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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有此律政司:继放生梁振英后郑若骅放生郑若骅

2018年12月22日 17:57 PDF版 分享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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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有此律政司:继放生梁振英后郑若骅放生郑若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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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替袁国强出任长的。香港政府新闻

(法广RFI 香港特约记者甄树基)因为上任不久即被传媒揭发家中拥有僭建物而有“僭建律政司”之称的郑若骅,她的下属律政司刑事检控专员在征询独立法律意见之后21日称,决定不检控郑若骅,只检控她的丈夫潘乐陶。但由于郑若骅早前就前特首私下收取UGL公司5000万元台底分手费而又没有申报一案,作出不予检控的决定时,却没有寻求独立法律意见,两案明显有双重标准之嫌,有议员除了呼吁当局公布调查报告及独立法律意见全文之外,法律界人士更要求郑若骅就梁振英一案,从新寻求外界独立法律意见。

郑若骅今年初甫上任,就被揭发与丈夫潘乐陶拥有的屯门两座独立屋有地库等多处僭建。在僭建丑闻爆出后,郑若骅已表明不会参与有关个案的检控决定,获授权处理有关个案的刑事检控专员梁卓然21日发表声明公布上述决定。

屋宇署已赶在一年检控时限届满前,就潘乐陶违反《建筑物条例》发出传票。根据法例,一旦入罪可被罚款40万及监禁两年。

刑检专员称,由于潘乐陶个案已展开检控程序,不宜提供详尽理由。而据资料显示,潘乐陶今年1月9日曾发声明表示他是2012年10月“以现状购入独立屋”。现时屋宇署有证据提出检控,显示有人当时讲大话。

香港大律师公会21日发表声明指出,律政司背离惯例的做法,在梁振英一案中没有寻求独立法律意见,“不禁令人怀疑,是次事件中的决定是否不受任何政治考量所影响”,促请律政司寻求独立法律意见后重检不检控的决定。律政司继续以有人申请司法覆核为由,拒绝回应公会的声明。

香港大学法律学院首席讲师张达明认为,今次郑若骅与丈夫潘乐陶涉及僭建案正好反映,为何之前郑若骅决定不检控梁振英一事上,偏离常

偏离常规,没有寻求独立法律意见,对此亦没有作出详细交代,是违反法治的基本要求。

法政汇思召集人吴宗銮表示,律政司刑事检控专员梁卓然所发表的声明内容,明显与律政司早前就梁振英案发表的声明落差极大,“让大家看到律政司在处理UGL案嘅手法上,有差别待遇同双重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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