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评论、关注点赞

  • Facebook Icon脸书专页
  • telegram Icon翻墙交流电报群
  • telegram Icon电报频道
  • RSS订阅禁闻RSS/FEED订阅

刘恒政:公检法合伙犯滥用公权徇私枉法罪该由谁管

2019年01月10日 16:12 PDF版 分享转发

文章转自网络,旨在为读者提供多元信息,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徇私枉法罪的构成:

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在刑事诉讼中,对明知是无罪的人使其受到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使其不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过程中故意违背亊实和法律作出枉法裁判的行为。


司法人员包括: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

徇私枉法罪的犯罪行及表现:

(1)对明知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使其不受追诉。

对有确凿证据亊实证明其实施犯罪的人,釆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亊实、违背法律的手段,故意包庇其不受侦查、起诉或审判。故意包庇不使其受追诉的犯罪亊实可以是全部犯罪亊实,也可以是部分犯罪亊实和情节。

(2)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到追诉。

所谓无罪的人,既包括未实施任何违法行为的人,也包括实施违法行为但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是无罪的人受到追诉,是指明知是无罪的人而故意予以立案侦查,用刑事强制措施限制其人身自由,提起公诉,进行审判等。

(3)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亊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所谓枉法裁判,行为人故意对有罪者作出无罪判决,对无罪者作出有罪判决,或者重罪轻判,轻罪重判。

赤 裸裸的罪证铁铮铮的亊实为什么会诉法无门?

执法犯法的国家公职人员可以免责赦罪吗?

透视一起司法人员长期枉法滥用公权,一起铁铮铮的违法犯罪案件,让民权无法维护的案例。

Ad:美好不容错过,和家人朋友一起享受愉快时光,现在就订票

一名员的十八年悲惨遭遇和漫长的维权路······。中央巡视组2014年、2018年曾三次分别给予督办、中央扫黑除恶第六督导组2018再次督办的案件(先督办给河南省高院,省高院又督转给郑州市中院)至今均无任何结果。

深受中央巡视组、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直属党中央委派的巡抚要员)关注、督办的案件一直不予整改、落实,难道还要百忙中的习总书记亲自给下道主席令吗?

维权十八年,衙门全找遍,上下玩权术,层层搞欺骗,喧称法为民,实为官戏言,故意造错案,维权似登天。中央政策好,地方把味变。权力大于法,权权互交易,庸官丧良知,滥权将吾欺,清官实难觅,御状为官逼。

总书记讲:“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公正司法。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人民群众通过司法程序不能保证自己的合法权利,那司法就没有公信力,人民群众也不会相信司法。”

习总书记曾多次重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

十八年前,办案人员相互勾结,滥用公权,徇私枉法,办关系案、金钱案,故意栽赃陷害,故意编造假证据,践踏、羞辱公平、公正的法律,制造冤假错案,十八年一次次地欺骗、伤害、侵犯我的合法权利,给我及其家庭造成无法弥补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

事实与经过

1995年至1998年期间,郑州市国税局内部发生一场严重的权利斗争,当时曾惊动到中纪委及国家税务总局、涉及到多名局、处级领导,最后无法结案,对上级无法交代,郑州市国税局就勾结郑州市公安局办关系案、金钱案,寻找替罪羊为本场权利斗争收场。我作为当时郑州市国税局下属二级机构、郑州金鹤实业开发总公司的副总经理兼郑州金鹤物资贸易公司的经理成为他们物色的对象,他们无端怀疑我知情某领导的违纪行为,逼迫我给出假证据被其拒绝,办案人员就斥我不配合他们的工作,称:“非让我去过过生不如死的日子不可”。并威胁我:“你信不信,在我们国家说你有罪你就有罪”。随后就故意编造伪证,对我栽赃迫害,导致后来我就成了本场权利斗争的替罪羊和牺牲品。

2000年10月18日至2010年5月27日,公、检、法相互勾结,搞权权交易,办关系案、金钱案,编造伪证,故意制造冤假错案,使我在没有被开除党籍、工职、撤销任何职务的情况下,将我错拘、错捕、错判入狱,在监牢里度过了生不如死的1187天。我历经近十年的艰辛诉求,2010年5月27日经法院重审改判无罪,使我蒙冤受屈长达近十年(3506天)。3506天我的政治生命、合法劳动权利、合法经济收入全被无辜非法剥夺,堂堂一名公司经理,企业法定代表人既变成一名社会乞丐。3506天的悲惨遭遇,我的身体被摧垮,精神被搞炸,家庭被搞乱,给我及其家庭造成无法弥补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

