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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乞讨者领身份证 享市民同等待遇

2018年12月31日 3:11 PDF版 分享转发

文章转自网络,旨在为读者提供多元信息,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来源:“尚一网”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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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华峰、康华刚,这是你们的新身份。”

12月29日,在内,市公安局武陵分局和市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将一张张崭新的分发给50名流浪乞讨人员。这意味着,从这天开始,这些曾经居无定所、无名无姓的残障员成为了真正的“常德人”,他们将从元月1日开始享受常德市民医保和低保等相关待遇。

“我们把流浪人员的新身份证移交给康复,这样康复医院才能替他们办理相应的医保手续,因为医保必须要刷身份证才能生效。”市救助管理站副站长陈林介绍道,12月12日,市救助管理站与市康复医院达成协议,将50名已上户流浪人员移交给康复医院,由该医院为其办理特困人员供养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同时,为保障移交人员现有不降低,市救助管理站按20元/人/天的标准对50名移交人员实行动态生活补助。移交人员如发生躯体疾患,医疗费用按医保政策报销后,自付费用由市医疗和临时救助科按规定予以保障,如仍有不足由市救助管理站予以据实补足。此外,护理费、生活照料等费用由市民政局最低生活保障科按规定保障,不足部分由市救助管理站予以据实补足。

这50名残障流浪人员来自全国各地,最大的74岁,最小的才20岁,他们忘记了姓名,没有身份不能享受国家相关的低保和医保,而现在,他们终于有了合法的身份,终于可以在常德这个大家庭享受和其他常德市民一样的合法权益。
_(网文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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