月27日退守江南武昌。
在47天的作战中伤亡约万余人,但仍能隔江坚守武昌。也因此在这的
七个星期内,中国15个省陆续宣布脱离清室独立。关内十八省中只剩
下甘肃、河南、直隶三省效忠大清朝廷。独立各省主要以各省的咨议
局成员为主要领导,少数地区由革命党主导。

10月18日晚,宜昌新军第四十一标第一营排长文学社会员唐牺支
发动起义并光复宜昌。为减轻清军对武昌的压力,唐于11月19日兵分
四路直逼清驻防将军荆州将军府,25日围困荆州,12月13日,荆州将
军连魁投降。

10月22日,湖南共进会会员焦达峰、陈作新,按照早先与湖北共
进会立下的相互响应起义的约定,率领以会党和新军组成的队伍在长
沙发动起义。湖南巡抚余格诚逃走,巡防营统领黄忠浩被斩首。起义
军宣布成立中华民国湖南军政府,推举焦达峰为都督,陈作新为副都
督,并发布《讨满清檄文》。随即派兵支援武昌。

10月22日,陕西同盟会会员井勿幕、钱鼎、景定成等人同陕西哥
老会联合,发动会党和新军的革命分子同时起义,经两天激战控制西
安,护理巡抚钱能训逃走,西安将军文瑞投井自杀。而西安满族居住
区“满城”遭遇种族屠灭,惨况空前。起义军成立秦陇复汉军政府,
推举原日知会会员,新军队官张凤翙被为都督。

10月23日,江西同盟会会员林森、蒋群、蔡蕙等人策动九江的新
军举行起义,胜利后即宣告独立,次日成立九江军政分府,推举第二
十七混成协第五十三标标统马毓宝为九江军政分府都督。10月31日,
南昌同盟会会员蔡公时等人率领新军发动起义并获成功,建立江西军
政府,推举李烈钧为都督。

10月29日,山西同盟会会员、新军标统阎锡山联合姚以阶、黄国
梁、温寿泉、赵戴文、南桂馨、乔熙等人发动新军在太原起义,杀死
山西巡抚陆钟琦,宣布成立山西军政府,推选阎锡山为都督。12月12
日革命军因抵抗不住清军曹锟部进攻,撤离太原。

10月29日,直隶发生滦州兵谏。新军第二十镇统制张绍曾联合第
三十九协协统伍祥祯、四十协协统潘矩楹、第二混成协协统蓝天蔚、
第三镇第五协协统卢永祥等,在直隶滦州打电报向清政府提出类似最
后通牒的十二条,要求在本年内召集国会,由国会起草宪法,选举责
任内阁,并规定皇族不得充当国务大臣。

10月30日,云南同盟会会员李根源联合新军标统蔡锷、罗佩金及
管带唐继尧等人率领新军发动重九起义,次日占领昆明,成立云南军
政府,将云贵总督李经羲礼送出境,推举蔡锷为都督。

10月底,广东同盟会会员陈炯明,邓铿和彭瑞海等人在广东化州、
南海、顺德、三水等地组织民军起义。11月8日 在胡汉民的劝说下,
广东水师提督李准和新军第二十五镇统制龙济光同意反正,使民军声
势更浩大。两广总督张鸣岐被迫召集各界代表在广东咨议局讨论广东
独立问题,决定次日宣布广东独立。11月9日,陈炯明率部光复惠州,
同日,广东宣布独立,成立中华民国粤省军政府,推举胡汉民为都督,
陈炯明为副都督。

11月1日,摄政王载沣被迫解散皇族内阁,任命袁为内阁总理大臣
组阁。11月2日,攻下汉口之后,袁世凯便按兵不动,开始暗中与南方
议和。11月3日清政府颁布《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

11月3日,上海同盟会、光复会、上海商团的陈其美、张承槱、
李平书、李英石、李燮和等在上海发动武装起义,主要力量有张承槱、
刘福标等人组织的青帮洪帮敢死队,李平书和李英石的上海商团武装,
李燮和联络的吴淞地区起义军警,朱家骅、徐霁生等人组织的中国敬
死团。4日,最后攻占江南制造局,上海光复;8日,成立中华民国军
政府沪军都督府,推举陈其美为都督。

11月4日,贵州革命党人张百麟等领导和发动新军和陆军小学堂
的学生举行起义,随即攻占贵阳,成立大汉贵州军政府,推举贵州新
军第一标教官兼讲武堂堂长及陆军小学堂总办杨荩诚为都督,赵德全
为副都督。

11月4日,浙江光复会会员驻杭州新军八十一标标统朱瑞,同盟
会会员新军八十二标周承菼部军官吴思豫、吕公望、蒋百里、蒋百器、
杨廷栋、吴肇基人等,及光复会王文庆率领从上海赶来的敢死队发动
起义,从笕桥、南星桥出发进攻省城杭州。朱瑞、吴思豫、吕公望等
率八十一标及光复会王金发敢死队攻占军械局。周承菼统八十二标和
同盟会蒋中正、光复会尹锐志(女)所属敢死队攻占抚台衙门。杨廷栋
率兵包围了巡抚府,巡抚增韫被俘,5日,杭州光复。浙江咨议局议
长陈黻宸、副议长沈钧儒及马叙伦等人,推举立宪派、前咨议局议长
汤寿潜为都督。

11月5日,江苏的立宪派及绅商鼓动江苏巡抚程德全在省城苏州
宣布独立,成立江苏革命军政府,程德全自任都督。

11月5日,安徽同盟会会员吴旸谷等率标炮营等也在当日起义,
并向省城安庆进攻。立宪派则劝说安徽巡抚朱家宝独立,11月8日,
安徽咨议局出面宣布独立,推举朱家宝为都督,王天培为副都督。

11月6日,宣统帝下罪己诏,释放革命党刺客汪兆铭、黄复生、
罗世勋。

11月6日,广西咨议局在省城桂林作出决定,与清政府脱离关系,
宣布广西独立,原广西巡抚沈秉堃担任都督,几天后清军提督陆荣廷
发动兵变夺取了都督之位。

11月8日,在同盟会会员策划和支持下,新军第九镇统制徐绍桢
于南京城外六十里的秣陵关宣布起义。徐绍桢与上海都督陈其美及苏
浙起义军将领商定组建联军会攻南京,徐绍桢任总司令。11月11日,
联军司令部在镇江成立。11月24日至12月1日,在总司令徐绍桢的
统一指挥下,联军相继攻占乌龙山、幕府山、雨花台、天堡城等据点。
事后,黄兴赶来加入指挥。12月2日一举攻占南京城。至此,长江以
南全部被革命军占领。

11月9日,黎元洪以湖北军政府都督的名义,向独立各省发出通
电,要求各省速派代表到武昌开会,商组中央政府事宜。11月11日,
上海都督陈其美、江苏都督程德全等三省军政府都督电邀各省派代表
到上海开会。11月15日,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在上海举行会议,上
海、江苏、浙江、福建等省代表参加。武昌集团坚持会议要移到武昌
召开。由于武昌最先发动起义,多省代表已抵达武汉,同盟会主要领
导人黄兴、宋教仁等人也在武汉。最后,上海集团让步,决定各省代
表赴武汉,定于30日在汉口召开会议,商议组织临时中央政府,制定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并要求每省在上海仍须留1名代表
作为通信联络机关。

11月9日,黄兴致函袁世凯,希望他“以拿破仑、华盛顿之资格,
出而建拿破仑、华盛顿之事功”,主张给袁世凯“一个民选的总统”,
避免曾国藩剿灭太平天国的悲剧。

11月9日,福建同盟会会员郑祖荫、彭寿松、许崇智、新军第十
镇统制孙道仁率领所部在福州起义,向清军发起进攻,清总督松寿自
杀,11月11日,福建宣告光复,福建军政府成立,推举孙道仁为都督。

11月12日山东烟台同盟会栾钟尧、宫锡德等“十八豪杰”同盟会
会员发动起义,占领烟台海防营,烟台道台徐世光闻变携家眷逃到东
海关税务司英国人梅尔公馆寻求保护。11月13日,“十八豪杰”致电
上海都督陈其美,宣布烟台独立,成立山东军政府。次日,改称山东
烟台军政分府,推举清海军舞凤舰舰长王传炯为烟台军政分府总司令。
11月13日,在山东革命党人丁惟汾的劝说和代理新军第五镇统制贾宾
卿等部分军官的胁迫下,山东巡抚孙宝琦同意山东独立,推举孙宝琦
为都督。11月24日,孙宝琦又取消独立。

11月中旬,进攻武昌的清海军反正。海军提督萨镇冰与黎元洪是
师生,舰队参谋汤芗铭与汤化龙是昆仲,被劝反正。11月中旬,各舰
自武昌下驶九江,萨镇冰称病离舰赴上海治病,黄钟瑛任舰队司令,
经九江林森劝说,舰队归附革命军。

11月17日宁夏同盟会支会发动宁夏会党起义,23日在银川成立支
那宁夏革命军政府。1912年3月11日,黄钺联合革命党人向燊、陈贞
瑞等发动了秦州起义,在秦州宣布独立,成立甘肃临时军政府,黄钺
被举为都督。

11月21日,广安州组成大汉蜀北军政府。22日,蜀军政府在重庆
成立。11月22日成都召开四川官绅代表大会,决定独立并派出蒲殿俊
等11人与四川总督赵尔丰的代表在在成都圜通银行进行谈判,27日四
川宣布独立,成立大汉四川军政府。赵尔丰发表宣示四川自治文告,
将权力交给新政府。立宪党人蒲殿俊担任都督,赵尔丰的嫡系部将朱
庆澜任副都督。27日,进入四川的鄂军在资中反正,杀死上任途中的
代理四川总督端方。

11月21日,各省代表陆续到达武昌。此时恰值清军攻陷汉阳,武
昌危急。各省代表于11月30日在汉口英租界顺昌洋行召开第一次会议,
参加会议的有十四省代表二十四人,推湖南代表谭人凤为议长。议决
临时政府成立以前,由鄂军政府代中央军政府职权,鄂军都督代中央
军政府大都督。12月2日,决定先制定临时政府组织大纲,选举雷奋、
马君武、王正廷为组织大纲起草员。并作出了“如袁世凯反正,当共
举为临时大总统”的决定。12月3日,会议通过《中华民国临时政府
组织大纲》,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分三章共二十一条,即日由全体省代
表签名宣布。同时决定以南京为临时政府所在地,确定临时政府为总
统制共和政府。各省代表于七天内齐集南京,如有十省以上代表到达,
即开临时大总统选举会。

11月下旬,奉天联合急进会首领、同盟会会员张榕、张根仁派赵
元寿来吉林组建吉林联合急进会分会。1912年3月15日赵尔巽和陈昭
常宣布承认“共和”,改东三省总督为东三省都督,改吉林巡抚为吉
林都督。

武昌起义爆发后,黑龙江各学校推举代表组织学生联合会,进行
黑龙江省独立运动。学生联合会在黑龙江全省中学堂召集全校师生开
会,中国同盟会黑龙江支部负责人邓觉民发表演讲。会后,学生们上
街散发传单。11月16日,黑龙江巡抚周树模秉东三省总督赵尔巽旨意,
成立黑龙江国民保安公会并自任会长。黑龙江全省中学堂学生在革命
党人策动下成立黑龙江国民联合会要求宣布独立。奉天联合急进会首
领、张榕、张根仁等和保安会进行了斗争。12月11日,革命党人组织
省城学生到省属衙门前游行,高呼“黑龙江独立万岁”;12月18日,
用全体名义要求巡抚周树模宣布独立。此后在民政司长宋小濂的应对
下,革命活动被瓦解,黑龙江独立运动遭到失败。

11月29日,直隶革命党人按照汪兆铭与袁克定的约定,在北京正
阳门、崇文门、宣武门三处发起对紫禁城进攻。可是,晚上放火为号
进攻时,遭到事先埋伏的清军包围,革命军先锋队队长陈雄、高新华
自杀,李汉杰被捕,三天后遭凌迟处死。

12月4日,宋教仁、陈其美等却召集留在上海的各省代表沈恩孚、
俞寰澄、朱葆康、林长民、马良、王照、欧阳振声、居正、陶凤集、
吴景濂、刘兴甲、赵学臣、朱福诜在上海江苏省教育总会举行会议,
列席会议的还有章炳麟、赵凤昌、章驾时、蔡元培、王一亭、黄中央、
顾忠琛、彭锡范。大会以投票的方式,议决公电孙文归国主持大政,
推举黄兴为假定大元帅,黎元洪为副元帅,由大元帅主持中华民国临
时政府。议决黄兴对于大元帅一职再三推辞,黎元洪却不愿屈居黄兴
之下,表示反对,17日改推举黎元洪为大元帅,黄兴为副元帅。在讨
论国旗时,湖北代表提议用十八星旗,福建代表提议用青天白日旗,
江浙方面提议用五色旗为国旗象征五族共和,红、黄、蓝、白、黑,
象征汉、满、蒙、回、藏。最后形成了以五色旗为国旗、铁血旗为陆
军旗、青天白日旗为海军旗的折衷方案。

12月28日,革命党人刘先俊、万象春、马万荣等率军中100多名
哥老会会众在迪化(今乌鲁木齐)起义。1912年1月7日(农历辛亥年)
晚,伊犁起义取得胜利。1月8日上午9时,新伊大都督府宣告成立,
象征五族共和的五色旗取代了清朝的黄龙旗。万象春三十年后撰文回
忆:“如果伊犁不起革命,清廷迁都事成,那时爰正貔貅,逐鹿中原,
偏安西北,尚有可能。伊犁革命,格杀志伯愚,败走袁大化,载澜携
眷逃奔库伦,甘督长庚解权卸位,不但阻遏清廷迁都成议,而且促迫
宣统逊位。盖伊犁班革命同志对于民国之贡献,当不在武昌首义及各
省响应之下矣。”

12月28日,袁世凯率内阁大臣上奏,请召集临时国会公决国体。
清廷召开御前会议,最终隆裕太后下懿旨,同意召集临时国会。12月
29日,南北议和第三次会议召开,伍廷芳提出经过修订的《关于清皇
帝之待遇》、《关于满蒙回藏之待遇》两项提议案,当日议决多项条
款,其中首条即为“开国民会议,解决国体问题,从多数取决。决定
之后,两方均须依从”。

同盟会方面不满南北双方达成的召开国民会议议决国体,选袁世
凯为民国首任总统的共识。黄兴、陈其美、宋教仁遂于12月26日在上
海哈同花园公宴总理孙中山时,酝酿举孙中山为大总统,并由马君武
唤起舆论。12月27日,黄兴、宋教仁等赴南京,连夜召集各省代表会
议,提出成立政府、采用总统制、改行中华民国纪年并用阳历等事宜,
筹备选举临时大总统。

12月31日,南北双方代表唐绍仪、伍廷芳等召开最后一次会议,
双方签署协议,袁世凯支持清帝退位,南方各省支持袁任中华民国大
总统,召开国民会议议决国体。1912年1月1日,南京临时政府正式
成立,孙中山在南京就任临时大总统。1月11日、17日、19日,南京
临时政府接连三次要求列强承认,均无一字答复。袁世凯得知孙中山就
任临时大总统后,1月1日致电唐绍仪,表示唐12月30日、12月31
日以来的行动超越权限,不能获得政府承认。唐绍仪当即请辞。1月
2日,袁世凯准唐绍仪辞去和谈代表一职,并致电伍廷芳,否认伍、
唐所订条款。此后经张謇、赵凤昌斡旋,南北双方继续议和,主要讨
论清室优待条件和南方履行承诺问题。此时南方议和的要角是孙中山。
直隶咨议局、河南咨议局通过汪兆铭致电孙中山,首条即提出“清帝
退位后,能否举袁为大总统?”。孙中山于1月14日复电保证“清帝
退位,共和既定,袁有大功,为众所属,第一条件自无不能。”次日孙
又致电伍廷芳,再次保证清帝退位,宣布共和之后,举袁为大总统。

1月16日,东华门事件中袁世凯遇刺,刺客属北方革命党,名义
上为同盟会分支。1月18日,孙中山提出了五条要约,命伍廷芳向袁
世凯转达。条款中有“在北京不得更设临时政府”;“得北京实行退
位电,即由民国政府以清帝退位之故电问各国,要求承认中华民国彼
各国之回章”。孙中山还特意电邀伍廷芳、唐绍仪“入宁面商,以决
大计”,伍、唐二人却拒不赴宁。此后至1月21日,孙中山连发五电
给伍廷芳,不断修改要约,并通报黎元洪“现虽未列入正式谈判,而
进行颇确。若清廷仍不肯就范,则再战有词”。1月22日,孙中山将
修改后的要约公诸报端,向袁世凯施压。袁世凯以孙中山所提条件与
此前南北议和谈妥的条件不符,拒绝接受。伍廷芳因孙中山推翻此前
谈判达成的协议,十分不满,故致电孙中山请辞议和代表一职。

此外,早在10月29日,新军第二十镇在直隶境内发动滦州兵谏,
提出解散皇族内阁等《十二条政纲》。11月1日,摄政王载沣被迫解
散皇族内阁,任命袁为内阁总理大臣组阁。

11月13日,袁世凯带卫队抵京任内阁总理大臣。11月16日组成
袁世凯内阁。12月6日,袁世凯迫使醇亲王载沣辞去监国摄政王职位,
退归府邸。12月16日,调冯国璋来接替禁卫军总统,解除良弼禁卫军
第一协协统职,调禁卫军炮队支援围剿山西革命军,分散禁卫军力量,
又用准备出征的名义把禁卫军调出城外,派段芝贵另编拱卫军,驻扎
城里。至此,北京完全被袁世凯所控制。

到12月18日南北议和谈判开始之前,当时关内18省都发生过武
装起义,其中湖北、湖南、陕西、江西、云南、江苏(含上海)、贵州、
浙江、安徽、广西、福建、广东、四川共十三省宣布独立,只有直隶、
河南、甘肃、山西、山东五省在袁世凯控制下之外,其中山西、山东、
甘肃境内宁夏地区都曾宣布独立,后被袁军控制。

12月25日,孙中山从法国马赛回国抵达上海。由于孙中山有很高
的威望,受到许多革命团体的支持,成为众望所归的总统人选。连立
宪派和旧势力也认为孙中山是在争取袁世凯反正之前的总统人选。12
月28日,在南京召开临时大总统选举预备会。12月29日,各省代表在
南京江苏咨议局会议厅召开选举临时大总统的会议。临时大总统根据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第一条:“临时大总统,由各省都督
代表选举之;以得票满总数三分之二以上者为当选。代表投票权,每
省以一票为限。”选出。参加选举的地区有直隶、奉天、山东、山西、
河南、陕西、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浙江、福建、广东、
广西、云南、四川等十七省代表四十五人,孙中山获得十七张有效票
中的十六票,当选为第一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

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在南京正式宣布中华民国成立,并宣誓
就任临时大总统,在“临时大总统就职宣言书”中强调“国家之本,
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即合汉、满、蒙、回、
藏诸族为一人。是曰民族之统一。”

1月2日,孙中山通告各省废除阴历,改用阳历,以中华民国纪年,
而1912年为中华民国元年。同一天,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会议通过
了《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修正案》,修改了有关临时大总统及副总统的
选举规则及职权的条款。1月3日,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会议推选黎
元洪任临时副总统,并通过了孙中山提出的临时政府内阁各部总长、
次长名单,正式组成中华民国临时政府。临时政府下设十个部,陆军
部总长黄兴兼任参谋本部总长,海军部总长黄钟瑛,外交部总长王宠
惠,司法部总长伍廷芳,财政部总长陈锦涛,内务部总长程德全,教
育部总长蔡元培,实业部总长张謇及交通部总长汤寿潜。此外,总统
府秘书长胡汉民,法制局长宋教仁,印铸局长黄复生。

1月11日,各省代表会议通过以《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
为纲领,以南京为临时首都,以红黄蓝白黑五色旗为中华民国国旗,
象征五族共和之意。1月28日,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会议成立临时
参议院,并选举参议员,推选林森、陈陶遗任正、副议长。

1月20日,南京临时政府向袁世凯正式提出清室优待条件。

1月22日,孙中山发表声明,只要袁世凯赞成清帝退位,自即行
辞职,让位于袁世凯。袁世凯得到这个保证后,便加紧逼宫的进程,
以利害游说和买通庆亲王奕劻和那桐,并以金钱贿赂隆裕太后身边受
宠的太监张兰德(人称小德张),威吓隆裕太后称大势已去,如果革
命军杀到北京,则皇室生命难保,而若同意让位,则可有优待条件。

1月22日,英国公使朱尔典会同法、俄、日公使声明赞成清室退
位。而美国不愿干涉内政,没有参加。

1月26日,在袁世凯授意下,段祺瑞率北洋将领共47人联名致
电内阁、军咨府、陆军部和各王公大臣,提出民军已答应对清朝皇室、
王族及满蒙回藏各族的优待条件,陈情“即此停战两月间,民军筹饷
增兵,布满各境,我军皆无后援,力太单弱,加以兼顾数路,势益孤
危”,要求“恳请涣汗大号,明降谕旨,宣示中外,立定共和政体”。
到2月2日为止,联名增加到50人。

1月26日强硬派宗社党首领良弼在住宅门口被京津同盟会分会刺
客彭家珍炸成重伤,三天后死亡。善耆、溥伟分逃大连、青岛。

1月29日,召开清廷御前会议,会上决定退位,以取得革命党人
的优待条件。2月3日,隆裕太后授予袁世凯全权,与南京临时政府商
定清朝皇帝退位条件。2月4日,段祺瑞联合王占元、何丰林、李纯、
王金镜、鲍贵卿、李厚基、马继曾、周符麟等共九人发出要求共和的
第二电,专致“近支王公、诸蒙古王公、各府部院大臣”,声言“谨
率全军将士入京,与王公痛陈利害”。

2月10日,南京参议院通过《清室优待条件》和张謇起草的《清
帝退位诏书》。优待条件第一部分即大清皇帝辞位之后优待之条件:
一,大清皇帝尊号不废,民国政府待之以外国君主之礼。
二,民国每年拨四百万元供皇帝支出。
三,皇帝暂居宫禁,日后移居颐和园。
四,清王室的宗庙陵寝,永远奉祀,并由民国派兵保护。
五,德宗崇陵所有产用经费由民国支出。
六,宫内执事之人,继续留用,唯不得招阉人。
七,皇室私有财产,由民国派兵保护。
八,禁军编入民国陆军。
除上述大清皇帝辞位之后优待之条件八条外,还有清皇族待遇之
条件四条,及满蒙回藏各族待遇之条件七条。

2月12日,在清朝内阁总理大臣袁世凯等大臣的劝说和逼迫下,
宣统帝溥仪的母后隆裕太后接受清室《优待条件》,发布《逊位诏书》,
宣布清宣统皇帝退位,并授权袁世凯组织临时共和政府。《退位诏书》
由张謇起草,并由临时参议院通过,但其中,“即由袁世凯以全权组
织临时共和政府”为袁世凯手下所添加。至此,大清帝国正式终结,
并被中华民国取代与继承。统治了中国二百六十八年的清朝正式宣告
灭亡,中国两千年来的帝制也宣告灭亡。

1912年2月13日孙中山提出辞呈,向临时参议院推荐袁世凯接任。

2月15日临时参议院选袁世凯任临时大总统,议决临时政府仍设在
南京,并电袁前来受职;未受任前,政务仍由孙总统继续执行。袁世
凯以北京兵变为由,坚持迁都北京。3月8日临时参议院通过《中华民国
临时约法》,试图通过内阁制对大总统的权力加以限制。

3月10日袁世凯在北京宣誓就职中华民国第二任临时大总统。此时,
孙中山在南京仍未解任,而袁世凯在北京已经宣誓就职,形成了南北两
个临时大总统的局面。

4月1日,孙中山在南京解任。4月2日临时参议院议决临时政府迁往
北京。4月4日临时参议院议决该院迁往北京,并且于4月8日休会。4月
29日,临时参议院在北京行开院典礼。5月1日,参议院改选议长,选吴
景濂为正议长,汤化龙为副议长。5月,北京临时参议院讨论国旗统一
案。5月14日,临时参议院议决以五色旗为国旗,以五色旗左方上角占
全旗四分之一置十九星旗为陆军旗,以五色旗左方上角占全旗四分之一
置青天白日旗为海军旗,商旗适用国旗,陆军旗和海军旗。该案咨达袁
世凯时,袁提出仍以十九星旗为陆军旗,青天白日旗为海军旗,6月5日
获得临时参议院通过。6月11日,此案由袁世凯发布临时大总统令颁布
施行。

1913年2月,中国首次根据《临时约法》的规定,进行国会选举。
国民党所得议席最多,预备由宋教仁出任内阁总理。3月20日,宋教仁
在上海遇刺身亡,袁世凯被认为是背后策动暗杀者。7月,孙中山发动
二次革命,武力讨伐袁世凯,但被袁击败。1913年10月6日,袁世凯经
国会选举,正式当选中华民国总统。

袁世凯就职之后,建立强有力的中央政府,不仅瓦解了一些革命
党人分省独立的企图,还与列国交涉,保全了中国对蒙古和西藏的主
权。但由于袁世凯1915年废弃共和而称帝,以致遭到反对,引发护国
战争,致使袁世凯旋即宣布取消帝制。

1916年6月6日袁世凯病死,黎元洪继任大总统,中国陷入各省区
军阀割据的状态。1917年,段祺瑞在张勋复辟后再造共和,废止了19
13年选出的国会。身处上海的孙中山展开护法运动(亦称“三次革命”),
号召国会议员一起到广州,召开国会非常会议,组织护法政府并就任
“大元帅”,誓师北伐。但广州护法政府逐渐由桂、滇系军人控制,
孙中山实力有限,甚至出现“政令不出士敏土厂(大元帅府)”的情
况。孙中山曾尝试发动兵变,可没有成功。   

1918年桂、滇各系控制国会改组护法政府,以七总裁取代大元帅,
孙中山被架空,被迫去职。1919年10月,改中华革命党为“中国国民
党”。1920年,陈炯明成功击退盘踞广州一带的桂、滇系,请孙中山
重回广州。次年,广州非常国会取消军政府,选孙中山为大总统,开
始第二次护法运动。孙中山就职后,力主军事北伐,最终与主张“暂
缓军事、联省自治”的陈炯明产生激烈冲突。1922年6月,陈炯明发
难,爆发炮击总统府事件,孙中山化装离粤,退居上海。

自陈炯明兵变后,孙中山开始考虑与共产党合作的可能。1923年
1月,孙中山与苏联政府全权代表越飞在上海会面,正式讨论与共产
党合作,会面后二人曾发表《孙文•越飞联合宣言》。1923年1月16日,
在拥护孙中山的滇军杨希闵部、桂军刘震寰部,以及倒戈粤军联合组
成的西路讨贼军的攻击下,陈炯明部被逐出广州,败退至东江。2月
21日,孙中山得以重回广州,设立大元帅府。12月29日,接受列宁和
共产国际的协助重建大元帅府,共产国际派出鲍罗廷到广州为孙中山
顾问,以苏共为模式重组中国国民党。   

1924年1月,孙中山在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通过
新党纲、新党章,将中国国民党改组为包含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
和民族资产阶级的革命联盟,因而,很快开创出反帝反封建的革命新
局面。

1924年9月3日,江浙战争爆发,9月4日,孙中山在广州组建北伐
讨贼军,任命谭延恺为总司令,联合卢永祥、张作霖、段祺瑞,“共
抗直系”,准备进行北伐。10月10日,广州发生商团事变,10月15日,
孙中山率师回广州,击溃广州商团武装。   

1924年10月23日,冯玉祥在北京发动北京政变,推倒大总统曹锟,
邀孙中山北上共襄国事。此时,孙中山健康已急转直下,但为了国家
的前途,同帝国主义和北洋军阀作斗争,他毅然北上,并提出“召开
国民会议”和“废除不平等条约”两大号召。  

1924年11月,孙中山离开广州,绕道日本,开始北上之行。12月
4日,到达天津,由于一路颠簸和北地严寒,致使旧病复发,而他边
接受治疗,边接见京津要人,并计划22日入京。18日,因得知“临时
执政府行文各国使署,有尊重历来条约之意”,孙中山大失所望,病
情随之加剧。段祺瑞致电相催:“时局未定,庶政待商,务祈速驾,
以慰众望。”孙中山复电:“准于十二月三十一日入京。”   

1924年12月31日,孙中山抵京入住北京饭店后,次年1月即开始
病发。1月26日,被确诊为肝癌,在协和医院接受手术。1925年2月18
日,他移至行馆接受中医治疗,3月11日,自知不起,临终时由夫人
宋庆龄扶腕,在汪兆铭(即汪精卫)所代笔的《总理遗训》及《致苏
联政府书》上签字。   

1925年3月12日9时30分,孙中山因原发胆管腺癌转移到肝部
逝于北京协和医院,享年仅五十九岁。孙中山逝世后,仅北京签名吊唁
的就竟达74万多人,而参加送殡者多达30余万人。可见,孙中山在百
姓心上处于何等地位。

随着孙中山的病逝,中国民主革命也随之夭折,可是中国民主革
命的精神非但没有消亡,反而更加深入人心,在心里形成一座座活火
山,一旦爆发起来,必会产生无法估量的威力。

三、中国民主革命的化身

纵观中外历史,让人既敬佩又尊崇的伟人实在寥寥无几,而中国
除了孙中山,没人能赢得伟人的资格,没人能配得上伟人的称誉,没
人能够配称伟人!当然,孙中山是人而不是神,可他不仅是中国民主
革命的奠基人,也是中国民主革命的化身,还是中国民主思想的灵魂,
更是中国历史上独一无二的伟人!

尽管通过民主革命摧毁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而建立中华
民国,并非孙中山一人的功绩,而是无数仁人志士齐心用血汗浇注的
丰碑,可是这并不影响孙中山成为中国民主革命的奠基人,成为中国
民主革命的化身,成为中国民主思想的灵魂,成为中国历史上独一无
二的伟人!

如今让人痛心的是,对于孙中山的伟大人格,对于孙中山的顽强
精神,对于孙中山提出的政治创见,当今不管是年已古稀的老人,还
是中青年人,都知之不多,其原因不是时间久远,而是中共当政以后
让毛泽东的阴影完全遮蔽了孙中山的光辉。

擦掉孙中山头上的灰尘,抹去孙中山脸上的唾沫,搓去孙中山身
上的污渍,仅从他非凡的一生不但能看到中国民主革命的艰难历程,
还能看到中国民主革命的血色缩影,更能看到他大公无私的伟大人格,
看到他不屈不挠的顽强精神,看到他独树一帜的政治创见。

1866年11月12日(农历十月初六日寅时),孙中山诞生在广东省
香山县(今中山市)翠亨村的一个农民家庭,在子女里排在第三,幼
名“帝象”,本名孙文,七岁时入私塾接受传统教育。由于家道贫寒,
以致平时孙中山还要去捡猪粪,而幼年贫寒的生活,使孙中山对当时
中国的民生疾苦有了切身的体会。   

十四岁时,孙中山受长兄孙眉接济,随母乘船赴夏威夷檀香山,
到当地英国国教会开办的用英语授课的小学修读英语、英国历史、数
学、化学、物理、圣经等科目。

1881年孙中山毕业,获夏威夷王亲颁英文文法优胜奖。之后,他
进入当地最高学府、美国教会学校“奥阿胡学院”接受教育。1883年,
由于孙中山有信奉基督教的意向,被兄长送回家乡。同年冬天他到香
港,与陆皓东一同在公理会受洗入基督教,并就读于拔萃书屋。1884
年,他进入中央书院,三年后进入香港西医书院,1892年7月以首届
毕业生中第二的成绩毕业,当时港英政府总督威廉•罗便臣给他亲自
颁奖。   

后来,他在澳门、广州等地行医。而在广州行医期间,常常与尢
列、陈少白、杨鹤龄、陆皓东等人畅谈,不仅批评国事,也常谈革命,
因而广州人将他们四人称为“四大寇”,甚至在文旁边加上水字旁,
成为“汶”,以示贬损。虽然他最初未言革命,但是这一时期的社会
活动,对他后来的革命事业,既有重要的影响,也有不同寻常的意义。

1894年6月,孙中山在《上李傅相书》中,提出多项改革建议,
可遭到李鸿章断然拒绝。失望之下,他于11月24日赴檀香山茂宜岛,
通过募款而创建生平第一个革命组织——兴中会,借此他明确提出了
“驱逐鞑虏,恢复中国,创立合众政府”的口号,计划以“振兴中华”
为目标,以排满思想为其革命事业铺路。   

1895年,孙中山到香港,与故友陆皓东、郑士良、陈少白、杨鹤
龄等人相聚。同年2月12日,孙中山在中环士丹顿街13号正式成立了
“香港兴中会总会”。当时,杨衢云、谢缵泰等人已经以“开通民智、
改造中国”为宗旨,先行创立了“辅仁文社”。因志业相近,孙中山
便与辅仁文社接洽,而杨衢云等欣然同意,举全社并入兴中会。之后
租赁总会所一处,托名“乾亨行”。同年2月20日,孙中山在香港大学
举办公开演讲时提到,他的革命思想源于香港。  

1895年2月21日(正月二十七日),兴中会总会在香港正式成立,
与会者皆以“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建立民国,平均地权”为誓,选
出杨衢云为会办,孙中山为秘书。3月16日(阴历二月二十日),首次
干部会议决定,先攻取广州为根据地,并采用陆皓东所设计之青天白
日旗为起义军旗,随后便分工展开各种活动。   

当时,杨衢云主持后方支援工作,而孙中山主持前方发难任务。
于是他广州不仅立创农学会,也广征同志,还定10月26日(重阳节)
为起义之日。可是因为事先泄密,这次起义以失败告终,致使陆皓东
等多位重要成员被捕处刑,而孙中山则被清廷通缉,遭香港当局驱逐
出境,流亡海外。   

同年11月,孙中山避往日本,自此剪掉辫子,改穿西服。1896年
初,他与妻儿抵达夏威夷,后转往美国,希望在旅美华侨中发展兴中
会及筹款。同年秋,孙中山转往英国伦敦,在当地遭清廷特务缉捕,
而被抓入中国使馆,成为国际事件。事后孙中山应邀以英文写了一篇
“伦敦蒙难记”,专门描述他的遭遇,因而闻名于世。   

1897年,孙中山经加拿大转往日本,结识了宫崎寅藏、平山周,
而两人后来成为孙中山的支持者。随后,通过宫崎及平山,孙中山又
结识日本军政、帮会中人,包括犬养毅、大隈重信、山田良政等人;
并一度接触梁启超等保皇派。   

1900年,庚子国变引来八国联军,孙中山借机联系时任两广总督
的李鸿章,希望能筹划南方诸省独立,建立类似美国的合众国政府,
李鸿章答应与他相见。可经日本友人调查,发觉这是清廷设下的陷阱。
而后李鸿章赴北京办理条约的事情,会面也就无疾而终。

同年9月,孙中山与日本友人及原兴中会骨干人物,赴香港被禁入
境后转往台湾,得到当地日本官员答允,支持在广东发动起义。后因
日本官员变卦,致使起义失败,而迫使孙中山返回日本。   

1903年夏,孙中山在日本青山开办革命军事学校,再度将“驱除
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设为革命誓词。同年9月,
孙中山再赴檀香山,希望在华侨中发展革命。1904年初,孙中山在檀
香山加入洪门,成为致公堂洪棍。同年赴美国,一度被美国移民局扣
留在旧金山。因得到旧金山致公堂保释,而代聘律师之后,才免于遣
送回中国。接着,他又到美国东岸寻求华侨支持革命,并在纽约首度
发表对外宣言,希望博得外国人士对革命的支持,但并未取得多大成
果。年底收到中国旅欧学生资助,转往欧洲活动,在伦敦、巴黎、布
鲁塞尔等地中国留学生中,进行革命宣传,并从留学生中筹得款项。   

1905年,孙中山再赴远东,7月抵达日本横滨。在宫崎寅藏介绍下,
与黄兴见面,并开始筹划联合各革命组织。1905年8月,在日本人内
田良平的牵线下,孙中山的“兴中会”联合黄兴与宋教仁等人组建的
“华兴会”、蔡元培与吴敬恒等人的“爱国学社”、张继的“青年会”
等组织,在日本东京成立“中国同盟会”。孙中山被推为同盟会总理,
再度将“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建立民国,平均地权”确定为革命政
纲,并将华兴会机关刊物《二十世纪之支那》改组成为《民报》。   

他借发刊词首次提出“三民主义”学说,即“民族、民权、民生”,
并与梁启超、康有为等改良派展开论战。继而编定“同盟会革命方略”,
正式宣示进行国民革命,举所誓之四纲,力图创立“中华民国”,并
定“军法之治,约法之治、宪法之治”三程序。   

1906年,孙中山由法国到日本,中途逗留新加坡,抵日后又重返
新加坡。同年6月,孙中山在晚晴园主持成立同盟会新加坡分会,新加
坡由此成为革命党人在南洋的活动中心。不久,孙中山又来到了日本。
1907年,日本政府迫于清廷压力,以一万五千元请孙中山离开日本。
对此,孙中山无可奈何,只好收下一万五千元,于3月离开日本。由于
这事未经同盟会内部商议,以致引发同盟会分裂。

孙中山赴南洋后,在胡汉民、汪精卫等支持下,在南洋另建立同
盟会总部。自1907年7月至1911年,孙中山多次授命其他革命同志,
在全国各地发动起义,甚至经越南亲赴广西主持镇南关起义,直到辛
亥革命成功后,才又踏上中国的土地。   

1909年至1911年期间,孙中山大部分时间都花在旅途上,不仅多
次在各国华侨、留学生中筹措革命经费,还争取外国政府支持,然而
收获不尽人意。与此同时,同盟会及其周边组织不断扩展,并于1910
年1月,成立同盟会美洲地区总会,期望能吸收更多海外华侨参与革命。
直到1911年10月10日(农历八月十九日)的武昌起义,革命才第一次
取得成功,武汉当日光复后,各省同志纷纷响应。   

自1907年起,因为受到清朝政府全力追缉的影响,所以孙中山长
期流亡于欧美各国。初闻辛亥革命成功时,孙中山正身处美国丹佛,
起先不禁有些讶异,但随即忙于在海外华人与美国的同情者中筹集资
金,但并没筹集多少。1911年12月20日,孙中山赶赴上海,当月28日
被选为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

1912年1月1日(辛亥十一月十三日),孙中山在南京宣誓就任,
并依照革命军与袁世凯达成的秘密协议,特申“颠覆满洲专制政府,
巩固中华民国,图谋民生幸福……至专制政府既倒,民国卓立于世界,
即当解临时大总统之职”。当月底临时参议院组成。孙中山在总统府
门前接受卫兵的致敬时,虽然大部分的省份已脱离清政府的控制,可
主要的军事力量却是各地的团练与新军,或是混入部分华侨以及洪门
与旗下哥老会的成员。孙中山领导的临时政府实力有限,无论在装备
和士兵素质上,都无法与清朝主力北洋军抗衡。此外,由于他实际上
并没有直接投入革命战事,因此,不仅致使各省的革命势力纷纷推出
自己的领导,还使革命势力呈现多头马车的局面。   

革命军被北洋军接连击败后,孙中山被迫与北洋军的统帅袁世凯
和谈,希望通过给予袁世凯临时大总统的职位,让袁世凯成为压垮清
朝的最后一根稻草。因而孙中山被迫与袁世凯达成协议:自己让出临
时大总统,由袁世凯接任,而袁世凯则以实际行动迫使清朝皇帝退位。

1912年(民国元年)2月12日,清帝溥仪发布《退位诏书》,13日
孙中山便向参议院请辞,并举荐袁世凯代任。过后,他又苦心孤诣,
协助袁世凯依民主程序选任、就职、组职内阁,尤其重视向国民宣誓
一事。为了引导袁世凯步入民主程序,4月1日,孙中山亲自去参议院,
宣布正式解除临时大总统一职。

1912年8月24日,孙中山应袁世凯的邀请到北京会晤,向袁表示
退出政界,而建设中国铁道。1912年8月,经宋教仁从中斡旋,同盟会
与统一共和党、国民共进会、国民公党合并,改组为“国民党”。同
月25日,孙中山在北京举行的国民党成立大会上被选为理事长,但是
孙中山以“决不愿居政界,惟愿作自由国民。”为理由谢绝,而委任
宋教仁为代理理事长,自己出任中国铁路总公司总理,设总部于上海。   

1913年3月,宋教仁被暗杀,袁世凯为原凶嫌疑很大。孙中山力主
南方各省起兵反袁,号召“二次革命”。由于实力不足,二次革命旋
即失败。因遭到通缉,孙中山不得不再次赴日本寻求援助。1914年,
孙中山在日本建立中华革命党,不仅要求党员对他个人绝对效忠,还
要按手模宣誓,并两次发表讨袁宣言。对此,一部分同时流亡日本的
国民党员表示反对,以致连原同盟会中重要人物黄兴、李烈钧、柏文
蔚、谭人凤等,都没加入中华革命党。

袁世凯称帝失败后,孙中山重回中国,就任中华民国军政府海陆
军大元帅。1917年,段祺瑞在张勋复辟后“再造共和”,废止了1913
年选出的国会。身在上海的孙中山展开护法运动(亦称“三次革命”),
号召国会议员一起到广州,召开国会非常会议,组织护法政府并就职
为“大元帅”,誓师北伐。但广州护法政府逐渐被桂、滇系军人控制,
孙中山实力有限,甚至出现“政令不出士敏土厂(大元帅府)”的情
况。为此,孙中山曾尝试发动兵变,但没什么效果。   

1918年桂、滇各系控制国会改组护法政府,以七总裁取代大元帅,
孙中山被架空,以致被迫离职。1919年10月,改中华革命党为“中国
国民党”。1920年,陈炯明成功击退盘踞广州一带的桂、滇系,邀请
孙中山重回广州。次年,广州非常国会取消军政府,选孙中山为大总
统,开始第二次护法运动。孙中山就职后,力主军事北伐,最终与主
张“暂缓军事、联省自治”的陈炯明产生激烈冲突。1922年6月,陈炯
明发难,导致炮击总统府事件,致使孙中山化装离粤,而退居到上海。

自陈炯明兵变后,孙中山开始考虑与共产党合作。1923年1月,
孙中山与苏联政府全权代表越飞在上海会面,正式讨论与共产党合作,
会面后二人曾发表《孙文•越飞联合宣言》。1923年1月16日,在拥
护孙中山的滇军杨希闵部、桂军刘震寰部,以及倒戈粤军联合组成的
西路讨贼军的攻击下,陈炯明部被逐出广州,败退至东江。2月21日,
孙中山重新回到广州,设立大元帅府。12月29日,接受列宁和共产国
际的协助重建大元帅府,共产国际派出鲍罗廷到广州担任孙中山顾问,
以苏共为模式重组中国国民党。   

1924年1月,孙中山在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通过
新党纲、新党章,将中国国民党改组为包含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
和民族资产阶级的革命联盟,因而开创出反帝反封建的革命新局面。

1924年9月3日,江浙战争爆发,9月4日,孙中山在广州组建北
伐讨贼军,任命谭延恺为总司令,联合卢永祥、张作霖、段祺瑞“共抗
直系”,准备进行北伐。10月10日,广州发生商团事变,10月15日,
孙中山率师回广州,击溃广州商团武装。   

1924年10月23日,冯玉祥在北京发动北京政变,推倒大总统曹锟,
邀请孙中山北上共襄国事。尽管当时孙中山的身体状况已急转直下,
但为了国家的前途,为了同帝国主义和北洋军阀斗争,他毅然北上,
并提出“召开国民会议”和“废除不平等条约”两大号召。  

1924年11月,孙中山离开广州,绕道日本,开始北上之行。12月
4日,到达天津,由于一路颠簸,加上北方天寒地,以致引起旧病复发,
而他边接受治疗,边接见京津要人,并计划22日入京。18日,当得知
“临时执政府行文各国使署,有尊重历来条约之意”,孙中山大失所
望,病情随之加剧。段祺瑞致电相催:“时局未定,庶政待商,务祈
速驾,以慰众望。”孙中山复电:“准于十二月三十一日入京。”   

1924年12月31日,孙中山抵京入住北京饭店后,病情便开始加重。
1月26日,被确诊为肝癌,在协和医院接受手术。1925年2月18日,
他转到行馆接受中医治疗。3月11日,孙中山自知已濒临人生的终点,
临终时让夫人宋庆龄扶腕,在汪精卫所代笔的《总理遗训》及《致苏
联政府书》上签字。   

1925年3月12日9时30分,孙中山因原发胆管腺癌转移到肝部逝
于北京协和医院,享年仅五十九岁。

弥留之际,孙中山签署2份遗嘱:一是《政治遗书》,二是《家事
遗书》。   

《政治遗书》全文是:“余致力国民革命,凡四十年,其目的在
求中国之自由平等。积四十年之经验,深知欲达到此目的,必须唤起
民众,及联合世界上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共同奋斗。现在革命尚未成
功。凡我同志,务须依照余所著《建国方略》、《建国大纲》、《三
民主义》及《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继续努力,以求贯彻。最
近主张召开国民会议及废除不平等条约,尤须于最短期间,促其实现。
是所至嘱!”   

而《家事遗书》全文是:“余国尽瘁国事,不治家产。其所遗之
书籍、衣物、住宅等,一切均付吾妻宋庆龄,以为纪念。余之儿女,
已长成,能自立、望各自爱,以继余志。此嘱!”

孙中山逝世后,仅北京签名吊唁的就竟达74万多人,而参加送殡
者多达30余万人。可见,孙中山在百姓心上处于何等地位。

综观孙中山的一生,不但能看到中国民主革命的艰难历程,还能
看到中国民主革命的血色缩影,更能看到他的伟大人格,看到他的顽
强精神,看到他独树一帜的政治创见。

据统计,从1894年到1911年之间发动的革命起义事件计有29次之
多,其中,仅孙中山参与策划的就达十余次:

1、第一次广州起义。1895年 孙中山率领郑士良、陆皓东等人,
准备袭取广州。但是事机泄漏,清政府展开搜捕,陆皓东被捕牺牲。

2、惠州起义。1900年10月8日孙中山命郑士良等人于惠州三洲田
(今深圳市盐田区三洲田村一带)发动起义。

3、潮州黄冈起义。1907年5月命余丑起义于潮州黄冈,只坚持了
六天就失败了。

4、安庆起义。1907年7月6日,徐锡麟在安庆起义,后失败殉难。

5、七女湖起义。1907年9月命邓子瑜起义于惠州七女湖(今惠州
市汝湖镇),十几天后起义失败。

6、镇南关起义。1907年 12月黄明堂受命在镇南关起义,孙中山
亲临指挥。

7、防城起义。1907年9月王和顺受命在钦州王光山起义。

8、钦州、廉州起义。1908年3月27日黄兴由安南率革命军进攻钦
州。

9、河口起义。1908年4月黄明堂在云南河口起义。

10、广州新军起义。1910年2月倪映典在广州发动新军起义。

11、黄花岗起义。1911年4月赵声、黄兴等人在广州领导起义。
过后只收殓到72具烈士遗骸,合葬于黄花岗。

尽管1911年的武昌起义是共进会与湖北新军革命团体文学社共同
策划的,而孙中山并没参与,可他为辛亥革命打下坚实的基础,因此
不但是辛亥革命的奠基人,更是中国民主革命的化身。

尤其值得称颂的是,孙中山不仅创立三民主义政治主张,还借鉴
分权制衡学说,根据国情民意,根据社会客观要求,根据历史发展规
律,创建“权能分立”和“五权分立”的政治思想,把国家权力分为
“人民权”和“政府权”,前者为“政权”,后者为“治权”,并明
确阐述人民享有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四种权力(即所谓“政权”);
而政府拥有立法、行政、司法、考试、检察五种权力(即所谓“治权”),
彼此分立,各自均等,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相互促进。人民利用
“政权”管理政府(即人民应有“权”),而政府运用“治权”管理
社会(即政府应有“能”),两者相互作用,维护国家安定。其中,
着重强调人民对权力机构的控制,社会对权力机关的制约。这一政治
思想不但扩展了西方的民主理论,还使民主体系更加完善,因此,他
对政治学说作出重要的贡献,不仅值得大书特书,更应付诸实施。
 
自1905年孙中山借《民报》发刊词首次提出“三民主义”学说起,
他便在实践中不断使之完善,到1924年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的
《宣言》中对三民主义作出了经典的概括,为后人留下了宝贵的思想
遗产。

首先,就民族主义而言,1906年的《军政府宣言》中所提出来的
“驱除鞑虏、恢复中华”的口号,仅限于排满,颠覆满清朝廷对汉人
的统治。而1924年将民族主义更新为两个目标:第一,免除帝国主义
之侵略;第二,承认中国以内各民族之自决权,于反对帝国主义及军
阀之革命获得胜利后,当组织自由统一的中华民国。如果说民族主义
对外是反帝,那么对内之目标则是各民族自治自决,互相平等,待革
命胜利之后共建自由统一的中华民国,而这个国家是建立在各民族自
治基础上的联邦性质的共和国。

其次,就民权主义来说,1905年的《军政府宣言》对民权思想就
有明确表述:国民政府内,“凡为国民皆平等以有参政权。大总统由
国民公举。议会以国民公举之议员构成之,制定中华民国宪法,人人
共守。敢有帝制自为者,天下共击之!”

1924年《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称:“近世各国所谓
民权制度,往往为资产阶级所专有,适成为压迫平民之工具。若国民
党之民权主义,则为一般平民所共有,非少数者所得而私也。”以这
一宗旨,《宣言》郑重宣告:“国民党之民权主义,于间接民权之外,
复行直接民权,即为国民者不但有选举权,且兼有创制、复决、罢官
诸权也。”

再者,就民生主义来讲,对于人民之食衣住行四大需要,政府与
人民协力,使民足食、裕衣、乐居、利行。此外,政府还应经营育幼、
养老、济贫、救灾、医病卫生等公共事业。

在《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中写道:“国民党之民生
主义,其最重要之原则不外二者:一曰平均地权;二曰节制资本。”
其中,对“平均地权”的解释是:盖酿成经济之不平均者,莫大于土
地权之为少数人所操纵。为此国家规定土地法、土地使用法、土地征
收法及地价税法。私人所有土地,由地主估价呈报政府,国家就价征
税,并于必要时依报价收买之。自此次报价之后,若土地因政治之改
良、社会之进步而增价者,则其利益当为人民所共享,而原主不得而
私之。此则平均地权之要旨也。

对“节制资本”的解释是:凡本国人及外国人之企业,或有独占
的性质,或规模过大为私人之力所不能办者,如银行、铁道、航路之
属,由国家经营管理之,使私有资本制度不能操纵国民之生计。此则
节制资本之要旨也。

另外,《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承诺,对于缺乏土地
之农民,国家将给以土地,以资耕作;对于失业工人,国家将予救济,
并制定劳工法,改良工人之生活。

简括起来,三民主义的总精神,如同孙中山所说:“三民主义的
意思,就是民有、民治、民享。这个民有、民治、民享的意思,就是
国家是人民所共有,政治是人民所共管,利益是人民所共享。照这个
说法,人民对于国家的一切事权都是要共的。”

为了实现三民主义,孙中山不仅提出了军政、训政、宪政“三时
期说”,还提出了“权能说”。“三时期”的提出最早出自1906年的
《军政府宣言》。第一期为军法之治,三年为期。第二期为约法之治,
六年为限。第三期为宪法之治。

1924年的《国民政府建国大纲》进一步阐述了军政、训政、宪政
三时期说。其中,军政时期,一切制度系隶属于军政之下。政府一面
用兵力扫除国内之障碍,一面宣传主义以开化国人之心,而促进国家
之统一。

训政时期,政府派员到各县协助人民筹备自治。人民受使用四权
之训练,得选举县官与议员,方成为完全自治之县。每县地方自治政
府成立之后,选国民代表一员,以组织代表会,参与中央政事。

凡一省全数之县皆达完全自治者,为宪政开始时期。国民代表会
得选举省长,为本省自治之监督。在此时期,中央与省之权限采均权
制度。凡事务有全国之性质者,划归中央;有地方之性质者,划归地
方。不偏于中央集权或地方分权。全国有过半数省份达至宪政开始时
期,则开国民大会,决定宪法而颁布之。宪法颁布之后,中央统治权
归于国民大会,国民大会产生中央政府官员与行使四权。宪法颁布之
日,即为宪政告成之时,而全国国民则依靠宪法行全国大选。是为建
国之大功告成。

此外,为了便于处理纷繁的国家事务,孙中山提出了“权能”的
概念。他说,“国民是主人,就是有权的人,政府是专门家,就是有
能的人。”人民享有的权是政权,政府所享有的权是治权。“国民政
府的官吏,不管他们是大总统是内阁总理、是各部总长,我们都可以
把他们当做汽车夫,或者是当做看门的巡捕,或者是诊病的医生。只
要他们是有本领,忠心为国家做事,我们就应该把国家的大权付托于
他们,不限制他们的行动,事事由他们自由去做,然后国家才可以进
步”。“所以,政治之中,包含两个力量:一个是政权,一个是治权。”
人民要把这个治权完全交到政府机关之内,使政府有很大的力量治理
全国事务,另一方面,人民应有“充分的政权,管理政府的方法很完
全,便不怕政府的力量太大,不能够管理。”而人民怎样管理政府呢?
就是用四个权:选举权、罢免权、创制权、复决权。有了这四个权,
人民便可以直接管理国家的政治。在政府方面,要有五个权:行政权、
立法权、司法权、考试权和监察权。这就是政府的治权,政府用这五
个权来治理国家。孙中山认为,“用人民的四个政权来管理政府的五
个治权,那才算是一个完全的民权机关。有了这样的政治机关,人民
和政府的力量才可以彼此平衡。”人民有权,政府有能,“彼此保持
平衡,民权问题才算是有轨道。”另一个孙中山还指出,他所提出的
“权能说”在欧美的政治哲学中是没有的,这是他的一个创举。如果
中国能够实行这个“权能说”,“便可以破天荒地在地球上造成一个
新世界。”

再则,“五权宪法”也是孙中山的一个创举。他说:“我们现在
要集合中外的精华,防止一切流弊,便要采用外国的行政权、立法权、
司法权,加入中国的考试权和监察权,连成一个很好的完璧,造成一
个五权分立的政府。象这样的政府,才是世界上最完全、最良善的政
府。国家有了这样的纯良政府,才可以做到民有、民治、民享的国家。”

当然,孙中山是人而不是神,因此对于他所倡导的“二次革命”
和“护法战争”及“北伐战争”,各种微词此起彼伏。宋教仁被暗杀
后,当时大部分囯民党议员主张“法律倒袁” ,而孙中山坚决主张
“武力解决” ,并匆忙发起讨伐袁世凯的“二次革命”。这次革命,
不仅以失败告终,还使宪政进程中断,更为軍阀割据提供了机遇。

为了吸取过去失败的教训,孙中山在1914年把国民党改造成中华
革命党时,明确规定党员必须发誓:“愿牺牲一己之生命自由权利,
服从孙先生……如有二心,甘受极刑。”对此,黄兴等人不但反对,
还与孙中山分道扬镳。而孙中山担任党的总理后,又规定“总理对于
中央执行委员会之决议有最后决定之权”。尽管这些言行,带有专制
主义思想,但在武力革命期间采取军政措施,不仅必要,还能统一思
想,使组织不再松散,而能集中力量让革命取得最大效益,因此无可
厚非。

对于他所提出的“以俄为师”以及“容共”政策,虽是他的失策,
也是他的污点,不过,却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采取的一种策略。而
孙中山之所以实行“以俄为师”以及“容共”这一政策,一是因为在
革命遇到挫折时,他得不到西方国家的援助,而列宁声称要帮助孙中
山的国民革命,促使孙中山顺势而为,提出“以俄为师”以及“容共”
政策。

二是因为当时革命陷入困惑,对列宁领导十月革命的成功十分艳
羡,对俄共组织上的严格纪律以及以党治国非常赞赏,以至认为这是
有益的经验,对于改进国民党的组织工作与巩固革命大有裨益,因而
提出“以俄为师”。

三是因为孙中山看到西方国家劳资矛盾日益突出,社会动荡,误
认为俄国革命后,工农大众成为国家主人,可以解决民生问题,因此
不但赞赏俄国革命,还确定“联俄、容共、扶助农工”的三大政策。
虽然孙中山在此之前曾强调“要以三民主义为立国之本源,五权宪法
为制度之纲领”,但他并没有认清苏俄扶植中共,是实施其东方路线
的战略安排,也没有认清苏俄策划的“容共”政策不仅是唆使共产党
分裂国民党的策略,还是篡夺国民党党权和国民革命的领导权的“挖
心战术”。

综上所述,尽管孙中山是人而不是神,有不少失误,可是仅观其
一生,其言其行都洋溢着民主主义的精神。他不仅创立三民主义政治
主张,还扩充了分权制衡学说,创建“权能分立”和“五权分立”的
政治思想。如果说他对中国民主革命的重要贡献值得大书特书,那么
他对政治学说作出的重要贡献,不仅值得大书特书,更应付诸实施。

尽管孙中山并没直接参与辛亥革命,可他不但为辛亥革命打下坚
实的基础,还在辛亥革命后为了获得国际支持到处奔波,因此被推举
为临时大总统。为了国家利益,为了民族利益,为了人民利益,他没
有把革命成果攫为己有,因而只做了45天的临时大总统,就让位给了
袁世凯,而换来了清皇室逊位,南北媾和,以至不仅避免了一场战乱,
还使辛亥革命这场结束皇权专制的深刻革命成为一次温和的革命,更
使这场革命超过英国的“光荣革命”。袁世凯复辟后,孙中山之所以
要确立个人权威,完全是为了防止革命遭受挫折和流产,而不是为了
做皇帝。在军阀混战的情势下,因为四处碰壁,孙中山在饱受刺激后,
下决心以俄为师,而按照极权主义的原则重造国民党,使软弱的国民
党重新恢复力量。他将国民党武装化的同时,也深刻地认识到,一党
依凭拥有暴力来进行政治独裁,违反了民主共和的基本精神和原则,
不仅是对公民的权利的剥夺,也是一种政治上僭越,还是一种在乱世
采取的权宜之计,而这是最终达到共和秩序不得不经过的必由之路。
为了解决这一在乱世采取的权宜之计带来的悖论,孙中山设计了军政、
训政、宪政,作为建设一个真正民主共和国的三部曲,借此明确提出
在宪政时期还政于民。

尽管中国民主革命之路并非由孙中山一人铺筑,而是由无数仁人
志士齐心用血汗浇筑出来的,可纵观中国民主革命的历史,惟有他能
象征中国民主革命的精神,惟有他能代表中国民主革命的思想,惟有
他能胜任中国民主革命的领袖,因此他不但成为中华民国的国父,也
成为中国民主革命的化身,也成为中国民主思想的灵魂,也成为中国
历史上独一无二的伟人!