改判无罪后,2010年11月23日,河南省高级法院院长张立勇曾回访我,当时有省高院另一副院长及其它领导、郑州市中院院长、二七区法院院长、副院长及众法官以及河南省电视台法治频道记者在场,张院长曾指示:“要想法对老刘及家庭十年来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给弥补回来”。

2011年,我向赔偿义务机关郑州市中院申请国家赔偿,郑州市中院不以亊实为依据,给我做出不公正的赔偿决定。决定只赔偿我被羁押1187天计人民币16万余元,精神抚慰金1万元,而对三级法院为维护它们的伪权威、伪形象、故意坚持有错不纠,渎职枉法裁判导致我2319天的艰辛维权所造成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均不予支持。法官解释:“给你这些赔偿确实弥补不了给你造成的损失,你不满意你可去省高院申诉。”

我对郑州市中院的赔偿决定不服,即向河南省高院提起申诉,省高院审理后只确认郑州市中院决定给我支付1万元精神抚慰金偏低,省高院决定变更为3万元。省院法官解释,给你这么多赔偿确实弥补不了给你造成的损失和伤害,但我们已做出很大努力,再给你多了,很多法官就要被砸饭碗,你不满意你可去最高院申诉。

2012年6月,我向最高院提出申诉,最高院受理后分别在8月、10月约谈我两次,并告知我已经立案正在审理中。2013年3月初,我再到最高院查询,法官答复案子仍在审理中让我继续等待。

2013年3月底,最高院违犯法律程序,对我的案子审而不判,不给下判决、裁定,给下了一份驳回通知书,驳回通知书对我的合理诉求全部不予支持,就连我要求对故意枉法制造本起错案的办案人进行追责、追偿的诉求也只字不提。驳回通知书落款一名法官的名字也没有,最高院向我下达的驳回通知书不是通知我到法院签领的,而是采用快递邮寄,寄给我也不让我签收,最高法院的作法,程序是极其荒唐的、也是不合法的。

2013年、2014年、2015年我曾多次带着最高院的驳回通知书到最高检申请抗诉,最高检都给我解释,最高法的驳回通知书不是判决裁定,(不属正式法律文书)没有法律效果,不能受理,让我去最高法索要正式法律文书(裁定)。2013年至2017年我反复到最高法讨要裁定,最高法都辩称此案已审结,程序已终结为由不予受理。至此,我的诉求步入到上天无路、入地无门的绝境。

2017年5月26日我抱着碰大运的心态,又到最高检诉求抗诉,很幸运,这次受到了接待,检察官看过材料后给我下了一个约谈通知,让我回去重新准备材料,要在6月10日前到最高检接受约谈,但要求材料内容不准带控诉、控告的词语。6月9日我以“赔偿、追责、追偿监督申请书”为标题向检察官递交了诉求材料,检察官看后很不高兴,斥责我写的材料不符合要求,要求去掉“追责、追偿”四个字,否则不予受理。我无奈,只有按照检察官的要求将“追责、追偿”去掉后检察官才收下了材料,让我回家等侯答复。8月14日最高检用快递给我寄来一份不予立案通知书。通知书称:本案不符合《人民检察院国家赔偿工作规定》第三十条规定的立案条件,决定不予立案。荒唐,本案是公、检、法相互勾结,办关系案、金钱案,故意编造假证据、假证明对我进行栽赃陷害,后又将我错拘、错捕、错判入狱,是公、检、法相互勾结枉法制造的一起冤假错案。我历经近十年的艰辛诉求,法院渎职枉法,官官相护,,坚持有错不改,以维持、驳回、驳回维持的卑鄙手段,像烤烧饼一样的摧残、折磨我达近十年,最高检拒绝我的申诉材料中带有控诉、控告词语,并让删除追责、追偿的诉求亊项,连对违法者控诉、控告的权利都没有,最高检是对我合法权利的剥夺,本案的办案人员故意制造冤假错案,他们是知法犯法,他们触犯律的性质、后果及社会损害更严重、更恶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王子犯法应与黎民同罪,检察机关拒我对枉法者进行控诉、控告及提出的追责、追偿诉求,是对司法正义、公平、公正的践踏和羞辱,是在搞权权交易、官官相互护,是在纵容、包庇犯罪分子,国法不容,我是坚决不能接受的。

