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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毅:为什么毛泽东依靠文革小组发动与推进文革

2018年11月06日 23:26 PDF版 分享转发

文章转自网络,旨在为读者提供多元信息,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为什么要依靠“中央小组”发动与推进“文革” ——中国皇权政体的结构与机理深刻影响现代史的具体例子

关键词:
中央文革小组 历代皇帝通过私幸秘书班子而抗衡国家体制、维系专权 “百代皆行秦政法”与现代政治

内容提要:
“中央文革小组”是毛泽东发动与推进“文革”的最重要政治工具,它对国家体制中枢的巨大破坏、恶性程度极高的政治行为方式、权力之惊人等等,都是“文革”的最刺目现象,所以其如此禀赋的原因何在,就是研究者应该说明的重大问题。本文从中国历代皇权在与国家权力体制相抗衡中如何利用私幸秘书班底以维系专权,来展示“天子私人”这套延续两千年经典操作方式与“中央文革小组”特点的高度一致性,从而说明“文革破旧立新”的实质,反而很大程度建立在皇权专制的古老血脉之上。由此进一步提示:“百代皆行秦政法”对中国的影响,不仅表浅地体现为观念与思想的呈现传承,其更主要更深刻之处在于权力制度大厦从巨到细的结构方式、其权力体系的法理逻辑及其运行过程。

一、“中央文革”的产生方式与权力急遽膨胀的过程

二、“中央文革”的政治禀赋与政治功能

三、“中央文革”与中国皇权政体的运行机理

四、“中央文革”与历代“天子私人”在政治禀赋和行为方式上的高度一致性

结语:“百代皆行秦政法”的根源在于权力制度结构及其法理逻辑

“中央文革小组”(以下简称“中央文革”)的产生和它在“文革”中的巨大作用,无疑是“文革政治体制”中最引人瞩目的现象之一。所以如此,不仅因为“中央文革”是毛泽东发动和进行“文革”的主要工具、是“文革”前半时段内政治和意识形态的核心(当时流行说法是:“中央文革是以毛主席为首、林副主席为副的无产阶级司令部的总参谋部和战斗指挥部”);而且更在于对于今天人们来说,“中央文革”的成员构成、生成方式和运行方式,可能是非常怪诞、不易理解的:寥寥几个舞文弄墨的秘书文士(其中多数人资历名望原本极浅),几乎一夜之间就跃升为口悬天宪、执掌全国各级官员和亿万民众生死的权力巨头;这个极小的秘书班子,亦在戏剧性地成功摧毁了缜密有序的国家常规领导体制的同时,取代它而成为国家政治权力中心;并且成为各种殊死政治斗争的策源地;而它在对各种政敌施以疯狂打击的同时,又在一轮接一轮永不止息的权力角逐中难以自拔地陷入了自我毁灭的深渊。周恩来在中国八届十二中全会(1968年10月)上说:“中央文革是文化大革命产生的新生力量,在文化大革命中起了重要作用,直接执行了毛主席交给的任务”——那么为什么“文革”一定要发明这种“新生力量”以“直接执行毛主席交给的任务”?“中央文革”上述诸多特质又何以必然产生?

本文拟从中国皇权制度运行机理对现代之深刻影响的角度,对于这些问题予以说明。

一、“中央文革”的产生方式与权力急遽膨胀的过程

“中央文革”的产生方式和权力急遽膨胀的过程,是亿万“文革”经历者十分熟悉的,这里仅做最简要回顾:

1964年5、6月间,在毛泽东“批判资产阶级”和“扫除一切害人虫”的战略日益成熟和趋于白热化之际,根据其指示,成立由彭真(政治局委员、市长)、陆定一(国务院副总理、中宣传部和文化部长)、康生(中央书记处书记)、周扬(中宣部副部长)、吴冷西(新华社和《人民日报》社长)组成的“文化革命五人小组”,彭、陆分别任正、副组长,小组属中共中央政治局、书记处的领导(注:本文文字的黑体都是我标出的)。1965年11月10日,上海《文汇报》发表毛泽东派江青授意姚文元撰写的《评新编历史剧〈海瑞罢官〉》,认为北京市副市长、学者吴晗所写的历史剧《海瑞罢官》是大毒草。姚文元文章发表后,遭到北京市委和中宣部的顽强抵制,北京各大报持续19天未予转载;后来虽在毛泽东强大压力下不得不转载,但还是力图把对吴晗的批判局限在学术讨论范围之内。在毛泽东压力越来越大之下,“文化革命小组”于1966年2月3日在北京就批判吴晗的问题进行了长时间讨论,7日写成《关于当前学术讨论的汇报提纲》(在《五·一六通知》中被简称为“二月提纲”),拟向中共中央汇报。先此,彭真和康生已于5日将《二月提纲》的内容向在京政治局常委汇报,大家表示同意。8日,彭、康等赴武汉向毛泽东汇报,毛泽东当面并未明确表示异议。12日,彭真、康生等到上海,将《二月提纲》给江青、张春桥看了,他们均表示同意。23日,《二月提纲》作为中共中央文件下发全党。但是不久以后,《二月提纲》即被毛泽东宣判为“修正主义纲领”。

与上述党内正式渠道运作之反常相比更加诡异的是:1965年初,由毛泽东同意,江青到上海找到当时的中共上海宣传部长张春桥组织批判《海瑞罢官》的文章,并由当时上海《解放》杂志编委姚文元执笔撰写。同年8月拟定了文章要联系“翻案风”、“单干风”等政治路线进行批判的口径。为掩人耳目,批判文章的初稿都用极隐秘方式传送到北京,反复进行修改、多次由毛泽东亲自审阅,并约定向当时中共中央常委中分管文艺工作的周恩来保密。江青在1967年军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中以自得的口吻追述这一秘密运作的过程:

一九六二年,我同中宣部、文化部的四位正副部长谈话,他们都不听。对于那个“有鬼无害论”,第一篇真正有份量的批评文章,是在上海请柯庆施同志帮助组织的,他是支持我们的。当时在北京,可攻不开啊!批判《海瑞罢官》也是柯庆施同志支持的。张春桥同志、姚文元同志为了这个担了很大的风险啊,还搞了保密。······当时彭真拼命保护吴晗,主席心里是很清楚的,但就是不明说。因为主席允许,我才敢去组织这篇文章,对外保密,保了七、八个月,改了不知多少次。春桥同志每来北京一次,就有人探听,有个反革命分子判断说,一定和批判吴晗有关。······(我们在京剧录音带里)暗中藏着评《海瑞罢官》这篇文章。因为一叫他们知道,他们就要扼杀这篇文章了。

······我们这里是无产阶级专政,我们自己搞一篇评论文章,他们都不许。气愤不气愤哪!我们组织的文章在上海登了以后,北京居然可以十九天不登。后来主席生了气,说出小册子。小册子出来,北京也不给发行······

这里最值得注意的是:作为中国最高统治者的毛泽东,他当时通过江青等人而进行的发动“文革”的政治运作,长时间内都是以极隐秘方式而进行。下文将说明:为什么在“我们这里是无产阶级专政”的体制下,毛泽东组织一篇文章都必须采用这种非常特殊的密谋方式。

1966年3月下旬,康生借向毛泽东汇报的机会对毛谈及:彭真曾质问上海发表姚文元的文章为什么不向中宣部打招呼,上海市委的党性到哪里去了?这种以“党性”(国家常规体制中的统治合法性来源)为根据的诘难,极大触怒了姚文元文章的幕后组织者毛泽东,所以康生说:“这是整到毛主席头上了。”于是毛说:再不发动文化大革命,老的、中的、小的都要挨整了。

3月31日,自上海回京的康生向周恩来、彭真传达了毛泽东28至30日的连续三次讲话,这些讲话毫不掩饰他对于党和国家常规权力体制的威严处置:如果再包庇坏人,中宣部要解散,北京市委要解散!至此,“文革”第一批受难者的任何辩白与乞怜都不能改变其命运了——据李雪峰《我所知道的“文革”发动内幕》记述,彭真这时还希望能向毛泽东当面申述,哪怕只有20分钟,但已经根本不被理睬。

同时,引爆“文革”的程序正式启动:康生于3月底向钓鱼台写作班子传达毛泽东发动“文革”的精神,并要王力起草通知,宣布《二月提纲》作废。《通知》初稿被毛泽东认为过于简单,他指定由陈伯达主持,另写一批判《二月提纲》的文件。陈伯达遂与王力共同撰写后,送毛泽东审定。在这种形势的需要下,“中央文件起草小组”(又称“文化革命文件起草小组”)成立,成员有:陈伯达、康生、江青、张春桥、吴冷西、王力、关锋、戚本禹等。4月16日至26日,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在杭州举行,毛泽东不仅没有到会,而且同时在上海召开中央文件起草小组会议。在此期间,他亲自对《5·16通知》草稿反复修改,然后下达政治局。政治局扩大会议只能被迫接受《5·16通知》,并作为“中发(66)267号文件”下达全党,“文化大革命”遂由此而发动!