第三章 一党专制危害深远

如果说孙中山通过极权确立个人权威和重造国民党只是权宜之计,
旨在防止革命遭受挫折和流产,而不是为了做皇帝,那么蒋介石则顺
势将计就计,不仅建立以中国国民党为领导核心的国家体制,还实行
“一个主义,一个政党,一个领袖”的一党专制,而毛泽东顺势变本
加厉,不但把一党专制发扬光大,还让自己的独裁统治登峰造极!

当初,孙中山领导的国民党是仿效英美议会政党的方式组织起来
的,但在民国初年军阀混战的情况下,孙中山四处碰壁,在饱受刺激
后,终于明白在政治治乱更替的循环中,只有一种由乱至治而重新修
复秩序的逻辑,而这个逻辑就是拥有暴力的武装集团通过逐鹿中原,
由胜利者重新垄断暴力,构建新的政治秩序。因此,孙中山下决心以
俄为师,而按照极权主义的原则既确立个人权威,又重造国民党,使
软弱的国民党重新恢复力量。而他的操作方法一是重造党的意识形态,
提出一个具有号召力的宏大主义;二是建立党军;三是强化领袖和组
织对党员的人身控制。

当然,孙中山通过极权确立个人权威,将国民党改造成一个极权
主义政党时,已认识到这么做所包含的悖论:一方面国民党的三民主
义中,在政治上真正打动人心的是要重造一个真正属于人民的共和国;
另一方面在国民党拥有军队和用暴力打下政权后,势必导致党的独裁
和对整个国家的占有。为了解决这一悖论,孙中山设计了军政、训政、
宪政,作为建设一个真正的共和国的三部曲,以借此明确提出在宪政
时期,国民党应还政于民。而这也就是说,孙中山在一个乱世中为了
要重建共和秩序,不得不将国民党武装化的同时,也深刻地认识到,
一党依凭拥有暴力来进行政治独裁,既违反了民主共和的基本精神和
原则,又不仅是对公民的权利的剥夺,也是一种政治上僭越,还是一
种在乱世采取的权宜之计,因而在他看来,这是最终建立民主共和制
度不得不经过的必由之路。

不幸的是,蒋介石顺势将计就计,领导国民党通过北伐打败各路
军阀夺取政权后,不仅建立以中国国民党为领导核心的国家体制,还
实行“一个主义,一个政党,一个领袖”的一党专制,而毛泽东顺势
变本加厉,不但把一党专制发扬光大,还让自己的独裁统治登峰造极!

尽管蒋介石和毛泽东都在中国现代历史上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都曾是中国的领导人,都曾高举民主的大旗,可都对中国的民主化非
但没有产生积极影响,反而起到极其消极的作用,因此与其说他们是
中国现代历史上的枭雄,不如说是一党专制的缔造者!

一、蒋介石的专制业绩

随着孙中山的病逝,不仅中国民主革命随之夭折,国家也随之陷
入军阀混战的局面,而社会也随之处于混乱失控的状态,经济也随之
濒临崩溃的边缘。

尽管蒋介石领导国民党通过北伐打败各路军阀夺取政权,并根据
《国民政府建国大纲》表面上开始实施训政,建立以中国国民党为领
导核心的国家体制,然而,由于没有彻底实行孙中山的三民主义政策,
没有彻底贯彻孙中山五权分立的政治主张,没有彻底落实孙中山设计
的军政、训政、宪政策略,以致在蒋介石统治大陆时期,乱世始终没
有结束,并没从军政、训政过渡到宪政,致使孙中山设计的建设共和
国的方略,落实到现实中则变成了国民党一党专政的党国,以至不仅
实行“一个主义,一个政党,一个领袖”的专制统治,而且,不管是
国家的政治权力,还是大部分的社会资源,都垄断在以蒋介石为首的
小集团手中,结果不但导致中国民主革命夭折,还致使国人深感失望。

诚然,蒋介石不仅背离民主革命,还对人民阳奉阴违,而且其他
方面的所作所为也让人难以恭维,但作为现代中国历史上举足轻重的
人物,还是有必要了解一下。

蒋介石于1887年10月31日,出生在浙江省宁波府奉化县溪口镇,
五岁时先在家接受启蒙,六岁起入私塾读四书五经,接受科举式教育,
而九岁时父亲辞世;1902年到奉化县城应童子试,但未考取。十七岁
入奉化凤麓学堂,学习英文、算术等西学,因传统经史仍占很大比重,
引起学生不满,蒋被推为代表同校方交涉,由于“情态激烈”,几乎
被开除学籍。翌年转学至县城的龙津学堂。过了一年,再转学到宁波
箭金学堂,不到一年返回龙津学堂。

1906年4月,蒋首次东渡日本试图学习军事,因为日清协议,他
不是清政府官方保送,所以不能习军事。虽未能入学,但他结识了陈其
美;同年冬天回国。

1907年夏天,蒋入河北的保定陆军速成学校接受军事教育,因不
守校规被开除。后来,蒋入选官费留日陆军学生,进入日本陆军士官
学校的预备学校东京振武学校就读,但并未从士官学校毕业。不过蒋
对外仍然自称学历为士官学校。

1908年,蒋介石在日本东京就读东京振武学校期间,接触到旨在
推翻满清、建立共和的革命思潮,经陈其美介绍加入由孙中山于东京
成立的中国同盟会,开始进行革命运动,当时他所用的是假姓氏中村。

1909年至1911年,蒋到日军陆军第十三师团第十九联队实习,军
阶为二等兵。

1911年10月,武昌起义爆发,蒋潜回上海参加辛亥革命,跟陈其
美在江浙起义,并以先锋指挥官名义率百余人进入浙江,攻打浙江巡
抚衙门。当时清兵多为革命党支持者,以至不攻而下,10月5日便控制
市区,6日抵抗结束,俘虏巡抚增韫。后来,陈其美在上海被推举为沪
军都督,任命蒋为沪军第五团团长,隶属黄郛的第二师。借此机缘,
陈、黄、蒋三人换帖拜把,结为兄弟。

1912年1月,蒋遵照陈其美的命令,刺杀了孙文的异己——曾为
光复会领导人的陶成章。8月,宋教仁将同盟会改组为国民党。刺杀
陶成章之后,蒋打算出国暂避风头,便辞去沪军第五团团长,3月赴
日本,一度假装为日本人,改姓为石冈。后又恢复身分,改回蒋氏,
学习德文,并创办《军声》杂志,在该杂志著有多篇文章。蒋在日本
不到一年就归国,回到奉化溪口老家,暂时闲居。当时,袁世凯在南
北议和后依《临时约法》继任总统,并控制中华民国北洋政府。

1913年,因国民党在国会议员选举中大胜,而将出任阁揆并依法
组阁领导国会修订《临时约法》的国民党要员宋教仁遇刺身亡,孙中
山见革命以文治不成,便下决心改以武力致之,号召各地护法讨伐袁
世凯。因陈其美担任上海讨袁军总司令,蒋便随之参与“二次革命”,
于7月在上海攻打江南制造局,可作战不利,败退闸北,被英军缴械,
到8月13日彻底失败。9月,各地讨袁军相继失败,“二次革命”随之
失败。过后,孙中山东渡日本,而陈其美与蒋则躲入租界,因被袁政
府不断追捕,便相继逃往日本。蒋于9月1日抵达长崎。孙中山在日本
召集东渡党员重组中华革命党,1913年10月29日,由张静江做监誓人,
蒋加入中华革命党。至此,蒋第一次单独与孙中山见了面,孙中山令
蒋主持沪宁讨袁军事,并兼任第一路司令,主攻沪西。

1914年,蒋奉命赴哈尔滨考察东三省,并书告孙中山,述说欧战
趋势及倒袁计划。夏天,蒋抵沪从事进攻上海的活动,但因有些疏漏,
遭淞沪镇守使郑汝成侦破,并遭追缉。这次军事行动失败后,蒋又奉
陈其美之召再往日本,当时,听说东北军倾向革命,陈便派蒋由日本
赶赴东三省。

1915年12月15日,袁世凯推翻共和,于燕京(北京)称帝,年号
洪宪,导致各地爆发反袁运动。陈其美回任淞沪司令长官,召蒋回国
相助。蒋不仅协助杨虎攻击“肇和舰”及袭取“应瑞舰”,还参与攻
击上海各官署,但均告失败。1916年初,蒋参与江阴战斗,攻取江阴
要塞,占领五日后退出。5月,陈其美遭袁世凯遣人刺杀身亡,蒋于险
地为之发丧。

1917年,张勋复辟,北洋军阀不承认《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孙
中山率海军南下广州,筹组军政府,就任海陆军大元帅,主持“护法”
及“北伐”事宜。蒋介石撰写《对北军作战计划及滇粤两军对于闽浙
单独作战之计划》,受孙中山赞许,后奉孙中山之命留在上海主持党
务军事。

1918年,蒋奉命任援闽粤军总司令部作战科主任,拟定第一期、
第二期作战计划书,并在漳州战斗中亲加督战。同年夏天,他辞职返
回上海,不久又奉命赴闽就任粤军第二支队司令。同年冬,蒋参与攻
取永泰,随即奉命停战。事后,蒋辞职回沪,并游日本,不久后归国。

1919年发生五四运动,蒋回上海向孙中山陈述留学欧美计划,但
孙中山不同意。同年,孙中山以“中华革命党”为基础,扩大吸收党
员,成立中国国民党,蒋也加入。1920年,蒋又往福建参加作战,陈
炯明想任其为粤军第二军前总指挥官,蒋婉拒之,回乡侍母。随后到
上海股票交易所当经纪人。

1921年6月14日,蒋母王太夫人逝,享年58岁。蒋回乡葬母,
孙中山书“蒋母之墓”刻石建碑,竖于墓前。

1922年,蒋到广西参见孙中山,商决“东征北伐”事宜,建议把
大本营迁到韶州。后因陈炯明与孙中山交恶,阻碍北伐,蒋两难之下
辞去职务。同年6月,孙中山自桂回粤,免去陈炯明职务,致使陈炯
明与孙中山决裂,而炮击广州总统府。孙中山仓促到永丰舰避难,蒋
奉中山“事紧急,盼速来”电召,星夜自沪驰赴广东,在永丰舰上协
同指挥作战56天。8月9日脱险后,蒋随孙中山返回上海,并将经过
写成《孙大总统广州蒙难记》,请孙中山作序。后蒋奉命为东路讨贼军
参谋长,到福建整顿各军,伺机攻击陈炯明所属军队。

1923年,孙中山将大本营迁回广州,建立国民革命政府,对抗北
洋政府。当时,大多数列强都不支持孙中山与国民革命军,孙仅获得
表面上对华友好的苏俄支持,无奈顺势而为,以至孙中山在改组国民
党的同时实行“联俄容共”,不但聘请苏俄军事及政治顾问,还力排
众议允许共产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中国国民党。

同年9月至11月间,孙派蒋为代表率团赴苏俄考察学习苏维埃的
政治及军事系统。蒋在苏期间,不仅发现苏俄不欲兑现援助革命政府
的承诺并坚持认为蒙古不属于中国,还发现苏俄当局对中国国民革命
没有真切认识,“其对中国社会,强分阶级、讲求斗争,他对付革命
友人的策略,反而比他对付革命敌人的策略为更多”,并认为“苏维
埃政治制度乃是专制和恐怖的组织,与我们中国国民党的三民主义的
政治制度,是根本不能兼容的”。蒋自此认定苏俄乃“赤色帝国主义”,
共产主义不适于中国。蒋将其在苏俄3个多月旅行、考察和会谈所得
资料和印象,写成《游俄报告书》,寄奉孙中山。

1924年1月,中国国民党召开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决议开办军
官学校,创立国民党党军。孙中山任命蒋为陆军军官学校(黄埔军校)
筹备委员会委员长,及陆军军官学校校长兼粤军总司令部参谋长。蒋
回广州后,对孙中山面陈其对于“国共合作”的意见,而孙中山认为
他对于中俄将来的关系顾虑过甚,不适于当时革命现实环境。蒋因而
力辞陆军军官学校校长,并将筹备处交予廖仲恺后离粤返乡。

同年4月,孙中山再三催促蒋复出。蒋乃重返广州,接受黄埔军
校校长任命。同年冬,革命委员会成立,蒋奉命出任“革命委员会”
全权委员,负责弭平广州商团叛乱。在粤的警备军、工团军、农民自
卫军、飞机队、甲车队、兵工厂卫队、陆军讲武学校、滇军干部学校
都奉命归蒋指挥。1924年末,孙中山离粤北上与段祺瑞筹开国民会议。

1925年3月12日,孙中山在燕京病故时,蒋正率黄埔军校学生与
教导团官兵三千人东征,攻下东莞、石龙、平湖、深圳、淡水、平山、
海丰,直捣潮州、汕头、梅县。蒋获悉孙中山逝世后,在军中发哀告
全军将士书,并回广州祭奠孙中山。同月,大元帅府改组为国民政府,
蒋被任为党军司令官。5月,黄埔军校第一期学生毕业。6月,杨希闵、
刘震寰叛乱,蒋奉兼广州卫戍司令,回师讨叛平之。沙基惨案发生,
蒋忧愤成疾。7月,军事委员会成立,蒋任委员,建议六大革命计划。
8月,廖仲恺遇害,人心激愤,国民党中央组织特别委员会,任蒋为
委员,负责政治军事及警察全权处理廖案,平定时局。黄埔军校第二
期学生毕业后,党军改为国民革命军第一军,蒋任军长。10月,蒋指
挥东征军第二次东征,首战惠州,连战皆胜。12月,凯旋广州。当时
共产党在国民党内部及军队政治部发展组织,致使国民党内矛盾逐渐
增加。

1926年3月,“黄埔军校”改称“中央军事政治学校”,蒋仍任
校长。后来,发生中山舰事件,蒋相信这是中国共产党有意策划谋害
自己的阴谋。事变平息后,汪兆铭避嫌离粤。4月,西山会议派在上
海召开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蒋通电反对,并建议中央请整军
肃党,按期北伐。4月16日在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与国民政府委
员联席会议中,蒋介石被推选为军事委员会主席。6月,国民党中央
常会决议,委任蒋为中央组织部部长;7月6日中国国民党二届临时全
会,蒋介石当选为“常务委员会主席”,不但成为中国国民党最高领
袖,还是国民党继孙中山之后,第一位真正全面继承其地位的党、政、
军统一最高领导人。国民党中央全体执委及各省市海外党部联席会议
开会决议,迅即出师北伐,并任蒋为国民革命军总司令。联席会议还
决议,中国共产党应造送其加入国民党之党员名册于中央组织部,俾
消减猜疑,共同努力,完成革命,此决议为共产党所拒。

1926年7月9日,蒋介石任国民革命军总司令职,誓师北伐。8月,
北伐军进驻长沙,蒋发表讨吴佩孚宣言,督令各军进攻,先后大战于
汀泗桥、贺胜桥,都取得胜利。9月,蒋督攻汉口、汉阳;围攻武昌
等战役,赣战告急时,蒋亲临面授攻城机宜后,移师入赣督师,令潮
汕部队进攻闽省。攻下闽浙后,接着在武昌战斗中,击败刘玉春、陈
嘉谟等,至此吴佩孚在武汉军力全部消灭。蒋令入闽部队在攻破周荫
人主力后赴赣参战,先后攻下樟树、丰城、建昌、德安、永修、抚州。
孙传芳向蒋求和,但蒋拒绝。11月,攻克九江,南昌守军负隅顽抗,
蒋亲临督战而克之,孙传芳在江西军力被他消灭。蒋通电各省促人民
自决,先后攻下漳州、泉州,福建平。12月,阎锡山加入国民革命军。
1927年1月,东路军前敌总指挥部成立。政府会议决议中央党部与政府
暂驻南昌,在鄂各“左派”委员在苏俄顾问支持下对此坚持反对,蒋
努力斡旋,赴牯岭邀各中委会晤,消弭隔阂。九江英兵残杀国人,蒋
建议对外方针,以和平不辱国格为主,并提请任命阎锡山为国民革命
军北路总司令。当时,苏联顾问鲍罗廷及中共决议“迎汪复职,以与
蒋分权”,同时攻击蒋为“新军阀”。国民政府自粤迁鄂后,汪兆铭
出任国民政府主席。

1927年3月,在攻下杭州、苏州后,武汉政府通过《统一党的领
导机关决议案》,突然免除蒋介石除国民革命军总司令职位外的一切
重要公职。对此蒋在南昌发表《告黄埔同学书》,表明不接受该决议。
北伐军继而攻下上海、南京。入南京时一些北伐军违纪士兵挑衅英人,
杀害外侨,英美军舰以此为理由炮击南京,导致“南京事件”。蒋电
令阻止事态扩大,静候政府以外交方式解决。在蔡元培等国民党元老
举发“共党破坏革命,危害国本之逆谋”后,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会
决议通过“非常紧急处置案”。

1927年4月国民党攻占上海,蒋介石下令进行“清党”(清除国
民党内有共产党身分的党员),于4月12日发动四•一二清共事件,
不但解散上海总工会等组织,还大规模捕杀共产党党员,自此蒋与共
产党决裂。

就蒋介石“清党”展开来说,由于国共两党从根本上讲并不存在
合作的基础,一个奉行三民主义,另一个笃行共产主义;一个搞国民
革命,另一个搞阶级革命;一个对有产者实行节制政策,另一个是要
剥夺与消灭所有的有产者,所以蒋介石1927年在《谁是新中国》上写
道:“我们国民党是本着三民主义、建国方略来革命的,完全承认个
人的私有财产;共产党是要取消私有财产的,两党不同的最大一点就
在于此。”除此之外,更主要的是,共产党参加国民党之后,不仅其
势力迅速渗透,还蚕食国民党,即所谓“争取革命的领导权”。这个
矛盾在国民党二届二中全会上,蒋介石所提出并通过的《整理党务案》
已有明显的反映。《党务案》规定,共产党员对于三民主义,尤不准
其有批评与怀疑之行动;共产党在国民党内的一切秘密团体及一切秘
密行动,完全取消,对党员的一切训令及其策略,应通知国民党最高
干部;共产党在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内之人数不得超过三分之一。
在此之前,国民党中央的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农民部和外事部,
全部为共产党员;其余四个部(青年部、工人部、商业部、妇女部)
的日常工作也多为共产党员的秘书负责。可见,国民党的党权已基本
上为共产党所篡夺。根据党务案,谭平山、林祖涵、毛泽东、沈雁冰、
彭湃、彭泽 等辞去了所任部长、秘书的职务。

通过《党务案》后,国共矛盾并未平息。此时,正是蒋介石挥师
北伐之际。苏俄顾问鲍罗廷策动武汉国民党突然宣布成立“部分国民
党中央委员和国府委员联席会议”(1926年12月13日),并执行最高
权力。在中共“迎汪复职,以与蒋分权”(实际上是“拥汪倒蒋”)
的策划下,汪精卫赴武汉出任“国民政府”主席,并于1927年4月2日,
在鲍罗廷的指挥下,武汉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作出免除蒋介石国民革
命军总司令职务的决议。此决定在于达到篡夺党权和终止北伐的双重
目的。在北伐面临断炊,党国面临分裂之际,蒋介石除了“清党”已
无退路。另外,在此期间,中共在上海组织三次工人武装暴动,企图
建立“上海市民政府”,使蒋介石失去江浙财力的支撑。再则,中共
还在南方一些乡村发动农民暴动,建立农村政权,从城市到乡村形成
与国民政府对抗的局面。所以,清党的另一个重要目标是取缔为中共
所操纵的工会与农会组织。

1927年4月17日,国民党中央宣布撤销蒋介石的国民革命军总司
令职务,并开除党籍。4月18日,蒋介石在南京另立国民党中央,组
织政府,发表《告民众书》。4月21日,军委会自粤迁南京办公,蒋
介石发表《告全体将士书》。

1927年5月,蒋继续北伐,分全军为三路进攻。同时,组织清党
委员会,在全国各省厉行“清党”,将中共党员从各级政府及军队中
清除及刑决或刑拘。北伐军先后克复扬州、泰州、滁州、蚌埠,郑州、
许昌。在清江浦克复后,孙传芳通电下野。蒋抵徐州,冯玉祥来会,
举行徐州会议,决定联名通电北伐,并由冯劝请武汉政府克期取消。
张宗昌派员来谈输诚。云南易帜。四川刘湘通电归附。蒋奉命为国民
政府军事委员。8月,北伐军反攻徐州失利,蒋下令退却,并电呈国府,
自请处分。当时,宁汉分裂越来越厉害,蒋为了避免成为目标,发表
下野宣言,辞去各职,回乡扫墓。南京成立特别委员会,并改组国民
政府。

1927年7月武汉汪精卫政府获悉共产党夺取武汉政府权力的策略
后,便决定取缔共产党,至此国民党与共产党正式决裂。

1928年1月4日,蒋介石复职担任北伐全军总司令。电告冯、阎及
各将领准备北伐。2月,国民党二届四中全会推蒋为军事委员会主席。
2月9日,蒋带病渡江视察前线,不胜劳苦。蒋15日,赴开封与冯玉祥
面决北伐大计,中政会决议蒋兼第一集团军总司令,冯玉祥为第二集
团军总司令,阎锡山为第三集团军总司令,并统归蒋指挥。3月,蒋
赴杭检阅,过沪会商财政,迭令白崇禧早定湘局,合力北伐。军官团
开学,蒋以团长亲临主持。蒋对日本记者坦白讲演,盼日勿妨碍中国
国民革命之进行。部署军事毕,蒋于31日渡江北伐。4月,北伐军进驻
徐州,蒋手撰誓师词,令驻两湖各军加入北伐,编入第四集团军,任
李宗仁为第四集军总司令。国民革命军所向披靡,连克郯城、台儿庄、
郓城、韩庄、临城、枣庄。第三军团在鱼台失利,蒋电令各军赴援。
张宗昌下总退却令,惟孙传芳纠集余部尚图顽抗。下旬,迭克锯野、
嘉祥,经西关克济宁、滕县、界河、鱼台、汶上、邹县、大名。

1928年5月,日本试图阻碍中国统一,以“护侨”为名出兵山东。
蒋一面与日交涉,一面委任朱培德为前敌总指挥,积极北进。蒋亲赴
界河督攻兖州,攻克宁阳、兖州、曲阜、金乡、莱芜、平阴、泰安、
肥城后赴泰安,督攻济南,并决定济南克复后,即渡河追击,不让日
本阻碍北伐军行进。5月1日,北伐军攻克济南。日军阻碍北伐军,造
成五三惨案,国民政府外交特派员蔡公时遇害。3日至5日,日军在济
垣滋扰挑衅,向北伐军袭击,蒋严戒北伐军勿予还击,并严令入济南
部队,于三日夜退出城郊;并派员与日军师团长福田协商约束部队,
但无果而终。日军仍继续放枪发炮,并引导张宗昌用飞机轰炸北伐军
司令部,蒋为完成北伐,忍辱没有计较,限令北伐军星夜渡河,仅饬
留李延年步兵团驻守。日本阻碍北伐之阴谋于是粉碎。6日,蒋继续
提兵北进,并吁召汪、胡回国,又切告奉系“早日觉悟”。在连克平
阴、禹城、石家庄、临沂、德州、定县、张家口后,蒋进驻石家庄督
师,克复保定。6月,张作霖出关,于皇姑屯被日军预埋炸药炸死。

攻下平津后,蒋介石回京提请解除国民革命军总司令一职,中央
挽留。蒋呈请设裁兵善后委员会,并迭电冯玉祥、阎锡山、李宗仁、
李济深征求意见,以期协调一致,实施裁兵。7月,蒋赴燕京,祭奠
总理孙中山,又到南口追悼阵亡将士,发表整军意见及裁兵方案,并
决定由第一集团军率先裁编。8月,蒋主持举行北伐全军阵亡将士追
悼会。筹开五中全会时纠纷迭起,蒋赴沪斡旋,终于开幕,决议开始
训政,推行建设等要案。全会通过国民政府之组织,并推蒋任国民政
府主席。

1928年10月10日,蒋就任国民政府主席。五院组织成立。蒋发表
中华民国训政时期施政宣言。成立法制局。设置外交研究委员会,研
究废止不平等条约的步骤。宣告关税自主。11月,制定国玺,实施禁
烟。蒋出巡苏、鲁、皖各地,检阅军队,并考察地方政教及民生利病。
美国首先承认关税自主,各邦交国均赞同,仅日本极力反对。12月,
统辖中国东北的奉系张学良宣布改五色旗为青天白日红旗,史称东北
易帜,通电遵从中央号令,国民政府宣布统一。

北伐完成后,南京国民政府名义上掌控全中国,但各省实力派军
人各怀异志,中央政府对边远省份的影响力很弱。1929年,蒋介石召
开编遣会议裁军,冯玉祥、阎锡山、陈济棠与李宗仁等不满自己的军
队被削弱,便拥汪兆铭为首在北平另立中央,不仅导致中原大战,还
导致二十多万人员伤亡。当张学良带兵入关支持蒋后,冯阎及桂系的
军事反蒋同盟即告瓦解。

1931年,国民会议在京召开,宣布训政时期约法,发表《废除不
平等条约宣言》。反对召开国民会议的胡汉民则在粤成立“军政府”,
胡汪联合反蒋,粤桂等省不仅处于半独立状态,还处在同南京政府交
战的边缘。与此同时,蒋还要对付中共在赣、湘等省的“武装起义”,
他在1931年5月12日向国民会议提出《剿灭赤匪报告案》,表示中国
当时最大的祸患就是共产党。

1931年4月底,粤方即国民党四个监察委员邓泽如、林森、萧佛成、
古应芬发表通电,以蒋非法扣留胡汉民为由,公开弹劾蒋,并例举了
他种种独裁事实。5月27日,反蒋的胡汉民派、汪精卫派、孙科派、
西山会议派和两广军人陈济棠、李宗仁等会集一堂,联合在广州召开
中央执监委员会非常会议,同时成立国民政府,与蒋的南京政府相对
峙,形成宁粤分裂局面。

1931年7月23日,蒋发表《告全国同胞一致安内攘外》,以“攘
外亦须安内”为旨,表明以外交折冲,先延缓日本的武力攻势,并具
文表达抗日决心,指出“不先灭赤匪,恢复民族之元气,则不能御侮;
不先削平粤逆,完成国家之统一,乃不能攘外。”

1931年9月18日,日军突犯沈阳,侵占东三省,正在南方剿共的
蒋介石闻讯后,旋即电令张学良:“沈阳日军行动,可作为地方事件,
望力避冲突,以免事态扩大。一切对日交涉,听候中央处理可也。蒋
中正。”张学良下达不抵抗命令,导致东北沦陷,导致满洲国傀儡政
权建立。蒋委员长书立遗嘱,决心抗日,即回南京筹商御侮救国之计。

同时,中共趁机加快发展,在湘赣等地建立起多个“中央苏区”,
并不断扩大,于1931年11月7日,在江西瑞金创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
致使国民政府面临“北有日军、南有共军,交相呼应,同时进逼”的
危局。各地军人也各自为政,不听中央调遣,山东韩复矩与刘珍年、
陕西杨虎城与马青苑、四川刘湘与刘文辉,各起冲突,蒋费尽心机,
居中调停。

1931年10月12日,蒋在南京召开国民党四大,指出“此次大会两
个最重大的使命就是:一、团结内部;二、抵御外侮”。18日,胡汉
民、孙科在广州召开另一个国民党四大,要求“蒋必须下野”。12月
7日,汪精卫在上海召开第三个国民党四大,指责广州“不体谅共赴国
难的退让精神”。同月国民党中央电邀粤方、沪方中央委员来南京举
行国民党四届一中全会,但粤方坚持蒋必须下野,否则不去南京参加
会议。12月15日,国民党中央常委会在南京中央党部召开临时会议,
蒋向全国发表辞职通电。自蒋下野后,各地中委纷纷入京,22日,国
民党四届一中全会召开。至此,蒋、胡、汪三派表面上实现了统一。

1932年1月,日军进占锦州,蒋发表“独立外交”演讲,痛切指
出宣战之弊害。1月28日,日军侵入淞沪,第十九路军就地顽强抵抗,
导致“一二八战事”爆发。蒋以辞职在野之身,密电各军积极准备抗
日。蒋密令何应钦指挥第十九路军作战,并密令张治中率第八十七与
第八十八两师加入淞沪抗战。1月29日,国民党召开临时中政会,作
出重要决议,在国民政府下设军事委员会,推蒋中正、冯玉祥、张学
良、阎锡山、李宗仁等11人为委员,使蒋再一次重返政坛。 3月,四
届二中全会在洛阳开会,决议再任蒋为军事委员会委员长,重新负责
中国政事。

1933年1月,日军攻破榆关,中共则在江西扩张。蒋介石筹划应
付日军、共军呼应夹击之策,决定“对外积极准备,对内加紧剿共”。
1934年,蒋亲自指挥对“中央苏区”清剿,拥有优势兵力且得到德国
军事顾问相助的国军采取步步为营战法,加上中共内部出现了军事路
线错误,导致红军主力被击溃,被迫放弃江西“中央苏区”和其他南
方根据地。中央军借追击红军之机,进入了处于半独立状态的西南各
省军阀地盘,国民政府势力自此进入云贵及四川,蒋恩威并施,使西
南各军阀难以再与中央相抗,而将西南平定。至此,蒋形式上统一了
中国本部。

1935年8月21日,蒋在日记中对日本侵华最终失败之走势做超前
预判,总七点:“(一)对中国思不战而屈。(二)对华只能威胁分
化,制造土匪汉奸,使之扰乱,而不能真用武力,以征服中国。(三)
最后用兵进攻。(四)中国抵抗。(五)受国际干涉引起世界大战。
(六)倭国内乱革命。(七)倭寇失败当在十年之内。”

1936年6月,广东陈济棠、广西李宗仁谋打抗日旗号组“国民革
命抗日救国军”,带兵入湘。蒋命国军星夜出动,阻叛军于衡阳以南。
同月,创办所得税,筹设农本局,计划铁路与公路联络办法。7月,广
东空军在蒋收买下投奔国民政府,粤将余汉谋等通电拥护统一,反对
陈济棠、李宗仁武力割据。同月,国民党二中全会开会,蒋讲演统一
救国之必要,并提《组织国防会议案》。全会决议撤销西南执行部与
政委会,并改任两广军事长官。陈济棠辞职下野,粤局平定。同月,
蒋布置绥远攻势防御。8月,调整滇省军事,改组黔省政府。蒋莅广州,
先处理粤省军事政治,后又劝导桂省服从中央,同时严令国军在江西
附近各部不得与桂省启衅,又命国军退后五十里,以示诚意。同月,
粤汉铁路通车。不久,桂军事当局李宗仁接受中央新任命,桂局大定。

1936年8月,日本对华提出五条件,蒋回京商决对策,电告各省作
对日交涉破裂之准备,令各省编练壮丁。10月,对日反提五条件,表
示抗日决心;检阅全国童子军;巡视豫、陕,驻节洛阳,督剿残共。
11月,蒋派陈诚入晋主持绥防。莅太原,督攻蒙古并夺回百灵庙。

1936年12月12日,国民党将领张学良、杨虎城发动“西安事变”,
逼蒋停止内战联共抗日。在多方调节下,西安事变才得到和平解决,
而中共借此不仅躲过灭顶之灾,还借此不断发展壮大。

1937年,蒋在主要沿海城市被占领,经济和财政不断告急情况下,
顶住政府内部求和派的压力,投入百余万国民革命军坚持抗战,尽全
力阻止日军进一步深入中国内地。

1942年10月初,蒋敦促美国率先自动放弃“对华不平等条约”,
10月9日,美英两国通知蒋,愿与中国谈判缔结新约。11月,信仰基
督教、受美式教育、持美国南方口音的蒋夫人宋美龄应美国总统罗斯
福夫妇之邀,前往访问,并在美国国会参众两院演讲,受到热烈欢迎。
美国朝野普遍认为蒋及其国民政府是中国民主化之希望所在。虽然蒋
在中国推行的训政与美式民主有很大差距,但由于同为同盟国盟友,
当时美国政府、国会、一般民众对蒋颇有好感;而此时中国抵御日本
的战果获列强正视与钦佩,国际地位大幅提升。

1943年1月11日,中美、中英签订“平等新约”,随后各国陆续
与中国重定新约,使危害中国百年的不平等条约自此废除。陶希圣著
《中国之命运》并以蒋名义发表,叙述不平等条约由来、国民革命奋
斗过程、与今后国民努力方向。8月,国民政府主席林森逝世,10月,
蒋继任国府主席,与美英苏联合发表“四强宣言”,共同担负战后国
际和平安全责任。11月18日,蒋偕同夫人前往埃及参与开罗会议,主
张“所有日本窃夺之中国一切土地,如满洲、台湾、澎湖,均应由中
华民国恢复之”,“日本之国体待战后由日本人民自行决定”及“扶
助朝鲜与安南独立”,并对美总统罗斯福表明:“中国对泰国、缅甸、
越南等,没有领土野心”,“战后中国不派兵占领日本本土,而由美
国独自占领”,以免苏俄派兵进驻日本本土。会后中美英三国共同发
表“开罗宣言”。

1944年春,日军秘密与苏俄妥协,自东北调动五十万兵力,发动
“一号作战”,趁国军精锐部队调往缅甸作战之际,展开猛烈进攻。
蒋提出“十万青年十万军”,号召全国知识青年从军,两个月内应征
超过十五万人。12月初,日军攻陷贵州独山,四川岌岌可危,所幸数
日后收复独山,局势恢复稳定。

1945年7月26日,中华民国再与列强共同对世界发表波茨坦宣言。
同年8月,日本广岛、长崎连遭美原子弹轰炸,苏军随即以“联合国
军队”名义,南下中国东北。8月14日日本天皇宣布无条件投降。8月
24日,蒋代表中华民国签署联合国宪章。9月2日,日本正式向中、美、
英、苏等同盟国递上降书,抗日结束。9月4日,蒋发表《抗战胜利告
全国同胞及全世界人士书》 ,在参考一战后各国对德国的惩罚措施,
致德国人民倍感羞辱而成为二战导引因素之一之下,决定不对日本采
取报复性赔偿的举措,并劝勉国人不念旧恶,与人为善。

1946年5月5日,国民政府还都南京,蒋介石回南京主持政事。后
往沦陷十四年的东北。10月21日,蒋偕同夫人飞抵台北,参加台北中
山堂举行台湾光复一周年纪念大会。同年11月15日,在共产党缺席、
国大代表总数仍达法定人数情况下,制宪国民大会在首都南京召开,
11月28日国府主席蒋中正向大会提出《中华民国宪法草案》,由大会
主席团主席胡适接受。12月25日,三读通过,于当天闭幕式中由大会
主席递交蒋。1947年元旦,中华民国宪法颁布。11月,选举行宪后的
第一届国民大会代表。12月25日,宪法正式施行,中华民国进入宪政
时期。

为了政治民生稳定,也为了避免内战扩大,国民政府在美国调停
下与中共签署《双十协定》。蒋介石首倡“政治民主化,军队国家化”
之主张,并与中共以党对党的名义召开政治协商会议,共商和平建国
大业并达成了建设和平统一民主团结的新中国的政协决议。但是事与
愿违,代表国府前往战时沦陷区接收的大员不仅腐败,还在各地激起
民怨,致使高层对民意的掌握脱离实际,而与共军的冲突日趋白热化。

1947年国民政府因东北战略的失误,导致战事失控,致使蒋介石
宣布“动员戡乱”(抗共护国战争),引起中共所称之解放战争全面
爆发。对此士农工商大失所望,而国府的国内外布局已面临全面瓦解。

1948年12月,蒋下令查封由知名人士储安平创办的上海《观察》
杂志,还逮捕《观察》工作人员,导致近代史上著名的 “《观察》
事件”。之后,中国近代民主运动的先驱之一,“五四”运动的领导
人之一,著名“七君子”之一的王造时亲自出面,多方奔走以自己的
影响力给当局施压。直到他在1949年2月亲自担保,才使数位《观察》
进步人士出狱。《观察》是宣传“第三条道路”的代表性刊物,是当
时中国民主运动的一面重要旗帜。《观察》的被查封,标志近代中国
自由主义啼鸣至此停息。

1949年1月10日,蒋派其子蒋经国前往上海会见中央银行总裁俞
鸿钧,将中央银行所存的美金和黄金转到台湾存放。1月11日,蒋致
电陈诚,指明治台六点方针。随后,蒋指示陈诚在台湾实施三七五减
租,并视情况在台湾发布戒严令。1月21日蒋发布“引退文告”,由
副总统李宗仁任代理总统,与共产党进行和谈。 8月,美国政府发表
《对华关系白皮书》,为美对华政策彻底失败辩护,并严厉批评蒋。
8月3日,蒋访问韩国,与韩国总统李承晚发表联合声明,组织“反共
联盟”。蒋在台湾草山(阳明山)成立总裁办公室,随后成立革命实
践研究院训练干部,中华民国中央政府要员、国大代表、学者专家及
国军各部陆续撤往台湾。10月,国军于金门迎击‘中共解放军’获胜,
史称“金门战役”。12月5日,代总统李宗仁托病自香港远走美国。
蒋协助国府迁台湾后,飞往重庆、成都指挥最后抵抗。12月10日,中
共军逼进成都,蒋父子乘军机飞往台湾,从此,蒋未再踏足大陆。

到台湾后,蒋最大的愿望是反攻大陆,对反攻大陆一直抱有期望。
他一度认为韩战会引起第三次世界大战,国民党在美苏交战下可反攻
大陆,但韩战在斯大林死后就很快结束,美苏关系得到缓和,以致美
国不支持他反攻。八二三炮战时,美国政府曾要求中华民国政府放弃
金门,声称金门、马祖列岛并不在《中美共同防御条约》防御义务中,
而这要求被蒋拒绝,并表明就算只用中华民国国军的力量,也要坚守
金马。尽管国民党军队不断发起小规模反攻,但都败多胜少。

1952年4月28日,中华民国与日本签订中日和约,12月2日与美国
签订中美共同防御条约,为台湾建立了军事安全保障,随后展开了各
项改革、建设台湾的措施,其中包括土地改革:实行“三七五减租”
改善租佃制度,“公地放领”将公有土地移转为现耕农民所有,“耕
者有其田”征收放领私有耕地,创设自耕农户,使台湾农村复兴,并
实施“平均地权”规定地价,照价征税,照价收买,涨价归公,而其
所得用来扩大社会福利建设,促使农村劳力和资本向城市工商业转移,
实现了孙中山建国大纲“平均地权”的理想。

此外,还包括地方自治:制定台湾省各县市实施地方自治纲要,
使各县市以下各级政府首长与民意代表均由人民直接选举产生。还包
括国民教育:实施九年国民义务教育,扩展高等教育,建立技职教育
体系。再则,不但发展各项经济建设,扩大社会福利建设,兴建国民
住宅,办理低息贷款,鼓励外贸、私人投资,还维护与发扬中华传统
文化,整理保护文化遗产。

1958年中华民国政府发表中美联合公报,对外宣称恢复大陆人民
之自由的主要途径为实行孙中山先生的三民主义,但蒋介石仍继续积
极主持极为机密的国光计划。当六十年代中期大陆研发出原子弹后,
虽然军事反攻大陆的可能不复存在,但蒋仍坚持中华民国是中国唯一
合法政府,对包括外蒙古在内中国全部领土拥有主权。

综观蒋介石的一生,尽管他领导中国国民党北伐,不但扫除北洋
军阀,结束了军阀割据和南北分裂的局面,还重建了中华民国;尽管
他生前采取诸多的独裁措施乃着眼于当时的背景,在处于内忧外患的
情况下作出的选择,但他既没签署卖国条约,又给不同的政党、独立
的社会团体、自由的媒体及经济组织的生存留下了不小的空间;尽管
他1951年至1967年在台湾统治期间由于容纳、未全面封杀地方首长与
议员的选举,而奠定了中华民国民主化的基础,可由于没有彻底实行
孙中山的三民主义政策,没有彻底贯彻孙中山五权分立的政治主张,
没有彻底落实孙中山设计的军政、训政、宪政策略,结果导致中国没
能挣脱暴力革命与专制回归的宿命,没能冲破专制的封锁,没能拆除
党国的牢笼,以至于没能铺筑中国民主共和之路,从而致使中国丧失
了一个又一个历史发展机遇,致使中华民族失去了一个又一个腾飞机
会,致使一代又一代炎黄子孙饱尝贫穷落后,饱尝磨难屈辱,饱尝艰
难困苦!

二、毛泽东的独裁成就

与其说毛泽东是中国人民的大救星,不如说是中国人民前所未有
的大克星;与其说毛泽东让中国人民当家作主,不如说让中国人民都
沦为奴仆;与其说毛泽东让中国人民站起来了,不如说让中国人民爬
得更艰难了!

由于他不仅用“共产”的虚幻理想,用“新民主主义”的旗号,
用他玩弄于股掌间的“人民共和国”,将几代中国人成功地变成誓死
捍卫他个人的卫兵,还以“人民民主专政”的诱饵,还以“人民是国
家的主人”的幌子,还以“为人民服务”的名义,借独裁发动了全面
剥夺公民权利而将所有中国人变为党的财产和工具的斗争,致使国家
的运作不受任何的法度和规则的约束,而全凭毛泽东用他随心所欲的
最高指示来驾驭,以致毛泽东成就了自己“千古一帝”的辉煌伟业,
而全体中国人民则在不断地从胜利走向胜利的幻觉中,被愚弄得晕头
转向,被剥夺得一无所有,被折磨得体无完肤!

可悲的是,对于毛泽东的人格,对于毛泽东的品行,对于毛泽东
的倒行逆施,至今还有些信徒执迷不悟,以致还把他视若神明,因此
有必要摘掉毛泽东头上的光环,有必要抹去毛泽东脸上的浓妆,有必
要刮去毛泽东身上的金粉,既力争把他还原,也力争还原他的权极统
治,以便不仅认清他的独裁面目,也看清他的暴君风貌。

1893年12月26日,毛泽东出生于湖南省湘潭县韶山冲。他父亲毛
贻昌是富裕农民,而母亲文七妹则是普通农村妇女。毛8岁入私塾读书,
接受儒家的传统教育。13岁后,他辍学回家与长工们一起种田。16岁
时请亲戚说动父亲允许他去“洋学堂”湘乡县立东山小学堂上学,在
那里他接触到梁启超等维新派的改良思想。

1911年,毛泽东考入长沙的湘乡驻省中学。当他在革命党报纸上
看到黄花岗起义的新闻后,在学校张贴文章支持推翻满清、建立民国,
并带头剪掉辫子。武昌起义爆发后,长沙革命党起义响应,毛泽东投
入革命军,成为湖南新军的一名士兵。

1912年2月清帝退位,毛泽东认为自己参军目的已实现,便退伍
回长沙继续求学。3月,毛泽东考取湖南公立高等商业学校,但一个
月后退学,随即毛以第一名考入湖南全省公立高等中学校,半年后毛
觉得课程少而又规则繁琐,便退学在省立图书馆自学西方政治和科学
的经典著作。

1913年春,毛泽东考入不收学费的湖南省立第四师范,1914年2
月,随该校并入省立第一师范,1918年6月毕业。毕业前夕他同蔡和
森等组织革命团体新民学会。

1919年9月13日,毛泽东在长沙《大公报》发表文章,主张湖南
自治,呼吁“湖南的事应由全体湖南人民自决之”。1920年,毛泽东
在湖南创建共产主义组织。同年冬,与杨昌济之女杨开慧结婚。

1921年7月,毛泽东与何叔衡一起代表湖南共产主义学习小组赴
上海出席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和刘仁静一起担任会议书
记员。1921年8月,毛回到湖南后,将湖南省立第三师范学校立为湖
南建党据点之一,10月10日,建立中共湖南支部,并担任支部书记。
1922年5月,中共湘区执行委员会成立,担任书记职务。

其实,中共党组织的建立是俄共在远东的一个战略安排,借此既
遏制日本和西方国家在华的势力,又能保障苏俄的安全。从此,俄国
人把一条腿伸进了中国,不但给新生的中共大量卢布,还直接插手中
共的各项事务;不但使中共成为第三国际的一个支部,还使中共成为
俄共的一个附属党,更使中共一切活动与决策都得听从共产国际和俄
共的指令。为此,俄共还不断派遣顾问,对中共进行监督与指导,使
苏俄得以推行红色殖民主义。因此,中共一大党纲既是一个马列化的
纲领,也是苏俄推行红色殖民主义的具体表现,从此使马列主义成为
中共的指导思想。

1923年6月,毛泽东以湘区代表身分出席了在广州召开的中国共
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被选为中央执行委员,参加中央领导工作。
这次大会决定全体共产党员以个人名义加入国民党,以“党内合作”
的形式进行国共合作。

1924年1月,毛泽东到广州代表湖南的国民党组织出席中国国民
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当选为国民党中央候补执行委员。2月,被
派往上海继续帮助国民党做组织工作,他在中共党内的职务是组织部
长,同时担任国民党上海执行部委员、组织部秘书。而到广州后,担
任国民党中央宣传部代理部长,不仅主编《政治周报》,还主办第六
届农民运动讲习所。

1925年冬至1927年春,毛泽东先后发表《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
《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等文章,指出农民问题在中国革命中的重
要地位和无产阶级领导农民斗争的极端重要性,批评了陈独秀的右倾
思想。

1926年11月,担任中共中央农民运动委员会书记。国共合作全面
破裂后,在1927年8月中共中央紧急会议上,他提出“政权是由枪杆子
中取得的”,即以革命武装夺取政权的思想,并被选为中央政治局候
补委员。会后,他到湖南、江西边界领导革命,创立第一个农村革命
根据地。

1928年,毛同朱德领导的起义部队会师,成立工农革命军第四军,
他任党代表、前敌委员会书记,朱德任军长。以他为主要代表的中国
共产党人,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在国民党政权统治比较薄弱的农村发
展武装斗争,开创了以农村包围城市、最后夺取城市和全国政权的道
路。他在《中国的红色政权为什么能够存在?》、《星星之火,可以
燎原》等文章中对这个问题从理论上作了阐述。

1928年5月,与贺子珍结婚 。1929年12月,在古田会议上,毛泽
东再次当选前委书记,古田会议明确了红军建设的根本原则是党对军
队的绝对领导

1930年5月,写《反对本本主义》,提出“没有调查,没有发言权”
的论断。同年8月,红军第一方面军成立,毛任总政治委员。1930年
11月14日,夫人杨开慧就义于长沙 。

1930年10月到1931年9月,毛泽东与朱德等领导红军反击国民政府
三次大规模军事围剿,并取得胜利。

1931年,根据共产国际的指示,要在中国革命成熟的地区成立中
华苏维埃共和国,当时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在全国最有影响,所以在上
海的中共中央决定,在井冈山建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毛泽东在瑞金
被选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主席,这是毛泽东第一次
被称呼为“毛主席”。

1933年,被补选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从1930年底起,同朱德
领导红一方面军战胜了国民党军队的多次“围剿”。以王明为代表的
“左”倾路线领导集团进入中央革命根据地以后,将毛泽东排斥在党
和红军的领导之外,他们执行不同的战略和政策,结果导致第五次反
“围剿”战争失败。

1934年10月11日,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发布命令,中革军委、红
军总司令部和总政治部及其直属部队组成第一野战纵队,主力红军组
成野战军,开始进行战略转移,拉开了万里逃亡的序幕。

在逃亡的路上,毛泽东利用张闻天和王稼祥等人,逐渐夺回一些
权力,因此在1934年12月11日的通道会议上,毛泽东提出放弃和红二、
六军团会合的原定计划,主张向敌军力量比较薄弱的贵州方向前进。
1935年1月初,中央红军强渡乌江,7日占领了遵义。

1935年1月15日—1月17日,遵义会议召开,毛泽东被增选为中共
中央政治局常委、军事三人团成员(毛泽东、周恩来、王稼祥组成,
最后负总责的仍是周恩来),进入中共最高层,重新取得军事前敌指
挥权。经过一年多的逃亡,毛泽东带领已不足一万人的红军来到陕北,
从此以延安为根据地,不断发展壮大。

1936年12月7日,统一的中共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在保安县组成,
毛泽东任军委主席。1937年7、8月,毛泽东在延安抗大讲授马克思主
义哲学,撰写了《实践论》和《矛盾论》。

1936年12月12日,国民党爱国将领张学良、杨虎城在西安为逼迫
蒋介石停止内战联共抗日,而发动“西安事变”。事变后,苏俄报刊
痛斥张学良“是日本帝国主义的走狗,抓蒋介石是适应日本的要求”。
如果按中共给张学良的电示,对蒋“诛之为上”,中国即陷入内乱之
灾,日军便可长驱直入,吞并中国,接着便可腾出手来进攻苏俄。在
莫斯科的压力下,张学良与中共才不得已释放了蒋介石,使西安事变
得以和平解决。

抗日战争开始后,毛泽东坐山观虎斗,竟提出“一分抗战,二分
应付,七分发展”的方针,利用国民党抗御日寇之际,积极发展自己
的武装力量和势力范围,不断发动群众壮大自己,不断扩大自己的根
据地。

1938年10月,在中共扩大的六届六中全会上提出“马克思主义中
国化”的指导原则。在抗日战争时期,他陆续发表了《论持久战》、
《〈共产党人〉发刊词》、《新民主主义论》等文章。

1942年,毛领导全党开展整风运动,纠正主观主义和宗派主义,
使全党进一步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真理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
相结合的基本方向。1943年,领导根据地军民开展生产运动,渡过了
严重的经济困难。同年3月,成为中共中央政治局主席。

1945年,主持召开中共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作《论联合政府》
的报告。大会制定了“放手发动群众,壮大人民力量,在我党的领导
下,打败日本侵略者,解放全国人民,建立一个新民主主义的中国”
的战略。毛泽东思想在这次大会上被确定为中共的指导思想。他从七
届一中全会起至1976年逝世为止,一直担任中共中央主席。

1945年8月赴重庆同蒋介石谈判,表明中国共产党争取国内和平
的愿望,发表《对日寇的最后一战》的声明。

1946年内战爆发后,毛泽东同朱德、周恩来领导中国人民解放军
进行积极防御,集中优势兵力,各个歼灭敌人。

1947年3月至1948年3月,同周恩来、任弼时转战陕北,指挥西
北战场和全国的解放战争。1947年夏,中国人民解放军从战略防御转入
战略进攻,在中共中央1947年12月会议的讲话中总结了解放军长期作
战的经验,提出了著名的十大军事原则。在以毛泽东为首的党中央领
导下,经过辽沈战役、淮海战役、平津战役三大战役和1949年4月渡
长江以后的作战,推翻了国民党政府。

1949年3月,主持召开中共七届二中全会,并作重要报告,决定
把党的工作重心从农村转到城市,规定了党在全国胜利以后的各项基
本政策,号召全党务必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继
续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7月1日,发表《论人民民主专政》,规定了
人民共和国的政权的性质及其对内对外的基本政策。

1949年9月21日至30日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
议上,宣告:“占人类总数四分之一的中国人从此站立起来了。”主持
制定具有宪法意义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并当选为中
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主席。

1949年10月1日下午,毛泽东主持召开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
一次会议之后,同全体委员登上天安门参加开国大典。在典礼上,毛
泽东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了。”

1950年6月,主持召开中共七届三中全会,提出为争取国家财政
经济状况的基本好转而斗争的总任务。同年10月,迫于以美国为首的
联合国军队攻入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威胁中国东北部的形势,
以他为首的中共中央决定进行抗美援朝战争。

1950至1952年,在他的领导下,进行了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和
其他民主改革,开展了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三反”
运动和反对行贿、反对偷税漏税、反对盗骗国家财产、反对偷工减料、
反对盗窃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

1953年,按照他的建议,中共中央宣布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
开始有系统地进行社会主义工业化和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
造。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由他主持起
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他在这次会议上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
国第一任主席,任职到1959年。

1956年4月,作《论十大关系》的讲话,这个讲话对适合中国国
情的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进行了一些初步的探索。接着,在中共中央
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提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

1956年,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同年9月,
中共八大召开,指出全国人民的主要任务已经转变为集中力量发展社
会生产力。

1957年2月,他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讲话,
提出正确区分和处理社会主义社会中敌我之间和人民内部两类不同性
质矛盾的学说。同年7月,提出要“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
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
一种政治局面”的要求。

1958年,发动“大跃进”和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

1959年,主持召开庐山会议。他本想纠正已经觉察到的错误,但
在会议后期发动对彭德怀的批判,会后在全党错误地开展了“反右倾”
斗争。从1960年冬到1965年,在以他为首的中共中央领导下,对国
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初步纠正“大跃进”
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的错误,使国民经济得到比较迅速的恢复和发展。
在这期间,他提出了一系列措施,初步纠正了农村工作中和其他方面
的“左”的错误。

在1962年9月召开的中共八届十中全会上,他把社会主义社会中
一定范围内存在的阶级斗争扩大化和绝对化,发展了他在1957年反右
派斗争以后提出的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的矛盾仍然是中国社会的主要
矛盾的观点。

1963至1965年,发动农村和城市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提出运动
的重点是整所谓“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从50年代开始,
他为了争夺共产国际的领导权,为了进一步满足自己的政治野心,不
惜率领中共同苏共领导人奉行的大国主义和干涉、控制中国的企图进
行了坚决的斗争。

1966年5月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和同年8月八届十一中全会的召
开是“文化大革命”全面发动的标志,由此拉开“文化大革命”的序
幕。两次会议相继通过了《五.一六通知》和《关于无产阶级文化革
命的决定》,对所谓“彭真、罗瑞卿、陆定一、杨尚昆”反党集团和所
谓“刘少奇、邓小平司令部”进行了错误的批判,煽动红卫兵在全国
范围内进行“大串连”,让他们把中央文革的旨意带到各地,引发各地
的动乱,使地方党组织陷于瘫痪。

1967年1月6日,以王洪文为首的“上海工人革命造反总司令部”
等造反组织在江青、陈伯达、张春桥等策动下召开“打倒上海市委大
会”,夺了上海市委的权,1月8日,毛泽东表示支持并号召夺权。

1967年1月至2月间,在中央召开的不同会议上,老一辈无产阶级
革命家对“文化大革命”的错误作法表示强烈不满,对林彪、江青一
伙诬陷迫害老干部、乱党、乱军的罪恶活动进行斗争,毛泽东批评了
参与斗争的老同志,二月抗争被诬蔑为“二月逆流”。

1968年10月,中共八届扩大的十二中全会,决定把刘少奇永远开
除出党,宣告“林彪是毛泽东同志的亲密战友和接班人”。

1971年9月,林彪集团的反革命政变被粉碎后,周恩来在毛泽东
支持下主持中央日常工作,在政治、经济、外交等方面采取了许多措
施,使各方面的工作有了转机。

1974年1月初,江青、王洪文提出开展“批林批孔”运动,得到
毛泽东的批准。江青一伙借机把矛头指向周恩来,以实现其篡党夺权
的阴谋。毛泽东及时发现江青等人的阴谋,对他们作了严厉批评,宣
布他们是“四人帮”。11月,毛泽东在长沙批评王洪文,决定邓小平
等人进入国务院。

1975年,毛泽东发起了批判宋江运动,同年11月发动批邓、反击
右倾翻案风。

1976年9月9日凌晨0时10分,时任中共中央主席、中共中央军委
主席、全国政协名誉主席的毛泽东在北京病逝,享年83岁。中央人民
广播电台同日下午4时以“告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书”的形式公布
这个消息。毛泽东是继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朱
德后,第三个于同年去世的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9月18日在天安门
广场,举行最高规格的“伟大的领袖和导师毛泽东主席追悼大会”,
大会由中共中央副主席王洪文主持,中共中央第一副主席、国务院总
理华国锋致悼词,全国各地同时举办相关的追悼活动。

1976年9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永久保留毛泽东遗体,并在
天安门广场中央建立毛主席纪念堂,在纪念堂竣工前,遗体暂时保留
在人民大会堂。毛泽东的遗体经过防腐处理后,于1977年9月转移至
纪念堂,对外开放,截止目前遗体仍旧保存。

综观毛泽东的一生,从他加入共产党起,先用马列主义蛊惑民众,
并用无产阶级革命煽动百姓,还以“打土豪分田地”的诱饵,诱使广
大农民上当受骗,然后借着以农村包围城市的策略,通过武装斗争与
国民党军队周旋。而在濒临灭亡之际,毛泽东采用阴谋的手段,在逃
亡途中,利用张闻天和王稼祥夺取中共领导权,率领不足一万人的红
军到陕北后,顺势充分利用日本侵略中国的机会,打着抗日救国的幌
子,借助西安事变,接受国民政府招安收编,以至于不但生存下来,
还不断扩充武装力量,不断扩展根据地,不断发展壮大,从而为内战
打下坚实的基础。抗战结束后,毛泽东又打着新民主主义的旗号招摇
撞骗,并用土地革命和其他激励措施等笼络收买人心,最终骗取广大
民众支持,取得内战胜利而夺取国家政权。

在宣布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前夕,毛泽东不但高调宣称“中国人
民从此站起来了”,还高调宣称“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更高调宣称
“人民民主专政”,可事实证明建立的并不是人民共和国,而是一党
专政的党国,因此,毛泽东不仅欺骗了中国百姓,也欺骗了整个国际
社会,非但没让中国人民站起来,非但没让中国百姓成为国家的主人,
非但没让中国民众尝到共和国的味道,反而致使中国人民陷入水深火
热之中,只能在专制的压迫下忍辱爬行,只能在专制的压迫下当轿夫
做奴仆,只能在专制的压迫下一次又一次蒙受政治蹂躏,一次又一次
饱尝政治苦果;一次又一次遭受政治愚弄,一次又一次体会政治虐待;
一次又一次参演政治悲剧,一次又一次尝遍政治磨难!

