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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志批国歌法不够清晰 聂德权:不是强迫爱国家

2019年01月28日 19:56 PDF版 分享转发

文章转自网络,旨在为读者提供多元信息,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聂德权昨继续推销《》,称草案只是针对公开故意侮辱的行为,不会造成“躺着都中枪”。主席反驳,由于草案不够清晰,最终可能连作出抗议行为都违法,变相限制市民的抗议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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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苹果日报报导,香港众志在草案首读当日在政府总部公民广场悬挂“不歌颂的自由”标语,抗议港府订立《国歌法》。聂德权回应称,“我不是强迫你去爱国呀,我又不是强迫你一定要去歌颂”,“我只不过是说在一个奏唱国歌的场合里、一个庄严的场合里,我们需要表现出相关的尊重”。

然而被问到若批评国歌内容过时会否招致刑罚时,聂又推说难以一概而论,要视乎个别情况而定。

林朗彦却认为,有球迷在球场内嘘国歌可说是订立《国歌法》的导火线,而这件事本身就牵涉不少人,因此今次立法影响的并非一小撮人。再者《国歌法》草案不及《国旗法》般清晰,因而他反问抗议国歌是否算,又担心《国歌法》会成为另一种规管抗议行为的法例。

公民党亦透过站反驳聂德权在电台节目上称,随着法庭累积个案,有关《国歌法》的原则和界线将会越见清晰,“为什么不可以一开始就讲清讲楚,令大家都安心?”

香港01报导,聂德权日前表示,《国歌法》的精神是提倡市民尊重国歌,而非惩罚市民为目的。他又强调是香港的核心价值,并受《基本法》保障,但指出言论自由有限制,不应透过侮辱国歌的方式去表达观点。

如有学生因顽皮而在学校作出侮辱国歌的行为,会交由校方处理。

来源:世界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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