即使在很多年后的今天,回首往事仍可以深切感到那些受难者在被推上祭坛时的哀怨:5月16日,刘少奇由康生监督,“主持”仅有在京约80人出席的政治局扩大会议(出席者包括非中央委员,政治局委员也未到齐,而当时健在的中央委员﹑候补中央委员共约160人),以这种非常程序强行通过《5·16通知》。即将失去自由的彭真在此最后关头,向刘少奇﹑周恩来提出删除《5·16通知》中“赫鲁晓夫······”那句矛头暗指刘少奇的话,但已经没有可能(彭真在“文革”后说,他当时即已觉察到“赫鲁晓夫”不是指自己,是指更高位者)。康生表示:毛泽东改定的《5·16通知》文本一个字也不能动,所以刘少奇在郭沫若建议修改《通知》中某些语法而被断然拒绝后说:“连几个字也不让改,这不是专断独行么?······我原来考虑过改一点。现在‘大家’意见还是不改的好,······那就不改吧。”

翻开《5·16通知》即可见到:其开篇宣布撤消《二月提纲》的第一句话之后,紧接着的就是毛泽东亲自下达的命令:

撤消原来的“文化革命五人小组”及其办事机构,重新设立文化革命小组,隶属于政治局常委之下。

由此不仅可以知道成立“中央文革”意义之重大,而且可知这是毛泽东心中孕育已久的“战略部署”。如此图穷匕见情形下,“中央文革”在原“中央文件起草小组的”基础上于5月28日正式成立,名单主要由江青提出,陈伯达任组长、康生为顾问,江青、王任重、刘志坚、张春桥任副组长。成员有王力、关锋、戚本禹、姚文元等七人,8月,陶铸被任命为顾问。在“文革”初期的5月至12月,中共中央的日常工作尚由政治局和书记处开会决定,“中央文革”成员仅能列席参加。但是在1967年1月,江、陈、康等将陶铸、王任重打倒,中央书记处遂停止活动。接着,由于“反击二月逆流”,作为政治局常委或委员的李富春、陈毅、谭震林等七人被迫“靠边站”,政治局亦停止活动,从此,“中央文革”夺取了政治局的大权。以后,中共八届扩大的第十二次中央委员会《公报》(1968年10月31日)对“中央文革”的统治地位予以法定确认:

全会认为,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毛主席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伟大战略部署,毛主席在文化大革命中的各个时期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林副主席的多次讲话,都是正确的。中央文化革命小组在贯彻执行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的斗争中,起了重要的作用。

该《公报》紧接着宣布:

在毛主席革命路线指引下,······终于摧毁了以刘少奇为代表的妄图篡党、篡政、篡军的资产阶级司令部及其在各地的代理人,夺回了被他们篡夺的那一部分权力。

“文化大革命”对国家权力体制的这一破一立,当然具有联袂并举的最显着联系。直到“中共九大”召开时(1969年4月1至24日),“中央文革”成员坐在主席台左边,而政治局委员坐在右边;主席团名单亦是“中央文革”成员排列在前,政治局委员排列在后。

二、“中央文革”的政治禀赋与政治功能

联系毛泽东在“文革”前后一系列言行不难看出:导致他采取擢用江青、陈伯达、戚本禹等亲幸政治秘书而组建“中央文革”、并借助他们而发动推进“文革”的根本原因,在于毛泽东对建国以来中共和国家的常规权力体制越来越强烈的敌视,在于他越来越不能忍受自己意志经常受到这套权力体制的束缚和制约。因此他不仅需要在这个体制之外建立一个完全以执行自己意志为目的的政治工具和权力组织,而且尤其需要以此为杀手锏向长期与自己为敌的常规国家权力体制“造反”。

据毛泽东的私人医生李志绥记述:早在五十年代中期以后,毛泽东就猜测中共中央通过派驻在自己身边的办事机构(中央办公厅)而对他加以控制,所以曾多次对其负责人罗瑞卿、汪东兴等人以安全为理由而对他行动的限制表示不满。在1956年中共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宣布集体领导政治原则之后不久,毛泽东甚至借一件极小事情大发雷霆:

毛确有理由觉得中央在压制他。刘(少奇)的政治报告和邓(小平)修改党章的报告中,赞扬集体领导的路线,反对个人崇拜。邓小平进一步向党保证,中国绝对不会出现个人崇拜。······一九五六年,八大闭幕,国庆日后不久,毛便爆发了。······罗(瑞卿)、汪(东兴)进到毛的卧室后,毛就破口大骂,说他们不接受批评,倚仗中央压他,······毛不能说明他真正生气的原因罗、汪两人过于服从党的组织,凡事都要向刘少奇报告。

六十年代以后,毛泽东心中对国家体制日益“官僚化”和“变成法西斯党”危险的日益警惕,实际上是与他对自己个人权力丧失的高度警惕怨愤结合在一起的,这就是他后来对江青说破的:“有些反党分子,······他们是要整个打倒我们的党和我本人”!与毛泽东“中央要出修正主义”这种对国家政治路线性质的判断及其中潜台词相辅相成的,是他越来越愤懑地认为:“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总是通过党和国家的一大套权力体制而得以贯彻和强化。这套权力体制的高层代表包括:政治局、书记处、中央办公厅、中宣部、《人民日报》、“针插不进,水泼不进”的北京市委······。毛泽东为了表示他对上述体制的分庭抗礼,早在“文革”前很久就不参加政治局会议,并多次说北京的空气不好,他常到外地巡视和召开会议;他严厉指责《人民日报》“历来不注重思想理论工作” ;他对刘、邓等人表示强烈不满,即如邓小平后来所说:“毛主席说我不听他的话是有过的。但也不是指我一个人,对其他领导人也有这样的情况”;而邓小平在“文革”期间的自我批判之中,则更详细地记述了有关情节:

我主持书记处工作十年之久,没有系统地总结问题和提出问题。向毛主席报告和请示,这在组织上也是绝不容许的,犯了搞独立王国的错误。一九六五年初,伟大领袖毛主席批评我是一个独立王国,我当时还以自己不是一个擅权的人来宽解,这是极其错误的。近来才认识到,独立王国不可能没有政治和思想内容,不可能只是工作方法的问题。既是独立王国,就只能是资产阶级司令部的王国。书记处成员前后就有彭真、黄克诚、罗瑞卿、陆定一、杨尚昆等多人出了问题,这是与我长期不突出无产阶级政治,不突出毛泽东思想的错误密切关连的,结果我自己最后也堕落到这个修正主义分子的队伍中了。在书记处里,我过份地信任彭真,许多事情都交给他去处理。对杨尚昆安窃听器,我处理得既不及时,又不认真,对此我应负严重的政治责任。在处理对罗瑞卿斗争的问题上,我同样犯了不能容忍的严重错误。大量事实表明,在每个重要关节,在两个阶级、两条道路、两条路线的斗争中,我不是站在无产阶级方面,而是站在资产阶级方面;不是站在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和社会主义道路方面,而是站在资产阶级路线和资本主义道路方面。

由此可以清楚地看到“独立王国”权力之大、其诸多成员相互依托之深,以及由此而对毛泽东个人权威的极大挑战。与此相应,在毛泽东对中央“独立王国”忌恨日深之际,他对教育、医疗、文艺等一系列国家常规行政与文化制度,亦给予全面而且越来越强烈的抨击。

尤其在1964年底以后,毛泽东对“睡在身边的敌人”之警觉,完全与他对国家常规权力体制的敌视结合在一起:“一九六四年底、一九六五年初讨论‘四清’,不仅提出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还提出北京有两个独立王国”;这当然是指刘少奇主持的中共政治局和邓小平主持的中共中央书记处。1965年1月,毛泽东不仅发布了实质是针对上述“独立王国”的“四清”运动纲领:“这次运动的重点,是整党内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有在幕前的,有在幕后的。支持这些当权派的人,有的在下面,有的在上面”,而且他与常规权力体制的冲突更在中共高层公开化:1965年1月制定《二十三条》的中央工作会议由邓小平主持,鉴于毛当时不参加许多会议,邓以照顾毛健康的理由劝他亦不参加此会。但是,毛不仅到会,而且对刘少奇在毛泽东强调农村阶级斗争的发言时中途插入不同意见极为愤怒。次日,毛泽东再次到会,并带来党章和宪法摆在与会者面前,然后说;“我这里有两本书,一本是宪法,我有公民权;一本是党章,我有党员权利。现在你们一个不让我来开会,一个不让我讲话······”他甚至用更严厉的语言向现行权力体制挑战:

会议快结束时,毛泽东拿着他带来的那两本书,说了一段语气更为严厉的话:“请你们回去找党章看一下,宪法第三章也看一下,那是讲民主自由的。有一本书,叫《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第一百页到一百零四页,你们去看一看。不要犯法呀,自己通过的,又不遵守。又有一本书,叫《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章的第一条,这个条文叫第八十五条,中间讲到,‘在法律上人人平等’,然后第八十七条讲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我们这些人算不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如果算的话,那么有没有言论自由?准不准许我们同你们讲几句话?有没有出版自由?······还有结社。现在我们要结社,就是要把那些四不清太严重的人弄出去,要结一个共产党······”

毛泽东当众宣布他要 “(另外)结一个共产党”,这当然是以空前激烈的方式表明:他与现行党和国家体制的冲突临近全面爆发。所以在1964年12月28日的“中共中央工作会议”上,刘少奇因为不同意揪所谓“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而与毛泽东意见相左,争执到最后毛泽东当面撂下的狠话是:“你有什么了不起,我动一个小指头就可以把你打倒!”