尽管蒋介石以激进的措施推行独裁统治,但既没签署卖国条约,
又给不同的政党、独立的社会团体、自由的媒体和经济组织的生存留
下了不小的空间。而毛泽东领导共产党以更激进的社会改革理念为号
召,加上比国民党更为严密的领袖和组织对加入者的绝对控制,以致
在一个大多数人陷入贫困和破产的乱世中,共产党显示出了比国民党
更强的战斗力,最后以上千万人的生命为代价,终于用自己的独裁取
代了蒋介石独裁统治,以至于不仅签署卖国条约,也取消一切独立的
政治、社会组织和媒体,还通过“三大改造”等,既灭除了中国社会
中一切自由的经济组织,又彻底剥夺了中国人自由结社的权利;结果
非但没让中国百姓当家做主,反而变本加厉地通过独裁对公民的权利
进行史无前例的剥夺。

首先,毛泽东领导共产党签署卖国条约。1949年周恩来通过签署
中苏友好条约,不但向苏俄割让大片国地,也割让外蒙古而承认其独
立,还承认早前清政府签署的不平等卖国条约。而条约包括:1、中华
人民共和国无条件承认外蒙古独立。2、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认海参威
(包括海参威所辖郊区)是苏联固有领土;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认乌苏里
江江北64屯为苏联领土。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认图门江出海口是苏联主
权;新疆北郊是苏联领土。3、中华人民共和国停止1945年以来南京
政府所有索土要求。承认清朝政府1850年以来所有领土条约。4、乌
苏里江江域北三分之二属于苏联主权,南三分之一属于中国主权。5、
苏联政府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领土的声明。6、双方同盟一致反
对国民党,及美国为首的帝国主义。

其次,毛泽东领导共产党肆意践踏公民生命权。中共建政之初,
全国各地与欢庆锣鼓声同时响起的还有此起彼伏的枪杀声。1950年6
月30日颁发了《土改法》,实行“和平土改”。可是,至12月毛泽东
突然推翻《土改法》,下达“反对和平土改”的指示,使毛的“土改”
在全国农村如火如荼地铺开,导致全国各地不仅对地主,也对富农乱
捕、乱打、乱杀,可以说“村村流血,户户斗争”。1950年10月10日
中共中央发布了“镇反”指示,强调“严厉制裁”,开展大张旗鼓的
“镇反”运动,但未提出严惩标准。指示要求依照政务院公布的惩治
反革命条例加以镇压,而此时政务院却未有条例公布。1951年,毛批
示,“在农村,杀反革命,一般应超过人口比例千分之一……在城市
一般应少于千分之一。”

不论是土改杀地主斗富农,还是镇反,都是在没有司法程序的情
况下进行的,想抓就抓,想杀就杀。据1954年1月公安部副部长徐子荣
报告,镇反以来,全国共捕262万余人,共杀反革命分子71万2千余人。
所杀人数已达到全国5亿人口的千分之一点二四的水平,超出了毛泽东
当初设想的千分之一的水平。而实际遇害人数(包括国民党县长以下
至地方甲长的公教人员及地主分子)至少在500万人以上。1953年的
“肃反”运动中,也至少有21300余人被处死,4300余人自杀或失踪。
这种非人道的屠杀,不限于中共建政之初。到了“文革”期间,打人、
杀人之风更是风靡全国,其中,北京大兴县与广西武宣县杀“地富反
坏右”及其子女就是两个典型。据中共党史研究室编辑的《建国以来
历次政治运动事实》报告,“文革”中有172万8千余人非正常死亡;
13万5千余人被以现行反革命处死(武斗中死亡人数不在此内)。另
据专家对中国县志记载统计,“文革”中非正常死亡至少达773万人。

此外,毛泽东领导共产党高举“共产”的旗帜,利用制度化彻底
剥夺全体公民的财产权,一方面借助土改不仅剥夺了地主拥有的土地,
也剥夺了个体农民的土地;一方面通过“三大改造”不但剥夺了私人
企业主的资本,也剥夺了手工业者的资本,以至把每个公民手中的生
产资料剥夺得一干二净;一方面通过所谓的“经租房”政策剥夺了所
有公民的私人房产权。而对公民财产权的剥夺,不仅体现在对公民拥
有的静态财物的剥夺,还表现在对公民的自由交易、自由生产、自由
消费的权利的全面剥夺。而经过这种对财产权的全面剥夺后,除了极
少数享受特供的高级干部外,其他中国公民的生活水准30年间始终被
控制在勉强维持劳动力简单再生产的水平上,一部分勉强度日,一部
分连度日都艰难。

再者,就毛泽东领导共产党酿成的迫害来讲,从中共建政开始对
知识分子的迫害就从未停息,尤其是1957年对知识分子大规模的迫害,
让人触目惊心,而实质是以暴力驯服知识分子,摧毁知识分子的独立
人格,以根除党国的隐患。如今,“反右”的研究已成显学,可中共
还在极力掩饰,既没有向“右派”及其子女、向国人道歉,以求得谅
解与和解,也没有给予“右派”及其家属赔偿精神与经济损失,以修
复历史创伤。当年右派人数据《争鸣》2006年第1期对“反右运动档
案解密”所披露的数字是3178470人,而这个数字是1958年5月3日中
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宣布的。即使按55万来计算,加上右派的家
属、子女,乃至亲友无不受到株连,实际受害人数至少也超过100万。

再者,就毛泽东领导共产党催化的“大跃进”和饥荒而言,毛泽
东的“大跃进”是搬开两块石头得以掀起巨浪的。一块是党内以周恩
来为代表的具有理性思维和务实作风的计划经济派。他们主张按比例、
协调地发展国民经济,因此反对冒进。而这同毛充满浪漫情怀的不按
比例、超常高速发展的非理性思路发生了冲突。后来,毛泽东发明了
“跃进”,说我们是跃进,不是“冒进”,不仅取得了话语的主动,
还厉声批周恩来:“右倾保守”,“非马克思主义”,“离右派只有
50米了”等。周恩来作了几次检查才恢复了总理职务。一块是知识分
子,而通过反右,他们不可能对中共说三道四了,因为反右让知识分
子都失声了。结果致使“大跃进”不但是大倒退,也是大惨败,还衍
生1959—1962的饥荒。可是,过去中共蒙骗国人的宣传说辞竟是由于
“三年自然灾害”。

其实,这一说法早在1962年的七千人大会上就被刘少奇“七分人
祸,三分天灾”一说所否定。那几年都是风调雨顺的好年景,这是由
气象资料证明了的。大饥荒到底饿死了多少人?长期以来的说法是带
有估计性的,统计方法与数字也不一致。据历史地理学家曹树基2005
年的一项研究成果显示,1959—1961年中国在大饥荒中饿死的人数计
3245.8万人。他的这一数字是建立在对1462个全国各市县地方志中记
载的资料“认真求证”的基础上的,这为全面揭开三年大冒进时期饿
死人的真相走出了重要的一步。而另一位研究者人口统计专家王维志
(1959年以来在公安部三局户政处从事人口统计工作,80年代后在中
国社科院人口所从事研究)的研究结果,认为1959—1961年中国非正
常死亡人数约高达3546.6万人。这同曹树基提供的数据相近。特别需
要说明,发生大饥荒,既不是自然灾害,也不是国家没有救济能力。

如果加上1958年冬和1962年春一些地方饿死的人口数(按各省官
方数据计算的结果,1958年为181万,1962年为42万,共计223万),
则大饥荒饿死人约为3700万。

由于毛泽东彻底消除了独立的媒体,以致公民自由表达的权利从
根本上被剥夺了,致使整个社会变得鸦雀无声,以致就在这样惨绝人
寰的事件发生期间,全国所有的媒体上非但没有齐心抨击,反倒全都
高唱颂歌,以致全国各地连一点的杂音都听不到。过去,中国大量饿
死人在其他朝代也曾发生过,但是能让数亿饥肠辘辘的中国人对导致
3000多万同胞饿死的专政制度齐声高唱赞歌,不但是毛泽东最伟大的
创举,更是毛泽东最伟大的成就!

再者,就毛泽东领导共产党掀起“文化大革命”所造成的浩劫来
讲,毛泽东通过文化大革命,剥夺了全体党员包括党的高级干部的基
本政治权利,以至不仅党代会毛泽东说开就开,说不开就不开。而且
不管是高级干部,还是普通百姓,如果毛泽东看谁不顺眼,那不仅成
为千夫指,还会下地狱,结果连不少战功卓著的将军都被整得生不如
死,连中央政治局的常委都被整成遭人狠批的钳工,连国家副主席都
被整得死在监狱里。相反,如果毛泽东相中谁,那不仅会被捧成榜样,
还会扶摇上天,以至连文痞都能变成国家的栋梁,连大字不识几个的
人,都能成为国务院的副总理,连无赖都能成为国家副主席。

除此之外,所有公民不仅被要求成为党的驯服工具,更被要求完
全用毛泽东思想武装自己的头脑,彻底清除头脑中的任何私欲和杂念,
以致仅凭私人信件、日记和私下言论定罪,通过同事之间、师生之间、
夫妻之间和父子之间的相互揭发和告密,致使中国人最后的一点内在
自由,也被连根铲除了。换个角度说,毛泽东不仅把权力的触角伸到
全国每个角落,不仅伸到农村的田间地头,伸到厂矿机关班组,伸到
每个家庭,而且,不管谁的日常生活,不管谁的思想言行,不管谁的
一举一动,都受到严酷的限定,有些还受到严密的监视。结果导致毛
泽东不仅凌驾于人民头上,也凌驾与国家头上,还凌驾于民族头上,
以至为了维护自身利益,不仅封杀异己,还采取高压愚民政策,不断
发起整人运动,不断大搞个人崇拜,不断加强自身独裁,以致毛泽东
一伤风,中国共产党就会感冒,而党一感冒,不管是国家,还是民族;
不管是政治,还是经济等方面;不管是领导干部,还是学生群众,都
会跟着发烧!

综上所述,不管哪个独裁者的辉煌业绩,都通过剥夺国民的权利
来实现,而对国民的权利剥夺得越彻底,自己就越强大;反之国民的
权利保留得越多,自己的强悍和辉煌也就相应减弱。而毛泽东不仅仅
深谙此道,还用“共产”的虚幻理想,还用“新民主主义”的旗号,
还用他玩弄于股掌间的“人民共和国”,将几代中国人都成功地变成
誓死捍卫他个人的卫兵,更以“为人民服务”的名义,借独裁发动了
全面剥夺公民权利而将所有中国人变为党的财产和工具的斗争,致使
国家的运作不受任何的法度和规则的约束,而全凭毛泽东用他随心所
欲的最高指示来驾驭,以致毛泽东成就了自己“千古一帝”的辉煌伟
业,而全体中国人民则在不断地从胜利走向胜利的幻觉中,被愚弄得
晕头转向,被剥夺得一无所有,被折磨得体无完肤,以至不论是秦皇
汉武,还是唐宗宋祖;不论是朱元璋,还是成吉思汗,不论是康熙乾
隆,还是慈禧太后,总之不论是中国五千多年历史上数百个皇帝中的
哪一个,都无法望其项背,都无法与之抗衡,都无不相形见绌!

结果不但致使中国丧失了一个又一个历史发展机遇,也致使中华
民族失去了一个又一个腾飞机会,更致使一代又一代炎黄子孙陷入水
深火热之中,只能在专制的压迫下忍辱爬行,只能在专制的压迫下当
轿夫做奴仆,只能在专制的压迫下一次又一次蒙受政治蹂躏,一次又
一次饱尝政治苦果;一次又一次遭受政治愚弄,一次又一次体会政治
虐待;一次又一次参演政治悲剧,一次又一次尝遍政治磨难!


第四章 一党专政后患无穷


自古以来,不论是中国,还是其他国家,都或多或少地遭受政治
灾害,相比而言,毛泽东通过一党专政造成的政治灾害,不管是危害
强度,还是损失程度,还是所造成的负面影响,都不仅无出其右,还
简直无以复加;不仅让其他国家相形见绌,更让历代皇帝望尘莫及;
不仅造成的危害比历代皇帝严重,连造成的损失也比历代皇帝惨重,
而造成的负面影响比历代皇帝更深更广更远更大!

更不幸的是,毛泽东通过一党专政造成的政治灾害所衍生的次生
灾害层出不穷,不仅致使中国丧失了一个又一个发展机遇,也致使中
华民族失去了一个又一个腾飞机会,更致使一代又一代炎黄子孙陷入
水深火热之中,导致一代又一代百姓饱尝一波接一波的苦难,饱受一
回接一回的屈辱,饱经一轮接一轮的摧残。

竟然直到现在,一党专政都让中国无法挣脱毛泽东的束缚,都让
中国无法砸开毛泽东一手打造的锁链,都让中国无法清除毛泽东思想
的流毒。

一、一党专政下的权力更迭

当1976年9月9日毛泽东去整治秦始皇后,华国锋在叶剑英、汪
东兴等人的帮助下发动怀仁堂事变,逮捕了以江青为首的“四人帮”。
1976年10月6日晚,华国锋以召开政治局常委会讨论毛泽东选集第五
卷清样的名义,逮捕江青、王洪文、张春桥、姚文元,随后又逮捕毛远
新、谢静宜、迟群等人,并连夜控制了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人民日报
社等机关。10月7日,华国锋接任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一职,
成为中共最高领导人。过后,华国锋又派遣中央工作组深入四人帮的
老家上海,控制了上海市委,粉碎了市委书记马天水发动民兵叛乱的
阴谋。1976年10月14日,中央宣布了粉碎四人帮的消息,为此,举
国沸腾,各地欢庆不已。

粉碎四人帮后,华国锋以毛生前留下的题字“你办事,我放心”,
作为他执政合法性的证据,被中共中央政治局一致推举为中央委员会
主席,随后在天安门城楼接见了百万群众,不仅获得各方赞扬和拥护,
而且从中央到地方,都把他称作是中国的“英明领袖”,使他的决定
具有不可违背的力量。

由于拥戴毛泽东是华国锋执政的主要合法性来源,因此,在对待
毛泽东遗体问题上,华国锋主持修建了毛主席纪念堂,永远保留遗体
供后人瞻仰。而在对待毛泽东思想的问题上,1977年2月在人民日报
上出现了“两个凡是”的说法,即“凡是毛主席作出的决策,我们都
坚决维护;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们都始终不渝地遵循。”支持这一
主张的中央领导人主要有汪东兴、陈锡联、纪登奎、吴德和陈永贵,
这五人和华国锋在党内形成了“凡是派”,以毛泽东的生前指示为纲
领“抓纲治国”。华国锋坚持毛泽东生前提出的“在无产阶级专政下
继续革命”的理论,在各个领域维护毛泽东的权威。而对待四人帮,
华国锋将其定为“极右派”,避免一切涉及评价文革的言论。

在“英明领袖”时期,华国锋和他的副手掀起了对他的个人崇拜,
华国锋的画像与毛泽东并列悬挂,并享有同毛泽东一样的拥戴。歌颂
华国锋的歌曲《交城山》也同《东方红》一并播送,一时间全国把他
视为了“伟大领袖”的化身。在各大媒体上,以“英明领袖”作为他
的代称,此代称与“伟大领袖”(毛泽东)不能混用。

打倒四人帮后,面对毛泽东留下的国穷民怨的烂摊子,叶剑英提
议让资历深厚而有治国理政经验的邓小平复出,回到中共最高决策层
以稳定局面,华国锋同意了叶剑英的提议,答应逐步安排。

当时,全国不仅集中批“四人帮”,还连带批邓小平。因为邓小
平是在76年天安门事件发生后的不几天被第三次打倒的,如果这弯子
转得过快,恐怕让民众难以适应。于是,华国锋费尽心机,打算逐步
恢复邓小平正常的政治生活。

对此,华国锋说:关于邓小平的问题,在处理“四人帮”问题的
过程中反复考虑过,当时提出批邓反右是正确的。邓小平的问题是要
解决的,实际上也在逐步解决,外电也看出了这个动向。如果一打倒
“四人帮”邓小平就马上出来工作,“四人帮”的人会说有人要给邓
小平翻案。小平不是一个人,是一层人。如果急着给小平翻案,会带
来问题。因为材料之一还没有发,问题没有澄清,坏人会乘机煽动。
这样会被动的。人家会不会说是为邓小平翻案?是不是不继承毛主席
的遗志?

后来,华国锋又说:我们同“四人帮”的斗争,不是为邓小平翻
案,是反对“四人帮”搞阴谋、搞篡党夺权。“四人帮”反对毛主席,
是极右,抓住这些问题进行斗争,才是正确的。如果打倒“四人帮”
就马上提出解决小平的问题,会引起混乱。邓小平出来工作的问题,
应做到“瓜熟蒂落,水到渠成”。头脑要清醒。还说:小平的问题,
要解决,但不要急。我们这样解决的办法,小平自己也会理解的。有
些不同的看法,不要紧,要引导,要讲清楚。

对于华国锋这种“瓜熟蒂落,水到渠成”的解决办法,叶剑英也
是赞成的。他曾对一位老同志说:小平是要出来工作,不过要晚一点。
车子转弯转得太急要翻车的。小平这个事是毛主席提的,政治局通过
“留党察看、以观后效”的。现在一下子马上出来不行,要一个过程,
不然真成了“宫廷政变”了。

1977年3月华国锋召开工作会议,会上有人提议让邓小平恢复工
作,并认为邓小平与天安门事件没有关系。4月10日邓小平写信给华
国锋,表示“完全拥护华主席抓纲治国的方针和对当前各种问题的工
作部署”,并绵里藏针地指出“我们必须世世代代地用准确的完整的毛
泽东思想来指导我们全党、全军和全国人民”。政治局讨论了这封信,
同意了邓小平的建议。

由于是叶剑英等人提议邓小平再复出工作的,加上华国锋对此作
了安排,因此,中共高层以此为基准,逐步为邓小平打开了政治局的
大门,也打开了邓小平通往最高权力中心的大门。

1977年7月17日,十届三中全会中决定恢复邓小平的中共中央
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中共中央副主席、中共中央军委副主
席、国务院副总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的职务。而他的支持者
胡耀邦、万里、赵紫阳也进入了中央委员会。

于是,邓小平再一次站在国家高级领导人的位置上,并于1977年
7月底公开在北京工人体育场中现身。不久,邓小平以主管科技文化的
国务院副总理身份恢复了日后对中国具有深远影响的高考,使中国的
高等院校得以重新通过统一考试招收新生。

尽管邓小平复出后位高权重,但由于华国锋掌控军政大权,以致
大政并未有任何实质性的改观,仍然以阶级斗争“纲”。而邓小平极
力反对的“两个凡是”,虽受到很大的挑战,但仍是国家的主流思潮。
因为邓小平威望和实力还没有强大到足以取代华的程度,所以,虽然
邓小平的理论已不再是右倾翻案的“逆流”,但是在中国的治国大政
当中还远远没有成为主流。

当时,华国锋一身兼有党政军三大权力,而这是中共高层上前所
未有的集权,他的执政理念主要是沿着毛泽东的政治路线前行,不但
坚持“两个凡是”,还提出了“抓纲治国”和“大干快上”等一系列
主张,积极发展工农生产,结束了文化大革命以来的混乱状况。在政
治上,华国锋出版毛泽东选集第五卷,坚守毛泽东的指示,以毛泽东
生前的指示为纲领,不仅肯定文化大革命,也阻碍党内对彭德怀以及
天安门事件平反的要求,还把批斗四人帮与评价文化大革命隔离。

在外交上,华国锋积极发展与红色高棉和罗马尼亚、南斯拉夫与
北朝鲜的关系,继续敌视苏联,延续毛泽东的三个世界的外交路线,
使中越开始交恶。在经济上,华国锋延续了“工业学大庆”与“农业
学大寨”的文革路线,继续以大寨作为农业发展的模范,扩大投资,
急躁冒进,以致被邓小平批评为“重复1958年的冒进错误”。

尽管华国锋集权力于一身,让邓小平难施拳脚,但是到了1978年
邓小平不仅已在高层站稳,还手握实权,因为邓小平属于中共的元老
级别的,既有政治基础、军事基础和革命基础,也有群众基础。而华
国锋从一个省级干部到中央当老大,给其他的中央领导思想上造成巨
大的思想反差,以致私底下都排斥他,而都拥护邓小平。

于是,邓小平在1978年初的全国科学大会上,将知识分子的政治
定位从文革时期的底层扭转称为“为社会主义服务的知识分子是工人
阶级的一部分”,改变了自文革以来知识分子饱受歧视的现象。由于
此举在实质上是改变了共产党在文革时期的一大政策,因而,在党内
引发诸多不同声音,不过,邓小平及其他的拥护者在政治局的支持和
华国锋的默许下不仅平息了党内分歧,还使自己的政治地位大幅提高。

1978年2月26日,邓小平主持召开了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不仅通过了1978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还重申四个现代化的
重要性。同年4月5日,中共中央宣布开始为1958年以来被错划为右派
的人进行平反。这个由胡耀邦带头的行动得到了当时大部分中国人的
赞许,也让胡耀邦改革者形象得到广泛传播。为了帮邓小平解决他和
华国锋之间的路线分歧,胡耀邦特意借助《光明日报》5月11日发表了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意在批评拥护“两个凡是”的
华国锋与汪东兴。这篇文章在全国被广泛转载,为邓小平上台打好了
舆论基础。不久,邓小平那种富有现实主义特点的政治理念得到叶剑
英、李先念、陈云、胡耀邦等多数人的支持,而致使华国锋、汪东兴
等成为少数。

1978年12月18日-22日,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华国锋依照
传统形式进行了自我批评,结束了他的最高领导生涯。这次会议确立
了邓小平实际最高领导者的地位,不仅对共产党的政策产生了历史性
的影响,还使中国由毛泽东时代进入邓小平时代。从此,中共不再以
阶级斗争为纲,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并被迫拉开改革开放的帷幕。
会议再度重申实事求是和解放思想,批判“两个凡是”,高度评价了
关于真理标准的讨论,提出要实施“四个现代化”与“政治路线上最
根本的拨乱反正”,并提出“本世纪末达到小康社会水平”的目标。
这次会议上,陈云被增选为中共中央副主席,胡耀邦、邓颖超、王震
等邓小平的支持者被增选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

在1980年2月召开十一届五中全会上,中共中央恢复中共中央书
记处总书记一职,由胡耀邦担任。由于党政分开,9月在五届人大三
次会议上,华国锋辞去国务院总理职务,由赵紫阳接替;此后在10月
的九次政治会议上提出请辞中共中央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职位。

11月11日下午,陈云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作了重要发言。陈云讲
了三点意见: 第一点,揪出“四人帮”,是华国锋对党的“一个很
大的贡献”。那时,华国锋“是负主要责任的”。但是,揪出“四人
帮”以后,我们党没有能够实现心情舒畅、生动活泼这样的局面,使
人“大失所望”。

第二点,“华国锋同志当主席不适当”。陈云说:“那一天我跟
先念同志到国锋同志那里去的时候提出,国锋同志要有自知之明,在
毕生的工作里头,加号是多少,减号是多少。加号指的正确的,减号
指的错误的。我讲了一句,希望国锋同志珍惜已有贡献,就是说,不
要随便丢掉已经有的这一点贡献。”

第三点,“我认为这件事不能再拖。十二大谁作报告决定下来,
哪个当主席哪个作报告。”

当时,到会的29人都发了言。大家在发言中肯定了华国锋的功劳,
但是认为,华国锋担任现职是不适当的。

在12月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胡耀邦提出:国锋同志继
续当党的主席、军委主席,看来党内多数同志是不会赞成的,并代表
书记处赞赏华国锋的请辞。

在最后一天的会议上,华国锋表示欢迎大家对他的批评,提出辞
去中共中央主席和中央军委主席的职务,并要求在六中全会以前,不
再主持中央政治局、中央常委和中央军委的工作。

中央政治局同意了他不再主持中央工作的意见,但在六中全会作
出相关的决定以前,他仍是中央的主席,仍要以中央主席的身份接待
外宾。政治局还表示,六中全会将继续选举华国锋为中央政治局常委,
选举他做中央副主席。

为了使党内军内高级干部在思想上有所准备,中央政治局决定把
这次会议的内容通知省级常委以上的同志,并由他们向参加党的若干
历史问题的四千名高级干部传达。并要求:“为了保证全党全国全军
的安定团结,中央要求所有上述同志严格保密,绝对不得外泄。”

之后,中共中央政治局一致通过了《中央政治局会议通报》。这
个《通报》向全党通报了华国锋在粉碎“四人帮”以后所犯的“左”
的错误和其他错误,还通报了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向中共十一届
六中全会建议,同意华国锋辞去中共中央主席、中央军委主席的职务,
选举胡耀邦为中央委员会主席,邓小平为中央军委主席。

1981年6月,在邓小平的主持下,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了此前
长达18个月商议、四千余人参加、九次大规模修改完善的《关于建国
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并确定关于经济为中心的基本路线。
会后发布公报中是这么写的: “全会一致同意华国锋同志辞去党中央
主席和中央军委主席职务的请求。全会通过无记名投票,对中央主要
领导成员进行了改选和增选,选举的结果是:胡耀邦同志为中央委员
会主席;赵紫阳同志为中央委员会副主席;华国锋同志为中央委员会
副主席;邓小平同志为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
由中央主席和副主席组成,他们是:胡耀邦、叶剑英、邓小平、赵紫
阳、李先念、陈云、华国锋;习仲勋同志为中央书记处书记。”

总之,在这次全会上,华国锋正式向中共党代会提出辞职并经批
准同意,离开了权力中心,仅任具象征性意义的中共中央副主席,而
胡耀邦虽当选为中央委员会主席,可邓小平却当选为中国共产党中央
军事委员会主席。之后在1982年的中共十二大上,华国锋落选中央政
治局委员,完全离开中共领导阶层,而邓小平又当选中国共产党中央
顾问委员会主任,从此邓小平不但成为中国共产党的主要决策人,也
成为中国名副其实的最高领导人。


二、一党专政致使改革开放不断产生变异

其实,早在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邓小平实际上就已经
成为中国最高的领导人,不仅开始领导中共中央打左灯向右转,还象
毛泽东那样说一套做一套,尽管嘴上不断念叨马列毛的圣经,可手上
却举着解放思想的大旗,而脚却迈上权贵垄断资本主义的弯路。

一方面,他借改革不仅彻底破除两个“凡是”,还使得马列主义
和毛泽东思想名存实亡,借此毁掉马列毛神的形象;借改革不仅终结
“以阶级斗争为纲”,而确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还使治国方针
改头换面;借改革不仅撤消农村人民公社,放弃吃“大锅饭”的集体
经济,恢复以农户为基本生产单位的生产责任制,使生产经营自主权
回到农民手中,从而促使农业生产很快得到恢复和发展,而且在公有
制和国营经济上打开缺口,既促进个体经济发展,又放开私营经济的
手脚,因此,既给国民经济输入新鲜的血液,又为城乡经济开垦广阔
的沃土。

此外,他借开放逐渐打开国门,不再闭关锁国,不再只靠自力更
生,而通过优惠政策,广招外商,博引外资,开办独资或合资公司,
因而使国民经济得到迅猛发展。其实在引进外资同时,更应借鉴发达
国家优越的民主制度,而不该只引资而排斥发达国家先进的价值观,
也不该在国家公共财政支付公共福利方面极为短缺的情况下,还不断
垫付公共财政配套资金用以招商引资,更不该以低人权和牺牲环境与
资源为代价,为外商大大降低交易成本,而让中国不但成为权贵们的
乐园,也成为国际金融巨锷和跨国公司淘金的处女地,以致成为世界
的血汗工厂。

另一方面,尽管邓小平对政治体制改革有所探讨,把民主与法制
建设的大门开启了一些,并修订颁发了1982年宪法,还提出废除领导
职务终身制,让党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但由于坚持以一党专
政为核心的四项基本原则,以致他采用拙劣的手段不仅严酷压制民主
墙发出的社会呼声,还把魏京生、徐文立等民运人士投进监狱;不仅
到处封堵自由化掀起的民主浪潮,还把总书记胡耀邦罢黜;不仅血腥
镇压席卷全国的学生爱国民主运动,还把总书记赵紫阳废黜。总之,
尽管在改革开放的潮流候裹挟下,他把专制的发条松动了一些,但是
当有人试图解开毛泽东编织的极权缰绳,他不但予以严厉打击,还不
断给民众的政治热情和民主愿望泼倒镪水。

简括而言,他借改革开放通过解放思想,走出一片片意识形态的
误区;通过转变观念,拆除一个个条条框框;通过不断拓展改革,摸
着一块块石头过河;通过不断对外开放,打开一扇扇国门;通过转换
机制,开辟一条条发展弯路;以至促使国家渐渐转型,促使社会渐渐
转变,促使人民生活渐渐得到改善。然而,由于他完全继承中共挂羊
头卖狗肉的传统,不仅还挂着人民民主的招牌,承接经营一党专政,
还强制兜售各种假冒伪劣的政治产品,既强迫百姓购买四项基本原则,
又强迫百姓消费摸着石头过河;既强迫百姓买下黑猫白猫理论,又强
迫百姓接手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既强迫百姓买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
诡辩,又强迫百姓收购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而不借改革开放的
契机,通过政治改革,废除党权至上,废止政治垄断,废弃一党专政,
而铸就民主,树立宪政,实行法治,保障人权,扩展自由,落实平等,
推行地方自治和军队国家化,建立多党竞争机制,构筑分权制衡体系,
而彻底砸碎专制的锁链,铺筑中国民主之路,结果导致经济改革和其
它方面改革与政治体制不相适应,以致不但加重延长了社会阵痛,还
不断追加改革开放的各种成本,更走了许多不该走的弯路,付出了许
多不该付出的代价,损失了许多不该损失的国有资产……

当江泽民担任总书记后,因为只顾着埋头忙于“反和平演变”,
所以,不但致使改革停顿乃至倒退,还致使极左势力伺机对改革反攻
倒算,不是批改革姓“资”,就是批改革是复辟资本主义,几乎压倒
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势头。见此,邓小平毅然决然通过南巡讲话,
不但让改革的车轮重新启动,还把方向盘掌控在自己的手里,让中国
依照他设计的道路行进。

因此,江泽民不仅象邓小平一样完全继承中共挂羊头卖狗肉的传
统,也完全继承邓小平的政治衣钵,还充分发扬邓小平打左灯向右转
的精神,继续挂着人民民主的招牌经营一党专政,继续强制兜售四项
基本原则,继续强制兜售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既打包强制抛售邓小
平理论,又强制抛售自己炮制的三个代表思想,仍旧沿着专制的歧途,
向右转到权贵垄断资本主义的弯路上,而不为了国家利益,为了民族
利益,为了人民利益,积极推动政治改革,反而采用一切手段,动用
一切力量,不惜一切代价,不仅给民主抹黑,还利用各种诡辩竭力为
一党专制贴金,而不为“六•四”昭雪;不仅镇压法轮功,还利用各
种诡辩竭力为自己辩解,,而不断扼杀公民权利;不仅纵容政府滥用
权力,还利用各种诡辩竭力维护自身既得利益,而不断危害国家利益,
危害民族利益,危害人民利益!

自从胡锦涛继任中共的领导核心以来,尽管开始关注民生问题,
关注分配不公问题,关注经济增长方式问题,可是不但象江泽民一样
完全继承中共挂羊头卖狗肉的传统,也完全继承邓小平的政治衣钵,
还充分发扬邓小平打左灯向右转的精神,不但依然挂着人民民主的招
牌经营一党专政,也依然强制兜售四项基本原则;不但依然强制销售
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还依然打着马列主义的左灯,打着毛泽东思想
的左灯,打着社会主义的左灯,打着邓小平理论的左灯,打着三个代
表思想的左灯,仍旧沿着专制的歧途,向右转上权贵垄断资本主义的
弯路,而不转到通往公仆的道路,转到人民当家做主的道路,转到民
主、宪政、法治、人权、自由、平等、多党竞争、分权制衡、地方自
治和军队国家化铺筑的坦途。

虽然胡锦涛一再强调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一心想要构建和谐社
会,竭力化解各种社会危机,口口声声要让人民当家做主,但殊不知
不让真正百姓当家做主,不让百姓真正享有不可侵犯的民主权利,不
造就民主,不树立宪政,不实行法治,不保障人权,不扩展自由,不
落实平等,不推行地方自治和军队国家化,不建立多党竞争机制,不
构筑分权制衡体系,国家怎能科学发展?社会怎能变得和谐?各种社
会危机怎能彻底化解?各种腐败怎能完全消除?道德滑坡怎能得到遏
止?公民权利怎能得以保障?……

事实已经证明,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已经日渐背离马列主义,已
经日渐背离毛泽东思想,已经日渐背离社会主义,而今,实际上已经
废弃马列主义,已经废除毛泽东思想,已经废止社会主义,确切地讲,
已经没有一点马列主义的成分,已经没有一点毛泽东思想的味道,已
经没有一点社会主义的气息,可所谓邓小平理论,所谓三个代表思想,
所谓科学发展观,还要维护四项基本原则,还要诡辩声称中国将长期
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要硬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把改革开放
所取得的成就栓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社会主义这些烂稻草上!

殊不知改革开放的所创下的业绩是在新凯恩斯主义提倡的政府管
控的自由市场经济指导下,不仅将社会中分散的社会资源用高度权威
的国家力量来集中起来并重组使用,而为社会资源的大规模价值增值
提供了前提,更是通过推行以公有生产要素为主的公私混合制,使公
有经济借助现代企业制度而普及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得到蓬勃发展,
也使私有经济借助股份制获得迅猛发展,以至不但促使国民经济持续
增长,也促使综合国力也不断增强,还促使人民生活还普遍提高。

因此,硬用所谓邓小平理论,硬用所谓三个代表思想,硬用所谓
科学发展观,把改革开放所取得的成就栓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
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些烂稻草上,与其说是漏洞百出的政治诡辩,
与其说是自欺欺人的政治蛊惑,与其说是肆无忌惮的政治炒作,不如
说是一党专制呈现的政治霸权!

展开来讲,由于中共还象过去一样,奉行“党权至上”,不仅把
自己凌驾于国家之上,还把自己凌驾于民族之上,更把自己凌驾于宪
法之上,致使中国“有法律而无法治,有宪法而无宪政,有党主而无
民主”,从而既导致“党权”不受任何制约,又导致公民权利缺失,
致使改革开放走了许多不该走的弯路,付出了许多不该付出的代价,
损失了许多不该损失的国有资产!

首先,因为中共奉行“主权在党”,而不推行“主权在民”,所
以,完全实行党主制,而所宣称的“民主”,既是党赐予的“民主”,
又是党领导的“民主”,完全是一种假民主真专制。尽管通过所谓的
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可实际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中国共产党;尽管通过所谓的宪法明
确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可实际上,中
共中央政治局及其政治局常委才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而人大只不过
是政治摆设;尽管通过所谓的宪法明确规定,各级政府由各级人大授
权并对人大负责,可实际上,各级政府官员都是由中共指定,以致政
府只对中共负责,而不对人民负责。

其次,中国实行所谓的“多党合作制”,实际上推行的是“中国
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而其本质则是一党专制。由于8个民主党
派的预算都由中共中央机关事务管理局列编,并由中共中央统战部管
理,都一律由中共开支,因此必须听从中国共产党领导,其命运完全
掌握在中共手中,以致与其说是中共领导下的8个“卫星党” ,不如
说是8个政治花瓶,怎么能起到制约监督作用?

更主要的是,由于中共不但世袭独霸中央权力,还能委任官员掌
控各级地方等权力,因此不论是立法,还是政治权力传承,还是社会
分配等方面,都高度自利,以致不管是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都
成为自我服务型的自利型政治集团,非但不为人民着想,反而只体现
自己意志;非但不为人民服务,反而仅以自己的需要为立足点;非但
不为人民造福,反而动不动就损害人民利益!

先就立法而言,一是立法原则强调执政党的利益高于一切,而从
根本上无视公民权利;二是在立法过程中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致使
法律与政府法规成为一个个自利的工具。其中最能说明当局立法自利
性的例证是:中国《宪法》赋予民众的权利,竟都成为一些专门法律
所要刻意剥夺的目标,如《国家安全法》、《示威游行法》、《社团
管理法》、《出版管理条例》等专门法律,所设条款无一不在张扬执
政党权力,而限制剥夺公民权利,尤其是限制剥夺言论自由、集会自
由与结社自由这些用来捍卫其它权利的基本权利,而其目的就是为了
维护执政党的垄断性政治地位,以至确保现存利益分配格局不受任何
威胁。

再就政治权力传承来说,权力授受本是一个国家遴选政治精英的
公开淘汰过程,与官员的素质、才干及政治道德直接相关,可在中国
政治权力的授受过程向来是不宣之秘,与官员的素质、才干及政治道
德并没多少关系,而同官员的血统、裙带和暗箱操作密切相关。凡有
高干血统或裙带关系,不管是高干的子女,还是高干的亲属,不仅有
天然的优先继承权,而且,不是担任中央或地方政府部门的要职,就
是担当全国或地方人大代表,至少挂上全国或地方政协委员的头衔。
而没有高干血统或裙带关系,虽无天然的优先继承权,却可通过暗箱
操作攫取权力。由于实行委任制,而不推行选举制,以致不管是中央
政府,还是各级地方政府,都充斥买官卖官现象,而买官卖官不仅能
越级买卖、合法买卖,还能公开买卖、批发买卖等。

另就社会分配来讲,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民经济迅猛发展,不
仅中国政府的财政收入不断提升,国民的收入也相应有所提高,而相
比之下,政府财政收入的增长远远高于大多数国民收入的增长,从而
导致国富民穷,确切地说导致政府越来越富有,导致大多数国民越来
越心理失衡。。

不仅如此,由于改革方针一直回避统治阶层,因此除了导致政府
越来越富有,还导致改革开放的成果绝大多数都被极少数官僚和富人
占有,而广大百姓非但没有获得多少改革开放的红利,反而越来越被
边缘化,越来越没有话语权,越来越没有安全感!

换句话说,由于改革政策一直偏袒统治阶层,致使经济增长不仅
符合党的利益,也符合极少数官僚和富人的利益,而唯独不符合绝大
多数百姓的利益,以至于不论在政治方面,还是在经济等方面,受益
多的并非占社会绝大多数的百姓,而只是党和极少数的官僚及商人,
形象地讲只有党和极少数官僚及富人吃肉,而绝大多数百姓只能喝汤,
而用官方数据概括,当今中国百分之二十的人占有社会百分之八十的
财富,而百分之八十的人只分享社会百分之二十的财富。

总之,由于政府象过去一样是自我服务型的自利型政治集团,非
但不会承担社会公共责任,反而将制定的社会福利政策和工资政策不
断向自身政治集团的成员全力倾斜。举例来讲,改革开放以来,在工
资增长速度远远落后于GDP增长速度的同时,不管是一般公务员的工
资,还是军人警察的工资,都不断出现刚性增长。 尤其是1985年以后,
国家曾对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制度进行过8次调整及改革,
自2001年以来给公职人员加薪的次数共计3次, 加薪部分主要是职务
工资和基础工资,每次增幅都不低于15%。如果将非货币收入,如住
房及各种单位福利都计算在内,各地公务员收入都远远高于当地中等
水平。而且,公职群体还得到社会保障体制全方位覆盖,再加上职务
的“含金量”高(有灰色收入),工作稳定等等,公务员成为中国时
下最热门的职业。而据2008年披露的数据,仅以公务员为主体的财政
供养人口约7000万人,消耗国家财政收入的58%左右。

公务员的待遇尚且如此,更别说干部群体的待遇。干部群体不仅
工资与权递增,不仅享有制度保证的养老、医疗等社会福利,不仅享
受高品质的公款消费,还能通过权力寻租获取灰色收入,不断满足私
欲。而高干群体的待遇更不用说有多丰厚了,光其子女就有许多简直
富可敌国。据国务院研究室、中央党校研究室、中宣部研究室、中国
社科院等部门一份联合调查报告中的数据:截至2008年3月底,中国
内地私人拥有财产(不包括在境外、外国的财产)超过1亿元以上的
有3220人,其中有 2932人是高干子女。

相比之下,处于社会底层的庞大劳动者群体的工资却增长缓慢,
甚至未增长。而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构成社会保障体系的几大社会福
利如医疗、养老、失业等保险几乎与这一庞大的社会底层无缘。如果
说劳动力供给极度倾斜是中国劳动者必须面对的社会不公,那么社会
保障乏力则是中国失业者及其弱势群体必须面对的生活困境。

如果处于社会底层的庞大劳动者群体,如果处于社会最底层的失
业者群体,如果处于社会最底层的弱势群体,能够享有一定的社会保
障,能够享有一定的公有经济分红,能够享有一定的政治制度保障的
权利,尤其是能够享有自由结社、示威游行、言论自由等能够保障权
利的权利,那么这些群体决不至于沦落到这种无助无奈无望的境地。

本来,改革目的之一是通过各种公共政策对国家资源与利益实行
再分配,而实际上这一利益再分配过程几乎都以牺牲社会底层的利益
为代价。尤其是自从1994年实行分税制以来,政府建立了中央与地方
两大税务体系,在税收征收上采取了比较彻底的划分税种办法,主要
税种归中央,零星税源归地方。而政府征税机构也是两套:中央税务
系统在省市县设国税局,负责中央部分的税收收入及共享税的收入;
地方政府则设地税系统,负责地方税的征收。这种税收体系构成了中
央与地方政府不同的利益来源与不同的资源抽取方式,而各级政府对
资源的过度抽取无不牺牲社会底层的利益。

仅从1995年至2007年来看,中国的GDP总量由58,478.1亿元增至
246,619亿元,13年间增长了 321.73%,年平均名义增长11.7%;同期
全国财政收入则由8,648.7亿元增至59,304亿元,13年间增长了585.70%,
年平均名义增长16.0%,财政收入的年平均增长幅度比GDP增长幅度高
4.3个百分点。与此相对应的是,全国职工工资增速远远低于政府财政
收入的增速,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直至2007年,全国职工工资每
年增速均未超过12%。由此可见,国家汲取能力的超强发展已经达到了
反常的程度。

更需要说明的是,政府出于自利性的考虑,打着国家与社会公共
需要的幌子,大肆侵夺农民的土地与城镇居民的宅基地。从1979年到
1997年,政府从农村圈走2亿7千万亩土地,将低价买入的土地转让后
从中牟取了6——10万亿的财富。因90年代中后期以来的经济发展以房
地产业为龙头,所以地方政府对土地的掠夺更为肆无忌惮,其财政收
入对土地与房地产的依赖率竟高达40%——60%。据2006年9月2日发行
的《21世纪经济报道》披露,2001年至2003年,各级地方政府土地转
让收入为9100亿元,占同期全国地方财政收入的35%;2004年全国土地
转让金高达5894亿元,占同期地方财政收入的47%。2006年一季度全国
土地转让金就达3000亿元,全年土地转让金占地方财政收入无疑会突
破50%。而对于政府的掠夺行为,许多被掠夺者愤然抗争,以致引爆一
个个群体性事件。

由于改革开放不断发生变异,不仅与民主潮流相抵牾,更与人权
原则相冲突,以致民众不再轻信政府信誓旦旦的承诺,不再期望分享
改革开放的成果,不再幻想权贵们的先富会给他们带来共同富裕,而
意识到个人的权利只有依靠自己的努力去争取、去维护、去捍卫,因
而引发日益高涨的维权运动。尽管维权运动没有成千上万人的上街示
威和静坐请愿,但通过大大小小、此起彼伏的群体性事件与无数个体
政治和经济诉求,不但守护自身的权利,还讨回社会的公道;不但维
护自身的经济利益,还捍卫自身的政治权益;不但要求基本的人权保
障,还向僵化落后的政治体制发起挑战!

为了巩固统治地位,当局不断强化强制能力,不仅增加军备开支,
还加强政府部门软性的强管制能力,即加强用于国内管制的警力与准
警力,其中,用于控制网络言论的有网络警察;用于维护城市秩序的
有“城管”;而用于管制政治言论与行动的有“国保”与“国安”;
用于对付群体性事件的有庞大的防暴警察。仅用于国内的强管制能力
每年到底用掉多少人民币,累计起来很难查到精确数字,但它带给民
众的震慑力与恐惧感却无处不在。据《社会科学报》(2010.5.27)
报道,仅2009年全国内保费用5140亿元,已经接近军费开支;而2009
年中央公共安全支出增幅高达47.5%,而这么庞大的维稳经费和行政
成本不但严重地挤压了民生,还严重扭曲政府的规范能力和保护能力,
以致不管是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为了维持稳定而不择手段,使
得维稳与维权形成尖锐的对立。仅城管部门每年造成的暴力伤害致死
事件就不但发生多起,还不断引起的社会反响。而这些不仅充分说明
政府与民众的矛盾何等尖锐,更说明一党专制与民众的期望水火不容。

综上所述,由于一党专制不仅强化权力,更弱化权利,因而导致
权力与权利严重失衡,结果既致使中国的公民社会一直不能发育,也
致使新闻媒体成为党和政府的喉舌,致使来自民间的呼声因不能传播
而成不了社会舆论;既致使人民没有结社的自由,也致使NGO等民间
组织遭到官方限禁;既致使工人、农民等弱势大众没有自己的可以依
靠的组织,也致使百姓不能以组织化的形式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等等。

正是因为一党专制,也正是出于维护一党专制,所以,改革开放
以来,不管是邓小平,还是江泽民,还是胡锦涛,都一直只求经济改
革突进,一直只求科教改革支持,一直只求其它改革协助,而一直不
求政治改革配合,因而不仅导致政治发展方式畸形,也导致政治发展
机制僵化,以至于不能与经济改革、科教改革和其它方面改革相适应,
结果不仅致使改革开放不断发生变异,更致使政府权力不断产生异化,
进而不仅导致综合成本不断递增,也导致综合效率一直低下,还导致
综合收益不尽人意,以致导致代价不可估量,恐怕远远超过成就;导
致损失不可估量,恐怕远远超过收获;导致综合成本不可估量,恐怕
远远超过综合收益,最终不但阻碍中国崛起的进程,也导致中国社会
畸形发展,还牵制中华民族的腾飞!


三、一党专政导致官本主义变本加厉


更需要说明的是,一党专政不仅致使改革开放不断发生变异,不
仅致使改革开放的成本不断递增,不仅致使改革开放的效率一直低下,
还导致官本主义变本加厉。

尽管早在两千多年前,中国著名的思想家孟子就已提出“民为贵,
社稷次之,君为轻。”的政治主张,可是由于中国一直实行中央集权
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致使统治者既能世袭中央权力,又能委任官员
掌控各级权力,结果不但形成以官为本、以官为贵、以官为尊的思想
意识,更形成崇官、敬官和做官的官本位的价值导向,以致自古以来
不管是政治制度,还是文化精神,还是社会认知,都由官本位主导。

尽管改革开放三十年多年来,官本主义已从官方宣传中退位,而
改用“以民为本”、“以人为本”之类的政治话语,可是并不能置换
流淌在政治肌体里官本思想的血液,而这都是因为改革不触动现存政
治体制造成的。之所以如此,原因就在于半个多世纪以来一党专政体
制培养了庞大的官僚群体,而这个群体享有与官阶级别(如省部级、
厅局级、团处级)相应的等级特权,他们无不以一党专制作为自己升
官发财、安身立命的靠山,以致成为当代中国最强大的利益集团。

尽管改革是对存在弊端的原有体制的革命,不仅要革除经济方面
的弊端,也要革除政治方面的弊端,还要革除其他方面的弊端,最终
不仅要革除阻碍生产力发展的桎梏,也要革除不利于生产关系完善的
因素,更要革除阻碍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体制,可当改革触动
一党专制,不仅会遭到官僚群体的强烈反击,还会不断给一党专制注
射强心剂,使之继续在极权的轨道上运行。由于改革被官僚群体操控,
因此改革的路径选择只会维护这个群体的利益。而改革本来应当改变
这种不合理的权力结构,以调整不合理的利益格局,但这种良好的愿
望以及种种合理的政策建议,往往遭到这个既得利益集团抹杀,以致
改革以来的方案、举措、政策,不但没有削弱党政官僚的特权,反而
扩大与民众的利益差距。

正因为此,当局非但没能通过政治改革破除一党专制而造就民主,
反而不仅助长一党专制,也助长以“官”为本的价值取向,还助长以
官为本、以官为贵、以官为尊的思想意识,更助长崇官、敬官和做官
的官本位的价值导向,从而致使各级领导都由上级委任,而非民主选
举产生,只受上级管制,不受其它约束,结果导致各级干部动不动就
滥用职权,动不动就以权谋私,动不动就贪污受贿,动不动就买官卖
官,动不动就损害国家利益,损害民族利益,损害人民利益!

可见,一党专制既以官本位为核心,又以官本位为依托。虽然官
本位一词出现于20世纪80年代,相对于经济学专用名词——“金本位”
而被广泛应用,却高度概括中国从古到今的社会价值取向,而其不管
是历史内涵,还是现实内涵,都远比字面意思丰富。

如果说“金本位”指的是以黄金为本位货币的一种货币制度,即
是以黄金为单一价值尺度去衡量其它商品价值,那么“官本位”则把
是否为官、官职大小当成一种核心的社会价值尺度去衡量个人的社会
地位和价值。具体地说,所谓“官本位”是指国家的社会价值观是以
“官”来定位的,官大的社会价值高,官小的身价自然小,与官不相
干的职业则比照“官”来定位各自的价值。

不管是纵观历史,还是横看现实,“官本位”这一在特定历史语
境下形成的术语,不仅涵盖以“官”的意志为转移的利益特权,也涵
盖“唯上是从”的制度安排,还涵盖以“官”为本的价值取向,更涵
盖以是否为官和官职大小评价社会地位的衡量标准,所以必然维护和
服务于官僚集权体制,必然只体现统治者的意志,必然仅以统治者的
需要为立足点,以致既与人民的意志相背离,又与人民的诉求相对立,
进而致使改革开放不断发生变异,结果不仅导致发展方式畸形,也导
致发展道路曲折坎坷,以至于不仅在政治上导致高投入、高能耗、高
污染、低效益,还在经济上导致高投入、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
不仅导致改革成本不断递增,还导致开放支出不断攀升;不仅导致社
会剧痛不断蔓延,还导致贫富差距不断扩大;不仅导致社会道德不断
滑坡,导致国家不断大量失血;不仅导致社会污水不断乱流,还导致
国有资产损失惨重;不仅导致富国穷民,还导致腐败层出不穷,既席
卷全国,又上下泛滥!

首先,就以“官”的意志为转移的利益特权而言。作为一种意识
层面的现象,官本位反映了一定阶层的利益需求。中国人之所以官本
位意识浓厚,原因就在于为“官”就有利,或者能以“官”谋利,为
此往往把从政看成是谋取个人或小集团利益的工具,想方设法追逐对
公共资源的特权,捞取自己的特殊利益,以致领导干部面临抉择时,
先为自己和子女、亲属着想,为自己的小团体利益着想,而把人民利
益、国家利益和民族利益抛在了脑后;有的刚被提拔,就急于要车子、
房子、待遇,以至于“该得到的一定要得到,不该得到的也想得到”;
有的一看到社会上有人先富起来,看到自己的同学、战友或过去的同
事成了老板、大款,心里就失衡,就想自己怎么赶紧富起来。

其次,就官本位是“唯上是从”的制度安排来说。 而这主要表现
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唯上是从”。不管是中央,还是地方,上下
级之间不是双向互动运行的工作关系,而是下级对上级唯首是瞻,上
级对下级拥有绝对权力的等级关系。在这种单一行政化体制下,往往
是“官大嘴大”,惟我独尊,“一言堂”,是否对错的评判标准不是
实践而是官帽的大小,官员的意见成了判断正误、善恶、美丑的唯一
标准,并且官越大说的话就越正确;而对下级官员说来,一切只对能
决定其个人命运的上级官员负责。另一方面是职级的泛化。“官本位”
总是与“级别”紧密相连的,“级别”是体现“官本位”的最基本方
式。在一些地方和领域,除了行政职位有级别,很多与“级别”不相
干的空间也逐渐打上了“级别”的烙印。企业有级别,企业领导要对
应行政官衔;演员、教师、医生、科研人员,要用级别来套;甚至和
尚、老道,也得看他相当于多大官,以至于闹出“处级方丈”、“局
级住持”这样让人笑不出来的笑话。

另外,就以“官”为本的价值取向来讲。由于为“官”就有权有
势有利,以致在许多人看来,“做官才有出息、从政才是本事”,有
了官位就能封妻荫子、光宗耀祖,可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于
是,“学而优则仕”,是否入仕为官,能否官居高位,成了衡量一个
人奋斗成功与否的标志;“商而优则仕”,不少商人经商的目的,最
终是为了从政,是为了用钱“捐官”、“买官”,一些地方政府也投
其所好,只要纳税多,就可以戴不在编的官帽子。一些已经当了“官”
的干部则热衷于搞自我设计,摆不正个人和组织的关系,把做工作当
作升官的阶梯,或是向组织伸手要官的筹码。一些人为了个人的升迁,
急功近利,虚报浮夸,欺上瞒下,不择手段。总之,许多人都以仕途
为个人事业的选择导向,一切服从于官级地位,一切为了做官和升官,
把做官、升官看作人生最高价值追求,把“升官”作为出人头地的唯
一途径。

再者,就以是否为官和官职大小评价社会地位的衡量标准来说。
由于官本位把所有职务职称、个体身份、地位,都相对应于或折合成
一定级别的官阶,并以官阶定尊卑、高低,而不以真才实学、对社会
的实际贡献来衡量个体的价值,以致形成了“万般皆下品,惟有做官
高”的社会心理。由此造就一种对权力、官位、官员的崇拜和敬畏,
进而导致长官意志、权力至上观念和依附意识及其现象盛行。

再者,由于“官本位”实行中央集权和垂直任命制,因而,不仅
导致机构多、摊子大,更导致官员人满为患,比如在中国有的地市副
秘书长就有11个,助理达到十几个,这种吃饭财政既增加官民比,又
增加老百姓的负担。加之采取对口设置机构,中央有什么机构,省、
县就有什么机构,甚至到乡、镇都是上下一般粗,最后导致七站八所,
从建国初乡公所的七八人,到现在一个乡、镇达到250余人,而这所
产生的公款消费简直不可估量。

据陆定一的儿子陆德坦言:“二○○四年,全国公款吃喝三千七
百亿、公款用车四千零八十三亿、公款外出旅游三千亿,二○○四年
我们财政收入三万多亿,三分之一拿去吃喝玩乐了。请问,世界有哪
一个政府敢这么花钱?公务性支出,美国在这方面花的钱,占整个财
政支出的百分之九点九,加拿大是百分之七点一,法国是百分之六点
五,韩国是百分之五点零六,英国是百分之四点一九,日本是百分之
二点二八左右。我们中国这方面的支出是多少?同志们,百分之三十
七,是美国的四倍。为什么?没有监督,没有制衡,这种现象再发展
下去怎么办?”(见《炎黄春秋》二○一一年第十一期)虽然他用的
还是二○○四年的数据,可已经够触目惊心,而这些年来还不知到了
怎样惊人的地步!

