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评论、关注点赞

  • Facebook Icon脸书专页
  • telegram Icon翻墙交流电报群
  • telegram Icon电报频道
  • RSS订阅禁闻RSS/FEED订阅

我应该苟且偷生吗?/徐佩玲

2019年03月14日 5:17 PDF版 分享转发

文章转自网络,旨在为读者提供多元信息,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1999年4月30日上海曙光医院的一场造成我家破人残,司法鉴定:三级伤残医院负全责。

可是由于王家军这个恶棍的破坏,我至今没得到应有的赔偿,我维权的路上还衍生了我被拘留被坐牢,这医疗事故已经使我生命进入了倒计时。

今年2月25日和3月6日我分别写信给市卫生局()和上海市长,请求他们依法公正解决我的赔偿,让我安静的回家休息,争取多活一年半载。如果再不解决我的问题,我准备用生命最后的火花向全世界控诉他们的罪行。

Ad:美好不容错过,和家人朋友一起享受愉快时光,现在就订票


3月9日我接到卫生局(卫计委)一位女士的电话,她说她们收到了市卫计委的来信,她告诉我曙光医院不在本区,徐汇区卫生局无权处理。我对她说不是我找你的,是市卫生局找你的,你应该有权处理,希望他们不要互相推脱。

3月12日上午我接到的电话,叫我到派出所去一次,当时我很高兴,以为有解决我问题的消息了。到所后,接待我的不是片警而是刑事警察,给我做询问笔录,询问我网上发帖与准备自焚的事情。

我回答警察我也不想死,只要有关方面作出应有的赔偿,这自焚完全不会发生,如果一直到我死也不解决我的问题,难道我要把这委屈带进?我为什么不能用这种方式控诉他们的罪行?

网友们,我们的人民医院对中国人民没有免费医疗,我们要治病必须任由他们宰割,他们说要做什么检查,要做什么手术要付多少钱,我们必须听他们的。可是他们在我身上发生了医疗事故就不应该赔偿?他们对人民只能抽筋扒皮,任何情况下哪怕医疗事故了都不能吐点出来,这样的道理公平吗?

现在绝大多数网友们都劝我诊爱自己的生命无论如何不要自杀,昨天有几位朋友登门安慰我劝告我不要去死。也有少数网友表示我既然不怕死,就应该拉几个垫背的。可是我不是杨佳,我手无缚鸡之力。

全世界的网友们,我想对你们说:蝼蚁尚且偷生,为人何不惜命,我同你们一样是血淋淋的人,也知道自焚时的痛苦,更何况我上有89岁的老母,下有在读大学的儿子。

可是他们不给我个说法我为什么不能给他们个说法?他们为什么在我生命的最后时刻都不愿意对我进行赔偿?难道我就不能进行最后的抗争?

更何况他们已经明白了我的决心,他们宁愿惨剧发生,也不肯作出应有的赔偿,这不是故意逼我死吗?

我最后短暂的生命死不足惜,但是我能像他们一样言而无信苟且偷生吗?

虽然我仅是个普通的老百姓,但是为了我个人的荣誉,绝不能像他们一样靠欺骗生存······

所以现在不管哪一位朋友劝告我,我也不能改变初衷。

现在只有政府有能力避免潜在的自焚,依法公正的赔偿我的医疗事故,什么事都不会发生了。

如果不愿意,我面前也只有死路一条,那时候全世界是遣责我不珍爱自己的生命还是谴责他人把我逼上了死路?我相信是非自有公论。

2019.3.13
来源:博讯

喜欢、支持,请转发分享↓Follow Us 责任编辑:刘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