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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中国10年发起诉讼案件高达12000

2019年04月15日 6:02 PDF版 分享转发

文章转自网络,旨在为读者提供多元信息,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来源: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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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中国被揭将国旗国徽纳入自己版权后,又被发现其经营手法极具争议。腾讯证券报道,2009年至今,视觉以侵犯着作权、名誉权纠纷、侵犯作品复制权纠纷、侵害作品资讯网路传播权纠纷等为由发起诉讼案件高达12,000多件,其中不乏中国、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大型银行,还有广发证券、浦发银行等知名金融机构;微博、互动百科等网企也曾“中招“,就连中国电信、中国移动等大型国资背景企业也未能幸免。

发自己相 收通知要求付费

本报记者前日注册用户时,其网络服务使用协议要求供稿人要有完整着作权,作品上传者仍保留原作全部权利。视觉中国对上传者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上传图片导致法律纠纷,上传者亦不得向视觉中国索赔。但若令视觉中国出现损失,用户须承担赔偿责任。

网民王小艳在微博称,其顾问单位收到视觉中国的文件,称因使用视觉中国版权的图片,要求付费,但文件中的图片是顾问单位旗下艺人莫小奇的剧照,该剧照是通过剧组渠道获得。莫小奇表示,“我自己的平台,发我自己的照片,还收到通知要求我付版权费,我什么时候授权过贵平台?“类似投诉不胜枚举。有网民称视觉中国版权官司有个套路,其先将网上图片编辑成图库,再到中国版权库登记为图库版权并以此为据,向相关单位提起诉讼。

依视觉中国及全景网络关停前信息显示,大量涉及知名企业Logo素材或毛泽东、周恩来等中共前领导人的照片,被明价出售,其中全景网络在多个照片的版权信息标识“未知“及“未取得模特肖像权或所有物权授权“。

中共前领导人相明价出售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互联网金融事务部主任律师左胜高昨对本报表示,上述图片依一般常识即可判定,上传者并不享有版权。而在未获得权益人授权的情况下,视觉中国无权将相关图像上线销售。 _(网文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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