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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虎:中国第一位玩具枪无期徒刑罪犯想申诉

2018年10月21日 1:49 PDF版 分享转发

刘虎 辩护人Defender 今天

严母李代琼家中。刘虎 摄

10月1日,54岁的李代琼把自己家的主卧租了出去。租金750元一个月,包水电气和网费。她和两个12岁的双胞胎孙女搬进了刚刚隔断起来的客厅。

因为没有工作,这位占地进城的四川成都贫民早已把两间次卧出租,以换取生活费。两个孙女还吃着低保。现在把家里唯一剩下的卧室也租出去,是因为狱中的儿子来了信,要家里为他申诉,借钱也要申诉。

李代琼的儿子叫严志远,是中国首位因为获判无期徒刑的罪犯,现在省第一监狱服刑。

▍文 刘虎
▍来源 作者授权公众号辩护人Defender转载

飞来横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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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志远1986年出生于成都,仅有小学文化。2002年,年仅15岁的他少不更事,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此后,他做起了正经生意。不料,2011年8月4日,他在成都双流机场被警方抓走。

严志远在失去自由以前拍摄的标准照。刘虎 摄

2012年6月,浙江台州警方宣布经一年多工作,破获公安部督办的“6·23特大网络贩卖案”,涉案嫌疑人多达1700余名,“战利品”包括1988支仿真枪,110余万发气枪子弹、BB弹、塑料子弹,“可武装一个团”。

这个“团伙”的主犯就是严志远。是年12月,严志远以非法买卖1167支“枪支”获判无期徒刑。为其打包发货的希绕多吉被以相同罪名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2012年12月20日的《台州日报》报道说,严是“6·23特大网络贩卖枪支案”中最后抓到的、贩卖枪支数量最多的涉案人员。严原本在淘宝网上卖衣服,2010年初因为玩真人CS游戏结识了圈内人,看到有利可图,遂开始在网络上进行枪支贩卖。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9月至2011年8月,被告人严志远经互联网QQ联系,通过淘宝网及拍拍网等网络交易平台以“狗粮”等之名向郑某、孙某、钱某、杨某等人出售类枪物共计101支,经鉴定,其中66支有杀伤力,认定为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非军用枪支。警方还在严志远交代的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王贾路19号的一套住房内查获多型号类枪物共1198支,经鉴定,其中1100支类枪物均具有杀伤力,认定为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非军用枪支。

而台州网络电视台的报道,更将严志远称为“枪王”受审。报道说,在严志远贩卖以及收藏的类枪物中,有1167支类枪物具有杀伤力,均认定为以压缩提起为动力的非军用枪支。在庭审上,严志远对于自己贩卖枪支的事实并没有异议,但始终否认自己对贩卖枪支所要承担的后果。严志远说:“因为我觉得这个就是玩具,所以说跟外地物流说的时候就是玩具,快递都是要拆包看的嘛,每个长期合作的快递都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然后我也给他们开封过。”

通俗点讲,严志远的这些玩具枪全是射击塑料BB弹的枪。但公诉人却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所规定,贩卖10支以上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非军用枪支,就属于情节严重。而本案严志远和希绕多吉共同贩卖的枪支一共是1167支,根据刑法第125条的规定,应当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罪犯严志远的无期徒刑判决书。刘虎 摄

无力挣扎

严志远遭此大劫,却并没有上诉。他感到自己很冤,却又相信上诉并不能改变判决结果。再花钱请律师进行二审辩护还需要很多钱。在判决生效后,他被送入位于衢州市闹桥的浙江省第一监狱服刑。

严志远认为,自己这辈子没什么希望了。他把双胞胎女儿托付给了父母抚养,因为两女的母亲、他的女友已离他而去。

严志远的母亲没有工作,与她离了婚的、开出租车的严志远父亲重新组成家庭并有了孩子,她不得不为两个孙女申请了社区的贫困儿童费,上学的各项费用也全部减免。

罪犯严志远在刑罚执行过程中,经浙江省高级法院裁定减为有期徒刑二十年三个月,剥夺政治权利期限改为八年。后又因“在服刑期间,能认罪悔罪,认真遵纪守法,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参加劳动,态度端正,服从分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获七个表扬”,经衢州中院裁定,对其准予减刑九个月(刑期至2034年12月4日止)。

与严志远同期获刑的,还有数百人之多,其中包括其堂哥严磊。而浙江台州警方则因为办这个案子,立了大功,上报公安部受到嘉奖。

不过,严志远服刑的这7年里,随着天津大妈案、刘大蔚案、于萌案等国内多起案件引起媒体关注,社会舆论哗然,“假枪真罪”案情况逐步发生了变化。今年3月,最高检、最高法联合出台了有关低比动能枪支“不惟数量论”的司法解释,一些被抓捕后甚至羁押了五六年之久的“贩枪”人员,都获得了不予起诉、有罪免于处罚甚至无罪判决。

刑期漫漫,加上严志远从狱中的报刊、电视以及跟亲友的通信中获得了这些利好的信息,他的思想也起了变化。虽然家里很穷,但他也决心要对自己的案件进行申诉。

严志远狱中作画给母亲。刘虎 摄

希望申诉

今年8月,李代琼收到儿子严志远从狱中寄来的信,要他们向亲戚借钱也得请律师,进行申诉。“申诉成功,……我至少能提前七八年回家。所以你要全力支持。借的钱,就由我回家赚钱来还。”

不过,严志远在信中也无奈地表示,如果申诉费用太高,超过了家里的承受范围,也只能放弃。

笔者9月中旬去往李代琼家探访时,她正在为给儿子筹集申诉费用而发愁。借钱不好借,她家的卧室已经出租了两个,她的两个孙女挤在一张床上,但为了儿子,她不得不把最后一间卧室也租出去。而且,她说干就干,10月1日就找到了租客。

在严志远的这封信上,笔者看到,他还嘱咐母亲让两个女儿学法。“你在教育她们时也应该教她们些法律知识……不仅是为了防范走向犯罪,更多的是懂法对自身进行保护,你还有爸都要学。其实过去我们生活的权益很多都受到侵占,只是我们不懂法,只能眼睁睁看到自身利益受侵害”,“等两个女儿长大了,一定让她们去报法律方面的学校,就算两个不能都去,也至少得一个去”。

罪犯严志远现在的剩余刑期还有16年多。如果你认为他应该申诉,欢迎转发此文。如果你还愿意支持他重获自由,可以打赏作者,本文所有打赏均转交给严志远的母亲。

严母李代琼的联系电话是:13551321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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