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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终院首席法官:法庭处理“具争议”案件时不偏帮任何一方

2019年01月15日 11:07 PDF版 分享转发

文章转自网络,旨在为读者提供多元信息,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终审法院首席今天(14日)指出,处理“具争议”的案件时,不会偏帮任何一方,也不会寻找某种中间方案来解决社会关注的政治、社会或经济问题,法庭处理的只是法官席前纠纷所涉及的法律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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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明报》和香港电台报道,马道立在香港法律年度开启典礼上致辞时,提及香港法制的五大特质,包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庭裁决只考虑法律问题、具备完善上诉机制及具透明度。马道立说,司法独立在于法官在履行其宪制职责时,独立于一切外界的干涉,不论是行政机关、立法机关,甚或任何人。


马道立称相信法院的工作具透明度,方能获取社会对法制的信心,而所有级别法院的聆讯均开放予公众旁听,只有少数特别情况才须进行闭门聆讯。法庭于书面判决列出判决的理由,是公开予公众查阅。

不过,马道立也提到,香港法院过去一年在“具争议”的案件做出判决后,受到批评,甚至人身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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