郑州市中院、河南省高院对我做出的国家赔偿,违背了亊实求是的办案原则,没有采用法、情、理、相结合的办案理念去分析、审理、裁决案子,是在机械地、片面地实用法律。为此,对我作出的赔偿决定是不公正的。

最高人民法院对我的申诉审而不判,违背法律程序,它们是在办关系案,是官官相护、权权交易,是下院错判上院护短的产物。

中国有句古语:“饿死不做贼,屈死不告状。”谁都知道打官司是要付出沉重代价的,尤其民告官的官司,导致倾家荡产、妻离子散、身败名裂。十年的官司,我的合法劳动权利和合法经济收入被剥夺,身体被摧垮,精神被搞炸,家庭被搞乱,我的遭遇充分证实了沈德咏院长讲的:“一个冤假错案,毁掉一个家庭,毁掉一个人的一生”的严重后果。十年悲惨遭遇给我造成的精神伤害和经济损失是无法弥补的。

我对两级法院的赔偿决定不服,2014年3月我曾向河南省检察院申请抗诉,检察官看过材料后,三名检察官一同会见我约一个小时,他们对我的遭遇深感同情,称:“十年对一个人一个家庭造成的损失确实太大了,一个人的一生有几个十年。”并劝导我,案子已久,涉及当时办你案子的人员有很大变化,现在你要求追责难度很大,他们答复与省高院进行协商,可通过补偿、救助的方式弥补我的损失,也是对我精神上的一种安慰,建议我以后不再提追责的亊项,让我回家等候消息,最近会有人与我联系。(至今未果)

2014年4月,中央第八巡视组进驻河南,我向中央巡视组递交了控诉、控告材料,中央巡视组即我的控告状、控诉状批、转、督办给了郑州市中院,郑州市中院法官曾两次到我家询问笔录并向我承诺“是中央督办的案件,将很快会我做出结论”。曾问我,你的赔偿诉求法院全部支持了咋办,我当场答复,支持了我就息诉罢访。可后来一直没任何消息。7月15日我到省高反映情况,不但没人接待,反遭到省高院法警的施暴和武警的殴打致伤。(伤情照片附后)

2018年2月24日中央第一巡视组进驻河南,3月5日我向巡视组寄去了控诉、控告材料,倾诉我十八的悲惨遭遇。巡视组收到后即督办给河南省高级法院,省高院随督转给郑州市中院处理。3月15日郑州市中院赔偿办何志军主任亲自到我家询问我向巡视组反映的情况和诉求,并称他们到我家是上面有要求,接到材料后三日内必须面见当事人。还称院里为应合处理巡视组督办的案件还专门成立了工作组,他们回去后会速将我反映的情况上交相关部门办理。随后,何主任还征求我的意见,“你向巡视组反映的亊宜要超出法律规定条款你是否同意调解解决”,我说:“只要我的诉求能够得到合情、合理、公正、公平的解决,我依然与2014年承诺的一样,将息诉罢访”。3月27日我打电话向何主任询问情况,何主任告知材料已经转立案二庭办理。清明节过完,,我就多次打电话与立案二庭、赔偿办联系,询问案子进展情况,可电话始终无人接听。随后我查询到4月11日是副院长石志军、立案二庭庭长刘勇等院领导预约接访日,下午四点多我受到接访,但遗憾的是,预约接访的石院长、刘庭长均未到场。接待我的法官讲:“他也不清楚巡视组督办的材料现在在哪,还得找刘庭长,让我直接与刘庭长联系”。回家后我一直打电话与刘庭长联系,可始终联系不上。3月初巡视组就将我案子督办给省高院,省高院又督转给了郑州市中院,至今已一个多月,郑州市中院不但不给我任何答复,现在巡视组督办的材料转到那里,我都查询不到,游戏啊!这就是司法机关经常玩弄的权术和游戏,可以说已经形成常态。后来我得知,何志军称材料转给立案二庭是在撒谎,是在愚弄我,是在玩权术、玩骗术,他的作法已丧失了一名党员、干部、法官的德、行。