再者,选官的机制太死。还是少数人在少数人的圈子里选干部,
由于是上边给下边发乌纱帽,造成在干部选择导向上的失误,让干部
只对上负责,而不对下负责,谁给发的乌纱帽就对谁负责;过度追求
短期行为,而没有长远打算;以GDP论英难,都患有GDP崇拜症,很多
干部都形式主义,做秀而不做事,形成政绩工程,取悦领导,等着提
拔,对民生工程不重视,造成一届政绩几届包袱。

再者,权力的设置过于集中。个人专断,少数人说了算,导致干
部追求部门个人既得利益,着重管制审批,轻视公共服务和民生工程。
市场经济要求政府要提供公共管理和公共产品,现在的干部还是都在
研究怎样扩大自己的既得利益,怎么样能加深管制和怎么样能加重审
批,严重恶化了经济发展环境,是经济发展不快的一个主要体制性原
因。在权力设置上没有实行分权和制衡机制,而是过于集中,少数人
说了算和个人说了算。

再者,管官的机制太虚。官任命后,给了他权力,下一步就是管
制和监管问题。中国的“官本位”制度导致管官的机制太虚,重授权
而轻监督,重集权而轻分权,最后导致虚监督和软监督,只有体制内
的监督,而没有体制外的监督。比如说纪检委、审计委等都是内部的
监督模式,而缺少其它政党和民众的监督,新闻监督也有诸多禁区。
这种体制内的监督导致自己的刀削不了自己的把,现在腐败问题难以
根治,原因就在于此。

更主要的是,由于官本位意识是封建官僚制度在观念形态上的反
映,并维护和服务于官僚集权体制,因此官本位不但阻碍科学发展,
还损害人民利益,更助长贪污腐败。

一就官本位阻碍科学发展而言。凡是存有“官本位”意识的干部
都把当官作为价值追求,干事不是为了改善和提高人民的生活,而是
为了自己的“乌纱帽”,在这种思想意识支配下,追求政绩难免陷入
误区。有的重近轻远,注重多出政绩、快出政绩,对长远发展缺乏统
筹谋划;有的重表轻里,习惯于做表面文章,对一些实质性的问题不
够重视;有的重显轻潜,热衷于干看得见、摸得着的工作,忽视短时
间内无法显现成效的工作;有的重物轻人,一味追求经济增长速度,
很少顾及群众的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有的重局部轻全局,只从局部
利益出发,不从全局考虑问题,甚至为了追求局部利益不惜牺牲全局
利益,而这都是官本位意识的具体体现。在这些情况下,上一届的
“政绩”就会成为后几届的包袱,“政绩”变成“政疾”,必然会对
发展带来无穷的后患。

二就官本位损害人民利益来讲。官本位的要害,就是对国家的事
业不负责任,对民族和人民的利益不负责任,只对自己或小团体负责。
凡是存有官本位意识的干部,都以升官的目的,都想随着自己的社会
地位和权势的提高获得更多的利益。因此他们往往不能正确履行职责
或不履行职责,甚至滥用权力,从而会给社会、群众和国家带来极为
严重的危害。现实中,一些党员干部当官只为求升迁,为捞取“政绩”
不惜损害群众利益;当官只想做老爷,对群众的冷暖疾苦漠不关心;
当官只管谋私利,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以权谋私;当官只图享清
闲,不了解群众愿望,不愿做、不敢做、不会做群众工作等,而这都
是官本位意识在从政行为中的现实表现。

三就官本位助长贪污腐败来说。官本位作为以官为本、以权为纲、
以仕途为个人事业选择导向的一种意识和价值取向,强调的是一切服
从于官级地位、一切为了做官和升官、把做官升官看作人生最高价值
追求和评判人生价值大小的标尺,而且当官可以享受到一般群众难以
企及的特权。正因为官本位有这么多的功能,所以在一定社会层面形
成了对权力、官位、官员的崇拜和敬畏,使官位有着强劲的买方市场,
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盛行。一些干部本身不够资格条件,却相信“有
钱能使鬼推磨”,花钱买官;有的是想为“仕途”加砝码,通过买官
走“捷径”;也有的是怕不跑不送会吃亏,加入了买官行列。买官者
虽情况各异,但都是企图以钱换权,谋取更大的私利。这些人一旦得
逞,就会反过来以权换钱、“回收成本”,怎能指望他们为民谋利?

就此展开来讲,与其说腐败是人自私自利的本性孕育的,而由私
有制派生的,不如说是由权力衍生的。广义上讲腐败是行为主体为其
特殊利益而滥用职权或偏离公共职责的权利变异现象,狭义上说泛指
国家公职人员为其特殊利益而滥用权力的权利蜕变现象。简而言之,
腐败是指国家公务人员运用公共权力,借职务之便谋取私人利益而损
害大多数人的利益,从而使国家政治生活发生病态变化的过程。

从古到今,不论是中国,还是其他国家,都或多或少存在腐败问
题。可相比而言,中国不管是腐败广度,还是腐败深度;不管是腐败
形式,还是腐败内容;不管是腐败水平,还是腐败效率,都无出其右,
简直无以复加,不仅让其他国家相形见绌,更让其他国家望尘莫及。

尽管从根本意义上来讲,人生来都自私自利,凡事趋利避害,以
致为了自身利益会不择手段,而不断损害他人利益,但如果没有权力
这个载体,也就不会滋生腐败。

由于国家权力不仅对统治阶层内部的争端和纠纷具有协调功能,
而且对整个社会的争端和纠纷也具有协调功能,而其运行完全取决于
制度。而一党专政制度作为一种主观产物,必然带有设计者或实施者
的自利色彩,使得制度设计在形成之初就带有缺陷,再加上制度设计
滞后于社会需求,而制度变迁却困难重重,致使制度的漏洞就会大量
涌现,最后伴随着制度的软约束下责任感的缺失,理性官员更趋向于
个人利益最大化的选择,结果导致制度性腐败。而所谓制度性腐败,
就是指现有的由人创造的正式制度而非自然演化而来的非正式制度,
不仅不能对人们相互间的行为起到限制、规范的作用,反而在设计、
变迁和约束的过程中滋生和助长了个人或集体的腐败动机,因而加强
了个人或集体滥用公共权力牟取私利的腐败行为。而直接造成制度性
腐败产生的主要动因,一是制度缺陷,二是制度漏洞,三是制度的软
约束,具体表现为利益上的冲突、激励遭到扭曲、制度变迁困难下腐
败机会的大量涌现和制度软约束下腐败的理性选择。

展开来说,由于一党专政实行委任制,而不推行选举制,因此,
不管是中央政府,还是各级地方政府,都充斥买官卖官现象,而不论
是买官者,还是卖官者,都以牟取私利为目的,所以都不会认真履行
自己的公共职能,反倒伺机不断买官卖官而为自己牟利。长此以往,
买官卖官不但形成了一个个利益链条,也将各级官员结成了一个个利
益共同体,还形成了一股股盘根错节的政治保护关系。而这种政治保
护具有双重作用:一是官员在任时互相保护,二是即将卸任者将受到
自己提拔的继任者的保护,以确保自己在任时的腐败行迹不致曝光。
而这种因买官卖官而结成的利益关系相互纠缠,使得所谓清查贪腐异
常困难,因为每一个贪腐官员的败露,将牵扯出利益链条上的无数利
益相关者。而为了自身利益,利益相关的上级官员也会尽力相保。许
多腐败行迹败露者尽管只是小官小吏,比如村支书、乡长、乡党委书
记或者中小国企负责人之类,但无论检举者怎样不辞劳苦地上告,贪
腐者照样能逍遥法外,因为检举者无法撼动那紧紧纠结的利益链条。
而不管哪个通过买卖官位获得权力的官员,从其上任的第一天起,就
开始盘算如何将买官的费用与官位维持费用捞回来,以致全国各地权
钱交易司空见怪,贪污腐化更是不足为奇,结果导致从下到上,大权
大捞,小权小捞,不捞白不捞!

结果不但导致腐败恶性循环,也扩大了腐败的示范效应,以致除
了不断诱发个体腐败,还不断诱发集体腐败,不但使腐败集团化,还
使腐败部门化,还使腐败市场化,还使腐败黑帮化。在许多已查处案
件中往往挖出一个,带出一窝。其具体表现形式有以下几种:(一)
集体走私,猫鼠联盟。(二)集体截留,私分公款。(三)集体敲诈,
坐地分赃。(四)集体卖官,权力出租。而腐败现象的发展与蔓延,
不仅严重阻碍国家现代化建设,还严重毒化了社会风气,更严重污染
了人们的灵魂。一方面,人们极为痛恨贪官污吏和一切腐败分子,另
一方面又在潜移默化地被动地接受这样一种观念:“要办事,就要找
人,找人就要花钱”“只要肯花钱,没有办不成的事”。于是“花钱
办事”已成为当今中国许多百姓的处世信条,甚至连就医、上学、入
托等一些百姓本应充分享受的基本的服务,因为职业权力的存在,也
迫使人们不得不用额外地以“花钱”方式才能取得本应享受的服务。
而这既为贪官污吏打下腐败坚实的社会基础,又为贪官污吏营造宽松
的腐败环境,以致有人认为“中国的腐败主要原因是中国老百姓自己
造成的”,而“中国的官场环境是中国民众的心态造成的”。尽管这
是谬论,但其不乏“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含义。当然,花钱办事
这种现象里边也有现实社会的无奈,因为不管是“花钱”者,还是
“办事”者,关键都在于权力。当老百姓的权利得不到保证时,那就
不得不去花钱买保证。而这种病态的社会风气发展下去,不仅助长了
腐败分子的私欲和狠心,也破坏了整个社会的信用程度,还毒化了社
会人际关系,长此以往最终将会导致民心背离,社会瓦解,政府崩溃!

过去,贪污万元便是大案要案,贪污百万便是巨贪,不枪毙也要
判个无期;而今贪污罪款数字巨大,动辄千万,甚至上亿,如:广东
中银开平支行原行长余振东贪污40亿;广东中山市实业发展公司原负
责人陈满雄4.2亿;中共重庆市委常委原宣传部长张宗海2亿;湖北省
政府驻港办事处原主任金鉴培1.88亿;云南红塔集团原董事长诸时健
1.8亿;厦门海关原关长杨前线1.6亿;原海军副司令员王守业1.6亿;
还有原上海原社保局局长祝均一非法动用社保基金32忆!
  
过去,揪出一个局长,就算是大老虎,就会引起震动,就会口口
相传,议论很久,而今贪官太多,多得让人难以记住,多得让人熟视
无睹。老百姓说,如今揪出的局长、厅长可以坐满一百个人民大会堂,
揪出的科长、处长可以站满十个天安门广场。现在就是揪出个省长、
部长,人们也已不再大吃一惊;即便揪出个把政治局常委,也断然不
会像以往揪出陈希同那样举国震惊。

过去,绝大多数贪官是单枪匹马,各自为战,基本上是一人一案,
而今腐败分子逐渐结伙抱团,动辄便是“十几个人七八条枪”,甚至
出现数十人、数百人的贪污集团,不仅规模化了,更集团化了。上一
世纪末的陈希同一案和湛江特大走私案且不说它,进入本世纪后,集
团性的腐败越演越烈,遍布全国,年年都有大案,案案都有大官。

2001年的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涉案的腐败分子有市委副书记、
常务副市长、省公安厅副厅长、国家安全局官员,还涉及军队、政府、
警察、海关等方面人员200多人。
  
2002年4月,黑龙江绥化市原市委书记马德买官卖官一案案发,
绥化市下辖的十个县市,一半以上的处级以上干部,将近260多人都
卷入此案。同年,顺藤摸瓜,又相继揪出原绥化市市长王慎义以及原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赵洪彦。
  
2004至2005年,安徽阜阳市颖上县原县委书记张华琪和他的后任
徐波因贪污腐败先后落马,张华琪一案涉及120人,徐波一案涉及78人,
先后共有200人纷纷倒台。此前,从阜阳政坛走出去的干部中已有两
位省部级、8位市委常委、11位厅级领导干部因腐败落马。阜阳虽然
是国家级的贫困县,但却是专出腐败干部的高产地。
  
2005年初,黑龙江原政协副主席韩桂枝贪污一案被揭露,再次引
起黑龙江政坛大震荡。原副省长付晓光,原省人大副主任范广举,原
省委秘书长张秋阳及原省检察长徐发、原省法院院长徐衍东均被免职。
此后,黑龙江省厅局级以上干部调整之频繁,如走马灯令人眼花缭乱,
先后有牡丹江、佳木斯、鸡西、鹤岗等多个地市,以及交通厅、人事
厅、司法厅等部门的主要领导被撤销或免去职务,整个黑龙江政坛几
近瘫痪,以至中央不得不在短期内向黑龙江紧急派出6位省部级领导,
分别担任副省长、省委组织部长、省高院院长等职。过后,中央又从
北京、上海等地加派21名正副厅级干部和5名处级干部,“空降”黑
龙江,分别进入各省级党政机关综合职能部门,出任省长助理、省委
办公室副主任等职务。如此的大改组,大换血,简直史无前例!

总之,有关腐败的案例实在不胜枚举,在此就不一一赘述,而只
简要概括一下。据中纪委副书记干以胜在2010年1月7日召开的新闻通
气会上说,2009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1318362件(次),
初步核实违纪线索140828件,立案115420件,结案101893件,而处分
106626人,其中处分县处以上干部3743名。而通过查办这些案件,为
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4.4亿元。

此外,据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2011年6月初公布的
一份报告披露,仅从90年中期至2008年期间,逃离中国的腐败分子人
数多达18000,而夹带私逃的赃款更高达8000千亿元人民币。由于数
目巨大,央行的报告称这已对中国金融稳定造成了影响。如果涌进美
国华尔街,都会产生动荡世界经济的效果。

另据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部2012年1月6日公布,2011年
中国查处的贪污腐败官员总数达到14万2893人,超过了2009年的10万
6626人,为国家挽回了84.4亿元经济损失。中纪委发言人表示,去年
纪检部门共处分中共县处级以上干部4843人,移交司法机关的县处级
以上干部777人。另外,全国各级纪检部门共受到将近135万件举报,
初步合适违纪线索15.5万件。

另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于2012年3月11日,在第十一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第四次全体会议作最高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披露:2011年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32567件44506人,
人数同比增加1%,其中贪污贿赂大案18464件,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
国家工作人员2524人(含厅局级198人、省部级7人)。而查办利用执
法权、司法权谋取私利、贪赃枉法案件,立案侦查涉嫌职务犯罪的行
政执法人员7366人、司法工作人员2395人。会同有关部门追缴赃款赃
物计77.9亿元,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631人。

另据中央纪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崔少鹏在2013年1月9日新闻发
布会上通报,2012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1306822件(次),
其中检举控告类866957件(次)。而初步核实违纪线索171436件,立案
155144件,结案153704件,处分160718人。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挽
回经济损失78.3亿元。与2011年相比,2012年纪检监察机关初步核实
违纪线索件数增长10.6%,立案件数增长12.5%,处分人数增长12.5%,
移送司法机关人数增长38.4%。

显然,不管是查办的这些案件,还是查处的这些人数,还是挽回
的这些经济损失;不管是逃离中国的腐败分子人数,还是夹带私逃的
赃款,都只是冰山的一角,而没被查办的腐败案件,没被查处的腐败
官员,没有挽回的经济损失,没被查到的逃离中国的腐败分子,没被
查到的夹带赃款,恐怕多如牛毛,远远不止这些,远远超过这些数据。

改革开放以来,腐败之所以层出不穷,社会之所以畸形发展,社
会剧痛之所以不断蔓延,社会贫富差距之所以不断扩大,社会道德之
所以不断滑坡,社会污水之所以不断乱流,国家之所以不断大量失血,
国有资产之所以损失惨重,改革成本之所以不断递增,开放支出之所
以不断攀升,改革开放之所以不断发生变异,与其说是“官本位”衍
生的,不如说完全是一党专制造成的。

由于一党专制是统治者独自掌握政权,仅凭自己的意志独断独行,
仅由自己操纵一切的政治制度,以至于不但只体现统治者的意志,还
仅以统治者的需要为立足点;不但中央集权,还世袭委任;不但排除
异己,还钳制言论及其结社、信仰自由;不但独霸军队警察,还限制
百姓的活动空间,既不受制约,又监控无效,更唯我独尊,因此必然
导致官本政治,而官本政治必然阻碍科学发展,必然损害人民利益,
必然助长贪污腐败。

尽管当局不断采取各种方式遏制官本政治所派生的各种问题,但
在一党专制的情况下,权力非但不受有力制约,反而既排斥来自党外
力量的制约,又排斥来自党内及其下级组织及党员的制约;非但不受
有效监督,反而既排斥来自党外力量的监督,又排斥来自党内及其下
级组织及党员的监督;总之非但不受纵横监管,反而既排斥来自党外
纵横监管,又排斥来自党内纵横监管,因此,不论采用什么措施,都
只是治标而不治本,都不会起多大作用。即便给官本政治披上“以民
为本”、“以人为本”的外衣,而被迫应对国民和世界政治经济形势,
也不能掩盖官本政治的本质,更不能消除官本政治的危害。

尽管中共当局十八大以来,不仅整顿党风,也遏制公款消费,还
采取上巡查下举报的策略,以至于迄今既拍了30多万苍蝇,又打了以
周永康、徐才厚为代表的60个省部级老虎,但仅以这些来评价反腐败
成效,那只能治标而不能治本,而只有实现从权力反腐向制度反腐的
转换,才能从根本上防治腐败,让各级官员不能腐,不敢腐,不易腐。

既然在一党专制的情况下,不管配制什么药方,都不能根治腐败
这一顽症,而只能任其恶化,任其蔓延,任其每况愈下,那么,只能
通过制度变革根除制度性腐败。

综上所述,随着改革不断深化,随着开放不断扩大,随着全球化
浪潮不断涌入,中国不管是经济体制,还是科教体制;不管是文化体
制,还是其它方面体制;不管是思想认识,还是价值观念;不管是社
会需要,还是生活需求;不管是经济运作模式,还是其它方面运作机
制,都已焕然一新,而现行的政治体制却还陈旧僵化,显然已经不能
与之匹配,已不适合现代化的要求,就象老化的主齿轮,不仅由于磨
损,更因技术含量过低,而不能与新型齿轮啮合。

可是当局出于维护自身利益,对此非但视而不见,反而还象过去
那样依仗强权维护落后而又僵化的一党专政体制,不仅让老化的政治
齿轮继续运转,还让官本主义变本加厉,以致还象过去那样只求经济
改革突进,只求科教改革支持,只求其他改革协助,而不通过全面政
治改革造就民主,树立宪政,实行法治,保障人权,扩展自由,落实
平等,推行地方自治和军队国家化,建立多党竞争机制,构筑分权制
衡体系,以从根本上符合生产力发展的要求,符合生产关系的要求,
符合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结果还象过去那样不论是立法,
还是政治权力传承,还是社会分配,都高度自利,以致不管是中央政
府,还是地方政府,都成为自我服务型的自利型政治集团,非但不为
人民着想,反而只体现自己意志;非但不为人民服务,反而仅以自己
的需要为立足点;非但不为人民造福,反而动不动就损害人民利益!



第五章 开辟民主化的道路


从古到今,凡是危害中国发展的问题,其实根本上都是政治问题。
由于政治方面存在严重弊病,不但传染其他方面,还导致其他一系列
问题,因此任何问题都能搁置,首先必须解决政治问题。只要政治问
题从根本上解决了,其他问题也就迎刃而解,否则不仅严重影响其他
问题的处理,还会诱发更多更大的问题。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在摸着石头过河的改革中,如今右腿已踩
在了一块石头上,而左腿还深陷在淤泥之里,以至右腿已踏上了现在,
而左腿还停留在过去,与其说拔不出左腿的原因是没有脱掉一党专制
的破鞋,不如说是当局出于维护自身统治地位,以致形成进退维谷的
局面。如果拔不出深陷过去的那条左腿,那不但严重干扰中国发展的
方针,还会严重侵害中国社会的细胞;不但严重腐蚀中国改革开放的
战略,还会严重阻碍中国民主转型的进程;不但严重削弱中国崛起的
动力,还会严重牵制中华民族腾飞的脚步!

一、冲出民主化的困境

不论是改革,还是开放,都旨在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促进生产关
系的完善,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进而确保国民经济持续
增长,确保综合国力不断增强,确保人民生活蒸蒸日上,而最终促使
国家健康发展,促使社会繁荣文明,促使生活质量不断提升。

如果说改革是对存在弊端的原有体制的革命,不仅要革除经济方
面的弊端,也要革除政治方面的弊端,还要革除其他方面的弊端,那
么开放则是在引进外资同时,不仅借鉴外国优越的民主制度,还借鉴
外国先进的普世价值观,而最终不仅要解除阻碍生产力发展的桎梏,
也要消除不利于生产关系完善的因素,更要废除阻碍物质文明和精神
文明建设的体制。

因此,改革开放首先应当挖好沟才放水,也就是先起码建立基本
的社会保障,再实施改革,以免既引起剧烈的社会阵痛,又加重民众
的生活负担和精神包袱,最终不仅应当使基本民生有所保障,还应当
缩小贫富差距而实现共同富裕,更应当将其成果让民众共享,可当局
出台的政策与举措反而不挖沟就放水,不先起码推出基本的社会保障
政策,就展开改革措施,以致既引起剧烈的社会阵痛,又加重民众的
生活负担和精神包袱,而结果不仅使社会贫富差距不断拉大,还导致
民众分享不到多少成果。

其次,改革开放应当在引进外资同时,不仅借鉴外国优越的民主
制度,还借鉴外国先进的普世价值观,可当局出台的政策与举措只招
商引资,而排斥外国优秀的政治文化。

更主要的是,改革开放应当废除一党专政而铸就民主,树立宪政,
实行法治,保障人权,扩展自由,落实平等,推行地方自治和军队国
家化,建立多党竞争机制,构筑分权制衡体系,以至于不仅使政府在
人民的监督下工作,还实现廉洁和廉价政府的目标,而不应当与民主
潮流相抵牾,不应当与人权原则相冲突,不应当使政府驾于人民之上,
不断过滤民众的要求,而让自己为所欲为,不仅滥用权力,铺张浪费,
贪污腐化,还把人民抛向体制的边缘,可当局出台的政策与举措,反
而不断给一党专政注射强心剂,不仅使之朝着民众所期待的正确方向
逆向而行,还使之继续在极权的道路上加速行进。

展开来讲,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尽管通过解放思想走出一片片
意识形态的误区;通过转变观念拆除一个个条条框框;通过不断拓展
改革而摸着一块块石头过河;通过不断对外开放打开一扇扇国门;通
过转换机制开辟一条条发展弯路;以至不再以阶级斗争为纲,而转变
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再闭关锁国,而打开国门,对外逐渐开放;
不再迷恋计划经济,而投入市场经济的怀抱;不再扼杀经济竞争,而
借鉴国外竞争机制;不再只靠自力更生,而广泛借助外资内债;不再
只搞国营集体经济,而渐渐放开,倡导多种经济成分并存,不但积极
扩展个体私营,还通过优惠政策,广招外商,博引外资,开办独资或
合资公司,并逐步实行股份制,推广现代企业制度,普及公有制多种
实现形式等,因此不仅促使国民经济迅猛发展,也促使综合国力直线
上升,还促使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然而由于没有通过政治改革破
除一党专制而造就民主,致使国家权力集中在一种政治力量上,导致
权力极度统一,以至不管是立法,还是行政;不管是司法,还是军队;
不管是新闻出版单位,还是国有厂矿企业,从中央到地方,都被一种
政治势力操控,以致既无横向互相制约,又无纵向互相制约。而且各
级领导都由上级委任,而非民主选举产生,只受上级管制,不受其它
约束,致使各级干部动不动就滥用职权,动不动就以权谋私,动不动
就贪污受贿,动不动就买官卖官,动不动就损害国家利益,损害民族
利益,损害人民利益!

因此,不但导致各项方针常常失灵,也导致各项政策常常走样,
还导致各项措施常常变形,进而致使改革开放不断发生变异,结果不
仅导致发展方式畸形,也导致发展道路曲折坎坷,以至于不仅在政治
上导致高投入、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还在经济上导致高投入、
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不仅导致改革成本不断递增,还导致开放
支出不断攀升;不仅导致社会剧痛不断蔓延,还导致贫富差距不断扩
大;不仅导致社会道德不断滑坡,导致国家不断大量失血;不仅导致
社会污水不断乱流,还导致国有资产损失惨重;不仅导致富国穷民,
还导致腐败层出不穷,既席卷全国,又上下泛滥!……

显然,这一系列问题,并非改革开放直接派生的负面效应,而是
政治改革没有跟进出击直接造成的必然后果。

之所以政治改革没有跟进出击,原因就在于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
尽管当局不断深化经济改革,不断扩大科教改革,不断拓展其他改革,
然而对于政治改革,当局则完全选择回避要害,不是空喊口号,就是
把行政改革说成是政治体制改革,从而导致政治改革难以展开。尽管
大多数百姓都明白,要真正进行政治改革,那就必须终结一党专政,
但是大多数百姓因为怕遭迫害镇压,所以都选择忍气吞声,而既不敢
表示不满,又不敢付诸行动,以至于不是在当局的迷惑下埋头赚钱,
就是在当局的诱导下设法钻营。因而在当局与百姓分别作出这种选择
后,中国的政治改革自然就举步维艰,结果不但导致中国政治改革陷
入困境而停滞不前,更导致中国民主化陷入困境而难以自拔。

展开来讲,由于当局深知如果全面推行实质性的政治改革,那自
己就成为改革的对象,而只有回避真正的政治改革而维持现状,才能
维护自身利益,因此,对当局来说,不管百姓如何选择,自己的理性
选择都是回避政治改革。而按理说百姓是现行政治制度的受害者,只
有借助政治改革,才能改善自身的处境,因此都应推动政治改革,可
实际上并非如此,而是也回避政治改革。之所以这样,原因就在于在
当局出于维护自身利益而不进行真正的政治改革的情况下,如果百姓
还要求进行真正的政治改革,那就会遭到当局的镇压,以致出于趋利
避害,只好选择回避,而不敢要求进行真正的政治改革。而对百姓中
的一些知识精英和经济精英来讲,他们本应是要求进行真正政治改革
的最有力量的社会群体,可由于一些人怕遭迫害,而另一些人被当局
收买,以致在政治改革的问题上全都沉默,不是回避政治问题,就是
为当局歌功颂德,为当局涂脂抹粉,为当局摇旗呐喊。而这些比普通
百姓具有影响力的精英们与当局沆瀣一气后,政治改革的困境就进一
步被强化了。此外,尽管一些有识之士不仅敢于不断呼吁政治改革,
并强烈要求造就民主,树立宪政,实行法治,保障人权,扩展自由,
落实平等,推行地方自治和军队国家化,建立多党竞争机制,构筑分
权制衡体系,还为此不是积极投身民主运动,就是积极参与维权运动,
要么积极推展公民运动,但是一方面因为人数有限,而又各自为战,
过于松散而没凝聚起来;一方面因为违背国情而一味照搬西方民主模
式,以致非但没有唤起民众冲破政治改革的困境,反而使之每况愈下。

总之,如果说中共当局是中国民主化的障碍,那么民运力量过于
松散而没有形成合力则是中国民主化的瓶颈,而百姓参与民主运动的
人数过少则是中国民主化的短板。由于当局无意展开真正的政治改革,
而百姓又不敢要求真正的政治改革,加上民主斗士势单力薄,又没唤
起百姓,因此不仅导致政治改革的动力严重不足,更导致中国民主化
的基础越来越薄弱。

结果致使中国百姓至今还不能真正站起来,而还象过去那样不是
一路跪拜,就是忍痛爬行;致使中国百姓至今还不能畅所语言,而还
象过去那样不是违心说谎,就是装聋作哑;致使中国百姓至今还不能
享有言论、集会、结社的自由权利,而还象过去那样不是歌功颂德,
就是忍气吞声;致使中国百姓至今还不能参政议政督政,而还象过去
那样不是卑躬屈膝,就是任人宰割;更致使中国百姓至今从没当过家
做过主,而还象过去那样不是沦为轿夫,就是沦为奴仆囚徒!

与其说这是中国百姓的悲哀,不如说是中国百姓莫大的耻辱。而
耻辱,不仅是声誉上所受的损害,更会遭受利益上的损失,而不管是
个人蒙受的耻辱,还是国家和民族蒙受的耻辱,都主要是内在因素造
成的,其次才是外在因素作用的结果。其实,蒙受耻辱并不可怕,而
可怕的是不积极想方设法消除耻辱的根源,而从根本上洗刷耻辱。

自古以来,中国人就不断遭受耻辱,不但蒙受国家一次次被掠夺
的耻辱,还蒙受民族一次次被践踏的耻辱,更蒙受五千多年被统治者
压迫的耻辱,而这一系列的耻辱不仅导致中国百姓声誉上蒙受莫大的
损害,以致不管是在历史上,还是在世界上,都抬不起头,更导致中
国百姓利益上遭受莫大的损失,以致不论是在政治方面,还是在经济
等方面,都蒙受难以估量的损失!

当中国的家,做中国的主,虽是中国百姓不可侵犯的权利,但是
必须要靠百姓自己争取捍卫,不能指望别的,只能指望自己!

纵观世界历史,不论哪个国家实现民主,都是百姓用血用汗用命
换来的,都是百姓从拼争中提取的,都是百姓齐心协力争来的,而不
是盼来的,也不是等来的,更不是谁的恩赐!

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实现民主化不外乎通过两条渠道:一条
是通过自上而下的循序改革,一条是通过自下而上的暴力革命。基于
中国现状,要想借助自下而上的暴力革命造就民主,不仅可能性很小,
而且即使利用暴力革命实现权力更迭,也十有八九回到专制的老路上,
因此只能通过自下而上的社会呼吁,只能通过理性的社会发难,只能
通过非暴力的社会风潮,不断冲击现行腐朽而落后的政治制度,齐心
迫使当局通过全面政治改革,废除四项基本原则,废止政治垄断,废
弃一党专政,才能铸就民主,树立宪政,实行法治,保障人权,扩展
自由,落实平等,推行地方自治和军队国家化,建立多党竞争机制,
构筑分权制衡体系。

由于百姓不仅是民主转型的动力,更是民主转型的着力点,因此
必须通过各种方式,挖掘各种资源,疏通各种渠道,不但提高百姓的
民主认知,还要激发百姓的民主精神,更要激活百姓的民主意志。其
次,让百姓认识到维持现状而不推动政治改革,不仅得不偿失,也为
虎作伥,还对自己更加不利;而如果积极推动政治改革,铸就民主制
度,那不仅对自己有益,也对国家有益,还对民族有益。再则,在争
取国际支持及配合的同时,必须激励国内各界凝聚有限力量不断齐心
奋争,必须激励国内民众积极投身民主运动,必须激励国内百姓踏上
民主化的征程。

尤其是不但要绘制出能落实民众政治诉求的民主蓝图,也要建立
能满足民众经济和其他方面需要的民主机制,更要构筑能使民众同当
局的利益预期在一定程度上形成契合的民主制度,从而激起民众参与
民主运动的勇气,激活民众参与民主运动的潜能,激发民众参与民主
运动积极性,以至于唤起民众凝聚起来形成合力,汇成一浪接一浪的
社会呼声,合成一片接一片的社会发难,聚成一次接一次的社会风潮,
不断自下而上冲击现行腐朽而落后的政治体制,而迫使当局全面通过
政治改革,废除四项基本原则,废止政治垄断,废弃一党专政,进而
通过制度创新,促使国家不仅在政治方面以民主为基础,以宪政为支
柱,以法治为准绳,以人权为核心,以自由为媒介,以平等为纽带,
以多党竞争为枢纽,以分权制衡为中枢,以地方自治及其军队国家化
为前提,还在经济方面则以公私混合所有制为本,以公有经济为主,
以私有经济为辅,以经济竞争为媒介,以市场经济为纽带,并废弃哈
耶克倡导的反对政府干预的自由市场经济思想,而进一步弘扬和完善
新凯恩斯主义提倡的政府管控的自由市场经济主张,最终不仅构筑高
效廉洁而又廉价的新型社会控制体系,还建立适合中国的民主制度。

当今,世界正处于多极化格局,不仅民主已成主流,而且不管是
政治,还是经济;不管是科技,还是教育;不管是文化,还是其它方
面,都不断结出硕果,因而既给中国的民主转型带来千载难逢的历史
机遇,又给中国的民主转型营造了良好的国际环境,不但为中国民主
转型提供了大量的能源,更为中国民主转型指明了方向,扫除了障碍,
铺平了道路。

如果中国百姓还不借助改革开放牢牢把握住民主转型的历史机遇,
齐心迫使当局破除政治垄断,而全面通过政治改革,把民主、宪政、
法治、人权、自由、平等、多党竞争、分权制衡、地方自治和军队国
家化植入中国每片土地,注入中华民族每条血脉,输入每个中国人的
心里,从而为中国的发展竖立航标,为中国的崛起提供动力,为中华
民族的腾飞铺筑跑道,那么自古惨遭专制折磨的中国,自古惨遭极权
压迫的中华民族,自古惨遭暴政蹂躏的炎黄子孙,不是倒在权贵垄断
资本主义怀里苟延残喘,就是还在一党专政的牢笼中苦苦挣扎!

当然,在一党专制的情况下,当局出于维护统治,往往不会采取
积极姿态,不会自动放弃领导地位,不会为了国家利益、民族利益、
人民利益,而主动牺牲自身利益,反而可能使用一切手段,动用一切
力量,不惜一切代价,竭力维护自身既得利益。

所以,指望当局自觉走上民主化的道路,那无异于缘木求鱼,而
只有借助理性、非暴力民主运动才切实可行,也才是最佳的选择。因
此,除了通过各种方式,挖掘各种资源,疏通各种渠道,加强百姓的
民主认知,激活百姓的民主精神,激发百姓的民主斗志,而促使百姓
团结奋争,凝聚起来合成一浪接一浪的社会呼声,汇成一片接一片的
社会发难,聚成一次接一次的社会风潮,以至于让民主呼声响彻中国
大地,让社会发难遍布中国每片土地,让社会风潮席卷中国每个角落,
才能迫使当局全面进行政治改革,从而冲出民主化的困境而根除封建
专制,破除政治垄断,废除一党专政,造就适合中国的民主制度。

如今,改革开放已经30多年了,而民主已经诞生300多年了,也
在世界上蔓延300多年了,并已在150多个国家开花结果,可是中国依
然遭受专制蹂躏,中华民族依然遭受专制压迫,中国百姓依然遭受专
制折磨,以致不管是中国的命运,还是中华民族的命运,还是中国百
姓的命运,都还仅仅取决于一党专制,都还仅仅取决于一个政治集团,
都还仅仅取决于一个人领导下的几个人,而不取决于民主,不取决于
多个政党,更不取决于十三亿中国人民!

如今,《世界人权宣言》已经颁布60多年了,而中共当局不仅于
1997年10月27日签署了联合国《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还于1998年10月5日签署了《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还于2004
年3月通过修宪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使之成为宪法
准则,可中国的人权状况并没有得到改善,以至中国百姓还不能真正
站起来,而只能忍痛爬行;还不能畅所语言,而只能装聋作哑;还不
能享有言论、集会、结社的自由权利,而只能忍气吞声;还不能参政
议政督政,而只能任人宰割;还不能当家做主,而只能当囚徒做轿夫!

如今,中国民主革命已经过去100多年了,中共当政已经60多年了,
历史已经跨入21世纪了,国家走哪条道路由人民决定不仅已成为世界
共识,还已成为普世价值,然而中国走哪条道路还由一个人领导下的
一个政党决定,而不由十三亿中国人民决定,以致中国百姓至今连民
主是什么滋味都没体味到。而这不但要追究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
制度,追究蒋介石的独裁统治,追究中共奉行的政治霸权主义,而百
姓更要追究自己!

英国百姓早在1688年就能通过制度创新,齐心创建世界上第一个
君主立宪制国家,从而铺筑人类历史上第一条民主之路;而美国百姓
早在1781年就能通过制度创新,齐心创立全球第一个总统制国家,从
而铺成自己的民主之路;印度百姓早在20世纪40年代就能通过非暴力
不合作运动,齐心建立半总统制国家,从而铺就自己的民主之路;为
什么十三亿中国百姓,就不能发扬中国民主革命的精神,而认真总结
以往民主运动的经验和教训,重新上路冲出民主化的困境,通过制度
创新齐心砸烂一党专政生产的政治镣铐,而不断通过自下而上的社会
呼吁、社会发难、社会风潮,汇成一浪高过一浪的民主潮流,彻底冲
毁四项基本原则,进而冲垮一党专政制度,最终冲出中国民主之路?!

为什么十三亿炎黄子孙,就不能发扬中国民主革命的精神,而认
真总结以往民主运动的经验和教训,重新上路冲出民主化的困境,而
通过制度创新齐心拆除一党专政设置的政治牢笼,不断通过自下而上
的社会呼吁、社会发难、社会风潮,合成一次高过一次的民主声浪,
震毁四项基本原则,进而震垮一党专政制度,最终铺筑中国民主化的
坦途?!

为什么十三亿中华儿女,就不能发扬中国民主革命的精神,而认
真总结以往民主运动的经验和教训,重新上路冲出民主化的困境,而
通过制度创新齐心摧毁一党专政修筑的政治堡垒,以至合成一浪接一
浪的社会呼声,汇成一片接一片的社会发难,聚成一次接一次的社会
风潮,不断自下而上冲击现行腐朽而落后的政治体制,迫使中共当局
通过全面政治改革,废除四项基本原则,废止政治垄断,废弃一党专
政,而铸就民主,树立宪政,实行法治,保障人权,扩展自由,落实
平等,推行地方自治和军队国家化,建立多党竞争机制,构建分权制
衡体系,最终不仅创建适合中国的民主制度,也打造中国健康发展的
路标,还浇筑中华民族腾飞的跑道?!


二、创立中国民主制度

如果说民众是中国民主转型的动力,那么通过民众自下而上的奋
争,而迫使当局全面进行政治改革则是中国民主转型的支点,而建构
适合中国的民主制度则是中国民主转型的杠杆。只有先打造出不仅能
落实民众政治诉求,也能满足民众经济和其他方面需要,更能使民众
同当局的利益预期在一定程度上形成契合的民主制度这个杠杆,才能
激发民众通过自下而上的奋争,迫使当局全面通过政治改革,而不但
撬开自古压在中国及民众身上的专制制度,还造就既适合中国又具有
普世功效的民主制度。

由于现行民主还有一些缺陷,不仅存在选举的可操纵性和选举结
果的非理性的问题,也存在民主对原有社会结构强化的问题,还存在
民主社会的媚俗性等问题,而最主要的问题则在于缺乏公平合理的分
配机制,以致难以化解日益尖锐的分配矛盾,因此还有待于完善。

其中,不管是选举的可操纵性和选举结果的非理性的问题,还是
民主对原有社会结构的强化的问题,还是民主社会的媚俗性等问题,
都能通过技术创新使之功能不断弱化,而分配问题只有上升到社会制
度的层面才能得到解决,也就是说只有更新社会制度,只有通过社会
制度创新,才能缓解分配矛盾,以至从根本上弥补民主制度的缺陷,
而进一步发扬民主的优越性,进一步提升民主的质量,进一步完善民
主制度。

由于资本主义推行私有制,并推崇哈耶克倡导的反对政府干预的
自由市场经济思想,因此既忽视市场缺陷,又造成社会不公,以至于
不但导致市场缺陷难于及时得到修补,也导致社会财富都积累在少数
人手里,还导致社会购买能力严重匮乏,使得社会经济循环中断,而
不断引发经济危机,以致既危害国家发展,又损害的多数人的利益,
最终不仅导致贫富悬殊,也导致社会变形,还导致国家失衡。

尽管社会主义实行公有制,但由于政治上崇尚专制,不但只体现
统治者的意志,还仅以统治者的需要为立足点;不但中央集权,还世
袭委任;不但排除异己,还钳制言论及其结社、信仰自由;不但独霸
军队警察,还限制百姓的活动空间,以致不受制约,监控无效,唯我
独尊;而经济上虽讲求全体人民共有一切生产要素,讲求分配公平,
可因象政治上一样推行垄断,以致不仅排斥私有生产要素,还扼杀经
济竞争;不仅宠信计划经济,还推崇平均主义;不仅生产效率低下,
还机制僵化,缺乏生机。

尽管社会民主主义讲求民主,也讲求公平,并推行新凯恩斯主义
提倡的政府管控的自由市场经济,可由于推崇以私有经济为主的公私
混合制,只通过私有经济实现自身政治经济诉求,而不借助公有经济
大展宏图,以致不仅在经济建设上也没具体的表现形式,还在公平分
配方面没有多少作为,结果不仅导致社会财富都积累在少数人手里,
还导致社会购买能力严重匮乏,使得社会经济循环中断,而不断引发
经济危机,以致既危害国家发展,又损害的多数人的利益。

尽管中国如今推行以公有生产要素为主的公私混合制,但是由于
政治上崇尚专制,不但只体现统治者的意志,还仅以统治者的需要为
立足点;不但中央集权,还世袭委任;不但排除异己,还钳制言论及
其结社、信仰自由;不但独霸军队警察,还限制百姓的活动空间,以
致不受制约,监控无效,唯我独尊。而经济上虽然推行新凯恩斯主义
提倡的政府管控的自由市场经济,而能不断修补市场缺陷,可由于没
有通过公有经济每年向全民分红,因此不仅导致社会财富过度集中、
沉淀,还导致社会消费(内需)严重不足,结果既阻碍经济可持续性
发展,又没能为多数人牟利。更主要的是,由于实行政治垄断,一味
推行专制而扼杀民主,因此不仅致使社会道德全面滑坡,也致使公有
资产损失惨重,还致使腐败到处泛滥!

显然,不管从哪个方面来看,世界上现行的各种社会制度都有些
弊端,因此最近十几年间,为了削弱资本主义的不公,为了清除社会
主义的僵化,为了弥补社会民主主义的不足,为了消除中国以公有生
产要素为主的公私混合制的专制缺陷,不管是西方发达国家的政治家
和思想家,还是中国的有识之士,都在探索人类发展新的道路,希望
创建一种新型社会民主制度,以至既讲求民主,又讲求宪政;既讲求
法治,又讲求人权;既讲求自由,又讲求平等;既讲求公平,又讲求
效率;既讲求正义,又讲求公正;既讲求地方自治,又讲求军队国家
化;既讲求多党竞争,又讲求分权制衡,最终不仅超越左派思想,也
超越右翼主张,还全面实行积极的福利政策。

然而,由于各国情况不同,实施方式不一,因此,对于新型社会
民主制度,不但表述不尽一致,也没有形成统一的模式,还有待于进
一步完善,因为一些西方发达国家的政治家和思想家所建构新型社会
控制方式,尽管以宪政民主为基础,但公有经济成分过少,而私有经
济比例过大,所以并不科学。而中国一些有识之士所建构的民主社会
主义制度等,尽管推行以公有生产要素为主的公私混合制,可由于没
摆脱一党专制的束缚,因此更不科学。而科学的新型社会民主制度,
不但在政治方面以民主为基础,以宪政为支柱,以法治为准绳,以人
权为核心,以自由为媒介,以平等为纽带,以多党竞争为枢纽,以分
权制衡为中枢,以地方自治及其军队国家化为前提,还在经济方面既
废除私有制,又废止公有制,还废弃以私有经济为主的公私混合制,
而建构以公有经济为主的公私混合所有制,以至以公有经济为主,以
私有经济为辅,以经济竞争为媒介,以市场经济为纽带,并废弃哈耶
克倡导的反对政府干预的自由市场经济思想,而进一步弘扬和完善新
凯恩斯主义提倡的政府管控的自由市场经济主张,从而不仅符合社会
客观要求,还符合历史发展规律;不但满足绝大多数百姓的政治诉求,
还满足绝大多数百姓的经济等方面的要求,而且既讲求民主,又讲求
宪政;既讲求法治,又讲求人权;既讲求自由,又讲求平等;既讲求
公平,又讲求效率;既讲求正义,又讲求公正;既讲求地方自治,又
讲求军队国家化;既讲求多党竞争,又讲求分权制衡;最终不仅超越
资本主义私有制,也超越社会主义公有制,还超越以私有生产要素为
主的社会民主主义公私混合制,更超越中国现行的以公有生产要素为
主的公私混合制,总之,既超越左派思想,又超越右翼主张,还全面
实行积极的福利政策。

过去,由于没有根据国情民意,没有根据社会客观要求,没有根
据历史发展规律,设计适合中国的民主制度,而想一味照搬西方现行
宪政民主模式,以致没有绘制出不仅能落实民众政治诉求,也能满足
民众经济和其他方面需要,更能使民众同当局的利益预期在一定程度
上形成契合的民主蓝图,结果时至今日非但还没有攻破专制的防线,
促使中国走上民主化的道路,反而付出了许多不该付出的代价,浪费
了许多不该浪费的时间,搭上了许多不该搭上的成本!

因此,铺筑中国民主之路,不但要借鉴民主发达国家的经验,更
要吸取过去的教训;不但要靠血性,也要凭理性,更要讲策略;不但
要根据中国国情,也要根据社会客观要求,还要根据历史发展规律,
来绘制适合中国的民主转型蓝图,来确立适合中国的民主转型目标,
来确定适合中国的民主转型路径。

由于中国的国情既特殊又复杂,不仅公有经济规模庞大,至少占
社会总资产的六成以上(截止2012年11月底,全国国资委系统监管
企业资产总额高达69万亿元;另据黄孟复2013年说,现在国有资产
总额有100多万亿元,加上金融资产、全国国有资产高达140万亿元;
而据国资委主任张毅2013年12月26日讲,2013年1-11月,全国
国资委系统监管企业实现营业收入38.1万亿元,同比增长11.6%;实
现利润1.8万亿元,同比增长6.7%;上交税金2.7万亿元,同比增长
4.4%。其中,中央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1.8万亿元,同比增长9.5%;
实现利润1.2万亿元,同比增长7.5%;上交税金1.8万亿元,同比增
长5.4%。)而且,社会环境及其文化等自古遭到专制严重污染,因此
不能照搬哪个国家现成的民主体制,而必须根据中国的特点设计出适
合中国的民主制度,这不但是解构现行体制和建构新体制并存的过程,
也意味着中国民主转型必须另辟蹊径,以至既不同于那些民主发达的
资本主义国家,也不同于那些先于中国实现了初期民主化的东欧前社
会主义国家,还不同于那些处于民主转型的阿拉伯国家,从而创建一
种新型民主制度,并使之既富有中国特色,又具有普世功效。

尽管中国民主转型是个庞大的系统工程,但是只要根据社会客观
要求,根据历史发展规律,根据国情民意,不但描绘出适合中国的民
主转型蓝图,也确立适合中国的转型目标,还确定适合中国的的转型
路径,就能让民主植根于中国每个角落,让民主在中国遍地开花结果,
让民主造福中华民族!

而今,不管是基于中国现状,还是从其他方面来看,世界上已经
践行的民主制度都不仅各有弊端,还不适合中国国情,因此只能通过
制度创新,创建新型民主制度,一方面在政治上废除专制,而以民主
为基础,以宪政为支柱,以法治为准绳,以人权为核心,以自由为媒
介,以平等为纽带,以多党竞争为枢纽,以分权制衡为中枢,以地方
自治及其军队国家化为前提;一方面在经济方面既废除私有制,又废
止公有制,还废弃以私有经济为主的公私混合制,而建构以公有经济
为主的公私混合所有制,以至以公有经济为主,以私有经济为辅,以
经济竞争为媒介,以市场经济为纽带,并废弃哈耶克倡导的反对政府
干预的自由市场经济思想,而进一步弘扬和完善新凯恩斯主义提倡的
政府管控的自由市场经济主张,从而不仅通过宪政化,通过法治化,
通过自由化,通过权利化,通过军队国家化,夯实新型民主制度的基
础,还通过确立多党制,通过确立联邦制,通过确立以公有经济为主
的公私混合所有制,通过确立新独立监察制,通过确立新五权分立制,
浇筑新型民主制度的支柱,以至既绘制出适合中国的民主转型蓝图,
又确立适合中国的转型目标,进而既利于实现中国民主转型,又根据
国情开辟中国民主化的捷径,最终既创立适合中国而又具有普世功效
的新型民主制度,又铺筑人类发展的坦途!

这样通过五化五制创建的新型民主制度不仅符合社会客观要求,
还符合历史发展规律;不但满足绝大多数百姓的政治诉求,还满足绝
大多数百姓的经济等方面的要求,而且既讲求民主,又讲求宪政;既
讲求法治,又讲求人权;既讲求自由,又讲求平等;既讲求公平,又
讲求效率;既讲求正义,又讲求公正;既讲求地方自治,又讲求军队
国家化;既讲求多党竞争,又讲求分权制衡;不仅超越资本主义私有
制,也超越社会主义公有制,还超越以私有生产要素为主的社会民主
主义公私混合制,更超越中国推行的以公有生产要素为主的公私混合
制,总之,既超越左派思想,又超越右翼主张,还全面实行积极的福
利政策。

确切地说,这样通过五化五制创建的新型民主制度由于废除专制
而造就民主,因此既体现广大人民的意志,又仅以人民的需要为出发
点;既兼容并包,又选举限任;既不钳制言论及其结社、信仰自由,
又实行地方自治;既有多党竞争,又有分权制衡;而不管是军队,还
是警察,都完全国家化,以至不仅扩展百姓的活动空间,还接受制约,
监督有效,唯民是从,而不再象一党专制那样不但只体现统治者的意
志,还仅以统治者的需要为立足点;不但中央集权,还世袭委任;不
但排除异己,还钳制言论及其结社、信仰自由;不但独霸军队警察,
还限制百姓的活动空间,以致不受制约,监控无效,唯我独尊。

这样通过五化五制创建的新型民主制度,由于不但废止资本主义
私有制,也废除社会主义公有制,还废弃以私有生产要素为主的社会
民主主义公私混合制,而实行以公有生产要素为主的公私混合制,因
此促使公有经济不仅能集中社会大量公有经济资源,而混同私有经济
资源,根据市场需要进行科学配置,投入国家各项建设,而且既有助
于提高生产力的水平,也有利于促进生产关系的完善;既有助于宏观
经济平稳运行,也有利于国民经济持续增长;既有助于创造各种就业
门路,也有利于提升社会福利标准;最终以公有资本为龙头,借助股
份制吸纳私有资本,不仅带动各方面投资,还能实现共同增殖;不仅
通过公有经济每年向全民分红带动内需,还能扩大出口;不仅带动相
关产业,还能不断扩充就业岗位,从而确保国民经济持续增长,确保
综合国力不断增强,确保人民生活蒸蒸日上,确保国家科学发展,确
保社会和谐繁荣!

这样通过五化五制创建的新型民主制度,由于废弃哈耶克倡导的
反对政府干预的自由市场经济思想,而进一步弘扬和完善新凯恩斯主
义提倡的政府管控的自由市场经济主张,因此不仅促使政府通过市场
需要配置资源,调控经济运行,使之符合国家发展要求,符合社会发
展目标,符合人民生活需要;还促使政府借助市场监控和调节,及时
对市场缺陷进行弥补修正。

这样通过五化五制创建的新型民主制度,由于通过公有经济每年
向全民分红,因此一方面借此提高百姓的收入而促进社会消费,一方
面避免社会财富过度集中、沉淀,防止投资造成局部经济过热而引发
通货膨胀,从而既达到促使经济持续发展的目的,又能为多数人牟利。  

这样通过五化五制创建的新型民主制度,不仅有助于政府行为合
理规范,也有助于政府提供优质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更有助于政
府正视自身的不足;不仅有利于社会进步,也有利于国家发展,更有
利于民族前途;不仅能得到国际社会的一致肯定,也能得到世界舆论
的一致好评,更能得到中国百姓的一致响应!

总之,这样通过五化五制创建的新型民主制度不但在政治方面以
民主为基础,以宪政为支柱,以法治为准绳,以人权为核心,以自由
为媒介,以平等为纽带,以多党竞争为枢纽,以分权制衡为中枢,以
地方自治及其军队国家化为前提,而且还在经济方面以公私混合所有
制为本,以公有经济为主,以私有经济为辅,以经济竞争为媒介,以
市场经济为纽带,并废弃哈耶克倡导的反对政府干预的自由市场经济
思想,而进一步弘扬和完善新凯恩斯主义提倡的政府管控的自由市场
经济主张,以至不仅超越资本主义私有制,也超越社会主义公有制,
还超越以私有生产要素为主的社会民主主义公私混合制,更超越中国
现行的以公有生产要素为主的公私混合制;不仅符合国情,也符合社
会客观要求,还符合历史发展规律;不仅理性确立公有经济的地位,
也满足绝大多数百姓的政治诉求,还满足绝大多数百姓的经济等方面
的要求,从而使当局和百姓的利益预期在一定程度上形成契合,进而
不但有助于打破政治改革的僵局,还有助于开拓中国民主化的捷径;
不但有助于缩短中国民主化的历程,还有助于减少中国民主化的时间;
不但有助于降低中国民主化的成本,还有助于减轻中国民主化阵痛;
不但有助于减小中国民主化的代价,还有助于加快中国民主化的步伐……


第六章 夯实新型民主基础


无论哪种民主模式,都由宪政,法治,自由,权利,军队国家化
等基本要素合成,以至不仅可以到处移植,也能嫁接到各种文化传统
中,还能在各种不同的国家扎下根来,因此,只有通过宪政化,通过
法治化,通过自由化,通过权利化,通过军队国家化,才能为新型民
主制度打下坚实的基础,从而不但开辟中国民主化的捷径,也让新型
民主之路通往中国的每个角落,还让新型民主之路布满世界各地,更
让新型民主之路不但造福中华民族,还造福全人类!