在这些面对面反复冲突的同时,中共各级地方要员对国家组织体系及其代表刘少奇等人的态度,也同样强化了毛泽东对之的仇视和决战的决心。例如在1965年前后,曾长期受毛泽东信任的江苏省委书记江渭清对刘少奇的顺从,给毛泽东以强烈的刺激:

江渭清在毛、刘之间四平八稳的态度,无疑使毛泽东更坚定了把刘少奇搞下台的意愿。自1964年12月,毛泽东当面向江渭清表明他对刘少奇的不满,已经过去一年,地方大员仍将刘少奇奉为神明,依旧按照党内的某种统一风格,在说着“老话”,这一切都令毛泽东对由他一手创造的庞大的党机器产生出强烈的排斥。在毛想像中的世界里,刘少奇已严密控制了全党,而毛泽东的话已到了差不多没人听的地步。

于是毛泽东在1965年5月“重上井岗山”——从心理上重温他几十年前开始“造反有理”的胜利过程。而后来毛泽东“文革”战略的首要目的,不仅在于打倒他所说的以刘少奇为首的“一大批反党反社会主义的资产阶级代表人物(中央和中央各机关,各省市自治区,都有这样一批资产阶级代表人物)”,而且尤其在于从权力制度的基础层面摧毁这些敌人立身的根据,即“炮打司令部”、“打倒阎王,解放小鬼”。

“文革”爆发以后,毛泽东在1966年10月25日《在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解释他发动“文革”的原因和方式时,进一步明确宣判1949年以后的常规国家体制,从整体上都是脱离他“集中”控制的“独立王国”:

十七年来,有些事情,我看做得不好。······一进城就不那么集中了。搞了一线、二线,出了相当多的独立王国。······我也有责任。为什么说我也有责任呢?第一是我提议搞书记处,政治局常委里头分一、二线。再,就是过于信任别人了。

引起警觉,还是“二十三条”那个时候。

从许多问题看来,这个北京就没有办法实行解决,中央的第一线中存在的问题就是这样。所以,我就发出警告说,北京出了修正主义怎么办?这是去年九十月间说的。我感觉到,在北京我的意见不能实行,推行不了。为什么批判吴晗不在北京发起呢?北京没有人干这件事,就在上海发起。姚文元同志的文章,就是在上海发表的。

北京的问题,到现在可以说基本解决了。

直到1967年,毛泽东不惜以整个国家陷入瘫痪为代价而命令向全国推广“上海工人革命造反总司令部”用暴力夺取上海市委权力的方式、亲自号召“无产阶级革命派联合起来,向党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夺权”,以及他后来亲自设计的夺权以后的权力体制:“革命委员会要实行一元化的领导,打破重叠的行政机构,精兵简政”,这些仍然是打倒国家常规权力体制、恢复高度“一元化”集权之战略的必然延续和升温。

为了摧毁上述一整套国家常规体制,毛泽东必须造就一个与此目的相适应、得力而强大的进攻武器。这个工具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是:

1、与对毛泽东分庭抗礼的“独立王国”完全相反,它必须处于毛直接和完全控御之下、绝对按照他个人意志行事,即前引周恩来所说“直接执行毛主席交给的任务”;

2、它必须具有极强的政治能量和权力欲望,以便有能力与国家常规体制相抗衡、直至取而代之;

3、从政治行为方式来说,它必须天生舍弃常规方式,而以阴谋诡计、暴殄天下等一切非常规方式为基本手段;

4、它必须在意识形态方面的具有巨大的鼓动能力,以使“炮打司令部”、“打倒阎王”在舆论上具有充分合法性。

“中央文革”后来的一切所作所为完全按照上述逻辑而展开。以毛泽东在1966年3月间多次亲自授意康生、江青、张春桥等后来“中央文革”的主要成员、鼓励他们向中央“造反”为例,在这些讲话中他说:

为什么吴晗写了那么多反动文章,中宣部都不要打招呼,而发表姚文元的文章却偏偏要跟中宣部打招呼呢?······中宣部是阎王殿,要打倒阎王,解放小鬼!······我历来主张,凡中央机关作坏事,我就号召地方造反,向中央进攻。各地要多出些孙悟空,大闹天宫。去年九月会议,我问各地同志,中央出了修正主义,你们怎么办?很可能出,这是最危险的。

显然,毛泽东虽然热切地号召全国各地“多出些孙悟空”,但实际上在常规国家秩序中,受共产党中央权力严格统辖的各级地方政府根本不可能承担这种“向中央进攻”的任务。于是毛泽东的唯一选择,也就只能专意于造就能够承此大任的“中央文革”;所以早在1966年7月24日毛泽东召集的中央常委和中央文革小组成员联席会议上的讲话中,他就已经把自己通过“中央文革”而反击刘少奇等人控制的常规国家体制之意图表述得十分清楚:“中央好多部没有做多少好事,文革小组却做了不少好事,名声很大”;他甚至用这样的语言表达对中央书记处等的强烈敌意和对“中央文革”的称颂:“古之民不歌尧之子丹朱,而歌舜;今之民不歌中央书记处,而歌(中央)文革。”由此可见“中央文革”的一切政治恶行,主要并不是由于其成员的道德卑劣以及他们与无数受害者个人恩怨所决定的;相反,这是出于制度设计与运作中的一种深层的、根本性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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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进一步注意的是:毛泽东通过自己秘书与常规国家权力体制相抗衡决非偶然,相反这久已是他纯熟运用的“领导艺术”。例如:

党的“七大”以后,陆定一出任中央宣传部部长。然而解放后党的第一次全国宣传工作会议却是由胡乔木主持,陆定一只做了一个关于宗教工作的讲话。而胡乔木当时只是中宣部副部长兼秘书长。我心中打了一个问号。这是为什么,我至今也不太清楚。

又比如在毛泽东热衷的合作化运动中,由于当时负责农业的中央领导人被毛泽东认为是拖运动后腿的“小脚女人”,所以他在《关于农村合作化问题》中对之提出严厉的批评,人们注意到:

这篇讲话是在他无视某些地位极高的同事们的看法以及党的农村工作部的计划的情况下发表的。它越过中央官员,直接向省级领导人发出呼吁,······为了保证省级领导人不受中央农村工作部观念保守的官员的限制,他在1955年夏天将两名久经考验的助手安插到该部担任副部长。这两个人是他以前的秘书陈伯达和陈正人。

这种每当毛泽东与以周、刘等和各省部委为代表的党、国家常规权力体制之间出现尖锐矛盾时、他就用擢拔和委派听命于自己的秘书的方法以实施反抑制的方式,在1959年毛泽东对“反冒进”的愤怒和反击中被再一次公开运用,毛泽东当年的秘书李锐记述:

八届七中全会的最后一天大会上,毛在讲话中回顾大跃进一年多来的历程,提出16个问题,说古道今,说长道短,涉及到党内上层之间的历史纠葛,讲得疾颜厉色,很有情绪。其中讲到第14个问题即他要找几位秘书时说:“我要找几位通讯员,名曰秘书,从三委(计、经、建委)二部(冶金、机械)找,一部一人,人由我自己找,找那些有一点马列主义的、脑筋灵活一点的人,借此同你们唱对台戏。然后再逐步增加,找几个部的,······你们反对的了呀?”

毛泽东在一腔激愤中,已经把话讲的很明白,即只有依靠听完全命于己而又“有一点马列主义”的“秘书”,才能与反对自己的人们“唱对台戏”,而且他认为这种反击的方式是别人反对不了的。毛泽东为这次讲话事先准备的提纲手稿则更值得留意:

我只是不同意反冒进,······观察形式,当机立断。与人通气,解除封锁。一个人有时胜过多人,真理在手里,不在多数人手里。······我要找几位通讯员,叫做秘书,三委二部,然后再加几个部,你们可以找通讯员,为什么我不可以找一点通讯员呢?······如果你们不投我的票了,拉倒。

这更是把心中的愤懑、以及“解除封锁”与“找几位通讯员,叫做秘书”之间的关系和盘托出了。而直到1962年,毛泽东对他感到不满的国家计委之惩治办法,仍然是派根本不懂得经济计划工作的陈伯达担任国家计委副主任。

上述诸多例子说明,毛泽东对通过秘书控制和反制整个党和国家政治体系的方法久已运用娴熟。附带说一句,直到“文革”后期,毛泽东在其住处会见外国首脑时,中国的外交部长照例根本没有资格列席,而王海蓉等人(其职责相当于毛泽东的外交秘书)每次却一定在场;甚至毛泽东在1974年7月4日对主管外交的周恩来提出“大事不讨论,小事天天送;此调不改动,势必搞修正(主义)”的严厉指责,而这也是周恩来从王海蓉那里才间接得知的。

为了保证上述操作方式的有效性,毛泽东对自己秘书们的基本要求即在于:他们绝对不能被国家和党的常规权力体制所控制。据曾经担任毛泽东秘书的何载追述,他50年代调入中南海时,在杨尚昆领导下工作于中央办公厅秘书室和中央书记处第一办公室,1956年的某次:

(毛泽东的身体不适,)不久我得到了电话通知,要适当减少给他送阅的东西。我······向有关办公室转达了要少送文件的意思。(毛)主席当年的习惯是每天要看三四万字的东西,现在一下少送了,很快被他发觉,在一个会议上提出批评,说一个姓何的封锁他,还举了些历史上封锁国君的恶劣行径和严重后果的史例。我简直吓坏了,认为闯了大祸,寝食不安,苦无法想。正在百愁莫展时,周总理捎了话来,“马上检讨。”当晚,我即送上检讨报告,次日早上毛主席批回来了:“态度尚好,免予处分。”

可见,毛泽东对人们通过中央办公厅等等党和国家常规权力体制以“封锁国君”的高度警觉和强烈反抗的意志。类似的例子又比如,毛泽东的秘书田家英后来获罪自杀的原因之一,即在于他被认为“与杨(尚昆)的关系不正常”;及至“文革”中,毛泽东通过“中央文革”再次宣布:“吴冷西不听我的话,红卫兵文章上《人民日报》,不要看成小事情,还要搞红卫兵论坛。证明《人民日报》不夺权不行”,也直接宣泄了对秘书“不听我的话”的愤懑。

更加怵目惊心的例子又比如:田家英在1966年5月被逼死之后,毛泽东任命戚本禹取而代之,负责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室。戚本禹后来追述:

我担任这个工作之后,江青有一次和我谈话,郑重地告诫我:“······在主席身边工作最忌讳‘结交诸侯’,这‘诸侯’既包括中央的,也包括地方的。”这是我第一次听到不能“结交诸侯”这句话。我觉得田家英栽就栽在这个问题上。不能“结交诸侯”,这恐怕也是一切做秘书工作的人最重要的一条戒律。

毛泽东对“封锁国君”、“结交诸侯”的高度警惕、以及对被认为怀此企图的人物处置之严厉无情,都说明随时杜绝这种根本危险在毛泽东政治操作方式中的核心位置。而他对“封锁国君”历史的谙熟和引用,也向研究者提出这样的问题:从进城后的经常委派秘书直接插手各部委工作部直至“中央文革”的操作方式,难道仅仅是毛泽东的个人发明吗?