4月13日,我在焦虑无奈中给郑州市中院赔偿办主任何志军发了一条短信,意思是:“我十分担心2014年的旧剧重演,郑州市中院在20日前对我的问题解决不了,我将继续上书中央巡视组。”4月15日早上八点多何志军给我打电话称,郑州市中院李广湖副院长要见我,让我九点半以前赶到中院。见面后,根据李院长的意思我向李院长陈述了我向巡视组反映的具体亊宜。李院长听完我的倾诉后,官腔十足的对我说:“你的案子我知道,不是依照国家赔偿规定给你赔偿过了吗?,法院是严格按照法律去办的,超出法律范围法院不能做,以前他们把你案子办错了他们违法,现在我们不能再违法。有关你诉求的追责问题,你可以归囗去反映,公安局枉法办案你去找公安机关纪委投诉,检察院违法你到检察院纪委反映,属于法院的问题我们向本院领导和上级机关汇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但对你的遭遇我很同情,但其它方面的亊现在做不到。李院长的了了数语把我给打发了。我听了李院长的解答后,心里非常恼火,我斥责到:“你们公、检、法办我案子的时侯讲法了吗?你们滥用公权、渎职枉法、办关系案、金钱案,对一个无辜良民、共产党员故意栽赃陷害,连党籍都忘了开除,投进大牢,(我是带着党籍在共产党监牢里服刑的)造成罕见的冤假错案,毁掉了我的一生,毁掉了我的家庭,你们一直坚持有错不纠,十七年象烤饼一样的摧残我,你们拍拍胸膛,换位思考,人是要讲良知的。现在你们讲法了,当时公、检、法相互勾结,故意枉法办案,你们把法律、法规、法律范围都忘到哪里了?2004年你们法院依法给我改判无罪,我会向你们提出2319天的赔偿吗?2319天就是法院为维护自己的伪权威、伪形象,坚持有错不改造成的。现在把我的身体摧垮了,精神搞炸了,家庭搞乱了,你们不讲理、不讲情,片面地、机械地适用法律,法院这样办案还讲人性吗?我不接受法院这样的答复,我要继续去上面告,去找上级维权,我斥责后,李院长讲:“你的遭遇我很同情,但你提出的赔偿亊宜法院无法解决,你该去哪告就去哪告,那是你的权利。随后李院长因有要亊就走了,本次接访就此结束。法院啊!法院你们一点理、一点情都不讲,只是断章取义地拿法律糊弄我,打压我,这样做能使我心服满意吗?你们这样做还叫人民的法院吗?在此,我郑重声明:“我对郑州市中院的答复和结论是极其不满意也是不予接受的。

我对李院长的接见不满意并不能接受,2018年5月我又向中央巡视组寄去控诉材料,陈述了贵巡视组督办后郑州市中院领导接见我的经过,中央巡视组收到材料后,即再次将我的材料督办给郑州市中院,这次督办后郑州市中院于东辉院长亲自接见我并当场予以向下交办,交办后,我曾接收到自称是法院的打给我三次电话,只简单的问我是否给中央巡视组寄过材料和受到于院长的接访,以后就再无任何消息,我再打这些电话不是忙音,就是没人接,至今任何答复也没有。中央巡视组曾相继三次督办的案件,至今无果,官场黑,比黑社会更黑啊!郑州市中院的行为是对老百姓合理诉求的无视,也更是对中央巡视组的藐视。

2018年8月28日,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进驻河南,我分别在8月29日、9月20日分别给督导组寄去了控诉、举报材料,控诉郑州市中院滥用公权、渎职枉法、坚持有错不纠、执法犯法、重复犯罪,毁我一生,毁我一家的恶劣罪行。我不清楚什么时候督导组已将我的材料督办给河南省高院,几个月来没有一点消息。我在失望中,11月27日郑州市二七法院给我打电话称,郑州市中级法院将我寄给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的控诉、举报材料已督转给了该法院。我接到电话后感到非常奇怪及荒唐,我的控诉、举报材料清清楚楚是控诉终审法院的。控诉郑州市中院滥用公权,办关系案、人情案,枉法裁判,以权欺法,以权欺民罪行的,郑州市中院对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督交的案件,自己不整改、不落实,却玩弄法律游戏,踢皮球,不作为、不担当,搞欺下瞒上,推责、卸责。请问郑州市中院,中央巡视己三次将我的案子督办给你们,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又把我的案子督交给你们,你们一压再压,一推再推,一拖再拖,你们千万不要忘记,执法为民是你们的天职啊!,你们拿着国饷,吃着皇粮,一定要为党工作,为民办事。当官不为民作主,请你回家卖红薯。人在做,天在看呀!

