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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翔:香港继续发挥「中国良心」的作用——从赵连海「保外就医」看香港的重要性

2010年11月01日 3:37 PDF版 分享转发

转自:新世纪,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在国内外舆论的强烈反弹下,的冤案中不得不让步,以「」为名准备予以释放。 笔者对赵连海能够恢复自由由衷地感到高兴,但也必须指出两点遗憾。

从赵连海个人的角度看,这是无可奈何的妥协,因为他的自由不是通过司法纠错还给他一个公道。 所以理论上他还是一个罪犯,只不过得到中共浩浩皇恩的「宽大」而已。

中国司法的角度看,这是典型的「法律为政治服务」。 当局对「保外就医」有严格的规定,对照1990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和《罪犯保外就医疾病伤残范围》,赵连海 是完全不符合「保外就医」的条件的,而其给与的过程也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相关程式。 这是中共领导人随心所欲地把法律搓圆捏扁以达到某种政治目的的典型例子。

所以这次事件留下两个遗憾:赵连海还留下一条尾巴,而司法的严肃性则荡然无存。 正确的做法应该是:通过赵连海的正常上诉,在二审过程中纠正一审的错误。 这样除了可以彻底还赵一个清白外,也可以突显对司法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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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次赵连海获得「保外就医」一事中,发挥了积极的、重要的作用。 二十多名人大代表的连署信,以及政协委员刘梦熊的广告,都对中共造成巨大压力,迫使它用这个方式来平息众怒。

这次中共建制内部的反弹压力迫使中共就范,这在过去是没有过的,所以值得大家关注。

第一,这件事说明:即使是中共的同路人,只要他(她)生活在香港,接受香港社会的价值观,他们就很自然地学会重视人权和法治这些看似「飘摇虚渺」的东西,就不可能接受中共对赵连海事件的这种赤裸裸践踏人权、漠视法治的做法。

内地及香港很多支持「一党专政」的人都会辩称普世价值是所谓「西方的」,不适合中国国情,对强调自由、民主、人权、法治等价值观的人嗤之以鼻。 现在我们看到,正是这些价值观发挥了作用,才驱使中共同路人秉持这种价值,抗议中共的不合理政策,才导致赵连海有可能尽快恢复自由。 看见这个例子,谁还能说这种价值观只是「西方」的?

孟子说:「口之於味也,有同耆焉;耳之於声也,有同听焉;目之於色也,有同美焉。至於心,独无所同然乎?心之所同然者何也?谓理也,义也。圣人先得我心之所同然耳。故理义之悦我心,犹刍豢之悦我口」 (《告子上》)。 孟子这番话,足以用来驳斥所谓「西方」论 [1]。

第二,这次反弹成功,只能说是一个良好的开端,第一次成功地迫使中央「变相认错」,从而发挥了人大政协本来应有的功能。 但这个开端能否持续下去,成为一个趋势,则大家都没有把握。 因为毕竟它涉及的案件,本来只是一宗简单的民事案,在「以维稳压维权」的错误政策下被人为粗暴地转化为刑事案,才激起公愤,才有人大政协的抗议活动。 所以要纠正它并不困难。 但假如它涉及的是政治性事件,如刘晓波、胡佳等,则建制内部固然未必有人敢反弹,而当局也必然不惜一错再错,强硬到底。

重要的是:风起青萍之末,这次建制内部的反弹,已充分说明政权的合法性、认受性很成问题,才会导致其政策的合理性受到严重挑战。 这从有人惊呼「礼崩乐坏、亡无日矣」[2],可以看到此事对实行「一党专政」的当局震撼之大。

第三,这次事件说明,由於中共拒不进行政治改革,内地思想言论行动都受到严重的钳制,香港是神州大地上唯一政治资讯可以自由流通的地方,也是人民可以痛快 地发出不平鸣的地方,每当人民要发声时(通过着书立说来伸冤),就会想到来香港。 於是不知不觉间,造就了香港发展成为中国的良心。

这次人大、政协连署也不例外。 他们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同香港这个独特的政治环境有关。 这从新华社香港分社11月21日专门为香港传媒发出一则消息,为赵连海的判决辩护可以看出。 在内地,则根本连辩护也不必。

中国政法大学客座教授、律师维权关注组法律顾问王友金指出:「新华社罕见地为一宗刑事案件发表专题文章,目的是为了平息此案在香港引起的强烈反应」。 他说:「一定是针对香港舆论而来的,因为香港的议论现在不仅包括港人,还包括政协委员、全国人大代表以及左派,这说明中共对这个案件的判决是有错误的,所 以才引起左右派共同的强烈反应」。

事实上香港作为中国良心的地位,已获内地有识之士的认同。 今年10月11日李锐、胡绩伟等300多位党内退休高干连署一封题为《执行宪法第35条,废除预审制,兑现公民的言论!》的公开信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一开头就说:

「我堂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名义上『当家做主』61年,但我们享有的言论出版自由竟不如回归祖国前的香港,即不如居民。回归前的香港是英国殖民地,女王政府任命总督管理这个地方,但港英当局给香港居民言论出版自由,不是空头的,纸面上的,是落实的,兑现的。

「1949年建国,人民欢呼解放了,当家做主了,毛泽东宣布『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 但直到今天,建国61年,搞了30年改革开放,我们还没有得到香港人殖民地时代就有的言论出版自由。 现在有些参政议政的书籍,要拿到香港出版,这不是回归祖国的福荫,是沿袭殖民时代的旧法。 大陆人民的『当家作主』地位实在太窝囊。国家宣称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实在太尴尬。」

短短几行字,凸现了香港由於遵行普世价值,开拓了一个远较内地先进的政治环境,才能够肩负起中国良心的角色。 所以,我们要珍惜这个环境,勇敢地扞卫我们所享有的自由、民主、人权、法治。这样做,不是为了「独善其身」,而是要继续发挥「中国良心」的作用,为「一党 专政」的受害者继续发声,更是要延续我们一百多年来的光荣传统,推动中国走向现代文明。

[1] 孟子这番话,强调好的东西人人都会有同样的追求。 孟子在另一个场合说:「口之於味也,目之於色也,耳之於声也,鼻之於臭也,四肢之于安佚也,性也」,更说明对於好东西的追求是人性。 按这逻辑,我们可以说:「自由民主之於政治,有同好焉」。 这是「心之所同」。 「西人」比我行先一步,「先得我心之所同然耳」。 所以,所谓「西方」论是无聊的诡辩。

[2] 见2010年11月23日《信报》刘乃强专栏

http://www.hkej.com/template/forum/php/forum_details.php?blog_posts_id=59331

发文者:NCN 发布时间:11/25/2010 08:55:00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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