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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证监会整合QFII、RQFII 扩大投资

2019年02月01日 19:26 PDF版 分享转发

文章转自网络,旨在为读者提供多元信息,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大陆1月31日宣布,证监会拟将QFII、RQFII两项制度合二为一,境外机构投资者只需申请一次资格,同时将准入条件放宽,及扩大投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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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证监会就修订整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及相关配套规则,向社会公开徵求意见。


大陆于2002年和2011年,先后实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制度试点。截至2018年底,共有309家境外机构获得QFII资格,获批额度1011亿美元;RQFII制度从香港扩大到19个国家和地区,共有233家境外机构获得RQFII资格,获批额度6467亿元人民币。

近年来,大陆双向开放逐步扩大,现行QFII、RQFII制度在准入条件、投资运作和持续监管等方面已不适应新的市场环境。为解决QFII、RQFII制度存在的问题,证监会对相关制度进行了修订整合。未来将QFII、RQFII两项制度合二为一,整合有关配套监管规定,以形成统一的《管理办法》和《实施规定》。

新的制度放宽了准入条件及扩大投资范围。境外机构投资者只需申请一次资格,但目前尚未获得RQFII额度的国家和地区的机构,仍以外币募集资金投资,并取消数量型指标要求。

在扩大投资方面,除原有许可项目外,QFII、RQFII还增加投资范围,包括在挂牌的股票、债券回购、私募、金融期货、商品期货、期权等项目。

来源: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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