2014年10月29日、2015年2月11日、3月26日,河南省高检分别再受理我的控诉、控告材料,并承诺再协调和督办,让我在家等消息。2015年5月25日,我到省高检寻求结果,省高检接待人员称:“你的案子是特批特办案件,你回家等着,下午给你答复。”至到6月1日,什么消息也没有,我再到省高检查询,接待人员却突然谎称:“现在根本查不到以前高检所受理我的任何材料信息,就连省政法委批转、督办过来的所有材料信息也查不到。”5月25日,曾被检察官告知是特批特办的案件,为什么时隔一周所有材料信息被隐匿、删除、消失,作为执法机关,这种做法纯粹就是一种流氓行为,真让人无法接受,真是太荒唐了。是谁在背后干预和暗箱操作,真是官场黑比黑社会更可恶,更凶残,更可耻。

2014年11月24日、2015年元月12日、3月30日、5月25日、6月1日、7月13日、8月5日、11月2日、2016年元月6日,我曾分别向河南省高院递交了控诉、控告材料,该院依照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举报须知第四条规定,对我递交的材料该院均予已受理登记,但至今不给我任何受理手续和处理结论。

2014年12月、2015年元月、4月、5月、8月、9月、11月,2016年元月、4月、5月,我递交给省政法委的控诉、控告材料,省政法委也均登记后分别督办给省高检、省高院,至今两院均不予立案,也不给任何答复,等于泥牛如海。

我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014年3月、7月、10月、2015年3月、7月、10月、2016年3月、5月,7月、9月、2017年3月、5月、9月我曾分别到北京给习总书记、中纪委、中政委、最高法、最高检的领导寄控诉、控告材料。随后,我均收到了收件机关盖过章的回执,只有我寄给习总书记、李总理的材料被转给国家信访局后,国家信访局给我发来几次短信,称我提出的信访亊项属人民法院职权范围,请我向有关人民法院提出。我给其它领导人的材料都泥牛入海,连一点回音都没有。维权难,真是难似上青天。

申请亊项:

一、一审、二审对我的赔偿决定是不公平、不公正的,我是不能接受的。我从2000年10月18日被司法机关错拘、错捕、错判,我历经近十年的艰苦诉求,至到2010年5月27日才予以改我无罪。本起冤假错案沉积长达3506天,在我们一个法治国家真是一桩奇案。3506天给我及家庭造成了极其惨重和无法弥补的经济和精神损失。法院决定赔偿我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合计198945.71元。真是天大的不公,国法不容、天理不容,我强烈要求法院遵循习总书记:“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指示精神”,坚持以事实求是为准则,对法院枉法裁判给我造成3506天的经济和精神损失做出公正、公平、合理的国家赔偿。

