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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律师谈张扣扣案:私力复仇不应被推崇

2019年04月12日 13:20 PDF版 分享转发

文章转自网络,旨在为读者提供多元信息,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杀死邻居王家父子三人近一年两个月后,陕西汉中男子迎来了他的终审判决。11日,陕西高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了汉中中院的死刑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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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澎湃新闻报道,张扣扣的邓学平在庭后表示,“这起案件具有一定警示意义,我们应当尽量在法律轨道之内解决问题,不应推崇私力复仇。”

在11日的庭审中,检察员在最后陈述出庭意见时表示,在现代法治社会中,“”作为民间陋习早已被摒弃,国家救济渠道畅通,不允许私力救济,除非如正当防卫等紧急情况,这是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必然,也是公诉案件排除私力救济的根本原因。

陕西高院经审理认为,被害人故意伤害致张扣扣母亲死亡的犯罪行为,确实给张扣扣造成了心理伤害。但王正军已被依法判刑,其父也赔偿了经济损失。经审查,王正军故意伤害案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此后22年,王自新家未与张扣扣家发生新的冲突,不能认定被害人在本案中存在过错,案件不属于邻里矛盾引发,而是报复杀人,原判死刑并无不当。

张扣扣的辩护律师邓学平在庭后接受采访时表示,尽管两次庭审辩护都没能为张扣扣留下一命,但这起案件的警示意义不能忽视,“确实有人同情他,但这种行为不应该被效仿,也不应该被鼓励,我们必须在法律的轨道内解决问题,要学会理性和克制。”

邓学平说,是一个极端个案,律师辩护不代表把它作为一个正面典型,“私力复仇不应该被推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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