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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携港腊肉遭入境罚$1.3万台防疫局:港澳视同大陆

2018年12月15日 13:04 PDF版 分享转发

文章转自网络,旨在为读者提供多元信息,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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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放置禁止旅客携带肉类制品入境的告示。

严防非洲猪瘟疫情传入当地,今日起实施新修订的动物传染病防治条例,旅客若携带肉类制品入境,将被罚款5万至100万元新台币(下同,1.3万至25万港元)。今天上午,桃园机场就查获一名台湾人及一名中国旅客,携带中国猪肉制火腿肠入境。数小时后,又有一名台湾人从香港携带入境,遭裁处5万元(约1.3万港元)。

行政院农委会动植物防疫检疫局表示,一名罗姓的台湾旅客今日下午从香港搭机抵达桃园机场,因携带腊肉入境并没有口头或书面申报,通关时遭查获,当局从严处理,将地区视同中国大陆,罗姓旅客遭罚款5万元。

另有一对缅甸夫妻替朋友携带贡丸、腊肠及鱼浆制品等「家乡味」搭机抵台,在提领行李时遭检疫犬嗅出,防检局人员开箱检查后发现大批鱼浆、肉类制品。夫妻两人异口同声地说是帮友人带东西,并不清楚里面有些什么,也不清楚肉类制品不能入境台湾的规定,经防检局人员告知相关规定并填写申报单,放弃违禁品后才能入境。

防检局统计,截至今日下午4时,桃园机场查获8宗旅客违规携带动物产品入境案例,其中3人被罚5万元,所携带的均为中国火腿肠及腊肠;4宗则被罚款3万元(约7,500港元),2宗涉及鸡肉,另外2宗则为越南猪肉,另有自日本携带猫狗食品入境者,遭罚款1万元(约2,500港元)。

防检局再次提醒,旅客违规携带动物产品的罚则已经提高,第二次再携带来自3年内有发生非洲猪瘟国家的猪肉产品者,最高可被罚款50万元(12.6万港元)。

台湾《苹果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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