二、我提出的赔偿亊项都是在法度之内,情理之中。最高人民法院驳回通知书称,我主张郑州市中院应支付精神抚慰金的理由不充分是在袒护、包庇郑州市中院、河南省高院的不公正赔偿决定,是在抹杀我十年悲惨遭遇的事实真相,在继续剥夺我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办的是关系案。据我查悉,国家对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支付是有规定的,具体数额,原则上是按不超过依照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所确定的人身自由赔偿金、生命健康赔偿金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五计算的,最低不少于一千元。另据我查询获得的信息,从2011年国家新的赔偿法颁布实施后,从赵作海错案开始,全国纠正了许多冤假错案,当事人得到的精神抚慰金大都超过了百分之三十五,有的超过百分之八十。如:呼格案、张氏叔侄案、钱仁风、念斌、徐辉、陈满、聂书斌等案例都可以佐证。而且这些案子的当事人大都是正在服刑中被改判无罪的。我与他们遭遇不同的是,我是刑满释放后经历了2319天艰辛维权才得到改判无罪的。我历经的2319天维权所遭受的磨难真让其诉说不完,倾诉不尽。真是生不如死呀!郑州市中院决定支付我的抚慰金不到百分之十,河南省高院的决定不到百分之二十,最高院却辩称河南省高院的赔偿决定并无不当,公平何在、公正何在,法在哪里?为此,我要求法院要以亊实为依据,维护我的合法权利。我被冤狱1187天,上诉、申诉达九年之久,从非法关押到改判无罪,我遭受伤害长达3506天。在监牢里受尽了非人间的摧残和折磨,在上诉、申诉期间又多次遭遇相关部门和不同社会阶层的歧视和污辱。一起赤 裸裸的冤假错案,河南省三级法院审了十余次,我收到十余份枉法判决书,他们真是在践踏和羞辱法律的公正、正义。十年间,我过着度日如年、生不如死的日子。我唯一的女儿因父亲是一名罪犯,在社会舆论的压力下、中途辍学,荒废学业,三十岁还没完婚,至今也没有一份安定的职业,她被毁掉了一生。我的妻子因社会舆论的打击和家庭经济的拮据,精神上造成极大的挫伤,精神面临崩溃,不但长期提出与我离婚,还扬言要弄死我。十年的悲惨遭遇,使我的身体被摧垮,精神被搞炸,家庭被搞乱,积怨劳成疾,使其患上严重的。给我造成更惨重经济损失的是:作为郑州金鹤物资贸易公司、郑州三江贸易有限公司,两个公司法人代表的我,因被剥夺人身自由,使两个公司的营业执照无法年审而被注销。给国家、集体、个人都造成了无法弥补的经济损失。最高人民法院称我的主张理由不充分是极其荒唐和不尊重事实的,也是不公正、不合情、不合理的。对我及家庭伤害有多大,敬请办案的法官拍拍良心,换位思考思考。

我认为郑州市中院、河南省高院给我作出的赔偿决定是强奸和颠覆了社会的公平、公正,才真正是理由不充分和缺乏法律依据。沈院长的讲话感人肺腑,顺应天理,深得民意。郑州市中院、河南省高院、最高人民法院给我作出赔偿决定与沈院长的讲话精神是完全相悖的,也违背了法、理、道德和良知,我对三级法院的判决是不能接受的。

三、最高人民法院不以亊实求是断案,办的是关系案。最高人民法院驳回通知书称,我主张郑州市中院还应当赔偿误工费、为申诉所产生的交通费、打印费、住宿费、医疗费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法官是在睁着眼撒谎,是没有人性味的欺人之谈。2319天给我造成的一切损失都是因司法机关故意枉法办案造成的,尤其是法院坚持有错不纠,一错再错,我蒙冤长达近十年,给我造成的损失法院不赔,应该谁赔,最高法作为最高法律裁决机关,总得有个说法吧,不能一驳回案子就终结了,公平公正何在。

我们党的政策始终是坚持以事实求是为准则,法院办案始终是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是由人制定的,法是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地进行修改和完善。但是已经形成事实的东西,任何人、任何理由都是无法改变和否定的。我2000年10月被错拘,后被错判,2010年5月被改判无罪,我总计被非法剥夺合法劳动权利、合法经济收入3506天,郑州市中院、河南省高院只决定赔偿我冤狱1187天,计赔偿金198945.71元。2004年我出狱后,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拖着病体,(因本场从天而降的灾难,给我精神上造成沉重的打击,造成我患上高血压、冠心病,而又因经济上的拮据,无钱医治严重的病疼,只能忍受着病魔的折磨,四处奔波,2010年我改判无罪后拿到赔偿金才到医院作检查、诊治,结果是高血压、心脏主动脉血管严重狭窄,时刻都有生命危险,后给我做了3个心脏支架,昂贵的医疗、医药费世人皆知,司法为民要说到做到啊!)诉求长达2319天,2319天的误工费,完全是郑州市中院故意有法不依,有错不纠,枉法裁判造成的。法院应该把因果关系搞清楚,冤有头、债有主,我申请的误工费,完全应该由法院赔偿。另外,2319天我年复一年的四处奔波,我能扎紧脖子、陡步去伸冤吗?吃、住、行应该谁来承担,法院理都不讲,还讲什么法呢,最高人民法院称我的诉求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从一审判决到改判我无罪的十余份法律文书就是铁证如山的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求法院明断。