其实,稍微了解中国传统政治史的人都可以对此做出基本的判断,即如西方一位毛泽东传记的作者对毛泽东经常派他身边的亲信警卫部队到基层了解情况(在后来的“文革”中,派8341部队“支左”并取得“六厂二校”的经验以指导全国,再一次成为毛泽东的基本政治操作手段之一)的评论:“这是过去皇(帝)君王体察民情惯用的手段,毛的同事们怎么也不会料到一位工人阶级的领袖竟会这样干。”

那么,在中国传统政治体系之中,最高统治者为什么一定要“这样干”呢?他们为了遏制“封锁国君”的危险,又采取了哪些具体的方法、建立了哪些制度?特别是这些方法和制度,与毛泽东后来的建立“中央文革”并塑造其政治性格之间是否具有必然联系?而通过对此类问题的说明将使我们看到:“文革”与中国皇权制度的联系并非只是局限于人们通常直观看到的表层;相反,在政治运作方式等等层面,两者的灵犀相通更具有制度逻辑上的深刻意义。

三、“中央文革”与中国皇权政体的运行机理

在中国传统的君权政体中,皇权与国家行政体系之间的关系,既有相互依存的一面,同时也有深刻矛盾、乃至相互激烈冲突的一面。因此,在这种长期的矛盾关系中维系君权的至高无上,就成为秦汉以后皇权国家权力体系演化的一条最重要线索。而这种演化的基本轨迹在于:如何在建立庞大国家的常规百官制度、并且必须赋予它以巨大权力之同时,又能克服国家权力体系对君权的束缚、保证君主的充分集权。

上述演化经历了长期的过程:在上古时代,除了借助子民普遍迷信圣王是世界的“大救星”以外,君主的专权主要依靠直接暴力而实现:“王”字在金甲文中就是用斧钺杀戮的象形。君主的这种强权专政原则,在周秦以后法家等学派的国家学说中得到充分的发展,这就是人们熟悉的“君临之术”、“帝王术”:“权者,君之所独制也,······故臣不蔽主,而下不欺上”;“权势者,人主所独守也,故人主失守则危。”汉代人更提出:君王要依靠权术而运行整个庞大的政治体系。这套思想当然对中国的君权在以后两千年间始终维持其专制统治具有巨大的影响。不过,秦汉以后建立的庞大而统一的君权国家,又决不是仅仅依靠帝王的个人威权与能力就能够从上到下完整运行的;相反,它要求相应地建立庞大而完整的官制体系。所以早如战国后期的政治家就说:“君者何也?曰能群也。······天子三公,诸侯一相,大夫擅官,士保职,莫不法度而公”;“群臣守职,百官有常。”——这就是以宰相为首、序列百官的常规性国家官制体系,它的建立、完善和有效运作,是国家政治有序化的基本保证。所以,中国历代着名的政治理论家都曾反复强调帝王对“群臣”的信赖借重,乃是其君权长治久安的前提:

君为元首,臣作股肱,齐契同心,合而成体。······首虽尊高,必资手足以成体;君虽明哲,必藉股肱以致治。······委弃股肱,独任胸臆,具体成理,非所闻也。

至大者天,必配以地;至明者日,必配以月;至刚者阳,必配以阴;至尊者君,必配以臣。······君之有臣也,所以教其不知,匡其不逮,扶危持颠,献可替否,其任大矣。······上下相维,乃无败事;非徒承其使令,供其喜怒而已。

但不幸的是:君臣间的这种彼此信赖、“上下相维”仅仅是制度设计的理想形态,但是在实际政治运行中,两者关系却经常处于矛盾甚至激烈冲突的状态,这就是主张君权至上的法家所深恶痛绝却又反复出现的状况:“览观古今,爰暨书传,君皆欲治,臣恒乐乱”;以及后来明太祖朱元璋愤愤然总结的:“自秦汉以来,兵戈相侵,君臣矛盾,日争月夺”;“昔者人臣得与君同游者,其竭忠成全其君,······今之人臣不然,蔽君之明,张君之恶,邪谋党比,几无暇时!”

对帝王专权造成巨大威胁的“君臣矛盾,日争月夺”,其形成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其中最主要的,还是作为体现整个宗法国家结构和利益的常规官僚组织与不断追求帝王个人及家族最大利益的皇权,总是或显或隐在一定程度上处于分立和矛盾状态。周秦以后的儒家政治理想和秦汉以后发达的文官制度,一定程度上已经具有马克斯·韦伯所说的“科层行政制度”的性质——“按照韦伯的意见,······当代权威区别于传统权威的两大特点是:首先,传统权威是私人的,包括对统治者个人的忠实,而‘合法’权威是非私人的,包括对规则和文字程序的恪守。其次,传统权威以对神圣古代的迷信为基础,······而合法权威只要在原则上遵守形式程序,就具有自由行使权力的余地。”显然,在周秦以后的儒家政治理论和秦汉以后的国家制度中,皇权合法性在相当的程度上已经不仅来源于私人权威和神权支撑,而是同时来源于对统治规则和制度程序的恪守。因此,也就必然会从制度理想和操作程序中产生一定的独立于皇权之外的权力。典型例子如孟子所说:“君有大过则谏,反覆之而不听,则易位”;董仲舒所说:“贬天子,退诸侯”;魏徵对唐太宗之谏诤“能以义制人主之情”,等等。所以,秦汉以后政治制度中“臣统”的这种“具有自由行使权力的余地”,与君权自古以来沿袭的“权者君之所独制”之专制势能间的矛盾和冲突,就是体制性与不可避免的。

秦汉以后庞大完整的常规官制体系有效运作与君权独专本质趋向之间发生矛盾的渠道很多。例如宰相百官可以通过谏诤、核议诏书、层层政务程序等制度化的合法手段,抑制君主的独断专行;甚至发展到侵夺君主大权的程度——后来毛泽东痛恨的“封锁国君”即是这种侵夺的方式之一。这当然又要引起君权的反抑制;但君权的反抑制主要不能依靠帝王个人的无法无天、滥施淫威等非制度化手段来实现,因为这不仅效力有限,而且不具备权力合法性。因此,为了维系皇权“执柄持术,······以一合万”的基本属性,中国传统政治体系就必须发明一些能够从制度上保证君权独专得以充分实现的手段。而这些手段中非常重要的一种就是:不断在常规官制体系之外,设立仅由皇帝个人亲幸的政治秘书机构,由它取代有可能成为“独立王国”的外朝官制体系而执掌国家核心机密和极高权力,并且通过它对外朝常规官制体系施以强大制衡;同时,努力赋予皇帝的这个私人机构以合法性,使其在国家常规体制中得立足乃至以不断膨胀。

上述规律在汉代以后的官制演变中表现得十分明显:汉代常规官制体系原本主要是由以宰相(三公)为首的外朝百官组成,皇帝身边的各种人员只负责生活服务而没有政治权力。但是汉武帝感到这种制度不能适应君权充分控御朝政的需要,于是为了强化皇权、抑制宰相公卿的权力,他就在常规官制之中强行揳入“加官”制度——即亲自擢拔一些地位较低、富于才干的官吏超越正常的选拔程序和宫禁制度,成为的“出入禁门”的“腹心之臣”,让他们越过外朝百官的制约而直接向自己提供消息、协助制定政治方案。汉武帝的另一项意义重大的举措是:任用原本地位很低、只是负责掌管宫廷文书的小吏“尚书”,充当自己身边直接掌握国家机密的政治谋臣。

由于汉武帝的这种政治设计深刻地契合了中国皇权政治的根本需要,所以它在整个国家体制中的地位迅速提高并日益制度化:在汉代,尚书(与三公相比,他们通常出身低微却是皇帝亲信)的地位不仅越来越高、而且极大地侵夺了宰相和御史等外朝高层首长的权力。至东汉时,“尚书台”已是国家实际上的最高行政机关,而原来总揽朝政的宰相则日益被架空,即史籍记载:

时三府(王毅注:即三公衙署)任轻,机事专委尚书。;

虽置三公,事归台阁(王毅注:即尚书台)。

至魏晋时,尚书名正言顺成为正式的国家宰相,而三公则成了没有任何实际权力的虚衔和荣衔。这一演化过程说明:在中国皇权政治体系中,专权并抑制“独立王国”,这远不仅是帝王一种强烈的个人意志,与此相比更重要得多的是:它还必然固化为一种可操作的程序和具体有效的制度设置。

