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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发言人:港澳台仍适用外商投资法范围

2019年03月04日 19:08 PDF版 分享转发

文章转自网络,旨在为读者提供多元信息,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大陆全国人大会议5日开幕,会议议程包括审议「法」。中国网报导,全国张业遂表示,「」不会改变国家对投资的法律适用安排,台仍适用「外商投资法」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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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业遂称,香港、澳门和台湾都属于单独关税区,来自港澳台的投资既不同于外资,也不完全等同于内资,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他表示,实践中,对港澳台投资一直参照外商投资进行管理。制定「外商投资法」不会改变国家对港澳台投资的法律适用安排,相关制度还将根据实践需要不断修改完善,进一步为港澳台投资提供更加开放、便利的营商和发展环境。


来源: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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