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取消调整行政职权521项
2018年12月21日 19:27 PDF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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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政府已于近日发布了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取消调整行政职权521项。
在取消调整的521项行政职权中,取消74项,下放(含委托下放)各市行使58项,合并180项,增加85项,调整规范54项行政职权子项,明确以市县属地化管理为主28项,转为内部管理事项42项。对暂住证的收缴、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费征缴、排污费徵收和缓缴排污费审批等行政职权事项均在取消之列。
据介绍,辽宁省自2015年省直部门权责清单公布以来,共10批次取消调整行政职权1084项,频次和力度位居大陆前列。2018年,辽宁省将持续简政放权列为省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的重要任务。
来源: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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