中国以后的历史发展反复演示着上述规律。例如:当尚书在魏晋时完全取代三公而成为外朝百官首长的同时,皇帝已经不再允许他们同时身兼内朝和外朝的权力。具体方法是剥夺了原来一直属于尚书郎(尚书的属官)的起草诏书权,改由以前仅为宫廷小臣的“中书”负责诏书,使尚书仅负责诏书的执行。由于“中书”是直接侍奉皇帝左右、负责宣达圣命的政治秘书,所以其部门首长(中书令)也就很快同尚书令一样具有了巨大权力,并且于名于实都日益成为国家的首相。而当中书(及其行政部门“中书省”)与尚书(及其行政部门“尚书省”)一样,在南北朝以后成为制度化的宰相之时,皇帝又需要启用新的出身微寒、富于政治进击性的文人学士,并由他们组成自己身边掌握核心机密和负责起草诏书的政治秘书机构,以此赋予他们惊人巨大的权力,从而与以尚书令、中书令等为首的制度化的庞大官制体系相制衡、保证皇帝专权的充分实现。这种历朝延续不断、永远以外朝常规权力体制为潜在敌手的皇帝内侍政治秘书及其机构,在南北朝时期是“中书舍人”,在唐代是“北门学士”和“翰林学士院”,在五代时是“枢密院”,在清代是康熙时的“南书房”和后来的“军机处”等等。以唐代为例:

学士之职,本以文学言语被顾问,出入侍从,因得参谋议、纳谏诤,其礼尤宠;······又改翰林供奉为学士,别置“学士院”,专掌内命。······其后,选用益重,而礼遇益亲,至号为“内相”,又以为“天子私人”。

可见在由宰相统领的外朝百官制度之外,超越常规官制程序而擢拔地位低下的文词之士作为“天子私人”并组建“学士院”、进而任用这些恩幸权臣作为“专掌内命”、控御朝政的工具,这早已是中国传统政治中皇帝对常规官制体系施以反抑制的基本手段。甚至有时(例如明代),君权对外朝的制衡更是通过以通晓文辞的宫廷宦官掌握巨大权力和相当一部分拟旨权而实现的,这当然是以内朝秘书制衡外朝百官这一传统方法在皇权制度后期的更极端例子;因而相应的,采用这类手段导所致的恶果,也较之其它时候都更为突出。

正因为在中国传统政治操作系统中具有上述悠久而又高度成熟的方法和路径,所以即使是在很久以后的毛泽东那里,对这套手段的运用依然下意识地极为娴熟。而造就“中央文革”这个直接听命于自己的秘书机构,以与作为“独立王国”的国家常规权力体制相抗衡,就是毛泽东摆脱束缚(即他所说“解除封锁”)、恢复专权、控御全党的唯一出路。同时,也正是因为在历来的中国政治体系中,这是极少的有效制度手段之一,故此“中央文革”才被集中赋予了那样巨大的权力、并且在“文革”中发挥了那样巨大的作用。

四、“中央文革”与历代“天子私人”在

政治禀赋和行为方式上的高度一致性

上文指出:不论在传统皇权体系中还是在毛泽东设计的“文革”体系中,造就“专掌内命”的“天子私人”班底、并以之与常规国家权力体制相抗衡,都是最高统治者在与“独立王国”的矛盾冲突中得以垄断国家权力的基本方式。本文第二节还指出:“中央文革”的一些基本性质和行为方式都不是偶然而生,它们无不是由政治制度设计和运行中的基本需要所决定的。而现在,当我们了解了“中央文革”这件政治利器不过是中国传统政治运作方式的重演之后,则可以进一步看到:不论是在皇权时代还是在“文革”中,这些政治禀赋和行为方式都源于相同或极为相似的需要,因而也就会反复表现出相同或十分相似的特征。

下面仅从几个最主要的方面加以比较。

第一,在皇宫内廷与秘书机构之间建立特殊的密切联系,由此赋予秘书班底以超常的权威性和隐秘性、使之以此为依托而从事直接针对常规国家权力体制的政治攻击。

在“文革”中相当长的时间里,“中央文革”及其控制的舆论工具几乎是唯一能够直接代表毛泽东向亿万子民宣谕“最高指示”的机构。特别是江青、陈伯达等人,更是每每以毛泽东特使和代言人的名义发布号令、指导全国“文革”的进行。因此,不仅常规的国家权力机构被其摧毁,而且连军队体系亦受到“中央文革”相当程度的冲击,例如“揪军内一小撮”口号的提出,以及“全军文化革命领导小组”的领导人徐向前等人被以“对抗中央文革”的罪名打倒。

“中央文革”上述无比神圣、不容触犯的权威性,当然来源于毛泽东的特殊授权,而这种特殊授权不仅历来由“天子私人”秘书机构所独有、而且早已是此种政治运作方式的基本标志。例如上引唐代史料记述:玄宗以前,受到皇帝亲幸的政治秘书被称为“北门学士”。这里所谓“北门”即是皇宫的后门,唐代宰相的衙署在皇宫南门(正门)之外,因此通称为“南衙”或“南司”;而“北门学士”的设立、尤其是任用他们掌握国家政治机密的首要目的,恰恰是为了直接抑制“南衙”等国家常规权力体制:

(刘袆之)以文藻知名,······与着作郎元万顷,左史范履冰、苗楚客,右史周思茂、韩楚宾等,皆召入禁中,······时又密令参决,以分宰相之权,时人谓之“北门学士”。

至朝廷疑议表疏,皆密使(元万顷)参处,以分宰相权,故时谓之“北门学士”。

可见“以分宰相之权”是设立皇帝私幸秘书班底的基本目的。及至后来的“翰林学士院”,不仅直接设立在宫禁之中,而且更有专用通道与皇帝居住的内廷直接相连,并由宦官往来宣召——可见宫廷内朝的秘书机构不仅在政治功能和目的上,而且在权力信息的传导方式上,都与外朝常规权力体系及其程序制度相逆。

上述政治设计在后来以毛泽东左右亲幸的政治秘书组成的“中央文革”之生成方式上,再一次充分体现出来。例如在准备发动“文革”阶段,毛泽东曾一再在强烈抨击常规权力体制和权威人物的同时,赋予“天子私人”以特殊的权威。例如在1966年3月17-20日举行的政治局扩大会议上的讲话中,他明确地警告党内元老们、强令他们给姚文元、戚本禹等人让路:

不要压青年人,让他冒出来。戚本禹批判罗尔纲,戚是中央办公厅信访办公室的一个工作人员,罗是教授。······现在的权威是谁?是姚文元、戚本禹······

要对资产阶级的学术权威进行切实的批判。我们要培养自己的年青的学术权威。不要怕年轻人犯“王法”;不要扣压他们的稿件。中宣部不要成为农村工作部(原注:中央农村工作部1962年被解散)。

如前所述,早在“文革”以前很久,毛泽东就经常通过派遣秘书到全国各地和中央各部门、以及擢拔戚本禹等原来地位低下文士作为自己政治秘书的方法,建立自己独立的信息渠道、控制中央权力体系的运作。而在“文革”的准备阶段,他则进一步用最明确的语言直接授予自己这些秘书以“犯王法”的特权,并且是以“农村工作部”当年敢于以体制的力量消解自己的意旨、并因此最终被取缔的事例为警告的。后来(1966年8月13日),林彪在他着名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说:

用干部就是组织问题,是最重要的问题。一定要用可靠的人,要用拥护毛泽东思想的人。······(我)依靠主席,依靠常委同志,全体同志,文化革命小组的同志,以主席为轴心,我们做磨盘,一切按主席指示办,不能有另外做法,不能有两个方针,两个司令部,不能以想当然代替主席的想法,不能唱对台戏,要一元化,紧跟主席。······我们对主席的指示要坚决执行,理解的要支行,不理解的也要执行。

这当然是代替毛泽东,把他对“新生力量”的破格擢用与“不能唱对台戏,要一元化”基本目的之间的关系,用最明确语言宣布出来。研究者还披露了这样的情况:

一九六七年一月九日,上海夺权的事登了报。这个消息前加的《人民日报》编者按,是毛(泽东)口授的。接着,毛要周(恩来)主持讨论一下中央发贺电的问题。中央贺电的署名本来是三个: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毛说,要加上中央文革。中央文革本是中央领导的一个下属机构,无权向各级党委发指示,但这个贺电一发,中央文革升级了,和中央并列向各级发指示了。

可见从最初的人员物色选拔、机构成立,直到后来的与“中央”并列,“中央文革”权力膨胀的每一个环节,都是在毛泽东最直接设计与授意下完成的。

第二,以各种阴谋手段直接参与最高层的权力角逐,并且在这类角逐中成为清除剿灭各种政敌的秘密武器。

以天子私人“专掌内命”、并以此而制衡国家常规权力架构,这既然是皇权运行的根本性需要,那么相应体现在对此秘书机构及其成员政治性格和行为方式的塑造上,也就必然是摈弃一切光明正大的常规和程序化方式,转而使用各种宫廷密谋的诡诈与残酷手段,以期在与政敌的抗衡中出奇制胜。这种制度性的需要、以及宫廷政治斗争日益尖锐的险恶形势,从根本上决定了皇帝私幸秘书班底的成员们都只能是命中注定的阴谋家!限于篇幅仅举两例:

其一是北魏时“中书舍人”温子升的例子:南北朝时期,由于皇帝与外朝权臣之间的矛盾异常频繁激烈,所以皇帝就启用出身低微而富于才学的文士为“中书舍人”,让他们负责起草诏令、参与宫廷密谋,并作为自己抗衡外朝权臣的最主要工具。所以当北魏庄帝秘密布置好诛杀当时掌握朝政的大将军尔朱荣及其党从的计划时,即照例由近侍文人温子升等人负责起草有关诛讨的文件。当温子升拿着起草好诏书出宫时,迎面遇到尔朱荣入宫。尔朱荣拿过诏书问道:“里面是什么内容?”温子升应答时神色不变,丝毫未引起尔朱荣的怀疑,所以他并未打开诏书细看,遂毫无戒备地入宫受死——令人惊异的是:皇权时代这类由“天子私人”积极参与的阴谋角逐,与1965年毛泽东通过江青秘密到上海擢拔地位很低的姚文元等人撰写批判文章,以此发动“文革”、宣判“刘邓路线”死刑等操作方法,竟然在具体细节上都非常相似!第二则例子更着名,即李世民为秦王时,选房玄龄、杜如晦、陆德明等十八人以本官兼“文学馆学士”,这批身兼特务职责的亲信秘书也就成了他发动“玄武门之变”、在血腥中夺取帝位的密谋策划班底。

对发动“文革”同样关键的步骤,是毛泽东通过康生等人对北京大学“左派”的诱导,使他们与“工作组”及北京市委的冲突日益激化,并借助这种秘密运作,在基层为毛泽东针对刘少奇“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突然进攻找到了突破口和马前卒:

(1966年)5月1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期间,康生主持的中共中央理论小组派出曹轶欧(康生的妻子)为首的调查组进驻北京大学。调查组的任务是调查北京大学的学术批判情况,实际目的是为整北京市委搜集资料,以及发动“左派”写批判文章。根据当时担任北京大学党委委员、法律系主任的陈守一回忆,调查组的曹轶欧不止一次找他询问北京大学学术批判的情况,并且说北京大学的学术批判有问题,鼓励陈守一“揭发”北京大学党委书记陆平和北京市委领导。

通过近幸人物的这种秘密运作和沟通,远在杭州的毛泽东不仅绕过了中央和北京市委层层组织的抵抗,而且成功地找到了直接向这些庞大组织突然袭击的方式,从而全面引爆 “文革”:

(康生)促进和支持了聂元梓等人的大字报。······第二,康生不失时机地向毛泽东呈报大字报的内容,对毛泽东及时了解大字报并进而决定支持大字报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毛泽东关于大字报的指示,最初也是通过康生传达的。······基层矛盾的、康生等文革派人物的推动、毛泽东的政治需要和决策,是北大第一张大字报出世的三步曲,也是文化大革命中常见的群众性样板产生的模式。

另据陈守一(他在1966年初在北京大学负责领导全校学术批判工作)回忆:1966年5月上旬,康生的妻子曹轶欧曾两次面见他,明确要求他站出来“揭发陆平和北京市领导”,并且向他暗示:“如果你同意揭发,还会有人和你一同出面。”第二次会面结束时,曹轶欧还一再命令陈守一:对会面的事情“不能对任何人提起,必须严格保密!”显然,曹轶欧这里暗示的“(北大)还会有人和你一同出面”,就是后来聂元梓等人的“北大第一张大字报”。

可见,“文革”的基层政治运动之发动,也完全是由康生等毛泽东的近幸人物在对常规体制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一步步密谋策划的。正由于通过这种常人意想不到的秘密运作而获得了对常规体制进攻的隐蔽性,所以当8月5日毛泽东以写出他的《炮打司令部——我的一张大字报》、以及他对《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欢呼北大的一张大字报》的批注“危害革命的错误领导,不应当无条件接收,而应当坚决抵制”而突然发难,才大大出乎刘、周等人的意料之外,于是毛泽东得以大获全胜。

又比如横扫全国的红卫兵造反运动,也是通过“中央文革”与毛泽东之间的特殊联系、并且以针锋相对于常规制度体系的方式而引爆:

当时红卫兵被工作组看成是非法组织,黑组织。清华附中的红卫兵当时写了两篇有名的大字报“革命的造反精神万岁”,“再论无产阶级的造反精神万岁”。这两篇文章被工作组及青年团中央看成是反动文章。······中央文革小组(把文章)送给了毛主席,毛主席当天看了,七月三十一日及八月一日,毛主席就给清华附中红卫兵写了信,坚决地、热烈地支持他们的革命组织及支持他们的文章。

可见“中央文革”的密谋串联对于启动“文革”的重大意义。而正是在这种生成基因的规定下,从此以后,各种串联窥伺、翻云覆雨、煽风点火、挑拨离间等等诡诈手段,就注定成为“中央文革”的基本行为方式,其成千上万的例子每个“文革”经历者都会记得。甚至到了“文革”后期,由江青等人操纵的秘书写作班子,依然秉承着皇权时代阴谋政治、特务政治等传统:

这种搞宗派、搞分裂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决定了“写作组”活动方式的诡秘性,如“写作组”必须集中住宿,与家人、同事“隔离”起来。不得随便请假、打电话,要回家只能是礼拜天。还规定不许向亲朋好友透露写作计划和组织系统,等等。

此外,这类写作组除了写大批判文章外,还起着特务情报站、参谋部的作用。“罗思鼎”就曾自白说:“要像康熙时期当江宁织造的曹寅那样给张春桥当好耳目。”

其实,早如唐代着名政治家魏徵在总结历代治乱时就指出:皇帝“信小臣而疑大臣”的结果,必然是这些恩幸小臣借机“舞文弄法”、“谲诈萌生”,元代历史学家和政治制度学家马端临也深深喟叹:为什么一代又一代的“乱臣贼子”,总是能够利用皇帝与外朝常规体制相对抗的机会而成为“天子私人”,同时又总能在这种抗衡中用各种阴谋手段攫取巨大权力?实际上,只要了解了中国皇权政体深层的运行机理就可以知道:所有这一切,都是其权力结构与逻辑的必然结果。

第三,以“天子私人”及其阴谋方式为工具而强化君权独专,最后必然导致整个政治体系的进一步危机,甚至使王朝在残酷血腥的角逐中濒临瓦解。

擢拔“天子私人”的方式当然有效地遏制了外朝官僚体系“封锁国君”的可能,但是它并不能杜绝专制体系中其它“恶劣行径和严重后果”。原因在于:这个被赋予巨大权力、并且以抑制甚至摧毁国家体制为目的的秘书机构,由于不受常规制度的制衡、并由于阴暗政治环境的刺激,所以会毫无顾忌地利用一切极端手段拼命追求自我膨胀,以对国家制度和众多利益阶层的残酷“横扫”和戕伐而急遽破坏权力体系旧有的平衡。典型的例子比如:南朝时,许多皇帝出于戒备宰辅等外朝众官的目的,于是竭力让国家行政大权掌握在侍奉于自己身边的几个恩幸文士小臣(“中书舍人”)手里,结果是:皇帝出于“主威独运”、“权不外假”的目的,让恩幸文士“出内王命”、“鼠凭社贵”,而这极大地激化了权力体系中一切固有的矛盾冲突、并导致统治阶级内部残酷的相互屠杀,并且使整个国家迅速沦入灾难的深渊!

与上述历史几乎一模一样的灾难,在“文革”中又完全按照旧有的生成逻辑重演了一遍,这就是人所共知的“中央文革”的到处鼓动“造反”、“砸烂”、“夺权”、武斗、以及它所导演无数血腥的政治阴谋。我们只要从当时“红卫兵诗歌”对江青的赞颂中,就可以清楚地知道“中央文革”这些与生俱来的破坏功能、以及由此而来的“中央文革”无可替代的重要政治地位:

你是无产阶级永远出鞘的宝剑,你是二十世纪划破云空的闪电,你是啊,文化大革命红色暴风雨中矫健的海燕······

红心铁胆,火眼金睛,敬爱的江青同志,你为革命立下了特殊功勋,什么土地爷、阎罗王、刘皇帝,你横眉怒扫,敢顶敢反;什么两面派,变色龙、小爬虫,你明察毫末,一一认清!哪有什么针插不进?你是无产阶级永远出鞘的宝剑!哪有什么水泼不入?你是二十世纪划破云空的闪电!······

歌颂你,就是歌颂伟大的毛泽东思想;歌颂伟大的毛泽东思想,又怎能不仰望你啊,敬爱的江青同志!

仰望你啊,永远跟你前进。谁否认你,我们和他拚!谁反对你,我们叫他粉身!我们红卫兵的铁拳,正迸出火星,我们红卫兵的宝刀,正铿铿作鸣,我们红卫兵的战马长啸,我们红卫兵的大旗迎风,我们红卫兵的队伍,浩浩荡荡,誓随着中央文革永远冲锋!