我作为一名近三十年党龄的中共党员,无辜遭受近十年(3506天)的迫害、摧残、折磨,年复一年、月复一月的诉求公平正义,十八年却一直得不到属于自己的合法权益,我表示万分的愤慨。对如此让我感到不公平的现实生活,使我对这个世界深感寒心和绝望。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制定了一系列惩治腐败及从严治党的重大措施,打击、震慑了一大批坑国害民的不法分子,是我们的党风、政风得到了明显好转,全国人民拍手称快。但是,仍有一部分自觉手段高明、隐藏较深的不法分子还没有受到法律的惩处,他们利用窃取的权力,他们拿着国饷,吃着皇粮,继续干着祸国殃民的勾当,他们座着位子,霸占着权力,不为国家操劳,不为老百姓办事,更甚的是他们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渎职,枉法,玩弄政治和法律游戏,欺压残害黎民。他们的作法,表面上讲,称之谓是种种庸政、懒政行为,实际上他们是在恶意地抵触、对抗党中央决策的贯彻、落实,想方设法削弱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力。其目的就是要制造和加大社会矛盾,搅乱局面,保护自己。他们唯恐社会和谐稳定,国泰民安,会乱了他们的方寸。他们是亡党、亡国之心不死。

2014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印发了建立健全冤假错案责任追究的规定,实行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严肃查处刑讯逼供、暴力取证、隐匿伪造证据等违法行为的规定。2015年两高相继出台冤假错终身追究制的决定。对造成冤假错案的责任人终身追责作出了明确决定。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没有公正何谈法治。没有公正何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公正何谈社会和谐、稳定。为此,司法腐败才是对国家对百姓伤害最残酷的腐败,祸国又害民。我维权十八年问题得不到解决是我的不幸和灾难,也是国家及法治的悲哀。腐败不除、亡党亡国,枉法者不惩,民无宁日。在此,我也奉劝那些忘义的官员们,你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为党操劳,为民办事是你们的天职。否则,人在做,天在看,天高三尺有神灵,行恶多端必自毙。在此,我敬请有良知的司法领域的官员们,你们拍拍良心,细数一下,由于你们的作恶,毁掉了我的后半生,我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十八年我跑了多少冤枉腿,走了多少冤枉路,费了多少冤枉心,受了多少屈,遭了多少罪。十八年我一直是沉浸在度日如年、生不如死的悲惨岁月里。可我不解的是,在我们一个法治国家里,铁铮铮的滥用公权、执法犯法行为,深受中央巡视组、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关注、督办的案件却得不到整改、落实,非把人逼得走头无路不可,太可恶了。但人人皆知,一个人的承受和忍耐都是有限的,兔子急了也会咬人的。人不报,天将报也!

中国有句古语,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卖红薯的可为饥饿者填肚充饥,现在一些官员拿着国饷,吃着皇粮,不担当、不作为,不为党效力,不为民做事,更甚者滥用公权、徇私枉法,损国害民,还不如一位卖红薯的。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有关依法治国、司法公正、司法为民、替民排忧、为民解难、要及时有效地化解和解决老百姓反映的合理诉求的好决策。习总书记针对这些治国大计、关系到国泰民安的大问题曾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可是党中央的好决策,习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到地方后却被一些歪嘴和尚给念坏了。他们为维护自己的伪权威、伪形象,搞官官相护、权权交易,在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和总书记重要指示上打折扣、绕弯子,转圈子,实施软对抗。甚至暗中捣鬼拉着倒车,使党中央的决策不能很好得到落实。他们以权欺法、以权欺民,使尽一切招数为违法犯罪者充当保护伞,使无权无钱弱势的老百姓合法权益无法得到维护。为此,导致社会矛盾激化、恶化的严重后果,真是祸国又殃民。在此,我千呼万唤,我的悲惨遭遇完全是司法机关在利益的驱动下、强大腐烂权力关系网的相互操纵、交易中酿成的,他们的行为比黑社会还黑,比黑恶势力还恶。恳请各级领导一定要为我这位被残害得遍体鳞伤的国民作主呀!

维权人河南郑州:刘恒政

2018年12月1日

13653714898
来源:博讯

喜欢、支持,请转发分享↓Follow Us 责任编辑:叶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