一、宪政化

从古到今,人类在自我管理的同时,就不断探索实现自我约束的
方式,由于政治权力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合法的强制力,因此可通过
规约人们的行为解决分歧和冲突,可如果政治权力过于集中,而又不
受制约,不受监督,那必然导致政治垄断,必然铸成专制,必然会被
滥用。因为人不是天使,具有多面性,正如权力具有双重效应,既可
为公众服务,带去有益影响,也能谋取私利,带来不良后果,所以,
任何人,任何权力都要受到制约监督,否则必定为所欲为,以致为了
自身利益,不惜祸国殃民。因此,政治权力不能高度集中,必须分散
开来,必须受到严格限制,必须受到严密监控。

为了对政治权力进行有效地限制,以防遭到滥用,以防产生异化,
以防被用来侵犯人权和人的自由,而造成负面效应,带来恶劣影响,
因此,以英国的约翰•洛克、法国的孟德斯鸠、美国的麦迪逊、汉密
尔顿等为代表的思想家提出三权分立、人权保护以及民主程序等一系
列制度性措施,开创了宪政的基本理论体系。

如果说英国从1628年开始以《权利请愿书》、《人身保护法》、
《权利法案》以及《王位继承法》等一系列宪法性文件为基础奠定了
不成文宪法体系,那么,美国1787年制定的《美利坚合众国宪法》、
1791年生效的《权利法案》以及1789年法国的《人权与公民权宣言》
等文件的颁布则标志着宪政在实践中的全面展开。

随着宪政在实践中的发展,宪政不仅是国家依据体现民主法治精
神的宪法进行活动,以充分维护和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为目的,以
科学规范国家权力的运作为保障,以宪法精神的充分贯彻为樗的政治
形态或政治过程,也是由宪法所确认和规定的民主政治法治化的整个
过程。

进一步说,宪政是一种以民主为基础、以法治为形式、以分权制
衡为手段、以个人自由为终极目标的现代政治制度,而其根本作用既
在于防止政府(包括民主政府)权力的滥用,又在于维护公民普遍的
自由和权利,不仅蕴涵自由、民主,还蕴涵共和及法治。其中自由是
目的,民主是根基,共和是架构,法治是约束,而其实质包含两方面:
一是限制政府及立法机构的专属权力,而限权的一个精巧的技术性手
段是分权;二是保障人民的各项基本权利,特别是洛克主张的生命、
自由和财产权。正如路易斯•亨金所言,宪政意指“成立的政府要受
到宪法的制约,而且只能根据其条款来进行统治并受制于其限制” ,
而其包括以下要素:依照宪法成立的政府; 分权制衡; 人民主权和
民主政府; 违宪审查; 独立司法机关; 遵守人权法案的有限政府;
对警察权进行控制; 对军队的文官控制。

起初,宪政本身并不涉及民主,宪政的根本目的是保障自由权;
而民主则关注政府的产生方式和权力来源。宪政可以让政府受到约束
从而保障公民自由权;民主则可以让政府执政为民,从而保障或增加
公民受益权。因此民主国家未必是宪政国家(例如古希腊),而宪政
国家也未必是民主国家(例如大宪章时代的英国)。正是由于宪政突
出了对权力的限制,尤其是对民主权力的限制,而使宪政倾向于保守,
造成了宪政与民主之间关系的持续紧张。而这种紧张突出反映在人民
主权与限权宪法之间的冲突、个人权利与公共权力之间的界限、公共
领域与私人领域的分离、积极自由与消极自由的区别等方面。

后来,随着宪政在实践中的发展,当代宪政精巧地化解了民主与
法治之间存在的紧张,形成当今世界的宪政形态,以至使得宪政不仅
是以宪法(立宪)为起点、以民主为基础、以法治为原则、以人权为
目的的政治形态和政治过程,也是对政府权力和公民权利的制度安排,
既肩负保障公民权利,又担负制约政府权力。

当然,宪政的确立,不仅仅取决于一部有形的宪法,更重要的是
在于同宪政的基本要求相统一的宪法的价值基础、政权结构及其保障
机制等实质内容。

首先,在形式上,宪政有赖于宪法,并以“法之法”的宪法为基
础;而在理念上,宪法形式也脱离不了人们对宪政所追求的理想价值
成分。宪法一旦颁行就成为实施宪政的依据,指导宪政建设的运行。
而宪政所担负的使命是,既要实施宪法,又要完善发展宪法。

其次,宪政是验证宪法“正当性”的关键环节。宪法的“正当性”
特指宪法内蕴的应然价值取向,宪法规范应当体现公认的立宪主义的
宪法观念和精神,表达人民的意志和利益。

此外,宪法自然性地意味着宪政,不仅包括“宪法权利”,也包
括“有限政府”。自从20世纪以来,尽管越来越多的国家以共和国命
名,纷纷立宪,但是未必存在有限政府。因此萨托利开始把宪法分成
三类:当一部宪法是以保障个人自由为目的的“保障性宪法”,并能
够得到有效施行和维护的时候,施行这样的宪法才能称之为宪政。而
名义性宪法指的是使某种不受制约的“无限政府”的政治体制,也通
过一部宪法去获得法律化的公开表达。这是一种“丑话说在前面”的
宪法。 而字义性宪法,即一部宪法在文本表述上和真正的 “保障性
宪法”并没有多大区别,但现实中却几乎被束之高阁甚至背道而驰。
这是一种立牌坊式的宪法,萨利托称之为“冒牌宪法”。

象清末《钦定宪法大纲》企图用根本法的形式把封建专制的国家
制度巩固起来,因而即便它在现实中得到实施,也不会有“宪政”可
言。而就中国1975年宪法而言,若严格实施,也不会带来人民所渴求
的“宪政”。可见,宪政是验证宪法“正当性”本质所在,宪政运作
既是体现宪法“正当性”的实践环节,又是验证宪法“正当性”的手
段,不但是推动其“正当性”的手段,也是推动其“正当性”的动力
源泉。

而今,宪法是“基本法”在各国的化身,不仅是为了限制政府权
力、实现“基本法”而制定的组织政府的基本规则和方案,也构成制
定一切具体法律的依据。宪法的目的是造就宪法政府,而使政府严格
遵守宪法,规定在维持社会秩序的前提下限制政府权力,禁止政府及
其官员滥用公共权力,从而保障基本法的实现。
  
然而,许多宪法却不在其规定的政府制度中提供惩罚政府滥用权
力的“机制”。也就是说,宪法没有规定一旦政府立法或行政违宪将
怎样遭到严惩,没有规定分权制衡,司法独立,结果导致宪法不被政
府尊重,形同虚设;导致政府官员经常滥用公共权力,而以权牟私;
最终导致有宪法无宪政。
  
尽管在正常的条件下,实行宪政是以正当性的宪法为前提,即无
宪法则无宪政,也就是说正当性的宪法是宪政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
分条件。因为宪政是宪法的灵魂所在,没有宪政动作,宪法就徒有其
名,虚有其表,所以,不仅宪法是依赖宪政来得以实施、维护和发展
完善的,而且,宪法权威的树立,宪法的实施、完善和发展都寓于宪
政之中。

总之,如果说宪政奉行的原则是政府权力有限,必须遵照宪法和
法律治理国家,那么宪政的宗旨则是限制政治权力,保障公民权利,
促进公共福利;而其优越性则主要表现在:一是以宪法和法律对政府
权力加以限制;二是实行分权制衡;三是确立人民主权和民选政府;
四是建立宪法审查制度;五是司法独立;六是保障个人权利和自由。

因此,通过宪政化一方面能限制政治权力,建立完善的权力制约
机制,从而运用权力制约权力,利用社会监控权力,进而确保权力安
份守已,避免权力兴风作浪,防止权力为非作歹;另一方面既能确立
人民主权和民选政府,又能保障个人权利和自由,最终不仅促使社会
繁荣稳定,还促使国家发达文明,更促使政治权力提高生活水平!

综上所述,由于宪政不仅是一种以民主为基础、以法治为形式、
以分权制衡为手段、以个人自由为终极目标的现代政治制度,也是保
护公民自由的一系列原则和行为方式,或者说是自由的体制化表现;
不仅尊重多数人的意愿,也保护个人和少数群体的基本权利;不仅把
国家权力横向分解职能不同的机构,还分散到地方,而使中央或地方
政府最大程度地对人民敞开,及时回应人民的要求;不仅使政府遵循
法治,也确保全体公民获得平等的法律保护,还使公民权利受到司法
体制的保护,因此确保宪政不仅是促进生产力发展的有力杠杆,也是
促进生产关系发展的重要依托,更是促进人类发展的坦途!

二、法治化

如果说法治是指以民主为基础,以严格依法办事为核心,以制约
权力为纽带的社会状态,那么人治则是个人或少数人掌握了社会公共
权力,以军事、经济、政治、法律、文化、伦理等物质的与精神的手
段,对占社会绝大多数的其他成员进行等级统治的社会体制。

可见,法治与人治是相对立的两种法律文化,前者的核心是强调
社会治理规则(主要是法律形式的规则)的普适性、稳定性和权威性;
而后者的核心是强调社会治理主体的自觉性、能动性和权变性。两者
最大的区别在于法治是建立在民主的基础上,具有民主的特点,体现
的是大众意志,要求少数服从多数;而人治则是建立在专政的基础上,
特点是君主专政,只体现少数人的意志。

具体地说,两者的区别一是基础不同,人治建立在个人专断与独
裁的基础上,而法治是建立在民主的基础上。二是特点不同,人治呈
现出随意性、多变性的弊端,造成社会的不稳定;而法治具有统一性、
稳定性、权威性的特点,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能有效地制裁违法行
为,保证社会的稳定和有序发展。三是体现的原则不同,人治体现不
平等的原则,而法治体现平等的原则。四是法治赖以建立的权力基础
却是社会上的多元平等的利益集团或政治权力间互相控制、相互制约
而结成的多元化“网状”控权模式;而人治的特征是权力一元化的状
态,这是一种单向的、自上而下的、等级森严的“线状”控权模式,
而这种模式最大的弊端就在于缺乏平等的利益集团或政治权力与国家
权力间的横向控制,从而滋生独裁与专制。

因此,在人治社会里,不仅以个人或某团体的专断独裁为存在的
基础, 还产生某些特权阶级,即可以做对于普通人属于违法的事情,
及享受各种豁免权利。由于国家政权高度集中,而普通人民不能参与
其中,致使政府行政存在极大随意性、多变性,以致普遍存在人亡政
息、任人唯亲、朝令夕改的现象。而在法治社会中,法律具有凌驾一
切的地位,不管是制定者,还是执行者;不管是立法机关,还是行政
机关;不管是司法机关,还是军事机关;不管是国家首脑,还是地区
领导;不管是富豪大亨,还是普通百姓,都必须遵守法律,而其根本
目标不是治民,而是治吏,是治理政府,是限制政府滥用政治权力,
防止官员胡作非为。

显然,法治与人治不仅是根本相对立的,更是不同的治国理念。
人治强调个人权力在法律之上,而法治理念正好与其相反。要法治就
不要人治,要人治就没有法治。

由于法治以民主为基础,以严格依法办事为核心,以制约权力为
纽带,因此能防止特定的个人或少数人凌驾法律之上而伤害大多数人
的利益,而其优越性具体表现在:(1)法律是集体智慧和审慎考虑的
产物;(2)法律没有感情,不会偏私,具有公正性;(3)法律不会
说话,不能象人那样信口开河;(4)法律借助规范形式,具有明确性;
(5)实行人治容易贻误国家大事,特别是世袭制更是如此;(6)时
代要求实行法治,不能实行人治;(7)实行一人之治较为困难,君主
的能力和精力毕竟有限;(8)一人之治剥夺了大家轮流执政的权利。

早在古希腊时期,法治与人治这两种治理社会的理念就同时并存。
其中柏拉图主张的实行“贤人政治”的人治,认为如果一个国家的统
治者不是哲学家,则法治要比人治好,可法治只能称为“第二等好的”
的政治,终究不如贤人政治好,以致坚持认为人治优于法治,而遭到
亚里士多德的批评。而亚里士多德在批评柏拉图的人治论的基础上建
立起法治论,并明确指出:“法治应当优于一人之治”。从这个意义
上讲,西方社会的法治传统发源于亚里士多德的法治论。不过在亚里
士多德所处的奴隶社会里的法治和现代西方社会的法治并非一回事,
因为奴隶连人身自由都没有,更别说在法律面前与奴隶主平等了。

随着法治思想的发展,英国法学家戴雪认为法治包括三个方面的
内容:“第一,法律具有超越也包括政府的广泛裁量权在内的任何专
制权力的至高无上的权威;第二,任何公民都必须服从在一般法院里
实施的国家一般法律;第三,权力不是建立在抽象的宪法性文件上,
而是建立在法院的实际判决上。”

此外,尽管法治和法制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两个概念,是有一
定内在联系但内涵并不完全相同的两个词,不容混淆,但有不少人常
不加区分地使用。

首先必须明确,“法治”与“法制”都是法律文化中的重要内容,
都是人类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二者的联系在于:法制是法治
的基础和前提条件,要实行法治,必须具有完备的法制;而法治则是
法制的立足点和归宿,法制的发展前途必然是最终实现法治。两者的
主要区别在于:

1、法制是法律制度的简称,属于制度的范畴,是一种实际存在的
东西;而法治是法律统治的简称,是一种治国原则和方法,是相对于
“人治”而言的,是对法制这种实际存在东西的完善和改造。

2、法制的产生和发展与所有国家直接相联系,在任何国家都存在
法制;而法治的产生和发展却不与所有国家直接相联系,只在民主制
国家才存在法治。

3、法制的基本要求是各项工作都法律化、制度化,并做到有法可
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而法治的基本要求是严格依法
办事,法律在各种社会调整措施中具有至上性、权威性和强制性,不
是当权者的任性。

4、实行法制的主要标志,是一个国家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
到法律监督等方面,都有比较完备的法律和制度;而实行法治的主要
标志,是一个国家的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包括国家最高领导人在
内,都严格遵守法律和依法办事。

此外,法治与法制的区别还表现在: (l)内涵的差异。法治表
达的是法律运行的状态、方式、程序和过程,包括法律的至上权威,
法律的公正性、普遍性、公开性等基本要求,以及法律制约公共权力
与保障人权等基本原则;而法制只是“法律和制度”的简称。

(2)价值取向的差异。法治强调人民主权(民主精神)、法律平
等、权力制约和人权保障;法制则不预设价值取向。

(3)在与人治的关系上,法治明确地与人治相对立,有人治无法
治,而法制可以与人治共存,可以有“人治下的法制”。

(4)在配套环境方面,法治需要市场经济、民主政治等环境,法
制则可以在各种经院政治、文化体制中存在。可以说,法治是具有特
别价值内涵的法制,即以自由、民主、平等、人权为精神的法制秩序。

尽管法治与法制都强调了静态的法律制度以及将这种静态的法律
制度运用到社会生活当中的过程,可法制的概念不包含价值,而法治
包含了价值内涵,强调了人民主权。法制只是强调形式意义方面的内
容,而法治既强调形式意义的内容,又强调实质意义的内容,形式意
义的法治,强调“以法治国”、“依法办事”的治国方式、制度及其
运行机制;而实质意义的法治,强调“法律至上”、“法律主治”、
“制约权力”、“保障权利”的价值、原则和精神。其中,形式意义
的法治体现法治的价值、原则和精神,而实质意义的法治必须通过法
律的形式化制度和运行机制予以实现,两者均不可或缺。法制更偏重
于法律的形式化方面,强调“以法治国”的制度、程序及其运行机制
本身,它所关注的焦点是法律的有效性和社会秩序的稳定,这正是法
治的第一方面(形式意义的法治)所要求达到的目标。可见,法制是
法治的前提条件和基础。没有法制,也就谈不上法治。但如果仅仅强
调法律的形式化方面,那并不能揭示法治(尤其是实质意义的法治)
的更深一层的内涵。

首先,形式意义的法治本身并不提供“公正”,只为人们提供了
一个寻求公正的法律框架和程序;而实质的法治扩展了狭义的概念,
包括某些与此相关的个人的实质性权利。这个扩展不仅在法理上承认
天赋人权,也为宪政国家的宪法最终包括了人权法案建立了法理依据。
正因为此,只有在有法治的国家,人权才能获得保障。

其次,实质意义的法治主张以宪法体系约束国家权力、规定公民
权利,而这种理念要求政府所有权力的行使都纳入宪法的轨道,并受
宪法的制约,使政治运作进入法律化理想状态。宪政是民主制度的基
础和保障,同时也是对民主政治的制衡,在宪政国家,政府和公民的
行为都是有边界的,不能互相僭越,政府所代表的行为世界是公部门,
相对来说公民的行为世界称作公民社会。宪政的根本作用在于防止政
府权力的滥用,维护公民普遍的自由和权利;尽管宪政本身并不直接
涉及到政府是否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但宪政与民主的相辅相成,密不
可分。由于宪政强调法律具有凌驾于包括政府在内的一切的法治的必
要性,因此没有法治也就没有宪政。

此外,法治原则要求法律对政府权力与对人民具有普遍拘束力,
要求政府权力与人民共同尊重和遵守法律。因为如果不是透过民主机
制所制定的法律,必然沦为政府对人民的统治和压迫工具,不能有效
拘束政府权力,所以民主是法治的必要前提和实质内涵之一。民主制
度的具体表现之一是在人民能直接或间接(透过民选的议员、代表)
制定各种法律,如果法律不被尊重或遵守(特别是不被政府所尊重或
遵守),民主制度也形同虚设,因此,民主制度的内涵也包含了落实
法治原则,而法治则是使民主制度能发生实际效力的方法。

简括而言,“法制”是法律制度的简称,而“法治”则是一种与
“人治”相对应的治理社会的理论、原则、理念和方法。总而言之,
法制是一种社会制度,属于法律文化中的器物层面;而法治是一种社
会意识,属于法律文化中的观念层面。而与乡规民约、民俗风情、伦
理道德等非正式的社会规范相比,法制是一种正式的、相对稳定的、
制度化的社会规范。

当然,在法律产生之前,也就没有法制,更不会有法治,而调节、
制约人们社会行为的是风俗习惯、伦理道德,这样的社会只能是人治
社会。只有在人类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之后,尤其是国家出现之后,
法律才产生。但是,法制的产生,并不意味着法治的诞生。作为一种
社会制度,法制并不必然地排斥人治,法制既可以与法治相结合,也
可以与人治相结合。当法制与人治相结合时,法律权威是第二位的,
政府权威是第一位的,法律制度是为人治理念服务的,以至调节国家
行为的主要是政府权威,调节民间行为的主要是道德权威,而法律权
威只是起一种补充和辅助的作用。

当法制与法治相结合时,法律权威是第一位的,是一种超越所有
权威,包括政府权威、道德权威在内的社会权威,法律成了所有社会
群体、个人的行为准则,以至于政府权威源于法律权威,服从法律权
威,而道德权威只是起一种补充和辅助的作用。此外,在法治社会里,
法律权威源于大多数社会成员对法律的“合法性”的认同。而所谓合
法性,是指人们对法律或规则或制度的一种态度,是对有关规则的产
生或有关规则制定者及其权威的判断。正如英国法学家阿蒂亚所说的
那样,“只有当人们认为有某种道义上的义务遵守法律时,人们才有
可能遵守法律。”

另外,法治是现代化社会的组织形式和治理国家的方略,是人类
社会进步和文明的标志,是衡量一个社会是否现代化的重要参数。实
现法治,就是要真正根据法治精神和法治原则,不仅构筑建立在尊重
人的人格、尊严、自由、进取精神和合理要求基础上的法律体系,还
明确定位政治主体的法律地位和作用,规定各种政治关系,规范各种
政治行为,保证各种政治制度依法运行,不断强化政治主体的法律意
识,形成良好的法治社会环境。

综上所述,如果说民主负责权力的归属,宪政负责权力的制约,
那么法治则负责权力的实施,而其具体表现在:一是通过法律保障、
限制公共权力;二是强调良法的治理;三是通过宪法确立分权和权力
制约的权力制衡关系;四是赋予广泛的公民权利;五是确立普遍法的
司法原则。

由于法治是迫使政府遵守法律的制度,不仅要求政府只能做法律
明文规定的事情,也要求政府允许人民做一切法律没有明文禁止的事
情,总之要求政府严格依法行政,因此,通过法治化一方面既能确立
人民主权和民选政府,又能保障个人权利和自由;另一方面既能确保
通过选举产生权力,又能确保权力定期转换;既能确保权力纵横分散,
又能确保权力运作规范;既能确保运用权力制约权力,又能确保利用
社会监控权力,进而确保权力减少操作失误,确保权力提高运作效率,
确保权力降低运行费用,最终确保国民经济持续增长,确保综合国力
不断增强,确保人民生活蒸蒸日上!

三、自由化

不管是人类发展,还是世界文明,都与自由息息相关,因为自由
不仅是人类智慧的根源,还是促进生产力发展的有力杠杆,还是促进
生产关系发展的重要依托,还具有其他不可估量的功能,以至于成为
公认的普世价值。

与其说自由是一种免于恐惧、免于奴役、免于伤害和满足自身欲
望、实现自我价值的一种舒适和谐的心理状态,不如说是人类在获得
基本生存保障的前提下,渴求实现人生价值,提高生活质量进而提高
生命质量的行为取向和行为方式,而其既有为所欲为的权力,又有不
损害他人的责任和义务。由于存在自然条件和内在条件的局限性,因
此,这种取向有时是盲目的,甚至是非理性的。不仅如此,自由还是
一个非常具有时限性和相对性的概念,所以不同的时代、不同的群体、
不同的个体对自由的看法是不同的。

抚今追昔,在古希腊、古罗马时代,“自由”与“解放”基本同
义,包含着不受任何羁束地自然生活和获得解放等意思,以至在西方,
最初意义上的自由,主要指自主、自立、摆脱强制,意味着人身依附
关系的解除和人格上的独立。

尽管早在春秋战国时期,中国的庄子就已经通过《逍遥游》等名
篇为“自由”奠定了思想理论基础,而到宋朝时,“自由”已成为流
行俗语,可“自由”一词的翻译在晚清才开始使用,据熊月之研究,
1900年《万国公报》从第136册起连载斯宾寒尔《自由篇》,而1903年
严复翻译出版了约翰•穆勒的《群己权界论》,同年,马君武将此书
翻译定名《自由原理》出版,把西方的自由思想比较完整地介绍到了
中国。然而,由于中国一直处于封建君主专制统治之下,因此百姓根
本享受不到自由,以至于不象古希腊、古罗马那样出现过“自由民”
阶级。

随着时代的发展,自由不仅成为政治哲学的核心概念,也是一种
社会概念,还是社会人的权利。从一般意义上来讲,自由不但意指由
宪法或根本法所保障的一种权利或自由权,还能够确保人民免于遭受
专制政权的奴役、监禁或控制,或是确保人民能获得解放,从而使人
享有在自己所拥有的领域自主追求自己设定目标的权利。

尽管自由本身一定要保存自己自由的本质,不能与非自由的东西
混杂,可同不少因素密切相关。首先,自由与意志有关,所以,自由
变成意志的一个动向,也是意志的一个本能的表达。但是当意志没有
被任何力量控制的时候,这个意志就不能保证它的动向都是自由的,
以至那种控制意志的力量,既可能成为意志的障碍,也可能成为意志
自由的保障。

其次,自由与权利有关,自由不但与意志发生关系,也同权利也
发生关系。当涉及到权利时,一般人都先注重尊严的问题,我用我的
权利,因为我是有尊严的;我用我的权利,因为在我的权限之下,我
不能随便被侵犯。因而,当自由与权利发生关系时,人的尊严问题就
变成一个很重要的课题。

另外,自由与道德有关,凡是不因自由的催动而产生的道德行为,
都不需要负道德的责任,所以需要在人的生命中赐下自由,人才可以
成为道德的活物。由此可见,自由是道德的基础。如果你所做的不是
出于你的自由,而是出于别人的强迫,你不必负道德责任;但如果是
出于你的选择,你就必需负道德责任,可见自由和道德有密切的关系。

再者,自由与爱有关,爱如果不是从自由发出来的,这个爱也就
没有价值,爱在自由的这个关系中间的要求,就是使那有自由意志的
愿意顺从,所以自由和爱和顺从之间,就变成一个三足鼎立的关系。
爱与顺中间的关联是自由,自由使爱与顺这两个不同的位格中间产生
一个很重要的责任与重要的关系。

尤其需要说明的是,对于一个社会的个体人而言,自由是指他(她)
希望、要求、争取的生存空间和实现个人意志的空间,这个空间包括
社会的、政治的、经济的、文化及传统的等外部条件,同时,也包括
个人体质、欲望、财富、世界观、价值观及理想观的表达欲望等个人
因素和内在因素。

从意识形态来讲,自由分为感性的自由和理性的自由,理性的选
择和感性的选择往往存在差异和冲突,因此可以说不存在绝对意义上
的自由。其实人们更看重感性意义上的自由,而感性的自由更容易和
外部世界发生冲突。而理性意义上的自由和对这种自由的尊重,是人
类个体、群体,以至民族和国家走向文明和发展的必然的先决条件。

从在心理学上说,自由是按照自己的意愿做事,也就是人能按照
自己的意愿决定自己的行为。尽管这种决定是有条件的,是受到自己
本身的能力、掌握的信息、外界环境的制约等限制,但是人的意识可
以自己按照各种条件的约束,自主的选择如何行为。如果这种选择是
发自内心的选择,就可以说是自由了。如果是受到外界的强制和干涉,
就是不自由了。而这种自由意识,就是人的基本权利。而在这种自由
意识支配下,无论造成什么后果,人都会自愿承担,这就是人的如意
选择和尊严。因此不管基于什么目地,凡是对自由意识的干涉,都是
违反人性的邪恶行为。

从社会学上说,自由是在不侵害别人的前提下可以按照自己的意
愿行为。对于与他人无关的事情,是人自己的事情,那么人有权决定
自己的行为。而与他人发生关系的事情,就必须服从不侵害的原则。
否则这个行为必然受到反击,至少是思想上的厌恶和不满。没有侵害
他人的行为就是善行,就是自由的行为,而侵害他人的行为就是恶行,
就是不自由的行为。正常的社会是鼓励善行而惩罚恶行的,并通过赏
罚归正人们的思想,限制人们相互侵害的发生,保护人们行善的自由。

从法律上讲,自由就是不违法。然而实际上很复杂,因为法律有
善法和恶法之分,善法是符合社会学的要求,限制侵害他人的行为的。
而恶法则限制人们的行为,规定只有按照其规定的行为才是允许的。
因此,在实行善法的地方,社会学的自由和法律的自由是基本一致的;
而实行恶法的地方,法律则是限制自由的行恶的工具。

从政治方面看,自由是人们有权选择自己赞同的执政者,也有权
不选择自己不赞同的执政者。就像《道德经》说的,执政者是要“以
百姓心为心”,完全按照百姓的意愿管理国家。如果执政者不能做的
时候,百姓有权更换,选择能够真正“以百姓心为心”的领导者。而
现代民主制度的本质就是保护人们的政治自由,尊重人们的自由意识,
维护人们行善的自由,并制止侵害他人的恶行。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不管从哪方面说,自由的背后除了自律外,
还要接受他律,而他律就是外在的道德和法律规则的约束,因此为所
欲为的权力只是自由的一部分,而自律和他律则是自由的另一部分,
只有两者结合在一起,才是完整的自由。其实,自由很象太极,一面
是为所欲为的阳,一面是自律和他律的阴,而阴阳结合起来,形成相
互转化和制约才是真正的自由。

特别需要展开来讲的是,二十世纪下半叶,以赛亚•伯林开始用
“两种自由”的概念来划分自由:“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他
认为,积极自由是指人在“主动”意义上的自由,即作为主体的人做
的决定和选择,均基于自身的主动意志而非任何外部力量。当一个人
是自主的或自决的,那么他就处于“积极”自由的状态之中。而消极
自由指的是在“被动”意义上的自由。即人在意志上不受他人的强制,
而在行为上不受他人的干涉,也就是“免于强制和干涉”的状态。

而今,世界上普遍认为自由是促进人类进步最伟大的原动力之一。
因为自由有权做一切无害于他人的任何事情,而自由的底线和原则是
保护每一个个体的自由,所以,公民的财产和人权不应该受到侵犯,
并由构成人民之间契约而起草的法律来保障,从而确保游行集会权、
著作出版权、新闻知情监督权等等为基本的人权。关于国家和个人的
关系,世界最主流的思潮认为早在国家出现之前的人的权利比国家的
权利更为珍贵和不可剥夺。任何一个国家都没有权利去限制人民的幸
福及追求幸福的权利。那种限制公民应有自由的观念,来自不合法的
“君权神授”、“家天下”等旧思想的沿袭。由于不侵害他人自由的
行为都应该是自由和合法的,因此,国家应该保护人民的自由,并以
营建人民的幸福、保障人权为自己的责任,而这不仅是一个国家存在
的合理前提,也是世界最主流的思潮。

当然,也有观点认为,西方由资产阶级组成的政治团体,和自由
意志主义者认同的自由是消极自由。他们认为,积极自由实际上会去
干涉他人的消极自由。因此自由的底线和原则,是保护每一个个体的
消极自由,而不是去推崇积极自由。他们保护公民的私人劳动所得财
产不受侵犯,非法财产可以由人民共同决定起草的法律来解决。应该
保证公民人权不受侵犯,他们主张包括法西斯主义者,马克思主义者
在内被看作不益于西方社会稳定的政治团体在西方的人权,游行集会
权也应该得到保障。而这些人的核心思想是“人权高于主权”,也就
是“爱自己就等于爱国家”,既坚持人文主义,又以人为本。

对此,西方一些在野政治团体,如当代马克思主义者,社会主义
者以及纳粹主义者则不以为然,不仅批评消极自由过分强调个人的权
利,也批评消极自由忽视社会权利,还批评消极自由忽视平等。他们
完全倾向于积极自由,认为社会的积极干预可以在更大范围内实现平
等。而在干预的过程中,个人的权益难免受到侵害,个人的自由难免
被抹杀。因为权利与自由都集中在统治者的手中,所以被普遍认为是
极权主义。同时,由于这些人在过去过于强调所谓的“领袖”的作用,
因此导致个人崇拜泛滥,而其实质则是旧时代“皇帝”权威的复制。
他们为了抵制自由观念,把自由的观念绝对化,认为绝对的自由是不
存在的,所以他们否认自由的存在与意义。他们提出“自由王国”的
哲学定义,指的是一种绝对的自由。而事实上,绝对的自由是不存在
的,存在的是相对的自由。自由本来就以不侵害别人的自由的为前提,
是有限制的和有条件的。但这种限制,并不意味着自由观念的无意义,
相反,在限制之外,存在广阔的自由天地。这恰恰是需要保护的。而
专制主义者,反对的就是个人的自由和这些自由的天地。由于个人的
自由必然会瓦解专制者的专制统治,以致在专制国家,自由不但往往
不被统治者认可,还遭到紧紧束缚,而其意涵也受到统治者刻意扭曲。

正因为怕个人的自由会瓦解专制统治,所以,历代封建专制统治
者,出于维护自身地位和利益,非但不认可自由,反而紧紧束缚自由,
不仅对自由刻意歪曲,还对自由严加防范,更对自由肆意压制,致使
发展赖以生存的自由沃土一直荒芜。

历史已经证明,自由不仅是人类智慧的根源,还是促进生产力发
展的有力杠杆,还是促进生产关系发展的重要依托,还具有其他不可
估量的功能。正如美国哈佛商学院的《管理与企业未来》一书中所阐
述的那样:“在知识经济时代,财富不过是在自由价值观普及的社会
里,无数个人活动的副产品。而在个人自由得到最大保障的社会,民
众的智慧空前活跃,创新的东西也会不断被提出,财富作为副产品也
会象火山爆发般喷涌而出。管理则没有这样的功能,管理可以聚拢现
有的智慧和力量,会创造一时的强盛,但会使智慧之源枯竭,为强盛
的土崩瓦解埋下伏笔,而且无一例外地都导向死亡。”

如果只看重科技与财富及其他方面发展的繁花,而忽视它们赖以
生存的自由沃土,那不仅是借鉴发达国家先进发展经验屡犯的通病,
也是自身发展既不健康又难以持续的根由,更是造成社会畸形发展的
根本原因。仅这一点就表明,过于强调积极自由,而刻意压制消极自
由,既阻碍国家发展,又牵制社会进步,因此,无论哪个国家,都有
责任更有义务,尊重百姓的自由意识,维护百姓的政治自由,尤其是
维护百姓的言论和结社、信仰自由。不妨反过来说,尊重百姓的自由
意识,维护百姓的政治自由,尤其是维护百姓的言论和结社、信仰自
由,既是国家的责任,又是国家的义务。

总之,如果说世界是社会活动的平台,那么自由则是社会活动的
准则。若没有自由这片沃土,也就培植不出健康发展,也就培植不出
政治文明,也就培植不出人生价值和普世价值。因此通过自由化不仅
可促使国家尊重人们的自由意识,也可促使社会维护人们的政治自由,
更可促使政府维护言论和结社、信仰自由,以至于不仅促进国家健康
发展,也促进社会繁荣文明,更促进实现人生价值!


四、权利化

世上每一个人,都不仅享有相应的权利,也要履行相应的义务,
还要尽相应的职责。如果说权利是人在相应的社会关系中应该得到的
价值回报,那么义务则是人在相应的社会关系中应该进行的价值付出,
而 职责就是一个人在其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中应该进行的价值付出。

进一步说,人类为了更好地生存与发展,人与人之间建立了各种
各样的社会关系,按维系方式的不同,所有社会关系可以分为亲戚关
系、朋友关系与同事关系,而按社会领域的不同,所有社会关系可以
分为经济关系、政治关系和文化关系,而所有社会关系的核心内容都
是价值关系或利益关系,即在所有的社会关系中,任何人一方面应该
进行一定的价值付出,另一方面又应该得到一定的价值回报,而义务
就是人在相应的社会关系中应该进行的价值付出,而权利则是人在相
应的社会关系中应该得到的价值回报。

此外,在所有的社会关系中,任何人通常有一种最重要的社会关
系,这种社会关系决定着他的根本利益,是他主要的生活来源和生存
根本,而职责就是一个人在其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中应该进行的价值付
出。

尽管权利作为现代自由主义政治及法学的核心观念,而源自于西
方,但权利文化现在不但成为一种全球现象,还成为一种普世价值。

迄今为止,在各派权利理论里,自然权利理论是源远流长的经典
学说。该理论认为,每个人在作为人的意义上都享有某些权利,这些
权利与生俱来、不可转让、不可剥夺。而这样的权利不以现实社会里
的法律为根据的,而根据的是自然法。按照古希腊罗马哲学里的自然
法理论,自然法与实在法构成二元对应的关系,它来自人的本性,普
遍适用,永恒不变。起初,自然法被作为主张自然义务的根据,后来,
则更多地被作为主张自然权利的根据。尤其是经过启蒙思想家们的努
力,自然权利具备了比较完整的理论形式。按照自然权利理论,自然
权利出自人的本性,是本性的权利。它超越实在法而存在,既是不可
剥夺的,又是不可让渡的。自然权利理论不仅为近代欧美政治革命和
法制变革提供了思想基础,也为人权观念和制度置下了雄厚的根基。
这一理论从一开始,就受到质疑和挑战。对自然权利理论的非难,不
是简单地主张法定权利,它主要是否定自然法学的认识方法,对正当
理性、永恒本性提出怀疑,早期以英国哲学家休谟和摩尔为代表,后
来则主要来自伦理怀疑主义和道德相对主义。面对挑战,自然法学一
方面不断地修正自我,一方面予以回击。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德国
法西斯以法制、秩序的名义犯下的残暴罪行,促使人们警醒,而让人
意识到:每个人必须享有一些与身俱来的权利;而这些权利,不论现
实政治如何需要、国家法律如何规定,都是不可剥夺的。
  
随着时代的发展,权利理论当今可以大致分为三类:一是权利的
分析理论,二是权利的价值理论,三是权利的社会理论。

首先,就权利的分析理论而言,权利的分析理论旨在研究权利的
概念问题,弄清法律关系里所使用的权利语词,从而使法律问题的解
决更容易,也更确定。如霍菲尔德认为“权利”一词可以囊括要求、
特权、权力和豁免,进而他试图通过确定这四者在法理上的相对者和
相关者来弄清法律关系。又如,哈特与麦考米克之间关于意志论与利
益论的争论也饶有趣味。对哈特来讲,权利是受到法律保护的选择;
对麦考米克来讲,权利则是受到保护的某些利益。

其次,就权利的价值理论来说,权利的价值理论构成了最近一百
多年来权利理论最光彩夺目的篇章,它接引现代最好的哲学智慧,与
正义理论密切相联,也因此在较大程度上受政治立场的影响。如在自
由主义阵营里,以诺齐克为代表的自由权论者和以人权的绝对神圣不
可侵犯为前提,而德沃金所采纳的自由主义观点则从平等关怀和尊重
个人这个前提起步。

此外,就权利的社会理论来讲,权利的社会理论是随着最近几十
年来法社会学的兴起而出现的,它强调从社会阐释权利,以权利阐释
社会。主要研究权利的观念、体系和保护机制产生、发展和演变的社
会条件、社会过程和社会机制,同时,还把较多的注意力投向社会生
活里的人们实际享有权利的状况。尽管20世纪70年代以来,关于权利
的社会学分析在权利与社会发展、人权与文化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
但迄今还未形成比较成熟的权利社会学理论。

总之,不管哪个权利理论,从根本上都必须以自然权利理论为基
础,人们之所以要主张这样一种诉诸于天、诉诸于本性的权利,乃是
因为现存的政治强力和秩序不能自己证明自己是正当的。不论个人如
何应该服从和增进国家利益,不论个人如何依赖社会,不论个人如何
生来处在社群关系里,在国家强力和社会冲突面前,每个人都必须使
用道德权利概念来筑起一道防护墙,卫护自己的尊严和自由。也只有
每个人都能够维护好自己作为人的最基本的尊严和自由,成为合格的、
负责的道德主体,国家才会健康发展,社会才会和谐安宁,而民族才
会昌盛文明。

这不仅是自然权利理论的社会功用,也是个人权利的道德基础。
作为用来诉求和表达正义的方便而精巧的工具,权利提供了一种表述
实践理性要求的途径。只要自己认为是合理、正当的需求,就可以称
之为“权利”。而作为其负面的结果,权利语言经常被滥用,而关于
权利及其涵义的讨论也时常发生一些误解。因为权利是现代政治法律
中的一个核心概念,所以无论哪个学派或学者都不可能绕过权利问题,
相反,不同的学派或学者都可以通过界定和解释“权利”一词来阐发
自己的主张,甚至确定其理论体系的原点。正因为此,在思想史上对
于究竟什么是权利,有许多不同的解释。而大致说来,对权利的界定
分为两类:

一类是从伦理的角度来界定权利。其中格劳秀斯和19世纪的形而
上学法学家强调的是伦理因素,如,格劳秀斯把权利看作“道德资格”;
霍布斯、斯宾诺莎等人将自由看作权利的本质,或者认为权利就是自
由;康德、黑格尔也用“自由”来解说权利,但偏重于“意志”,而
且,他们的自由概念与霍布斯的也很不相同。严格说来,康德的权利
定义是不限于意志自由的,他很重视人与人的协调共存。黑格尔指出:
“一般说,权利的基础是精神,它们的确定地位和出发点是意志。意
志是自由的,所以意志既是权利的实质又是权利的目标,而权利体系
则是己成现实的自由王国。”这些解释都是将权利看作人基于道德上
的理由或超验根据所应该享有之物,虽然也涉及利益,如拥有某物或
做某事,但并不以利益本身为基点。

另一类是从实证角度来界定权利。如,实证主义把权利置于现实
的利益关系来理解,并侧重于从实在法的角度来解释权利。德国法学
家耶林使人们注意到权利背后的利益。他说,权利就是受到法律保护
的利益,不是所有的利益都是权利,只有为法律承认和保障的利益才
是权利。而功利主义者认为由社会功利规定全部的权利和义务并派生
出所有的道德标准。权利的实质是普遍的功利。   

尽管这两类界定包含诸多小的分别,可两者之间也有些交叉,所
以,一些教科书对关于权利的界定作了许多的分类,主要有“自由说”、
“意思说”、“利益说”、“法律上之力说”。由此可见,仅仅从某
个特定的角度给权利下一个定义并不难,而要全面、正确的理解权利
概念,关键不是权利的定义,而在于把握权利的要素。

在此简要阐述权利的五个要素:第一个要素是利益。一项权利之
所以成立,是为了保护某种利益,是由于利在其中。从这个意义上说,
权利是受到保护的利益,是为道德和法律所确证的利益。利益既可能
是个人的,也可能是群体的、社会的;既可能是物质的,也可能是精
神的;既可能是权利主体自己的,又可能是与权利主体相关的他人的。
  
第二个要素是主张。一种利益若无人提出对它的主张或要求,就
不可能成为权利。一种利益之所以要由利益主体通过表达意思或其他
行为来主张,是因为它可能受到侵犯或随时处在受侵犯的威胁中。
  
第三个要素是资格。提出利益主张要有所凭据,即要有资格提出
要求。资格有两种,一是道德资格,一是法律资格。专制社会里的民
众没有主张言论自由的法律资格,但是具有提出这种要求的道德资格,
这种道德资格是近代人权思想的核心,即所谓人之作为人所应有的权
利。同时,这个时代的一些思想家又对国王和贵族所具有特殊的法律
资格,给予道德上的否定。
  
第四个要素是力量,它包括权威和能力。一种利益、主张、资格
必须具有力量才能成为权利。力量首先是从不容许侵犯的权威或强力
意义上讲的,其次是从能力的意义上讲的。由法律来赋予权威的利益、
主张或资格,称法律权利。人权在获得法律认可之前是道德权利,由
于仅具道德权威,因此侵害它并不招致法律处罚。在获得法律确认后,
人权就既是道德权利,也是法律权利,因而侵犯人权会导致法律后果。
除了权威的支持外,权利主体还要具备享有和实现其利益、主张或资
格的实际能力或可能性。
  
第五个要素是自由。在许多场合,自由是权利的内容,如出版自
由、人身自由。这种作为某些权利内容的自由,不属于作为权利本质
属性之一的自由。因为奴役权利、监护权利并不以自由为内容,但其
本身的确是权利。作为权利本质属性或构成要素的自由,通常指权利
主体可以按个人意志去行使或放弃该项权利,不受外来的干预或胁迫。
如果某人被强迫去主张或放弃某种利益、要求,那么就不是享有权利,
而是履行义务。

此外,根据主体、内容、对象以及权利与义务的关系等,权利可
分出许多种类,如道德权利、法定权利与习俗权利;应有权利、法定
权利与实有权利;人权与公民权利;基本权利与派生权利;宪法性权
利与非宪法性权利;个人权利与群体权利;私人权利与公共权利或社
会权利;公法权利与私法权利;人身人格权利与财产权利;公民、政
治权利与经济、社会、文化权利;行动权利与接受权利;积极权利与
消极权利;有选择的权利与无选择的权利;实体权利与程序权利;有
义务相对人的权利与无义务相对人的权利等等。

在此依照权利的根据,简单介绍其中的道德权利、法定权利与习
俗权利。如果说道德权利由道德原理来支持,那么法定权利则由法律
制度来规定,而习俗权利则是以习惯、民俗为根据。

其中,把握道德权利与法定权利的关系尤为重要。一般说来,正
如法律规则通常表示道德规则那样,法定权利通常可以看作道德权利
在法律上的体现。例如,一个人对自己的生命、身体、贞操应该享有
不被专横侵犯的权利首先是一种道德原则,然后才由法律规定,以便
借助国家的强制力来支持和保护。法律规则、法定权利通过国家意志
来表现,但其背后的主要是道德原则、道德权利,而不能看作是统治
者的任意安排。在不同的历史阶段,道德观念不同,法律规则和权利
配置也不同。
  
不过,道德权利与法定权利之间的许多差别也值得注意。一个人
可能享有做某事的法定权利,但做某事是不道德的;反之,一个人可
能享有某种道德权利,但该权利却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因此有些权利
是道德的,而非法定的;有些权利是法定的,而非道德的;有些权利
则既是道德的,又是法定的。法定权利由于是由国家法律规定的,因
而也可以通过立法来改变或取消,道德权利则不仅不可能为国家权力
和立法所取消,而且,还是确证或批判国家权力和法定权利的根据。
尽管一个处于不利境况中的人或者诉讼中的人所关心的、所需要的是
法定权利,而不是宽泛的道德权利,但法定权利并不像某些现代法律
理论,甚至道德理论所希望的那样能自证其身,它必须得到道德原理
的支持。

其次,道德权利与法定权利的区别还体现在效力上。“甲对乙享
有一项法定权利”,这意味着乙对甲负有一项可以依靠法庭来履行的
义务,甲对乙享有一项由实在法所确认的要求权。所以某人享有法定
权利就是享有对特定的法律个人提出要求并由法律保障实施的权利。
“甲对乙享有一项道德权利”,虽然也意味着乙对甲负有某种义务,
但这种义务不是必然具有法律效力的义务。如,在道德上甲有权要求
乙讲真话,乙对甲负有讲真话的义务,但除了法律规定的特殊场合之
外,甲无权借助国家强制力迫使乙讲真话。
  
再则,道德权利与法定权利的划分与法的应然与实然的区分是相
适应的。深入研究两者的关系,对于理解法律的原则和规则、立法者
和法官的角色和任务、以及人权等问题,都有重要意义。
  
尤其需要说明的是,人权与公民权利的关系与道德权利与法定权
利的关系同理。人权是人之作为人所享有的权利。“人之作为人”是
一个道德判断,不是一个法律判断,因此,人权在本质上是道德权利。
也就是说,人权并不依赖国家的法律而存在。即便法律剥夺公民权利,
也不可能剥夺人权。因为每个人之享有人权是凭据人之作为人的道德
资格,而不是凭据公民资格。没有公民资格的人虽不享有公民权利,
但享有人权。由于公民是一个法律概念,因此公民权利与人权的根本
区别在于,公民权利是依赖主权国家的法律而存在的。当然,在当今
世界政治里,绝大多数人在身份上都是归属于某一国家的公民,国家
主权仍然是国际法的重要原则,因此,人权在一个国家里得到尊重和
实施应主要通过对公民权利的保护。
  
公民权利按根据的不同,又可分为法律权利和宪法权利。法律权
利是由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设定的权利,可由立法机关根据一般法律
程序创设、制和废止。宪法权利乃是由制宪会议制定的宪法所创设的
权利,是限制和制约国家立法机关的权利。立法机关不得侵犯此种权
利。宪法权利是公民提起违宪审查的根据,是有限政府的保障,体现
了公民和国家的对峙。   

另外,按照权利的存在形态划分,可把权利分为应有权利、法有
权利和实有权利。这一划分的意义在于揭示理想的、道德的权利对于
实在法权利的指导和限定作用,尤其是揭示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对权利
的实际享有构成了权利的一种独立存在形态。

按照权利的种属关系和效力层次划分,可把权利分为基本权利与
派生权利、宪法性权利与非宪法性权利。这一划分,对于规设权利体
系,对于规制立法机关的权限,对于在处理立法和司法过程中不同权
利发生冲突时,决定哪一种权利应占居优势,都有着重要意义。
  
按照权利主体划分,可把权利分为个人权利与群体权利、私人权
利与公共权利或社会权利;而按照权利的具体内容划分,可把权利分
为公法权利与私法权利、人身权利与财产权利、公民和政治权利与经
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以及实体权利与程序权利,这些划分的意义主
要在于立法和教育。
  
根据权利与义务之间的纷繁复杂的关系,还可以作更多的分类。
分类的价值,不在于叙述事实,而在于分类所支持的理论预设。在此
着重阐述一下公民权利,公民权利不仅是为公民所拥有、为政府所保
障的合法权利,也是宪法、法律的规定公民享有参与公共社会生活的
权利。

具体地说,公民权利是社会成员的个体自主和自由在法律上的反
映,是国家对公民所承诺和维护的权利,是一种社会所认可的赋予公
民个体可做或可不做的自由,包括依照宪法和法律所享有的各种政治、
经济和社会权利。具有以下特征:(1) 主体性。即作为社会主体的
公民,正因为享有相应的权利而成其为公民。在这一意义上的公民权
利不同于人权,主要在它以积极的政治权利(其中心是选举权和被选
举权)使公民成为社会的政治主体。除此之外,其余各项是包括人权
在内的各种权利的共同特征。(2) 社会性。即公民权利乃至权利之
为权利,是由社会所认可的,而不是个人的任意主张。权利是被明文
写在宪法和法律中,并由国家权力强制性维护着。(3) 形式性。即
社会和国家只承诺公民个体有相应的可做和可不做的自由,但并不保
证公民个体实际地能够做什么乃至于做成什么。比如每个公民都有接
受高等教育的权利,而国家维护这一权利只表现在纠正任何非法剥夺
任何公民该权利的行为,并不保证每个公民都能实际地接受高等教育。

此外,根据不同的标准,可对公民权利进行不同的分类:(1)
依据公民所参与的社会关系的性质,可以划分为属于政治生活的权利
和一般民事权利。前者如各项政治和社会的自由权利、参加国家管理
的权利;后者如财产权等。(2) 依据承担义务人的范围,可以分为
绝对权和相对权。绝对权又称对世权,所要求的义务的承担者不是某
一人或某一范围的确定的人,而是一切人,如物权、人身权等。而相
对权,又称对人权,所要求的义务的承担者是一定的个人或某一集体,
如债权、损害赔偿权等。(3) 依据权利发生的因果联系,可以划分
为原权和派生权,派生权或称救济权。原权指基于法律规范之确认,
不待他人侵害而已存在的权利,又称第一权利,如所有权等;而派生
权指由于他人侵害原权利而发生的法律权利,也称第二权利,如因侵
害物权而发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4) 依据权利间固有的相互关系,
可以划分为主权利和从权利。主权利指不依附其他权利而可以独立存
在的权利,如对财物的所有权;从权利指以主权利之存在为前提的权
利,它的产生、变更和消灭均从属于主权利的存在,如抵押权等。

简括而言,公民权利分为四类:一是法律权利,指基本人权,大
多是自由权,和法律程序性权利;二是政治权利,指公民参与政治生
活的基本权利;三是社会权利,指公民维持其社会存在的基本权利;
四是参与权利,公民参与市场和公共生活的基本权利。

其中,公民的基本权利不仅表明了一国公民行使个人权利、参与
国家权力的正当性宪法依据,还在一国法律权利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
而所谓公民的基本权利即宪法权利,是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为实现
自己必不可少的利益、主张或自由,从而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资格或
可能性。进一步说,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公民依照宪法规定在政治、人
身、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享有的主要权利,也叫宪法权利。它是
公民最主要的、也是必不可少的权利。

需要指出的是,实现权利化或维护权利虽然天经地义,可并不容
易,决不是轻松的事情。这不仅要求一些人做出牺牲,也要求给政治
权力的行使和个人野心的发挥设置障碍;不仅要求为个人意愿和利益
与公共意愿和利益的协调创设足够的价值空间和制度空间,也要求既
限制又扩展立法机关的工作范围;不仅要求限制政府行政的灵活性和
自由裁量权,也要求政府既要以消极的不作为,免得侵犯公民的自由
权利,又要以积极的作为,促进人和社会的全面发展,增进福利,满
足公民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并为自由权的保障提供稳定安全的
制度保障和社会环境。可以说,维护权利过程中的每一场冲突、每一
个方案、每一次努力,都不仅会拨动权利价值的敏感神经,还会付出
一定的代价。

综上所述,人们之所以主张一种诉诸于天、诉诸于本性的的权利,
是因为现存的政治强力和秩序不能自己证明自己是正当的。不论个人
如何应该服从和增进国家利益,不论个人如何依赖社会,不论个人如
何生来处在社群关系里,在国家强力和社会冲突面前,每个人都必须
使用天赋权利来筑起一道防护墙,卫护自己的尊严和自由。只有每个
人都能运用天赋权利,维护好自己作为人的最基本的尊严和自由,国
家才会健康发展,而社会才会和谐安宁,这不仅是自然权利理论的社
会功用,也是权利化唯一的途径。


五、军队国家化


除了通过宪政化,通过法治化,通过自由化,通过权利化为新型
民主制度夯实根基,更需要通过军队国家化为新型民主制度打下坚实
的基础。

自古以来,军队不仅是一个国家、政府或联盟正规的武装力量,
也是为国家、政府或联盟执行各种任务而组建的武力集团,而按其所
有权可以分为私人军队、皇家军队、党卫军和国家军队。如果说军阀
的军队属于私人军队,那么皇家军队则属于皇族,而党卫军则是属于
政党的军队,尽管不论是私人军队,还是皇家军队和党卫军,都经常
负有保卫国家的责任,可前提往往是私人、皇家和政党既控制着军队,
又控制着国家,至少对控制国家有强烈的企图,以致军队就成了私人、
皇家和政党控制国家的工具。

与此相反,国家军队不控制国家而属于国家,不但只听命于民选
政府而不会有意识形态色彩,也不介入国内合法的政治争端,还不接
受任何私人和政党的的控制,因为国家军队由全民供养,不属于特定
政党及其人士拥有,而属于全国人民所拥有,既受国家的编组,又尊
重军令与政令的统一,只负责保国护民,而不能成为哪个党派或个人
干涉和影响国内政治的工具。

具体地说,军队是一个特殊团体,而军人是一个身分特殊的职业,
不管是言论,还是行为,都受到严格的规范,而其职责在于保卫国家,
在于服务全体国民,在于维护民族尊严。平时,军队要坚守行政中立
为原则,尽可能避免干预政治;而战时,军人需听命国家最高领导人
指挥,捍卫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及民众安全。因为军队是国家最强大
的武装力量,只负责捍卫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及全国民众安全,所以
不能被哪个人或哪个政党所占有,也就是说不能沦为哪个人的统治工
具,不能沦为哪个政党掌控政治局势变化的工具。

由于军队给养来自国库,并非来自党库和个人;而军人服兵役属
于国家行为,并非党派行为,因此军队天然属于国家,而不属于个人,
即军队不得为个人私有,成为私家军队;也不属于哪个派系,即军队
不得成为派系政争的筹码;也不属于地方,即军队不属于地方军阀,
成为地方割据的资本;更不属于哪个政党,即军队不得为党军,任何
政党不得在军队中有公开或秘密之活动;所以军队只属于国家,完全
由代表国家的民主政权的机构来统帅。而通过军队国家化不仅可将本
由全民出资供养的军队纳入国家管理的轨道,而且国家的宪法对军队
的任何规定都可以视为这种精神的体现和对军队属于国家之事实的法
律确认,即任何涉及军队的宪法都只能是军队国家化的宪法,这样,
不但确保军队“公器公用”,也确保军队不属于任何党派和个人,更
确保军队只服从人民通过选票选举出来的政府。

可见,军队国家化是指一个国家的军队不属于、不听命于任何政
党、任何社会团体及其领导人,既不介入国内的政治生活,又在政治
上保持中立,而只听命于由人民选举产生的、由法律所规定的武装部
队总司令,因此,军队国家化不仅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指标,也是
民主化的重要标志,而其作用是从根本上维护民主制度的稳定与发展;
而其内涵是军队由全民供养,负责保国护民,不得成为党派或私人干
涉和影响国内政治的工具;而其优越性表现在:用于国防的且由全民
供养的军队不仅要符合“公器公用”的原则,还不得成为内战和政治
斗争的工具,更不得利用枪杆子保卫政党或捍卫政权。

不幸的是,中国的军队自古以来不是由军阀掌控的私人军队,就
是由皇家掌控的皇家军队,要不就是由政党掌控的党卫军,非但不属
于国家,反而控制国家。

表面上中国军队国家化始于清末甲午战争后,清朝编练新军,全
国统一番号,并仿效西方国家军队模式建立军队等级制度。1912年,
中华民国成立,北洋军奉袁世凯令镇压革命党人。在北洋军阀的胁迫
下,中华民国临时政府被迫将临时大总统职务移交袁世凯,由此开始
了北洋政府时期。而在这个时期,军人禁止入党,军队内部禁止党派
活动。但是在此期间,各地军阀混战时断时续,出现了各地军阀相继
攻入北京,而控制北京政权的军人干政场面,致使军队国家化的努力
最终以北洋军阀出现,各地军阀拥兵自重而告终。

与此相呼应的是,广东的孙中山深受苏联影响,建立中国国民党
指挥下的党军即国民革命军。1926年,国民革命军北伐,并于1928年
统一全国,结束了全国混战的局面,但也开创了军队党化的先例。

1927年,中国共产党也创建了自己的军队。相对于国民党而言,
共产党通过三湾改编,把党支部建立在连上,从而更加严密地控制军
队。国共两党的军队在1927年至1936年开始了长达十年的内战,最终
以共产党将军队改编为国民革命军暂告一段落。1937年,国共两党一
同开始了抗战。

1945年抗战胜利以后,人民不希望国家重现内战,因而军队国家
化的呼声此起彼伏。作为宪政的基本要素,军队国家化一直是信奉三
民主义并致力于建设宪政国家的国民政府所无法回避的目标。而实力
尚为弱势的共产党出于统一战线的需要,也表示实现军队国家化。10
月,国共两党最高领袖在重庆达成了双十协定,协定明确把军队国家
化作为共同目标。1946年1月,国共两党与民主同盟在重庆召开了政治
协商会议,中共代表周恩来作了关于军队国家化的报告,该报告详细
阐述了中国共产党关于军队国家化的观点。要点如下:第一,军队国
家化与政治民主化应当同时进行。第二,军队属于人民。第三,关于
军队国家化实现的若干步骤,其中包括“军党分开”,“军队不应属
于党,应属于国家”,“过去是党国,不必再说,今后政府改组,就
应把军党分开”。中国民主同盟也与此同时提出了军队国家化的议案,
明确要求“全国所有军队应即脱离任何党派关系,而归属于国家”。
随后国民党,共产党及民主党派签署了《政治协商会议决议》,决议
中和平建国纲领第三条即明定“确认蒋主席所倡导之政治民主化,军
队国家化及党派平等合法,为达到和平建国必由之途径”,而决议案
之军事问题案更明定“禁止一切党派在军队内有公开的或秘密的党团
活动”。

以下则是1946年1月31日通过的中国国民党与中国共产党达成军队
国家化政协决议案——

一、总则

(一)军队属于国家,军人责任在于卫国爱民。

(二)军队建制应依国防需要,并按照国家一般教育及科学与工业
之进步,改进其素质与装备。

(三)军队制度应依我国民主政制与国情实行改革。

(四)改善征兵制度,公平普遍实施,并保留一部分募兵制度,加
以改善,俾符合高度装备军队之需要。

(五)军队教育应依建军原则办理,永远超出党派系统及个人关系
之外。

二、整军原则

(甲)实行军党分立

(一)禁止一切党派在军队内有公开的或秘密的党团活动,军队内
所有个人派系之组织与地方性质之系统,亦一并禁止。

(二)凡军队中已有党籍之现役军人,于其在职期间,不得参加其
驻地之党务活动。

(三)任何党派及个人不得利用军队为政争之工具。

(四)军队内部的有任何特殊组织与活动。

(乙)实行军民分治

(一)凡在军队中任职之现役军人,不得兼任行政官吏。

(二)实行划分军区,其区域之范围,应尽量使与行政区不同。

(三)严禁军队干涉政治。

三、实行以政治军办法

(一)在初步整军计划完成时,即改组军事委员会为国防部,隶属
于行政院。

(二)国防部长应不以军人为限。

(三)全国军额及军费应经行政院决议,立法院通过。

(四)全国军队应收国防部之统一管辖。

(五)国防部内设一建军委员会,负建军计划及考核之责。(此委
员会由各方人士参加)

四、实施整编办法

(一)军事三人小组应照原定计划尽速商定中共军队整编办法,整
编完竣。

(二)中央军队应依军政部原定计划,尽速于六个月内完成其九十
师之整编。

(三)上两项整编完竣,应再将全国所有军队统一整编为五十师或
六十师。

(四)军事委员会内应即设置整编计划考核委员会,由各方人士参
加组织之。

1946年《中华民国宪法》重复了政协决议的内容,明确规定了军
队国家化,军队超出政党的原则:“全国陆海空军,须超出个人、地
域及党派关系以外,效忠国家,爱护人民。”(第一百三十八条)与
“任何党派及个人不得以武装力量为政争之工具。”(第一百三十九
条)而基于此,1947年国民政府作为看守政府进行行宪准备时,依照
宪法规定与政协决议之军队国家化程序,废除了抗战时期设置的国防
委员会,并将国军(此时其并非国民革命军简称)移交行政院国防部
指挥。特别值得一提的是,1945年国民党已经取消了国军中的党务组
织,尽管国民党中央委员仍有不少军人,但虽有党籍,却不做党的活
动。随后由于动员戡乱临时条款和台湾戒严的形势,国军在迁台后曾
恢复国民党党务组织,但终在蒋经国解严,李登辉废止动戡之后彻底
实现了军队国家化。

尽管1946年2月国共达成整军协定,计划将中共军整编为国军,
但因国共内战缘故而未能执行。

1949年,中国共产党占领中国大陆,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
此,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成为不容置疑的话题,即所谓的“党”指挥
“枪”,军队国家化的提法成为“敌对势力全盘西化,分化中国”的
手段,该说法至今仍未改变。然而,宪法非党法,在宪法层面上如何
授权共产党越过国家机构直接占有国家供养的军队却难以入手。起初,
1954年中国共产党制定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时规定了对全国人
大负责的国家主席统帅全国武装力量,兼任国防委员会主席,这样将
意味着党既无法直接越过国家机关,也无法成立一个军事委员会以国
家名义领导军队。因此1954年宪法版本是中共执政以来的最接近军队
国家化的宪法版本,但也是将中共直接领导军队的行为最大限度置于
违宪状态的版本。为了解决这一违宪问题,在1975年和1978年重新制
定宪法时,都规定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民兵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
农子弟兵”,“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由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
席统率”。这种说法混淆党政,公器党有,违背宪法原则,使得宪法
成为了党法。因此,在1982年重新起草宪法时,规定了新成立的中华
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在名义上完成了公器
公有的宪法原则。而在操作上为确保党对军队的控制,该委员会与另
外一个无法律地位的中央军事委员会即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人
员组成完全等同,使之具有了国家的名义而合乎宪法,两者通常对外
统称中央军委回避属性,以同时适应宪法与党章。

中国共产党之所以通过各种方式抵制军队国家化,通过各种方式
反对军队国家化,通过各种方式抹黑军队国家化,完全出于维护自身
统治地位。

首先,由于中共是一个主张暴力革命的政党,当初建立军队的目
的就是将军队作为实现自己政治任务的武装集团,因此由“党指挥枪”
是中共暴力本质所决定的。如果说中国共产党控制军队过去是为了用
暴力的手段夺取国家政权,那么现在是为了用暴力的手段来维持自己
一党统治。

其次,中共是一个极端崇尚权力的政党,而军队正是权力的支柱,
坚持党对军队和国家一切武装力量的绝对领导指挥,就是为了捍卫中
共的统治地位,防止和镇压任何对中共执政地位的挑战。随着前苏联
和东欧社会主义阵营的倒台,中共所进行的所谓社会主义革命也已经
彻底破产,致使中共的一党专制统治已经失去合法性,已经失去人民
的信任、拥护和支持。面对国内日趋尖锐而复杂的社会矛盾和中共内
部的权力斗争,中共的一党专制统治已经面临的随时崩溃的危险,只
能依靠暴力来支撑。而实行军队国家化,就等于自己下台。

此外,中共如果承认军队国家化,那不但事实上承认了国家的地
位和权威、还承认了人民的地位和权利,既要将党置于国家的领导之
下,又要将党的活动置于国家法律的监督之下。因此实行军队国家化
就意味着中共放弃政治特权,放弃对国家事务的包办,放弃以党代国,
也就等于开始进行实质性的政治体制改革。因此,除非中共宣布放弃
一党专制,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否则中共绝对不会将军队国家化。

由此可见,中共之所以抵制军队国家化,反对军队国家化,抹黑
军队国家化,不仅是出于政治本质,更出于维护一党专制统治的需要。
而正是由于中共靠着军队的支撑而维护一党专制独裁统治,一直控制
着军队和国家的一切武装力量,因此,对国家的民主建设造成严重的
危害。

首先,党绝对领导指挥军队削弱国家的权力和作用。党绝对领导
指挥国家军队,必然架空国家机器,必然弱化国家机器的职能,导致
国家机器不能正常运转。党绝对领导指挥军队,必然要将党凌驾于国
家之上,凌驾于人民至上,凌驾于法律之上,以致必然要以党的意志
代替国家意志,必然要将国家置于党的领导和控制之下,这样就从根
本上颠倒了党和国家的关系。

其次,党绝对领导指挥军队会改变人民军队的性质。实行党对国
家军队的绝对领导指挥,军队就会摆脱国家和人民的制约。一旦出现
党的执政地位受到政治对手挑战和威胁的时候,一旦出现人民对党不
在信任的情况,国家和人民将没有任何能力可以制约党使用军队来维
护自己的执政地位。

此外,党绝对领导指挥军队是实现民主的最大障碍。建立民主不
仅是全中国人民的共同愿望和要求,更符合国家的需要。而所谓民主
就是民众不仅能自由发表意见,还能在定期的、有程序和有规则的竞
争性自由选举中选择国家执政者,而参与国家管理的政治制度。

然而,建国以来中共一直对军队实行着绝对的领导指挥。面对一
个控制着全国几百万现代化军队的政党,谁能和中共竞争?谁敢和中
共竞争?国家能用什么来保证中共一定能够接受人民的选择,特别是
人民对中共不信任的选择?国家又能用什么来制约掌握着全国几百万
军队的中共能够遵守民主的程序和规则?中共坚持一党绝对领导指挥
由国家宪法设立、由全国人民供养的国家军队,本身就严重违背了宪
法的原则和精神,国家又有什么办法能够阻止这种违法行为?又有什
么办法能够纠正这种违法行为?事实证明:只要存在党对军队和国家
一切武装力量的绝对领导指挥,党就不可能受到有效的监督和制约,
国家就不可能实现真正的民主。

再者,党绝对领导指挥军队是对社会的巨大威胁。军队是国家的
暴力机器,军事决策事关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危,军事战略决策的
失误将会给国家和人民造成灾难性后果。由党绝对领导指挥军队,军
队就会完全按照党的意志行动。在出现党的利益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发生冲突时,在党的主张背离国家和人民利益时,党对军队的绝对领
导指挥就会违背国家和人民的意志,而军队的使用和决策就会摆脱国
家的控制和制约,摆脱人民的授权和批准,这样的军队还能是正义之
师吗?