可见,成功造就出“中央文革”这个“永远出鞘的宝剑”、使其导引“浩浩荡荡造反大军”去竭力破坏国家常规体制,这是“文革”得以推进的基本前提。

第四,“天子私人”在给予常规体制和众多社会阶层以灾难性普遍打击的同时,也最迅速地为自己的覆灭准备了充分条件。由于皇帝私幸的秘书机构的存在和运行,完全是作为皇权针对强大国家常规权力体制的制衡工具和进攻武器,又由于上述制衡和进攻只能以致敌于死命的阴谋诡计为经常性的手段,所以,这件工具和武器在总是给敌人以重创的同时,其自身也必然随时可能因此而受到强烈的摧折损伤;随时可能在险恶的权力角逐及其波谲云诡的形势中,被其主人弃之如孤雏腐鼠。而在一般民众道义观念中,这个天生以社会常规体制、组织程序和行为准则为敌的隐密工具,当然也最容易被视为一切罪恶的渊薮,从而代替专制制度本身而承担祸国殃民的主要罪责。

“天子私人”上述命中注定的厄运在历史上有许许多多着名例子。比如魏晋之际,中国思想史上的第一流大哲学家何晏在当时曹氏与司马氏激烈角逐中依附曹爽,被招纳为参与密谋的亲信文士(“吏部尚书”),结果被司马懿视为眼中钉,最后将其杀死并夷三族——由此我们很容易联想到“中央文革”要员之一的关锋原本是学有专长的哲学研究者。又比如上文提到的北朝首屈一指的大文学家温子升、武则天时代着名才学之士刘袆之、元万顷等人,也都是因为他们作为“天子私人”深深参与宫廷黑幕而被权谋者猜忌日深,最后被借机诛戮(中国传统政治机制对士大夫的这种角色和命运塑造,也是中国知识分子史上最惨痛的内容之一)。更酷烈的例子比如:南齐后期的东昏侯任用一批原在自己身边负责诏书和警卫者执掌军国大权、大肆杀戮外朝大臣,遂导致国家混乱。萧衍趁机以讨伐此辈为由而起兵,攻占首都后将他们四十余人尽数杀死,不赦一人;同时这些幸臣还被社会舆论视为祸乱天下的罪魁恶鬼而加以切齿诅咒。上述史实,当然又与后来“中央文革”的王力、关锋、戚本禹等人一夜之间就由权力巅峰沦落为政治角逐的替罪羊;曾经风云一时的陈伯达,后来由于毛泽东与林彪斗争的需要而被翻云覆雨地称为“我跟陈伯达这位天才理论家之间,共事三十多年,在一些重大问题上就从来没有配合过”;以及“四人帮”集团最后下场等等“文革”事例极为相似。

所以,由于权力体系基本结构与运行机理的一脉相传,中国政治史上“天子私人”的生成方式、其一系列政治禀赋与权力角逐方式,都未作任何大的改变就又在“中央文革小组”身上充分再现出来,并且因此对“文革”产生极大影响。

结语:“百代皆行秦政法”的根源在于权力制度结构及其法理逻辑

德国哲学家雅斯贝斯指出:“一旦建立了独裁制,便不可能从内部把它消除。······这部机器几乎自动地保持它自己”。自秦始皇确立“天下事无大小皆决于上”的专制原则以来,在中国皇权制度长期发展中,其“自动保持自己”的趋向,衍生扩展为包括以设立在宫廷内朝的皇帝私幸秘书机构而制衡外朝官僚体系等一系列具体操作方式和缜密的制度设置。正因为这些传统的高度发达成熟,所以它们才能够积淀成为根深蒂固的政治-文化资源和集体无意识中的“原型”而长久地影响着后人。因此,透过“破旧立新”、“新生力量”等等外衣而揭示出“中央文革”在本质上向中国传统专制操作方式“返祖”的路径,也就是清理“文革”之制度基因的具体工作之一。

更进一步说,与受到历代儒家学者褒扬的中国古代政治的一系列内容相比,包括“天子私人”的产生及其制度性意义在内的另外一些不那么公开(或者仅在儒学伦理和冠冕堂皇制度设计中不太公开,而在实际政治操作中人人心领神会)、但是却同样重要的内容,以往研究并未予以充分的重视。倒是西方学者注意到了这些内容与中国现代政治之间的重要联系以及目前学术界对之研究的严重欠缺,比如费正清指出:

就毛泽东式政治提出精辟见解的人很多。我自己的意见是,儒家式政府那些只重“文”的书生大臣所写的中国政治史,只完成了一半。阴谋和如影随形的暴力本质上却都是“武”的。中国史料时常把这一部分搁在不重要的地方。现代历史学者在这方面下的功夫,未见太大的成绩。政治学者因此受到限制,不能借用中国的历史研究来扩大视野范围。

我们说,与历代书生大臣们津津乐道的那些政治史如影随形的另一套东西,固然远不是“阴谋”和“武”的概念就可以简括,但费正清提出的问题依然深有见地;而忽视了对这方面的关注,我们不仅不能看到中国政治史全貌,而且尤其不能看到它活生生而又贯通古今的运行机理及其逻辑根源。

总之如笔者反复指出,“秦制”以及“百代皆行秦政法”(毛泽东语)对于中国的影响,远不仅表浅地体现为观念与思想的呈现、传承——比如人们常说的“帝王思想”、“官本位思想”、“国民性”等等;更主要也更深刻的,乃在于其权力制度大厦从巨到细的结构方式、其权力体系的法理逻辑及其运行过程。正是在这个层面上,制度结构与制度法理决定着无数惊心动魄历史症结与历史事件的具体面目,决定着一代又一代人们的价值坐标与伦理取向。而本文介绍的“中央文革小组”的产生原因、其政治行为方式等等,则是这种决定作用的又一具体实例。

作者:王毅,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研究员,退休。

参考文献:

1.本文初稿于曾以《“中央文革小组”生成和运作方式中的历史文化基因》为题发表于《中国社会科学季刊》(香港)2000年冬季号,后补充许多新见“文革”史料,增写成为现稿。

2.南京农学院革命委员会编印:《读报手册》,1969年版第290页“中央文革”条。

3.江青:《为人民立新功》,人民出版社(北京)1967年版,第12页。

详见谭宗级:《〈五·一六通知〉剖析》,《十年后的评说——“文化大革命”史论集》,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北京)1987年版,第7-11、第30-32页。

4.1998年王光美对采访者的谈话,详见《香港传真》杂志2008年第6期,2008年1月16日出版。

5.见1968年11月2日《人民日报》。

6.李志绥着:《毛泽东私人医生回忆录》(台湾时报文化出版公司1994年版)第94页。

7.李志绥着:《毛泽东私人医生回忆录》(台湾时报文化出版公司1994年版)第174-175页。

8.毛泽东:《给江青的信》(1966年7月8日),《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中央文献出版社(北京)1998年版,第十二册第72页。

9.见谭宗级:《“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必须批判》,《十年后的评说“文化大革命”史论集》(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北京,1987年版)第222页;甚至在党内高层开始公开了批判彭真材料的“第二次杭州会议”(又称“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会期为1966年4月19-24日,该次会议基本通过了《五·一六通知》的草稿,所以这次会议实际上是准备发动“文革”的重要步骤)上,毛泽东又说北京的空气很沉闷,他不愿在那里住,愿到上海来。见李雪峰:《我所知道的“文革”发动内幕》,中国中共党史学会主办:《百年潮》1998年第4期第17页。

10.早在1964年初,毛泽东就在党内最高层发出了对《人民日报》的严厉批评:“少奇、小平同志:《人民日报》历来不注重思想理论工作,哲学、社会科学文章很少,自然科学文章更少,······这种情况必须改过来才好。”(毛泽东:《关于〈人民日报〉要注重思想理论工作的批语》,《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十一册(中央文献出版社,北京,1996年版)第20页。

11.邓小平:《答意大利记者奥琳埃娜·法拉奇问》,《邓小平文选》(人民出版社,北京,1983年版)第306页。

12.邓小平:《我的自述》,1968年6月、7月,见中共中央1973年3月10日关于邓小平复出文件的《附件二》。

13.邓小平:《对起草〈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意见》,《邓小平文选》(人民出版社,北京,1983年版)第260页。

14.转引自《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胜利万岁》(中国人民解放军装甲兵政治部编印,北京,1969年版)第36页。

15.见萧心力主编:《巡视大江南北的毛泽东》(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北京,1993年版)第358-359页。

16.金冲及主编:《刘少奇传》(中央文献出版社,北京,1998年版),转引自中国作家出版社主办:《作家文摘》1998年11月18日第一版。

17.详见王光美等着:《你所不知道的刘少奇》,河南人民出版社,郑州,2000年版第118页。

18.高华:《北京政争与地方——释读〈江渭清回忆录〉》,香港中文大学主办:《二十一世纪》1998年4月号第81页。

19.转引自《五·一六通知》,见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办:《红旗》1967年第7期第2页。

20.1966年3月30日在毛泽东上海谈到学术批判问题时说:“学术批判文章不要送审。你是阎王殿,小鬼不上门。打倒阎王,解放小鬼!我历来主张,中央不对时,地方攻中央。去年九月工作会议,专门讲了这个问题,如果中央出修正主义,地方要稿》,中央文献出版社,北京1996年版,第十二册第31页)

21.《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中央文献出版社(北京)1996年版,第十二册第143-144页。

22.转引自1967年8月17日《人民日报》社论:《做革命大联合的模范》。

23.转引自1968年3月30日《人民日报》、《红旗》杂志、《解放军报》社论:《革命委员会好》。。”

24.《毛泽东思想万岁》(“文革”中发行,书中未标明出版者与出版地),第八册第117页。

25.引自方正等着:《青春的浩劫》第282页,中国社会出版社(北京)1996年版。

26.秦川:《当中宣部长的陆定一》,《文汇读书周报》(上海)1998年3月7日第14版。

27.(英)麦克法夸尔着、魏海生等译:《文化大革命的起源》,河北人民出版社(石家庄)1989年版,第一卷第19页。

28.见李锐:《给毛主席的三次上书》,萧克等着:《我亲历过的政治运动》,中央编译出版社(北京)1998年版,第200页。

29.《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中央文献出版社(北京)1993年版第八册,第196-197页。

