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前妻强行送院江西汉「被精神病」 10年申诉终获判收赔偿4.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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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8年12月,江西男子万友生被当地精神病院误诊患「精神分裂症」,其后10年间他一直在医院、政府部门间奔走,并把医院告上法院,兴起多次诉讼,只为除去这个「被精神病」的困扰。
江西高院近日终裁定医院当年断症缺乏依据,不符合诊疗规范,裁定医院向万友生赔偿3.8万元(人民币.下同)。
认为是妻子伙同院方报复
江西省精神病院院方表示,事缘2008年12月,万友生由他的妻子、儿子、女儿送来医院,他们指万友生有精神病史,而《住院病历》显示,万友生当时因「家人担心病情加重,强行送入我院」。
据院方病史记载,万友生从2008年8月份开始精神异常,并怀疑妻子有外遇,不听妻子解释,最近病情渐渐加重,甚至曾透过录音机监听妻子的言行,认为妻子和隔壁邻居有染。
不过万友生至今仍坚称是前妻出于报复目的,当时才联合江西省精神病院相关领导和医生,将他强行送至精神病院。
住院17小时即被「确诊」患精神分裂
幸好第二天早上,万友生获其母亲等人赴医院调解,才被松开和获准出院,然而医生却在「出院小结」诊断他患上「精神分裂症」。
万友生质疑:「精神分裂症有严格的诊断标准,需要出现幻觉、幻听、行为异常或无组织性等行为,并要数月之后才可得出结论,为何我只在医院待了17小时(院方)没有实施诊疗措施就可以做出如此诊断?」
雇主:你有病不合适干这个
但此后十年,「精神分裂症」就成为了万友生的标签,在工作时更曾因雇主得悉他有「精神分裂症」病历而把他解雇,并直言:「你有病不合适干这个。」饱受「被精神病」困扰的万友生,这些年来多次来到江西省精神病院要求更改诊断结论,但屡遭院方拒绝。
他同时向卫计委等相关部门提出控告,几经波折后江西高院今年8月裁定,医院当年未曾作必要检查,亦未提供任何治疗,所作诊断「明显缺乏依据,不符合诊疗规范」,故判决医院赔偿万友生3.8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并向他作出书面道歉。
(澎湃新闻网)
网民热议:
「给多少赔偿都难以消除十年的噩梦,不给点赔偿可就真说不过去,无论多少,都必须去争取,这是应该得到的。」
「有人争先恐后的想要一个『精神病』,有人却为了不要『精神病』而奔走10年。」
「精神病是一个常人都不想要的标签,恶人往往却拿精神病做幌子来逃避法律制裁。」
「有钱精神病开宝马撞人,没钱扣个精神病帽子迫害多年。」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