对此,尽管中共统治者早已心知肚明,可面对着中国人民和世界
民主国家越来越强烈的要求将军队国家化的正义呼声,中共非但没有
积极的回应,反而将其视为敌对势力对解放军的西化和分化。

殊不知,军队国家化的国家军队不控制国家而属于国家,并只听
命于民选政府,既不介入国内合法的政治争端,也不接受任何个人和
政党的的控制。当今,只有民主国家的军队,才是军队国家化的国家
军队,比如美国,民主党上台还是共和党上台与美国军队无关,谁被
选为美国总统谁就是美军总司令,到了总统该下台的时候,军队也不
会再表忠心去挽留他,一切按照宪法办事。

由于民主国家的军队属于国家,而国家主权都在人民手里,因此
为了使人民主权的原则在军队管理中得到确认,法律会规定军队的最
高长官只能是民选政府的领导人,而军方领导人只充当民选领导人的
顾问,只执行民选领导人的决定。在民主国家里,文官统率军队不是
因他是天才,而是因他是民选的代表,必须履行指挥军队的义务。即
使偶尔要由军人出身的人担任国防部长,也应由法律规定担任此职的
军人必须在退役多少年后才能担任此职。比如美国规定军人必在退役
10年后方可担任国防部长。另一方面,在民主国家中,国家军队对服
役的人员不再实行无报酬的义务兵役制,而是象各行各业一样实行有
报酬的雇佣制;军队不去从事那些本职工作以外的社会活动,如修路、
修桥等公共建设活动,只一心一意专注于本职业的训练和建设。军人
以军事为职业,不得经商,不得从事除军事之外的其它活动。军队内
部非战斗人员的文职化、实行军衔制等。再一方面,在民主国家里,
由法律明文禁止任何政党和团体在军队中建立支部;军队必须与一切
政党彻底脱钩,军人不得组成政党或加入任何政党。更主要的是,禁
止军队干预政治,要求军队严格保持中立,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介
入国家的政治生活,这是一个国家在废除专制后确保民主健康发展的
重要保障。此外,军队不支持任何政治观点和任何派别,只服从宪法
和法律、服从民选的国家领导人,不服从任何政党的领导。还有,军
人必须退出立法机关,不得担任议员。虽然军人作为选民有选举权,
可参加投票,但军人只有在退役后才可参加政党、充当政治候选人参
与竞选,才可以在政府做官,这是民主国家政治生活的一种常态。

总之,不论哪个国家,军队的政治化程度越低,发生政变的可能
性就越小。比如在军队高度中立化的英美等国,军事政变的可能性为
零,即使毫无军旅生涯的国家首脑,也完全不必担心军人的反叛企图,
而军人不必为政见的分歧做无谓的牺牲,老百姓也免于战乱之苦,从
而实现社会的稳定与国家的长治久安。因此,不管对哪个国家而言,
军队国家化不仅是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也是国家发展的根本保障,
更是民主建设的基本依托。

综上所述,军队国家化不仅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指标,也是民
主化的重要标志,而其作用是从根本上维护民主制度的稳定与发展;
而其内涵是军队由全民供养,负责保国护民,不得成为党派或私人干
涉和影响国内政治的工具;而其优越性表现在:用于国防的且由全民
供养的军队不仅要符合“公器公用”的原则,还不得成为内战和政争
的工具,更不得利用枪杆子保卫政党或捍卫政权。由于军队国家化不
仅规定军队不属于任何党派和个人,而只服从人民通过选票选举出来
的政府,还规定政党退出军队,军人不得干政,因此,既可防止暴力
引起的非法(即非选举罢免程序)政权更迭,又表明军队国家化的军
队是真正的人民子弟兵,只服从于人民的意志。而通过军队国家化不
仅可将本由全民出资供养的军队纳入国家管理的轨道,而且国家的宪
法对军队的任何规定都可以视为这种精神的体现和对军队属于国家之
事实的法律确认,即任何涉及军队的宪法都只能是军队国家化的宪法,
这样不但确保军队“公器公用”,也确保军队不属于任何党派和个人,
更确保军队只服从人民通过选票选举出来的政府。

第七章 浇筑新型民主支柱

如果说“五化”的作用在于为新型民主制度打下坚实的基础,那
么“五制”的作用则在于为新型民主制度浇筑坚固的支柱,只有两者
有机结合起来,才能使构筑起来的新型民主制度,不但在政治方面以
民主为基础,以宪政为支柱,以法治为准绳,以人权为核心,以自由
为媒介,以平等为纽带,以多党竞争为枢纽,以分权制衡为中枢,以
地方自治及军队国家化为前提,还在经济方面则以公私混合所有制为
本,以公有经济为主,以私有经济为辅,以经济竞争为媒介,以市场
经济为纽带,并废弃哈耶克倡导的反对政府干预的自由市场经济思想,
而进一步弘扬和完善新凯恩斯主义提倡的政府管控的自由市场经济主
张,以至通过新型五权分立构成完善的社会控制体系,从而不仅超越
资本主义私有制,也超越社会主义公有制,还超越以私有生产要素为
主的社会民主主义公私混合制,更超越中国现行的以公有生产要素为
主的公私混合制;不仅超越左派思想,也超越右翼主张,不仅讲求公
平正义,也全面实行积极的福利政策。

尽管五化五制的作用及其优越性各不相同,但彼此既相辅相成,
又不可分割,都不仅促使有关民主、宪政、法治、自由、权利、军队
国家化和多党制、联邦制、新公私混合制、新独立监察制、新五权分
立制等政治意识和政治观念形成广泛的共识,并成为指导人们从事政
治活动、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准则,也促使政府结构及其功能的专门
化以及政府治理社会能力的提高,还促使社会政治参与渠道的扩大以
及民众政治参与的普遍性和有效性的提升。

诚然,中国民主转型不仅受到历史传统、民族性格和国民素质等
因素的影响,也受到社会政治环境的牵制,但是,只要在夯实五化的
基础上,再浇筑多党制、联邦制、新公私混合制、新独立监察制、新
五权分立制这五个支柱,就不仅能构筑新型民主堡垒,还能使政治文
明得到升华。

一、多党制
 
人类自古以来随着不断发展,无论哪个国家的社会结构,都不是
单一的,而都比较复杂。由于人们的阶层、职业、教育、财富、信仰、
年龄等不同,必然存在多元的利益、思想和宗教,而这些多元的利益、
思想和宗教分别代表不同的政治主张,必然会有不同的思想倾向、利
益诉求和政治要求,因此自然形成不同派别或政党,以至自然衍生多
党制,即自然衍生多党并存且竞相执政的政治制度。而这不仅是多党
制产生的理论根源,也是多党制形成的现实基础,还是多党制发展的
社会前提。

尽管自古以来人类就日渐形成多元的利益、思想和宗教,可因为
遭受专制严酷的管控,所以不能实现这些多元的利益、思想和宗教分
别代表不同的政治主张,直到1688年英国通过光荣革命推翻封建专制
而建立了君主立宪制后,才开启托利党和辉格党两个政治派别并存且
竞相执政的多党制先河,过后,不仅得到逐渐完善,还在世界上蔓延
开来。

仅法国1789年大革命后,就有30多个政治派别在活动,并且参加
了当时国民议会的选举。这些政治派别势均力敌,没有一个政治派别
能够左右政局、取得稳定的多数。为了争取议会多数上台执政,各个
政治派别便结成联盟参加竞选。1875年,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通过
以后,法国正式确立多党并存且竞争的政党制度。

随着议会制度在欧洲大陆的推行和发展,德国、意大利、爱尔兰、
比利时、卢森堡、荷兰、丹麦、希腊等国也实行了多党制。而多党制
兴起于欧洲大陆国家的主要原因,一是这些国家社会结构比较复杂,
存在多元的利益、思想和宗教,而这些多元的利益、思想和宗教分别
代表不同的政治主张,形成了多党纷争的局面;二是在选举制度上,
这些国家普遍采用比例代表制或少数代表制,以至于使一些小党也能
取得选票,争得一定数量议席,从而在议会选举中难以形成取得绝对
多数议席的大党,而这种选举制度有利于巩固多党政治的局面。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建立了多党制。而实行多
党制的国家,虽然在法律上和制度上允许任何政党都可以单独或联合
参加竞选,并在占议会多数席位情况下单独或联合执政,但实际上一
个政党单独获得议会的多数席位而执政的情况极少。尽管党派联盟是
多党制下常见的政党参与竞选和执政的形式,可是由于各政党代表的
利益和政治主张不同,因此导致由党派联盟组成的联合政府难以稳固,
进而往往导致政权更迭频繁。

随着多党制的发展,多党制逐渐分为三类:一是温和多党制(限
定多党制),以德国、比利时、瑞典、卢森堡、丹麦、瑞士和荷兰等
国为典型,其特点是:政党数量一般在3——5个,政党间的意识形态
距离较小,政党间的相互作用基本上是向心力竞争,允许出现联合政
权并且具有鼓励联合政权的政治结构,政局比较稳定。

二是极端多党制(分极多党制),不妨以意大利、法国、德国
(魏玛共和国)为例,尤其是历史上的魏玛共和国和法兰西第四共和国
为代表,其特点是:政党数量6——8个或更多,政党间的意识形态距
离较大,政党分散化倾向严重,左翼和右翼存在着互不妥协的纯纲领
政党。相互排他的在野党势力向执政党挑战,一个或几个政党占据着
中间位置,展开多级竞争,向心力受阻,离心竞争盛行,政权交替频
繁。有机会掌握政权的大多是中右或中左势力,部分政党常常被排除
在政权之外,因此存在着不负责任的在野党,缺乏公平竞争。极端多
党制常常造成政局不稳,如1946年——195法兰西第四共和国时期,
11年半就更换了20届政府,每届政府执政时间不过半年,最短的仅
仅只有2天。意大利1945年到1979年34年中就更换了37届政府,
每届政府执政平均不到一年。

三是一党独大制。一党独大制是多党制中的一种特殊情况,即在
一些国家中,进入议会的政党不止一个,但政权长期为一个政党垄断。
从理论上看,其他政党都有执政的可能,但是实际上小党处于劣势,
很难打破一党独占政权的局面。过去,政治学界一般把这种政党制度
视为多党制的一种特殊情况。后来有的政治学家提出,既然政治制度
的划分要把政党的数目和掌权方式结合起来,那么,执政党长期只有
一个,就应当将其划为一党制。   

另外,多党制发展到今天,具有以下特点:一是联合执政。由于
政党众多,选票分散,一党往往难以单独取得多数而执政,因此,各
主要政党往往在大选之前和大选之后组成党派间的联盟,来争取选举
的胜利。

二是温和多党制政府稳定。传统观点认为多党制政府往往不稳定,
而实际上主要是极端多党制国家的政府不稳定,如德国的魏玛共和国、
法国的第三、第四共和国和战后的意大利等。而温和多党制国家的政
府都比较稳定,如荷兰、卢森堡、瑞典、瑞士、丹麦、德国、冰岛等。

三是选民的政治选择更具有意义。因为两党制的党纲往往向中间
温和方向靠拢,因而两党的政纲往往非常接近,公民的投票就会因两
党之间相互雷同的方案所破坏,而失去政治选择的意义,而多党制可
有效地弥补这种缺陷。

四是政党对政府的控制力相对较弱。由于政府往往由几个政党联
合组成,这些政党代表的利益又不尽相同,因此任何政党都不可能把
自己的意志完全贯穿到政府行为中去,政府的政策往往是各党派调和、
妥协的结果,以至于使执政呈现两个特点:一方面,政策体现了各种
意见的综合性,能代表较多人的愿望,因而其中的民主成份比两党制
和一党制更多;另一方面,任何政策都不能由一党决定,都要由各执
政党协商,因而决策的时间较长,效率相对较低。

五是小党能量不可小视。小党左右大党在以色列表现得尤为突出。
比如,以色列的工党和利库德集团分别代表左、右两翼,他们中无论
哪个党组阁执政,不仅取决于其在选举中能够比对手获得更多的议席,
还取决于谁能争取到足够的小党的支持,凑足120个议席中的61席,
因此众多的小党往往在两个大党中待价而沽,起到“四两拨千斤”的
作用。不过,左右两个大党有时也会联合执政。   

又如在德国,基民盟(基督教民主联盟)——基社盟(基督教社
会联盟)为一方,社会民主党为另一方,小党自由民主党、绿党的地
位就举足轻重,有些小党忽左忽右,有时候比大党执政的时间还多。

尽管多党制存在一些缺陷,不仅竞选费用较大,而且各党间往往
互相攻击,丑闻不断,而政策制定不但周期长,过程复杂,连续性也
不强,当针对政府的不信任案时,政府就得解散重新选举,容易引发
政局动荡,不利于政局稳定,可这并不能掩盖多党制的优越性。

首先,多党制国家选举往往采用比例代表制。比例代表制是按照
各党派所得选票的比例分配议席,因此保证了相当小的政党在议会中
也有自己的代表。这样各政党分散化和分裂的现象就比较普遍,这就
给为数众多的政党足够的生存空间。

其次,政府廉洁。多党制由于权力比较分散,一党难以独掌政权,
政治权力受到的监督和制约比较大,有利于减少腐败。因此,一般
来说,实行多党制的政府大多比较廉洁。

此外,由于多党制竞争激烈,互相监督,互相竞争,因此,能够
有效遏止腐败案件的发生。因为有竞争才有进步,只要做好的话,人
民会继续选择原先的执政党推荐的候选人连任,而做不好的话,任期
一到就得滚蛋。

再者,多党制每个党会推荐一位最优秀的候选人,然后全民一人
一票选出的国家领导人,更有公平性,让人民有幸直接参与政治互动。

总之,由于多党制不但是政治文明不可或缺的要素,还举足轻重,
因此构筑新型民主制度,而选择多党制作为支柱,既符合社会客观要
求,又符合政治发展规律。

更主要的是,尽管多党制也有缺陷,还有待完善,可与一党专制
相比,多党制的积极作用远远超过消极影响,不象一党专制那样正面
功效远远小于负面效应,以至不仅赢得全面共识,还已在多国实施,
从而成为普世价值,成为发展趋势,成为时代潮流,而今,不仅已经
波及全球,还必将渗透世界各国各州!


二、联邦制


不管哪个国家的国家结构形式,都是指一个国家的整体与其组成
部分之间,中央和地方之间的相互关系。由于国家结构形式不仅决定
如何划分国家的领土,也决定如何规范国家整体和组成部分及中央和
地方之间的权限问题,因此不仅影响国家的兴亡,也影响社会发展的
水平,还影响民族的前途,更影响生活的质量!

从古到今,世界上先后产生三种国家结构形式:一种是单一制,
一种是邦联制,一种是联邦制。首先,就单一制而言,单一制是指由
若干不享有独立主权的一般行政区域单位组成统一主权国家的制度。
单一制国家划分为各个地方行政区划,其划分是国家根据统治需要,
按一定原则进行区域划分的结果,国家主权先于各个行政区划存在,
地方行政区不是一个政治实体,不具有任何主权特征。国家本身是一
个统一的整体,只是为了便于管理,才把领土划分成若干行政区域,
并据以建立起地方政权,即各地方行使的权力来源于中央授权,并不
是地方固有,地方的自主权或自治权是由国家整体通过宪法授予的,
各地方政权一般没有单独退出该国的权利。

展开来说,单一制是以按地域划分的普通行政区域或自治区域为
组成单位的国家结构形式。在单一制国家,中央政权享有最高权力,
地方政权在中央政权统一领导下,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行
使其职权。在法理上,单一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中央,而地方的权
力由中央授权。单一制国家的外部特征是:全国只有一个中央政权,
一部宪法,一种法律体系,是国际交往中的国际关系主体,它的公民
只有一个国籍。而按照地方职权的大小,单一制国家又可分为中央集
权型单一制国家和地方分权型单一制国家。在中央集权型单一制国家,
地方政权在中央政权的严格控制下行使职权,由中央委派官员或由地
方选出的官员代表中央管理地方行政事务,地方居民没有自治权或地
方虽设有自治机关,但自治机关受中央政权的严格控制。例如法国就
是典型的中央集权型单一制国家。在法国,起主要作用的地方国家机
关是地方行政机关,地方行政首长具有中央官员和地方官员的双重身
份。一方面代表中央,依照中央的命令行事,对国家内政部负责;另
一方面,作为地方官员,管理一切地方行政事务。中央可撤换地方行
政首长。在地方分权型单一制国家,地方居民依法自主组织地方公共
机关,并在中央监督下依法自主处理本地区事务,中央不得干涉地方
具体事务。例如英国就是典型的地方分权型单一制国家。在英国,由
各地区居民选举产生的地方议会依法自主处理本地区事务;中央政府
依法监督地方议会的行为,以立法监督为主要的监督形式,中央政府
若发现地方议会有越权行为,可诉请相对独立的第三方司法机关纠正。

其次,就邦联制来说,邦联制是指若干个独立的主权国家为实现
某种特定目的(如军事、经济方面的要求)而组成的一种松散的国家联
合,而其是一种复合制的国家形式,是主权国家的联盟,通常根据条
约组建。

邦联制的特点:一是邦联是根据各成员国所缔结的条约组成,而
成员国除了根据条约而明确表示让予或委托邦联机构的权力外,其他
权力仍然保留,维持着成员国主权的完整性,即邦联的成员国各自保
留着自己的全部主权,各自有独立的立法、行政、军事、外交、行政
方面的全权;二是邦联既无宪法,无统一的行政机关,也无统一的国
籍、军队和赋税,因此不是国家主体;三是邦联对成员国没有强制力,
各成员国既可将让予邦联的权力收回,也可以自由退出邦联,而邦联
对各成员国没有强制力,也不能发号施令;四是邦联的事务由邦联成
员国“首脑会议”或邦联会议按条约的规定共同决定,尽管邦联设立
议事机构和协商制度,但议事机关的一些协议或决定,必须经过成员
国的认可方能生效;五是邦联制作为由两个以上主权独立国家自愿联
合组成的一种国家联盟,具有各成员国地位平等,在内政外交上互不
从属的特征。由上可见,邦联只是一种国家联盟的形式,而不是国家
实体,因此严格说来,邦联算不上一种国家结构形式。

此外,就联邦制来讲,与其说联邦制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政治
实体(共和国、州、邦)结合而成的一种国家结构形式,不如说是一
种多中心的复合共和制,是关于自治、非集权、多样性的宪制安排。
联邦制国家由各个联邦成员组成,各成员单位先于联邦国家存在。而
联邦成员国在联邦国家成立之前,是单独的享有主权的政治实体;加
入联邦之后,虽然不再有完全独立的主权,但在联邦宪法规定的范围
内,联邦成员的主权仍受到法律的保护,联邦成员有自己的宪法和法
律。在组成联邦制国家时,联邦成员单位把各自的部分权力让渡给联
邦政府,同时又保留了部分管理内部事务的权力。

联邦宪法明确界定了联邦政府统一行使的权力和各成员国的中央
政府所保留的权力,即联邦的权力是来源于各成员国的参与。联邦成
员有自己的独立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机构,和联邦国家的最高司法、
行政、立法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联邦国家的主权由联邦和各成员单
位分享,尽管联邦政府拥有对外代表国家主权,但是各联邦成员也在
联邦宪法允许的范围内享有一定的外交独立性,可以与其他外交主体
签订一些协议,而有些联邦国家成员单位也可以参加国际组织。

现今世界上的联邦国家,多数是在原来就存在的小型共和政治体
基础上联合而成,也有的是通过政治改革将以前的单一制国家解构或
者说重组成联邦共和国。而联邦制的产生是小共和国为了增强军事力
量,也为了谋求共同发展的需要,而组成联邦共和国,而其历史渊源
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的城邦同盟,甚至遥远的《圣经》时代。

据《圣经》记载,以色列诸部落为了摆脱埃及法老统治和对外帮
作战,曾结成紧密的同盟(公元前12世纪——722年)。古希腊的城
邦国家结成过著名的安菲替温尼同盟,进行了与波斯的战争。在希腊
晚期,又出现了名垂青史的亚该亚同盟、埃托利亚同盟。而这种结盟
传统,在中世纪和近代的欧洲,仍绵延不绝。始于9世纪的德意志邦联,
是当时存在时间最长、规模最大的同盟。1291年,为了抵抗哈布斯堡
王朝的进犯,中欧的三个自治市签署永久联盟条约,结成了后来发展
到有13个成员的瑞士同盟。16世纪宗教改革时代,面对天主教会和世
俗政权的双重迫害,新教徒在荷兰境内组成了尼德兰联省,它迅速强
盛起来。但这些同盟并不是现代意义上的联邦国家,与后者相比,是
松散、脆弱的,学者们称之为“邦联”以示区别。

历史上的邦联,首要目的是共同防御,其次才是共同发展。作为
国家之间的联盟,邦联实际上是指挥加盟成员采取共同行动、协调彼
此关系的政府间组织。它们的组织形式一般都很简单,最重要的机构
通常是一个由各成员邦代表组成的议会,没有行政和司法部门。邦联
在对外方面也没有完整的权力,加盟成员握有军事实力,外交上的独
立性很高。这是一种以主权国家政府为管理对象的“政府”,不可能
是不脆弱的。翻开它们的历史,虽然可以看到联合所带来的好处,甚
至于战胜强敌的辉煌篇章,但也到处写着猜忌、不公、争斗、内乱、
分裂,并不乏被外部势力离间和征服的悲剧。

联邦制正是在吸取了过去邦联制的教训后,通过制度创新而形成
的一种紧密的、现代的新型共同体,而首先于美国诞生。美国1787年
宪法运用主权共和国组织政府的原则,来设计共同的政治组织,并明
确划分共同体与构成单位的权力,赋予共同体足够的手段追求联合起
来的好处,建立了一个直接对公民行使权力、三权鼎立的完备的共同
政府,从而在历史上第一次将邦联改造成联邦的国家。

凡是实行联邦制的国家,都具有以下的特点:第一,国家整体与
组成部分之间是一种联盟关系,联邦政府行使国家主权,是对外交往
的主体。第二,联邦设有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行使国家最
高权力,领导其联邦成员。第三,实行联邦制的国家都认同于统一的
联邦宪法,遵从代表国家利益的统一法律。第四,联邦各成员国有自
己的立法和行政机关,有自己的宪法、法律和国籍,管理本国内的财
政、税收、文化、教育等公共行政事务。第五,联邦和各成员国的权
限划分,由联邦宪法规定。如果联邦宪法与成员国的宪法发生冲突,
以联邦宪法和法律为准。
 
具体地说,联邦制作为一种多中心的复合共和制,作为关于自治、
非集权、多样性的宪制安排,有两个基本的建构原则,第一,制定一
部有严格修改程序的宪法,在全国政府与各构成单位(州、省、邦)
之间分割国家权力。全国政府管理国防、外交、统一市场等与全国人
民密切相关、需要集中管理的特殊事项,其他与各构成单位人民密切
相关、能够分别管理的一般性事项,都由各构成单位政府管理。第二,
各构成单位人民有自治或自组织权。各构成单位议会议员、政府首长,
由当地人民选举产生。绝大多数联邦国家的构成单位都有自己的宪法,
规定自己的政府组织形式。此外,联邦制还有两个并非不重要的原则:
联邦议会一般实行两院制,其中一院按人口比例选举产生,另一院由
各构成单位选举或任命的代表组成。当联邦与各构成单位发生权力冲
突时,由独立的司法机构——联邦最高法院或宪法法院依据宪法裁决。

另外,联邦制国家各构成单位政府,在国家中具有很高的独立地
位,不同于单一制国家的地方政府,不象单一制国家的地方政府那样
是全国政府的下属。根据联邦制原则,全国政府与构成单位政府并不
是核心与边缘、上级与下级的关系,而是具有不同权力、职能范围的
政府之间的关系。它们彼此独立,权力都有限制。各构成单位也是国
家主权的组成部分,因为它们与联邦在不同范围内分别行使统治权。
当然,它们也不是国际法意义上的独立、主权国家。并且联邦是全体
人民建构的永久性共同体,是任何构成单位或群体无权随意取消的主
权国家。

当今,尽管世界上只有20多个联邦制国家,可是,它们的人口总
数在22亿以上,而且占了世界大约二分之一的土地。其中,领土最小
的是拉美的圣基茨―尼维斯联邦,267平方公里,最大的是横跨欧亚的
俄罗斯,1700多万平方公里。面积超过200多万平方公里以上的国家中,
绝大多数是联邦国家。而在亚洲、欧洲、北美、南美、大洋洲、非洲
面积最大的国家中,除了中国以外,俄罗斯、加拿大、巴西、澳大利
亚、苏丹无不实行联邦制。

这么多大国之所以都选择了联邦制,原因就在于联邦制作为多中
心、自治、非集权的制度安排,是一种有着巨大包容性的政治体。而
自其诞生以后,人们不仅用它来将分散的政治体结合成统一的国家,
还用它来在统一的国家中实现不同种族、民族、语言、宗教、文化、
习俗的人民和平相处。虽然联邦制实践有成功也有失败,但实行联邦
制或引进其某些制度安排,是迄今在统一的国家中,处理高度差异性
问题的最佳选择。最早的现代联邦国家之一瑞士,就是这方面的著名
典范,在瑞士的境内,生活着具有不同民族身份、宗教信仰,分别讲
着法语、德语、意大利语三种语言的人,但他们却结成了一个和谐的
统一国族。在联邦制下,分权、自治、多中心的制度安排,为不同种
族、民族、宗教、文化、社会利益群体,提供了表达政治愿望的最充
分渠道。在这种情境下,“统一性”与“多样性”,并不是两个相互
对立的东西,而是分别与“解体”、“同质性”相对。由于存在多个
政治中心,因此政治生活不像单一制共和政体那样由一个全国性的单
一多数所决定,而是由许多个多数或者说“复合多数”所决定。总之,
这种制度可为防止多数人的暴政、保护少数人的权利提供有力的保障。

此外,联邦主义也为人类自由所不可缺少的共和政体,开辟了非
常广阔的适用范围。众所周知,古希腊的城邦共和国,以直接民主为
其特征之一,无一不是小国,而其人口、土地还不及当今中国一个普
通的县。所以,人类长期以来一直为这样一个问题所苦恼:共和政体
似乎只能适用于小国,较大的国家则需要君主或君主专制统治。而代
议制为人们解除这一烦恼作出了巨大贡献,联邦制更是功不可没。虽
然历史已经证明可以通过代议制在较大的国家成功地运用共和政体,
但是并没有证明一个大型国家如果不借助于联邦制是否能建立稳固的
共和政体,从而成为持久的自由国家。早在1748年以前,现代共和主
义的卓越奠基人之一孟德斯鸠,就敏锐地意识到联邦制对于小国获得
安全、大国实现自由的价值,而他的话至今仍值得铭记于心:“一个
共和国,如果小的话,则亡于外力;如果大的话,则亡于内部的邪恶
……这种弊害出自事物的本性,不是任何法制的形式能够医治的。要
是人类没有创造出一种政制,既具有共和政体的内在优点,又具有君
主政体的外在力量的话,则很可能,人类早已被迫永远生活在单人统
治的政体之下了。我说的这种政制,就是联邦共和国。”

后来,以美国第三任总统杰弗逊和汉密尔顿为首的联邦派,在此
基础上不仅发展了这一理论,还为制衡思想的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
第一,联邦派以英国的政治现实为观察,提出要防止民选的议会权力
过大。在民主制下,立法部门权力过大是最危险的,防止议会专权,
就能有效遏止多数人的暴政,维护少数人的合法权利;第二,联邦派
提出要防止行政权力的膨胀,控制总统的权力,以防范独裁专制。更
需要说明的是,他们不但把“三权分立以制衡”的政治思想变成了政
治现实,还扩充分权制衡理论,宣扬国家权力除了横向分为立法、行
政、司法外,还务须纵向分解到各级地方政府,以使中央权力和地方
权力相互监控,相互促进。

在此,有必要概括一下联邦制的诉求。缔造现代第一个联邦共和
国的美国1787年宪法,在其简洁而庄严的序言中说道:“我们美利坚
合众国人民,为了组成一个更完善的共同体,以树立正义,保障国内
的和平,安排共同的国防,增进全民的福利,并确保我们自己及我们
的后代永享自由的生活,特为美利坚合众国制定本宪法。”而法国19
世纪政治家和思想家托克维尔,对于美国联邦制所产生的政治效果称
赞不已,认为美国人民自立自强、进取创新、关心公益的精神得益于
其自治和分权制度,说联邦“既像一个小国那样自由和幸福,又像一
个大国那样光荣和强大”。美国当代著名政治学家爱拉扎尔这样评价
联邦制:“人类,因而也是理论家对于政治的关注,聚焦在三个普遍
性问题上:追求政治正义以获得政治秩序;探明政治权力及其运用的
真实经验;利用能够将这两个问题统一起来而造就良好政治生活的文
明社会与文明社群,来创造一种适宜的公民环境……而说明和包纳了
上述三个问题、反复表现出生命力的重要政治原则之一,就是联邦主
义。”

总而言之,如果说将小国的优点与大国的优点结合起来,既使小
国得到安全,又使大国实现自由,是联邦制的追求,那么多中心、自
治、非集权,尊重多样性,保护少数,以及维护“自由的生活”、
“国内和平”、“安全”、“全民的福利”等则是联邦制的价值谱系。

由于联邦制比起单一制和邦联具有无可比拟的优越性,因此,从
二百多年前现代第一个联邦制国家诞生到今天,联邦制不仅已在许多
大国登陆,还已在世界五大洲留下了成功的足迹。

可悲的是,对中国而言,联邦制仍然是一个新生事物,因为除了
一些学术讨论和政治呼吁之外,除了民国有一段时期提出的“联省自
治”以及几部没有实施的军阀宪法,除了毛泽东领导下的中共曾在对
抗国民党统治时曾提出联邦制设想外,中国从来就没有实行过联邦制。
不管是过去,还是现今,在中国提倡地方自治的一般都是权力斗争中
的弱势群体,而他们的政治诉求不是被完全忽略,就是等到他们成为
强势群体的时候便把原来作为一种斗争策略的制度构想彻底抛诸脑后。

进一步说,中国之所以一直都是中央集权型的单一制国家,根本
原因就在于缺乏实质意义的比较,中国思想家向来都是老祖宗那口井
里的青蛙,总是跳不出自己头顶上的那一小片蓝天。这是中国作为大
国的悲剧,因为过早的统一和中央集权扼杀了地方制度沿着不同方向
发展的可能性。尽管在没有外来文明的冲击下,制度突破的可能性并
不大,但高度统一和集权无疑将中国的政治制度锁定在固有的模式上,
禁锢了思想家和潜在制度设计者的想象力,从而完全扼杀了制度创新
的可能性。更主要的是,实践中制度的单一性限制了思想自由,而僵
化的思想又反过来加强了制度的稳定性,排除了任何可能挑战现有制
度的替换方案。

由于人治文化和中央集权的制度传统紧密联系在一起,致使中国
分而治之的制度实践难以展开,因此中国历史上根本就没有将联邦制
作为一种值得认真探讨的可能政体模式,以致中国从古到今都是中央
集权型的单一制国家,尽管现今在法律上规定地方自治,但因各种限
制而致使地方自治处于名存实亡的状态,因为中央政府采取各种手段
严格控制地方政府。

总之,自从秦朝统一六国以来,中国就一直都是一个名副其实的
中央集权型单一制大国,一直都是地大人多、民族庞杂的中央集权型
单一制大国,一直都是处于一个最高权力统治之下的中央集权型单一
制大国。由于国家结构形式存在严重的弊端,以致不仅一直都面对法
制统一和地方自治的矛盾,也一直都面对尖锐的民族问题,还一直都
面对如何规范国家整体和组成部分及中央和地方之间的权限问题。

尽管在一个最高权力的统治之下,国家的统一有利于国内的和平
安定,使百姓免于各地诸侯为争夺疆土所引发的战乱之苦,但和平并
不是没有代价的。在人类的政治智慧没有充分发挥之前,国家统一只
是简单意味着最高统治权的集中;权力的集中也给权力的滥用造就绝
好的机会,而权力的滥用反过来为社会动荡埋下了伏笔。由于制度安
排不当,以致统一只是标志专制,而团结更是强化专制,致使原始意
义上的统一和团结未必给社会带来长久的和平。

展开来讲,在专制统治下国家掌握的权力未必会被用在正途上,
以致国家权力越大,滥用的可能性就越大,对个人自由就越危险。如
果一个国家缺乏民主机制,那么国家规模越大,就越容易维护专制统
治,镇压平民以合法或暴力形式的请愿或抗议活动。在这个意义上,
大国显然是一把双刃剑。国家权力只是为安全保障提供了一种能力,
但不受控制的国家权力未必会为个人安全提供可靠的保障。而要保证
大国给民众带来更多的福而不是祸,那国家权力必须受到限制;否则
这个不受限制的庞然大物一旦挥舞锋利无比的国家权力之剑,那后果
不堪设想。而要限制国家权力,那就必须实行民主代议制度,保证掌
握国家权力的人受到社会的控制。但光有民主制度还不够,因为人民
代表还是会滥用权力,而产生多数人的暴政。因此还须采取另一种更
直接的限制,而这就是奉行有限政府原则的联邦制。尽管在理论上不
排除单一制国家也采纳这种原则,可实际上只有建立联邦制才能真正
实行有限政府原则,因为有限政府的宪法将国家权力限制在宪法规定
的范围内,并通过司法审查制度在个案中界定政府是否侵越了其宪法
权限,从而有效控制了国家权力的滥用。

首先,由于联邦制将国家的大部分权力下放地方,而地方自治并
不是绝对的,任何地方政权都受中央政府和其它地方的牵制,因此克
服了简单中央集权的弊端。如果一个地方通过了压制自由的法律,那
么这个地方的居民即使没有办法反抗,也可以用脚投票,迁徙到更为
宽容的地方去。正是由于“邻居”的存在,每个地方才感受到尊重自
由和人权的压力,而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
也有利于防止各自的权力过度膨胀,不至于对权利构成太大的威胁。 

其次,由于联邦制限制中央政府的权力,因此使它不能侵犯公民
权利和自由,不能侵越地方权限,不能随心所欲地利用地方资源为中
央利益服务,而只有在这些宪法限制之下,才能信任中央政府去制约
地方政府。另外在这个前提下,需要保证中央政令畅通,中央在宪法
授权范围内的具有全国性影响的法律和政策在地方获得有效实施,地
方法规和规章不得与之相抵触,因此只有这样的制度安排才能保证大
国的长治久安。 

而今,既然世界上许多大国都实行了联邦制,为什么中国就不能
突破大一统中央专制的思维模式,而建立联邦制?仅从中国地大人多、
民族庞杂这一点来看,中国不但适合实行联邦制,还能借助联邦制持
续健康发展,而其原因一是联邦制不仅是经自由选举产生的、由负责
管理同一人口群和同一地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政府分担权力和决策的
体制,还作为多中心、自治、非集权的制度安排,是一种有着巨大包
容性的政治体。

二是联邦制不仅使高层政府有决策权,而且也使受决策直接影响
的地方社区有决策权,并保护这一权力。同时联邦制允许地方政府制
定和执行法律,从而促使政府对人民负责,并鼓励公民的参与和履行
公民职责。

三是联邦制通过成文宪法规定出各级政府的权力和责任分工而得
到巩固;而地方法令反映地方社区的意愿。再者,政府间关系意味着
在一些具有法定必要性的问题需要通过合作解决时,联邦国家的各级
政府(国家、地区和地方)将共同努力,而国家政府往往有权调解地区
间的争端。再者,在地域辽阔和经济多样化的国家,各个地区在收入
和社会福利上的差距可以通过国家政府的税收再分配政策得到调整。

四是联邦制反应灵敏,包容力强,不仅公民可以自由竞选各级政
府职务,还为各政党提供为其选民服务的多种机会,即使某一政党在
国家立法机构或行政机构内不占多数,它仍可以参加地区和地方一级
的立法和行政。

五是联邦制建立在代议制民主的基础上,因为受到选民约束和宪
法限制,所以执政者不能不顾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而任意发动战争或
做其它劳民伤财的事情;由于限制中央政府的权力,致使它不能侵犯
公民权利和自由,不能侵越地方权限,不能随心所欲地利用地方资源
为中央利益服务;由于中央政府在宪法授权范围内的具有全国性影响
的法律和政策在地方获得有效实施,而使地方法规和规章不能与之相
抵触,因而保证长治久安。

综上所述,中国自古以来一直都是一个大国,而大国的制度意义
是多种多样的,所以未必就意味着简单的统一和集权。美国、加拿大、
澳大利亚、俄罗斯与正在向联邦制过渡的欧洲联盟都是大国,但它们
都不是单一制国家,而中国作为一个唯一的单一制大国,不仅一直都
面对法制统一和地方自治的矛盾,也一直都面对尖锐的民族问题,还
一直都面对如何规范国家整体和组成部分及中央和地方之间的权限问
题,为什么就不能废除中央集权型的单一制,而建立联邦制?

由于中央集权型的单一制给国家和人民往往带来更多的是祸而不
是福,而联邦制则带来更多的是福而不是祸,因此废除单一制而实行
联邦制,不但是大国最佳的选择,也是一般国家理性的选择。尽管中
国如今不仅综合国力不断攀升,还具有一定的的国际地位,但因为没
有造就宪政民主,没有建立联邦制,没有保障公民权利和自由,所以
正在崛起中国难免重蹈覆辙。而为了防止重蹈覆辙,那就必须从根本
上改变中国的现行专政制度,既从观念上突破传统的框框,又抛弃集
权主义的思维模式:既造就宪政民主,又保障公民权利和自由:既在
理论上放手重构新的中央和地方关系,也在实践上建立中国的联邦制,
最终不仅彻底废除中央集权型的单一制,而让联邦制在中国开花结果。


三、新公私混合制


无论哪个国家,要想确保科学发展,确保和谐繁荣,确保人民生
活水平不断提升,除了在政治方面建立完善的民主体制,更要在经济
方面构筑科学的管理体系,最终构建公平合理的社会制度。

尽管公私混合制是全体人民共有一部分生产要素,另一部分归个
人所有的所有制形式,但由于两者不仅同时对经济产生作用,还通过
市场需要配置资源,调控经济运行,更借助市场监控和调节,对市场
缺陷及时进行弥补修正,因此既符合国家发展要求,也符合社会发展
目标,又符合人民生活需要。

进一步说,公私混合制是指在生产社会化和专业分工进一步发展
的条件下,各种不同所有制经济按照一定的原则,主要以入股的方式
将生产要素组织起来,进行统一经营、按股分红并负有限责任的所有
制经济形式。公私混合制中的私有成分,并不改变公有经济的性质,
而其公有经济成分通过与其他所有制经济的融合,不仅能更好地发挥
公有经济凝结其他经济成分形成规模经济效益,还能保证和促进公有
资本保值增值。

由于以公有经济为主的公私混合制不仅借助公有生产要素对经济
产生作用,也借助私有生产要素对经济产生作用,并推行新凯恩斯主
义提倡的政府管控的自由市场经济,而其指导思想是国家在通过市场
需要配置资源、调控经济运行的过程中,不断借助市场监控和调节,
对市场缺陷进行弥补修正,使之不但符合国家发展要求,也符合社会
发展目标,还符合人民生活需要,因此,不管哪个国家,都应确立并
维护以公有经济为主的公私混合所有制在国家中的主导地位,以至于
确立并维护公有经济在国家中的主导地位,这样不但符合社会客观要
求,也符合经济发展规律,还具有深远而重要的战略意义,最终既有
利于国家科学发展,也有利于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

1、公有经济地位

迄今为止,经济形态不外乎三种:一种是私有制,一种是公有制,
一种是公私混合制。而经济运行方式却仅有两种:一种是市场经济,
一种是计划经济。

相比而言,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经济运行方式起着主导作用,不仅
影响人类发展的进程,也影响社会发展的水平,还影响人民生活的质
量。由于计划经济是生产由统一安排、产品由统一分配的经济方式,
完全宠信垄断而扼杀竞争,以致机制僵化,效率低下,缺乏生机。而
市场经济则不仅是生产由各个生产主自己安排,生产主之间互相交换
产品的经济方式,还积极维护竞争而禁止垄断,所以富有活力,以至
长盛不衰。市场经济有两个特点:一是有大量独立自主的分散决策,
二是产品以交换为目的进行生产。经济活动虽然应该有宏观的调节,
但大量独立的决策主体才能反映经济人的自主性和创造性,生产主要
是为了交换,而不是自给自足。简而言之,由于市场经济依据市场规
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进行资源配置,因此不仅实现效益最大化,
还实现效率最优化,以至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既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
又是市场经济的根本原则。

尽管私有制崇尚竞争,推崇市场经济,不仅机制灵活,还讲求效
率,富有活力,可因是个人拥有生产要素,只顾追求个人利益,从而
造成社会不公,最终导致贫富悬殊,导致社会变形,导致国家失衡。

尽管公有制是全体人民共有一切生产要素,讲求分配公平,可因
推行垄断,以致不仅排斥私有生产要素,还扼杀经济竞争;不仅宠信
计划经济,还推崇平均主义;不仅生产效率低下,还机制僵化,缺乏
生机。

尽管公私混合制是全体人民共有一部分生产要素,另一部分归个
人所有,但由于两者不仅同时对经济产生作用,还通过市场需要配置
资源,调控经济运行,更借助市场监控和调节,对市场缺陷及时进行
弥补修正,因此既符合国家发展要求,也符合社会发展目标,又符合
人民生活需要。

具体地说,公私混合制是指在生产社会化和专业分工进一步发展
的条件下,各种不同所有制经济按照一定的原则,主要以入股的方式
将生产要素组织起来,进行统一经营、按股分红并负有限责任的所有
制经济形式。公私混合制中的私有成分,并不改变公有经济的性质,
而其公有经济成分通过与其他所有制经济的融合,不仅能更好地发挥
公有经济凝结其他经济成分形成规模经济效益,还能保证和促进公有
资本保值增值。

如今,公私混合制分为两种,一种是以私有生产要素为主而以公
有生产要素为辅的公私混合制,一种是以公有生产要素为主而以私有
生产要素为辅的公私混合制,前者从资本主义私有制自由市场经济演
变来的,而后者是从社会主义公有制高度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中
演化来的。其中以私有生产要素为主的公私混合制虽能弥补市场缺陷,
但不能遏制社会不公;而以公有生产要素为主的公私混合制尽管推崇
公平公正,并能修补市场缺陷,但由于实行政治垄断,不仅致使社会
道德全面滑坡,也致使公有资产损失惨重,还致使腐败到处泛滥!

在公私混合制中,代表公有生产要素的为公有经济,而代表私有
生产要素的为私有经济,由此可见,公有经济不等于公有制,所以并
不是社会主义的表现形式;同样私有经济不等于私有制,因此并不是
资本主义的标志。此外,公有经济与私有经济并不象公有制和私有制
那样相互排斥,以至彼此水火不容,反而能在共同利益驱动下融为一
体,不是形成以公有经济为主的公私混合制,就是形成以私有经济为
主的公私混合制。

相比较而言,以公有经济为主的公私混合制,不仅比以私有经济
为主的公私混合制优越,还比以私有经济为主的公私混合制科学,因
为公有经济不仅能集中社会大量经济资源,混同私有经济资源,根据
市场需要进行科学配置,投入国家各项建设,而且,还以公有资本为
龙头,借助股份制吸纳私有资本,既带动各方面投资,又能实现共同
增殖;既带动内需,又能扩大出口;既带动相关产业,又能不断扩充
就业岗位,以至于不但有助于提高生产力的水平,也有利于促进生产
关系的完善;不但有助于宏观经济平稳运行,也有利于国民经济持续
增长;不但有助于创造各种就业门路,也有利于通过全民分红提升社
会福利标准,最终促使国家健康发展,促使社会繁荣文明,促使生活
日新月异!

简而言之,由于以公有经济为主的公私混合制可使公有资本、非
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因此既有利于公有资本放大功能、
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也有利于非公有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
共同发展。

更主要的是,公有经济不仅是国家的命脉,也是国民经济的支柱,
还是国家财政收支重要的来源,既肩负调控宏观经济运行的使命,又
担负调整微观产业结构的重任,不但要为社会提供大量的就业岗位,
还要为社会缩小贫富差距,为社会保障体系输送给养,为失业人员和
弱势群体提供基本生活福利。

此外,不管从社会发展规律来看,还是从经济运行规律来看,如
果社会财富过度集中、沉淀,而积累在少数人手里,一方面导致贫富
悬殊,导致社会变形,导致国家失衡;一方面导致社会购买能力严重
不足,使社会经济循环中断,而不断引发经济危机,以致既危害国家
发展,又损害的多数人的利益。由于私有经济导致社会财富都积累在
少数人手里,因此通过发展公有经济每年向全民分红,不仅促进社会
消费,还避免社会财富过度集中、沉淀,从而既达到促使经济持续发
展的目的,又能为多数人牟利。  

总之,由于以公有经济为主的公私混合制不仅借助公有生产要素
对经济产生作用,也借助私有生产要素对经济产生作用,并推行新凯
恩斯主义提倡的政府管控的自由市场经济,而其指导思想是国家在通
过市场需要配置资源、调控经济运行的过程中,不断借助市场监控和
调节,对市场缺陷进行弥补修正,使之不但符合国家发展要求,也符
合社会发展目标,还符合人民生活需要,因此,不管哪个国家,都应
确立并维护以公有经济为主的公私混合所有制在国家中的主导地位,
进而确立并维护公有经济在国家中的主导地位,这样不但符合社会客
观要求,也符合经济发展规律,还具有深远而重要的战略意义,从而
既有利于国家科学发展,也有利于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

尽管以公有经济为主的公私混合所有制存在公有经济和私有经济
之分,但彼此并非势不两立,反而能在共同利益驱动下有机结合起来,
不但形成合力,也能相互制约,还能同甘共苦。另外,虽然公有成分
超过私有份额,可两者享有平等权利,谁都不能铸就垄断,只能控股
经营,因为限制公有资本高度集中,迫使公有资本化整为零,只能混
同私有资本组成股份制企业。而在关系国计民生的企业,公有股份至
少占有一半;对于一般行业,公有经济或控股或参股,或退出或不介
入,这都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由于这种以公有经济为主的公私混合所有制国家以公有经济为主
体,以私有经济为辅助,因此公有经济不仅是国家的命脉,也是国民
经济的支柱,还是国家财政收支重要的来源,既肩负调控宏观经济运
行的使命,又担负调整微观产业结构的重任,并基于市场需要,配置
公有资源,分布公有资产,监管公有资产经营主体,指引公有资本流
动方向,监控公有资本流动速度。也就是说,为了优化调配公有资源,
为了防止公有资产流失,为了促进公有资本增殖,不但酌情调整公有
经济战略布局,还要酌情调整公有经济运作战线,以至酌情调整公有
资源全盘布置,调整公有资产分布结构,调整公有资本流动方向及其
流动速度。凡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重点产业、大型企业,公
有资产都占主导地位,私有资本只起辅助作用。而其它普通行业、一
般产业、中小企业,公有资本或控股或参股,或退出或不介入。对于
富有发展潜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公有资本通过风险投资,或控股或参
股。如果公有资产因为企业倒闭,或者因为经营亏损,而遭受损失,
一方面通过资产重组,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一方面通过追究项目经
理人的责任以儆效尤。而即使有些公有资本损失殆尽,只要确保绝大
多数的公有资产繁衍生息,也就确保公有经济的总体利润不断攀升,
从而确保国民经济持续增长,确保综合国力越来越强,确保人民生活
蒸蒸日上。

2、公有经济管理

过去,不论是推行计划经济的国家,还是实行市场经济的地区,
公有经济都由政府托管,因而,导致政资不分、政企不分;导致政府
机构臃肿不说,还不务正业;导致政府直接管理公有经济,直接配置
公有资源,直接调配公有资产,以至于直接从事经济活动,直接参与
金融管理,直接干涉企业经营等。

尽管改革开放三十年多年来,中国已经废弃计划经济,而渐渐转
向市场经济,但因为公有经济一直都由政府托管,所以不仅导致改革
成本不断增加,还导致开放支出不断加大;不仅导致政府不堪重负,
还导致腐败泛滥成灾;不仅导致社会怨声载道,还导致公有经济发展
缓慢……

为此,有的学者认为这是公有经济不能与市场经济融合造成的,
可事实上,公有经济会使得市场经济更有效率,而这一论断理论的依
据出自1977年诺贝尔经济奖获得者詹姆斯•米德。詹姆斯•米德,他
不仅是凯恩斯的学生,也是现在世界各国使用的GDP核算法的两个发明
人之一,而他最深刻的论证就是:“公有资产的市场收益可以降低对
税收和国债的过度依赖,提高整体经济效率。”国家如果不能依赖国
有资产的市场收益,则只能依赖税收和国债。但税率过高会降低个人
和企业工作和创新的积极性;而发行国债过多又会抬高利率,不利于
生产性投资。将国有资产、税收和国债三者做整体通盘的考虑,通过
国有资产的市场收益来降低税率和减少国债,是米德对西方“自由社
会主义”理论的重要贡献。

在此以香港为例来直观说明米德的“自由社会主义”中公有资产
收益和税收的关系。香港连续数年被国际评级机构评为世界上“最自
由的经济体”,因为香港税率很低,所以不仅鼓励人们创业,还增强
人们工作的积极性。香港之所以能承受低税率的同时又能给居民提供
免费的基本医疗,原因就在于香港政府有一大块公有资产——土地,
而土地使用权的市场拍卖收益为政府所有。在以公有经济为主的公私
混合所有制中,公有资产可以发挥类似香港土地的作用,因此,不能
把出卖公有资产作为发展的指导思想,尤其不能腐败性的、运动性的、
指令性的售卖公有资产。为此,米德提出“倒转”英国的国有化模式,
政府减少行政管理,但从国资中代表全民真正拿到市场收益。

以往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直接管理公有经济,直接调剂公有
资源,直接调理公有资产,直接从事经济活动,直接参与金融管理,
直接干预企业经营等,尚且越俎代庖,尚且贻害国民经济,尚且贻误
各行各业,既分散政府精力,又浪费公有资源;既加大政府管理费用,
又损耗公有资产;既加重政府财政负担,又乱用公有财产,结果政府
焦头烂额不说,国民经济还每况愈下,何况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更
会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不但损害政府基本职能,还不利于公有资源
配置;不但加剧政府机构扩张,还不利于公有资产布局;不但加大政
府财政支出,还不利于公有资本流动,因而,致使政府没有干好本职
工作不说,财政赤字递增不说,管理成本攀升不说,还使公有资源不
断乱置,还使公有资产不断流失,还使公有资本不断亏蚀!