30。详见董边等编着:《毛泽东和他的秘书田家英》,中央文献出版社(北京),1989年版第153-154页。

31.见宗道一:《〈新情况〉事件内情》,《报刊文摘》(上海)1998年8月6日第3版,原载《党史博览》1998年第7期。

32.何载:《我给毛主席当秘书》,中国作家出版社主办:《作家文摘》(北京)1996年1月5日第2版。

33.董边等编着:《毛泽东和他的秘书田家英》,中央文献出版社(北京),1989年版第331页。

34。王力:《(在宣传会议上)谈大批判》(1967年5月2日),郭小川记录稿,见《郭小川全集》广西师大出版社(桂林)1999年版,第11卷第569-570页。

35.详见阎长贵:《秘书田家英为何吊死在毛泽东藏书室?触犯最大忌讳》,《同舟共进》(广州)2011年第11期;网上:36.http://news.ifeng.com/history/shixueyuan/detail_2011_11/23/10843682_1.shtml37.(美)R.特里尔着新译:《毛泽东传》,河北人民出版社(石家庄)1992年版,第271页。

38.林沄:《说王》,《考古》(北京)1965年第6期,第311-312页。

39.《商君书·修权》,《商君书注译》中华书局(北京)1974年版,第110页。

40《管子·七臣七主》,“诸子集成”(世界书局,上海,1935年版)第五册第188页。

41.《淮南子·主术训》:“执柄持术,得要以应众,······运于璇枢,以一合万”;《淮南鸿烈集解》中华书局(北京)1989年版,第310页。

42.《荀子·君道》,《荀子简注》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129页。

43.《韩非子·主道》,《韩非子集释》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67页。

44.(唐)魏徵:《论治道疏》,《全唐文》卷一三九,第1414页。

45.(宋)徐铉:《师臣论》,《宋文鉴》卷九十三,中华书局(北京)1992年版第1312页。

46.(汉)王符:《潜夫论》卷十《叙录》,中华书局(北京)1979年版第471页。

47.《鬼神有无论》,《明太祖集》卷十,黄山书社(合肥)1991年版第223页。

48.《大诰·君臣同游第一》,《全明文》卷二十九,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一册第587页。

49.(英) 戴维·比瑟姆着、徐鸿宾等译:《马克斯·韦伯与现代政治理论》,浙江人民出版社(杭州)1989版,第66-67页。

50.《孟子·万章下》,十三经注疏本第2746页。

51.《史记》卷一百三十《太史公自序》引,中华书局(北京)校点本第3297页。

52.《贞观政要》卷五,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版第166页。

53.吴晗《历史上的君权的限制》一文中指出,传统政治体制中对君主权力的法定限制手段主要有五:“第一是议的制度,第二是封驳制度,第三是守法的传统,第四是台谏制度,第五是敬天法祖的信仰。”(《吴晗史学论着选集》,人民出版社,北京,1986年版第二卷第488页)

54.见《汉书》卷十九上《百官公卿表·上》,中华书局(北京)校点本第739页。

55.《汉书》卷六十四上《严助传》,中华书局(北京)校点本第2790页。56.《后汉书》卷四十六《陈忠传》,中华书局(北京)校点本第1565页。

56.《后汉书》卷四十九《仲长统传》,第1657页;参见(清)赵翼:《陔余丛考》卷二十六“尚书”条,商务印书馆(上海)1957年版第534-536页。

57.详见(清)赵翼:《陔余丛考》卷二十六“中书”条,第532-533页。

58.《新唐书》卷四十六《百官志一》,中华书局(北京)校点本第1183-1184页。

59.例如史籍记述:“当成祖时,宦官稍稍用事,宣宗浸以亲幸。······设内书堂,而中人多通书晓文义。宦寺之盛,自宣宗始。”(《明史》卷一百六十四《黄泽传》,中华书局校点本第4441页)又如嘉靖时,众多大臣联合向皇帝上疏抱怨,原来法定由内阁掌握的拟旨权实际上已经名存实亡:“比内阁拟旨辄中改”(《明史》卷一百九十四《秦金传》,第5143页);隆庆时,“帝任宦官,旨多从中下”(《明史》卷二百二十《舒化传》,第5793页);至万历以后,更经常出现内廷宦官完全无视阁臣草拟诏旨的权力、而诏书“悉由内降”的局面(《明史》卷二百四十二《陈伯友传》,第6288页)。

60.徐向前:《在“文化大革命”中》,昌隆编:《元戎蒙难记》,中国文联出版公司,北京1989年版,第13、第17页。

61.《旧唐书》卷八十七《刘袆之传》,中华书局(北京)校点本第2846页。

62.《新唐书》卷二百一《元万顷传》,中华书局(北京)校点本第5744页。

63.(宋)欧阳修:《归田录·佚文》:“唐翰林院在禁中,乃人主燕居之所,······学士院在禁中,非内臣宣召,无因得入,故院门别设复门,亦以通禁庭也。”(中华书局,北京,1981年“唐宋史料笔记丛刊本”第48页)类似记载又见(宋)沈括《梦溪笔谈》卷一“唐制,自宰相而下初命皆无宣召之礼”条(《梦溪笔谈校证》第17页,中华书局,北京,1962年版)。

64.《毛泽东思想万岁》(“文革”中发行,书中未标明出版者与出版地),第8册第93、第117页。

65.见中国人民解放军装甲兵政治部编印:《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胜利万岁》,北京1969年版,第131-132页。

66.王若水:《新发现的毛泽东》第十二章《文革的发动:打倒刘少奇》,明报出版社(香港)2002年版,第459页。

67.《魏书》卷八十五《温子升传》,中华书局(北京)校点本第1876页。

68.例如《旧唐书》卷六十六《房玄龄传》记载:“隐太子(王毅注:即唐高祖李渊之太子建成)以(房)玄龄、(杜)如晦为太宗所亲礼,甚恶之,谮之于高祖,由是与如晦并被驱斥。隐太子将有变也,太宗令长孙无忌召玄龄及如晦,令衣道士服,潜引入阁计事。”(中华书局校点本第2461页)。

69.印红标:《文革的“第一张马列主义大字报”》,香港中文大学主办《二十一世纪》1996年8月号第39-44页。

70.陈守一:《历史是公正的》,北京大学“中国研究中心”主办《中国研究》,1995年秋季号第161-163页。

71.转引自1967年1月1日《人民日报》、《红旗》杂志元旦社论:《把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

72.王力:《接见被苏联勒令回国的留学生时的报告》(1966年11月18日),《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参考资料》(1967年版,书中未注明出版者)第二集第42页。

73.古清远:《打开历史的黑箱——文革“写作组”剖析》,《东方文化》(广东中华民族文化促进会主办)2000年第3期第111页。

74.(唐)魏徵:《论治道疏》,《全唐文》卷一三九,第1414、1415页。

75.《文献通考》卷四十九《职官·三》:“魏晋以来,中书、尚书之官始为真宰相,而三公遂为具员,其故何也?盖汉之典事、尚书、中书者,号为‘天子私人’,及叔季之世,则奸雄之谋篡者,亦以其私人居是官。······使乱臣贼子递相承袭,以为窃取大物之渐,非所以昭德塞违,明示百官也。”(中华书局影印“十通”本第450页)

76.《宋书》卷九十四《恩幸传》:“孝建、泰始(王毅注:刘宋孝武帝和明帝年号)主威独运,官置百司,权不外假,而刑政纠杂,理难遍通,耳目所寄,事归近习。赏罚之要,是谓国权,出内王命,由其掌握,于是方途结轨,辐凑同奔。人主谓其身卑位薄,以为权不得重。曾不知鼠凭社贵,狐藉虎威,外无逼主之嫌,内有专用之功,势倾天下,未之或悟。挟朋树党,政以贿成。鈇钺创痏,构于筵笫之曲,服冕乘轩,出乎言笑之下。······构造同异,兴树祸隙,帝弟宗王,相继屠剿。”(中华书局校点本第2302页)77.佚名红卫兵:《献给披荆斩棘的人》,首都大专院校红卫兵代表大会《红卫兵文艺》编辑部编辑出版:《写在火红的战旗上——红卫兵诗选》,1968年版第74、75、76页。

78.详见《三国志》卷九《何晏传》,中华书局(北京)校点本第292-293页。

79.详见《梁书》卷一《梁武帝纪上》,中华书局(北京)校点本第6页、第13页;《南史》卷七十七《恩幸·茹法珍传》,中华书局(北京)校点本第1935页。

80.毛泽东:《我的一点意见》(1970年8月31日),《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中央文献出版社,北京1998年版,第十三册第114页。

81.(德)卡尔·雅斯贝斯着、魏楚雄等译:《历史的起源与目标》,华夏出版社,北京1989年版,第234-235页。

82.《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中华书局(北京)标点本第258页。

83.薛绚译:《费正清论中国》,正中书局(台湾)1984年版,第461页。

84.详见:拙着《中国皇权制度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第一编《概论》第四节《中国皇权社会及其文化体系在结构方式上的高度成熟》、拙着《法律制度与“历史三峡”》(法律出版社,北京,2013年版)“写作缘起”第三节《“走出历史三峡”与解析“制度学的十万个为什么”》。

出处:天文联合学会:《文化大革命定性学术研讨会专辑》20189月20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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