首先必须明确,政府基本的职责在于捍卫人民利益,在于捍卫国
家主权,在于捍卫民族尊严,在于维护社会安定,在于维护公有资产
和私有产权,在于维护社会经济和其它方面的秩序,在于主持社会公
平公正,在于保护公民及团体的合法权益,在于基础设施建设,在于
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福利,在于提供优质的公共产品和周到的公共服
务,在于制定对外政策,创造有利的国际环境,在于保障公平竞争,
在于加强市场监管,在于推动可持续发展,在于促进共同富裕,在于
弥补市场失灵……而不在于确定经济增长指标,不在于直接调控宏观
经济运作,不在于直接管理经济,不在于直接调整公有经济战略布局,
不在于直接调整公有资源宏观配置,不在于直接调整公有资产分布结
构,不在于直接操控公有资本流动方向和流动速度,不在于直接从事
金融管理,不在于直接干预企业经营……

因此,为了确保政府集中精力,干好本职工作;为了确保政府精
兵简政,提高服务质量;为了确保政府轻装上阵,切实履行职能;同
时,为了确保宏观经济平稳运行;这了确保公有经济持续增长;为了
确保公有资源得到优化配置;为了确保公有资产不断增殖;为了确保
公有资本不断赢利,必须专门设立一个不受政府管制的权力机构,全
面负责公有经济的管理,而其基本职能在于调控宏观经济运作,不但
制定公有经济的发展战略,也制定公有经济的运行方针,还制定公有
经济的运作机制,并且指导公有资源配置,指导公有资产布局,指导
公有资本流动。

表面上看,公有经济管理机构同行政管理部门一样,都属于国家
权力执行机关,实际上是国家拥有的巨型财团,也是国家最大的经济
实体,不仅负责管理公有经济,还负责配置公有资源,还负责监管公
有资产,还负责经营公有资本。

具体下设有工业管理部、农林管理部、金融管理部、科技管理部、
文教管理部、红利分配部、卫生及综合管理部、财务管理部、审计管
理部。除了红利分配部负责每年分红,其他各部的职责在于优化配置
公有资源,指导公有资产布局,监管公有资本流动,监控下属各局运
作。仅以工业管理部为例,其下设信息产业管理局、航空航天管理局、
机械制造管理局、冶金煤炭管理局、石化轻纺管理局、军工管理局等。
而各局的基本职责在于指导公有资本和私有资本融合,监管公有资产
经营主体,监控公有资本流动。而各公有资产经营主体,直接管理公
有资产,直接调动公有资本,直接调整产品结构。必须说明的是,凡
是公有资本控股或参股的经营主体,不管是选人管理,还是聘人经营,
都必须建立内部制约系统,建立内部监督网络,建立内部奖惩机制。
更主要的是,充分发挥工会的作用,实行有工会参与的民主管理、民
主经营、民主决策,以防挥霍公款,以防贪污腐化,以防损公肥私,
以防资产流失,以防资本亏蚀,以防无的放矢。

展开来说,工业管理部的职能一是在于根据现代企业制度,不但
确立法定代表人在公司治理中的中心地位,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
的法人治理结构,还以规范经营决策、资产保值增值、公平参与竞争、
提高企业效率、增强企业活力、承担社会责任为重点,建立企业优胜
劣汰、经营者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市场化经营
机制。

二是在于不仅打造符合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的公众公司,实现整体
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还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企业集
团,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和跨国经营,提升国际化经营水
平。而推进企业上市发展规范运营,不但利用国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
推动企业整体上市、核心业务资产上市或引进战略投资者,成为公众
公司,也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经营机制市场化,还根据上市公司管
理模式和运作规则,建立企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的制度体系。

三是在于建立公开透明规范的公有资本流动平台,通过统筹规划,
优化完善公有资本流动平台运营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功能,
推动公有资本控股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开放性市场化重组整合,实
现资源、资产、资本、资金的良性循环。另外,既健全公有资本收益
保障机制,又完善覆盖全部经营性公有资本控股企业、分级管理的公
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

四是在于明确功能定位并实施分类管理,不仅突出企业市场属性,
也兼顾股权结构、产业特征、发展阶段,实现差异化管理。竞争类企
业,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为主要目标,兼顾社会效
益;功能类企业,以完成战略任务或国家重大专项任务为主要目标,
兼顾经济效益;而公共服务类企业,以确保项目正常运行和稳定,实
现社会效益为主要目标,引入社会评价。

五是在于规范设置法人治理结构,竞争类企业,推进以外部董事
占多数的董事会建设,强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功能,董事长为法定代
表人。而功能类和公共服务类企业,公有多元投资企业原则上董事长
为法定代表人,非多元投资企业设一名执行董事任法定代表人。履行
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委派或推荐监事会主席和外派监事,与企业内部监
事组成监事会。功能类和公共服务类企业,外派财务总监。

六是在于建立市场化导向的选人用人和管理机制,不仅全面推行
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制契约化管理,也明确责任、权利、义务,还严格
任期管理和目标考核,保持合理的稳定性和必要的流动性。竞争类企
业,按有关规定落实董事会选人用人、考核奖惩、薪酬分配权。合理
提高市场化选聘比例,在市场化程度较高的企业,积极推行职业经理
人制度,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此外,加强对董事会市场化选聘经理
层工作的指导,明确选人用人标准,规范管理办法,完善配套政策。
总之,建立完善企业领导人员发现培养、选拔任用、考核评价、激励
约束机制,建立一支勇于创新的企业家队伍。

七是在于完善注重长效的激励约束分配机制,不仅企业领导人员
收入与职工收入、企业效益、发展目标联动,连行业之间和企业内部
都形成合理的分配激励关系,从而建立健全企业核心骨干长效激励约
束机制、与市场机制相适应的分配机制。符合法定条件、发展目标明
确、具备再融资能力的公有资本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或激励
基金计划。人力资本密集的高新技术和创新型企业,则实施科技成果
入股、专利奖励等激励方案。另外,完善企业领导人员薪酬体系,符
合条件的竞争类企业实施股权、现金两种类型的中长期激励,功能类
和公共服务类企业完成重大任务后,经考核配套实施专项奖励,以至
健全与长效激励相配套的业绩挂钩,财务审计和信息披露、延期支付
和追索扣回等约束机制。

八是在于完善公有经济管理机构监管体制机制,以管资本为主加
强公有资本控股企业监管,健全经营性公有资本集中统一监管的公有
资本管理体制,同时,以产权为纽带,推进产业与金融结合,加快产
业与金融等各类资本优化配置,切实履行资产收益、选择管理者和参
与重大决策等出资人职责。另外,优化公有资本监管方式方法,不但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依法制定或参与制定公司章程,使之成为各类
治理主体履职的主要依据,还加强战略管理、发展目标、布局结构、
公司治理、考核分配和风险控制等管理,从而构建科学合理的公有资
本监管体系。

总之,公有经济管理机构作为国家公有资产监管机构,主要是对
全国公有资产进行价值形态上的监管。在这个平台上,实行统一的公
有资产价值管理、财务管理,建立以“价值管理”为核心的财务管理
体系,建立统一的一体化的信息系统,不仅使公有资产集中统一管理
和分层次、分行业管理相结合,也使统一规范管理和个性化管理相结
合,还使价值形态管理与运行同步,使资产形态管理与运行同步,使
价值形态与资产形态管理、运行同步等。而通过公有经济管理机构,
国家可随时了解和把握公有资产总体状况、运行态势,及时有效地进
行宏观调控。

显然,公有经济管理机构脱离政府独立,不但有助于政府减肥,
有助于政府加强基本职能,有助于政府干好本职工作,有助于政府提
升服务水平,有助于政府降低管理成本,有助于政府减轻财政负担,
有助于政府提高工作效率,有助于政府提供优质的公共产品和周全的
公共服务……而且,有利于公有经济混同私有经济建立科学的经济体
系,有利于公有资源优化配置,有利于公有资产茁壮成长,有利于公
有资本百花齐放,有利于公有经济不断结出硕果,有利于国民经济不
断发展壮大……

不仅如此,由于公有经济管理机构掌控社会大量经济资源,既能
根据市场需要进行科学配置,又能借此带动、吸纳、引导私有经济资
源,投入国家各项建设,而且,还以公有资本为龙头,借助股份制吸
纳私有资本,既带动各方面投资,又能实现共同增殖;既带动内需,
又能扩大出口;既带动相关产业,又能不断扩充就业岗位,因此不但
有助于提高生产力的水平,也有利于促进生产关系的完善;不但有助
于宏观经济平稳运行,也有利于国民经济持续增长;不但有助于创造
各种就业门路,也有利于通过全民分红提升社会福利标准,最终不仅
促使国家健康发展,也促使社会繁荣文明,还促使生活日新月异!

更重要的是,由于公有经济管理机构只受法律约束,不受任何权
力机关控制,并同行政部门一样,也是国家权力执行机关,虽然彼此
职能各异,却都拥有同等权力,因此,不但相互制约,也相互监督,
相互促进,既扩充了分权制衡系统,又加强了分权制衡的功效。

3、公有经济分红

由此可见,既然公有经济管理机构脱离政府独立,那除了是国家
权力执行机关,也是国家最大的企业集团,还是全民所有的经济实体,
而其职责则在于:既要根据市场需求配置公有资源,又要借助股份制
吸纳私有资本投入国家各项建设;既要肩负公有资产增殖的重任,又
要担负每年向全民分红的使命,既要确保公有资本控股的企业可持续
发展,又要满足全民对公有资本投资的报酬率要求,而最终确保国民
经济持续增长,确保综合国力越来越强,确保全民生活蒸蒸日上。

其中,全民分红也就是“社会分红”,是指每个公民,没有任何
其他条件、仅根据其年龄和家庭状况就可以获得免税的社会红利。而
设立社会红利既给每个人提供同样的、基本的、无条件的收入来促进
平等,又提供一部分不受劳动市场灵活性所要求的变化的影响的收入,
来减小个人风险。

早在1936年,米德就在《经济分析与政策导论》一书中已提出了
“社会分红”的构想,即国家把从投入社会化企业的资本和土地获得
利润的一部分作为社会分红分给消费者,而将另一部分作为对社会化
企业的再投资。1938年,米德又在《消费者信贷和失业》一书中进一
步明确将直接分给每个公民的“社会分红”作为“反周期”的政策工
具,使它起到在经济萧条时期的扩大消费的作用。

其实,在米德看来,“社会分红”的作用远不只是作为“反周期”
的政策工具,更重要的是“社会分红”比有条件的“失业救济”更能
促进就业。“有条件”是指只有失业了才能领救济,而且失业者还得
证明自己在不断找工作。而“社会分红”则给每个公民提供同样的、
无条件的基本收入,即无论就业与否均享有“社会分红”,这就调动
了“社会分红”受益者接受低收入职业的积极性。这乍听起来违反直
觉,因为“无条件的社会分红”似乎比有条件的失业救济更加削弱了
接受低报酬工作的积极性。但米德用下面这个例子来反对这种直觉:
如果现行的有条件的“失业救济”是100元,米德的方案则是,无条件
的社会分红80元,如果失业再加20元。这样一来,失业者如果找到工
作,则不再领20元救济,但仍有80元无条件的社会分红。因此,只要
外面工作机会的收入大于20元,就会激励失业者去找工作。

1978年,以米德为首的“米德委员会”发表改革英国税制的报告。
该报告认为,当代西方税制在效率和公平两方面都有严重缺陷。例如,
虽然名义上英美等国个人所得税是累进的,但有着极为复杂的减免条
件,富人有很多合理避税途径,而工薪阶层则成为纳税主体。更重要
的是,当代西方税制的管理成本很高。“米德委员会”经测算后认为,
可以选择不太低的单一税税率,废除现有的税收减免,并同时对每个
公民进行无条件的“社会分红”。这种“单一税”加“社会分红”比
起现行的名义上的累进所得税,更促进效率与公平。而米德委员会所
设想的社会分红的来源,不只是税收,还包括公有资产的收入。

同样,利用公有资产的收益进行社会分红,现在世界各地有很多
实践。比如自1982年以来,美国阿拉斯加州政府用该州的石油资源收
入拨款设立一个独立于政府之外来运营的资源永久基金,迄今连续24
年给在该州居住6个月以上的公民发放社会分红,每人每年几百至上千
美元不等。

尽管米德并不主张公有资产的全部收益都用于对公民个人的社会
分红,但认为把一部分收益用于直接对个人的社会分红有多种益处,
除了扩大消费,除了促进就业,除了简化税制,直接对个人的社会分
红还可以加强人们对公有资产的关心度,还能使社会保障体制更完善。
事实上,英国在布莱尔推动下,已经向社会分红的方向迈出了第一步,
即英国已开始给每个新生儿童一笔钱,存入该儿童的“教育账户”。
而中国不少地方也已出现了社会分红的初步形式,比如江苏、浙江省
为了奖励计划生育,规定对60岁以上只有女孩的父母每年发放一定数
额的生活费。

过去,以私有经济为主的国家普遍通过社会福利制度、捐赠鼓励
措施、个人收入调节税、遗产税、财产税等渠道,对社会财富进行再
分配,可并没有避免社会财富过度集中、沉淀,从而既达到促进社会
消费,促使经济持续发展的目的,又能为多数人牟利。而大力发展公
有经济,借助公有经济管理机构每年向全民分红,并综合利用社会福
利制度、捐赠鼓励措施、个人收入调节税、遗产税、财产税等途径,
对社会财富进行再分配,那不但避免社会财富过度集中、沉淀,而积
累在少数人手中,还既促进社会消费,又为多数人牟利;既加强人们
对公有资产的关心度,又使社会保障体制更完善;既促进就业,简化
税制,又促使经济持续发展。

需要说明的是,公有经济管理机构向全民分红与把公有经济股份
分配给全民有所不同,原因就在于公有经济股份分配给全民是一种将
公有资产私有化的行为,虽然分股时的行为与公民身份有关,但之后
以公有资本控股的企业的分红行为只与股份的所有权有关,也许若干
年以后,以公有资本控股的企业会同其它股份制企业没什么区别。而
公有经济管理机构全民分红只与公民身份有关,因而保存以公有资本
控股的企业全民所有制性质。

如果公有经济管理机构盈利而不分红,不但导致利润留在内部而
无法进入社会形成购买力,以致造成社会内需不足,还导致自身资金
充裕,导致投资旺盛,造成局部经济过热,进而引发通货膨胀。而公
有经济管理机构把利润按一定的比例直接分给全体公民,不仅向社会
添加了经济持续运转的强劲动力,直接带动消费而拉动需求,而促进
经济增长,还能减少公有经济管理机构资金留存,防止公有经济管理
机构投资主导的通货膨胀,以至于既能促进经济持续增长,又能抑制
通货膨胀。
  
不消说,社会消费的增长可使各类企业更好的盈利,而公有经济
管理机构的盈利增加又可向全民提供更多的分红,这是一个不断良性
循环的发展过程。如果公有经济管理机构把利润留存,那就起不到这
样良性循环的作用。由于私有经济使得社会财富积累在少数人手中,
而公有经济管理机构如把利润留存而不分红,必会导致社会购买能力
严重不足,使社会经济循环中断,以致不断引发经济危机。而通过公
有经济管理机构向全民分红,一方面促进社会消费,一方面避免社会
财富过度集中、沉淀,从而既达到促使经济健康发展的目的,又能为
多数人牟利。  

此外,公有经济管理机构把一部分利润直接分给全体公民,并没
改变社会中流通货币的总量,而改变的只是货币分配的方向。公有经
济管理机构的利润是企业创造社会价值的体现,公民得到的货币与社
会中的财富是相对应的,公民多消费一点,企业相应就少消费一点。
这样全民分红使百姓得到的收入才是真正的财产性收入。而通过普遍
加薪并不能提高百姓的财产性收入,因为通过行政手段全国性大范围
短时间的增发工资,向社会投放的货币与社会中创造的财富并没有挂
钩,也就是说购买力的增加与社会供应并不同步。这样增发的工资只
不过向社会中多投入了一部份货币,只会造成货币贬值,从而转化成
为物价上升,使拉动内需的效果化为乌有。而全民分红在拉动内需方
面由于能惠及每个公民,具有非常精细的渠道,受益非常均等,有利
于营造一个公平的社会环境,避免了经济发展在时间和范围上的忽热
忽冷。这也是其它拉动内需手段如基础建设等所不具备的。因此,公
有经济管理机构把利润按一定的比例向全民分红既是自己的责任,又
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尤其重要的是,建立公有经济分红的长效机制,不但具有重要的
战略意义,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不但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还是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的最佳措施;不但是顺应科技发展的必然结
果,还为宏观政策精细化调控打下坚实的基础;不但不会使公有企业
实力削弱,还是经济终极发展的必然产物。

第一,就公有经济分红具有重要的战略和现实意义来讲。毋庸置
疑,公有经济分红可以大力促进社会消费,而社会消费的增长可以使
企业更好的盈利,而企业盈利的增加又可以向社会提供更多的分红,
这洋就形成良性循环的发展过程。如果公有企业利润留在企业内部或
者留在公有经济管理机构内部,就起不到这样良性循环的作用。而如
果被公有经济管理机构收缴后用来投资,那同留在企业进行投资没什
么本质区别,如不继续投资就起不到拉动经济的作用。  

如今,无论是依靠投资拉动经济,还是涨工资都容易使经济面临
通货膨胀的压力;而涨工资会使企业经营面临更大压力,因此,都只
能解一时之需,难以从根本上改变经济的发展模式。而对养老医疗等
社会保障体系的加大投入,虽然也有助于刺激内需保增长,但这部分
投入见效时间太长,以致陷入远水解不了近渴窘境。而公有经济分红
在拉动内需方面由于能惠及每个公民,具有非常精细的渠道,受益非
常均等,有利于营造一个公平的经营环境,避免了经济发展在时间和
范围上的忽热忽冷,而这是其它拉动内需手段(如基础建设、招商引
资等)所不具备的。  

因此,不管是在应对经济危机方面,还是在拉动内需方面,还是
在促使经济可持续发展方面,公有经济分红都会产生举足轻重的作用。

最主要的是,公有经济分红不仅能大力刺激消费,还能有效拓展
消费市场,从而使消费成为经济发展的火车头,以至彻底改变过去那
种以出口或投资为主导的发展模式,而这不管是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还是对国民经济健康持续增长,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

第二,就公有经济分红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而言。如果占
主导地位的公有企业不分红,一方面使得企业的盈利留在企业内部,
无法进入社会形成购买力,因而导致社会内需不足,另一方面使得企
业资金充裕,投资旺盛,造成局部经济过热。而这样日积月累,就会
产生通货膨胀与内需不足两种特征重叠的现象。以致经济越发展,企
业盈利越多,这个问题也就越突出,这种现象在过去经济发展历程中
曾多次发生。  

这种矛盾的存在,既给宏观调控管理带来极大的难度,又使调控
政策经常在刺激经济与控制通胀之间周期性频繁转换。远的不讲,就
说金融危机以来,中国开始实行低利率的宽松的货币政策,并不断调
低银行准备金率。但时隔一年,经济刚有起色,还达到真正好转之时,
通胀来临的征兆却已十分明显了,致使央行不得不再次调增银行准备
金率。虽然国家一再重申宽松的货币政策没有改变,但已很明显的流
露出对通胀的忧虑。  

如果把公有企业一部分利润,直接分配给全体公民,那一方面能
直接迅速地拉动需求,促进经济增长;另一方面又可以减少企业内部
资金留存,防止企业投资主导的通货膨胀,因而既能促进经济发展,
又能抑制通货膨胀。可见,如果不建立公有经济分红的长效机制,不
落实公民享有公有经济分红的权利,那国民经济就不会持续健康发展。  

第三,就公有经济分红是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的最佳措施来说。
其实,把公有经济一部分利润直接分配给全体公民,并没有改变社会
中流通货币的总量,改变的只是货币分配的方向。企业的利润是企业
创造社会价值的体现,而公民得到的货币与社会中的财富是相对应的,
公民多消费一点,企业相应就少消费一点。因此公有经济分红使百姓
得到的收入成为财产性收入。而借助提高工资水平,借助政府通过财
政支出发红包消费券,并不能提高百姓的财产性收入。因为通过行政
手段大范围短时间的增发工资等,向社会中投放的货币与社会中创造
的财富并没有挂钩,也就是说购买力的增加与社会供应并不同步。这
样增发的工资只不过向社会中多投入了一部份货币,只会造成货币贬
值,从而转化成为物价上升,使拉动内需的效果化为乌有,而这也是
历次加薪时社会反映的实际情况所验证的。  

由此可见,建立公有经济分红的长效机制,既是增加百姓财产性
收入的良策,更是拉动内需最佳的措施。   

第四,就公有经济分红是是顺应科技发展的必然结果而言。显然,
科技的发展在带给人类福音的同时,也使就业岗位不断缩减。过去,
工业的发展曾为社会提供了许多就业渠道,但工业自动化的发展将使
无数的传统工人陷入失业状态,而随着信息及智能技术的发展,连不
少白领的地位都岌岌可危。  

即便国家千方百计提供尽可能多的就业机会,但科学与技术发展
的车轮,将把一个个就业岗位碾碎。因此不论是通过增加就业来发展
经济,还是通过发展经济来增加就业,这种措施在一段时间里是可行
的,但放在整个历史发展进程中是徒劳无益的。  

那么,要想保持社会的稳定,只有使人们共同受益于科技的进步,
即建立起利益共享机制。具体来说,社会保障可以起到部份作用,而
采用公有经济分红则更为恰当,因此,建立公有经济分红的长效机制
是最适合不过的选择。  

这样,国家无需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与保就业之间左右为难,以
至无论企业如何压低人工要素成本,如何裁员,只要企业能将压缩成
本所带来的盈利广泛地分配给社会,或通过公有经济分红让百姓享有
基本的生活保障,那么即使所有工作都由机器人生产线来完成,每个
人照样衣食无忧!

第五,就公有经济分红为宏观政策精细化调控打下坚实的基础来
讲。大家都知道,要想灌溉先得修好水渠。为什么中国的很多宏观政
策往往在执行中走了样,效果打了折,这是因为水渠没修好,基础不
完善。就拿美元来说吧,美元可以做到持续大幅贬值,而人民币却不
敢去做。为什么?因为美国在市场分配之外,可以通过社会保障体系、
政府补贴、捐赠等再分配渠道,使国民得到一部份额外收入。这样美
元贬值后,如果每人再补贴一部份收入,每人的相对收入还等于是不
变。而美国之外美元的持有人手中的钞票却是实实在在发生了贬值。
如果人民币贬值,无论是国外还是国内老百姓手中持有的人民币全部
贬值。这样不但毫无意义,反而所冒风险巨大。  

正因为美国有这样完善的基础制度,所以,美国可以将很多宏观
调控手法运用得挥洒自如,以至为本国人民篡取尽可能多的利益。同
样的事情,中国总是煞有介事地进行这样那样的宏观调控,比如利率、
存款准备金等,其实也就是充当拧拧水龙头角色,却弄得管理层很累。
岂不知别人也是同样拧水龙头,可效果却不一样,别人是精细化的滴
灌,而我们是漫灌,效果可想而知。  

由于全民分红账户具有唯一性,因此将来既可以进一步作为精细
化社会管理的基础,也可以作为税收制度改革及反腐的监管账户,而
全民分红渠道的快捷性与精确性,还可以使其用作扶贫赈灾的快速发
放通道等。  

一旦建立起来全民分红机制,无论有没有红利可分,不管对中国
而言,还是对世界来说,都开创了一个新时代,必将会为未来的宏观
调控政策带来更大的施展空间。  

第六,就公有经济分红不会使公有企业实力削弱来讲。由于公有
经济分红让百姓重新认识到公有企业的重要性,因此对公有企业的种
种批评将会转化为对公有企业的呵护,以至将到处萦回百姓要求增强
和壮大公有企业的呼声与诉求。  

所以,公有经济分红不仅不会使公有企业实力削弱,反而会使公
有企业实力不断增强。不仅如此,公有经济分红还会使百姓增强主人
翁意识,既加强了对公有企业的监督管理,又会使国企的经营管理者
更加清楚自身的使命感,也会使公有经济管理机构所担负的责任更加
清晰具体,从而增强自身的责任意识。  

此外,全民分红不仅使公有企业成为全体国民永久的福利源泉,
还有助于使全民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顺利普及,使国家早日实现
幼有所养、老有所扶、孤弱病残皆有所依,经济发展全民共享的和谐
社会。  

总之,全民分红不仅能全面解决经济问题,更能有效地解决政治、
文化、教育、医疗、道德、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等各方面存在的问题,
从而使百姓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   
   
第七,就公有经济分红是经济终极发展的必然产物而言。从经济
运行的规律来说,如果社会贫富差别过大,财富严重积累在少数人手
中,将会导致社会经济循环停滞,从而产生经济危机。而市场经济中
的丛林法则是大资本家和大企业占有更大的生存优势,也更容易获得
财富,从而使整个经济生态失衡。  

为此,西方国家借助反托拉斯法、社会福利制度、鼓励捐赠、个
人收入调节税、遗产税、财产税等,千方百计想把自身的弊端降到最
低程度。同时,不但通过法律手段防止企业获取垄断地位,而且普遍
采取市场经济之外的各种措施对财富进行再分配,促进社会消费,避
免社会财富过度集中、沉淀,以达到经济持久健康发展的目的,形成
政府与非政府组织、个人、强制与公益等多渠道多层次分配方式。甚
至连他们的股票交易市场也在体现着这种理念,尽可能使企业向社会
分红,并向社会最大范围内分红。因此,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在
过去的几十年内经济波动的幅度都不大。  

不过西方国家毕竟是以私有制为主的资本主义,国家的调节措施
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贫富分化的速度,可无法控制贫富分化的最
终程度,因此自身只能延后病情的发作,而不能根治。

由于公有经济可以使国民经济永远处于国家可控范围之内,而全
民分红机制又像遍布整个国民经济的毛细血管,可源源不断地为社会
经济发展提供着新鲜的营养和动力,因此,公有经济分红是根除两极
分化的有力手段。而要想实现全民分红,那就必须发展公有经济,并
充分利用市场调节的效率,来实现企业的最大盈利,然后把这些盈利
的一部分,通过全民分红机制公平地分配到全社会,从而产生新的社
会需求。  

当然,确定公有经济分红比例,不仅要根据公有经济管理机构可
持续发展需要,还要满足全民对公有资本投资的报酬率要求。只有这
样,才能既确保公有经济的健康发展,又确保全民享有应得的红利。

总之,由于公有经济管理机关象行政管理机构一样只受法律约束,
只受其它权力机关制约,只受社会全面监督,而不受任何权力机构管
制,更不受哪个政党操纵,而其首脑完全通过普选产生,任期有限,
到期更迭,一旦走入邪门歪道,必将遭到严惩,因此,可根据自身的
职能,不仅调整宏观经济运行,也调整微观产业结构,更通过发展公
有经济每年向全民分红,调节社会分配,并为社会缩小贫富差距,为
社会保障系统输送给养,为失业人员和弱势群体提供基本生活福利,
以至促进社会消费,避免社会财富过度集中、沉淀,从而既达到促使
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目的,又能为多数人牟利。


四、新独立监察制


尽管自古以来中国就已建立御史监察制度,但由于国家权力都被
一种政治势力控制,因此效用有限。到了民主革命时期,孙中山借鉴
古代御史监察制度,借助五权分立的政治主张,专门把监察设为权力
机构,以便充分发挥监察的作用,以至后来通过五权宪法,把监察院
确立为中华民国中央政府最高监察机关,不仅行使弹劾权,也行使纠
举权,还行使审计权。

按照五权宪法的规定:监察院由监察委员组成,而监察委员分别
由各省市议会、蒙古、西藏地方会议及华侨团体选举产生,而其监督
功能虽类似西方国家国会,但是又与西方国家的国会不尽相同。而不
同于西方国家的国会的是,监察院行使同意、弹劾、纠举及审计权,
而监察委员由各省、市议会,蒙藏地方议会及华侨团体选出。另外,
监察院设院长、副院长各1人,由监察委员互选产生,选举时由全体
监察委员三分之一以上的出席,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以出席人数过半
数以上者当选。1947年中华民国政府选出第一届监察委员180人,任
期6年。

不幸的是,中共夺取国家政权后,仿效御史监察制度只在中央人
民政府政务院设立了政务院人民监察委员会,根据首届中国人民政治
协商会议所通过的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人民监察委员会负责监察政
府机关和公务人员是否履行其职责。

1954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而政
务院人民监察委员会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1959年第二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撤销监察部,原职能改由中共中央监察
委员会负责。1986年12月,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复设监察部。1987年7月1日,监察部正式对外办公。

1993年2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决定,监察部与中国共产
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机关合署办公,机构列入国务院序列,编制
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构。而国家预防腐败局列入国务院直属机构序列,
在监察部加挂牌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规定,监察部主管全国监察
工作,对国务院各部门及其公务员、国务院及国务院各部门任命的其
他人员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领导人员实施监察。监
察部内部设办公厅、预防腐败室(国家预防腐败局办公室)、法规室、
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室(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执
法监察室、绩效管理监察室、信访室(监察部举报中心)、外事局等
26个职能厅(室、局)。

监察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十八条等规定履行
职责。根据该法第十八条规定,监察机关对监察对象执法、廉政、效
能情况进行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1、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
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2、受理对国家行
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
的控告、检举; 3、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
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4、受理国家行政机关公务
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处分决定的
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

此外,监察机关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组织协调、检查指导政务公
开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
政监察法》第十七条规定,监察部可以办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民政府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各级监察
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

再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
察法》,监察部享有检查权、调查权、建议权和行政处分权。

1、检查权。是指对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
情况,以及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进行检查。

2、调查权。是指对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
以及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进行调查。

3、建议权。是指监察机关可以对国家行政机关违反国家法律、
法规和政策的行为,向有处理权的机关提出处理建议;可以对如何提
高行政工作效能提出建议;对监察对象模范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
策和遵守行政纪律的行为,对同监察对象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坚决斗
争,作出显著贡献的个人或单位,向有处理权的机关提出奖励的建议。

4、行政处分权。监察部根据检查、调查的结果,对拒不执行法
律、法规或者违反法律、法规以及人民政府决定、命令的行为,对违
反行政纪律的监察对象,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监察建议,予以纠正和
处理;也可以作出监察决定,直接给予责任人警告、记过、记大过、
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尽管当局不断采取各种方式加强监察,但在一党专制的情况下,
权力非但不受有力制约,反而既排斥来自党外力量的制约,又排斥来
自党内及其下级组织及党员的制约;非但不受有效监督,反而既排斥
来自党外力量的监督,又排斥来自党内及其下级组织及党员的监督;
总之非但不受纵横监管,反而既排斥来自党外纵横监管,又排斥来自
党内纵横监管,因此不但导致监察名不符实,更导致监察形同虚设。

尽管1947年中华民国政府在大陆曾选出第一届监察委员180人,
可到台湾后因无法改选,第一届监察委员留任至90年代的政治革新时。
政治革新后,经修宪规定,从1993年第二届开始,监察委员由总统提
名、国民大会同意任命。同时,监察院的政治地位发生重大变化,由
民意机关转变为准司法机构,监察院不再行使同意权,不再享有对总
统、副总统的弹劾权。而监察委员不再享有言论免责权与不受逮捕与
拘禁权。

修宪后,监察委员(包括监察院长、副院长)改由总统提名,经
国民大会同意任命。根据有关法规,监察委员必须年满35岁以上,并
具备下列资格之一:(1)曾任国民大会代表或立法委员6年以上,或
者省(市)议员8年以上,声誉卓著者;(2)曾任简任司法官10年以
上,并曾任高等法院、高等法院检察署以上司法机关司法官,成绩优
异者;(3)曾任简任公务员10年以上,成绩优异者;(4)曾任大学
教授10年以上,声誉卓著者;(5)国内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高等考
试及格,执行业务15年以上,声誉卓著者;(6)清廉正直,富有政
治经验或主持新闻文化事业,声誉卓著者。 监察委员不得兼任其他
公职或执行业务。而所谓公职,包括各级民意代表、政府机关公务员
及其他依法从事公务者,如公营事业机关的董事、经理。所谓执行业
务,是指民营公司的董事、经理以及医务人员等。从监察委员的任职
资格与条件可以看出,其要求比较高且需要专司其职。

尽管1947年选出的第一届监察委员180名,任期6年,但1949
年随蒋介石去台湾的监委只有104人。而到台湾后,它和国代、立法
委员一样遇到不能改选第二届监委的危机,于是采取如下变通办法:
(1) 释宪。1954年1月,司法院大法官会议以释字第31号解释,
使第一届监察委员仍继续行使其职权,成为终身监委。(2)补选和增
选。依动员戡乱时期自由地区中央公职人员增选补选办法规定,于
1969年12月,增选监委2人。以后又从台湾和侨居国外的华侨中增
补监委,如1973年12月增选15名,1980年12月,又补选32人。
1991年4月通过的宪法增修条文重新规定52个名额中台湾选出45人,
侨选2人,“余国不分区”5人,取消了大陆地区蒙藏等少数民族、
职业团体、妇女团体的名额。但规定妇女有一定的名额。

修宪后,监察院设监察委员29人,其中1人为院长、1人为副院长,
任期6年,院长、副院长改由总统提名,经国民大会同意任命。院长
的职责有:担任监察院会议主席;提请任命秘书长;综理院务及监督
所属机关。 监察院设审计长1人,负责审核全国会计事务,由总统提
名,经立法院同意任命。审计长职责是在行政院提出决算后3个月内,
审核结果,编成报告,提交立法院,供立法院下年度预算参考。监察
院设秘书处,置秘书长1人,另有会计处、统计室、人事室,负责院
内事务。审计部,掌握政府及其所属机关财务的审计事务,为院直属
机构。监察院还设10个委员会,包括内政、外交、国防、财政、经济、
教育、交通、司法、边政和侨务委员会。目前,边政委员会和任务委
员会实际上合并为1个委员会,各委员会的职权是,对行政院及其所
属机关的施政工作进行调查、审议,注意有否违法及失职;对其违法
或失职之处,提出纠正案,由监察院移送行政院或有关部会,促其注
意改进。 此外,监察院还设立下列委员会:监察院会议程序委员会、
整饬纪律委员会、经费稽核委员会、纠弹案件委员会、决议案办理进
度监察委员会、法规研究委员会及公报编审委员会等。

修宪后,监察院的性质改为准司法机构。依宪法规定,监察院的
职权包括:“同意权、调查权、纠正权、纠举权、弹劾权,审计权和
法律提案权”,而主要的是“同意权、纠举权、弹劾权和审计权”。

同意权,即由总统提名的司法院、院长、副院长、大法官,而考
试院院长、副院长、考试委员,必须经监察院同意后才能任命。而修
宪后,此同意权移转给国大。

纠举权,是指监察院有权对中央及地方公务人员的失职或违法行
为提出纠举案。

弹劾权,指监察院有权对中央及地方公务人员,司法院和考试院
人员,乃至总统、副总统的失职或违法行为提出弹劾。而修宪后,已
将对总统、副总统的弹劾权赋予了立法院,并将弹劾权的行使范围适
用于监察院人员。

审计权,是指对政府各级机关财务收支的稽核权。

另外,监察院还有巡察和监试权。所谓巡察权,即由监察委员若
干人组成小组,分区巡回监察。所谓监试权,即考试院在举行考试时
(除监核外)应咨请“监察院”派员监试。

司法权为五个治权之一。按宪法的规定:司法院为国家最高司法
机关,掌握民事、刑事、行政诉讼之审判,及公务员惩戒,此外,它
还有解释宪法和法律的权力。

民事诉讼审判权,即关于民事上法律关系的纠纷,目的在于确定
私权关系界限。民事诉讼的审判权,属于司法院所属各级普通法院。
刑事诉讼审判权,即刑事诉讼适用的范围是凡人民行为触犯刑法及其
他一些特别刑事法规的行为。刑事诉讼分为公诉和自诉。审判权属于
司法院所属的各级普通法院。

台湾的审级管理制度分三级三审制。所谓三级,台湾方面定之为
地方法院、高等法院和最高法院;所谓三审依其规定,不服地方法院
判决者,得上诉于高等法院,不服高等法院判决者得上诉于最高法院,
是为终审。可见,民事和刑事审判权,实际上是由其各级法院行使。

行政诉讼审判权,指人民因受台湾政府的违法处分,致损害其利
益,经依诉愿法提出再诉愿,而不服其决定,或提起再诉愿逾3个月
不为决定时,而向行政法院提起的诉讼。

公务员惩戒权。指公务员有违法、废驰职务或其他失职行为,由
监察院或各院部会首长或地方行政长官,向司法院公务员惩戒委员会
提出惩戒案。由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对其审查并作出决议,决议案由司
法院呈请总统转令有关机关执行,或者由司法院迳函被付惩戒人所在
机关执行。

对其宪法的解释,以及法律命令的统一解释,实际上是由司法院
大法官会议作出。对申请解释案,由大法官会议接受审查,并做出解
释决议,由司法院公布。

2004年底,陈水扁提名的监察院正副院长人选与监察委员,被立
法院程序委员会冻结,无法排入议事程序,导致监察院正副院长与监
察委员长期处于缺位状态。

立法院国民党与亲民党搁置总统提出监委名单的理由主要有三点:
第一是认为总统为提名适当人选组成的审荐委员会组成似欠公正。第
二是认为正式提名名单包括审荐委员会委员张建邦,萧新煌等,且居
正副院长提名人。而其他提名名单似具有较强的党派偏向,与国会朝
野结构不尽呼应。第三是针对台湾股市上市公司—大陆工程公司董事
长,也是台湾高速铁路公司董事长殷琪担任审荐委员表示不满,认为
殷琪女士于2000年总统大选涉入较深,担任陈水扁总统候选人的国政
顾问团成员,党派色彩强烈。国亲联盟之意见是否足以正当化搁置该
案,现由司法院的大法官会议进行审查中。

2008年中国国民党重新上台,监察院又重新得以运转,而关于立
法院不将此案排入议事程序是否违宪,目前正提付大法官解释中。

由此可见,自从台湾修宪以后,监察院已经名存实亡,由于修宪
后监察委员(包括监察院长、副院长)改由总统提名,经国大同意任
命,因此已丧失了独立性,不再具有制衡功能,也就起不到制约作用。

显然,不管是大陆的监察体制,还是台湾的监察模式,都不仅存
有弊端,还不适合中国国情,因此只能通过制度创新,构建一种新的
监察制度。

为了确保监察充分发挥效用,那就必须确保监察独立自主,而要
确保监察独立自主,那就必须挣脱行政机构的束缚,而专门设立一个
不受行政管制的权力监察机构,让监察机构的领导由全民选举产生,
而其干部则由监察机构的领导任免,以便充分行使弹劾、纠举及审计
等权力,从而完全发挥监察的作用,不仅扫除贪污腐败,还围剿行贿
受贿;不仅震慑腐化堕落,还严防权力越轨;不仅严打营私舞弊,还
严惩各种败类。

因此,除了设置独立的公有经济管理机构,使之从行政管理机关
分离出来,还要设置独立的监察管理机构,并使之脱离政府完全独立
自主,而与社会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公正严密的社会监察制度,
而其运作的制度保证就在于监察管理机构独立自主,既不受行政机关
节制,又不受其他权力机关约束。而这种独立性,具体可概括为四个
方面,一是机构独立,二是人事独立,三是财政独立,四是执法办案
独立。而上述四个独立性,从体制及运行上切断了与可能形成掣肘的
各部门的联系,因而使“一查到底”成为可能。

还需要说明的是,如同行政管理机关,如同公有经济管理机关,
监察管理机构也只受法律约束,只受其它权力机关制约,只受社会全
面监督,而不受任何权力机构管制,更不受哪个政党操纵,因此不但
有权调查立法代表,也有权调查行政官员;不但有权调查公有经济管
理机构领导,也有权调查司法干部;不但有权调查军队将领,也有权
调查警官及所有公务员。而其首脑完全通过普选产生,任期有限,到
期更迭。如果监察人员滥用职权,或是渎职包庇,或是栽赃诬陷,或
是以权谋私,或是违法乱纪,或是执法犯法,那么一经立法机关查实,
必将受到严厉惩罚。

综上所述,由于同行政管理机构和公有经济管理机构一样,监察
管理机构也是国家权力执行机关,不仅代表社会行使弹劾、纠举及审
计等权力,而监控其它权力机构运行,还全面管理公有资本控股或参
股的媒体,负责制定新闻出版系统的发展方略及其运行机制,监管私
营传媒运作,并与立法机关、行政管理机关、公有经济管理机关、司
法管理机关构成新型五权分立,从而使国家权力不能高度集中在一个
政治团体身上,不但横向分解到五个职能不同的权力机关,分解到不
同的政党身上,分解到多数人手里,而且纵向分解到地方权力机构,
分解到地方各个党派身上,分解到地方多数人手中,加上五个权力机
关完全独立,彼此职能迥异,各自能量均等,以至于相互制约有力,
相互监控有效,因此不仅达到分权制衡目的,还提高监察地位,扩大
监察权力,增强监察作用,加大监察力度,拓展监察空间,进而迫使
权力安份守已,防止权力踏入禁区,促使权力强国富民,而最终强化
社会道德,净化社会空气,美化社会环境。这样既进一步减轻行政的
负担,又进一步加强分权制衡的功效,还使分权制衡体系更加科学,
更加健全,更加完善。


五、新五权分立制


自古以来,不管哪个国家,不管哪个民族,不管是经济,还是科
教文化等方面,都受政治权力操控,因此,政治权力不仅决定国家的
兴亡,也决定民族的前途,还决定个人的命运。

与其说政治权力是政治主体对一定政治客体的制约能力,体现在
政治主体为实现某种利益或原则的实际政治过程中,不如说政治权力
是人们选择以力量对比和力量制约方式作为实现和维护自己利益要求
的过程中,聚集形成的一种力量,或者说它是在特定的力量对比关系
中,政治权力主体拥有的对其他社会和政治力量及其他政治权力客体
的制约力量,而其包含以下要素:

(1)政治权力的主体
政治权力的主体相对政治权力的客体而言,在一定的政治关系中,
处于主动和支配地位的即是主体,而处于被动和被支配地位的则是客
体。一般来说,政治权力的主体主要是国家。此外各政治集团和社会
集团、有组织的和无组织的群众、各种政治个体等,也可以成为政治
权力的主体。在某种特定条件下,通过互相作用,主客体的地位可以
互易。

(2)目的性
政治权力的主体通过政治权力所要实现的目的,主要表现为利益
或价值。这种利益或价值表现在广泛的方面,并对于政治主体具有根
本性的意义。它不仅构成政治权力运行的内在动力,还使政治主体的
支配意识不断地转化为支配的意志和行为而施加于政治客体,以期得
到其所追求的利益或价值。

(3)强制力
政治权力主要是一种强制力,同时包括各种半强制力和非强制力。
在政治权力的运行中,这些力量往往结合在一起发挥作用。

(4)权力作用的方式
政治主体对政治客体的作用方式和手段是多样的。作为强制性的
支配它可以是直接使用暴力的镇压或反抗,或是以暴力为后盾的威慑
作用,或以威慑为后盾的法律制裁,或以法律为后盾的行政命令或奖
惩等。作为半强制性和非强制性的支配,可以是依靠财富实行的奖惩,
或依据宗族制度所进行的支配,或依靠人们对权威的崇拜所施加的影
响,或运用咨询性的知识和才能所施加的影响等。

(5)权力作用的过程和实现
政治权力的大小和效能(即其实现的程度),是通过政治客体的
行为符合政治主体意志的程度表现出来的。在政治权力作用的过程中,
政治客体并非绝对被动,必然会对政治主体产生反作用,并造成政治
主体能量的消耗(即付出某种代价)。政治权力作用的过程,实际上
是主、客体之间的某种斗争和较量的过程,其结果必定是某种相对平
衡状态(即动态平衡状态)。一般说,政治权力的实现只表现为政治
客体的行为大体符合政治主体意志的要求。

(6)权力关系的稳定度
政治权力一旦实现,政治主体必然要以各种方式和手段将这种权
力关系尽可能长久和牢固地维持下去,从理论上和实践上使某些重大
的权力关系合法化、合理化、普遍化甚至神圣化,以保证政治主体的
意志能够持续地发生作用,而使其所追求的利益或价值能不断地实现。
不过,政治权力关系本质上是一种动态平衡,永恒的、绝对的权力是
不存在的。随着权力运行中各方力量的变化,到一定时候将引起权力
关系的变化,一种权力关系模式便发展到另一种权力关系模式。   

概括来讲,政治权力概念反映的是各种政治实体之间的相互影响、
相互作用和相互制约的关系,它强调的是这种影响、作用、制约的一
定方向和某种特定的实际结果。因为政治过程中的各种实体不是孤立
的和静止的,所以其相互关系中必然贯穿着权力现象。

进一步说,由于政治权力具有强制性,因此,无论客体是否愿意
接受,权力主体都能将自身的意志强加在客体之上,对客体产生影响
和控制;其次,政治权力具有自我膨胀性,会在运行过程中自我扩展,
自我膨胀,而这种膨胀往往会带来一些消极的结果;另外,政治权力
具有主体利益性,权力是一种权力主体的利益以强制方式实现的手段,
权力本身带有强烈的利益性色彩;再者,政治权力具有专属排他性,
而其不仅对于自身所具有的力量具有专有性,还排斥其他力量的同等
存在。

简而言之,由于政治权力具有巨大的强制性与排他性,既能自我
膨胀,又能自我扩展,并通过自身运行实现主体利益,因此导致掌握
权力的人往往会为一己私利而滥用权力。

总之,政治权力在本质上表现为特定的力量制约关系,而在形式
上呈现为特定的公共权力。尽管公共权力是公民的共同权力,为全体
公民共同所有,但是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公共权力的行使不可能由全
体公民来共同行使,而只能由其代表(或委托人)来行使。因为代表
(或委托人)有限,所以公共权力只能为极少数人所掌握,以致在实
际运行过程中,公共权力就变成极少数人的支配力量,而通过这种强
制力量,既可造福大多数人,也能危害大多数人,而且掌权者可根据
自己的意志,给一部分人带来好处,而对另一部分人造成侵害。

如果政治权力过于集中,而又不制约,不受监督,那么必然导致
政治垄断,必然铸成专制,必然会被滥用。因为人不是天使,具有多
面性,正如权力具有双重效应,既可为公众服务,带去有益影响,也
能谋取私利,带来不良后果,所以任何人,任何权力都要受到制约监
督,否则必定为所欲为,以致为了自身利益,不惜祸国殃民。

此外,政治权力越是集中,能量也就越大,以至控制范围也就越
广,支配能力也就越强,一旦误入歧途,结果不堪设想,而权力越大,
后果就越严重,危害就越深远,因此,必须限制政治权力,不能使之
高度集中,而必须使之分散开来,使之受到有力制约,使之受到有效
监控,以防政治权力产生异化,造成负面效应,带来恶劣影响。

由于权力是一种具有巨大的强制性与排他性,既能自我膨胀,又
能自我扩展,并通过自身运行实现主体利益的力量,因此,导致掌握
权力的人往往会为一己私利而滥用权力。

为了防止政治权力造成危害,设计出一种能够限制权力的体制,
人类自古以来就不断探索。因为“人性本恶”,所以想要构建能够保
障人民权利的国家制度,就难以依靠对人性的道德纯化,而要从外部
对掌握权力的人进行足够的限制与约束。出于天性,所有掌权者只要
有机会就会滥用权力,因此以获取政治权利与自由为现实诉求的百姓,
不能把对自身利益的期望构筑在掌权者的自我或受外力强制的道德自
律与完善上,只能把诉求的途径锁定在制度的安排与设计上。由于权
力具有强制性与排他性,不仅能自我膨胀,也能自我扩展,还能通过
自身运行实现主体利益,因此从性恶论的前提出发,人们对于权力会
产生难以抗拒的追求,而掌握权力的人则会不可避免地为一己私利而
滥用权力。因为防止这种现象发生的道德教化途径难以取得成效,所
以只能从制度设计上来进行根治。

正是出于这种人性本恶的假定,思想家们才对人丑恶和自私的一
面,不但保持高度警惕,还不断努力设计一种能够限制政治权力的体
制。为此,早在古希腊时期,著名哲学家与政治学家亚里士多德就在
《政治学》一书中,不仅提到一切政体都有三个要素构成的基础,即
议事机能、行政机能和审判机能,还提出混合政体学说,借此通过兼
顾贫富利益而使社会保持稳定。过后,波里比阿倡导权力制衡,主张
人民大会、元老院、执政宫三种权力只有互相配合,彼此均衡,才能
建立稳固的政权结构。在这种分权的政权体系里,任何权力活动都要
严格遵守制定好的法律,当权力系统哪一部分企图独揽大权,就会受
到其它权力部门的抵制。

17世纪,英国著名的政治理论家洛克在其著作《政府论》中首次
阐发近代意义的分权思想,提出立法权、行政权和联盟权三权分立。
他主张立法权是国家最高权力,应由民选的议会行使,而行政权与联
盟权处于次要的从属地位,归于国王,同时提出国王的行动必须受法
律制约。洛克在论证分权制衡的重要性时强调“如果同一批人同时拥
有制定和执行法律的权力,这就会给人们的弱点以绝大诱惑,使他们
动辄要攫取权力,借以使他们自己免于服从他们所制定的法律,并且
在制定和执行法律时,使法律适合于他们自己的私人利益,因而他们
就与社会的其余成员有不相同的利益,违反了社会和政府的目的。”
尽管这在当时具有很大的进步意义,但因为洛克的这种分权主张行政
权与联盟权在实质上具有一致性,所以实际上是两权分立而不是正式
意义上的三权分立,并没有司法权的分立。

在此基础上,法国的思想家孟德斯鸠加以补正,他不仅对洛克思
想中的不足之处加以改进,也明确提出防止专制最好的办法就是分权,
还首次提出了司法独立的思想。孟德斯鸠主张立法权属于代议机关,
行政权归国王,而司法权属于独立的审判法院,三种权力分立,并相
互制衡。他在其名著《论法的精神》中论述法和政体以及自由的关系
时,强调了专制政体与法律的水火不容,认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
滥用权力,要防止权力被滥用,保障人民的自由,就必须以权力约束
权力。他认为,如果国家的权力全部或部分地集中在同一个人或同一
个机关的手里,那么人民的自由便不复存在。因此他主张国家的立法、
行政、司法三项权力应当分别由三个不同的国家机关去行使,形成三
项权力间的相互牵制和相互约束的格局,以保持国家权力间的平衡状
态.防止某个机关或某个人的独断专行。由于孟德斯鸠的分权理论对
权力的划分更加明确和科学,因此,不仅推动分权制衡理论日益趋向
完备,还相继被许多国家采用,并以不同的形式得以体现。   

后来,以美国第三任总统杰弗逊和汉密尔顿为首的联邦派,在将
分权制衡的理论付诸实践的过程中,发展了这一理论,为制衡思想的
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第一,联邦派以英国的政治现实为观察,提出
要防止民选的议会权力过大。在民主制下,立法部门权力过大是最危
险的,防止议会专权,就能有效遏止多数人的暴政,维护少数人的合
法权利;第二,联邦派提出要防止行政权力的膨胀,控制总统的权力,
以防范独裁专制。更需要说明的是,他们不但把“三权分立以制衡”
的政治思想变成了政治现实,还扩充分权制衡理论,宣扬国家权力除
了横向分为立法、行政、司法外,还务须纵向分解到各级地方政府,
以使中央权力和地方权力相互监控,相互促进。

尽管分权制衡不但对于防止权力滥用、规范政府行为、推进民主
法治和政治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更在保障公民权利与自由方面发挥
着重要作用,但由于三权分立的具体制度设计还有一些缺陷,还不能
完全达到分权制衡的目的,因此,我国民主革命的先驱孙中山先生,
通过制度创新,提出“五权分立”的政治思想,不仅把国家权力明确
分为立法、行政、司法、考试、检察五种权力,还使之彼此分立,各
自均等,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相互促进。虽然这一政治主张不但扩
展了西方的分权制衡理论,还使分权制衡体系更加完善,可付诸实施
后,各方面都表现不佳,尤其是不但检察的作用没发挥出来,考试的
功效更差,以致没有产生预期的效果。

因此,只能再通过制度创新,不断弥补这一政治创见的缺陷,而
使之更加科学,更加健全,更加完备,以至建立完善的权力制约机制,
从而运用权力制约权力,利用社会监控权力,进而确保权力安份守已,
避免权力兴风作浪,防止权力为非作歹。

由于中国的国情既特殊又复杂,不仅公有经济规模庞大,至少占
社会总资产的六成以上(截止2012年11月底,全国国资委系统监管
企业资产总额高达69万亿元;另据黄孟复2013年说,现在国有资产
总额有100多万亿元,加上金融资产、全国国有资产高达140万亿元;
而据国资委主任张毅2013年12月26日讲,2013年1-11月,全国
国资委系统监管企业实现营业收入38.1万亿元,同比增长11.6%;实
现利润1.8万亿元,同比增长6.7%;上交税金2.7万亿元,同比增长
4.4%。其中,中央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1.8万亿元,同比增长9.5%;
实现利润1.2万亿元,同比增长7.5%;上交税金1.8万亿元,同比增
长5.4%。)而且,社会环境及其文化等自古遭到专制严重污染,因此
不能照搬哪个国家现成的分权制衡体系,而必须根据中国的特点设计
出适合中国的分权制衡模式,这不但是解构现行体制和建构新体制并
存的过程,也意味着中国社会转型必须另辟蹊径,而创建一种新的分
权制衡制度。

过去,由于没有根据国情民意,没有根据社会客观要求,没有根
据历史发展规律,设计适合中国的分权制衡制度,而想一味照搬西方
现行三权分立的模式,以致没使当局和百姓的利益预期在一定程度上
形成契合,结果时至今日非但还没唤起民众没攻破专制的防线,构筑
适合中国的分权制衡体系,反而付出许多不该付出的代价,浪费许多
不该浪费的时间,搭上许多不该搭上的成本!

因此,建立中国的分权制衡制度,不仅要根据中国的国情民意,
也要根据社会客观要求,还要根据历史发展规律。而不管是基于中国
现状,还是从其他方面来看,世界上现行的三权分立模式都不仅存有
弊端,还不适合中国国情,因此,只能通过制度创新,构建一种新的
分权制衡制度,一方面在政治上废除专制,而以民主为基础,以宪政
为支柱,以法治为准绳,以人权为核心,以自由为媒介,以平等为纽
带,以多党竞争为枢纽,以分权制衡为中枢,以地方自治及其军队国
家化为前提;另一方面在经济上既废弃私有制,也废止公有制,而以
公私混合所有制为本,以公有经济为主,以私有经济为辅,以经济竞
争为媒介,以市场经济为纽带,并废弃哈耶克倡导的反对政府干预的
自由市场经济思想,而进一步弘扬和完善新凯恩斯主义提倡的政府管
控的自由市场经济主张,最终把国家权力横向分为:立法机构,行政
管理机构,公有经济管理机构,监察管理机构,司法管理机构,也就
是把国家权力横向分为立法,政务,公务,监察,司法五个权力机关。

由于五个权力机关构成新型五权分立,各自不仅职能明确,权力
均等,而且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相互促进,因此既提高了制衡水平,
又加强了制衡功效;既富有中国特色,又符合中国国情;既超越三权
分立,又具有普世功效。

再则,把国家权力纵向分解到各省、各市、各县,以至于各省、
各市、各县基本实行自治,不受上面管制,只受法律约束;不对上面
负责,只对当地百姓负责,所以拥有自主权力。

由于新型五权分立使国家权力不再高度集中在一个政治团体身上,
不但横向分解到五个职能不同的权力机关,分解到不同的政党身上,
分解到多数人手里,而且纵向分解到地方权力机构,分解到地方各个
党派身上,分解到地方多数人手中,加上五个权力机关完全独立,彼
此职能迥异,各自能量均等,以至于相互制约有力,相互监控有效,
因此既达到了分权制衡目的,又加强了分权制衡功效,从而不但迫使
权力安份守已,也防止权力踏入禁区,还促使权力强国富民,而最终
不仅强化社会道德,也净化社会空气,还美化社会环境。

尽管这种新型五权分立体制,既是一种新的制度安排,又是一种
新的政治思想,可不但建立完善的分权制衡体系,还使国家权力之间
相互横向制约,还使中央权力和地方权力纵向相互制约,还严禁权力
高度统一,以至建立完善的权力制约机制,不仅加强分权制衡的功效,
还使分权制衡体系更加科学,更加健全,更加完备,从而确保通过选
举产生权力,确保权力定期转换,确保权力纵横分散,确保权力运作
规范,确保运用权力制约权力,确保利用社会监控权力,进而确保权
力减少操作失误,确保权力提高运作效率,确保权力降低运行费用,
最终确保国民经济持续增长,确保综合国力不断增强,确保人民生活
蒸蒸日上!

此外,不管是立法代表,还是行政首长;不管是公有经济管理机
构领导,还是监察管理机关首脑,都是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任期有限,
到期更迭。而且,立法机关由不同政党的代表组成;行政管理机关、
公有经济管理机关以及监察管理机关,分别由不同党派控制,任期有
限,期满换届,不但相互制约,还受社会严密监控,一旦走入邪门歪
道,必将遭到打击。

最主要的是,不论是立法机构,还是行政管理机构;不论是公有
经济管理机构,还是监察管理机构;不论是司法管理机构,还是军队
武警,都不隶属哪个政治团体,而隶属人民;都不受哪个政治组织控
制,而只受人民管束;都不许哪个政治势力操纵,而只有人民才能掌
控,以防政治垄断,以防专制复燃,以防强权践踏民主、宪政、法治、
人权、自由、平等、多党竞争、分权制衡、地方自治和军队国家化;
以便所有权力竭尽所能,不但齐心为人民着想,也齐心为人民服务,
还齐心为人民造福!


第八章 建构新型民主制度


不论是通过“五化”为新型民主制度夯实基础,还是通过“五制”
为新型民主制度浇筑支柱,都不仅取其精华而去其糟粕,也借助创新
弥补各自缺陷,激发各自潜能,发挥各自优势,还使两者有机结合起
来,以至构筑完善的新型民主制度,从而不但开辟中国民主化的捷径,
还让民主植根于中国的每个角落,还让民主在中国遍地开花结果,还
让民主造福中华民族,进而不但铺筑中国持续发展的坦途,也打造中
国社会健康发展的路标,还浇筑中华民族腾飞的跑道,以至不但彻底
改变中国的命运,也彻底改变中华民族的命运,还彻底改变每个炎黄
子孙的命运,最终不仅造福人类,还造福中华民族,更造福每个炎黄
子孙!

尽管当今世界上还没有哪个国家创建新型民主,但是有许多国家
不仅有条件创建,也具有创建的软硬环境,而谁先创建新型民主制度,
谁就抢到先机,谁就先受益,谁就占据领先地位,以至既有助于提高
生产力的水平,也有利于促进生产关系的完善;既有助于国家建设,
也有利于社会发展;既有助于宏观经济平稳运行,也有利于国民经济
持续增长;既有助于创造各种就业门路,也有利于提升社会福利标准。

不过,从现有条件及其软硬环境上来看,各国有各国的优势,也
有各的不足。其中,民主发达国家虽然在政治方面优势显著,可私有
经济成分过多,还需要进行公有化;而中国除了缺乏民主,其他现有
条件及其软硬环境不但适合创建新型民主制度,而且,既便于施工,
又节省费用。

首先,中国公有经济规模庞大,至少占社会总资产的六成以上
(截止2012年11月底,全国国资委系统监管企业资产总额高达69
万亿元;另据黄孟复2013年说,现在国有资产总额有100多万亿元,
加上金融资产、全国国有资产高达140万亿元;而据国资委主任张毅
2013年12月26日讲,2013年1-11月,全国国资委系统监管企业
实现营业收入38.1万亿元,同比增长11.6%;实现利润1.8万亿元,
同比增长6.7%;上交税金2.7万亿元,同比增长4.4%。其中,中央
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1.8万亿元,同比增长9.5%;实现利润1.2万亿元,
同比增长7.5%;上交税金1.8万亿元,同比增长5.4%。)不用再公有
化就能集中社会大量经济资源,而混同私有经济资源,根据市场需要
进行科学配置,投入国家各项建设。因为公有经济不仅是国家的命脉,
也是国民经济的支柱,还是国家财政收支重要的来源,既肩负调控宏
观经济运行的使命,又担负调整微观产业结构的重任,所以不但要为
社会提供大量的就业岗位,还要通过发展公有经济每年向全民分红调
节社会分配,并为社会缩小贫富差距,为社会保障系统输送给养,为
失业人员和弱势群体提供基本生活福利。

其次,对于公有经济管理,中国不但拥有丰富的经验,也具有很
高的水平,而这既是创建新型民主制度的技术前提,又是可靠的技术
保障。

而今,创建新型民主制度已是大势所趋,只要中国全面进行政治
改革,彻底铲除专制的地基,而夯实民主的基础,则不仅有利于创建
新型民主,也有利于开辟中国民主化的捷径,还有利于打造中国持续
发展的路标,更有利于浇筑中华民族腾飞的跑道!

为了全面展现新型民主制度的内涵,也为了全面展现新型民主制
度的功效,更为了全面展现新型民主制度的优越性,以中国为例绘制
新型民主制度的蓝图。

首先,通过民主立宪,确保宪法体现广大人民的意志,而不代表
哪个政治团体的意志。

其次,通过宪法明确规定,国家主权属于全体人民,而不属于哪
个政治集团。任何政党,任何组织,任何个人,都不能凌驾于国家之
上,不能凌驾于民族之上,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通过宪法明确规定,联邦共和制度是国家的基本制度;而民主是
国家基本的政治制度;而以公有经济为主、以私有经济为辅的混合所
有制是国家基本的社会制度;而新型五权分立制衡是国家基本的权力
制约制度,任何政党,任何组织,任何个人都不能废除。

通过宪法明确规定,公有经济不但是国家的命脉,也是国民经济
的支柱,还是国家财政收支重要的来源;而公有经济管理机构是独立
的权力执行机关,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全面负责国家公有经济的管理,
而其基本职责在于调控宏观经济运行,调节公有经济分红比例,制定
公有经济的发展战略,制定公有经济的运行方针,制定公有经济的运
作机制,以确保公有经济不断发展壮大,而免遭私有化肢解。

通过宪法明确规定,监察管理机构也是国家最高权力执行机关之
一,代表社会监控其它权力机构运行,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全面管理
公有资本控股或参股的媒体,负责制定新闻出版系统的发展方略及其
运行机制,负责监管私营传媒运作。

通过宪法明确规定,人人生来享有人权,生来享有生存、民主、
自由、平等、发展的权利,任何人都不可剥夺。

通过宪法明确规定,私有合法财产和公有合法财产不可侵犯,不
可剥夺,不可践踏。

通过宪法明确规定,不论立法机构,还是行政机关;不论公有经
济管理机构,还是司法机关;不论监察管理机构,还是军队警察,都
一律制度化,都不隶属哪个政治团体,而只隶属人民。

通过宪法明确规定,所有媒体,不管是广播电视,还是报刊杂志,
都是人民的话筒,而不是哪个政党的喉舌。任何政治势力,都不能垄
断新闻出版,都不能独霸传媒机构,都不能压制言论自由,都不能封
杀不同声音,都不能围剿反对意见,都不能违反法律规定。

此外,国家权力横向分为:立法机构,行政管理机构,公有经济
管理机构,监察管理机构,司法管理机构,即立法,政务,公务,监
察,司法五个权力机关。而五个权力机关构成新型五权分立,各自不
仅职能明确,权力均等,而且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相互促进。

再则,国家权力纵向分解到各省、各市、各县,以至于各省、各
市、各县基本实行自治,不受上面管制,只受法律约束;不对上面负
责,只对当地百姓负责,所以拥有自主权力。

再则,立法机构议员(不管是参议员,还是众议员)全都通过普
选产生,不管哪个政党的席位,都不能超过三分之一。这样不但防止
立法机关被一党控制,也避免引起纷争混乱,从而确保各项重要立法、
各项重大决策、各项重大裁决科学、公正、无误,完全体现广大人民
的意志。

再则,政务管理机关、公有经济管理机关、监察管理机关分别由
三个不同的政党控制,不对立法机构负责,而对人民负责;不受立法
机构管制,而受法律约束,受其他权力机关制约,受社会全面监督。
而其领导都通过全民选举产生,任期都是五年,期满全都改选,顶多
能任两届。不管哪个政党,只能推选一个候选人,要么竞选政务机关
的首脑,要么竞选公有经济管理机关的领导,要么竞选监察管理机关
的负责人,只能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个。这样不但公平公正,还能避
免政务管理危机、公有经济管理危机、监察管理危机,不象国外那些
多党联合政府那样危机四伏,内讧不断,更迭频繁。

下面仅以中国为例对各级权力机关简要作下说明: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国家最高权力机构,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国家最高军事中心,是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不设委员长的职位,只下设三个委员会:一
个是参议委员会,一个是众议委员会,一个是军事委员会。不管是参
议委员会,还是众议委员会,都由各政治团体代表组成,而每个党派
最多只能占三分之一的席位,以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被一党控制,以
免引起纷争,以免造成混乱,从而确保各项重要立法、各项重大决策、
各项重大裁决科学、公正、无误,完全体现广大人民和社会各个阶层
的共同意志。

国家主要法律的制定、修正、补充,必须通过参众两个委员会审
议后,经过全体表决,必须有四分之三上的委员赞成,并经国家元首
批准,才能颁布执行。

国家特大决策,国家重大军事行动,国家重大裁决,必须通过参
众两个委员会审议后,经过全体表决,必须有四分之三以上的委员赞
同,并经国家元首批准,才能付诸实施。若是弹劾政务院总统、公务
院总理、监察院总督,只要参众两个委员会审查后,有三分之二以上
的委员赞成即可。若是有关公有经济的特大决策,只有经过公务院总
理批准,才能贯彻执行。

国家一般法律的制定、修正、补充,必须通过众议委员会审议后,
经过全体表决,必须有四分之三的委员赞同,并经国家元首批准,方
可生效。另外,众议委员会还要负责国家审计事务,负责技术监督事
务。国家重大决策,国家一般军事行动,必须通过参议委员会审议后,
经过全体表决,必须有四分之三以上的委员赞同,并经国家元首批准,
方可付诸实施。

此外,不论是参议委员,还是众议委员,都必须通过各省全民选
举产生。凡是现役军人,凡是在政务、公务、监察、法院任职的人员,
任期内一律都不能参加竞选。其中,参议委员每个省三名,任期六年,
每三年改选二分之一。而且,年龄不能低于30岁,必须是选举所在地
的居民,不能拥有双重国籍,只是中国公民。另外,不管哪个政党的
成员,都必须通过全民选举,才能获得参议委员资格。

再者,众议委员每个省15名,任期三年,期满全部改选,而且年
龄不能小于25岁,必须是选举所在地的居民,不能拥有双重国籍,只
是中国公民。另外,不管哪个政党的成员,都必须通过全民选举,才
能获得众议委员资格。

不同于参众委员会的是,军事委员会由各兵种司令员组成,担任
国家元首及其国防部的军事顾问,也是全军指挥系统的中心,具体负
责管理军队一切事务,负责制定军事战略战术,负责捍卫国家主权,
保障国家安全,维护民族尊严。而全军总参谋长主管军事委员会的日
常工作,也是在国家元首和国防部领导下的全军最高长官,由政务院
总统提名,必须经过参议委员会批准,才能走马上任。尽管国家元首
兼任军事委员会主席,但如果没有参议委员会的授权,国家元首不得
私自下令,采取一般军事行动。如果没有参众两个委员会批准,那么,
国家元首就不得私自下令,采取重大军事行动,否则军事委员会依法
拒绝执行,而依法弹劾。如果没有参议委员会授权,也没有国家元首
的指令,而军事委员会擅自采取军事行动,有关人员必遭严惩不说,
军队依法概不服从。另外现役军人一律不能从政,而国家元首和国防
部长及其国防部的工作人员一律都是文职人员,下属军事委员会除外,
以免危害国家安全。

2、政务院

政务院是国家最高行政管理机构,也是国家最高权力执行机关之
一,既主管国家外交事务,又主管国家国防事务;既主管国家财政事
务,又主管国家安全事务;既主管国家税收事务,又主管国家工商事
务;既主管国家公安检察事务,又主管国家社会保障及其福利事务。
有关具体部门,由参众两个委员会设置。

总统是政务院首脑,也是国家元首,兼任国家军事委员会主席,
掌管国家一切行政事务,并有权任免各部部长,有权任命高级军政人
员和最高法院法官,不过必须经过参议委员会的同意;还有权与它国
缔结条约,但是必须经过参议委员会批准,而缔结的一切行政协定,
无须参议委员会同意。另外,有权批准或否决参众两个委员会通过的
法案、决议、裁决,可如果参众委员会以四分之三的票数坚持原议,
那么必须无条件服从。在一般情况下,总统借助各种咨文,向参众委
员会提出政策建议,并要求参议委员会或众议委员会讨论通过,借此
跟各立法委员沟通交流。还有,总统的行政命令与法律有同等的效力,
并且不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而直接对人民负责;不受参众委员
会直接管制,而直接受法律约束,直接受到其它权力执行机构制约,
直接受到社会全面监督。

3、公务院

公务院是国家公有经济最高管理机构,也是国家最高权力执行机
关之一,全面负责国家公有经济的管理,基本职责在于调控宏观经济
运行,调节公有经济分红比例,制定公有经济的发展战略,制定公有
经济的运行方针,制定公有经济的运作机制,并指导公有资源配置,
指导公有资产布局,指导公有资本流动,确保公有经济持续增长,促
进公有资产增殖,防止公有资本亏蚀。具体下设有工业管理部、农林
管理部、科技管理部、文教管理部、金融管理部、红利分配部、卫生
及综合管理部、财务管理部、审计管理部、社会福利管理部。有关具
体部门,由参众委员会设置。

总理是公务院最高的首长,全面负责管理公有经济,有权任免直
属部门领导,有权提名最高法院法官,不过必须经过参议委员会同意;
还有权与国外跨国公司签署商务协议,而数额巨大的必须经过参议委
员会批准。另外有权酌情调控宏观经济运行,有权调节公有经济分红
比例,有权酌情调整公有经济的发展战略,有权酌情调整公有经济的
运行方针,有权酌情调整公有经济的运作机制,有权酌情调整公有经
济的战略部署,有权酌情调整公有经济的产业布局。而且有权批准或
否决参众委员会通过的有关公有经济的重大决策,但如果参众委员会
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票数坚持原议,那么必须无条件服从。另一方面,
总理通过各种咨文,向参众委员会提出政策建议,并要求参议委员会
或众议委员会讨论通过,借此跟立法委员沟通交流。再则,总理的指
令在一般情况下,具有跟法律相同的效力,并且不受参众委员会直接
管制,而直接受法律约束,直接受其它权力执行机构制约,直接受到
社会全面监督。还有,不对参众委员会负责,只对国家负责,只对社
会负责,只对人民负责。

4、监察院

监察院是国家最高监督管理机构,也是国家最高权力执行机关之
一,代表社会监控其它权力机构运行,全面管理公有资本控股或参股
的媒体,负责制定新闻出版系统的发展方略及其运行机制,负责监管
私营传媒运作,有权依法调查任何权力部门、任何政治团体、任何社
会组织、任何企业、任何公民,以便净化社会空气,强化社会道德,
美化社会环境。而有关具体部门,参众委员会设置。

总督是监察院最高的长官,全面负责监察管理,有权任免直属部
门领导,有权提名最高法院法官,不过必须经过参议委员会同意;还
有权与国外跨国媒体签署有关协议,要是重大的必须经过参议委员会
批准。

另外,有权下令依法调查涉嫌立法委员、政务高级官员、公务高
级管理人员、司法高级官员、军政高级要员。再者,总督通过各种咨
文,向参众委员会提出政策建议,并要求参议委员会或众议委员会讨
论通过,借此同立法委员沟通交流。另一方面,总督的指令在一般情
况下,具有跟法律相同的效力,并且不对参众委员会负责,而直接对
社会民众负责;不受参众委员会管制,而直接受法律约束,直接受其
它权力执行机构制约,直接受社会全面监督。

5、全民选举

不论是总统,还是总理,还是总督,都必须经过全民选举产生,
全都任期五年,全都到期改选,全都只能任职两届。此外,不管哪个
政党,都只能推选一个候选人,要么参加总统竞选,要么参加总理竞
选,要么参加总督竞选,而候选人的年龄不能小于35岁,不能拥有双
重国籍,只是中国公民。再则,不管是总统选举,还是总理选举,还
是总督选举,全都同时进行,如果竞选总统,那就不能竞选总理和总
督;如果竞选总理,那就不能竞选总统和总督;如果竞选总督,那就
不能竞选总统和总理,总之,只能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个。要是总统
或总理或总督的候选人超过两位以上,那么得票过半者直接当选;要
是得票都没超过一半,那么得票多的前两位再经全国间接大选,也就
是通过全国各地选举人选举,胜者进行组阁,任期都是五年,期满全
都改选,最多能任两届。这样不但公平公正,还能避免政务管理危机,
避免公务管理危机,避免监察管理危机,不象国外那些多党联合政府
那样危机四伏,内讧不断,更迭频繁。再加上由于总统、总理、总督
选举同步进行,因此,三个国家权力执行机关,分别由三种政治力量
控制,以至于彼此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相互促进。

6、最高人民法院

国家最高司法机构是最高人民法院,由一名首席最高法官和八名
最高法官组成,不仅拥有最高的裁决权,也拥有监督立法和解释宪法
的权力,实际上也是宪法法院。首席最高法官也是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主持最高人民法院的日常工作,由国家元首提名,并报经参议委员会
审批,获准才能上任。而其它八名法官,由总统提名两人,由总理提
名三人,还由总督提名三人,报经参议委员会批准,才能获得最高法
官的职位,最多可任职15年。

7、各省级、各市级、各县级权力机关

各省级、各市级、各县级权力机关,设立形式及其产生方式与国
家基本相同,并有权根据当地情况相应变通,还有权制定相应的法规,
但不能跟国家权力机关发生冲突,更不能违反有关法律。另外,各省
级、各市级、各县级权力机构,拥有一定的自治权利,在一般情况下,
不会受到国家权力机关干预。

8、各省、各市、各县人民代表大会

各省、各市、各县人民代表大会,不设军事委员会,只设参议委
员会和众议委员会。其中,参议委员任期四年,每两年改选二分之一;
而众议委员任期两年,期满全部改选。另外,省参议委员名额不能超
过90位,而众议委员席位不能超过150个,而每个党派最多只能占三分
之一的席位。再则,省会城市参议委员不得超过30名,众议委员不得
超过50名,而一般市县参议委员名额按地区分配,人数不能超过60名;
众议委员按人口分配,人数不能超过100名。而不管是参议委员,还
是众议委员,都必须通过本省、市、县全民选举产生,而且,年龄不
能低于25岁,必须是选举所在地的居民,不能拥有双重国籍,只是中
国公民。至于各省、各市、各县的政务部门、公务部门、监察部门及
其司法部门领导选举、任期、职责,可以参照国家权力机关的模式,
在此就不一一赘述,不过根据有关规定,职员人数有限,以防人浮于
世,而利于精兵简政。

9、公职人员违纪违法:罢免、法律制裁

不管是立法委员,还是政务高官;不管是公务要员,还是司法官
员;不管是监察要员,还是高级军官,任期内无论在什么场合,都必
须遵纪守法,维护公德,讲求礼仪,严禁争闹斗殴,否则,不仅遭到
罢免,还会遭到严惩!

不管是立法委员,还是政务高官;不管是公务要员,还是司法官
员;不管是监察要员,还是高级军官,如果营私舞弊,如果腐化堕落,
如果触犯法律,那么不仅遭到罢免,还要遭到法律制裁。对此,决不
姑息,严惩不殆!

尽管以上浅见只是框架而没完全细化,但可以看出这种新型民主
制度不但是根据人类发展规律绘制的政治蓝图,也是从各种促进人类
发展的政治思想中提取的政治结晶,既能削弱资本主义的不公,又能
清除社会主义的僵化;既能弥补社会民主主义的不足,又能消除中国
以公有生产要素为主的公私混合制的专制缺陷;既能促进生产力发展,
又能促进生产关系完善;既符合社会客观要求,又符合历史发展规律。
因此,不仅切实可行,也便于操作,更便于实施,尤其易在中国培植,
易在中国生长,易在中国开花结果。

首先,中国公有经济规模本庞大,至少占社会总资产的六成以上
(截止2012年11月底,全国国资委系统监管企业资产总额高达69
万亿元;另据黄孟复2013年说,现在国有资产总额有100多万亿元,
加上金融资产、全国国有资产高达140万亿元;而据国资委主任张毅
2013年12月26日讲,2013年1-11月,全国国资委系统监管企业
实现营业收入38.1万亿元,同比增长11.6%;实现利润1.8万亿元,
同比增长6.7%;上交税金2.7万亿元,同比增长4.4%。其中,中央企
业实现营业收入21.8万亿元,同比增长9.5%;实现利润1.2万亿元,
同比增长7.5%;上交税金1.8万亿元,同比增长5.4%。)以至于不仅
是国家的命脉,也是国民经济的支柱,还是国家财政收支重要的来源,
因此,不用再公有化就能设立公有经济管理机构,从根本上不但还以
行政本来面目,促使行政专心提供优质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而且
有利于公有经济健康发展,有利于国民经济持续增长,有利于综合国
力不断增强!

其次,需要说明的是,之所以设置公有经济管理机关,原因不仅
在于中国公有经济规模庞大,至少占社会总资产的六成左右,也在于
公有经济不但是国家的命脉,也是国民经济的支柱,还是国家财政收
支重要的来源;既肩负调整宏观经济运行的使命,又担负调整微观产
业结构的重任,不但要为社会提供一多半的就业岗位,还要通过发展
公有经济每年向全民分红,调节社会分配,并为社会缩小贫富差距,
为社会保障系统输送给养,为失业人员和弱势群体提供基本生活福利,
以至促进社会消费,避免社会财富过度集中、沉淀,从而既达到促使
经济持续发展的目的,又能为多数人牟利,

此外,之所以设置公有经济管理机关,原因还在于公有经济能集
中社会大量经济资源,混同私有经济资源根据市场需要进行科学配置,
投入国家各项建设。尽管公有成份超过私有份额,可两者享有平等权
利,谁都不能铸就垄断,只能控股经营,因为限制公有资本高度集中,
迫使公有资本化整为零,只能混同私有资本组成股份制企业。而在关
系国计民生的企业,公有股份至少占有一半;对于一般行业,公有经
济或控股或参股或不介入。这样既有助于提高生产力的水平,也有利
于生产关系的完善;既有助于宏观经济平稳运行,也有利于国民经济
持续增长;既有助于创造各种就业门路,也有利于提升社会福利的标
准;最终以公有资本为龙头,借助股份制吸纳私有资本,在共同利益
驱动下,与私有资本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合力,实现共同增殖,从而促
使国家健康发展,促使社会繁荣文明,促使生活蒸蒸日上!

再者,监察管理机关不仅代表社会行使弹劾、纠举及审计等权力,
而监控其它权力机构运行,还全面管理公有资本控股或参股的媒体,
负责制定新闻出版系统的发展方略及其运行机制,监管私营传媒运作,
并与立法机关、行政管理机关、公有经济管理机关、司法管理机关构
成新型五权分立,以至提高监察地位,扩大监察权力,拓展监察空间,
从而充分发挥监察的威力,不仅扫除贪污腐败,围剿行贿受贿,震慑
腐化堕落,而且,严防权力越轨,严打营私舞弊,严惩各种败类,这
样不但进一步加强分权制衡的功效,还使分权制衡体系更加科学,更
加健全,更加完善!

再者,由于新型民主制度使国家权力不再高度集中在一个政治团
体身上,不但横向分解到五个职能不同的权力机关,分解到不同的政
党身上,分解到多数人手里,而且纵向分解到地方权力机构,分解到
地方各个党派身上,分解到地方多数人手中,加上五个权力机关完全
独立,彼此职能迥异,各自能量均等,以至相互制约有力,相互监控
有效,因此,既达到了分权制衡目的,又加强了分权制衡功效,从而
迫使权力安份守已,防止权力踏入禁区,促使权力强国富民,而最终
强化社会道德,净化社会空气,美化社会环境。

还需要说明的是,不论哪个国家,要想发展都离不开社会稳定,
如果不通过宪法确立公有经济的主导地位,那么公有经济就没有保障,
而一旦遭私有化肢解,那又重蹈资本主义的覆辙,不仅引发社会动荡,
更诱发社会危机,因此,必须通过宪法确立公有经济在政治上的特殊
地位,庶几不但避免公有资产遭到肢解,还确保社会安定,确保政治
经济平稳运行,确保国家沿着正确的航道乘风破浪!

总之,新型民主制度不是单一的结构,而是一个多元的复合结构,
尽管合成新型民主制度的每个要素的作用及其优越性各不相同,可彼
此既相辅相成,又不可分割;既相互联系,又相互作用,其中任何要
素的地位和作用都是不可替代的,因此在建设新型民主制度的过程中,
不仅要避免片面性,还既要重视政治主体的理性化程度的提高,又要
重视要组织结构的完善,既要重视各种政治关系的协调,也要注重社
会意识体系的构造和政治意识的创新,并逐步使政治行为规范化,以
至不仅推动政治制度的健全和完善,还使社会文明的建设更加系统和
全面,从而推动政治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综上所述,无论哪个国家营建社会制度,都不仅要具有政治合法
性,还要具有道义正当性,确切地说至少要遵循以下基本准则:一是
在政治方面造就民主,树立宪政,实行法治,保障人权,扩展自由,
落实平等,推行地方自治和军队国家化,建立多党竞争机制,构筑分
权制衡体系;二是在经济方面,既能可持续性发展,又能建立公平合
理的分配机制;三是在社会发展方面,不但让社会成员享有充分的政
治权利,还享有充分的经济权利。

由于新型民主制度在政治方面以民主为基础,以宪政为支柱,以
法治为准绳,以人权为核心,以自由为媒介,以平等为纽带,以多党
竞争为枢纽,以分权制衡为中枢,以地方自治及其军队国家化为前提,
而在经济方面以公私混合所有制为本,以公有经济为主,以私有经济
为辅,以经济竞争为媒介,以市场经济为纽带,通过新型五权分立制
度构成的社会控制体系,不仅超越资本主义私有制,也超越社会主义
公有制;不仅超越左派思想,也超越右翼主张,不仅讲求公平正义,
还全面实行积极的福利政策,因此不但符合社会客观要求,还符合历
史发展规律;不但满足绝大多数百姓的政治诉求,还满足绝大多数百
姓的经济等方面的要求,不但能集中社会大量经济资源,而混同私有
经济资源,根据市场需要进行科学配置,投入国家各项建设,而且既
有助于提高生产力的水平,也有利于促进生产关系的完善;既有助于
宏观经济平稳运行,也有利于国民经济持续增长;既有助于创造各种
就业门路,也有利于提升社会福利标准;最终以公有资本为龙头,借
助股份制吸纳私有资本,不仅带动各方面投资,还能实现共同增殖;
不仅通过公有经济每年向全民分红带动内需,还能扩大出口;不仅带
动相关产业,还能不断扩充就业岗位,从而确保国民经济持续增长,
确保综合国力不断增强,确保人民生活蒸蒸日上,确保国家科学发展,
确保社会和谐繁荣!

对中国而言,只要全面进行政治改革,彻底铲除专制的地基,而
夯实民主的基础,则既能抢先创建这种新型民主制度,又能铺筑中国
民主化的捷径,以至不但有助于缩短中国民主化的历程,还有助于减
少中国民主化的时间;不但有助于降低中国民主化的成本,还有助于
减轻中国民主化阵痛;不但有助于减小中国民主化的代价,还有助于
加快中国民主化的步伐……

既然改革开放三十五年来当局能够通过拨乱反正,能够通过解放
思想,能够通过转变观念,走出一片片思想误区,拆除一个个观念牢
笼,摸着一块块石头过河,开辟一条条发展弯路,因而促使国家顺利
转型,促使社会循序转变,促使经济和其他方面机制逐渐转换,进而
促使国民经济高速增长,促使综合国力不断提高,促使人民生活蒸蒸
日上,那为什么就不能全面实事求是,通过解放政治思想,通过转变
政治观念,通过全面政治改革,废除四项基本原则,废止政治垄断,
废弃一党专政,以至于通过五化五制,促使中国在政治方面以民主为
基础,以宪政为支柱,以法治为准绳,以人权为核心,以自由为媒介,
以平等为纽带,以多党竞争为枢纽,以分权制衡为中枢,以地方自治
及其军队国家化为前提,而在经济方面则以公私混合所有制为本,以
公有经济为主,以私有经济为辅,以经济竞争为媒介,以市场经济为
纽带,并废弃哈耶克倡导的反对政府干预的自由市场经济思想,而进
一步弘扬和完善新凯恩斯主义提倡的政府管控的自由市场经济主张,
从而根据新型五权分立制衡原理,构筑高效廉洁而又廉价的社会控制
体系,进而不仅为中国的崛起提供充足的能量,也为中华民族的腾飞
提供清洁的燃料,还为中国社会的发展提供强大的动力,进而既创建
新型民主制度,又铺筑人类发展的坦途;既开辟中国民主化的捷径,
又降低中国民主转型的成本;既打造中国持续发展的路标,又浇筑中
华民族腾飞的跑道,以至不但彻底改变中国的命运,也彻底改变中华
民族的命运,还彻底改变每个炎黄子孙的命运,最终不但造福人类,
也造福中华民族,还造福每个炎黄子孙!?



后记

如果说世界五千多年的历史,不仅展现进化的过程,也展现原始
社会的状况,还展现奴隶社会的形态;不仅展现封建主义的兴亡,也
展现资本主义的不公,还展现社会主义的衰败;不仅展现国家从专制
到民主的演变,也展现社会从人治到法治的变迁,还展现人民从奴仆
到主人的转换,那么中国五千多年的历史,仅仅展示五千多年的专制,
而五千多年的专制,既带来五千多年的压迫,又带来五千多年的剥夺;
既带来五千多年的磨难,又带来五千多年的坎坷;既带来五千多年的
灾害,又带来五千多年的人祸,不但致使中国百姓从古到今一直走在
专制的弯道上,到死都没踏上过民主之路,而且,致使中国百姓至今
还没真正站起来,而不是一路跪拜,就是忍痛爬行;也致使中国百姓
至今不能畅所语言,而不是违心说谎,就是装聋作哑;更致使中国百
姓至今都没当过家做过主,而不是沦为车夫,就是沦为奴仆!

更不幸的是,在专制政权的封堵下,中国民众普遍缺乏对民主的
认识,因此不仅导致民众民主意识淡薄,还导致民众对民主产生曲解。
尽管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随着改革不断深化,随着开放不断扩大,
随着放开经济和有些方面自由,中国的政治环境有所改善,可是中共
当局出于维护自身的统治地位,不但依然采取高压政策,也钳制言论
及其结社、信仰自由,还仅仅根据自己的政治需要,利用各种诡辩竭
力丑化民主,竭力为自己辩解,竭力为一党专制贴金,致使中国民众
至今普遍缺乏对民主的认识,至今普遍缺乏民主观念,至今普遍都对
民主有些误解。

由于百姓不仅是民主转型的动力,更是民主转型的着力点,因此
必须通过各种方式,挖掘各种资源,疏通各种渠道,不仅普及民主常
识,也加强民众的民主意识,还消除对民主产生曲解,以至不但提高
百姓的民主认知,还要激发百姓的民主精神,更要激活百姓的民主斗
志,从而激励国内各界凝聚有限力量不断齐心奋力争取民主,激励国
内民众积极投身民主运动,激励国内百姓踏上民主化的征程。

为此,我用四年多时间写了这部政治专著,一方面借此普及民主
知识,一方面借此阐明一党专制的危害,一方面借此不但全面展现一
种新型民主模式,还全面对这种新型民主制度进行理论建构。

为了把这部政治专著写得深入浅出,我在行文上不仅力求简洁,
也力求流畅,还力求既朴实又雅致;为了把这部政治专著写得雅俗共
赏,不仅概述了一些中国民主革命的缩影,也概述了一些历史事件的
内幕,还概述了一些政治人物的经历,既经常运用各种复句,也经常
运用积极修辞和消极修辞,以便不但增强可读性,还使之既充满激情
又富有理性;而为了把这部政治专著写得深刻全面,在写作的过程中,
通过上网查阅了许多资料,从中不仅吸取一些不知名作者的思想养分,
也从刘军宁、应克复先生以及何清廉女士等身上吸取一些思想精髓,
还在有关公有经济分红方面,吸取了毕德琪先生和崔之元先生的一些
思想精华,在此,谨表示由衷的感谢!

尽管这部政治专著写得还不尽人意,但还是希望借此让民众认识
到民主是民众不仅能自由发表意见,还能在定期的、有程序和有规则
的竞争性自由选举中选择国家执政者,而参与国家管理的政治制度;
不仅是按照平等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的政治制度,
也是保护公民自由的一系列原则和行为方式,或者说是自由的体制化
表现;不仅尊重多数人的意愿,也保护个人和少数群体的基本权利;
不仅把国家权力横向分解到职能不同的机构,还分散到地方,而使中
央或地方政府最大程度地对人民敞开,及时回应人民的要求;不仅使
政府遵循法治,也确保全体公民获得平等的法律保护,还使公民权利
受到司法体制的保护,以至不仅是促进生产力发展的有力杠杆,也是
促进生产关系发展的重要依托,因此,既是国家的基础,又是社会的
支柱;既是发展的坦途,又是科学的制度;既是百姓的护身符,又让
百姓选任政府,从而成为公认的普世价值。

而与此相反,专制是统治者独自掌握政权,仅凭自己的意志独断
独行,仅由自己操纵一切的政治制度,以致不仅是国家发展的障碍,
也是社会发展的隐患,还是人民生活的克星。

具体地说,由于民主是民众不仅能自由发表意见,还能在定期的、
有程序和有规则的竞争性自由选举中选择国家执政者,而参与国家管
理的政治制度,因此在民主国家里,人民不但拥有超越立法者和政府
的最高主权,还享有公民基本权利,更负有参与政治体制的责任,而
其权利和自由也正是通过这一体制得到保护。

而与此相反,由于专制是统治者独自掌握政权,仅凭自己的意志
独断独行,仅由自己操纵一切的政治制度,以致在专制社会中,人民
非但不拥有超越立法者和政府的最高主权,还不享有公民基本权利,
反而成为统治的对象,而其权利和自由根本得不到保障。

在民主国家里,每个公民都能随自己的意志活动,而且活动空间
广阔,不受多少限制,既拥有竞选的权利,也拥有选举的权利;既拥
有议政的权利,也拥有督政的权利;既拥有结社的权利,也拥有组党
的权利;既拥有游行请愿的权利,也拥有示威抗议的权利;既拥有发
表不同言论的权利,也拥有公开反对意见的权利。

而与此相反,在专制社会中,公民不能随自己的意志活动,而且
活动空间狭小,受到许多限制,既无竞选的权利,也无选举的权利;
既无议政的权利,也无督政的权利;既无结社的权利,也无组党的权
利;既无游行请愿的权利,也无示威抗议的权利;既无发表不同言论
的权利,也无公开反对意见的权利。

在民主国家里,国家权力不仅横向分解到不同职能的权力机构,
使之彼此均等,各自独立,形成横向制约,还分成中央权力和地方权
力,形成纵向制约,从而达到分权制衡,以至于防止权力扩张,防止
权力为所欲为,防止权力为非作歹。

而与此相反,在专制社会中,国家权力由一种政治势力控制,不
管是横向分立的权力机构,还是纵向分立的权力机构,即使都履行职
能,也起不到制衡作用,顶多只是权力分支部门,因为仍是一个整体,
实质上并没有分立,只是形式而已,内容完全相同以至铸成政治垄断,
非但不受制约监督,反而随心所欲,不断兴风作浪,不断到处扩张,
不断祸国殃民!

在民主国家里,权力自下而上产生,一方面必须通过选举竞争,
符合多数选举人的要求方可获得;一方面必须通过考试竞争,达到规
定的标准,才能获取相关职位,而任职都有一定的时限,到期如未获
得连任就得离职。

而与此相反,在专制社会中,权力自上而下产生,一方面通过世
袭制世代相传,不受外在因素影响;一方面必须通过委任制,只凭个
别人好恶授予,而且只要拥有权力,不受时间限制,以至终身受益。

在民主国家里,如果说媒体是社会舆论的平台,那么言论自由则
是社会舆论的载体。民众一旦发现什么问题,会借助新闻媒体报道出
来,引起社会和有关部门关注。更主要的是,新闻媒体本身就很敏锐,
哪有风吹草动,很快就会发现,而一发现权力违规行为,就会严加谴
责,督促有关部门处理。

而与此相反,在专制社会中,不仅新闻媒体被统治者垄断,公民
言论更受统治者钳制,以致社会舆论完全被统治者操控,既能把黑的
说成白的,又能把坏的说成好的,不管什么是非曲直,都由统治者判
定。

在民主国家里,政治几乎就是政党政治,社会只是各政党竞争的
舞台。不管是执政党,还是在野党,都享有平等权利,谁都不能凌驾
于国家之上,都不能凌驾于民族之上,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尽管
执政党行使权力,可在野党的制约和监控不仅让执政党谨言慎行,还
让执政党难以胡作非为,难以越轨牟利,难以造成危害。如果当权者
滥用职权,或渎职失职,或违法乱纪,或营私舞弊,或贪污受贿,或
迫害陷害,那么,不是遭到罢免,就是遭到弹劾,而触犯法律的,还
要遭到严惩。

而与此相反,在专制社会中,政治与其说是统治者的专利,不如
说是统治者玩的游戏。由于统治者不但凌驾于国家之上,也凌驾于民
族之上,更凌驾于法律之上,既不受制约,又不受监督,因此我行我
素,随心所欲,肆意妄为,不管造成什么危害,都不会遭到惩处。

在民主国家里,政府服务的对象是人民,因为政府不仅由人民委
任,还代为人民管理国家,所以与其说政府是行使国家权力的机构,
不如说是人民的公仆,以至不仅为人民着想,也为人民服务,还为人
民造福。

而与此相反,在专制社会中,政府服务的对象是统治阶层,因为
政府不仅被统治阶层利用暴力强行霸占,还协助统治阶层进行并维持
统治,所以与其说政府是行使国家权力的机构,不如说是人民的主人,
以至不仅只为统治阶层着想,也只为统治阶层服务,还只为统治阶层
造福。

总之,由于民主既体现广大人民的意志,又仅以人民的需要为出
发点;既兼容并包,又选举限任;既不钳制言论和结社、信仰自由,
又实行地方自治;既有多党竞争,又有分权制衡;而不管是军队,还
是警察,都完全国家化,以至不仅扩展百姓的活动空间,还接受制约,
监督有效,唯民是从,因此民主不但是国家的基础,也是社会的支柱,
还具有其他不可估量的功能,既对国家有利,对社会有利,对民族有
利,也对人民有益,对家庭有益,对个人有益。

而与此相反,由于专制不但只体现统治者的意志,还仅以统治者
的需要为立足点;不但中央集权,还世袭委任;不但排除异己,还钳
制言论及其结社、信仰自由;不但独霸军队警察,还限制百姓的活动
空间,以致不受制约,监控无效,唯我独尊,因此专制既是国家发展
的障碍,也是社会发展的隐患,还是人民生活的克星,不仅危害国家,
危害社会,危害民族,更贻害人民,贻害家庭,贻害个人。

其次,让民众认识到不管是私有制,还是公有制,还是公私混合
制,凡是与专制结合,必然导致社会扭曲变形,严重阻碍人类发展,
而同民主融合,就连私有制也能促使人类日新月异,促使社会繁荣文
明,促使国家先进发达,促使民族兴旺昌盛,促使生活蒸蒸日上!

让民众认识到最近几十年里,一个个代表私有制的资本主义专制
国家的相继衰亡,一个个实行公有制的社会主义专政国家的接连夭折,
一个个推行私有制的资本主义民主国家的持续强盛,就是不可辩驳的
例证,就是发人深省的例证,就是民主救国救民的例证!

让民众认识到民主不但是人类发展的强大动力,也是最大的生产
力,还具有其他不可估量的功能;不但是国家的基础,也是社会的支
柱,还是强国富民安邦的根本;不但促进国家科学发展,也促进社会
和谐繁荣,还促进生活质量不断提升……

让民众认识到民主制度不是单一的结构,而是一个多元的复合结
构。而民主制度的建立不但以宪政为支柱,还以法治为准绳;不但以
人权为核心,还以自由为媒介;不但以平等为纽带,还以多党竞争为
枢纽;不但以分权制衡为中枢,还以地方自治及其军队国家化为前提,
彼此既相辅相成,又不可分割,因此民主是由多个因素构成的完整的
系统,而各因素之间相互依赖、相互影响,彼此不可或缺。

尽管合成民主制度的每个要素的作用及其优越性各不相同,可彼
此既相辅相成,又不可分割,既相互联系,又相互作用,其中任何要
素的地位和作用都是不可替代的,因此,在建设民主制度的过程中,
不仅要避免片面性,还既要重视政治主体的理性化程度的提高,又要
重视组织结构的完善,既要重视各种政治关系的协调,也要注重社会
意识体系的构造和政治意识的创新,并逐步使政治行为规范化,不仅
推动政治制度的健全和完善,还使社会文明的建设更加系统和全面,
从而推动政治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尽管世界各民主政体间存在细微差异,但民主政府有着区别于其
他政府形式的特定原则和运作方式,而其首要职能是保护言论和结社、
信仰自由等基本人权,保护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权利,保护公民及其
组织充分参与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的机会。其次定期举行全体
公民参与的自由和公正的选举,使选举不会成为独裁者或单一政党的
门面装饰,而是争取人民支持的真正角逐。

尽管民主并不是完美的政治制度,但因为自身具有调节、纠错的
机制,所以能够克服自身的缺陷;尽管民主制度的创建者和参与者,
都不是完人,甚至有可能是恶魔,可民主的自我完善机制会使恶得到
遏制,而使善得到回报;尽管民主制度还有待完善,却是迄今为止最
优越、最不坏以及最廉洁的社会控制方式,而其积极作用远远超过消
极影响,不像专制那样正面功效远远小于负面效应,以至不仅赢得全
面共识,还得到各方支持,从而成为普世价值,成为发展趋势,成为
时代潮流,而今已经波及全球,还必将渗透世界各洲!

此外,让民众认识到改革开放以来,由于中共当局奉行“党权至
上”,不仅把自己凌驾于国家之上,还把自己凌驾于民族之上,更把
自己凌驾于宪法之上,致使中国“有法律而无法治,有宪法而无宪政,
有党主而无民主”,从而既导致“党权”不受任何制约,又导致公民
权利缺失,致使改革开放走了许多不该走的弯路,付出了许多不该付
出的代价,损失了许多不该损失的国有资产!

让民众认识到中国实行所谓的“多党合作制”,实际上推行的是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而其本质则是一党专制。由于8个
民主党派的预算都由中共中央机关事务管理局列编,并由中共中央统
战部管理,都一律由中共开支,因此必须听从中国共产党领导,而其
命运完全掌握在中共手中,以致与其说是中共领导下的8个“卫星党” ,
不如说是8个政治花瓶,怎么能起到制约监督作用?

让民众认识到由于中共奉行“主权在党”,而不推行“主权在民”,
因此完全实行党主制,而所宣称的“民主”,既是党赐予的“民主”,
又是党领导的“民主”,完全是一种假民主真专制。尽管通过所谓的
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可实际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中国共产党;尽管通过所谓的宪法明
确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可实际上,中
共中央政治局及其政治局常委才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而人大只不过
是政治摆设;尽管通过所谓的宪法明确规定,各级政府由各级人大授
权并对人大负责,可实际上,各级政府官员都是由中共指定,以致政
府只对中共负责,而不对人民负责。

让民众认识到在一党专制的情况下,权力非但不受有力制约,反
而既排斥来自党外力量的制约,又排斥来自党内及其下级组织及党员
的制约;非但不受有效监督,反而既排斥来自党外力量的监督,又排
斥来自党内及其下级组织及党员的监督;总之非但不受纵横监管,反
而既排斥来自党外纵横监管,又排斥来自党内纵横监管。

让民众认识到哪个国家能够实现民主化,与经济发展水平、国民
素质、社会结构、人口多少、单一民族还是多个民族的都没有多大关
系,而主要取决于公民的民主认知和利益需求。也就是说,国家的经
济发展水平、国民素质、社会结构、人口多少、是单一民族还是多个
民族,并不是民主化的先决条件,而只是不同的反映。因此所谓国民
素质前提论、经济发展水平前提论、社会结构前提论等各种各样的民
主前提论,不仅是妨碍民主化的步伐,还产生不同程度的负面效应。

让民众认识到不管哪个国家实现民主转型,都是民众由一次次社
会呼吁启动,都是民众由一次次社会发难孕育,都是民众由一次次社
会民主化浪潮催生,因此民众不仅是民主转型的基础,也是民主转型
的动力,更是民主转型的支点,如果广大民众因为怕遭统治者迫害镇
压而选择忍气吞声,以致既不敢表示不满,又不敢付诸行动,那就不
可能造就民主。

尤其是让民众认识到铺筑中国民主之路,不但要借鉴民主发达国
家的经验,更要吸取过去的教训;不但要靠血性,也要凭理性,更要
讲策略;不但要根据国情民意,也要根据社会客观要求,还要根据历
史发展规律,创立适合中国的民主制度。

尤其是让民众认识到由于过去没有根据国情民意,没有根据社会
客观要求,没有根据历史发展规律,设计适合中国的民主制度,而想
一味照搬西方现行民主模式,以致没有绘制出不仅能落实民众政治诉
求,也能满足民众经济和其他方面需要,更能使民众同当局的利益预
期在一定程度上形成契合的民主蓝图,结果时至今日非但还没有攻破
专制的防线,促使中国走上民主化的道路,反而付出了许多不该付出
的代价,浪费了许多不该浪费的时间,搭上了许多不该搭上的成本!

尤其是让民众认识到铺筑中国民主之路,不仅要根据中国国情,
也要根据社会客观要求,还要根据历史发展规律,既要确立适合中国
的转型目标,又要选择适合中国的转型路径。由于中国的国情既特殊
又复杂,不仅公有经济规模庞大,至少占社会总资产的六成以上(截
止2012年11月底,全国国资委系统监管企业资产总额高达69万亿元;
另据黄孟复2013年说,现在国有资产总额有100多万亿元,加上金融
资产、全国国有资产高达140万亿元;而据国资委主任张毅2013年12
月26日讲,2013年1-11月,全国国资委系统监管企业实现营业收入
38.1万亿元,同比增长11.6%;实现利润1.8万亿元,同比增长6.7%;
上交税金2.7万亿元,同比增长4.4%。其中,中央企业实现营业收入
21.8万亿元,同比增长9.5%;实现利润1.2万亿元,同比增长7.5%;
上交税金1.8万亿元,同比增长5.4%。)而且,社会环境及其文化等
自古遭到专制严重污染,因此,不能照搬哪个国家现成的民主体制,
而必须根据中国的特点设计出适合中国的民主制度,这不但是解构现
行体制和建构新体制并存的过程,也意味中国民主转型必须另辟蹊径,
以至既不同于那些民主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也不同于那些先于中国
实现了初期民主化的东欧前社会主义国家,还不同于那些处于民主转
型的阿拉伯国家,从而创建一种新型民主制度,并使之既富有中国特
色,又具有普世功效。

由于现行民主还有一些缺陷,不仅存在选举的可操纵性和选举结
果的非理性的问题,也存在民主对原有社会结构强化的问题,还存在
民主社会的媚俗性等问题,而最主要的问题则在于缺乏公平合理的分
配机制,以致难以化解日益尖锐的分配矛盾,因此还有待于完善。

其中,不管是选举的可操纵性和选举结果的非理性的问题,还是
民主对原有社会结构的强化的问题,还是民主社会的媚俗性等问题,
都能通过技术创新使之功能不断弱化,而分配问题只有上升到社会制
度的层面才能得到解决,也就是说只有更新社会制度,只有通过社会
制度创新,才能缓解分配矛盾,以至从根本上弥补民主制度的缺陷,
而进一步发扬民主的优越性,进一步提升民主的质量,进一步完善民
主制度。

由于资本主义推行私有制,并推崇哈耶克倡导的反对政府干预的
自由市场经济思想,因此既忽视市场缺陷,又造成社会不公,以至于
不但导致市场缺陷难于及时得到修补,也导致社会财富都积累在少数
人手里,还导致社会购买能力严重匮乏,使得社会经济循环中断,而
不断引发经济危机,以致既危害国家发展,又损害的多数人的利益,
最终不仅导致贫富悬殊,也导致社会变形,还导致国家失衡。

尽管社会主义实行公有制,但由于政治上崇尚专制,不但只体现
统治者的意志,还仅以统治者的需要为立足点;不但中央集权,还世
袭委任;不但排除异己,还钳制言论及其结社、信仰自由;不但独霸
军队警察,还限制百姓的活动空间,以致不受制约,监控无效,唯我
独尊;而经济上虽讲求全体人民共有一切生产要素,讲求分配公平,
可因象政治上一样推行垄断,以致不仅排斥私有生产要素,还扼杀经
济竞争;不仅宠信计划经济,还推崇平均主义;不仅生产效率低下,
还机制僵化,缺乏生机。

尽管社会民主主义讲求民主,也讲求公平,并推行新凯恩斯主义
提倡的政府管控的自由市场经济,可由于推崇以私有经济为主的公私
混合制,只通过私有经济实现自身政治经济诉求,而不借助公有经济
大展宏图,以致不仅在经济建设上也没具体的表现形式,还在公平分
配方面没有多少作为,结果不仅导致社会财富都积累在少数人手里,
还导致社会购买能力严重匮乏,使得社会经济循环中断,而不断引发
经济危机,以致既危害国家发展,又损害的多数人的利益。

尽管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推行以公有生产要素为主的公私混合制,
但是由于政治上崇尚专制,不但只体现统治者的意志,还仅以统治者
的需要为立足点;不但中央集权,还世袭委任;不但排除异己,还钳
制言论及其结社、信仰自由;不但独霸军队警察,还限制百姓的活动
空间,以致不受制约,监控无效,唯我独尊。而经济上虽然推行新凯
恩斯主义提倡的政府管控的自由市场经济,而能不断修补市场缺陷,
可由于没有通过公有经济每年向全民分红,因此,不仅导致社会财富
过度集中、沉淀,还导致社会消费(内需)严重不足,结果既阻碍经
济可持续性发展,又没能为多数人牟利。更主要的是,由于实行政治
垄断,一味推行一党专制而扼杀民主,因此,致使改革开放不断发生
变异,结果不仅导致改革成本不断递增,还导致开放支出不断攀升;
不仅导致社会剧痛不断蔓延,还导致贫富差距不断扩大;不仅导致社
会道德不断滑坡,导致国家不断大量失血;不仅导致社会污水不断乱
流,还导致国有资产损失惨重;不仅导致富国穷民,还导致腐败层出
不穷,既席卷全国,又上下泛滥!……

更主要的是,让民众认识到如要削弱资本主义的不公,清除社会
主义的僵化,弥补社会民主主义的不足,消除中国以公有生产要素为
主的公私混合制的专制缺陷,那么只能通过制度创新,创建新型民主
制度,一方面在政治上废除专制,而以民主为基础,以宪政为支柱,
以法治为准绳,以人权为核心,以自由为媒介,以平等为纽带,以多
党竞争为枢纽,以分权制衡为中枢,以地方自治及其军队国家化为前
提;一方面在经济方面既废除私有制,又废止公有制,还废弃以私有
经济为主的公私混合制,而建构以公有经济为主的公私混合所有制,
以至以公有经济为主,以私有经济为辅,以经济竞争为媒介,以市场
经济为纽带,并废弃哈耶克倡导的反对政府干预的自由市场经济思想,
而进一步弘扬和完善新凯恩斯主义提倡的政府管控的自由市场经济主
张,从而不仅通过宪政化,通过法治化,通过自由化,通过权利化,
通过军队国家化,夯实新型民主制度的基础,而且通过确立多党制,
通过确立联邦制,通过确立以公有经济为主的公私混合所有制,通过
确立新独立监察制,通过确立新五权分立制,而浇筑新型民主制度的
支柱,以至既绘制出适合中国的民主转型蓝图,又确立适合中国的转
型目标,进而既利于实现中国民主转型,又根据国情开辟中国民主化
的捷径,最终既创立适合中国而又具有普世功效的新型民主制度,又
铺筑人类发展的坦途!

这样通过五化五制创建的新型民主制度,由于设置公有经济管理
机关,而使公有经济不但是国家的命脉,也是国民经济的支柱,还是
国家财政收支重要的来源;既肩负调整宏观经济运行的使命,又担负
调整微观产业结构的重任,因此能集中社会大量经济资源,混同私有
经济资源根据市场需要进行科学配置,投入国家各项建设,以至不但
要社会提供大量的就业岗位,还通过发展公有经济每年向全民分红,
最终以公有资本为龙头,借助股份制吸纳私有资本,在共同利益驱动
下,与私有资本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合力,而实现共同增殖,从而促使
国家健康发展,促使社会繁荣文明,促使生活蒸蒸日上!

这样通过五化五制创建的新型民主制度,由于设置监察管理机关,
而使监察管理机关同行政管理机构和公有经济管理机构一样也是国家
权力执行机关,不仅代表社会行使弹劾、纠举及审计等权力,而监控
其它权力机构运行,还全面管理公有资本控股或参股的媒体,负责制
定新闻出版系统的发展方略及其运行机制,监管私营传媒运作,并与
立法机关、行政管理机关、公有经济管理机关、司法管理机关构成新
型五权分立,以至于提高监察地位,扩大监察权力,拓展监察空间,
从而充分发挥监察的威力,不仅扫除贪污腐败,围剿行贿受贿,震慑
腐化堕落,而且,严防权力越轨,严打营私舞弊,严惩各种败类,这
样不但进一步加强分权制衡的功效,还使分权制衡体系更加科学,更
加健全,更加完善!

这样通过五化五制创建的新型民主制度,由于使得国家权力不再
高度集中在一个政治团体身上,不但横向分解到五个职能不同的权力
机关,分解到不同的政党身上,分解到多数人手里,而且纵向分解到
地方权力机构,分解到地方各个党派身上,分解到地方多数人手中,
加上五个权力机关完全独立,彼此职能迥异,各自能量均等,以至相
互制约有力,相互监控有效,因此,既达到了分权制衡目的,又加强
了分权制衡功效,从而迫使权力安份守已,防止权力踏入禁区,促使
权力强国富民,而最终强化社会道德,净化社会空气,美化社会环境。

这样通过五化五制创建的新型民主制度,由于废弃哈耶克倡导的
反对政府干预的自由市场经济思想,而进一步弘扬和完善新凯恩斯主
义提倡的政府管控的自由市场经济主张,因此不仅促使政府通过市场
需要配置资源,调控经济运行,使之符合国家发展要求,符合社会发
展目标,符合人民生活需要;还促使政府借助市场监控和调节,及时
对市场缺陷进行弥补修正。

这样通过五化五制创建的新型民主制度,由于通过公有经济每年
向全民分红,因此一方面借此提高百姓的收入而促进社会消费,一方
面避免社会财富过度集中、沉淀,防止投资造成局部经济过热而引发
通货膨胀,从而既达到促使经济持续发展的目的,又能为多数人牟利。  

这样通过五化五制创建的新型民主制度,不仅有助于政府行为合
理规范,也有助于政府提供优质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更有助于政
府正视自身的不足;不仅有利于社会进步,也有利于国家发展,更有
利于民族前途;不仅能得到国际社会的一致肯定,也能得到世界舆论
的一致好评,更能得到中国百姓的一致响应!

总之,这样通过五化五制创建的新型民主制度,由于不但绘制出
能落实民众政治诉求的民主蓝图,也建立能满足民众经济和其他方面
需要的民主机制,更构筑能使民众同当局的利益预期在一定程度上形
成契合的民主制度,因此能激起民众参与民主运动的勇气,激活民众
参与民主运动的潜能,激发民众参与民主运动积极性,以至唤起民众
凝聚起来形成合力,汇成一浪接一浪的社会呼声,合成一片接一片的
社会发难,聚成一次接一次的社会风潮,不断自下而上冲击现行腐朽
而落后的政治体制,而迫使当局全面通过政治改革,废除四项基本原
则,废止政治垄断,废弃一党专政,进而不仅构筑廉洁而又廉价的新
型社会控制体系,还建立适合中国的民主制度;不仅铺筑人类发展的
坦途,还开辟中国民主化的捷径;不仅打造中国健康发展的路标,还
浇筑中华民族腾飞的跑道,从而彻底改变中国的命运,改变中华民族
的命运,改变每个炎黄子孙的命运,最终造福人类,造福中华民族,
造福每个炎黄子孙!



2010年10月10日—2015年4月8日



付勇:《创建新型民主——开辟 中国民主化的道路》
作者: 付勇

作者介绍
付勇,男,生于1962年1月22日,现住西安,曾于1990年—1992
年在陕西省经济干部管理学院政治经济系深造,之后,不仅多年探索
适合中国的民主制度,也多年探索中国民主化的道路,还多年探索人
类发展的坦途。
去年,付勇用了三年多时间写了一部政治专著《创建新型民主——开辟
中国民主化的道路》,约有二十一多万字,借此一方面普及民主知识,
一方面阐明一党专制的危害,一方面不但全面展现一种新型民主模式,
还全面对这种新型民主制度进行理论建构。
之乎者也
见习禁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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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付勇:《创建新型民主——开辟 中国民主化的道路》

帖子淪陷區的孤兒 » 2019年7月16日

付勇:《创建新型民主——开辟 中国民主化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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